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15 年9 月

一、项目背景 (3)

1. 任务来源 (3)

2. 工作过程 (3)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3)

1.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污染的危害 (4)

2. 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4)

3. 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4)

4. 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技术的最新进展 (5)

三、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

2. 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四、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7)

1.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 (7)

2. 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8)

五、方法研究报告 (10)

1. 适用范围 (10)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

3. 术语和定义 (11)

4. 方法原理 (11)

5. 仪器和设备 (12)

6. 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13)

7. 采样 (13)

8. 结果与表述 (14)

9. 质量控制措施 (14)

六、方法验证 (16)

1. 实验内容 (16)

2. 质量控制措施 (16)

3. 验证实验室基本情况 (18)

4. 验证实验结论 (18)

参考文献: (19)

一、项目背景

1. 任务来源

2015年6 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达了起草《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方法标准的任务。

标准的制定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兴隆县环境监测站、河北省大名市环境监测站、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协作;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青岛容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2. 工作过程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召集各参加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 对国内外有关“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标准内容、包括测定原理、采样装置、采样程序、质量控制、结果计算及方法性能进行调研,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采样设备的工作原理、测试方法、可行性及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比较,对国内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收集国内外关于低浓度颗粒物测定的文献资料,分类归纳。

(2) 依据调研的内容,参考相关标准,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路线;

(3) 对确定的技术指标和验证方案进行测试、比对,验证其可行性,形成测试报告和验证报告;

(4) 完成编制说明和标准文本。

目前,我们查阅了国内外“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相关标准、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设备标准及检定规程、各类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标准及烟尘烟气排放标准中颗粒物规定限值,结合我省各环境监测站和排废企业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方法的应用研究及需求情况的广泛调研,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草案。

、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1.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污染的危害

颗粒物或尘,是指燃料和其他物质在燃烧、合成、分解以及各种物质在机械处理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各项研究表明,长期接触空气中的污染颗粒会增加患肺癌的风险,颗粒或其他空气污染物短期内浓度上升,会增加患心

脏病的风险。欧洲流行病学家发现,肺癌与局部地区的空气污染颗粒有明显的关联,即使污染水平短暂升高 ------------------------------- 类似城市发出雾霾警告的同

时,也会使心力衰竭住院或死亡的风险上升2%-3%。鲁晟等人[1]对燃煤电厂烟气中颗粒物粒径分布特征的研究表明,燃煤电厂经除尘后排放的烟气以PM10 和PM2.5为主。而粒径小于2.5 μm 以下的部分,可直接达到人类肺部进入肺泡,并可能进入血液通往全身,颗粒物富集大量有毒重金属和有害有机物,并且粘附细菌和病毒。颗粒物不仅影响人类身体健康,对植物也会造成危害。早在1974 年,中国医学科学院科学研究所就对国内电厂的烟尘排放进行了研究,发现火电厂烟尘对农作物也会产生危害,傅嘉媛等[2]按照某电厂扩建工程预测的降尘量,采用模拟试验的方法,研究烟尘对大白菜的生物学性状、生理功能、产量和品质均有不同伤害程度。

2. 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监测是我省节能减排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火电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水泥厂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及各种固定污染源排放标准中都对颗粒物的标准限值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及《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13/2209-2015)中明确规定“ 2015 年底前完成全省燃煤发电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改造,改造后达到火电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新标准的执行要求配套改进颗粒物的检测方法。

3. 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随着环境管理日趋严格及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不断进步,尤其是全国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已全面展开,针对脱硫后管道内颗粒物浓度低、温度低、湿度高的“二低一高” 状况,现有的采样及分析标准方法无法准确对监测仪器标定和校核。再者近年来河北省企业除尘设备的除尘效率逐渐提高,绝大多数300WM 机组以上的电厂采用了静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脱硫除尘技术,颗粒物排放质量浓度已降低至30mg/m3以下,有的甚至低于10mg/m3。

国内现阶段颗粒物监测方法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严格意义而言,该方法仅适用于颗粒物质量浓度高于

50mg/m3情况下的监测,测定低于50mg/m3的颗粒物时误差较大,该方法规定颗粒物捕

集介质为滤筒,滤筒为柔性外表,在烟道内颗粒物浓度低、温度低、湿度高的“二低一高”的环境下,加之采样过程比较复杂,容易造成系统误差,在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和分析中,无法准确定量,对测定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随着大气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允许排放限值越来越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颗粒物手工采样重量法逐渐暴露出不能准确测量和不适应测定低浓度颗粒物的缺陷。因此,研究废气固定污染源所排放的低浓度颗粒物采样及分析技术非常重要。

4. 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技术的最新进展

自2011 年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修订以后,将烟尘的排放限值规定为20mg/m3或30mg/m3,原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的测定方法对低浓度颗粒物测量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国内开始采用滤膜代替滤筒的称重方法实现对低浓度颗粒物的测量:使用滤膜采用整体称重法克服了取样过程造成的玻纤损失和样品分散在采样管组件带来的较大误差问题。国外方法规定了采集颗粒物到滤膜上的质量最小比值,使用了针对低浓度颗粒物的清洗及称量方法,可较大程度上降低采样和分析过程中的误差。同时采用大体积采样方法、电荷探针法等提高测试精确度。

三、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低浓度颗粒物的采样及分析技术在国外发达国家已开展了研究,检测方法主要是手工称重法,目前国内还没有关于低浓度颗粒物检测的国家标准,国外关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检测标准主要为方法标准:

(1)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dust) at low concentrations-Manual gravimetric method.

