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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

王涛,茅根年

(陕西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710021)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成为居民生活的热点,保健食品作为我国传统的食疗文化继承的食品备受居民青睐。虽然保健食品目前己经形成比较规范的产业,但是在保健食品的生产、研发、经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保健食品处于严重的信任危机边缘、木文分析了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建议。

关键词:保健食品; 问题; 监管; 对策

Investiga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Health-care Food in Our Country

Wang Tao, Mao gengnian

(College of Life Science & Engineering,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Weiyang District, Xi’an

710021)

Abstract:With the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s, people are focus on preserving their health, especially the health-care food as traditional dietetic therapy. At the present, although the health-care food industry is a standard business, there are a lot of questions in production, researching and market of the health-care food. The problem has caused the serious crisis of confidence. The essay analysis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question of the health-care food, and give suggestion to the health-care food supervision.

Key words: health-care food; problem; supervision; measures

1 引言

近些年,居民的经济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的还有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现代文明病。伴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出现,公众的保健意识不断增强,保健食品在公众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8],同时保健食品也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据中国保健协会不完全统计,2008 年保健食品行业产值約为800亿元,2009年为約1100亿元,2011年我国保健食品产值已经

超过2600 亿元。我国保健食品业在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已经逐渐步入相对成熟的阶段。近几年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表明了这个行业的确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2],正是因为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并且公众的保健意识逐年增强,使很多生产经营企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这样不仅侵害了正规企业、产品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由此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并亟待改善。

2 保健食品的定义及特点

2.1 保健食品的定义

根据2005 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根据保健食品的定义,我国保健食品分为两类:一是调节机体功能的保健食品。SFDA公布的保健食品有27种功能,有增强免疫力功能、缓解体力疲劳功能、辅助降血脂功能、辅助降血糖功能、辅助降血压功能、减肥功能等;二是营养素补充剂,以补充一种或多种维生素、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的产品,其作用是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预防营养缺乏和降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此类产品仅限于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

2.2 保健食品的特点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一是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二是保健食品应具有功能性,即能调节机体功能,这是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区别;三是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一般需按产品说明规定的人群食用,这是保健食品与一般食品的另一个不同;四是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患者的治疗,这是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五是保健食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而药品均不同程度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保健食品首先是食品,必须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征。《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食品的定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3]。食品应该无毒无害,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良好的感官属性,适合人类长期食用。保健食品必须满足食品的定义和特征,但是保健食品又不完全等同于食品。食品中往往含有较多种类的营养素,对营养素的量也没有要求;而保健食品通常要求含有一种或几种营养素,并要求达到一定的量。所以,在生活中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食品来补充日常所需各种营养素,应该以食物为主,严格按照膳食

金字塔合理膳食,对于某些特殊的人群,补充相应的保健食品来提供营养素。

目前我国对保健食品的审批是根据2005年SFDA出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批准的保健食品有以下特点:一是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多为增加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减肥等功能;二是保健食品的剂型以胶囊、口服液和片剂为主,以传统食品形态的产品较少;三是产品成分多数为药食两用的药材。

3 我国保健食品发展现状

3.1 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

我国有着悠久的食疗养生传统,流传几千年的中医理论和“药食同源”的传统饮食养生文化,是我国保健食品开发研制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物质来源,同时也使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4]。我国保健食品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迅速崛起,纵观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5]。

第一发展阶段:该阶段保健食品是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的产品,仅根据食品中各种营养素或强化营养素的功能来推断整个产品的功能;第二发展阶段:该阶段保健食品是经人或动物实验证实产品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目前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绝大多数属于此类产品;第三发展阶段:该阶段保健食品不仅经过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证明具有某项生理调节功能,而且需要查清具有此项保健功能的功效成分以及该成分的结构、含量、作用机制及在食品中的配伍性和稳定性。目前,欧美、日本等国都在大力开发第三代保健食品,我国此代保健食品也在蓬勃发展,但市场上比较少见。

3.2 我国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潜力发展较大,新产品不断涌现,但是在生产、经营、广告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使保健食品存在严重的信任危机。

