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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操作手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操作手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操作手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

在线申办系统

操作手册

客户分册

目录

1.用户登录 (3)

1.1用户注册 (3)

1.2 用户登录 (5)

2.认证申请 (5)

2.1用户首页 (5)

2.2填写新申请书 (6)

2.3填写变更申请 (13)

2.3.1填写原证书信息 (13)

2.3.2填写变更项目 (14)

2.4 我的申请草稿 (14)

2.5未受理的申请 (15)

2.6申请办理情况 (16)

2.7申请书的操作主界面 (16)

3.我的费用 (19)

3.1.待交费申请列表 (19)

3.2.已交费申请列表 (20)

3.3.我的汇款记录 (21)

4.我的电子签章 (22)

4.1查看电子签章 (22)

4.2申请书最终签章列表 (22)

5.我持有的证书 (23)

5.1.我的证书信息 (23)

5.2.证书暂注恢申请 (24)

5.3 我的审批表信息 (26)

6.我关注的证书 (26)

6.1我的证书分组 (26)

6.2外机构证书 (28)

7.我的认证信息 (30)

7.1.我的联系人 (30)

7.2.我的增值税开票信息 (31)

8.标志申请 (31)

8.1.CQC非标准印刷模压标志申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我的个人设置 (32)

9.1修改个人设置 (32)

9.2修改密码 (33)

9.3修改绑定邮箱 (33)

9.4.修改绑定手机 (33)

9.5我的授权 (34)

9.6通知接收配置 (34)

10.我的通知中心 (35)

附录 (36)

1.用户登录

1.1用户注册

对于第一次使用系统的客户,首先需要进行客户注册操作。

第一步:单击图1-1所示登录页面上的“注册新用户”按钮。

图1-1

进入注册页面,如下图1-2所示

图1-2

第二步:填写图1-3中“用户注册”,填写完成后单击“注册”按钮提交。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身份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可多选。“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目,需填写企业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无此信息则应填写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号码。

用户名应为4-50位的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并且以字母开头。

为确保客户账户的安全,密码应为英文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区分大小写,且长度不小于8位不超过12位。

第三步:页面显示“注册成功!跳转到登录”,如图2-1所示,单击按钮回

到登录首页,用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图-1-3

1.2 用户登录

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登录首页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单击“登录”按钮,进入用户操作主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4

登录系统时,系统提示客户“绑定邮箱”,“绑定手机”。只有中国大陆的手机号码,才能进行绑定手机的操作,绑定成功的邮箱或手机,可以接收CQC 发送的通知或用于找回系统登录密码功能。

2.认证申请

2.1用户首页

系统首页如图2-1所示:区块1为顶部导航区域,展示CQC认证基本信息、文件和外部链接;区块2可切换中英文系统以及进行用户登录身份退出操作;区块3为功能主菜单区域;区块4为通知留言、系统消息;区块5为CQC公告信

息;区块6 为我的申请信息,汇总客户不同认证阶段的申请单数;区块7为我的证书信息,汇总客户不同状态的证书数量,即将到期的证书信息,提醒客户做到期换证业务,可以查看证书物流信息。

图2-1

2.2填写新申请书

左侧主菜单“我的申请”中单击“填写认证申请书”,如图2-2所示,客户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填写不同认证类别的申请书,例如“填写CCC新申请书”。

图2-2

下面以填写CCC新申请为例,演示如何完整的填写一份申请书:

第一步:在图2-3所示界面上单击“填写CCC新申请书”,进入图2-4所示界面。

图2-3

第二步:在图2-4显示页面中:

1、选择产品类别。在区块1中选择产品类别的大类,并在弹出界面中选择对应产品类别的小类。

2、在区块2中选择意向受理部门。CQC总部和分支机构均可以受理认证申请,客户可以选择最方便的地点受理自己提交的认证申请。

3、在区块3中选择获证模式。默认的获证模式为“普通”。

4、区块4中可以引用以前填写过的申请书内容。客户可以利用此功能,选择一份以前填写过的认证申请书,修改后生成一份新的认证申请,可以避免重复录入信息,提高填写认证申请书的效率。

以上四项都完成后,选择“下一步”。

图2-4

第三步:在“填写申请书”界面,请根据要求填写委托人、制造商、生产厂、代理机构、产品信息等认证相关信息。

1、需注意有红色“*”的项目为必填项,如图2-5所示。

2、中国大陆的申请人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企业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或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无此信息则应填写企业