(ISO12141-2002)[1](以下简称ISO12141,下同)。

译文: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质量浓度测量手工重量分析方法

(2) S 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Manual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ISO9096-2003)。

译文:固定污染源排放-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手工测定

(3) T est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at low concentrations(Manual gravimetric

method)(ANSI/ASTM D 6331-98 (Re-approvered 2005))。

译文:在低浓度时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的试验方法 (手工重量分析法)

(4) D etermination of low level particulate matter emission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USEPA method 5I 。)

译文:固定污染源排放中低浓度颗粒物测定

(5) D etermination of low range mass concentration of dust-Part1: Manual gravimetric method[2](BS EN 13284-1:2002)

译文: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手工称重法

(6) M ethods of measuring dust concentration in flue gas(JIS Z 8808-1995 )。译

文:废气中尘浓度的测量方法

ANSI、ISO以及BS EN 都发布了大体积采样技术在低浓度颗粒物测定中的应用。取样嘴特性按照标准要求,为获得较高的等速动态取样速率,允许取样嘴的直径范围1.25-3.43cm。

ANSI 方法规定了采集颗粒物到滤膜上质量最小比值,并应用空白滤膜和专业的称量技术,方法提出,在进行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时,整个测试过程尽可能只使用1 个滤膜累积采样,从而提高测量准确度;

ISO 和BS EN 方法使用了针对低浓度颗粒物的清洗及专业的称量方法,这个过程可以大大降低采样和分析过程中的误差;方法规定测量标准条件下烟气颗粒物质量浓度低于50mg/m3的情况。为使测试结果有效,取样时收集的颗粒物质量必须大于滤膜总体空白值的5 倍,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使用大体积采样技术或

延长采样时间

USEPA方法适用于测量颗粒物浓度小于50mg/m3,该方法采用47mm 的玻璃纤维滤膜收集颗粒物[3],将滤膜固定在过滤器上,过滤器的重量不超过35g,通过对过滤器整体称重方式测得结果,该方法采用双路同时采样,使用两路采样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确保采样数据的高准确度。因此保证该方法准确度的关键环节是双采样装置、针对低浓度颗粒物的清洗和专业的称量过程。

在ISO12141、BS EN 及ANSI 方法中规定,测定低浓度颗粒物时,必须回收、称重滤膜上游采集设备上堆积的颗粒物[4-6],滤膜增加的质量与从采样设备上收集的堆积颗粒物质量之和才是烟气样品中所含颗粒物质量。

2. 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我国检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的方法标准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GB9079-198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5468-1991)、《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HJ/T48-1999)国内大部分标准方法均将GB/T16157-1996 作为测量固定源废气颗粒物浓度的依据。

另外,山东省在2014 年8 月推出了地方标准《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低

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DB37/T2537-2014 )。规定了颗粒物浓度在低于50mg/m3时的采样方法,方法检出限为1 mg/m3,采用滤膜过滤,分为整体称量和分体称量两种方式,其中整体称量时了采样头的重量为20g 左右。

本标准在研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采用滤膜法整体称量,通过改变采样头的的结构,减轻了采样头的重量,部分采样头控制在10g 以下,提高了监测精度;通过试验新的过滤材料,解决了滤膜在湿度大的情况下的破损问题,增大了采气量。按照40L/min 的速率恒流抽取洁净的环境空气45min,连续测量7次,以3.143 倍标准偏差计算方法检出限,6 家实验室检定的检出限规定的本标准检出限为:

3

0.5 mg/m 。

四、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1. 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

本次标准修订,本着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在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基础上,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

HJ 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

最新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与HJ/T 75-2007标准差异汇总: 1、标准号差异?HJ 75-2017规定较HJ/T 75-2007规定,正式作为行业标准,而不就是推荐性行业标准,效力更强。直接对运维工作具有约束力。 ?2、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 ?HJ 75-2017规定了概念术语:系统响应时间与仪表响应时间;增加了验收技术要求:示值误差与系统响应时间。 9、3、3、1条气态污染物与氧气CEMS验收,这两项就是前提条件。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3??、新增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4条氮氧化物监测单元要求,二氮可直接测量,亦可转化为一氮后一并测量,不允许只测量一氮。在现场与运维,就需要在产品选型时做好产品设计与转换要求。HJ/T 75-2007规定中无要求。? 4、新增监测站房要求?HJ 75-2017规定:第6条监测站房要求-监测站房建设规范化。对于现场人员来说,就需要注意后期签订运维合同、验收项目,涉及该项,注意核实就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如不符合,书面提醒业主单位该事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5、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变化?HJ 75-2017规定:第7条7、1、1、7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a项。新增加采样监控平台面积与安全防护。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6、安装要求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b项安装位置细化;采样平台

