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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

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和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流程

孕期保健指未发现异落实分娩地周1询的孕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和次产前观查服务记录一般体周21妇(产)科检孕期保健指辅助检将孕妇转诊或抽血样送到有资质22周告知督担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医疗卫生筛查做产前筛查和产32周诊填写有关记录评估孕妇整体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周34发现异常实治况的孕两周内随访转诊结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的处未发现异产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观询发现异常情况体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卫生机子宫复旧不全、产褥感染、伤口合不良或硬结、乳腺炎、妊娠合两周内随访转诊结症未恢复、妊娠产后抑郁状态产妇出院周未发现异新生儿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新生早产儿及一般异常如鹅口疮、观臀、生理性黄疸、有喂养问题和询部问题体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其他异常情况听力、视力筛查有问题两周内随访转诊结健康指恢复正常填写产后健康检查记录表并结询观恢复正常一般体产4妇科检其他检尚未恢复正常者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卫生机生殖系统尚未恢复正常或检查两周内随访转诊结发现有异常情况者

四、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四).

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七)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对孕产妇各进行2次随访。没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五、工作指标

(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3周之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二)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六、附件

1.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3.产后访视记录表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附件1

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填表日

孕妇年

丈夫电丈夫姓丈夫年阴道分剖宫日或不末次月心脏肾脏疾肝脏疾高血贫糖尿其

既往遗传性疾病精神疾病其家族

无特吸饮服用药接触有毒有害物

个人

其接触放射

2妇产科手术

自然流人工流死孕产死新生儿死出生缺陷

体c K血 / mmH kg/体质指BMI心脏未见异异肺部未见异异

外阴未见异异阴道未见异异

妇科检宫颈未见异异子宫未见异异

附: 未见异异

血红蛋白 g/L 白细胞计数 /

血常

血小板计数 /L 其

尿常尿蛋尿尿酮尿潜其

AB血Rh mmol/血 U/血清谷丙转氨 U/血清谷草转氨肝功白蛋 g/总胆红 mol/结合胆红

mol/L

辅助检肾功血清肌 mol/L 血尿 mmol/L

未见异滴假丝酵母其阴道分泌阴道清洁度ⅠⅡ 3Ⅲ 4Ⅳ

乙型肝炎表面抗乙型肝炎表面抗*

乙型肝炎乙型肝炎e抗原* 乙型肝炎e抗体*

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梅毒血清学试验*1阴性 2阳性□

1阴性 2*HIV抗体检测阳性□

*超B.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医生在第一次接诊孕妇(尽量在孕13周前)时填写。若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需同时建立。随访时填写各项目对应情况的数字。

2.孕周:填写此表时孕妇的怀孕周数。

3.孕次:怀孕的次数,包括本次妊娠。

4.产次:指此次怀孕前,孕期超过28周的分娩次数。

5.末次月经:此怀孕前最后一次月经的第一天。

6.预产期:可按照末次月经推算,为末次月经日期的月份加9或减3,为预产期月份数;天数加7,为预产期日。

7.既往史:孕妇曾经患过的疾病,可以多选。

8.家族史:填写孕妇父亲、母亲、丈夫、兄弟姐妹或其他子女中是否曾患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疾

病,若有,请具体说明。

9.个人史:可以多选。

10.妇产科手术史:孕妇曾经接受过的妇科手术和剖宫产手术。

11.孕产史:根据具体情况填写,若有,填写次数,若无,填写“0”。

))kg/身高的平方(m体重().体质指数(12BMI=的项.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及辅助检查:2。

进行相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标有13*抗体检测检查为重大HIV目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梅毒血清学试验、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测查项目。.

14.总体评估:根据孕妇总体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异常,具体描述异常情况。

15.保健指导:填写相应的保健指导内容,可以多选。

16.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7.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8.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附件2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编号□□□-□□□□□

营养2.2.营养营养2.营养2.指导心理心理3.心理3.3.心理3.运动4.运动4.运动4.运动4.

填表说明:

1.孕周:此次随访时的妊娠周数。

2.主诉:填写孕妇自述的主要症状和不适。

3.体重:填写此次测量的体重。

4.产科检查:按照要求进行产科检查,填写具体数值。

5.血红蛋白、尿蛋白:填写血红蛋白、尿蛋白检测结果。

6.其他辅助检查:若有,填写此处。

7.分类:根据此次随访的情况,对孕妇进行分类,若发现异常,写明具体情况。

8.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9.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孕妇情况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孕妇。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医生签名。

1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应该在确定好的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填写相关结果;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促孕产妇前往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相关随访,注明督促日期,无需填写相关记录。

若失访,在随访日期处写明失访原因;若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13.

