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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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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广东电网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单位名称(按营业执照的全称填写):

2、本公司的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情况:

3、本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情况:

4、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其他公司情况:

我公司承诺:如未提供或未如实填写本公司的母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他的关联情况,同意按照招标要求废除报名、投标及中标资格。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签名:

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日期:

说明:

1、若无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

2、关于关联企业的声明,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准确掌握关联交易的判定标准

准确掌握关联交易的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0日【来源】:中国税务报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共13章118条,包括关联申报、同期数据管理、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资本弱化管理、一般反避税管理、相应调整及国际磋商和法律责任。对于企业而言,只有了解、吃透《办法》,才能降低潜在的特别纳税调整风险。那么,企业在关联交易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的判定标准 特别纳税调整,是对于税法中定义为关联企业之间所进行的可能会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交易行为进行的调整。因而,判定企业是否属于关联企业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关联企业有三个判定标准: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办法》对于关联方的定义更加详尽,外延更加宽泛,在判定标准上特别强调了控制的几种情形。这也为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对关联企业的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办法》对于关联交易的内容也作出了具体解释,指出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即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 企业交易应该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 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和《办法》规定了两个原则,即“独立交易原则”和“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原则。这是企业在交易中应该遵循的两个基本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办法》总则中对于转让定价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资本弱化管理的解释,都特别强调了独立交易原则;《企业所得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办法》也将“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作为判定企业是否需作特别纳税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则。应该说,这两个原则既是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是否需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基本原则,也是企业防范避税风险应着力把握的基本准则。 关联方信息披露、数据保存、提供的要求 企业如果计划申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需要按照规定准备、保存转让定价同期数据。这是企业能否实施预约定价安排及成本分摊协议的必要条件。《办法》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9张表格。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方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公司应对关联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度及可能的结果等方面作出实质性判断,并作出不损害公司利益的选择。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七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以下交易或往来的,即视为关联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它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关联方认定标准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上的认定标准 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一个企业的角度出发,其存在关联方关系的各方包括: 1、该公司的母公司,不仅包括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能够对该企业实施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单位等。 (1)某一个企业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其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某一个企业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子公司之间); (3)一个企业直接地和通过一个或若干中间企业间接地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 2、该企业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的其他企业,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地被该企业控制的企业、单位、基金等特殊目的实体。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 5、对该企业实施重大影响的投资方(投资方与该企业之间,投资方之间不认定为关联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为基础)。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为基础)。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主要投资者个人: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2)某一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董事长、董事、董秘、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行使类似政策智能 的人员等); (2)某一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与控制

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与控制: 以上海为例摘要:本文首先从客户角度分析了集团(关联)企业的运作特点,分析涉及企业集团行为特征、财务管理特征及企业集团的信贷风险等方面。其次,从银行角度分析了上海市国有商业银行对企业集团信贷状况及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中存在的5 个问题。再次,本丈从客户和银行两个主体的关系角度分析了银行与集团(关联)企业的银企关系特点,认为商 业银行应该支持企业集团发展,但同时也必须改进和加强对集团企业信贷管理。最后,从监 管者的角度提出加强对企业集团信贷管理的6 条建议。 上海市新兴企业集团发展状况及运行特点 1 .企业集团发展规模 此次调查的新兴企业集团大多是在1990 年代初开始建立企业,逐渐发展,在1990 年代末以来进入迅速扩张阶段。 伴随着集团资产规模的发展,集团的贷款规模也都呈现出迅速上升的态势,贷款在企业集团规模扩张过程中起了很重要的支持作用。大部分新兴企业集团的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相当部分贷款是由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少数有上市公司的企业集团,也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如紫江、华源、复星等。由于新兴企业集团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较深,贷款规模增幅大,绝对量也呈上升趋势,集团信贷风险成为必须关注的问题。从集团经营角度讲,某些集团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活动进行多元化投资,迅速扩张集团规模,这种扩张方式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 2. 企业集团的行为特征 企业集团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4 个方面: (1) 企业集团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企业集团的关联企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链条形成的,投资形式主要有三种:全资、控股和参股。投资呈现出多层次的特征,而且层次之间是不平衡的。 (2) 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多元化投资,扩大资产规模。调研发展,混业经营的企业集团的兼并收购活动频繁,它们善于把握市场热点,通过兼并收购方式,投资的触角伸向多个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钢铁、化工、市政建设、公路、房地产、医药、媒体等。在多元化投资时,集团通常的做法是每有一个新项目就设立一个新公司,这样既能扩大集团规模,又能免受债务牵连。这类企业集团的资产扩张的速度较单一行业的企业集团为快,例如,某集团的资产规模2002 年一年就从57 亿元增长到145 亿元,增速达两倍以上。 (3) 企业集团的发展模式: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带融资。企业集团的多元化投资是以其独特的融资能力为基础的,并与其融资能力相互助长。集团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也有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的。在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的资金市场上,多元化投资既是融资冲动产生的原因,又是融资能力增强的通道。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越多,融资能力也越强。所以,集团的发展模式是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带融资。 (4) 关注并培养同政府的关系。企业集团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非常注重培养同政府部门的关系。他们很注意形象塑造,企业经常参与捐助活动、助学活动、大型演出以提高其知名度。他们还积极参与一些对地方政府意义重大的活动,例如,世茂集团在上海申博中,在海外做了一些努力,为上海申博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此外,企业家们还积极参政,一些大企业集团的董事长都当选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3 .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特点 (1) 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集权型为主。多数集团的财务管理都集中于集团总部,即集团的融资和投资都由集团总部统一调度。这是绝大部分新兴企业集团采取的模式,这种模式便于集团的投融资统一管