法人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号码。

图2-5

3、“选择企业”功能如图2-6所示,客户可以输入企业名称或者地址(至少输入4个汉字或者4个英文单词)来查询系统数据库中已有的企业信息,直接选择免去重复的输入工作。

图2-6

4、“保存草稿”功能如图2-7所示,因填写申请书过程较长,填写途中可对填写信息进行保存操作。下次在左侧主菜单“我的申请”下的“我的申请草稿”当中继续完成申请填写工作。

图2-7

第四步:填写申请书的附加信息如图所示,包括:

1、填写认证标准、说明事项等附加信息,如图2-8。

图2-8

2、上传电子附件。

(1)在“相关附件”栏目提交认证申请相关的电子文件,如图2-9所示。点击

“增加文件”按钮,选择上传附件,单击“打开”后,文件出现在列表当中,如

图2-10所示,选择“附件类型”,必要时填写该文件的备注信息。

(2)单击“开始上传”按钮,待右侧出现黄色向下箭头,“状态”栏显示为100%时,表示附件上传成功。单击“”可以删除已经上传的文件。

(3)每次上传附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M,否则无法正常提交。

(4)支持的文件类型为jpg、gif、png、bmp、doc、docx、xlsx、xls、pdf、txt、zip、rar。

图2-9

图2-10

3、填写证书和通知书的邮寄/自取信息,如图2-11。证书可以通过“邮寄”和客户“自取”两种方式发到客户手中。申请人获得认证证书后,如出现证书注销、暂停(含恢复)、撤销等证书状态变化的情况,CQC将给客户发送通知书,客户需预先提供一份通知书邮寄信息。

图2-11

第五步:单击“提交申请”,提交认证申请书。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成功界面,如图2-12所示。如果客户还需要同时申请CQC\CE\CB认证,可以选中对应的认证类别,单击“继续填写已经选择认证类别申请补充信息”按钮,提交组合申请;可以查看已填写好的认证申请信息,或者填写新的认证申请书。

图2-12

2.3填写变更申请

相比“新申请”,填写“变更申请”书时,还需要填写如下栏目。

2.3.1填写原证书信息

填写原证书信息,包括证书编号、报告编号如图2-13所示。“报告编号”为原证书所对应的测试报告编号,一般情况下如未作特殊要求,可以不填写。

系统既支持填写单个证书的变更申请,也支持填写多个证书的批量变更申请。填写多个证书的批量变更申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一份申请书,最多可以填写25张证书的编号(证书编号之间须用分号【;】隔开),并且所有证书变更相同的信息,变更项目只能是下图变更类别中的某一项或多项。

2、批量变更的证书必须是相同申请人、相同制造商、相同生产厂。

3、如果证书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产品信息发生变化,不能填写批量变更申请,需分别填写变更申请书。

4、其他机构的换证申请不能使用批量变更功能,应每一个证书编号填写一份变更申请。

图2-13

2.3.2填写变更项目

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变更项目,并填写变更前、变更后信息,如图2-14所示。

图2-14

2.4 我的申请草稿

左侧主菜单“我的申请”下的“我的申请草稿”列表,如图2-15所示。列出客户在填写申请过程中单击“保存草稿”功能所形成的申请草稿信息,可以查看草稿信息,或继续填写并完成认证申请的提交工作。

图2-15

2.5未受理的申请

左侧主菜单“我的申请”下的“未受理的申请”列表,如图2-16所示:

1、“等待受理的申请”栏目列出的是CQC认证工程师还未受理的申请。

2、“需修改或补充信息的申请”栏目列出的是被CQC认证工程师退回的申请,需要按照CQC认证工程师的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列表里同时列出了CQC 认证工程师的联系方式,客户在处理退回申请时如果遇到问题,可以直接与该认证工程师联系咨询。

3、“CQC不受理的申请”栏目列出的是被CQC认证工程师判定为不予受理的申请。在此列表中可以看到CQC工程师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时填写的不受理理由。通常情况下,该项业务不在认证受理范围内的认证申请,CQC会做出不予受

