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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学食堂员工管理规定【VIP专享】

镇雄县第一中学食堂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01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学校食堂是制作、餐饮的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安全、

高效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食堂。

第02条制度概要

本制度规定了食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第03条管理职责

1.食堂管理人员负责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运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04条行政部主管

1.学校总务处; 第05条食堂管理员:

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2.负责对采购员每日采购菜、物品质量、价格等验收的跟踪;

3.负责制作、留样、售卖食堂饭菜、向学生出售餐卡;

4.负责组织食堂每月的盘点;

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第06条厨师

1.负责每日早、中、晚餐的各种菜味及汤味;

2.同管理员负责验收采购人员所采购的物品;

3.负责每日对饭菜的具体操作、留样;

4.负责每周配合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5.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第07条杂工

1负责菜品的切洗;

2.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4协助厨师作好食堂供餐工作。

第08条食堂采购

1.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第三章细则

第09条食堂供餐品种

早餐:米线、面条、鸡蛋、包子、花卷、方便面等,午餐:饭、菜,晚餐:饭、菜,每餐10菜以上,宵夜:方便面、鸡蛋、炸洋芋等。第10条食堂供餐时间:

早餐:7:00---8:30

中餐:11:30——13:00

晚餐:17:00——16:00

宵夜:21:00——24:00

第11条食堂人员工作要求:

1上班时间:早餐5:00-9:00左右;中餐8:00-13:30左右;晚餐14:30-18:00左右;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

防滑平底鞋。

2.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学生应笑脸相迎,彬彬有礼,打饭菜一视同仁,严禁与学生争吵,虚心听取各种意见。

4.食堂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6.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12条食堂卫生环境要求: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两遍后才能加工,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三次以上。

5.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三次,学生餐厅要随时保洁。

6每周组织一次灭蚊、灭鼠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

7.泔水桶每天打扫一次,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13条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 使用炊事模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7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14条食堂用餐规定

1.教职员工及学生用餐,必须按时刷卡就餐,以便做好供应工作。

2.教职员工及学生对当餐菜肴品种不合口味请提示食堂人员少打,以免浪费,对于胃口好的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员可以要求适量添加。

3.非食堂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内。

4.食堂一律不收取现金,凭刷卡就餐。

5.教职员工及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就餐。

6.教职员工及学生应文明就餐,按顺序排队,维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7.教职员工及学生就餐应注意餐厅清洁,爱护餐厅环境,禁止随地乱扔乱倒,爱护餐厅餐具,不得带走,只能在餐厅使用,若发现偷

盗,加倍赔偿;

第15条食堂采购和报销:

1.食堂管理员要督促采购员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采购员在每次零星采购物品时,25公斤左右必须自行运到食堂,不用打车,不采购时应同食堂员工一起打杂。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每天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各类物资一般每周或每月结算一次,不能按周期结算的,经验收

合格后也可立即付款。

6.食堂管理员根据学校财务上规定每周领取食堂备用金,并及时与财务上结算。

第16条食堂人员的管理

1食堂人员严禁乱用菜品,严禁以少报多;

2食堂人员应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刁难就餐教职员工及学生;

3.食堂工作人员应提前将当天的菜谱公布于白板上,并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菜品。

第四章奖惩

第17条厨房奖惩原则

1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违者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者承担赔

偿责任并辞退。

2.为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学校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并罚款50-100元(值日员工)。

4为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为教

职员工及学生有效投诉,视其情况处以20-50元罚款。

5严格按就餐规定刷卡,若未遵照刷卡,扣款50-200元人次。

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

予以辞退并赔偿学校食堂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

品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舞弊、态度恶劣情况发生,予以罚款20-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应对菜品准备的量进行合理控制,杜绝浪费,若发现浪费现象,

处以警告并罚款20-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视贪污处理,并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薪资降级,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服从食堂管理员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2准时开伙,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20-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3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4.擅自用药水灭蝇、灭鼠者或擅自将有毒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5团结同事,工作中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布谣言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工作积极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食堂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者,奖励2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7.坚守原则,敢于面对矛盾,维护学校利益,表现突出者,奖励

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8.工作技能有显著提高并受到领导及众多同事肯定者,奖励50-100元,屡次受到奖励的提高薪资。

19.食堂员工早、中、晚餐做每月按1700.00发放。厨师早、中、晚餐做每月按2200.00元发放。

20.当月食堂员工工资只能发放1200.00元,厨师发放1500.00元,扣着部份期末核算后发放。

21. 食堂员工不戴工作帽一次扣罚10.00元,不穿工作服一次扣罚20.00元。

22. 食堂员工能换值日,不得经常请假,请假期间无工资,星期六、星期天能换休息。

23.做宵夜的食堂工作人员按照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付给。

24. 食堂员工及厨师工作不到一月,概不发放工资。

25. 食堂员工及厨师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无论出现什么安全事故概由食堂员工及厨师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18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制定,学校批准后实行,修改或终止亦同。

第19条本制度学校总务处解释。

第20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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