集团公司关系常见的十大问题

1.无集团战略,沦为出资人和服务者 很多集团企业没有集团整体战略,其中不少还认为没有集团战略的必要,只要把集团各产业战略做好即可。这显然是一种极为错误和危险的认识。问题的核心在于,如果没有整体战略,只有产业战略,各自为战,集团作为一个单纯成本中心存在的价值何在呢?集团战略的本质是通过集团产业组合、整合、协同效应的实现,创造远远超越单体企业、单个产业的利润。 首先,集团公司的战略高于子集团战略的加总。集团是一个战略意识的主体。所谓战略意识主体就是集团型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大脑,它不是一个协调。就管理而言,全世界的管理者都没有创造巨大的价值。惟有一种特殊的管理者创造了价值,那就是设计企业体系的人;其次,集团战略是一个广义上的战略,需要考虑多个经济体之间的运作。即不光会考虑现有产业组合和未来产业组合,以及现有产业组合如何向未来产业组合、转接、转折、变化,更会考虑多个经济体之间如何运作、如何发生有效的内部交易、如何发生协同效应等,这是集团战略里面很重要的一个构成;最后,集团战略是实现集团综合效应的前提。 集团公司的发展是不断对集团经营哲学的一个探索过程。资源资本主义、管理资本主义、金融资本主义是一个主脉里面的三个不同阶段下的主流产物。但是在主流之下还会有很多新的思路的探讨。 2.缺乏多层次治理管控,控制力先天缺失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管控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是多层次治理管控缺位,表现如下:首先,很多母公司把自己打造成了纯出资人,认为母公司就是出资这个产业,然后不管了,给你们经理班子定一个目标、定一个激励方案,其他由子公司自主经营。这是一个必然的失误,原因在于:如果不具备巴菲特在投资领域的天赋、眼光和能力,单纯作为出资人就不是理性的选择。 其次,很多人把治理看成了好人游戏,觉得只要把子公司的三会玩转了、只要有非常好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就是对的,甚至认为只要一个人忠诚于党的事业、品行可靠就可以把他派下去到子公司去当董事、专职董事——好人政治、好人游戏。觉得这套东西在发达国家已经很成熟了,它就是个议会政治、它就是套程序。 但这些认识这是对董事会制度,董事会运作是个很大的侮辱。董事会实际上必须在信息不确定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因此对董事的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 所有的研究证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治理可能是:第一,因为信息不对称,到不了位;第二,出资人不到位,代理就会出现代理成本,所以治理有问题;第三,最可怕的是治理只会做一些宏观决策,而运作的时候需要做很多中微观决策,而中微观决策可以扭曲宏观决策。因此,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很多集团企业的多层次治理都流于表面,导致整个管控基础松散,先天缺失。 3.组织整合失当,结构失败,无可挽救 组织管理的失当简单而言就是组织整合结构和控制力的失败。组织整合失当包括组织功能设计失当、组织架构计划 失当、人员配置失当和跨层级管理失当。 组织管理表现为两类特征,要么母公司越管越强,要么是越管越弱,无外乎就这两种格局,很难到达一种平衡。这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实际的管理界面,实际的控制力很多情况下是根据企业内部的既有结构,关键岗位的人员配置,关键人员之间的关系来决定的事实,并非据公司发展需要而设计确定的方案。因此,只有相应的组织整合与结构必然先天性失败。同时,在角力的过程中,在不断转换的过程中,集团公司里面会有大量的内部损耗,无论集团有多厉害,一定有多层次的内部损耗。 4.总部设计错误,空心化,文职化,无宏观调控和价值创造能力 总部设计的失当指总部的空壳化、文职化、行政化。即总部本身丧失价值创造能力,即不能整合内部资源,实现高效协同,对子公司业务带来新的价值,也逐步丧失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在一个国内领先的寿险公司中,集团总部的战略部门聚集了一批博士和博士后,但对于子公司的相关战略规划和计划基本不能起到起码的咨询、建议和质询的作用,流于文职化。长此以往,总部对于子公司战略规划的管理权也逐步丧失。