附件3

产后访视记录表

1无 2有□

转诊原因:

机构及科室:填表说明:

1.本表为产妇出院后一周内由医务人员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检查时填写。

2.一般健康状况:对产妇一般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描述并填写。

一般心理状况:评估产妇是否有产后抑郁的症状。.34.血压:测量产妇血压,填写具体数值。5.乳房、恶露、子宫、伤口:对产妇进行检查,若有异常,具体描述。

6.分类:根据此次随访情况,对产妇进行分类,若为其他异常,具体写明情况。

7.指导:可以多选,未列出的其他指导请具体填写。

8.转诊:若有需转诊的情况,具体填写。

.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名。9.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 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 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

(完整word版)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201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 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 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

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白云区黄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方案 一、目的意义 孕产妇母体的脏腑气血盛衰,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孕期摄生与调护是保证优生的重要环节。中医在孕产妇养生中有丰富的经验和简、便、验、廉的特点,在孕产妇健康管理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指导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孕育观,对于社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拓展中医业务的渠道,开辟弘扬祖国医学,繁荣中医药事业的新途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万氏妇人科》说:“妇人受胎之后,所当戒者,曰房事,曰饮食,曰七情,曰起居,曰禁忌,曰医药。须预先调养,不可少犯,以致伤胎难产,且子多疾,悔之无及。”为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的要求,制定本指导方案。 二、服务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和中医养生保健指导,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一)、早孕建册率≥95%; (二)、产前健康管理率≥95%; (三)、产后访视率≥95%。

(四)、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包括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所有孕产妇。。 四、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中填写中医药保健内容。 2、开展孕妇健康状况评估:(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开展中医药保健服务:

2019年半年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督导整改报告.docx

2019年半年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督导整改报告 2019年半年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督导整改报告 针对这次县级督导考核,我院将妇幼存在问题整改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 1、本次抽查10人,2人未早建,早孕建册率80%; 2、2人未按要求完成频次产检及辅助检查,健康管理率80%; 未完成系统管理, 3、5人否认**卫生院42天健康复查,1人否认早孕建册,真实性40%,7人未规范管理及记录,规范性30%; 4、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材料不规范。 5、村级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册:无现孕妇女信息,现孕妇女信息底数不清。 6、妊娠风险管理登记本村级台账未见现孕妇女信息, (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 1、抽查档案13份,健康管理10人,健康管理率76.92%; 2、抽查档案12份,5人未完成系管,系管率58.3%; 3、9份未完善个人信息,严重缺项,2人未完成体检; 4、未见2019年营养个案。 5、村级0-6岁儿童花名册及0-6岁儿童保健管理登记册0-6岁儿童花名册未标识儿童流动状态,不掌童儿通动态,儿童底数不清;