斜梯(高于2米)与升降梯设置高度(高于20米)细化。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 75-2007规定离地高度高于5米,设置Z字梯旋梯升降梯。 ?7、新增了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要求 HJ 75-2017规定:第7条安装要求7、1、1、1 d项参比方法采样孔预留,技术验收应核实此项。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8、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规则 HJ 75-2017规定:7、1、2、3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前四后二由之前得颗粒物增加为颗粒物与流速;新增了新建排放源采样平台与排气装置同步设计、建设,及烟气分布均匀程度判定。现场仪表在CEMS采样与分析探头安装,监测断面位置就是否合理做好判定。HJ/T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9、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 HJ 75-2017规定:7、1、2、6旁路增加烟温与流量,HJ/T75-2007规定中仅需增加流量。 10、新增安装施工要求 HJ75-2017规定:新增了7、2 安装施工要求,7、2、1-7、2、10实际施工要求细化。CEMS安装施工要求细化,对工程施工及验收提高要求与考核指标细化。HJ/T 75-2007规定中无此项。 ?11、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变化 HJ 75-2017规定:第8条CEMS技术指标调试检测附录A。主要变化有四

低浓度颗粒物持证上岗考试题

()监测站姓名: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试卷 一、填空题(15分) 1.《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适用于各类、燃油、燃气锅炉、、以及其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2.当采样体积为1m3时,《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的检出限为 mg/m3。 3.采集低浓度颗粒物常用的滤膜有材质和材质滤膜两种。 4.颗粒物采样装置由组合式采样管、、抽气泵单元和以及连接管线组成。 5.为保证在湿度较高、烟温较低的情况下正常采样,应选择 具备的采样管。 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规定前弯管、滤膜及不锈钢托网通过装配在一起。采样头上应有,以保证采样的记录。 7.《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中要求电子天平的分辨率为 mg。 8.采样后,采样头在烘箱内的烘烤温度为℃,时间 h,待采样头干燥冷却后放入恒温恒湿设备平衡至少 h。

二、选择题(15分) 1.锅炉烟尘排放与锅炉负荷有关,当锅炉负荷增加(特别是接近满负荷)时,烟尘的排放量常常随之。() A.增加 B.减少 2.测定烟气流量和采集烟尘样品时,若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测试要求,应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倍,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 A. B.3 C.6 3.烟尘采样管上的采样嘴,入口角度应不大于45o,入口边缘厚度应不大于mm,入口直径偏差应不大于±。() A. B. C. D. 4.对于组合式采样管皮托管系数,应保证校准一次,当皮托管外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及时检查校准或更换。( )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5.为了从烟道中取得有代表性的烟尘样品,必须用等速采样方法。即气体进入采样嘴的速度应与采样点烟气速度相等。其相对误差应控制在%以内。 () A.5 B.10 C.15 D.20 三、名词解释(30分) 1.等速采样:

化学需氧量、低浓度颗粒物等试题

新标准培训试题(HJ828-2017、HJ38-2017、HJ836-2017等)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填(每空2分,共100分) 1、HJ 828-2017不适用于含氯化物浓度大于1000mg/L(稀释后)的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2、HJ 828-201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的检出限为4mg/L,测定下限为16mg/L。 3、化学需氧量是在一定条件下,经重铬酸钾氧化处理时,水样中的溶解性物质和悬浮物所消耗的重铬酸盐相对应的质量浓度。 4、重铬酸盐法测定化学需氧量的干扰物氯化物,可加入硫酸汞溶液去除。 5、HJ 828-2017测定化学需氧量时,每日临用前,必须用重铬酸钾标准溶液准确标定硫酸亚铁铵溶液的浓度,标定时应做平行双样。 6、新标准测定化学需氧量时,采样的体积不得少于100ml,采集的水样应置于玻璃瓶中,并尽快分析。如不能立即分析,应加入硫酸至PH<2,置于4℃下保存,保存时间不得超过5d。 7、新标准测定化学需氧量,当COD测定结果小于100 mg/L时保留至整数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100 mg/L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8、HJ 828-2017测定过程中,每批样品至少做两个空白试验。每批样品应做10%的平行样。若样品数少于10个,应至少做一个平行样。平行样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0%。