关联企业与交易

关联企业与关联交易 2009-11-08 00:22 1、什么是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是一个双向的、与单一企业或独立企业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是根据这种关系可能转移资产和利润并从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为关联企业:(一)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三)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四)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五)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六)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七)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八)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2、关联企业的形式 (一)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典型的关联企业形式。就典型的现代企业集团而言,其组织结构可以分为四个不同层次: 1、核心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一个层次。核心企业主要通过资产纽带(其方式主要是控股和参股)将企业集团中的其他企业联系起来。核心企业是整个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本经营中心和控制协调中心,它通常被称为母公司(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母公司大多数为控股公司,又可以分为纯粹型控股公司和混合型控股公司。前者是指那些只从事资本经营而不兼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后者是指那些不仅从事资本经营,而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控股公司。 2、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二个层次。紧密层企业是受集团核心企业直接控制的从属企业,通常称为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全部股份)和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有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母公司持有表决权资本不足50%,但持股量大大超过其他股东,以致对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这些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企业集团所依托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作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在被允许的范围内,同样可以出资形成它所控制的子公司(即核心企业的孙公司)。 3、半紧密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三个层次。半紧密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参股企业。核心企业对其参股企业所持有的股份均低于50%以下,并不足以达到控制水平。这些参股企业不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且通常只受集团核心企业的影响,不受核心企业的控制。 4、松散层企业,是现代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第四个层次。松散层企业是集团核心企业的协议企业。这些协议企业一般与核心企业订有较长期的经济合同,存在较稳定的协作关系。它们虽然与企业集团内部的其他组成成员之间不存在资产联系,但在经济上往往会与企业集团共进退,因此也被视为企业集团的组成成员,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这种共同控制一般也是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表决权比例。合营企业属于“控制”型的关联企业。 (三)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投资者对企业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联营企业属于“影响”型关联企业。 (四)关联企业不一定是公司法人。按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企业既包括公司,也包括非公司的法人企业等,因此,关联企业不一定都是公司的组织形式。非公司法人以及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说明及范例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常见问题说明及范例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期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共包括《关联关系表》(以下简称《表一》)、《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表二》)、《购销表》(以下简称《表三》)、《劳务表》(以下简称《表四》)、《无形资产表》(以下简称《表五》)、《固定资产表》(以下简称《表六》)、《融通资金表》(以下简称《表七》)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以下简称《表九》)八张表。 按照企业具体的投资经营方式以及关联业务情况,主要可分以下两种类型填报: (一)申报年度未发生关联业务往来 应填写《表一》(详见范例一),根据是否发生对外支付情况确定是否需填写《表九》(详见范例八),其他表格空白填报。 (二)申报年度有发生关联业务往来 1.发生有形资产类关联交易(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1)发生材料、产(商)品的购销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采购材料(商品)或销售产(商)品(包括来料、进料加工),应填写《表一》、《表二》

和《表三》(详见范例二)。 (2)发生固定资产的转让(购销)、租赁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受让)、销售(出让)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六》(详见范例三);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2. 发生劳务(服务)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或接受劳务(服务),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四》(详见范例四);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3. 发生无形资产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上年度向关联方购买(受让)、销售(出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五》(详见范例五);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4. 发生融通资金关联交易 纳税人在上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各种资金借贷、担保、预付款或延期付款等交易的(包括按税法规定应计息但实际未计息的融通资金交易),应填写《表一》、《表二》和《表七》(详见范例六);如与境外企业、组织或个人交易的,还需填写《表九》。 范例一(表一)

