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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别人的诽谤

如何应对别人的诽谤
如何应对别人的诽谤

如何应对别人的诽谤

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

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

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

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

心意没有形质躯体,所以谁也不能摧毁它。问:如果心意执着身体为我或我所,岂不是会遭到各种痛苦伤害吗?答:这也无法成立。当别人对我轻视,说粗鄙的言语,以及口出恶语相骂时,既然这些对身体毫无伤害,心意你为何要生嗔恨呢?

面对别人的讥讽、诽谤和斥责时,该如何修安忍呢?作者在论中叙述了殊胜的修法,我们应细心地听闻思维,也应时时用来对治自己的烦恼。在日常中,遭受言语诽谤的机会,无疑会有不少,在这种时候,我们应如论中所言,对之作仔细的观察:他人对我的讥毁伤害,是损害了我的心呢?还是损害了我的身?如果此二者都不会受害,哪还会有谁受伤害呢?

首先来看自己的心,在别人讥毁时,会不会受损,如果有损伤,那我们去反击他人,在世间上也许说得过去。但观察心意,它是什么形状?在哪儿?颜色、大小等等。纵然你有过人的智慧,也不可能见到心意有形状、处所,心意它没有任何形体实质,也不住在身内身外等任何地方,佛在《宝积经》中说:“迦叶,此心者,于外不随有,于内不随有,二者之中不随有,若遍寻之无有而可缘也。”在《楞严经》中,佛陀也向阿难七处征心:身内、身外、潜伏根内、开合明暗、随所合处、中间、

一切无著,这七处都无法成立。心既然没有形体、处所、如同虚空,自然也就无法去损毁它。平时有些人说什么伤心,心受到欺侮等等,其实是没有观察的缘故,如果去深入观察自己的见闻觉知心,其本体就会像石女的儿子一样,根本不会存在受伤害的可能性。这个道理我们如果能了解,面对讥毁时,就能消除心受损毁的误执。

心意既然无形体,不会受讥毁伤害,那么身体会不会受到讥毁伤害呢?身体是地水火风无情法组成的,它本身不会有任何苦乐感受,既无苦乐感受,那么也就不会存在什么受损害的问题。除了身心之外,我们也就没有其它可受苦损之处。可是凡夫遇到他人讥讽时,总要生起苦受而导致生嗔恨,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论中的答案便是这两句,在各论师的讲义中,对此有不同解释。有的讲义解释此句说:若自心执身为我或我所,则会为讥毁所苦。有的讲义中释此句为他人的问辩句,在此我们也遵循这种解释。因在前面作者说“心意无形体”,故不会为讥毁所伤害,但他人不承认,反驳说:心意一定会受到伤害的,比如说心意执身体为我或我所,在身体受到伤害时,心意就会因此而感受到害苦,所以心意生嗔也是有道理的。

这种辩难当然无法成立,因为言语的讥毁对身体不会有任何损害,以此心意也就不会受害,那么心意有什么理由生嗔恨呢?颂词中的“轻蔑”是指藐视、轻视的态度,“语粗鄙”、“恶言辞”指粗恶卑鄙的语言,这些法对身体毫无伤害,纵然有千万众生对某人的身体恶口相加,身体本身也不会有任何感受。既然于身无损,那么心意对身体的执着最厉害,

对无损害的外境,也就没有任何可嗔的理由了。可是奇怪之处就在此,于心意本身无损,于心意所执之身也无损,但心意还是要生嗔,我们想不通,也就只好去反问心意本身,“心汝何故嗔”呢?追其根源,也只有是无明妄执在作怪而已,其余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我们在日常中,无可避免的要听到一些讥毁言辞,如果此时不能护持正知正念,而随无明习气的指使,肯定免不了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种本来不应有的伤害、侮辱等等苦受,因此而大发嗔恼,与他人发生冲突。我看汉族四众弟子中有一些人对此应切实地注意,你们有些人之间开始是辩论,慢慢的变成争吵,由没有损害作用的言论而生嗔,最后回去紧闭门户,发愿不再接触他人,这种现象很危险。释迦牟尼佛在世时,有两个老比丘和一位年轻的比丘辩论佛法,后来变成了争吵。其中的一名比丘特别生气,回住房紧闭门窗,躺在床上越想越气,最后竟气死了,而且在死后,马上变成了一条毒蛇。当时世尊以神通知道了此事,叫舍利子去开示毒蛇放弃嗔心,但舍利子无论怎么开示,毒蛇仍气鼓鼓地躲在房子里不肯出来,智慧第一的舍利子尊者只好回来禀告世尊。世尊接着又派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去,仍是没有起到作用……,舍卫城的人们听到此事后,很多人都聚集在房前来看稀罕。世尊于是加持那条毒蛇从房子里出来,让它与另外两位争吵的比丘相互忏悔,认清自己的过失。那条毒蛇流出了眼泪,世尊斥责它说:“你造恶业时没有哭,现在果报成熟了,哭又有什么意义呢?”毒蛇与另外两位比丘从内心发露忏悔了嗔心恶业后,世尊说了大慈大悲的法义,加持毒蛇迅速脱离了恶趣。类似的公案,在藏传、汉传佛教中有不少,你们或许都听闻过,希望你们

每一个人都引以为诫。

一切言辞如同空谷回音,对我们的心身都毫无损害,然而其事实虽如此,如果不去认清并牢记这点,愚痴的误执习气仍会不断地捉弄我们,将我们推进无端为讥毁而生嗔恼的危险境地。因而不愿受捉弄而堕落的修行人,应尽力断除实执战胜烦恼。

谓他不喜我,然彼于现后,

不能毁损我,何故厌讥毁。

或有人说,其他人会因此而不喜欢我。但事实上,无论在今生或来世,别人对我如何讨厌都不会毁损我,那么我为何要厌恶别人的讥毁呢?