9、HJ828-2017滴定时,溶液的颜色由黄色经蓝绿色变为红褐色即为滴定终点。 10、HJ38-2017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11、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 12、非甲烷总烃指在HJ38-2017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合。总烃指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13、新标准非甲烷总烃样品的采集可采用气袋采集和玻璃注射器采集。气袋的容积不少于1L,全玻璃材质注射器容积不少于100ml。采集样品的保存箱应具有避光功能。 14、新标准非甲烷总烃样品采集时,采样的容器须用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采样结束后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中保存。 15、玻璃注射器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8小时,气袋保存的样品,放置时间不超过48小时。 16、HJ 38-2017样品测定时,测定样品中总烃和甲烷的峰面积,总烃峰面积应扣除氧峰面积后参与计算。总烃色谱峰后出现的其他峰,应一并计入总烃峰面积。 17、当非甲烷总烃测试结果小于1mg/m3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结果大于等于1mg/m3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8、非甲烷总烃采样前采样容器应使用除烃空气清洗。每20个或每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编制组 2015年9月 一、项目背景 (2) 1.任务来源 (2) 2.工作过程 (2)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2) 1.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污染的危害 (3) 2.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3) 3.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3) 4.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技术的最新进展 (4) 三、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4) 1.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4) 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四、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6) 1.标准制修订的基本原则 (6) 2.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7) 五、方法研究报告 (9) 1.适用范围 (9)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0) 3.术语和定义 (10) 4.方法原理 (10) 5.仪器和设备 (11) 6.采样位置和采样点 (12) 7.采样 (13) 8.结果与表述 (13) 9.质量控制措施 (14) 六、方法验证 (15) 1.实验内容 (15) 2.质量控制措施 (15) 3.验证实验室基本情况 (17) 4.验证实验结论 (18) 参考文献: (18)

一、项目背景 1.任务来源 2015年6月,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向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下达了起草《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方法标准的任务。 标准的制定由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牵头,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兴隆县环境监测站、河北省大名市环境监测站、唐山永正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协作;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青岛容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 2.工作过程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召集各参加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对国内外有关“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标准内容、包括测定原理、采样装置、采样程序、质量控制、结果计算及方法性能进行调研,对国内外固定污染源低浓度颗粒物采样设备的工作原理、测试方法、可行性及应用情况进行调研,对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进行研究比较,对国内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收集国内外关于低浓度颗粒物测定的文献资料,分类归纳。 (2)依据调研的内容,参考相关标准,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技术路线; (3)对确定的技术指标和验证方案进行测试、比对,验证其可行性,形成测试报告和验证报告; (4)完成编制说明和标准文本。 目前,我们查阅了国内外“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的相关标准、固定污染源颗粒物采样设备标准及检定规程、各类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测定标准及烟尘烟气排放标准中颗粒物规定限值,结合我省各环境监测站和排废企业对低浓度颗粒物检测方法的应用研究及需求情况的广泛调研,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草案。 二、修订本标准的必要性分析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方法确认报告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方法确认报告 1. 方法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方法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本方法适用于各类燃煤、燃油、燃气锅炉、工业窑炉、固定式燃气轮机以及其他固定污染源 废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mg/m3时,表述为“>50 mg/m3”。 当采样体积为1 m3时,此方法的检出限为1.0mg/ m3。 2. 方法原理 本方法采用烟道内过滤的方法,使用包含过滤介质的低浓度采样头,将颗粒物采样管由采样 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原理抽取一定量的含颗粒物的废气,根据采样头上所捕集到的 颗粒物量和同时抽取的废气体积,计算出废气中颗粒物浓度。 3. 主要仪器、设备及试剂 3.1主要仪器 3.1.1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及相关配件,2台,型号:3012H-D,编号:XXXXXXXXD、XXXXXXXXD,检定证书编号:XXXX。3.1.2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1台,型号:XXXX,编号: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 3.1.3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1台,型号:XXXX,编号: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3.1.4低浓度称量恒温恒湿设备,1台,型号:XXXX,编号: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3.1.5恒温恒湿箱,1台,型号:XXXX,编号: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 3.1.6温湿度计,1台,型号:XXXX,编号:XXXX,检定证书编号:XXXX。 3.2试剂和材料 3.2.1丙酮 干残留量≤10mg/L,ρ(CH3COCH3)=0.788g/mL。 3.2.2滤膜 滤膜直径为(47±0.25)mm,应满足如下要求: 3.2.2.1最大期望流速下,对于直径为0.3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大于99.5%。对 于直径为0.6μm的标准粒子,滤膜的捕集效率应大于99.9%。 3.2.2.2选择石英材质或聚四氟乙烯材质滤膜(二选一),滤膜材质不吸收或与废气中的气态 化合物发生化学反应,在最大的采样温度下应保持热稳定,并避免质量损失。 4.样品采集 4.1 采样前处理 4.1.1采样前,在去离子水介质中用超声波清洗前弯管、密封圈和不锈钢拖网,清洗5min后 再用去离子水冲洗干净,已去除各部件上可能吸附的颗粒物。 4.1.2将上述部件放置在烘箱内烘烤,烘烤温度105-110℃,烘干至少1h。

(完整版)固定源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

空气和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试题考试时间: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 分) 1、总悬浮颗粒物(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的颗粒物。 2、采集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样品时,小时均值采样时,U型吸收管内装10ml 吸收液,以()L/min 的流量采样;24h 连续采样时,多孔玻板吸收管内 装50ml 吸收液,以()L/min 流量采样。 3、我国规定气体的标准状态是指温度为(),压力为()时的状态。 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 的采样时间。 5、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的采样时间。 6、测定锅炉烟尘时,测点位应尽量选择在垂直管段,并不宜靠近管道弯头及断面形状急剧变化的部位。测点位臵应在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的下游方向大于()倍直径处,特殊情况下,最小()倍直径处。 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原理是:将烟尘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采样嘴正对气流,使采样嘴的吸气速度与测点处气流速度相等,并抽取一定量的含尘气体,根据采样管上捕集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所取的气体量,计算排气中颗粒物浓度。 8、按等速采样原则测定锅炉烟尘浓度时,每个断面采样次数不得少于( )