理的决定。

图2-16

2.6申请办理情况

左侧主菜单“我的申请”下的“申请办理情况”列表,如图2-17所示,列出了当前用户的所有认证申请信息。客户可通过申请流水号、申请标题、申请阶段、

认证类别等基本信息进行筛查。

图2-17

2.7申请书的操作主界面

通过“我的申请草稿”、“未受理的申请”、“申请办理情况”列表均可以

链接到申请书的操作主界面,如图2-18所示。

1、左侧区块1为申请书的详细信息,可查看申请书的各栏信息、认证处理的过程信息以及CQC针对此单申请发送给客户的通知等;

2、区块2为申请操作区,标有可操作符号的链接,可以点开进行操作;标有禁止操作符号的链接,在此申请当前状态、阶段下不允许进行操作。客户点击被禁止操作的链接时,可以查看到该项操作被禁止的原因,如图2-19所示。

图2-18

图2-19

3、部分操作说明:

(1)查看申请办理进度:客户可查看认证过程中关键节点的操作时间,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如图2-20所示。

图2-20

(2)业务问题留言:客户可针对此单申请给CQC工程师留言咨询业务问题。

(3)复制申请:客户可直接复制此单申请从而创建一份新的认证申请书。

(4)修改申请书附件:认证申请处于“未受理阶段”时,客户可以通过此功能修改申请书的电子附件,包括重新上传该申请的电子文件或删除以往上传的电子文件。

(5)补充上传申请资料:当客户收到结论为“不符合”的资料审查结果时,可通过此功能,上传补充资料的电子文件。

3.我的费用

3.1.待交费申请列表

左侧主菜单“我的费用”下的“待交费申请列表”,如图3-1所示,列出的是CQC已经给客户发送了费用结算收费通知,但还未收到客户交纳认证费用的

申请。客户可在此列表当中选择一条或多条申请填写汇款信息,如图3-2所示。

全国质量认证中心名录

我国认证评审机构名录 001 CNAB00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002 CNAB002 方圆标志认证中心 003 CNAB003 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004 CNAB004 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005 CNAB005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006 CNAB006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007 CNAB007 广东中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008 CNAB008 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 009 CNAB009 长城(天津)质量认证中心010 CNAB010 东北认证有限公司 011 CNAB011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体系认证中012 CNAB012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 013 CNAB013 浙江公信认证有限公司014 CNAB014 中联认证中心 015 CNAB015 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016 CNAB016 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 017 CNAB017 北京兴国环球质量认证中心018 CNAB018 香港品质保证局 019 CNAB019 四川三峡认证有限公司020 CNAB020 北京中大华远认证中心 021 CNAB021 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22 CNAB022 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023 CNAB023 北京中建协认证中心024 CNAB024 深圳市环通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025 CNAB025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26 CNAB026 北京天一正认证中心 027 CNAB027 北京中设认证服务有限公司028 CNAB028 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 029 CNAB029 江苏九州认证有限公司030 CNAB030 泰尔认证中心 031 CNAB031 北京三星九千质量认证中心032 CNAB032 天津华诚认证中心(原中国汽车产品认证委员会 质量体系认证中心)033 CNAB033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034 CNAB034 北京航协认证中心 035 CNAB035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36 CNAB036 北京宇航剑质量认证中心 037 CNAB037 北京外建质量认证中心038 CNAB038 北京世标认证中心 039 CNAB039 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040 CNAB040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041 CNAB041 鹏程国际认证中心042 CNAB042 上海电子仪表质量审核所 043 CNAB043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044 CNAB044 北京中经科环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045 CNAB045 北京大陆航星质量认证中心046 CNAB046 北京博天亚认证有限公司 047 CNAB047 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048 CNAB048 北京泰瑞特质量认证中心 049 CNAB049 广州中诚标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50 CNAB050 北京中电联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051 CNAB051 上海爱索质量认证中心052 CNAB052 北京中水源禹质量体系认证中心 053 CNAB053 北京恩格威质量体系认证中心054 CNAB054 北京中检联合质量认证中心 055 CNAB055 北京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56 CNAB056 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 057 CNAB057 北京陆桥质检认证中心有限公司058 CNAB058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059 CNAB059 武汉新兴联合认证有限责任公司060 CNAB060 厦门永续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061 CNAB061 深圳南方认证有限公司062 CNAB062 香港德国莱茵技术监护顾问股份有限公司063 CNAB06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064 CNAB064 北京思坦达尔认证中心 065 CNAB065 北京中物联联合认证中心066 CNAB066 (中国台湾)珂玛企业有限公司 067 CNAB067 北京恒标质量认证有限公司068 CNAB068 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 069 CNAB069 哈特福德全球标准认证(北京)有限公司070 CNAB070 北京军友诚信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071 CNAB071 中汽认证中心072 CNAB072 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 073 CNAB073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074 CNAB074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075 CNAB075 北京中化联合质量认证有限公司076 CNAB076 北京中润兴认证有限公司 77 CNAB077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078 CNAB078 中包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质量认证中心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质量认证中心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本中心(ISO9000)费标准如下: 初审费用: 1、固定费用: 申请费1,000元;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 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复评申请或扩大范围申请不收费)。 2、审核费:审核费按所用"审核人*日数"计算,收费标准为3000元/人*日。 受审方员工数初审(人*日数) 年度监督(人*日数) 复评(人*日数) 受审方员工数 初审(人*日数) 年度监督(人*日数) 复评(人*日数) 5人以下 2 1 1.5 5-29 2.5-4 1-1.5 1.5-3

