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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一、申领条件:

(一)、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从首次收到生育保险费那个月开始至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月止),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提供材料:

(一)、分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蓝印户口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招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5、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领程序:

(一)、上厦门劳动保障局网(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ac6117686.html,),在网上服务栏目办事表格下载处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委托书》,按要求填写、签名;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三)、携带《申领表》及按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属企业、失业人员到所辖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

(四)、符合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

三个月之内为核实期限,若没有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

如有异议,请本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四、待遇申领时效:

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20日起,到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时效为6个月,逾期不予受理。

跨省社保转移办理步骤: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并打印《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第三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接到申请和《缴费凭证》后,进行审核,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去人社部网站查找原参保地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将《联系函》发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

第四步:原参保地接到《联系函》后,做“统筹范围外转出”处理,并打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录表》和《参保信息表》,一式三份,业务留存一份,给原参保地财务部门一份,发给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一份。财务部门按《记录表》进行财务转移基金处理。

第五步:新参保地接到原参保地的《记录表》和《信息表》及财务部门的基金到帐单后,进行“统筹范围外转入”处理。并记入转移的帐户。转移结束。

说明:1、以上五步,转移人员只需自己跑第一步和第二步。

2、转移人员年龄限制为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下。

3、如果超出以上年龄限制,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原参保地做封存帐户处理,并做“临时帐户”标记。新参保地做“新参保”处理,建立临时帐户。

4、如有疑问,联系本人。具体解答。

办理入院手续所需物品:

现金或支票、医疗证、产前检查卡、身份证、准生证。

服饰篇:

衣服:均需要选择纯棉质地

1)夏天出生的宝宝,如果不用尿裤,可多买几件,以备尿湿及时更换。

2)春秋冬季出生的宝宝多采用纸尿裤。

3)外出服,满月后,宝宝有外出机会了。应根据不同季节适时购买。

帽子:春秋季可准备一顶纯棉的,冬天可准备一顶线帽,供外出时使用。

抱被:秋冬季用的比较多,有老人给做的更好,不必非要买现成的。

围嘴:准备两三个足够了。

手脚套:春秋冬季用的较多。脚部可在买宝宝服时买带袜脚的裤裤或者买超小的婴儿袜。婴儿袜子应注意袜口的松紧,如果太紧,可挑断几根袜口的皮筋,有两双换的就行,宝宝的脚长的也是神速哦!

寝具篇:

婴儿床:很有必要,不提倡宝宝和看护人同床,一来可以使宝宝和大人都得到良好的休息,二来可以从小锻炼宝宝独立睡觉的好习惯。

床围:视觉上感到温馨,也避免小宝宝日后会动了磕到头部。

床上用品:不必要整套,家里有老人给做的更舒适

蚊帐:如果是夏天出生的宝宝,应该提前准备好。

睡袋:夏天出生的宝宝可先不准备,秋冬季节的应该提前准备,应选择纯棉质地。

枕头:头三个月不用,可用柔软的小毛巾折一下。也可用可固定头枕。

隔尿垫:不错的选择,可准备两个。可以在给宝宝换尿裤或者外出的时候使用,避免弄湿被褥。缺点是不太透气,不适宜宝宝长时间躺在上面。

护理篇:

纸尿裤:刚出生的小宝宝尿便比较多,不建议用尿布,因为你洗的供不上换的,而且秋冬季寒冷,宝宝会觉得很凉。建议买两包NB号的。往后依照宝宝的臀部型号随用随买。

盆:

小盆准备两个,一个擦洗脸,一个洗屁屁,分开护理好!

婴儿浴盆:“必须的”,肚脐长好后,要经常给宝宝洗澡。

沐浴床:宝宝躺在上面更安全,更舒适。

手绢:准备两三条够了,推荐纱布或者纯棉的。

浴巾:准备一条。

擦屁毛巾:两条

洗浴用品:准备婴儿专用的洗发水,沐浴液,婴儿油(做抚触使用),润肤露(干燥季节可使用),爽身粉,面霜(冬天使用),护臀膏(预防尿布疹)。

湿纸巾:外出不方便洗还可以,家里不大实用,夏天还凑合,其他季节直接用湿的会使宝宝太凉,买湿巾加热器太贵不划算。不如给宝宝用温水洗洗更舒服。

喂养篇:

配方奶粉:先准备一小袋,以备头几天母乳不足时使用。提前选择好你信赖的品牌,一旦宝宝习惯了以后就不要随意换了。当然还要根据情况,每个宝宝的适应度是不同的。

奶瓶:准备两个,冲泡奶粉建议用宽口径奶瓶,便于放奶粉。另一个用来喝水。

奶瓶刷:1个。

恒温调奶器:有条件的准备一个很方便。可固定在宝宝适应的口感温度,也可煮沸水。无论是冲泡奶粉,喂水,还是以后冲泡米粉都方便,不用再把开水和凉白开兑来兑去的,便于掌握刻度。

吸奶器:可先准备一个简易的。看乳汁情况,如果很多再买贵点的,推荐电动的。

其他用品:

婴儿衣架:准备7-8个差不多够了。

婴儿专用指甲钳:有必要准备,宝宝指甲长的快。

棉棒:准备一盒,推荐贝亲的,棉织好,很袖珍。便于帮宝宝清理耳朵眼口处的污物和鼻屎。

婴儿推车:如果是春夏夏天出生的宝宝应该提前准备,出了满月就可以到户外享受空气浴和阳光浴了。秋冬季节寒冷,天气转暖再备也不迟。

床铃:可先准备也可待宝宝2个多月时再准备。刚出生的小宝宝视觉几乎是零,还不会欣赏。2-3个多月有些视力了才会感兴趣。

产妇用品:

产妇垫:生产后恶露较多,建议准备一包,避免弄脏被褥。

卫生巾:荐用成人U型尿裤。

腹带:如果你选择剖腹产,提前准备吧,肚皮缝好就得用。顺产也最好准备,便于产后瘦身。

哺乳衫:除了夏天都用的上,便于给宝宝喂奶,不至于后腰和胸口受风。

防溢乳垫:一般奶量,可用可洗式的,反复使用,经济实惠。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上海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事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3、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5号]; 4、关于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调整本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关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3)5号]; 5、《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 6、《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7、关于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09)20号]; 8、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

9、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沪卫计指导(2016)11号]。 ◆申请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 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 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 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 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办理材料 1、本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 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 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 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 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亡事故报告→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申请报销药费(完成)或申请工亡待遇 →医疗终结(医药费报销完成终止治疗后、 无医药费者出具工伤认定书六个月后)→劳 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具体流程如下: 工伤亡事故报告 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小时内电话告知区社会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68679)及区工伤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57787);24小 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填报《东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单》(机打)报区社会保险股及区工伤保险股备案。对逾期不报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区社会

保障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就医 1、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工伤职工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工伤职工需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 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区工伤保险股核准后方可实施。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申请工伤再医疗治疗时(如取内固定材料、复查、 植物人、职业病等医疗依赖者再治疗等),填写《东营市工伤职工再医疗审批表》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工伤保险股审核,审核通过后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 号: 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生育医疗□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 费用补贴□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宫外孕(手术治疗)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 并发症2 殊 □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延期□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 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 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供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报销票据(原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第251号令) 第一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 个人出资且担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 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伙举办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 两人或两人以上举办且具备法人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或由上述组织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应当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登记的程序是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一)受理。申请登记的举办者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齐全、有效后,方可受理。 (二)审查。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申请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条件。

(三)核准。经审查和核实后,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四)发证。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别颁发有关证书,并办理领证签字手续。 (五)公告。对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公告。 第四条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下列所属行(事)业申请登记: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与审核流程图

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工伤待遇所需材料 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工伤发生30天内到劳动局社保科认定电话67854816 超期认定的在申报认定之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身份证复印件,正规发票原件(须盖收费章),与发票对应的病历、清单、处方;其中一次性住院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为大额,需报市工伤中心复核,故以上材料需报送两套,发票复印。 2、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结论书(劳动局社保科鉴定电话67854816),一次性申报;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其中鉴定费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垫付,鉴定检查费由指定检查医院垫付,由社保局直接支付给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检查医院。伤残待遇须在鉴定结论出来的3个月内申报。 3、工亡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亡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复印件。领取抚恤金的家属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工亡待遇须在认定3个月内申报。 4、辅助器具配置申报: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时,由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本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同意,方可到到协议服务机构配置辅助器