次,每个测点连续采样时间不得少于()min,每台锅炉测定时所采集样 品累计的总采气量应不少于()m3, 取3 次采样的()作为管道的烟尘浓度值。 二、选择题(每题 3 分,共30分) 1、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单位检定合格的大气采样器,使用前必须经过流量校准,流量误差应()。 A.大于5% B.不大于5% C.10% D.小于10% 2、当选用气泡吸收管或冲击式吸收管采集环境空气样品时,应选择吸收率为()%以上的吸收管。 A.85 B.90 C.95 D.99 3、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日平均浓度要求每日至少有()h 采样时间。 A.10 B.12 C.14 D.18 4、在环境空气监测点采样周围()空间,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如果采样管的一边靠近建筑物,至少要在采样口周围要有()弧形范围的自由空间。 A.90°,180° B. 180°,90° C. 270°,180° D. 180°,270° 5、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m 范围内不能有明显的污染源,不能靠近炉、窑和锅炉烟囱。 A.10 B.20 C.30 D.40 E.50 6、除分析有机物的滤膜外,一般情况下,滤膜采集样品后,如果不能立即称重,应在()保存。 A.常温条件下 B.冷冻条件下 C.20C D.4C条件下冷藏 7、在进行二氧化硫24h连续采样时,吸收瓶在加热槽内最佳温度为()C。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s-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Beta-ray Absorption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6- - 发布2016- -实施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目次 1. 适用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3.1 颗粒物 (3) 3.2 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 (3) 3.3 等速测定 (3) 4. 方法原理 (3) 5. 干扰和消除 (4) 6. 仪器和设备 (4) 6.1. β射线法颗粒物测定仪 (4) 6.2. 要求 (4) 7. 参数的测定 (4) 7.1 排气温度的测定 (4) 7.2 排气中水分含量的测定 (4) 7.3 排气中O2的测定 (4) 7.4 排气中压力的测定 (4) 7.5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4) 8. 监测位置和监测点 (4) 8.1. 测定位置 (4) 8.2. 测定孔、测定点位置和数目 (5) 9. 样品测定 (5) 9.1. 测定位置和测定点 (5) 9.2. 仪器准备 (5) 9.3. 定点测定 (5) 9.4. 多点测定 (5) 9.5. 测定结束 (5) 10. 颗粒物浓度计算和表示 (5) 10.1.颗粒物浓度 (5) 10.2.标准状态下干废气排放量 (6) 10.3.颗粒物排放速率 (6) 10.4.颗粒物排放浓度 (7)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7) 12. 注意事项 (7)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测定方法重量法

DB37 山东省环境保护标准 DB/□□□-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Determination of Mass Concentration of Particulate Matter (Dust) at Low Concentration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s--Manual Gravimetric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ICS 发布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次 前言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采样的基本要求 (2) 6 采样装置和仪器 (3) 7 排气参数的测定 (4) 8 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5) 9 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 (5)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7) 11质量保证质和量控制 (8) 12注意事项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采样平台要求 (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确定等速率 (1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的监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测定低浓度颗粒物的手工重量法。 本标准扩展了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本标准的附录A和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岛崂山应用技术研究所、武汉市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潘光、李恒庆、宋毅倩、谷树茂、潘齐、丁君、徐标

GB16297固定污染源废气环境检测限值

1997年1月1日前设立的污染源 序号污染 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m) 一级二级三级监控点浓度 1 二 氧 化 硫 12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生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1.6 2.6 8.8 15 23 33 47 63 82 100 3.0 5.1 17 30 45 64 91 120 160 200 4.1 7.7 26 45 69 98 140 190 240 31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700 (硫、二氧化硫、硫酸和 其它含硫化合物使用) 2 氮 氧 化 物 1700 (硝酸、氮肥和火炸药生 产) 15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0.47 0.77 2.6 4.6 7.0 9.9 14 19 24 31 0.91 1.5 5.1 8.9 14 19 27 37 47 61 1.4 2.3 7.7 14 21 29 41 56 72 92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0.15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20 (硝酸使用和其它) 3 颗 粒 物 22 (碳黑尘、染料尘) 15 20 30 40 禁 排 0.60 1.0 4.0 6.8 0.87 1.5 5.9 10 * 周界外浓度最 高点 肉眼不可见 80** (玻璃棉尘、石英粉尘、 矿渣棉尘) 15 20 30 40 禁 排 2.2 3.7 14 25 3.1 5.3 21 37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2.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150 (其它) 15 20 30 40 50 60 2.1 3.5 14 24 36 51 4.1 6.9 27 46 70 100 5.9 10 40 69 110 150 无组织排放源 上风向设参照 点,下风向设监 控点 5.0 (监控点与 参照点浓度 差值) 4 氟150 1 5 禁0.30 0.4 6 周界外浓度最0.25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β射线法辽宁地方标准2020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的β射线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低浓度颗粒物(≤50 mg/m3)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1 m3(标干体积)时,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836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β射线 beta-ray 放射性元素核衰变过程中发出的电子流。 注:β射线源可以使用147Pm、14C 或85Kr 等放射源。 3.2 烟道外过滤 out-stack filtration 在烟道内对颗粒物进行等速采样,并将颗粒物截留在位于烟道外的过滤介质上的方法。 4 方法原理 将具有加热/制冷功能的颗粒物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方法抽取一定量的含颗粒物的废气,采用烟道外过滤的方式,颗粒物被截留在捕集材料上。β射线通过滤膜时,能量发生衰减,通过对衰减量的测定计算出颗粒物的质量。β射线衰减量与颗粒物的质量遵循以下吸收定律: N = N0·e-km (1) 式中:N——单位时间内通过滤膜的β射线量; N0——单位时间内发射的β射线量; k——单位质量吸收系数,cm2/mg; m——单位面积颗粒物质量,mg/cm2。 颗粒物质量经如下方法测得:

低浓度颗粒物---检测方法确认(严选优质)

检测方法证实报告 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方法名称:重量法 方法编号:HJ 836-2017 确认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一、方法文本等基本内容证实 方法文本等基本内容见表1。 表1 方法文本等基本内容证实情况表 序号名称确认内容确认结果备注 1 持证情况人员是否持证或经过内部培训√是□否 2 标准文本综合室下发现行有效受控文本。√是□否 3 作业指导书是否有不同厂家仪器或试剂等微小 修改,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 □有,需要编制 √无修改 是否有仪器作业指导书?√有□没有 4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见附录1)是否齐全?√是□否 记录信息是否齐全?√是□否 5 剧毒/易制毒 化学品采购 手续 是否有剧毒/易制毒化学品,手续是 否齐全? 有,手续齐全 □无 6 人员安全 是否需配备防毒面具? 是□否 是否配备冲淋装置(含洗眼)? 是□否二、仪器证实 具体仪器确认内容见表2。 表2 仪器确认表 序号仪器名称标准要求仪器型号检定/校准 情况 是否 符合 备 注

经证实,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满足标准要求。 三、采样原理及方法 1.采样原理 本方法采样用烟道内过滤的方法,使包含过滤介质的低浓度采样头,将颗粒物采样管由采样孔插入烟道中,利用等速采样的原理抽取一定量含颗粒物的废气,根据采样头上所捕捉到的颗粒物量和同时抽取的废气体积,计算出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 2.采样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当测定结果大于50mg/m 3 时,表示为 “>50mg/m 3”。 当采样体积为1m 3 时,本标准的检出限为50mg/m 3。 3.采样步骤 1、工作前准备 (1)在干燥瓶中加入约3/4体积的变色硅胶,盖紧瓶盖。 (2)接通电源,打开电源开关,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

崂应3012H烟尘(低浓度颗粒物)采样仪的操作规程

崂应3012H烟尘采样仪的操作/维护规程 一、崂应3012H烟尘(气)采样仪的使用 1、仪器组成:主机箱、配件箱、油烟采样器箱、烟枪 2、仪器连接:①连接测温信号电缆于仪器及烟尘采样器出口(以采集烟尘为例)①测压管连接:红色硅胶管为动压管,一端接入仪器主机动压(+)入口,另一端接烟尘采样器出口;黑色硅胶管为静压管,一端接入仪器主机动压(-)入口,另一端接烟尘采样器出口(采样器上较短的为正压接口,较长的为负压接口)。采样嘴与动压口平行。 ①最长的粗硅胶管连接烟枪出口与洗涤瓶入口、短的粗硅胶管接洗涤瓶出口和干燥瓶入口,干燥瓶出口接烟尘过滤器,过滤器一端接仪器干燥塔。 ①将湿度测量信号电缆接仪器,测湿杆与湿度检测器连接。 3、操作界面: ①设置、①布点、①调零、①湿度、①烟气、①采样、①数据、①维护 ①~①号图标作用为实际操作前的准备和设置(仪器调零、烟道类型输入、设置布点等), ①~①号图标作用为参数测定和采样操作,①为结果查询和打印,①为仪器维护和校正 4、操作程序 ①参数设置:时间、大气压、温度设置。 ①布点:选择烟道类型(圆形或矩形),输入尺寸(直径、长宽)完成布点,记录点位分布。 ①仪器调零 Ⅰ测烟尘或油烟时对动压、计压和流量等传感器调零。烟气为电化学传感器调零。 Ⅱ在操作前卸载进气口、动压、静压气管。“动压”、“全压”、“计压”、“流量”全部为零。10s后仪器完成调零操作。 Ⅲ注意事项:调零时按要求进行卸载;对仪器进行多次重复调零;用默认的调零时间(10s)进行调零;调零时将烟尘采样器置于烟道外。 ①含湿量测定(干湿球法) Ⅰ将连接烟枪的硅胶管拔下,与湿度检测器相连。 Ⅱ储水罐中注入三分之一左右的纯水,测量前后不得倾斜或倒置储水罐,以防纯水流入机内。 Ⅲ选择“①湿度”、“干湿球法”,将测湿杆置于烟道中,开始测试。按[↓]键调节抽气流量为15L/min(系统默认的初始抽气流量为25 L/min)。 Ⅳ待湿度稳定后按“enter”键确认,完成湿度测定。将储水罐中的水倒掉。硅胶管重新接回烟枪。 ①预测选嘴 Ⅰ选择“①湿度”、“预测选嘴”,进行参数设置:采样类型(烟尘)、单点时间(不变)、烟道测点(已在布点中设置好了)。 Ⅱ将烟枪伸入烟道中,开始预测流速。 Ⅲ预测中将显示烟气流速、流量,预测完成后显示采样嘴直径。 二、采样准备 1、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采样管、导气管、导压管是否畅通,各附件是否齐全。 2、气密性检查 3、准备采样器和采样嘴,检查皮托管是否在检定期限内。 4、滤筒及油烟捕集器的处理及编号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 求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关于采样口的具体要求 5.1 采样位置 5.1.1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1.2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 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 向不小于 6 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3 倍直径处。 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最好在 5m/s 以上。 5.1.3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 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 1.5 倍。 5.1.4 对于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 上述规定限制,但应避开涡流区。如果同时测定排气流量,采样位 置仍按 5.1.2 选取。 5.1.5 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 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5m2,并设有 1.1m 高的护栏和不低于 10cm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 小于200kg/m2,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 1.2m~1.3m。 5.2 采样孔 5.2.1 采样孔 单 位 为 毫 米a)带有盖板的采样孔 b)带有管堵的采样孔 c)带有 管帽的采样孔图 1 几种封闭形式的采样孔 5.2.1.1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内径应不小 于 80mm,采样孔管长应不大于 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 管帽封闭(图 1)。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 不小于 40mm。 5.2.1.2 对正压下输送高温或有毒气体的烟道,应采用带有闸板 阀的密封采样孔(图 2) 图2带有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