3.2.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效,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物,如在减肥类产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在抗疲劳产品中非法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等;在辅助降血糖产品中非法添加苯乙双胍、格列本脲等,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3.2.2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委托生产问题。

部分保健食品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还有个别企业不按照批准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给产品安全留下了隐患。另外,保健食品生产

委托加工现象普遍,由于委托双方各自所负的责任不够明确,难以保证产品质量,而目前对委托加工行为没有专门的管理规定,存在不少监管漏洞,同时,异地委托加工也加大了保健食品监管的难度。

3.2.3 非法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不法行为日益严重,主要表现有:一是盗用合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二是将普通食品虚编功能当做保健食品进行宣传和销售;三是在产品广告中极度夸大特殊功效,擅自在产品中添加化学药物;四是以“专家诊疗”、“免费义诊”等形式,骗取消费者的信任,诱导其购买产品;五是通过发邀请函、开办免费知识讲座等,将老年消费者聚集到临时租用的饭店、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通过免费试用及雇用“药托”等多种形式,诱导消费者盲目购买其推销的产品。

3.2.4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问题

保健食品不实宣传以及虚假违法广告已成为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保健食品经销商为牟取暴利,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肆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一是不法分子以普通食品文号、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地方食品批准文号等冒充保健食品销售[6];二是产品标签不按批准内容印制,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故意混淆食品与药品的界限;三是虚编疗效,宣传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目前,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由省级药监部门审查,广告监测在市、县两级药监部门,而对广告的监管和违法广告的查处则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衔接存在障碍,难以形成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监管机制。

3.3 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管机构及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1996年3月卫生部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监督管理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但是,目前对保健食品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已经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2003年,国务院将保健食品注册职能由卫生部划转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国务院将卫生部承担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4月SFDA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保健食品从申请与审批、原料与辅料、标签与说明书、试验与检验、再注册、复审、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09年2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第51条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2009 年7月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外声称具有特定保

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对于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前,需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目前,根据《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才可以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样,开办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开办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检验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经营规范》要求,发给《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凭《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保健食品的销售活动。

4 对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建议

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比较混乱,用于可监管的法律法规依据较少,这就造成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保健食品监管过程中力不从心,有时候也只能望"健"兴叹。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之前,作为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对当前保健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1、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向供货方索要票据及资质证明资料和产品检测报告等,从而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2、畅通各种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动群众的打假力量,设立奖励机制,鼓励群众发现制假售假保健食品不法分子的蛛丝马迹立即举报,让制假售假分子无处遁身,从而收到釜底抽薪的效果。3、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在《食品安全法》界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下,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手段,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将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和生产许可等上游环节的信息以共享平台的方式发布,避免下游环节监管部门因信息不充分而导致执法被动。4、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业务科室联合执法,保化、药品、餐饮等科室密切配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经营者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标识标签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提高监督检查密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7]。5、加强对保健食品科普教育,加大对公众营养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对营养与健康及营养功能因子与机理有所了解,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基本的辨识能力和维权的意识,不至于受到违法广告的影响,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8]。6、注重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对管理效果进行延伸探讨。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加大对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长效、常态的科学监管机制。