30-99 6-7 2-2.5 4 100-999 8-12 2.5-4 5-8 1,000-8,000 15-21 5-7 10-14 注:1)审核现场分散在不同地点,每多一处增加1个人*日。 2)产品结构、生产过程复杂加收1-2个人*日。 3)由于受审方原因而需增加审核时间,费用由受审方支付。 3、预审费:受审方要求预审时,预审费标准不超过审核费标准的50%. 4、其它费用: a.所有因审核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包括初审、预审、监督审核及复评)由受审方承担。 b.如需加印证书另收工本费,每证50元。 监督审核费

1、企事业单位取得认证注册证书后,在三年有效期内,中心将对其进行监督审核(非例行监督审核除外)。每年度监督审核费,按初次审核费的三分之一收取。 2、扩大认证范围一般在监督审核费的基础上,加收1-4人*日。 3、第二、三年度年金各2000元,与监督审核费同时支付。 复评费 在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受审核方向中心申请复评,复评费为初次审核费的70%. 咨询阶段 工作内容 顾客需求分析 ·接收顾客咨询信息 ·与顾客沟通和交流 ·分析、明确顾客需求 咨询过程策划 ·全期工作计划 ·阶段工作设计 ·定期工作评价 管理现状评估 ·管理现状评估计划 ·管理现状现场评估 ·管理现状评估报告 ·初步的整改措施计划 管理系统设计 ·组织机构和职能分配确定 ·业务过程确定 ·文件化体系确定 ·管理系统方案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CQCCMS2.0产品认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说课讲解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分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历史修改记录

目录 历史修改记录 (2) 目录 (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4) 1.1系统登录与退出 (4) 1.2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5) 1.2.1基本信息维护 (5) 1.2.2专业能力查看 (7) 1.2.3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 (9) 1.2.4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 (10) 1.3常用元器件库维护 (11) 1.4元器件备案 (13) 1.4.1原始数据录入 (14) 1.4.2元器件备案 (20)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平台 1.1 系统登录与退出 (1)用户登录“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业务在线申办系统”的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网址,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主页面 (2)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单击“提交”按钮,进入图2所示界面。

图2 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平台操作主界面 (3)点击主界面右上角的”退出”链接,即退出系统 1.2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维护”,”专业能力查看”,”服务企业和证书查看”,”可备案元器件项查看”四个子菜单功能 图3 “质量技术负责人管理”菜单 1.2.1 基本信息维护 (1)点击图3中“基本信息维护”菜单,显示如图4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的基本信息

图4 “质量技术负责人详细信息”界面 (2)点击图4右上角的“修改基础信息”链接,显示如图5所示界面,此界面可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以及联系方式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图5 “质量技术负责人信息修改”界面 (3)点击图4界面中“质量技术负责人认定证书”每一条记录右侧的”查看”链接,显示如图6所示界面,此界面显示当前登录用户每一笔认定证书详细信息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NCA/CTS00XX-2015 CQC****-20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车载导航影音系统认证技术规范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 for Car Media and Navigation System (申请备案稿) 2015-**-**发布 2015-**-**实施 CQCXXXX —2015