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监测技术规范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6.07.01) 2016-XX-XX发布2016-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测定项目的确定 (2) 5 监测方法的选择 (2) 6 采样技术要求 (3) 7 样品的运输和保存 (5) 8 结果与计算 (6) 9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或总烃标准监测方法表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特征项目标准监测方法表 (15) 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流程 (16)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影响因素及应对措施 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必须确保其数据的准确性和精密性,然而因监测过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给监测带来极大难度。为此,监测人员应对废气全程监测进行把握,以确保检测数据及监测质量的可靠和真实,为监测技术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 标签: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影响因素 一、影响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因素 (一)对工业生产状况及其废气排放的监测 工业生产是重大的污染源,工业生产工况的变化给其废气排放量带来极大影响,而排放量的变化给监测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工业生产的工况不同时,其废气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废气中污染物的含量也会存在较大差异。所以,监测污染源废气需要对监测时间进行准确控制,并明确工业生产工况周期,把握好各个时间段内的工况内容。监测废气排放的前期,必须明确污染源是否处于正常工作情况下的负荷量。而后对不同时段的废气排放量进行测量,并掌握其排放量變化状况,以进一步明确工况同废气排放量间的关系,为数据参照系统的构建及完善提供依据,对废气排放特征进行分析和把握,为监测的准确性提供保障。 (二)滤筒质量对监测效果的影响 样品采集时,通常以滤筒为介质来计算样品浓度和确定污染因子。因此,滤筒是监测废气的必备工具,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监测效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而选择滤筒时应严格关注其材质,挑选滤筒管壁好的滤筒,并确保其型号同检测器的匹配。使用滤筒过程中,对滤筒重量进行严格测量,以避免或降低其他因素对滤筒质量的影响,进而使废气监测的质量得以提高。 (三)样品数据的计算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如果样品数据计算不够准确同样会影响对固定污染源废气的监测结果。所以,计算样品数据时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相关操作标准来计算样品浓度,计算参数必须准确,以此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同时,计算排放筒废气排放量时,应以及其速率和浓度的合理分区来计算,并依据有关参数进行整个分析和计算。 二、提高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准确性的对策 (一)采样工作的精细化 采样工作同监测质量的关系密切,直接关系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应做好采样工作,达到精细化的程度。比如进行现场勘查,以此明确固定污染源废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等)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汇总

CEMS比对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的检测过程中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散见于于9个标准及规范,分别是: 1.《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第87号) 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4.《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0年8月 5.《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7.《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8.《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9.《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36-2017 综合以上标准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比对监测主要从监测人员、监测仪器与设备、采样过程质量控制、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监测报告出具等方面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监测人员 (1)要求监测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2)生态环境监测要求至少2人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3)监测过程应有照片视频等资料。 注:(2、3条依据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2、监测仪器与设备

