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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社区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黑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的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及县委“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依法准确的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涉黑问题,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xx社区结合工作实际,在辖区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宣传工作

一是社区利用LED屏、宣传条幅、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社区进行宣传,使居民群众认识到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性。二是结合xxxAPP的运行,向居民大力宣传,使xxxAPP受到社区居民群众广泛的关注。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社区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组长:xxx 社区主任

副组长:xxx 社区副主任

成员:xxx xxx xxx等街道各科办(中心)负责人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各线上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滋生黑恶势力土壤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绩效走在前列。

(二)具体目标

1、打处成效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得到严惩,实现“五上升”,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和重大恶势力团伙侦办数、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数、涉黑涉恶类犯罪人员打处数明显上升。

2、整治成效明显提升。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实现“十下降”,即十类涉黑涉恶类犯罪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

3、打防机制更加健全。专业队伍建设和打处水平不断加强,政法机关对于重大案件同步督办、提前介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科办(中心)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间线索发现移交及漏洞完善提升机制得到健全。

4、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结合“xxx”创建,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xxx”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市各司法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为准确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要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涉黑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形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二)全面开展涉黑社区服刑人员摸底排查。各司法所辖区内涉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排查,重点摸清犯罪动机、心理状况、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有无再犯罪倾向等。实行包案责任制,明确帮教责任主体,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教育措施,从严掌握其活动情况,确保不发生问题。实行教育帮扶、救助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帮教对象在就业、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涉黑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一要加强日常监管。认真落实走访和报告制度,司法所要对每个社会服刑人员书面报告进行审阅检查,并根据其报告内容和实际表现安排走访,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二要严格涉黑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司法所要从严控制请假外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涉黑社区服刑人员一律不允许请假赴省进京。三要加强脱管、在逃涉黑社区服刑人员查找和追捕。对被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收监执行的脱管人员,要及时组织查找,联系其亲属,宣传政策、晓以利害,说服规劝,动员其亲属配合和做好脱管人员查找劝返工作,并将查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四)开展广泛的交心谈心和帮扶活动。在组织集中教育的基础上。春节和两会期间,司法所要对所辖社区服刑人员分批分次逐一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状况、心理波动、社会交往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转化,对生活有实际困难和有严重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开展帮困扶助,防止因生活困难导致重新犯罪和安全事件发生。

(五)加强安全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各所要强化安全防控,建立完善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网络通畅和信息报送的快速准确。发生涉黑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等重要情况要实行“一案一报”,确保动态情况及时全面掌握;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健全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加强

与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舆情应对工作,确保对突发网络舆情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

(六)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重点行业和场所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行业及场所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名单制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推进扫黑除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二是落实重点人员管控、帮教和转化。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以及失业、辍学青少年法治教育、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动态化、常态化措施,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三是落实动态排查与整治。健全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机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扫黄打非、打击传销、毒品犯罪、非法借贷、涉外婚姻类违法犯罪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区域治安排查整治力度。

(七)激励举报。要发挥新闻煤体、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分别在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东湖派出所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扫黑除恶举报激励制度,电话举报线索统一交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由专业部门核查认定并采取激励措施。

(八)线索核查。要建立涉黑涉恶核査责任制,杜绝有黑不查有恶不除等情况。对线索核查存在问题的要组织“双查”,对不作为问题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责任。明确街

道纪工委和派出所“一把手”是线索核查第一责任人,派出所和街道纪工委要明确线索接收核查反馈的具体业务部门、专门人员,并规范线索传递的具体标准和要求。各科办(中心)、村(社)、有关站所要将日常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涉及职务犯罪或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统一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分析研判后按责分流交办。公开举报电话收集的线索,由派出所、街道纪工委研判后,自行侦办或者交街道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流交办其他科(办)或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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