有些人找理由说:虽然身心都不会为讥毁所损害,但讥毁会导致其他人对我生厌心,生憎恶心,为此我自然要对讥毁者生嗔了,这也是合理的呀!凡夫人在遇到他人对自己厌憎时,内心马上就会生不乐情绪,如果发现这是某人对自己的诋毁、讥讽而导致,嗔恨心也就自然地生长起来。但我们继续分析这个过程,生嗔恨心其实也毫无必要。讥毁固然可导致他人对我的不喜,然而他人对我的讨厌,对我的现生、后世不会有任何毁损。如果自己修行很圆满,那么无论别人对自己怎样不欢喜,生厌憎心,对今生是不会有损害的,后世也不会因之受损而得到恶报,既然是对自己的今生后世都无损害,那就毫无必要去对讥毁生嗔心。

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遭受一些流言蜚语,如果能淡然处之,不将这些放在心上,那么世间也有这种说法:“谣言总是有,不听自然无。”只要不去执着,当面的斥责,嘲讽,或背后的诽谤谣言都会自然消灭,对我们不会有损害。仲敦巴尊者说过:“听到别人不悦耳的话语,你应当

观为空谷音,如此则自心不会因之而不乐;没有不乐,就不会有嗔恼;没有嗔心烦恼,我们就会有成就的机会。”相反,如果我们心相续中存有嗔恼,就不可能有成就的机会,《父子请问经》中说:“若人嗔怒不成佛,故当恒时慈心观。”

如果一直在一帆风顺的环境里,很不容易发现自己的嗔心烦恼,就像我们之间的一些修行人,平时不喜欢与别人接触,闻思修行表面好像很不错,但稍与外界有接触时,马上就会显露出烦恼习气。我总想你们当中有一些人,应主动给常住办一些事,与周围的道友经常接触,先在学院这种环境中锻炼检验自己,这样能给修行创造很好的增上缘。要不然,你总在“温室”中生活,一旦步出室外,风霜雨雪一齐降临,前途命运也就堪忧了。有的时候,修行人多接触一些人,可能对修行极有助进,比闭关的作用还要好。有些人闭关修了很久,但一出关,贪心、嗔心还是很厉害,我想如果能多接触一些人,心胸眼界能开阔一点,这样就容易跳出自我的小圈圈,也容易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要不然,你一直闭关,闭、闭、闭,把自己闭在一个黑窝窝里,最后就会什么也看不见了。以前在拉萨附近有一对道友,一个喜欢坐禅,一个喜欢绕塔经行。喜欢坐禅的人对绕塔者说:“我现在修到了一定境界,需要很安静的环境,你不要打扰我。”绕塔者问:“真的吗?”“真的,我现在要好好的修定……”于是绕塔者说:“你要坐禅,那你也要吃屎吧!”当头给了一顿责骂,喜欢坐禅的人听了勃然大怒,立即回击:“你才要吃屎……”绕塔者静静地待他发泄完后,才说:“对对,你得到的境界不错!”在汉传佛教中,也有佛印禅师与苏东坡关于这方面的故事。苏东坡被贬到

湖北黄州做官时,经常与隔江相望的佛印禅师谈经论禅,东坡学士喜欢坐禅,而且颇以为自己有所悟,一日心血来潮,写了一首诗偈:“稽首天中天,毫光照大千,八风吹不动,端坐紫金莲。”派人过江送给佛印禅师印证,禅师接信一看:好大的口气,居然自诩为八风吹不动了。便在信尾添了几个字,让来人带回,面呈苏学士。学士接后一看,诗偈后批有“放屁!放屁!”四个字,他火冒三丈,命人备船,亲自过江去与佛印禅师算帐,刚近庙门,禅师便满面春风地迎了出来:“哈哈,好个八风吹不动的苏学士,居然让‘一屁’风,吹过江来了,欢迎,欢迎!”这里我不是反对闭关,闭关是诸佛菩萨及高僧大德最殊胜的静修方便。但不愿接触外人,而自我逃避,躲在无人之处,自以为修到了高境界,那只是坐井观天。我们每个人都应反省、检验自己,如果不能坦然地面对他人的言辞讥讽,那自己所谓的修行又有何境界可谈呢!

谓碍利养故。纵我厌受损,

吾利终须舍,诸罪则久留。

或有人说:这些讥毁将会障碍我得到利养。纵然我讨厌讥毁使自己的名利受用遭到损害,然而临命终时,仍不得不舍弃财富和名誉,而憎恨嗔害的罪业却会长久留存于心相续中。

上面虽然分析了讥毁对自己的今生、后世无有毁损,但有些人会进一步找理由:虽然如此,但是他人对我的讥毁,会导致我今生的名闻利养受损,所以,我对他生嗔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讥毁会导致名利减损,表面上看这倒是事实,他人如果到处给我们散布谣言,或以种种粗鄙的语言指责过失、讥讽嘲笑,有些人听到后,马上便不再恭敬供养。但这也不

能作为生嗔恨的理由,因为不管你如何讨厌名利的衰损,采取何种手段去护持,最终一切名利还是会远离你,这是谁也无法逃避的事实。世间一切都是无常的,你最终有一天要死,死时也不得不离开此世的一切利养、名位、亲眷等等,那时就连一分钱一根草也不可能带走。《教王经》中云:“国王到达死亡时,受用亲友不随身,士夫无论至何处,业如身影紧随后。”在临终时,现世的一切名利对你毫无作用,然你在生前为名利而与他人嗔恨争斗等种种恶业,倒是会留下来,像影子一样,紧随不舍,给你的死亡、中阴、后世,带来无法估量的痛苦。为了今生短暂而微小的名利,去大发嗔恼,以致自己长远的大安乐损坏无余,这是十分愚昧的行为,也是每一个有头脑者不会去干的傻事。

有些人虽然知道了一些要修安忍的道理,但在遇到讥毁时,立刻怒气攻心,将有关教言抛到了九宵云外,恨得要死要活的。这类人要注意,这便是恶业习气深厚的表现,如果不痛加忏悔,弄不好就会如同“毒蛇的舅舅”一样,自己气死自己。藏族人有种说法是:“某某人不能惹,像毒蛇的舅舅一样”,“毒蛇的舅舅”是一种小虫,藏语的名字叫“爵”,这种小虫在遇到别人捉弄伤害时,会特别得生气,如果有人用草棍去挑拨它,不多久它便会“啪”的一声爆炸,内脏全部炸出来而死去。在世间自己气死的人也有不少,他们不懂佛法,倒是不可过分指责,但在修行人之中,如果听闻过这些修法,还要如此,那岂不是比“爵”更愚痴更可怜吗!

宁今速死殁,不愿邪命活,

苟安纵久住,终必遭死苦。

我宁愿现在迅速死去,也不愿过邪命活,苟且偷安地过日子,纵然可以活得长久,但最终必定要面临死亡和堕落的痛苦。

“邪命活”指以不正当的手段取得利养而生活,在《宝鬘论》中说:“矫为利敬故,伪现根防护,媚为利敬故,先说柔软语。侧面求所得,称赞他财物,方便求利故,当面讥谤他,赞叹现所得。”其意指以矫作、谄媚、侧面乞求、方便研求、以利求利的手段去求利养者为五种邪命活。此处的邪命活主要是指为取得利养而嗔恨他人讥毁的恶业,当然也可包括其它种种以恶业非法谋生的邪命活。以邪命而活的人,时时刻刻都在积累恶业,为自己的后世与修行解脱,时时刻刻都在制造痛苦与障碍,而一点福德善法方面的义利也不会有。陷入这样的处境中,确实是不如早点死了好,古人也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藏族俗语也说:“恶人短命,世人无害。”