未及时填写0-6岁儿童保健管理登记册,儿童体检底数不清。 二、整改情况: (一) 孕产妇健康管理 1、已在公共卫生例会上督促各村卫生员加强孕产妇面访服务,确保与孕产妇面对面宣传健康知识,务必让孕产妇知道早孕建册及做相关辅助检查反应出的相关疾病的知识重要性。 2、已督促村卫生员前来卫生院完善村级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册及妊娠风险管理登记本村级台账,及时摸清现孕妇女底数。 3、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培训,对产后42天产妇进行产后健康复查进行实际操作,而不止于询问。 4、工作计划材料已整理规范。 (二)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通过公共卫生例会对村卫生员进行培训指导和业务人员下村督导核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均得到提升。 2、已对健康档案进行整改,查缺补漏。 3、已制定营养包个案。 4、已对村级0-6岁儿童花名册及0-6岁儿童保健管理登记册0-6岁儿童花名册标识儿童流动状态,及时进行更新,掌握儿童动态。 5、已通知村卫生员通知已到体检时段的儿童到卫生院进行体检。 **镇中心卫生院 2019年8月12日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工作,规范高危妊娠的管理,确保高危孕妇获得及时、系统、规范的保健医疗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使母婴健康得到有力保障。根据《山西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卫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技术规范: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一)凡具有产前检查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都要进行高危妊娠筛查。 (二)村级卫生所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高危妊娠相关知识的宣传及向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转诊,并认真填写,做好登记。不得从事高危妊娠的治疗和助产工作。 (三)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除负责高危妊娠的筛查外,还应接纳乡级医院的转诊及高危妊娠的诊断与治疗;要建立健全高危妊娠登记和随访制度;要开展高危妊娠的特殊检查、处理和监护;要承担严重高危妊娠的会诊、治疗和抢救工作,保证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在卫计局的组织管理下,定期检查乡级卫生院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情况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及专业培训。 (四)市妇幼计生中心应掌握全市高危妊娠的基本情况及变化趋势,负责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加强高危妊娠的管理;提高高危妊娠的诊断及处理质量。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程序 (一)孕妇在初诊建卡时,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化验等,进行高危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妇;对可疑者应进一步做有关辅助检查或负责转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处理。 (二)孕妇在以后的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评定,根据病情适当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三)建卡单位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对高危妊娠加强管理,积极处理。 三、高危妊娠的监护 包括对孕妇及胎儿两个方面,应有计划地加强高危孕妇的高危因素监测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的监护。乡镇卫生院要落实高危孕妇的转诊;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处理及抢救工作。 四、高危妊娠的监管 (一)市妇幼计生中心要定期召开例会,设专人负责全市高危孕妇的管理,了解并掌握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二)对孕妇及围产儿死亡病例每半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一次,并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制定降低高危妊娠发病率及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试题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试题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2016年大桥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测试题 姓名:科室:成绩: 一、判断题(20题,每题2分,共40分) 1、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2、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0-6岁儿童家长进行健康教育。() 4、对于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应专案登记管理,随访至 2 周岁。()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中,婴幼儿在 6-8月、12月、24月龄时应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6、2014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中,新增加的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考核指标是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管理率。() 7、新生儿访视时发现体重不增和增长缓慢,应及时转上级医疗保健单位就诊。() 8、新生儿访视率的分母为年度辖区内活产数。()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学龄前儿童每年提供2次健康管理服务。() 10、学龄儿童每半年提供1次健康服务。() 11、对怀孕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要求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期保健册。() 12、在妊娠各期均应当对孕产妇进行危险因素筛查,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 13、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是指:妇女从怀孕到产后42天的保健服务。() 14、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1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及异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 16、孕产期保健应当以保障婴儿安全为目的,遵循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17、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 18、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服务能力和范围,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工作。() 19、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人工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20、筛查孕期危险因素,发现高危孕妇,并进行专案管理。() 二、单选题(20题,每题3分,共60分) 1、以下哪种不属于高危新生儿() A.出生孕周35周 B.出生体重4000克 C.血清胆红素dl D.先天性腭裂 2、儿童健康指导内容不包括:() A.母乳喂养 B.中医保健 C.口腔保健 D.体格检查 3、新生儿期是指:()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

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考核、督导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存在的问题 1、新生儿家庭访视表存在缺漏项。 2、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第二页) 还有人把体检结果填到项目栏,项目栏只要求填新生儿出生体重、出生身长。 3、存在逻辑错误:比如新生儿的呼吸60次/分,心率 80次/分。希望你们把各项正常值复印分发给各村卫生室保健人员,希望以后不要再看到这种错误。 4、前囟大小,希望实际测量一下,不要每个人都是 一样的,并且都是按比例缩小。 5、体检后没做健康评价。 6、儿童保健手册无家长的签字认可,请各卫生所把该补的把家长签字不了。 7、儿童保健手册无儿童姓名,且儿童姓名每页都要填写,不得空。 7、有的卫生所月龄与日期都还在推错。满月、3、6、 8、12月龄体检随访均儿童出生那一天的日期,填写的太死、不符合实际。 9、儿童保健手册中6-8月龄、18月龄、30月龄无儿童血红蛋白化验单。