5 结语

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之前,针对市场乱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各尽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三个一律”、“五个必须”、“六个严厉打击”。“三个一律”:凡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一律不予批准并列入“黑名单”;凡出具虚假许可检验报告的,一律取消许可检验资格;凡申报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予批准。“五个必须”,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产销;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撤销产品批准文件,吊销生产许可证;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个严厉打击”,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这样,才有可能真正为保健食品的良性、有序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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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瑛.社会责任是保健品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J].现代企业,2008(1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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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三)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四)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二、各地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探索 针对上述问题,各地药监部门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在健全制度、创新思路、强化整治、完善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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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或营养补剂,绝大多数属于传统的中药补品,如用人参、鹿茸、阿胶、灵芝等制成的丸、散、膏、丹、茶及传统药酒约百余种。少数新开发的营养补剂如氨基酸类、麦乳精等,其中蜂乳、蜂王浆是20世纪60年代上市的,国内外都比较畅销,剂型也比较新颖,有蜂乳胶囊、蜂王浆口服液。②迅速崛起阶段(1980——1985)。在1980——1985年期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们健康观念的增强,保健食品的品种增多,产量逐渐上升,具有代表性的产品是各种口服液、维生素及蜂王浆,形成三足鼎立的格局。东北的人参王浆、北京蜂王精、杭州的双宝素名声大噪,维生素本来是老产品,此刻却焕发青春,有口嚼片、冲剂等剂型,其中“果味维生素C”,1980年上市后一鸣惊人,年销售量达到一亿多片;中药补品有龟苓膏、灵芝浸膏、田七片、至宝三鞭酒、北茋精口服液、人参蛤蚧精口服液、参桂鹿茸口服液等。这一时期食品强化剂也逐渐增多。到1984年上市保健食品约有1000种左右,生产企业800多家,年销售额约为20亿元,已初具规模。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保健食品协会”、“中国保健科技学会”也于1984年相继挂牌成立。在此期间,保健食品迅速崛起,主要是滋补品和营养强化食品,品种还是比较单一,但剂型发展较快。主要剂型有口服液、胶囊、冲剂、片剂、膏剂、散剂、糖浆等,以及传统的中药剂型,其中口服液是由中药复方提取的口服溶液,能体现原药材各种成分的综合功效。由于中药成分复杂,绝大多数产品没有进行实验验证,仅根据产品的某些成分推测其功能,属于原始的第一代保健食品。③蓬勃发展阶段(1986——1990)。强劲的市场需求推出诸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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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流行等。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5年来所获监测数据也表明,食品中农残和兽残的污染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食品中的病原体污染连年以较快速度上升。 2、企业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现象不容忽视。一方面,少数不法分子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假制假,影响恶劣,另一方面,我国现有食品行业整体素质仍处于较低水平,卫生保证能力差的手工及家庭加工方式在食品加工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有的从业人员甚至未经健康体检,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屡禁不止,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3、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一是位数众多的食品经营企业小而乱,溯源管理难,分级包装水平低,甚至违法使用不合格包装物。二是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三是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无厂名厂址、无出厂合格证、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4、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大量食品新资源、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工艺以及现代生物技术、酶制剂等新技术不断出现,造成直接应用于食品及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化学物质日益增多,已经成为亟待重视和研究的问题。 5、食品安全研究发现的新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科技的发展,

食品安全学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总结

第一章绪论 一、如何理解食品安全的概念? 1、食品安全完整的概念和范围应包括两个方面:⒈食品的充足供应,即解决人类的贫穷,饥饿,保证人人有饭吃。⒉食品的安全与营养,即人类摄入的食品不含有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的污染物、无毒、无害,并能提供人体所需要的基本营养元素。 2、食品安全指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或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 3、食品安全可具体理解为: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 4、食品安全具有相对性,绝对安全性或零风险是很难达到的。 二、为什么说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 作为一“种”概念,食品安全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和食品(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 作为“属”概念的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营养等(通常被理解为部门概念或者行业概念)均无法涵盖上述全部内容和全部环节。 三、安全食品包括哪些层次? 我国目前生产的安全食品包括以下层次:常规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四、食物链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不安全因素。 英国(1993)对当代发达和较发达社会或国家提出的一张饮食风险清单: ①微生物、寄生虫等生物污染。 ②环境污染。 ③农用、兽用化学物质的残留。如化肥、农药、兽药等。 ④自然界存在的天然毒素。 ⑤营养素不平衡。 ⑥食品加工和贮藏过程中产生的毒素。 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⑧食品掺伪。 ⑨新开发的食品资源及新工艺产品。 ⑩包装材料。 ⑾过量饮酒。 ⑿其他。 五、简述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标准化工作正在不断完善 食品标准化体系的构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健全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网络,其中