今天早上我在色达县城从屠宰场上买了几条牦牛放生,看见那个卖牦牛给屠夫的老人时,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自己今生会不会像这个老人一样过这种邪命活呢?假设因缘变幻,自己也处于他的地位,如果不卖牦牛就要饿死,那么自己就干脆选择死亡好了。听说人不吃饭,半个月才会死,那时可能有点难受,但这点能够忍受吧……。”当时Ra桑管家指着街市上的人说:“你看这么多人,全都是为了今世的生活而忙碌着啊!”确实,世间的绝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今生而活的,因为他们只有这么短浅的目光。他们是决不惮以邪命而活的,佛经中说过:“不见后世,无恶不造”,为了短暂的安逸,制造着千万劫也还不清的恶债,这是何等的愚昧!一个人即生中靠邪命而活,苟且偷安地过日子,以恶业

去求得安逸,纵然能长命百年,然而这百年中的每一点安逸,必定要以将来巨大的痛苦为代价,他最终要遭受死亡和堕落恶趣的痛苦。有生者必有死,造恶业者得恶报,这是世人谁也无法逃脱的规律,如果能清楚这点,谁愿意去受长久的大痛苦,谁愿意造恶业过邪命活呢!如果有人知晓了这个道理后,还要去为自己取得利养而嗔责他人的讥毁,那他确实是愚者中的愚者!

梦受百年乐,彼人复苏醒,

或受须臾乐,梦已此人觉;

觉已此二人,梦乐皆不还,

寿虽有长短,临终唯如是!

假使有人在梦中,享受了百年快乐以后才苏醒过来;而另有一人在梦中,只享受了短暂的欢乐就醒过来,这两人醒来以后,都一样不可复得梦中的快乐。同样,人的寿命虽然有长有短,但死时都带不走生前的任何享乐。

我们的人生经历,其实与做梦并无区别,不管在梦中得到过多少安乐,亦只是梦景而已,在醒后无论如何也不可复得,毫无意义,因此我们不应贪求梦幻的利养,而应致力于觉醒生死大梦的修行。

梦是一种迷乱意识的起现,它的产生与每个人的习气有关。有些人做梦,于一梦中可梦历百年,从年轻一直到衰老,有着漫长的过程;有些人做梦,只有短短的时间,甚至只梦到一刹那的情景就醒过来了。曾有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做梦,梦中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知怎样回去,也没有任何依靠,只好与当地一个妇人共同生活,这样过了多年,陆陆续续地

生了三个孩子,后来三个孩子都夭折了,他特别痛苦,在叹息声中梦醒了,而他梦前泡的茶还在冒热气。汉地流传的“南柯一梦”的故事,大致也是如此吧。有的上师能加持弟子做梦,于短短睡梦中经历很多事情,这类故事也有很多。但不管梦境中有多长时间的安乐享受,醒过来后,就会空空荡荡,什么也不会再存在了。梦中经历百年的帝王生活也好,或只有一刹那的安乐也好,梦醒之后,这一切都如飞鸟过空,不会有任何痕迹留下来。

同样,我们一生中所有的经历,不论它时间有多长,经历如何的美满安乐或痛苦,其实质与梦境毫无区别。人生终结时,如同梦的终结,同样不可能将这些经历继续下去,《三昧王经》中说:“如少女梦中,生子见其死,生喜死不适,诸法如是观。”少女在梦中为生儿子与死儿子而喜忧,而实质上,儿子的生死只是梦景,在实际中根本未曾有过,没有任何可以忧喜的。轮回诸法的自相也与此相同,唯是妄相习气而已,我们在此世活多久,享受怎样的安乐和痛苦,一旦经历后,也只是一种迷乱意念影像而已,什么也不会留存。世人有的一生高贵显赫,有的贫寒低贱,寿命的差别也悬殊,然而无论一生的经历如何,到命终时也就如同梦醒一样,一切都已成为过眼烟云,可想而不可及。此时,所有的人都会一样,孤零零地步入中阴、后世,而相随的只有在世造的善恶业而已,《涅槃经》中说:“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如果为了这样虚幻的人生,而造恶业去追求利养,那是多么不值得。

设得多利养,长时享安乐,

死如遭盗劫,赤裸空手还。

即使能得到丰厚的利养,长久地享受安逸和快乐,死亡到来时,也会如同遭强盗洗劫一样,赤裸裸地空随业力漂泊而去。

人们生活在这个世间,纵然依靠各种方式,获得极为丰厚的利养,就像那些富甲天下大富翁一样,在百年人生中,享受着如天人一样的安乐生活。但到了死亡时,他纵有充满世界的财富,此时也不可能带走一分钱一块布,就像被强盗洗劫了一般,他只有赤裸裸空无一物,随业力步入中阴后世。

从这个过程去看世间众生的生活,确实是非常可怜,他们仅仅是为了今生而积攒劳苦,而且以这些行为造下很多恶业。尤其是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为了积聚财富,享受安逸,造作的恶业更是不可计数。看他们的作为,似乎是“惟恐自己不堕地狱,堕地狱惟恐不深”,上师的一首道歌中说过:“且瞧世人造恶业,岂诸地狱已毁灭?”以种种欺诈、偷盗、强夺等恶业,积攒了一些财富后,世人往往为此而洋洋得意,就好像不需要受恶报一样。然而死亡时,这些财富如同遭洪水冲劫,丝毫不会给他留下,而为积累财富所造的恶业,却丝毫不爽地带来痛苦。

在律藏中说:“诸比丘,当断除一切贪求利养之心。”对修行人来说,利养是很危险的障碍。有许多人闻思修法,苦行多年后,生起了一点功德,这时候有许多人就会去恭敬供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把持不住自己,对利养生起贪心,那么修法功德很快就会荡然无存。有人在学院时,持戒很清净,闻思修行也精进,但一回到汉地,居士们的恭敬利养使他很快就变了,闻思修法的事放在了一边,而心思全部放在了名闻利养上,经常走南闯北。现在是闻思修习增长功德之时,不应为世间八法而断灭

这种福缘。虽然有些人在生活方面很困难,吃的穿的都不好,但这些并不要去刻意追求,现世在受用方面即使能很圆满,但死的时候,又能带走什么呢?就像《大圆满前行》中讲的黑马喇嘛,一生中靠世间共同成就,得到了很多利养,但死后却堕入孤独地狱,大家对此应切实地留意。现在最好一心一意安住在寂静处,抛弃求利养的心,而努力闻思修习,一旦真有一定境界了,弘法利生的事业就会任运而成,正如所谓的“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在有条件弘法时,也一定要观察自心,到底是在造善业,还是在造恶业呢?不然,在他人的恭维、利养前,很容易生起贪心、慢心等染污,而有了这样的染心,无论做什么事,唯有积累罪业而已。

谓利能活命,净罪并修福,

然为利养嗔,福尽恶当生。

或有人说:利养能维持我的生活,使我有条件净除罪恶,增长福德。但是,如果为了利养而憎恨他人,岂不是会断送福德而产生罪业吗?