具。特殊情况,经过医院证明,由于病情需要,确需在鉴定结论前安装辅助器具的,须由参保企业及时向待遇审核科提出书面申请,不能擅自配置辅助器具。相关表格:《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 5、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性质认定书、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第三方)赔付证明,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差额部分。其他材料的提交参照以上1、2、3、4条。 6、旧伤复发申报:需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医院、江北区社保局盖章,其中一份在申报待遇时交社保局。 7、享受工伤定期待遇(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资格生存验证:每年3月,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职工或家属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局基金监督科(67711804)进行生存验证。 二、工伤待遇审核 1、工伤医疗(康复)费支付范围及审核标准 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43号文,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作为工伤保险药品审核标准。 渝劳社办发[2006]121号文,工伤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原则上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实施办法》(渝劳社办发[1999]179号文)中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项目执行。 目录中甲、乙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丙类和限额项目的超标部分为自费项目。床位费和外伤骨科治疗用耗材为限额项目。工伤医疗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不含专家门诊诊查费)、病历工本费(不超过0.5元/本),每年7、8、9月空调费及12、1、2月取暖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编号:基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 本性别联系电话 情单位社保工作码工作单位 况 生育 / 就诊时间医院名称 □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剖宫产)生育医疗□妊娠 7 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 个月早产(阴式产) 申费用补贴□妊娠 3(含)至 7 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妊娠 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请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项计划生育 □ 绝育手术 目手术补贴 □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 宫外孕(保守治疗) 费用补贴□ 宫外孕(手术治疗) □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特□ 生育并发症并发症 1并发症 2 殊 □ 非定点医疗机构□ 异地□ 延期□ 其他情况 情 情况简述: 况 非申请人亲自办理须填写以下内容。在此栏填写内容并签名即视为委托授权生效(不委托他人办理者请划“/”):委 托本人委托先生 / 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 办 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为。 理 委托人签名年月日代办人签名年月日支付方式选择:□转账□ 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月日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 2 份复印件)□ 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 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提□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诊断证明(原件)□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供 □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 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资 □ 报销票据(原件)□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异地生育应备)料 □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应备)□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中心签收人年月日 审核人复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说明: 1、申请生育保险待遇需填写此表,一式一份; 2、参保人须亲笔签名,按表中提示准备申请资料,遇特殊情况须提供补充资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填写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申报材料清单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申报材料清单(一)《关于成立的申请》(向民政局提出申请) 第一段写明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必要性,包括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涉领域在辖区的基本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作用和必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专业性较强的,须对名称作出具体说明(学科分类、相关政策法规文件、领导讲话原文找依据)。 第二段写明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宗旨、主要的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数量及其来源。 第三段介绍发起单位(发起人)情况和发起人资质、研究团队、专家团队成员简历。发起单位(发起人)应为所申请领域内具有一定权威、实力、影响力和社会责任心的单位(个人)。 单位发起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发起人应由发起人签字。 申请书附国家对拟成立组织所涉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发起人为单位的需提交本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专家团队资质等佐证材料。 (二)会议纪要。 发起单位(发起人)可召集理事、监事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通过选举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理事会成员、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形成详细会议纪要。纪要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参会人数、议定事项、表决方式和表决票数。纪要由发起单位、发起人和会议选出来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盖章签字,并加盖筹备组章。 (三)《章程》。 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章程,严格按范本填写,章程加盖筹备组章、业务主管单位章(直接登记不需加盖)。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严格按范本和理事会选举情况填写,详细填写理事会选出来的负责人(负责人指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主任、所长、院长等)和理事、监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有业务主管单位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直接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处加盖筹备组章。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严格按范本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背面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处加盖筹备组章。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工伤保险流程及须知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流程及须知 一、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招投标(市规划建设局) 2、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地税分局) 4、人员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5、工伤认定(人力社保所(分局)) 6、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生育保险科) 7、待遇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科,无伤残等级的由各人力社保所(分局)受理)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乐清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等规定。 三、办事流程: 1、工程项目招投标(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项目登记: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业务管理员对单位填报的《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进行审核。 ②经审核无误后,对参保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同时打印《审核表》。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缴税银行账户中存足应缴费款后,可持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实时扣款方式,费款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完税证。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凭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门征缴费方式,经刷卡或转账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转账完税证。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建筑施工企业到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

申请登记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书 尊敬的汾阳市民政局领导: 为了落实素质教育,培养优秀人才,我们申请举办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经汾阳市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现已完成办学许可证申请工作,特向贵局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机构。 我们申请登记成立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的详细资料如下: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 举办者姓名:宋明静,性别:女,民族:汉族、身份证号:142303************、户口所在地:山西省汾阳市石庄镇南广城村麻地沟街。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宋明静、性别:女、民族:汉族、身份证号:142303************、户口所在地:山西省汾阳市石庄镇南广城村麻地沟街,工作单位:无、政治面貌:群众、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过刑事处罚。 三、已投入资金人民币30 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个人独资,资金性质是:个人出资非国有。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汾阳市文峰东街文峰商贸城西楼一层,性质是:租用。 五、申请登记的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教育培训,其性质是:民办、学校类型:短期培训、办学内容:

英语、音乐、美术、业务主管单位是:汾阳市教育科技局。现有:6名教职人员。 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汾阳市教育科技局审查同意。 八、业务主管单位汾阳市教育科技局已经批准我们成立并取得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14118270000311)。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批准成立的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望领导审批为谢! 汾阳市常青藤·德慧培训学校 2017年7月25日

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单位编号: 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

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审批须知 特别提醒:职工受伤后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连续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评定伤残等级,合法有效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月以后方可中断缴费。 一、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受伤害前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并正常缴费,已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中断缴费期间,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二、办理工伤待遇(非工亡)审批所需材料 、填写《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或“社保机构联”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或“社保机构联”原件),如伤势轻微没有残疾,职工自愿不做劳动能力鉴定的,需本人在工伤待遇申请表上签字并申明“本人自愿放弃伤残鉴定”; 、有效发票原件(据实提供)和相关单据: ()报支工伤医疗费用的:医疗费发票原件附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发票应附出院记录,必要时附相应病历记录复印件;转往苏州地区以外就医的需附转院证明;报支工伤康复费用的,还需提交康复确认告知单或康复治疗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康复效果评价通知单。 ()经同意转往苏州大市以外住院治疗的,可报支外诊交通费、食宿费,除转院证明和出院记录外,还应提供交通费、食宿费发票原件。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乘坐汽车、火车等普通交通工具费用和转院途中食宿费用。伤情特殊需要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的,须附经办机构事先同意的审批表; ()报支假肢义齿等辅助器具费用的,辅助器具费发票原件需附事先经过批准确认的《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审批表》,在限额内报支; ()涉及交通事故等第三人责任的应附事故责任认定文书及赔偿处理文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符合规定的发票原件及相关单据。 、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属于建筑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交建筑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缴费收据复印件,其中-级伤残定期待遇,需先按规定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根据要求提供。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另填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按相关要求另行提供材料) 三、注意事项 、工伤待遇审批通常应在治疗结束、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前来办理。 、职工或单位如参加有商业保险的,应先复印好相关票据,通常先到保险公司报支后,再将发票原件及有关资料送交社保经办机构,按工伤保险规定审批工伤待遇。职工或单位如需留存发票、清单等复印件的,应先自行复印留存。 、因交通事故及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应先办理侵权责任民事赔偿。 、所交材料应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提交的复印件、表格、证明材料等应使用规格的纸张,复印件需另带原件以供核对。发票较多的,应叠瓦状粘贴在纸上,交通食宿费发票另贴一页。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 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 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 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样表: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姓名陈** 身份证号码****************** √1、申请生育待遇(生育津贴):本人承诺所申请2018 年5月1日生育产生的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个人申领生育津贴:本人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本人承诺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未曾领取单位垫付的生育津贴,现申请将生育津贴划拨给本人以下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温馨提示 反欺诈法律提示: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承诺所述情况、提供资料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陈** 2018 年 5 月 1日 如为代办,请填写以下内容: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 代办人与申请人的关系: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一、民非成立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及消防许可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无锡市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1、《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999]161号)。 2、《市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1]278号)。 3、《关于市区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锡劳社[2001]106号)。 4、《关于调整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锡劳社医[2004]23号)。 5、《关于市区2005年度工伤、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锡劳社医[2005]19号)。 6、《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劳社工[2006]5号)。 二、办理条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或流产出院后五个月内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异地生育的,产前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报工伤和生育保险科审批;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女职工,在五个月内由本人或亲属申领并填写“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待遇结算 3、待遇支付 四、申办材料: 1、“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企业职工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 2、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准生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及复印件、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及复印件、或流产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符合规定的缴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独生子女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产假期因生育引起疾病者还需提供疾病证明、男职工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报销,由职工或其亲属,凭职工《社会保险卡》,并提供职工所在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七、办理地址:无锡市北禅寺巷15号 八、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流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流程 一、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条件: 1、有业务主管单位,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自治区民政厅登记的冠“广西”,地、市、县登记的冠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不能冠“广西”;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法人单位开办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5、有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场所。 二、向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成立申请书(内容包括:成立的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筹备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等); 2、登记申请表; 3、法宝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有否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4、党组织建设情况材料; 5、章程草案(一份,参照民政部示范本制定); 6、章程核准表; 7、证书底稿表; 8、内设机构备案表; 9、从业人员登记表、资格证明; 10、场所使用权证明; 11、验资报告(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 12、银行帐号备案表; 13、其他材料。 三、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1、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审查界定该单位是否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条件。对章程、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进行审查,同意成立的下发批准文件和执业许可证; 2、对同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其章程核准表和证书底稿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四、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和业务主管单位下发的执业许可证;