10、有的卫生所上面检查入户随访过不了关。请各家吧该做的工作尽量落到实处。 11、儿童基础知识掌握的差,具体反映在表格填写的错误中。(某家2岁的儿童腰围18厘米,臀围27厘米。5岁的儿童血压130) 12、实践最重要。 二、台帐上存在的问题 1、还有几家没有做小结。 2、高危儿的慨念不清,跟孕产妇高危因素混为一谈。 哪些是高危儿,台帐上都有,希望对照台帐把该登的都登上,不该登的不要登。儿童高危因素只管理了“出生地低重”以后在像这样就视为高危儿童未管理。而对:单纯性肥胖、反复肺炎、反复腹泻、新生儿重症黄疸等未进行高位管理。 3、即纳入高位儿童管理,就应增加相应的儿童随访。各年龄小儿呼吸、脉搏次数(每分钟)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

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

XX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 (试行)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妇幼卫生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而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是降低两个死亡率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确保每位高危孕产妇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健和诊疗,特制定《XX县高危孕产妇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标 高危孕产妇筛查率 100%,管理率100%,转诊到位率 100%,,住院分娩率 100%。 二、高危孕产妇诊断及上报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上报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5分者须按常规要求上报妇保院项目办。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头痛、头晕、下肢浮肿、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等不适症状。 三、管理程序 (一)筛查、评分与登记 各单位在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严格按照《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附件 2)进行高危筛查和评分,高危评分实行累分制(高危因素有两项以上的,其分数累加)。发现高危孕妇要及时建档管理,按年度编号,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好红色标识或盖高危章,并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记录。 (二)报告与反馈 村级发现或怀疑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负责管理全乡镇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辖区新增的高危孕产妇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产科门诊及住院新增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向县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县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对全县的高危孕产妇进行汇总、每季度上报市妇保院。 县级妇幼保院将助产机构筛出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户口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将高危孕产妇情况反馈给其所在村的村医。 (三)转诊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疑问解答(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中,提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还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0~6岁儿童。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的儿童。 2.早产婴儿留在医院观察超过一个月,等到出院后医务人员上门随访时还算不算新生儿访视? 答: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随访时,可以将新生儿情况回忆补录到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随访的其他信息应填写在对应月龄的表格中。因此,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只能算分母。 3. 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时还没有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怎么办? 答:可以不填,等收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后,在下次家长带宝宝来体检时,追问结果并完善随访记录表。

4.3~6岁的孩子有身高/体重的评价,而0~3岁的孩子没有,怎么评价? 答:0~3 儿童主要通过生长发育监测图中的身长(身高)/年龄、体重/年龄指标来动态评价,不需要用身高/体重来评价。与3~6岁的孩子评价稍有不同。 5.对6月龄或8月龄、18月龄、30月龄免费测血常规(或血红蛋白),能不能只对血红蛋白项免费,其他项收费?答:若只测血红蛋白一项,免费;若测血常规,除血红蛋白项外还包括其他项的,其他项也应免费。 6.《规范》关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明确,12月龄指满12月至12月29天,在这期间任何一天进行儿童健康管理都算规范管理吗? 答:是的。《规范》明确了“月龄”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特定的某一天,以便于操作。其他时间段类推。 7.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计算,是按照《规范》要求接受过一次新生儿家庭访视或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的儿童人数吗?答:是的。有其中一次就算1人,两次都有的也算1人。

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

附件1: 吉林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 为了依法管理母婴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孕产期保健技术,严格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转诊,使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确保母婴平安。依据卫生部制定颁发的《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高危妊娠定义:妊娠期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称高危妊娠。 通过系统的产前检查,尽早筛查出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及早给予诊治,以不断提高妊娠管理质量的“三率”(包括:高危妊娠检出率、高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这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围生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出生率的重要手段。 一、工作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省卫生厅负责对高危孕产妇工作进行管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并指导全省开展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2、各市(州)卫生局根据《吉林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制定本辖区的实施办法,并负责辖区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按照《吉林省孕产妇急救中心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设立完善孕产妇急救中心。

3、县(市)级卫生局根据市(州)级制定的实施方法,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 1、省、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分别负责指导和规范市(州)、县(市)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组织对市(州)、县(市)相关技术人员培训,并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每年负责组织两次死亡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并写出分析报告及反馈资料。 2、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死亡孕产妇及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并完成分析报告及评审总结。 (三)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及时发现孕妇,做好早孕登记,进行早孕保健指导并初筛高危因素,疑有高危因素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2)建立围产保健手册,手册由孕产妇保管,并应随身携带。开展产前检查时,医疗保健人员应查阅手册,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发现高危因素及时上转。 2、县级医疗保健机构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人身风险筛查(孕产妇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查结果记录在《孕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高危的孕妇要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孕产妇风险评估分级表见附件2 ),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五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为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