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一轻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一、基本情况 一轻系统现有与食品生产安全相关企业43户(津酒6户,食品事业部11户,生物集团12户,塑料1户,直属蜡笔小新、万事达、红堡、日升),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3户;涉及食品包装企业5户;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4户;食品检测单位1户。现在食品安全是分段负责,多头管理,集团有关部门承担协调、督促及指导职能,生产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主要依靠行业自律。 二、食品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一轻集团经济运行部负责监测分析全系统经济运行态势并对运行质量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运行调度,协调落实煤、电、油、气等生产要素平衡,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结合分管工作,对全系统食品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督促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及时传达部署国家及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加强对农产品原料的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加强原料使用的安全质量检测。督促企业加强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及时掌握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督促企业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推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支持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针对突发社会食品安全事件,及时与企业沟通,督促企业严禁使用危害食品安全的违禁原料及添加剂)。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4、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逐步完善企业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进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5、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督导企业严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逐步探索完善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督促企业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要求企业规范完善食品现代流通网、社会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6、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在对食品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则,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督促进出口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督促企业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7、建立例会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

2016年中国保健品行业发展现状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2016年中国保健品行业发展现状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保健品市场空间巨大,但市场中竞争者众多,集中度低。业内有部分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产品和营销手段没有特色、仅靠高强度的广告投入和虚假宣传。随着产业走向规范,消费者的认知不断提升,以及消费习惯的改变,产品有特色、营销有新意的公司,可能脱颖而出,把握住保健品行业巨大的商业机会。 由于现今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开始注重生活质量的提升,因此对保健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当今我国人口步入老龄化,老年保健品市场需求旺盛,进一步促进了保健品行业的展。2014年我国保健品市场规模1858.29亿元,比2013年有所增长。保健食品行业中的大部分产品层次和附加值不高,所有营养保健食品中,绝大多数属于第一代和第二代产品。 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阶段

一、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现状分析 1、驱动行业发展的宏观因素 国家宏观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国家的宏观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成熟度和认知度的提高,竞争企业的成熟,这预示着保健食品行业逐渐步入一个理性增长发展期。 驱动行业发展的宏观因素

2、行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制约因素 3、细分行业状况 中国保健食品细分行业现状

2015年,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20%;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的生产集中度超过50%。

2009-2014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单位:亿元) 二、保健品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1、保健品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2000年,我国保健品市场份额达到了创纪录的500亿元,这说明消费者的保健欲望增强,而且把这种欲望变成了现实需求。如果保健品行业的营销手段作出相应调整,这个市场还将进一步扩大。 1)、消费者对保健品的需求旺盛。 首先,我国居民素来就有进补的习惯。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家庭自制传统补品的炖、熬、泡等制作过程繁琐,消费者转而购买服用方便的保健品。 其次,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消费者将更加注重自身保健。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出现,严重威胁着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凸显了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不少漏洞。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不少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一、受消费水平的影响,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受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的影响,群众的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选价格“便宜”,一般不特别考虑食品安全问题。群众普遍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对购买的食品是否是正规合格企业产品、是否过量使用色素、防腐剂等添加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等,并不知道如何识别。另外,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遇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不知道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还有一些价值较低的假冒伪劣小食品,维权成本高,经济不划算,也是群众不愿主张权益的原因之一。这些因素都为低成本、低价格的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部门联系松散,联合监管存在真空。目前在县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涉及到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多个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实行的是分环节监管,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管理,但是每一个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还不够明确。由于许多具体职能交叉,界线不清,容易滋生职能部门相互

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存在漏洞,监管出现真空。比如饭店饮食安全现在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职能部门管理,地沟油、过期变质等许多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被广泛使用,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各职能部门间也没有明确的牵头单位,“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各管各的,造成部门间协作配合不力,形不成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局面,导致“五龙治水”都管不好老百姓的一顿饭。 三、监管手段有限,执法人员水平不齐。目前,基层食品安全的技术监管水平有限,食品质量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在查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时,难以提供精确有效的检验结果。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管和巡查的过程中,仅靠经验和以有效期、保质期、商标包装等方面凭查证、询问、手摸、眼观等方式做出粗略判断,大大降低了食品的安全率。与此同时,一些监管人员安于现状,不注重提高业务水平,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一知半解,实际操作能力低下;巡查时走马观花,发现不了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还有少数执法人员缺乏责任心,或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借口人手不足、点多面广、社会风气不好等原因,对生产、销售、贩卖不合格不卫生的食品不管不问。还有的部门以罚代管,光顾关心自己的利益,忽略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监管缺失,埋下了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据调研了解和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采集的数据显示,当前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商业道德,只图经济利益,不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同名25063)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同名25063)