(完整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二章职能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是关联交易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审核关联方,按程序报批认定。 (二)审核关联交易计划,按程序报批。 (三)对关联交易合同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负责审核下属子(分)公司关联交易的记录、台账,并汇总建立集团公司的台账和相关报表。 (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部室和下属子分公司主要职责有: (一)起草关联交易计划。 (二)负责组织签署合同,执行关联交易。 (三)建立关联交易的台账和相关报表。 第三章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第五条下列各方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一)公司的出资人。 (二)公司的子公司。 (三)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公司的合营企业。 (五)公司的联营企业。 (六)公司或出资人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七)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六条每季度末、半年末、年末,集团公司财务部牵头编制或更新[产(股)权结构表],编制[集团公司关联方关系名录],经总会计师审批后发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下属子(分)公司,以利于掌握关联方信息。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审批 第七条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和子(分)公司负责提出关联交易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项目、业务量和价格等信息。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总会计师、总裁审核签字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成本加成价三种。 第九条公司关联人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时,采取以下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第五章关联交易合同的审批、执行情况的审核第十条关联方交易合同的起草与审批:经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计划,由经办业务的部门或子(分)公司起草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价格水平,由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订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合同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其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签署后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留底备查。 第十一条关联方交易合同的执行: (一)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一经确定,各关联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交易条件进行交易。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自行更改交易条件,如因实际情况变化确需更改时,需按关联交易计划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关于关联方的认定相关规定总结

一、公司法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四、上交所上市规则 10.1.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 (三)由第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十)(四)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五)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 10.1.4 上市公司与前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不因此而形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10.1.5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10.1.3 条第(一)项所列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三、深交所上市规则 (一)关联法人

工作报告 关联企业证明范本

关联企业证明范本 关于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有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的 说明 根据某某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所列示 的股东出资情况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某某有限 公司万元,万元,万元。某某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及公司章程所列示的股东出资情况为注册资金万元。其中某某有限公司万元,万元。双方控股股东均为某某有限公司,根据此情况可说明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篇二:《公司关系证明(模板)(1)》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与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关系方(盖章):{关联企业证明范本}. 日期:篇三:《公司关系证明(模板)》 公司证明 兹有本公司因业务需求为我外国公司招聘保洁人员,本次招聘全权为

本司招聘人员。望知悉批准,谢谢。 关系方(盖章): 日期:篇四:《公司关系证明模板》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公司与发票抬头公司公司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关联企业证明范本}. 日期:篇五:《公司关系证明模版》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与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代表机构、办事机构)关系□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同一投资主体 □加盟或特约经销商(提供加盟或特约经销许可证)□其他关联关系(请具体说明) 关系方(盖章): 关系方(盖章): 日期:篇六:《公司关系证明(模板)》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xx技有限公司与xx有限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子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分公司与分公司关系 □集团控股、参股关系 █同一品牌旗下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关系方(盖章): 日期: 关系方(盖章): 日期:篇七:《公司关系证明(模板)》{关联企业证明范本}. 公司关系证明 兹有本公司沈阳小卡软件有限公司与小卡英语公司关系证明如下:

关于关联方的认定相关规定总结

有关关联关系与关联方的法律法规及总结 一、公司法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企业会计准则(一)该企业的母公司。 (二)该企业的子公司。 (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七)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八)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三、深交所上市规则(一)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 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1 0.1.3条第(一)项(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四、上交所上市规则 10.1.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年度报告)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表说明

封面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 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三、功能描述 (一)业务前提 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 (三)业务处理规则 1.由纳税人填写部分: (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 (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1-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无 (二)表间关系: 1.“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 1.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四)输出信息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 五、表证单书 (详见下表) -2-

关联关系的认定

关联关系的认定 一、会计中对关联关系的认定: (一)关联方关系的认定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则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关系。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二)不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情况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以及因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之间,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2.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3.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注意这些不是关联方关系的条件。 二、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的认定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母系社会)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企业)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兄弟企业) 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女婿企业)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父企业)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排除项: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认定中第(2)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关联法人第(2)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关联自然人第(2)项所列情形者除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父)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偶) 3、直接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姨夫)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要求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 (三)业务处理规则 1. 由纳税人填写部分: (1)“所属年度”:填写报告的关联业务往来事项的所属年度。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法定代表人”:填写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纳税人负责涉税事宜部门或人员的电话号码。 (6)申报日期:填写向税务机关递交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2. 由税务机关填写部分: (7)“主管税务机关名称”:负责日常管理该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名称。 (8)“受理税务人员”:受理此申报事项的税务人员姓名。 (9)“联系电话”:受理该申报事项的税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10)“受理日期”:填写收到纳税人此关联业务往来事项报告表的日期。 四、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无 (二)表间关系: 1. “所属年度”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 征收)”表头部分的“税款所属期间”中的“年度”保持一致。 2. “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征收)”表头部分的“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三)特殊操作要求 1. 由于该报告表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 征收)”的附列资料,因此,在上述“(三)业务处理规则”中的“纳税人填写部分”和“税务机关填写部分” 的所有信息应从主表、或CTAIS中的已有信息中自动带出,除了“税务机关填写部分”中的“联系电话”。 (四)输出信息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封面 五、表证单书 《关联关系表》(表一)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 二、业务描述 本表适用于符合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交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本表填报与纳税人有业务往来的关联方。 三、功能描述 (一)业务前提 适用本附表的纳税人必须符合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的年度申报要求。 (二)输入信息