目次 目次.................................................................................... I 前言................................................................................. III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5) 4.1 通用试验条件 (5) 4.1.1 试验环境 (5) 4.1.2 温湿度偏差 (6) 4.1.3 试验用的样品供电电源 (6) 4.1.4 试验用的仪表精度 (6) 4.1.5 测量端子负载 (6) 4.2 外观及标识 (6) 4.3 互连线缆 (6) 4.4 安装位置 (7) 4.5 导航性能 (7) 4.5.1 一般要求 (7) 4.5.2 基本功能 (7) 4.5.3 显示 (7) 4.5.4 语音输出 (7) 4.5.5 操作与控制 (8) 4.5.6 地图数据要求 (8) 4.5.7 性能要求 (9) 4.5.8 导航性能测试方法 (10) 4.6 影音性能 (11) 4.6.1 音频的性能 (11) 4.6.2 USB/SD卡媒体播放整机功放音频性能 (11) 4.6.3 AM/FM接收器性能 (12) 4.6.4 车载显示器性能 (13) 4.6.5 蓝牙性能 (14) 4.7 电磁兼容性 (15) 4.7.1 传导抗扰度 (15) 4.7.2 静电放电抗扰度 (15) 4.7.3 辐射抗扰度 (16) 4.7.4 辐射骚扰场强 (16) 4.7.5 传导骚扰 (16) 4.8 环境适应性 (16) 4.8.1 试验前的样品检查 (16) 4.8.2 试验程序 (16) 4.8.3 主要性能测试项目 (16) 4.8.4 高温负荷试验 (17) 4.8.5 高温贮存试验 (17) 4.8.6 低温负荷试验 (17) 4.8.7 低温贮存试验 (17)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C(3C)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CC(3C)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CNCA-01C-001:电线组件; CNCA-01C-002:电线电缆; CNCA-01C-003: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CNCA-01C-004: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CNCA-01C-005: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CNCA-01C-006: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CNCA-01C-007:热熔断体; CNCA-01C-008: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电器附件外壳;CNCA-01C-009: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CNCA-01C-010: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CNCA-01C-011:开关和控制设备; CNCA-01C-012:整机保护设备; CNCA-01C-013:小功率电动机; CNCA-01C-014:电动工具; CNCA-01C-015:电焊机; CNCA-01C-016: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CNCA-01C-017:音视频设备; CNCA-01C-018: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CNCA-01C-019: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 CNCA-01C-020:信息技术设备; CNCA-01C-021: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 CNCA-01C-022:照明电器; CNCA-02C-023:汽车产品; CNCA-02C-024:摩托车产品; CNCA-02C-025:摩托车发动机产品; CNCA-02C-026:汽车安全带产品; CNCA-03C-027:轮胎产品; CNCA-04C-028:安全玻璃产品; CNCA-07C-031:电信终端设备; CNCA-08C-032:心电图机; CNCA-08C-033:血液透析装置; CNCA-08C-034: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 CNCA-08C-035:空心纤维透析器; CNCA-08C-036: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全文)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实行新制度与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并组织实施的产品安全认证强制性监督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老制度”)之间的过渡安排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制度的实施和老制度的废止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新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为保证新、老制度的顺利过渡并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老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二、新、老制度适用产品的监督管理 1、自2003年5月1日起,国内企业出厂、进口的《目录》内产品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新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

2、自2003年5月1日起,经销商、进口商不得再购进、进口和销售未获得新证书及未加施新标志的《目录》内产品。2003年4月30日前已经购进、进口但尚未售出的已获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CCIB标志或安全认证合格证书及长城标志(以下统称“老证书”、“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应在所在地质检部门备案,方可在质检部门监管下继续销售。 3、自2003年5月1日起,获得新证书及新标志的产品如果继续使用印有老标志的外包装,须加施新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 4、2003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目录》内的产品,可以凭老证书及老标志或新证书及新标志出厂、进口、销售。 5、自2002年5月1日起,原须获老证书及老标志的产品此次不再列入《目录》的,其原须获得的老证书及老标志不再作为其出厂、进口、销售的条件。 三、认证申请的受理 1、自2002年5月1日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目录》内产品新证书及新标志的申请,不再受理老证书及老标志的申请。 2、2002年4月30日前,原须获老证书和老标志的《目录》内的产品仍可继续申请获得老证书及老标志。 四、其他事项 1、已申请但尚未获得老证书或已获得老证书的《目录》内产品,经申请人

