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

各分局:

《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确保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立足户政业务职能,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强化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社会提供文明、热情、高效的服务,市局业务处在《规定》及其《细则》实施前,针对各级户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从减少环节、规范办理、提高效率出发,在原有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对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进行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核准权限

(一)派出所

1.出生登记。

2.死亡注销。

3.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姓名。

4.变更民族。

5.变更婚姻状况、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

6.分户、立户。

7.户口多报、漏报。

8.户口本、迁移证遗失补发。

9.公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的子女,被收养人尚未落户或已落户本市福利院集体户。

10、本市岛外人员“三投靠”户口移入岛内。

11.公民出国(出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2.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

13.公民因被判处徒刑、劳教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

14.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户口迁移和毕业生户口迁移。

15.大中专学校学生和技工学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

16.本市人员“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

17.本市人员符合小城镇落户政策户口迁移。

18.岛内各区、岛外各区之间户口迁移。

19.其它经上级公安机关核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的事宜。

(二)公安分局

1.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

2.母亲台籍,子女籍贯要随母亲。

3.出生日期更正。

4.市外人员“三投靠”户口迁入本市。

5.本市岛外人员在岛内购商品住房户口移入岛内。

6.非本市人员在本市购商品住房户口迁入本市。

7.对无收养证的,被收养子女涉及高考、参军等特殊情况,经区民政部门调查,需要落户的人员;已办理收养证,被收养人在本市以外已落户,需签发户口准迁证的。

8.因调动、已婚毕业研究生家属、毕业生落户需签发户口准签证。

9.本市以外人员“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

10、本市以外人员符合小城镇落户政策户口迁移。

11.知青及子女回厦落户。

12.原籍厦门或归侨退休回厦门落户。

13.落实侨房政策退还产权的侨房业主或继承人来本市落户。

(三)市局

1.本市以外留学人员来本市落户。

2.经教委批准调动需签发户口准迁证。

3.投资落户。

4.部队随军家属落户。

5.志愿兵异地安置来厦落户。

6.“蓝印户口”满两年,符合条件提前转常住户口。

7.捐赠入户。

8.驻厦办、内联企业人员入户。

9.获得一定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来厦落户。

二、办理时限

上述受理事项,市局在办理户口须知中都规范了办理时限,除窗口当场办理事项外,凡属派出所核准的事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属公安分局、市局核准的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几点要求

1.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和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及时限的重大意义,从牢记“一个宗旨”、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和户籍规范的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做到“三个转变”,即从原来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原来的审批制向核准制转变,从原来的松散型向规范型转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

2.认真学习和领会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掌握政策界线,严格按规定和规范办事。同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把政策交给群众,把该向群众公开的内容全部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兑现办事承诺。要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市局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各级户籍窗口的工作指导,权限下放后,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健全监督机制。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6609403.html,/fg/detail73816.html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厦府办[2008]19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6 【实施日期】2008.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的通知 (厦府办〔200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为推动我市“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防范“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07〕23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厦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消除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针对性措施,把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认真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环节。 根据《若干措施》的要求,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整治办公室,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余辉世任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黄兴发、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林进国为副主任,抽调公安、经发、贸发、安监、工商、建设、国土房产、规划、文化、行政执法、消防等职能部门人员和聘用专职人员成立“三合一”场所整治执法队伍,定期集中办公,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各区、镇(街)、村(居)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跟踪各区“三合一”场所整治进度,查处隐瞒不报、漏报的“三合一”场所。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机构。