关联关系及判定标准(公司相关)

关联关系及判定标准与同业竞争 第一部分:关联关系 一、啥叫关联关系? 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二、那如何判定关联关系呢?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下同)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由以上可知,形成关联关系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直接控股、借款、担保、高管的控制、专利权许可、销售、劳务、生产经营的控制。而且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形成关联关系。 第二部分:同业竞争 一、什么叫同业竞争? 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30%以上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二、如何形成的? 与在通常情况下,同业竞争的形成与未进行“完整性重组”有直接关系,在公司改制时,发起人未能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公司,最终导致股份公司现有的经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形成竞争关系。大型国有企业、跨国集团以及民营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的情形下,比较容易出现同业竞争的问题。 三、如何判定为同业竞争?

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关系_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关系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内部各个成员单位对并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及时和准确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集团公司必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内部管理实际,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包括集团公司内部关联方信息披露制度、合并报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确认和计量制度、合并报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的披露制度、合并报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的合并抵消等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关联方信息披露和各专业核算制度设计的科学合理与否,决定着集团公司各级次合并会计报表的效率和信息质量。一套科学合理的集团公司内部关联方关系的管理制度,应当有助于提高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效率和信息质量。并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关系确定后,就要对一个特定的会计主体与各个合并财务报表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依据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方法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特定会计主体在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严格依据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等规定,对各个级次各单位的并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进行准确记录。在日常的会计业务核算的处理中,对于其与各个并表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业务,在业务发生时,应及时和准确地分别加以确认和记录。各个会计核算主体对各个级次的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金额的及时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是准确披露合并会计报表各级次关联方信息的基本环节。这一环节涉及的会计人员等专业核算人员众多,为了确保合并会计报表各个级次的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金额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集团公司各单位会计核算人员等专业核算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和专业核算制度对各个级次的并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金额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的确认和计量方法,对本单位与各个级次的各单位之间的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金额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会计和各相关专业的确认和计量,是正确处理并表关联方关系信息的关键环节。并表关联方、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的内部报表在集团公司内部会计报表体系中,应当分别关联方级次编制有关集团公司内部关联收入、收益、成本、费用、资金调度及其由此形成的债权债务往来的内容及其金额等信息的内部报表。各级企业应当区别并表关联级次准确编制反映并表关联方往来和交易的综合报表及分项报表。包括:并表关联方往来和交易情况表、主营业务明细表、其他业务明细表、营业外收入明细表、各种债权债务变动情况明细表、各类资产变动情况表等相关内部报表。在集团公司内部反映存货收入、发出的相关报表中,应当反映特定核算主体与各个关联级次的关联交易数量。以便为各级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母公司提供相关内部信息。集团公司内部报表对内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反映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影响集团公司内部各级母公司对并表关联方、往来和交易的披露质量。反映集团公司内部并表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的适当的报表数量,充分的报表项目信息,有助于集团公司内部各级母公司准确性和及时性地合并会计报表。并表关联方、往来和交易的披露并表关联方的披露。不定期披露关联方变动情况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过内外部媒体及时披露集团公司内外部企业(资源)重组、整合、分裂的信息;设立、注销(撤销)子公司的信息;子公司级次变动的信息等。使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及时掌握成员单位的动态情况。定期披露集团成员总体分布信息,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信息。一般应于每年年度终了时,以集团公司文件的形式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披露纳入本年度集团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各级企业名录,使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掌握成员单位的总体分布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相关会计报表附注中,除披露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企业名录外,还应披露合并范围内各级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比例,纳入合并范围企业的增加变动等情况。在集团内部会计报表中定期披露并表关联往来和交易信息。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对并表关联方关系的披露,是各级母公司关联信息披露的基础。各单位对并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往来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和适当与否,影响着集团公司内部各级母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并表关联往来和关联交易的合并抵销集团公司内部各级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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