我国保健食品现状及监管分析 王涛,茅根年 (陕西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710021)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生成为居民生活的热点,保健食品作为我国传统的食疗文化继承的食品备受居民青睐。虽然保健食品目前己经形成比较规范的产业,但是在保健食品的生产、研发、经营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保健食品处于严重的信任危机边缘、木文分析了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建议。 关键词:保健食品; 问题; 监管; 对策 Investigation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Supervision of Health-care Food in Our Country Wang Tao, Mao gengnian (College of Life Science & Engineering,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Weiyang District, Xi’an 710021) Abstract:With the improvement of living standards, people are focus on preserving their health, especially the health-care food as traditional dietetic therapy. At the present, although the health-care food industry is a standard business, there are a lot of questions in production, researching and market of the health-care food. The problem has caused the serious crisis of confidence. The essay analysis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question of the health-care food, and give suggestion to the health-care food supervision. Key words: health-care food; problem; supervision; measures 1 引言 近些年,居民的经济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高的还有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现代文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并分析了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提出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确保我国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 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 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 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

食品安全工作如何做到严监管的几点思考

食品安全工作如何做到严监管的几点思考(赵国兴) 市局食品科赵国兴 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反复学习牛局长的工作报告和《严监管就是优服务》的文章,自己对严监管就是优服务的工作理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结合食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我认为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到严监管,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识要深。市局党组书记,牛育才局长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确定了“提升监管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树立“严监管就是优服务、严监管就是促发展、严监管就是第一要务”三大理念、和实现“从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向严监管为第一要务转变,从工作机制不健全向严规范为第一保障转变,从一般性的批评教育向严问责为第一落实转变”的三大转变。民以食品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政府威望。对食品安全严监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关注国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必要措施,它对进一步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思路要明。2009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局和市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要求,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既: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责任;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好“三个专项整治”既: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环节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整治、区域化集中生产食品的整治以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 三、问题要清。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从我们监管的主体来说食品工业化水平较低。近年来我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相对而言我市的食品工业化水平仍然较低,骨干企业、有规模的企业少,食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低的食品小作坊还大量存在,这成为我们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工作的难点问题。二是从企业经营者来说缺乏诚实守信的道德观。为了获取利润,偏要昧着良心在食品制作工艺上超范围、超标准滥用食品添加物质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这成为我们实施食品生产监管的重点问题。三是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覆盖面、可操作性以及惩处力度等,在实际运作中远远不能适应实际监管工作的需要,已成为当前的热点问题。四是监管体制不顺和监管能力不足。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较多,长期以来既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又存在着部门之间的监管漏洞和真空;另一方面,我们现有的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测设备以及各种经费等数量严重不足,与大量的监管工作不相适应。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和提高监管能力已成为当前的焦点问题。五是对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存在“五个不到位”。具体是: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分类不准,普查建档不到位;部分地区无卫生许可证和无营业执照的黑作坊非法生产,取缔不到位;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制品企业无证生产,查处不到位;部分获证食品企业不能持续按照食品市场准入要求组织生产,证后监管不到位;许多食品小作坊不具备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监督规范不到位;企业产品不执行强制检验制度,执法检查和检测不到位。这是我们当前落实严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四、措施要严。针对晋城的实际,我认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依法构建监管机制到位。围绕《食品安全法》和“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和责任边界,依法承担有限的法定监管责任,实施依法有效监管,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越位的地方退位,在缺位的地方补位,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落实企业主体、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各自的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同时,针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容易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并进一步深化落实分片定责监管责任制,明确监管职责,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监管模式,实施新的科学、便捷、有效的监管方法,提高监督检查效率。二是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到位。以《食品安全法》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