或有些人辩论说:利养不是你所说的那样,一点作用也没有,如果有很多的利养财物,我可以依之维持生活,也可以用来忏罪修福。比如说,我在外面化缘得到了很多的钱,就可以用来供养僧众,布施贫困,修建寺庙、塔、佛像等等,造很多善法,所以,求得利养的好处也有许多,别人如果阻碍我得到这些,那不是件值得气愤的事么?

利养财物本身自然没有什么善恶的分别,但是凡夫的心无始劫以来就对此特别的贪执,如果一个修行人的心转移到了这方面,自心也就会被烦恼染污。特别是在所求利养为他人的讥毁所阻碍时,凡夫自然就会生嗔

恚烦恼。如果为利养而生嗔恼,那就要造很大的罪业,而断送自己的福德,《宝积经》中说:一嗔能毁千劫所积之善。如果为了小利养而毁千劫所积的巨大善业,那么这种利养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智度论》第五卷中说:名闻利养是断送功德苗稼的冰雹,是偷尽一切善法之盗贼……;阿底峡尊者也说过:“利养是缠缚修行人的最恶毒的法,能从利养中解脱出来者,是人中莲花。”利养所引生的危害既然这么严重,那么每个修行人都应对它谨慎断除贪执,不为它而造罪。

初入佛门的行人,应尽量住在寂静处,在上师身边多听闻修习一些对治烦恼的法,而不要为了以财物去供施的善法,到处求利养。自己的烦恼没有调伏,就到处去化缘,表面上看来,也许你的善法形象很大,可是其实际情况呢,自己在此中有说不完的烦恼!这样你得到的只有罪业,而福德不但无法积累,连以前所积的福善都会为一念嗔恼毁坏无余。因此,我恭劝你们在没有得到一定的修证前,不要出去为了形象上的善法而花费时间精力。对初学者来说,最适宜的是紧随上师住在寂静处,听一些轮回因果方面的教言,生起坚定的出离心,然后去依次第闻思修习佛法。唐朝有些禅师在证悟后仍依止上师达十五年之久,他们并没有忙着离开上师,到处修庙造塔等等,更何况我们呢?

若为尘俗活,复因彼退堕,

唯行罪恶事,苟活义安在?

如果为了追求世俗的利养而活着,并因此而退失安忍难行,只做恶事而使来生堕落受苦,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活在世间,因不同的业力和因缘,生活目标与方式各不相同,有些

人活得非常清净,有些人活得很不清净。如果一个修行人为了享受物质财富,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誉恭敬,这种目标导致的只会是不清净的生活,结果也只有堕落。修行人的目标理想应放在追求开悟解脱、自利利他上,如果内心有了追求名闻利养等世俗八法的念头,那就会如同密勒日巴尊者所言:“如果你有所求,连恶人的话也得听了。”有求名利的心,在行为上也就会去迎合世人,行许多伪法行,以此而堕入轮回的险坑。

我们活在世间不是很长的,不应为微小的眼前享乐而造恶业,而应过清净的生活,净心守道,方能得至道。这不但是出世修行人的基本要求,自古以来世间正士都以安于清贫为守持高尚人格之本,古人常说:“宁可清贫,不守浊富”,“不为五斗米折腰”,“咬得菜根断,始能为人”等等,正直的君子宁可过清贫的生活,不愿守着恶业所积的财物而过。这些古人虽不是修出世法的,但他们的品格道德,我想现代的许多修行人,都应该去学习。

一个修行人如果陷入了世间八法的业网中,自己的忍辱等德行立即退失殆尽,而所行所为只会是罪业,这样地活在世上,实在是毫无意义。为名利而不计一切,这种人与盗贼有什么区别呢?即使他非常有名声、有财富,实质上与小偷屠夫一样,而且罪业更严重。藏族人有民谚说:“世间的屠夫和猎人,杀生的豺狼和猫,这几种众生,杀了也没有什么罪过。”其意是说,屠夫猎人等活一天就要造一天的恶业,如果让他们死了,也就解救了很多众生,他们也少造恶业。当然,这只是民间的说法,凡夫去杀死他们,超度不了,肯定有过失,但是针对造恶业者说,确实是早点死了比活着好。为利养而活的人也是如此,他的人生不但毫无意

义,而且每活一天,唯有多造作一天的罪业。

我总想:我们修行人,一辈子不开悟是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但千万不能一天遭心魔。正如古大德所说:“宁可千年不悟,不可一日错路”,如果心生邪见,业际颠倒,堕在名闻利养的世间法中,依佛法而造罪业,那才是令人可悲可叹的事情!

谓谤令他疑,故我嗔谤者,

如是何不嗔,诽谤他人者。

有人说:“讥毁会使别人对我失去信心,因此我要嗔恨讥毁我的人。”既然这样,当别人受谤时,你为何不同样生嗔恨呢?难道对别人诽谤不会毁坏他人的信心吗?

有些人或许会辩解说:别人诽谤讥毁我,会令他人对我不起信心,而生起怀疑,使我无法弘法利生,所以我对谤者应生嗔恨,让他不敢诽谤我,他人也就不会失去对我的信心,而《华严经》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我其实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护持他人的信心,为了利他而生嗔恼。

这种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既然你是为护持他人的心,不让他人生怀疑而失去对三宝的信心,那么有人诽谤修行人时,你为何不对谤者生嗔恨呢?那些正在弘法利生的高僧大德,也有人对他们诽谤、讥毁,你为什么不怕众生因这些讥毁,而丧失对高僧大德们的信心呢?因为你弘法利生的愿望很迫切,甚至要为他人而生嗔恼,牺牲自己去保护他人的信心,对众生有这么强烈的悲愿,理应也去阻止他人对高僧大德们的诽谤,不让众生因讥毁而失去信心。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为自己受讥毁而生嗔

恨的人,对他人受讥毁,往往是不会在意的。

谓此唯关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烦恼所生谤。

有人说:因为失信的对象只与别人有关,所以我能忍受别人遭受诽谤。那么怨敌出于烦恼而生的讥毁,导致他人对自己的失信,同样只与烦恼因缘有关,你又为何不能忍受呢?

认为应该嗔恨谤者的人继续辩解说:别人诽谤其他人与我毫无关系,只是他们之间的因缘所生。既然诽谤发生了,肯定有它一定的道理,双方都有责任,我是旁观者,毫无牵涉,所以能心平气和地忍受。作者就这种回答而辩驳说:既然你明白这个道理,能够心平气和,那么你应内省自身,别人对你的诽谤讥毁难道就不是因缘所致吗?别人对你失去信心也是因缘所生法,与讥谤者也没有什么关系,在前面已经分析过,当烦恼因缘具足时,讥毁伤害也就必然会出现;同样因缘具足时,别人就会对你失去信心,与讥毁者无关,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不安忍呢?