【最新】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册指引

最新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册指引 目录 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2)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哪些要求? (2) 三、受理条件 (3) 四、注册所需文件 (3) 五、办理流程 (5)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图 (7) 以下为附件: (8)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8) 关于同意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10) 批复样本 (12) 住所证明 (13) 捐资承诺书 (14) 资金划转承诺书 (15)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17)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8)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表 (19)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22)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样本) (30)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样本) (31)

一、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企业。主流分布在以下行事业中: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 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 院(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 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 (所)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 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 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 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有哪些要求?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一般包括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和组织形 式三部分,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二)名称中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明确,一般称学校、学院、园、医院、中 心、院、所、馆、站、社、公寓、俱乐部等,组织形式不得冠以“总” 字;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实行治疗,享受以下工伤 保险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 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水平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 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理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因工死亡职工 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 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水平鉴定费用;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 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 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 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 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 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原因造成的 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理应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 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理应于障碍

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理应建立台账,予以登记。 3、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实行工伤认定。 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理应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2)与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6)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公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9)因战、因公负伤残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需要劳动水平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市劳动水平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5、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门诊报销持工伤认定书、劳动水平鉴定结论、诊断证明、住院出院明细记录以及医疗药费单据等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待遇,履行审批手续。住院报销凭结算单实行网上结算。 6、凭费用审核表、申领资格认定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宁波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018).doc

WORD格式 表单号: 0600142-S1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未就业配偶 身份证号码 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生育时间 □平产□助娩产□剖宫产 □不满 3 个月流产□3—4个月流产□满4个月流产 生育类别 □上环□取环□结扎 □其他 胎儿数孩次 □自取 结果送达 □网上自助查询 方式 □短信送达(请填写手机号码:) (勾选) □邮寄送达(请填写邮寄地址:) 职工意见单位意见

职工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社保经办 机构核定 意见经办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专业资料整理

WORD格式 填表说明: 1.生“育时间”是指生育时间、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时间及符合生育政策实 施复通手术时间。 2.申请人申请时除填写提供本表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形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 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①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④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 份;⑤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原始票据。 ( 2)申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流产、引产待遇的:①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一份;②门诊手术提供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 录原件一份;③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3)申请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节育、复通手术待遇的:①结婚证复印件一份;②门 诊手术提供门诊病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院手术提供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③医疗费发票原 件一份。 (4)申请未就业配偶待待遇的:①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出院记录原件一份;④生育医疗费发票 原件一份;⑤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⑥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 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原始票据。 3.申请人申请材料如为复印件的,申报单位需对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核实,并 在复印件上盖上单位章,同时注明“与原件无误”。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 申请材料目录 一、关于成立登记“×××”的申请书 二、社会组织民称核准通知书 三、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其成立的文件(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需缴纳风险保证金的单据复印件、医疗卫生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附非营利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表格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书(2101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104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2107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2110表)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六、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章程的理(董)事会会议纪要 七、场所使用情况证明 八、验资报告 九、财务管理制度 十、专业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资格证明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电子版。填表内容需要电脑打印(除盖章和签字)。 关于成立“×××”的申请 长治市民政局:

成立背景、意义、软硬件条件、目前取得的成果和成绩、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宗旨、业务范围。 以上内容分段叙述。 申请人(申请单位) 年月日 2101表 编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单位名称黎城县木木老年公寓 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时间2018.1.1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黎城县民政局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一式两份加电子版。填表内容需要电脑打印 (除盖章和签字)。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填写。 四、从业人员指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在职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后勤人员、财务人员以及执业人员等;职业人员指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人员,如教师、医生、科研人员、教练员等。(需提交专家及工作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人)。 五、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单位名称黎城县木木老年公寓 住所黎城县黎侯镇金福村 电话0355-333361 邮编047600 法定代表人李王职务法人、院 长 电话 从业人员数10 其中执业人员数 3 业务主管单位黎城县民政局电话5672649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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