27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辽宁中车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QEO/LZC-02-01-2018 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版次:A/0 编制:管理手册编制小组 审核: 袁立东 批准:罗光政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0日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0日

1目的 为了满足CRCC产品认证质量保证能力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和与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隧道内预埋槽道认证产品生产条件的审核认证,自愿性认证要求的产品可以参考执行。 3适用范围引用文件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4术语和定义 CRCC:中国铁路产品认证的标志 5部门职责 5.1综合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a)签订认证标志使用协议; b)汇报CRCC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 c)认正标志的管理。 5.2生产质量部负责: a)按照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b)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c)对认证标志入库检验; d)维护《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 5.3技术部负责: 认证标志的布局设计。 5.4采购部负责: a)下达认证标志的采购计划; b)认证标志的存储保管 6程序要求 6.1本公司经过认证的产品,加施的产品认证标志采用购买标志、印刷标志和标志模压三种方式,由技术部组织根据产品、铭牌、包装物、标签、使用说明、合格证等的尺寸大小和位置布局进行设计,报给综合管理部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标志的使用协议后申请购买认证标志。 6.2采购部下达认证标志的印刷和模压的采购计划。 6.3综合管理部应在复评获准换发新证书时与认证机构重新签订《认证证书和铁路产品认证标志使用协议书》。认证标志的所有方案(印制、粘贴的部位和图形尺寸等)应在证书签发后的3个月内完成向CRCC备案。 6.4认证标志和带有认证标志的合格证采购进场后,生产质量部进行标志数量和印刷质量的确认,并在《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台账》中记录认证标志购买数量。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哟)。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 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产品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 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 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CE认证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MANAGEMENT SYSTEM CERTIFICATION CONTRACT 项目编号: Ref. No. 甲方: Party A 地址: Address 电话:Telephone 传真:Fax 乙方: Party B: 地址: 电话:Telephone 传真:Fax 联系人:Contact Person 地址:Address 电话:Telephone 传真:Fax

体系认证合同条款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各地有限公司同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各地有限公司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当地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一条根据委托,乙方将对甲方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绿色市场 ? 进行认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就认证审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二条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所覆盖的认证范围是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范围尚需经现场审核进一步确认,最终以乙方认证评定的决定为准。 第三条经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是: ? GB/T 19001- ? GB/T 24001- ? GB/T 28001- ? GB/T 22000- 及相关专项技术要求: ? ISO9001+RTL ?国际食品法典《食品卫生通则》CAC/RCP1-1969,Rev.4(2003); 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Annex to CAC/RCP1-1969,Rev.4(2003)? GB/T 19220- ? GB/T 19221- ?甲方按上述标准建立的体系手册及有关文件 ?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其他

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

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GB/T19001-2008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1“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依据标准”: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3.5 “注册地址”: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3.6 “商标”: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无”。 3.7“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请根据“TLC产品认证业务范围及签约检测机构一览表”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标志的说明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标志的说明 一、标志识别 1.图例 2.标注 如图所示,在标志主结构中的图形设计为盾牌形式,盾牌纹理设计包含所认证的5个部分(即:净化、除菌、抗菌、抗细菌、抗霉菌),选用不同色彩来寓意其所代表。盾牌中的“十”字图形,是国际通用符号,传达严谨专业的视觉感。3.颜色 标志运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标准色(C100 M90 Y0 K0)为主色系;辅助色系分别选用象征所认证的几大部分(C100 M70 Y0 K0 )(C75 M0Y75 K0)(C70 M15 Y0 K0) 4.规格

二、标志使用范围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材料;电冰箱,洗衣机,空气净化器等除菌、抗菌、净化功能的家电及类似用途产品 三、标志申请和使用方法 (一)标志申请 1、持证人必须持CQC<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整体设计图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2、持证人须持有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现场申办)。 3、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4、持证人可以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更改印刷、模压标志铭牌的申请。 5、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二)标志使用 1、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产品铭牌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其中国内销售的产品必须使用中文标识或同时使用中英文(2枚)标识。 2、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a.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b.印刷、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本体或包装箱的显著位置; c.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3、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a.持证人获证后,须到CQC办理备案并获批后方可使用认证标志。 b.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c.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d.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e.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f.接受CQC对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a.CQC暂停使用认证证书的产品,在暂停期间,该产品应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b.CQC撤销、注销认证证书的产品; c.认证产品的更改未经确认或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发生重大变化未经确认。