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的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的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有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总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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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精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试卷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试卷 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5空,30分) 1、孕()周前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产前随访。 2、孕早期孕妇健康状况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等。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和( )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或()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5、孕中期健康管理中,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和()的宣传告知。 6、孕中期健康管理中,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机征象的孕妇,要()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7、孕晚期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二、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围产期是指() A、从妊娠28周至产后一周 B、从妊娠24周至产后一周 C、从妊娠28周至产后28天 D、从妊娠24周至产后28 天 2、关于早期妊娠的体征,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子宫增大呈球形 B、妇科检查有黑格征 C、阴道着色呈红色 D、乳房增大不明显 3、妊娠最早、最重要的症状是() A、停经 B、早孕反应 C、尿频 D、乳房胀痛 4、产褥感染的诱因与哪项无关() A、产程过长 B、软产道损伤 C、胎盘残留 D、脐带过长 5、产褥感染是指() A、分娩及产褥期生殖道受病原体的感染 B、指分娩24小时以后,10天内,用口表每天测量4次,体温有2次达到或超过38℃ C、产褥期所患的泌尿道感染 D、产褥期所患的上呼吸道的感染 6、产后()天需要进行健康检查 A、7 B、15 C、28 D、42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13415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宜宾县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实施方》宜县卫办发〔2018〕18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如下: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负责制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生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继续在我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4、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

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5、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6、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7、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并追访结果,橙色7天内,红色3天内追访转诊结果。其余2周内追访转诊结果。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8、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孕产妇健康管理

第五部分孕产妇健康管理 一、名词解释 1、产褥期: 2、黑格征: 3、围产儿: 4、活产儿: 5、产妇数: 6、妊娠期贫血: 7、妊娠高血压疾病: 8、早产: 9、产褥感染: 10、产褥病率: 二、单选题 1、早期妊娠是指() A、妊娠4周 B、妊娠8周 C、妊娠12周内 D、妊娠13周 E、妊娠16周内 2、下列哪种乳汁中蛋白质含量最高( ) A、初乳 B、过渡乳 C、成熟乳 D、晚乳 E、以上都是 3、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公历2012年5月20日,预产期应为( ) A、2012年2月20日 B、2012年2月27日 C、2012年3月20日 D、2012年3月27日 E、2012年3月5日 4、围产期是指() A、从妊娠28周至产后一周 B、从妊娠24周至产后一周 C、从妊娠28周至产后28天 D、从妊娠24周至产后28天 E、从妊娠27周至产后7天 5、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____鉴定. ( ) A、月份 B、性别 C、发育情况 D、胎位 E、缺陷

6、孕妇体重至妊娠13周时平均每周增加350克,一周内体重增加大于多少克,应重视处理。() A、400克 B、500克 C、600克 D、700克 E、450克 7、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早孕建册时,血常规、尿常规、白带常规、肝功能、梅毒监测、B超都是应查项目。 B、孕晚期比孕中期胎儿发育更快,因此,孕晚期营养及胎儿生长发育检测更为重要。 C、孕妇补充叶酸的最佳时机是孕前2个月至孕后2个月 D、根据孕产妇保健管理的规定,应该对辖区内每个孕妇,在孕中、晚期各进行一次随访。 E、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动孕产妇也应管理。 8、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产后二周恶露血性有臭味,应考虑胎盘残留或宫内感染。 B、剖宫产术后严格避孕,一年后再妊娠。 C、有病的妇女在治疗期间不宜怀孕一定要待病情稳定后再怀孕。 D、孕妇在妊娠6周左右出现头晕,倦怠,择食,食欲不振,轻度恶心呕吐等症状称为早孕反应。 E、胎动不正常或消失,提示胎儿宫内窘迫。 9、每次产前检查时检查胎心率是观察有无胎儿宫内窘迫的最简单实用的方法,正常胎心率为() A、100~160次/分 B、120~150次/分 C、160~200次/分 D、120~160次/分 E、90 ~130次/分 10、孕产妇死亡是指:() A、从妊娠开始至产后7天内死亡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B、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死亡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C、从妊娠开始至妊娠结束后42天内死亡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D、从妊娠开始至产后56天死亡者,由于任何与妊娠有关的原因所致的死亡称为孕产妇死亡,但不包括意外事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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