人与人之间的诽谤、厌恶等,都是业力因缘所招感的法。有的人言行如法,但别人总觉得讨厌他,于是对他生起了诽谤,以前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外道首领饮光每看到世尊,便觉得世尊长得很憔悴,所说的话也很刺耳,这些使他无法自主地去诽谤佛陀。我们在受到讥毁伤害时,须认清他人的伤害言行其原因是烦恼,可以说与他人本身无关,因而不应对他生嗔恨。

夏日瓦格西说过:“嗔恨是毁坏一切善法功德的祸根,如果不认识这个过患,是一种最大的错误。”我想在座大部分人对这个过患已有所了解,

而大多数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嗔恨烦恼习气,在日常的生活中,各种因缘现起的讥毁伤害肯定也难免。在遇到时,如果我们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缘所现,无有可嗔的对象,进一步再去了达一切缘起法的自性空寂,无有生嗔之境,也无可嗔之人,那么嗔恨心是容易断除的。如果不懂得这些窍诀,要断除这个过患,变成一个很好的修行人,肯定是难上加难。

新闻真实性的含义与新闻失实及其应对

新闻真实 厦门大学2018年名词解释:新闻真实。 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名词解释:新闻真实。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名词解释:新闻真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简答题:新闻失实的表现。 西南大学2018年简答题:简述新闻真实性的含义和坚持新闻真实性的重要意义。 上海大学2018年简答题:新闻真实性是什么,以及新闻传播真实性的科学内涵。 北京交通大学2018年论述题:结合社会相关真实案例,说明新闻失实出现的原因。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简答题:衡量新闻真实的标准是什么?新闻真实有什么意义? 新闻真实的含义 真实性是指新闻报道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的准确度。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具有两重含义: 第一重含义:每个单篇的新闻报道必须完全符合新闻事实。就是要求单篇新闻报道做到准确。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首先,所报道的具体事实要准确无误,五个“W”要完全真实可靠,不可虚构、捏造。其次,所涉及的概括事实也必须真实,能准确地、客观地反映被概括的事实的全貌,不能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第二重含义:要求每个新闻机构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连续不断地新闻报道,向人们呈现一幅现实社会的真实图画,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即要求整个新闻报道做到全面的反映,能真正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录。 这两种真实,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不能割裂,也不能混同。前者为狭义真实,即单篇报道的真实;后者为广义真实,即整个新闻报道达到的真实。每一个单篇报道都达到狭义真实是新闻报道在总体上达到广义真实的前提,没有狭义真实,就没有广义真实但是,所有的单篇报道都达到了狭义真实,并不等于就做到了广义真实。仅有事实准确还不够,因为它可能是片面的,而不能给人们展示整个社会的真实画面。广义真实要求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否则人们仍然有理由批评报道不真实。

网络新闻侵权现象及案例分析

网络新闻侵权现象及案例分析所谓网络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对社会或者他人造成的不法侵害行为。可以说,网络新闻侵权,是新闻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特殊表现形态。为了开拓业务市场,传统媒体纷纷上网,加入网络新闻的竞争之中。这就加剧了网络新闻的竞争,使得网络新闻侵权现象不断发生。如今,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网络是一个分散的、宽泛的信息传播渠道。因此,网络新闻侵权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还是集中在网上侵害他人名誉、侵害他人隐私、侵害他人肖像,以及侵害他人著作权等几个方面。 由于网络媒体与传统的其他三大媒体相比,具有传播主体交互性和分散化的特点,其传播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比较知名的新闻网站;二是其他的新闻公示区,如BBS公告板、一般网站的新闻板块等。作为新闻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网络新闻侵权除具备一般新闻侵权的相关特征之外,还有其独有的一些特质。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侵权主体的多元化 网络站点的分散性和现行的网络传播自由规则决定了网络媒体传播主体的多元化。网络传播的主体既可以是传统的新闻媒体,也可以是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正是的新闻媒体有时也会成为非媒体主体的受众。这是新闻媒体面临着更多的去核实有关新闻信息的任务,也增加了认证新闻侵权主体的工作量和难度。目前,一般消息和正规

新闻的权威性主要还集中在人们对传统的、有影响的媒体的信任方面。在这方面其他组织或个人还不具备竞争力,这相应地减少了社会其他组织或个人利用网络新闻媒体侵害社会公众的机会和可能。 (二)侵权主体的虚拟化 网络为人们的交流创造了一个比较虚拟的环境,这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有所不同的另一方面。由于网络媒体信息传输格式和文字表示的一致性,给网络新闻侵权主体的确认带来了困难,这也是虚拟环境下对新闻法制管理产生的负面影响。网络新闻传播主体呈现的这种游离、分散状态,使我们对网络新闻侵权主体的确认变得十分困难,成为困扰各国新闻司法的一个难题。 相关案例分析: 腾讯网”不实新闻侵权赔偿20万-法制案例分析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是合格产品的沈阳宏象牌地板被深圳腾讯网站说成是不合格产品,严重损害了企业声誉,最终企业通过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固定侵权证据,打赢了官司,获得了20万元的名誉侵权赔偿。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4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经营的腾讯网刊登出一则标题为《沈阳销售地板15种不合格工商局记入黑名单》的新闻,其主要内容为:2009年8月3日,沈阳市工商局公布了近期经市场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地板的产品及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名单。其中,王红生产的沈阳宏象牌地板赫然在列。此则新闻与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链接。由于互联网传播迅速,再加上腾讯公司经营的腾讯网在全国具有相当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报告