最新FSC森林认证管理手册

XXXXXXX有限公司 F S C-COC 管理手册 根据FSC产销监管链认证(FSC-STD-40-004 V2-1)标准编制 文件编号:WS1/FSC-M 编写:XXXX 批准: 审核: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号:WS1/FSC-M 版次:A/1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7年12月30日

修改页

Ⅰ质量手册目录 Ⅰ、管理手册目录 (1) Ⅱ、公司简介 (2) III、颁布实施令 (3) IV、任命书 (4) V、引用标准 (5) VI、认证范围 (6) Ⅶ、FSC价值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承诺 (6) Ⅷ、术语和定义 (7) 1 目的及综合要求 (8) 2 体系要求 (9) 2.1 文件和记录要求 (9) 2.2 组织与培训 (11) 2.3 原材料的采购、接受和储存 (14) 2.4 生产过程及成品 (14) 2.5 销售 (15) 2.6 月度总结 (15) 2.7 FSC标识使用 (15)

Ⅱ 公司简介 公司地址: X 邮编:X 联系电话:X 传真:X 公司网址:http://www.XXXX,cn 公司邮箱:hr@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736897.html,

Ⅲ FSC-COC手册颁布实施令 本公司依据FSC-COC产销监管链系列标准的要求编制完成了《FSC-COC管理手册》A/1版,现予以批准颁布,于2017年12月30日实施。 本手册是公司FSC-COC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是公司FSC管理体系实施过程的基本法规,是公司向顾客提供FSC保证的承诺,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改进FSC管理工作。 总经理: 日期:2017.12.30

实名认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山西地税实名认证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目录 一、高拍仪安装及设置说明 (3) 1 高拍仪驱动程序安装 (3) 2 检查高拍仪是否可用 (5) 二、实名认证系统岗位授权 (8) 三、实名认证系统登录 (10) 1 登录地址 (10) 2 登录界面 (10) 3 操作提示 (10) 4 实名认证目录结构 (10) 四、实名认证系统信息采集 (11) 1 身份证件采集 (11) 1.1 系统页面 (12) 1.2 采集流程 (12) 2 税务代理人采集 (15) 2.1 系统页面 (15) 2.2 采集流程 (15) 3 自然人采集 (16) 3.1系统页面 (16) 3.2采集流程 (16) 4其它证件采集流程 (17) 4.1系统页面 (17) 4.2采集流程 (17) 五、实名认证系统比对 (17) 1人像比对 (17) 1.1 系统页面 (19) 1.2 比对流程 (19) 六、信息修改流程 (21) 6.1 身份证修改流程 (21) 6.2 税务代理人修改流程 (21) 6.3 自然人修改流程 (21) 6.4 其他证件修改流程 (22) 七、查询统计模块 (22) 1纳税人认证情况查询 (22) 1.1查询流程 (22) 2纳税人认证情况查询统计 (23) 2.1查询流程 (23)

概述 实名认证管理系统,为税务单位的认证管理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在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带动下,让税务部门迅捷电子化的业务工作成为可能。因此这一技术已经成为税务部门提供快捷、高质量的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通道和手段。实名认证管理系统使办税信息更安全化,办税手续也更加方便。 实名认证系统的功能结构如图所示

汽车门铰链3C认证质量手册

汽车门铰链CCC质量手册 CNCA-02C-061 200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产品)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目录 1.质量手册封面 2.目录 3.颁布令 4.任命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736897.html,C质量手册说明 6.企业概况 7.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结构图 8.公司职责与权限划分 9.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0.文件控制程序 1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2.采购(供方)控制程序 1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控制程序 14.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5.例行检验控制程序 16.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7.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控制程序 1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9.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21.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程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736897.html,C认证标志的使用控制程序 23.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24.质量体系记录清单及职能分配表

颁布令 质量是公司的生命和发展的基础。 本质量手册是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遵循适用有效原则编写。 本手册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本公司建立、实施质量体系准则。现予批准发布,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理解并遵照执行。 总经理: 年月日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加强对质量体系运作的领导,特任命为我公司的质量保证负责人。 我公司质量保证负责人的职责是: 1.确保质量体系中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要求; 3.在整个公司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4.就质量体系中的有关事宜对外联络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5.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6.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 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总经理: 年月日