(1)监测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GB/T 16157-1996中12.2规定的仪器与设备(排气温度测量仪表、S行皮托管、斜管微压计、空盒大气压力表、真空压力表或压力计、转子流量计、采样管加热温度、分析天平、采用嘴),应依据标准至少半年自行校准一次。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S02、NO。CO)测定仪应在每次使用前校准。采用仪器量程20%一30%、 50%一60%、80%一90%处浓度或与待测物相近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若仪器示值偏差不高于±5%,测定仪可以使用。 至少每季度对测氧仪校准一次,采用高纯氮校正其零点。用纯净空气调整测氧仪示值,在标准大气压下其示值为20.9%。 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和测氧仪的电化学传感器寿命一般为1—2年,到期后应及时更换。在有效使用期内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显下降或失效,须及时更换传感器,更换后测定仪需重新检定方可使用。 (2)监测仪器与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制定仪器与设备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使用时做好仪器与设备使用记录,保证仪器与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3)每季度现场抽查仪器与设备使用情况和使用记录。 3、采样质量控制 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采样,进行气密性检查、校准、采样流量控制等操作。 4、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全程空白样,实验室内应进行质控样品的测定。 5、监测报告 监测报告应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实例:比对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 1.监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2.检测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3.测量气态污染物时,采样测量前、后均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4.颗粒物测定每批做1个全程空白样。 5.整个检测过程均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 术规范》HJ 75-201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的相关要求。 6.监测报告应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doc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1 项目背景 (3) 1.1任务来源 (3) 1.2工作过程 (3)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4) 2.1颗粒物的环境危害 (4) 2.2颗粒物的治理技术 (4) 2.3颗粒物的监测方法 (5) 2.4现行颗粒物监测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5) 3 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1国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 3.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7) 3.3相关仪器方法原理研究 (8) 4 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9) 4.1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9) 4.2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9) 5 方法研究报告 (10) 5.1方法研究目标 (10) 5.2适应范围 (10) 5.3规范性引用文件 (10) 5.4术语和定义 (11) 5.5方法原理 (11) 5.6试剂和材料 (12) 5.7仪器和设备 (13) 5.8样品 (16) 5.9结果计算与表示 (17) 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18) 5.1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0) 5.12注意事项 (21) 6 方法验证 (21) 6.1验证方案的制定工作 (21) 6.2方法验证方案内容 (21) 6.3方法验证过程 (22) 6.4方法验证报告 (24) 7 仪器性能测试 (24) 8 Β射线源取得管理机构的豁免权 (25) 附件:方法验证报告 (28)

《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1)《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列入2017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7019。 (2)《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标准制订项目承担单位为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2 工作过程 (1)成立编制小组、编写有关文件 2019年3月,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本标准的承担单位与有关专家进行了联系,成立了由环境监测和仪器设计人员组成的标准制订小组。在调研文献资料、国内外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及应用,充分考虑国内现有类似标准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初稿、制定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 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xx:第1起草人,负责调查研究、标准内容设计、标准草案起草和修改等全部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标准技术路线的设计、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样品分析处理工作; xx:主要起草人,参与方法应用过程中的采样及分析工作; (2)召开专家论证会、修改有关文件 2019年10月,组织专家对标准初稿、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方案设计进行开题论证,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建议对标准初稿以及验证方案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 (3)完成实验室和现场验证测试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组织验证单位进行实验室测试和现场验证,综合评价测试结果,调整分析方法的关键特性指标。

图文科普丨详解污染源颗粒物烟尘直读监测技术及解决方案

图文科普丨详解污染源颗粒物直读监测技术及解决方案 一、为什么要做烟尘直读? (1)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更加严格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部分省市(包括山东省)燃煤机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降至 5mg/m3。2017 年实施HJ 836-2017,专门用于低浓度颗粒物(< 50 mg/m3)的测定,但是在采样和分析过程非常繁琐,而且对现场要求较高,不可避免的引入了人为误差。检测要求更加严格,现有重量法数据的时效性较差,不利于应急预警监测和执法监测,降低了环境监管效能。因此,急需制定颗粒物现场监测分析方法,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2019年4月《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文件 (2)大气污染现场监管执法对快速检测技术的需求迫切 “十三五”以来,监测任务越来越重,而且监测人员相对较少。在这种条件下,急需操作简便、仪器便携、测试快速的现场直读式方法来开展污染源颗粒物监测工作。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如下: 在面对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时,涉嫌超标排放的企业往往会及时调整排放工况,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调整到达标排放状态。因此,为解决现场执法取证难的突出问题,适用于现场执法的快速检测技术需求迫切。

二、相关标准介绍 2019年12月27日,山东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2019年12月23日,辽宁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

作为环境监测仪器制造商的青岛众瑞也非常荣幸的参与了其中的多个省份的标准制定和验证工作中,与相关同行一起努力让我国的环境监测标准更加精准、正规。早在2016年众瑞就参与了“十三五国家大气专项”中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直读监测技术研究工作,是参与“国家大气专项的唯一民营企业”,推出了ZR-7100和ZR-D09NT两种烟尘直读设备。 三、监测方法解读 常用方法分析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对烟尘的测定也提及到几种不同的方法:光散射方法和β射线法;目前,仪器法测定废气颗粒物浓度原理方法有光散射原理、震荡天平原理和β射线吸收原理等,而且都有对应的仪器应用于CEMS 监测系统中。 (1)光散射法 光散射法原理是激光在通过含有颗粒物的气体时产生光散射,而散射光的变化与颗粒物的浓度成一定关系,通过测量散射光的强度并进行校准得到颗粒物的浓度。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