(调查报告)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

关于保健食品的综述

关于保健食品的综述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进步,人们对营养与健康日渐重视,广泛普及营养知识,进步全民营养素质,培养专业营养技术员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的迫切需求。保健品的发展成为社会极为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保健食品、发展趋势、方向 1、我国保健食品的概念与起源 1.1保健食品的概念 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欲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食品属性;功能属性,具有特定功能;非药品属性。营养素类产品也纳入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范畴,称为营养素补充剂。[1] 1.2保健食品的起源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食疗养生传统,所谓养生就是根据生命发展的规律,采取能够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所进行的保健活动,是人们提高生命质量的手段。几千年来,我中华民族在与各种疾病做斗争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形成了独特的传统医药学,积累了大量的养生保健经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健养生理论。从我国历代中医药文献中都可以找到许多有关保健食品初始概念的论述。古代“药食同源”的理论实际上就是保健食品的观点。中医中药作为传统的医药和养生文化,至今仍是我国保健食品开发研制的重要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物质来源,同时也是我国发展保健食品的独特优势。[2] 2、我国保健食品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2.1保健食品的现状 我国的保健食品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迅速发展,并且日益形成了一个新兴产业。中国政府制订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据相关数据表明,2001年我国保健食品销售近500亿元,到2010年,这个数字还可能再翻一番,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也象雨后春笋一样猛增至3000多家。2003年统计,人类进入“预防医学时代”,保健食品有广阔的美景。[3] 2.2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趋势 在目前的中国,现在是三代产品分别在不同的市场区域存在但从总的方向来看,一代处在被淘汰的边缘(在农村还有一定的市场),二代产品占据着中低端,三代产品位于中高端。在2000年之后大量的跨国企业大举进入中国,带来了发达国家大量先进的营养保健产品。这些产品几乎都属于第三代产品。[4]保健食品是新世纪食品行业中最具前景也最具挑战性的充满发展机遇的行业,中医药在保健食品市场中是大有可为的,我国在中药保健食品研发方面具有世界上任何国家和民族的同类食品所不具备的优势:中药植物资源丰富;风味独特,中药保健食品多食药结合,如保健酒、饮料、糕点等等;安全性强、疗效可靠。我国保健食品的研发应坚持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世界各国经验,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的先进方法和科研成果,加强发展创新,提高研制水平,同时要建立统一的质量评定标准、严格的管理规范、准确的市场定位,实事求是地宣传功效,积极与国际市场接轨,使以中药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尽快走向世界,打造

关于保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关于保健食品监管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对保健食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保健食品市场逐步走向活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焦点,这就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对保健食品监管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现状 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近年来就发生过树胶冒充蜂胶、螺旋藻重金属超标、牛皮下脚料等劣质材料冒充驴皮制作伪劣阿胶等事件,更存在减肥、睡眠等功能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当前保健食品市场还存在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虚假夸大宣传,宣传保健食品具有治疗作用,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诱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法规体系与监管工作不相匹配 当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发展还不成熟,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知识了解有限,而市面上保健食品种类繁多,广告宣传四处可见,误导消费者的宣传更是屡见不鲜,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进行干预。但保健食品监管相应的法律法规却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系统的监管法律制度,XX年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保健食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但《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至今仍未出台,造成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的缺失,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难以到位,惩戒威慑作用不强。 保健食品企业“多、小、散、低”,监管难度大 我区现有各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千多家,大多规模小,分布散,购进销售缺乏科学管理,而且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大多数保健食品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分不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卫生许可证号等,不了解经营保健食品如何进行索证索票、如何进行进货验收记录等,也不清楚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如何区分,对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不当回事。 监管力量薄弱 保健食品原来是由卫生部门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卫生部门只注重保健食品准入的许可,把保健食品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监管,而未注重对保健食品的专项监督,致使保健食品监管基础薄弱。通过机构改革,保健食品监管这块职能划到药监部门,虽然药监部门设立了专门的保健食品监管职能科室,但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大多数在农村,点多面广,单凭科室里两三个人很难起到有效的监管。另一方面,监管人员对部分经营保健食品的单位提出诸如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工作要求时,经营者往往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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