假新闻案例及失实原因分析 一、深圳最美女孩”给街边乞丐老人喂饭 月日,中国新闻网刊发了一则《深圳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地新闻.报道称,在深圳打工地后某女孩,月日下班回家路上,女孩看到老人盯着快餐店里地盒饭后便掏钱为老人买来了盒饭,然后亲自喂饭.b5E2R。 经深圳媒体证实,整个行为其实是某商业展地炒作.附近一位目睹拍摄过程地报刊亭老板称,女孩只喂了几口饭,便随拍照地男子离开.此后,策划者出面致歉,承认照片是摆拍.p1Ean。 失实原因:记者未严谨地核实新闻事实,没有善尽一个新闻记者地责任.炮制出虚假新闻,无中生有. 二、温州乞丐流浪年回家获万拆迁补偿 月日,江西《信息日报》刊发该报记者地报道《流浪年回家瞬间变“富翁”》.报道称,年月,家境贫寒地温州男子朱景,远离家门闯荡自己地事业.因为连连亏本,朱景年来风餐露宿乞讨流浪,甚至染上了严重地肺结核.今年月日,经过天地治疗后,萍乡救助站将病情好转地朱景送回家乡浙江温州.悲喜交集中,哥哥朱忠告诉失踪年地弟弟,前几年家乡搞城中村开发,他已获得余万元地土地补偿金.DXDiT。 月日,《现代金报》刊发报道称“这是一起假新闻,报道称,该男子并非叫朱景,而是叫朱景修,家住平阳县昆阳镇后垟村.在朱景修离家前后,老家地房子没有任何变化,离家期间也未有征地和拆迁.实际上,他当时是因赌气离家出走地.这年来,他开过出租车、当过保安,进过黑砖窑也挖过煤.直到年,他才因肺结核病重而开始行乞.RTCrp。 失实原因:其广为传播可能更多地折射了房地产开发、一夜暴富等这样地社会焦点话题,导致了传统媒体、媒体官方微博等在假新闻面前集体沦陷.记者未做深入核实,信息日报社把关不严,导致报道失实.5PCzV。 三、年放假安排 年月日傍晚起,多家媒体新闻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纷纷发布据称来自中国政府网地“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地消息.按照这条放假消息,年元旦放天,春节放天,元宵节放假天,清明节放假天,劳动节放假天,端午节放假天,中秋节放假天,国庆节放假天.这一方案中含有多个长假,瞬间引发网络“疯转”.jLBHr。 月日点分,新华网新浪和腾讯微博发布辟谣消息称,记者核实得知,中国政府网目前并未发布过“年放假安排时间表”,按往年地做法,放假安排时间表要到月份发布.月日,官方正式发布年放假安排时间表.xHAQX。 失实原因:利用民众对现行节假日安排不满、对增加节假日地期待,扩大影响,博得关注. 四、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 月日早上点多,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地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国际在线”发布了一组“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地图片,报道称,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最后双方在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元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中国记协通报 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人民日报》 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现予通报。 一、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中国改革报已对王清机作出除名处理并吊销其记者证,中国食品安全报已对王清机作出免职清退处理。 二、2013年8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未与相关部门核实,将酉阳县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当成2012年的发展目标,造成报道严重失实。 三、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

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黑龙江晨报未经核实,修改标题后刊登了该报道。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已对相关新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予以 行政警告、行政罚款、吊销记者证等处罚。 上述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有的假借新闻媒体名义以舆论监督为由敲诈勒索;有的采访过程粗浅片面且未经核实;有的根本不经采访直接编造所谓的新闻事件,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的声誉。 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引以为戒,自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虚假报道案例

虚假报道案例 时间:2011-03-31 来源:交通报协网站作者: 编者按:在全国新闻战线深入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中,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自曝“家丑”,将近年来《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南国今报》的虚假、失实、差错报道案例集中起来,编辑成《我们错了》一书,在全国公开发行,中国记协网站从书中选择了20个案例刊登。新疆“三教办”提供的新疆经济报、新疆都市报、都市消费晨报近年来虚假报道、违法违纪广告的14个案例,也在该网站刊登。 现把这些案例挂在中国交通报刊协会的网页上,各会员单位可作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杜绝虚假新闻发生。 新疆经济报案例1:从非官方网站扒稿以官方信息发布。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报在服务咨询11版上刊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的报道为例进行剖析:2009年8月25日,新疆经济报记者在《新疆经济报》服务咨询11版上刊发了《2009年各类成人高等院校在疆招生计划及专业公布》的报道。经查,这篇报道是记者从新疆招生考试网上下载获得相关信息,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在没有向自治区招生办及成招科任何工作人员核实并进一步采访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篇写到“8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成招科了解到……”并在文末署名本报记者。不仅如此,文中两次提到可供考生登录查询的、可在第一时间发布全疆各报名点的报考政策等信息的“新疆招生考试网”其实是非官方的民营网站,并没有获得可发布相关信息的官方授权。稿件见报后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为考生提供了虚假的信息,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考生,直接影响到考生报名和考试工作,给信息发布单位自治区招生办造成了工作的被动。 教训:在信息化、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记者的采访工作和过去相比变的简化和便捷了,比如通过网络获得新闻线索,但是,程序上要求记者必须与信息发布单位取得联系,核实信息,并确保信息可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记者漠视新闻宣传纪律,出现懒惰、投机取巧的状况,这一虚假报道的产生就是由于记者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严重违反了《新疆经济报系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和《新疆经济报记者管理规定》。 案例2:现场未核实出席人名单。1998年1月26日,春节前夕,新疆经济报刊发了一篇多名记者的组合稿件《自治区领导慰问老干部》,其中有一部分为“1月25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某副书记前往自治区几位离退休老干部家中,亲切看望慰问了这几位老干部。” 真相:记者为刚从事新闻工作不久的新手,不认识自治区这位领导,只是按照书面通知上告知的名字采访写稿,而当时由于这位副书记有事外出,而由另一位自治区领导带队进行慰问。由于记者责任心缺失,未履行核实等工作,导致不实稿件见报。 案例3:信息源提供假新闻让记者上当。2009年,记者采写了一篇稿件《乌鲁木齐女大学生每月万元包养协议曝光》被证实为虚假新闻(未见报)。 真相:记者为了寻找到精彩吸引人的情节,没有和法制对口单位联系,联系了一家私家侦探事务所,对方交给她这份文稿,提出要求,刊登稿件的时候必须提该事务所的名字。记者未经审核,就作为自采稿交稿。稿件经主任审核时,提出质疑,在网上一搜索,发现这案例发生在广州,被新疆这家私家侦探事务所移花接木到了新疆,最后杜绝了一起重大虚假新闻的出现。 案例4:校对私自改原稿。2007年8月12日,《新疆经济报》《西部军人》版出现四处“武警新疆总队”与“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部队名称混淆的见报重大错误,给本报与武警新疆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的良好合作带来负面影响。

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新闻报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典型案例情况通报会新闻报道 篇一: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 柑子镇典型案件警示通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防范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反腐败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健全案件预警和惩戒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典型案件警示通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和对全局性工作具有警示作用的案件进行通报,是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实施典型案件警示通报的情况,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采纳合理建议,推动工作落实。 第四条镇属各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认真掌握和处理案件信息,并提出通报的建议。通报事项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真实原则,通报情况失实、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通报范围原则上为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必要时发至驻镇单位。 第六条通报的内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处置情 况,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重大生产、交通、消防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情况,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重要维稳、治安警示性信息,以及案情严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社会各界比较关注,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的重大案件等。对立案查处过程中的案件一般不进行通报。有苗头性、警示性的未结案件可视情况予以通报。 第七条通报形式。主要采取《工作通报》、简讯、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择机适时进行通报。 篇二:环保部通报:新《环保法》执行典型案例 新《环保法》执行典型案例20XX-03-16 环境保护部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新《环保法》1月1日生效以来的进展情况,通报了新《环保法》执行典型案例。 案例一:山东临沂市环保局按日计罚案——全国第一起临沂市环保局发现华龙热电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二氧 化硫超标,1月9日,临沂市环保局向公司送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的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1月19日,临沂是环保局进行复查,经检测,公司外排废气依旧超标。