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1-注册人员操作手册V1.0

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1 注册人员操作手册V1.0 CCAA3.0项目组 2015-2

目录 1.系统概述 1.1 系统概况 根据深化认证工作改革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CCAA)对体系、产品和服务认证人员注册进行了全面的业务调整,为了尽快落实改革措施,体现改革成果,CCAA决定对CCAA 3.0系统进行局部改造和调整,确认在CCAA3.0系统基础上建设CCAA3.1系统。 1.2 主要功能 系统注册人员功能如下表所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736897.html,AA 3.0系统浏览器要求 本系统目前仅支持IE浏览器,使用IE8以上版本,使用其他非IE浏览器可能会在注册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勿使用非IE浏览器进行注册申请。 3.功能介绍 3.1注册/登陆 3.1.1注册 1、打开IE 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协会官网网站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4736897.html,/ccaa/进入网站,如下图。

登陆地址 进入人员注 册二级菜单 2、点击人员注册栏目下的网上注册,进入二级菜单,如下图。 人员专区 3、点击注册专区,跳转到注册人员登陆页面,如下图。

点击注册 如果是初次使用CCAA注册与管理系统(包括CCAA2.0系统),则需要进行新人员注册,用于登陆系统。点击上图的“新人员注册”链接,跳转到新人员注册页面,如下图。 4、如实在注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系统生成档案号,同时把档案号同步发送注册是填写的email中。注册完成 注意:1、手机号码、Email信息必须正确而且是经常使用,以便及时接收系统发送的邮件提醒。2、登记号是唯一代表人员的身份信息,请牢记登记号,用于登陆及信息查询。3、请牢记问题及答案,用户在登陆系统时使用。

产品认证填表指南

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ISO9000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1“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依据标准”: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3.5 “注册地址”: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3.6 “商标”: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无”。 3.7“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请根据“检测分包机构名单”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TC04-2014-04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家电组(TC04) 技术决议 问题1:滚筒洗衣机产品在进行CCC认证时,其程序控制器是否需要符合GB/T17499-2008的6.3.5、6.12、6.15条款要求?洗衣机产品在进行CCC认证时,其程序控制器是否需要符合GB/T17499-2008的6.8条款要求? 结论: 滚筒洗衣机产品CCC认证时,对于控制器依据GB/T17499-2008标准进行检测时,可不对6.3.5、6.12和6.15条款做强制性要求,但装有该控制器的滚筒洗衣机检测时,整机应满足相关CCC认证标准要求。 洗衣机产品CCC认证时,对于控制器依据GB/T17499-2008标准进行检测时,可不对6.8做强制性要求,但整机应满足相关CCC 认证标准要求。 问题2:在进行CCC认证时,器具仅有生产者(制造商)的非中文名称,是否可以接受? 结论: 不接受。器具应含有制造商的商标或识别标志;或责任承销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中文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问题3: 某室内加热器产品未装配用于器具断电的机械开关,其断开电源的方式是通过拔插头,或仅按7.12.4条要求在说明书中注明了在器具的供电线路中加装符合要求的电气开关。电气原理图如下,器具通过电子控制器实现工作模式和待机模式之间的切换。此结构是否符合室内加热器安全标准 GB4706.23-2007的 第22.109条 “在断开位置由开关断开电源时不依赖电子元件。”? 结论: 该室内加热器产品虽然本体未装配用于器具断电的机械开关,但其断开电源的方式是通过拔插头,或通过在器具供电线路中加装的符合要求的电气开关来实现。而器具的电子控制器用于工作模式和待机模式之间的转换,并不用作断开电源,与上述断开电源的方式无关。该结构符合第22.109条款要求。 问题4:带极性插头的I类电器,如果产品火线L、中线N对调都没有危险,是否需要按GB4706.1-2005第7.8条要求标识中性线标志N? 结论: “专门”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应该用字母N标示。对于带极性插头的I类电器,如果产品火线、中线对调都没有危险,其连接中线的接线端子可以不用字母N标识。例如:器具装有全极断开的保护装置或其它控制装置;器具除电源插头外,没有任何其它控制装置;器具中电路的正常工作不受相线和中线颠倒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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