浅析新闻报道失实现象新闻相关失实报道案例研究

浅析新闻报道失实现象 ——新闻相关失实报道案例研究 [摘要] 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是新闻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从事新闻工作必须坚持的要求和准则。但是,自从事新闻工作之后,就产生并一直存在着新闻失实的现象,就像毒瘤一样顽劣的存在着,并破坏着新闻的可信度。通过对我国新闻界的研究,我们发现新闻报道失实的现象对各大新闻媒体的信服度形成了严重的威胁。我国古今中外存在着很多新闻失实的报道,无论什么类型的失实新闻报道对社会都会产生非常恶劣的破坏作用,甚至还会给人们带来各种灾难性的影响。在我国存在很多方面的原因,所以很多新闻报道失实的现象在我国并没有收到合理的处罚和责任追究,所以新闻报道失实的现象还在不断地发生。这主要说明,目前在我国还没有足够地重视对新闻报道失实的产生原因及后果的分析与重视。 本研究主要是以我国的新闻媒体届发生的一些失实的新闻报道案例为研究对象,并且结合我国近几年来的历史和社会的重大变迁,我们对新闻失实的相关概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界定,分析了新闻失实的状态,研究了新闻失实产生的原因,并且分析了新闻失实将会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最后通过借鉴国外的经验和自己的研究提出了解决新闻失实的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 新闻报道;失实;原因;后果;对策

On the news report false consequences [Abstract]The authenticity of the news reporting is the priority among priorities of news work, and the criterion is engaged in the news work must adhere to requirements. However, since engaged in the news work, produced and there has been the phenomenon of false news, like cancer or exist, and undermines the credibility of news. Through the study of the press of our country, we found the news untrue phenomena on the major news media credibility has formed a serious threat. Our country at all times and in all countries there are a lot of false news reports, no matter what type of false news reports can destroy the very bad social impact, or even disastrous to people.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many reasons, so a lot of news reports inaccurate phenomenon in our country and has not received for reasonable 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 so the news report was inaccurate phenomenon happens from time to time. This mainly shows, at present in our country has not been enough attention to reports analysis and attention to false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news. [Keywords]News reports;Inconsistent with the facts;Cause; Consequence; Countermeasures

中国记协通报部分记者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中国记协通报部分记者违反新闻职业道德案例 2013年12月27日09:15 中国新闻出版报我有话说(2人参与) 本报讯根据社会举报,中国记协会同有关新闻宣传单位查处了部分媒体从业人员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案例。 中国记协通报,2010~2012年期间,《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在《中国食品安全报》兼职期间,以建立“中国食品安全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为名,违规向山东地区多家食品企业收取所谓“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公告费”;2012年初,王清机违规收取山东省某医院8万元“宣传费”。王清机已被作除名处理并吊销记者证。 2013年8月9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称,重庆市酉阳县近5年工业发展以“失败”定调。经查,该报道记者未进行深入采访,将酉阳县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当成2012年的发展目标,造成报道严重失实。 2013年10月24日,《黑龙江晨报》刊登《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一文。经查,穆棱市电视台记者以派出所提供的一件曾经处理过的纠纷为原型,编造了《穆棱:开房约会女网友见面竟是儿媳》的假新闻。《黑龙江晨报》未经核实,修改标题后刊登了该报道。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已对相关新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予以行政警告、行政罚款、吊销记者证等处罚。 中国记协表示,上述媒体及从业人员的行为,严重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广大新闻工作者要引以为戒。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切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辛华) (原标题:中国记协通报部分记者违反新闻职业道德)

媒体虚假报道案例分析

虚假新闻分析 王迎雪(1118007159)广播电视编导媒体报道的应该客观事实,这是新闻界的一个共识。不过,随着市场经济和媒介竞争的加剧,虚假新闻开始作为很多媒体卖点之一,典型案例分析。 一、挟尸要价和直播诺康死刑事件,两件事情同样涉及媒体底线问题,以及它将人的尊严放到了一个怎样的地位。媒体真实报道看起来无可厚非,但要跟人的尊严让位。窥私欲的膨胀不能以对个体的伤害为代价,我们都应该知道底线在哪里。 二、杨丽娟事件和杨武事件。过度报道的事实,在利益的驱使下,媒体成了一个放大镜策划人推动整的事件的紧张,真实是第一个牺牲的东西。媒体抛弃了旁观者的角色,主动参与事件发展甚至大力推动,这样就可以推出更加独特更吸引人的新闻,也意味着更低的成本更多的新闻资源。媒体井喷式的报道,毫不费力的把一件事或者一个由头变成新闻热点,哪怕事实或根本不存在或者本身无关痛痒。媒体只是需要这么一个新闻来刺激观众匮乏的注意力,事实本身没有可读性,策划的新闻,有故事一样发展高潮的新闻,才是媒体最喜欢的原料。本来杨丽娟只是一个狂热的粉丝,微不足道,但是媒体发现了这道菜,相互争抢,循循诱导当事人,才导致了一场媒体的狂欢和一个家庭不可挽回的悲剧。杨武,一个极其普通的强奸事件,但是加上城管贫苦大众之类的帽子以后,肯定会更加耐人寻味,所以我们需要这些兴趣点,媒体做的就是这么一个事情,把新闻做成一个故事,把新闻变成一个商品,炒作包装欺诈一应俱全。 三、藏羚羊走过青藏铁路和bbc报道伊拉克战争照片失实问题,同样还有新闻联播采用虚假资料欺骗大众的问题。政策的需要,和媒体监管制度的缺失这诸如此类的事件中,都是不可缺少的推动力。因为媒体自身固有的政治属性,很多时候为了当时的政治需要,媒体会选择性报道某些所谓事实。虽然这些虚假新闻后来被澄清推翻,但是媒体自身和政府背后的操控力量损失极小,最后被送上审判台的只能是替罪羊。一个民主开放的社会,应该保证新闻的相对自由,这是基本常识。虚假新闻最后得以广泛传播,也是媒体监管失职的表现,信息来源真实性是报道新闻的重中之重,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除了政府监管,媒体内部也应该建立完善的自我审查机制。新闻是公众的,责任感是必须的。 四、李天一和碰瓷大妈事件里,不可忽视的媒介审判,失范的媒体暴力。媒体的责任是传递信息,提供交流,它有评判的自由,却没有审判的权力。并且,媒体不可思议的影响力,往往会对法律的公正提出考验,这种压力或多或少以公众舆论的形式出现。我们不拒绝媒体的审判,但是这种评价,应该基于法律的公正。李天一,或者说,李某某,一个几乎被全程直播的媒体审判,公开保证公正,但媒体旗帜鲜明情绪激烈的报道又何尝不是一种偏见。北京碰瓷大妈,事实证明是仅仅一个虚假报道,同样引发一场声势浩大大众讨论,媒体拉开大旗,大众踊跃站队,事实本身却消亡了。 那么,如何预防虚假新闻? 一、资源整合,虚假新闻不是一个可以轻易禁止的东西。新闻每天都在发生,信息时刻传播,事后追究避免不了新闻本身产生的负面作用,显得力不从心。纸媒行业在强大的网络等新媒体的攻击下,面临衰落,而新兴的网络媒体却没剥夺了采访权。因为没有采访权,转载摘录势必会造成一部分侵权问题,为了实时新闻的及时性,网站又不得不自己制造新闻,新闻失实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如果可以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之间实现资源整合,政策松绑,人员流动自由统一对待,给予新媒体采访权和人员支持,实现传统媒体的转型过渡,既整合了资源,又保证了媒体发展的良性需求。 二、政府的责任。清者自清,外部环境是滋生传播虚假新闻的重要因素,如果把注意力拓展到虚假新闻之外,情况就会简单得多。而且,很多涉及谣言虚假新闻的刑事案件中,政府处理做法简单粗暴,体现出政府公关的失败和国家的不自信,手段方式问题直接决定成败。对人的尊重,对话语权民主自由的尊重,这是必须坚持的处理原则。 三、相关法律的跟进和大众共识的形成。法律是硬保证,大众共识是软环境。既要有制度规范新闻的生产发布和处罚,又要有对新闻对象——大众,整体认识的提升,才可能实现对虚假新闻的有效治理。

2018年十件虚假新闻典型案例

2018年十件虚假新闻典型案例 1.保研大学生破解彩票漏洞获刑 【刊播时间】2018年5月18日 【“新闻”】5月18日,《重庆青年报》官方头条号报道《大学生破解彩票漏洞获利380万被取消保研名额并获刑》称:近日,就读于某知名大学的张某,因涉嫌利用专业知识破解彩票漏洞非法获利380万元,涉及金额特别巨大,相关执法机关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诉,而一旦罪名成立,除没收380万元赃款之外,张某还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文章后半部分,详细介绍了张某如何计算出博彩网站的漏洞,并晒出了张某与昵称为“注册网址”的博彩网站管理员的聊天页面。这篇“新闻”发布后,在各类内容平台上热传。 【真相】《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这篇报道没有事发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名以及单位名称,疑点重重。而且文中3张配图都是其他新闻事件的照片。更为蹊跷的是,在这条新闻的配图中,留下了“暗号”,指向一家名为“爱购彩”的博彩网站。

【点评】从表面来看,这只是一则普通的社会新闻,但实际上,从新闻人物、图片到整个事件,均为虚构,而通过报道中“不经意”流露出的博彩网站网址,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博彩网站的钓鱼新套路,不明真相的读者有可能因此陷入博彩网站的陷阱。《重庆青年报》等传统媒体的官方账号为它打上了“新闻”的幌子,新媒体的转载则加快了它的传播。据不完全统计,网易新闻客户端、百度百家号、腾讯天天快报、今日头条等平台上都刊发过类似新闻。作为具有专业资格(即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络媒体,不论是一类资质(拥有采编发布权)还是二类资质(只拥有转载权),对内容进行专业性审核是题中应有之义。主管部门早就发布规定,新闻媒体不得未经审核就发布、转载网上信息,为什么还会有媒体置若罔闻呢? 2. 淄博从未进过长春长生生产的疫苗 【刊播时间】2018年7月19日 【“新闻”】7月19日《鲁中晨报》刊发《淄博从未进过长春长生生物生产的疫苗》,报道称:被爆出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曾生产过问题百白破疫苗一事又被旧事重提。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淄博没有进过该企业生产的疫苗,市民不管是接种百白破疫苗还是狂犬病疫苗都是安全的。

【杂谈】全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十大乱象

【杂谈】全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十大乱象 【杂谈】全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十大乱象2015-11-07 财经女记者部落提要:从标题党到媒体审判再到新闻敲诈,近年来,舆论对媒体乱象和新闻伦理的争议越来越多。一方面,媒体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不断推进,加上网络新兴媒体的迅速崛起,媒体行业的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公众有限的注意力资源,媒体从业者频频弃守道德底线和职业素养,新闻报道求新、求快、求异,新闻表现故事化、娱乐化、煽情化,新闻内容刺激性、庸俗性、标签性,不断挑拨和误导公众情绪;另一方面,政府对新闻乱象的认识相对不足,新闻行业的管理相对落后,法律条文空缺,对媒体的一些不负责任的乱发、抢发、误发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整治措施,客观上也纵容和助涨了媒体乱象。应该看到,新闻业务的问题早已超出了业内伦理的范畴,成为一类社会公共事件。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如何看待和破解这些新问题,是媒体加速发展必须要破的瓶颈。从标题党到媒体审判再到新闻敲诈,近年来,舆论对媒体乱象和新闻伦理的争议越来越多。一方面,媒体的市场化和商业化不断推进,加上网络新兴媒体的迅速崛起,媒体行业的竞争加剧。为了争夺公众有限的注意力资源,媒体从业者频频弃守道德底线和职业素养,新闻报道求新、求快、求异,新闻表现故事化、

娱乐化、煽情化,新闻内容刺激性、庸俗性、标签性,不断挑拨和误导公众情绪;另一方面,政府对新闻乱象的认识相对不足,新闻行业的管理相对落后,法律条文空缺,对媒体的一些不负责任的乱发、抢发、误发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规范和整治措施,客观上也纵容和助涨了媒体乱象。应该看到,新闻业务的问题早已超出了业内伦理的范畴,成为一类社会公共事件。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如何看待和破解这些新问题,是媒体加速发展必须要破的瓶颈。小编通过梳理近年来被舆论争议较大的新闻舆情事件,总结出全媒体时代新闻报道的十大乱象,以便读者研究参考。1、时效性抢发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的建立,信息传播速度加快,为了抢头条,抢点击率,新闻从业者展开了“秒争”,“快”逐渐成为媒体竞争的关键因素。因此为了提高新闻发布时效,很多新闻工作者都热衷于缩短新闻流程,减少求证和把关环节,以抢占发布先机,比如记者从社交媒体直接取材发布;再比如编辑从网络平台直接转发搬运等。不过这种不加求证和核实的时效抢发,实际上却给谣言和虚假新闻创造了巨大的空间,也引发了舆论对新闻真实与时效的巨大争议。案例:2020年夏季运动会举办地乌龙2013年9月8日凌晨4时,2020年夏季奥运会主办地揭晓,日本东京最终获得主办权。不过在投票刚一结束,新华社就抢先发布快讯“伊斯坦布尔获得2020年夏季奥运会主办权。”而央视主持人则直接口播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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