厦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分析及其治理

厦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分析及其治理 摘要:交通作为城市功能中最活跃的因素,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在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的今天,给城市带来不良影响,是每一个城市迫切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厦门市城区交通发展现状以及城区交通拥挤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厦门市城区交通拥堵治理的对策,使更有效地缓解厦门市城区交通拥堵问题,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交通。 关键词:厦门交通拥堵现状治理 一、引言 作为城市基本功能之一,交通在城市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否具备完善合理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是现代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厦门市城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厦门城市的交通需求不断增加,原有的城市交通供需关系被打破,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厦门市城区的交通拥堵不仅会影响厦门市的正常社会生活秩序,而且还会导致社会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功能的衰退。所以在这过程中,厦门市城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交通发展思路对厦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厦门市城区交通发展慨况 (一)城市道路建设状况 近几年来,随着厦门市经济的的快速发展,城区的交通发展状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据统计,厦门市在1999年和2007年两个年度中,城市道路长度、城市道路总面积、人均道路总面积、公交车总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数、公交线路长度等六组数据也有着惊人的变化:八年来这六个项目的涨幅分别达到:78.48%、167.57%、9.78%、194.67%、112.61%和798.19%,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最后一项公交线路长度,几乎翻了九番。①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厦门市道路供给水平较好,但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加,道路供给仍跟不上机动车发展的要求。(二)交通出行的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出行交通工具呈现多元化特征。目前,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方式比例大大下降,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班车等公交出行方式与私人小汽车出行比例有所提高。摩托车出行由于厦门市“禁摩令”的实施在岛内已经很少,大多出现在岛外城乡地区。 (三)厦门市城区的公共交通 随着厦门城市交通水平的不断提高,厦门市的公共交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公共交通系统组织和集散功能规划布局了岛外不同方向的“P+R”(换乘枢纽), ①蒋水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践与探索[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人学出版,2008.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厦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和指导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我市造成的损害,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1.3 分类分级 1.3.1 分类

本市供水突发事件一般情况下划分为以下几类: (1)极端气候(如地震、台风、洪灾及泥石流等)、河势变化、上游来水量减少等影响城市正常供水的突发事件; (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断绝;由于大面积停电或主要供水设备损毁,短时间内难以恢复导致城市水厂长时间停产;城市主要输供配水系统管网发生爆管影响大面积供水或影响重点区域供水; (3)九龙江水源、石兜-坂头水库、汀溪水库等饮用水源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传染性疾病爆发、供水水源严重污染、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4)因战争、恐怖袭击、人为破坏或水厂消毒物质严重泄漏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中断或者大面积停水; (5)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局部重大供水突发事件。 1.3.2 分级 根据供水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紧急程度,将供水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报名编号:招聘单位: 姓名性 别 出生 年月 籍 贯 户口 所在地 正面免冠 一寸彩色 相片 政治面貌参加工 作时间 学历 是否服 兵役 婚姻 状况 毕业院校与专业毕业 时间 应聘 编号 身份证号 身高 (cm) 体重 (kg) 现居住地联系电话 家 庭 成 员 称谓姓名年龄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个 人 简 历 本人承诺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入职后发现上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同意单位辞退处理。 应聘人签字: 年月日 审 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厦门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填写范本不用打印) 报名编号:无需填写招聘单位:无需填写

姓 名代用名性 别男 出生 年月199006 籍 贯 福建 厦门 户口 所在地厦门思明 正面免冠 一寸彩色 相片 政治 面貌群众参加工 作时间201606 学历本科是否服 兵役是 婚姻 状况未婚 毕业院校 与专业XXXX学校XX专业毕业 时间20160606 应聘 编号01文职辅警 身份证号360612XXXXXXXX0000 身高 (cm)180 体重 (kg)75 现居住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联系电话123456789789 家庭成员称谓姓名年龄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父亲代用名50XXXXXXX群众 个人简历填写个人经历,从高中、中专写起,范例如下: 19XX年X月-19XX年X月在XX学校学生 19XX年X月-19XX年X月在XX公司从事XXX工作 本人承诺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入职后发现上述内容与事实不符,同意单位辞退处理。 应聘人签字:本人签字 2018年9月X日 审 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编辑文案使用,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 2020年2月17日

关于规范道路工程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审批的意见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件 厦公交警…2007?54号 关于规范道路工程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审批的意见 各处(室)、大队: 为加强我市道路工程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岛内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7?3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等影响交通安全的。 二、实行分级审批 (一)对道路畅通有一定影响的施工项目由辖区交警大队审批,报交管处备案。 —1—

(二)对道路畅通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由辖区交警大队受理和审核,上报支队审批。对于需要采取限制道路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施工单位到施工所在辖区交警大队领取表格或从厦门交警支队主页(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6609403.html,)下载表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表格填写盖章后,送辖区交警大队受理,并随表格附带如下材料: 1.政府或相关道路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复印件; 2.道路施工许可证件或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 3.施工方案及现场示意图; 4.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组织方案(包含车流、人流引导措施、协管员的安排、标志的设臵等),影响范围大的项目按照畅通工程体系要求提供道路交通影响分析文本; 5.需向社会发布通告的施工项目还需提供通告文本。 (二)受理和审核。辖区交警大队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受理,若材料齐全则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察看;若材料不全则告知补充完整,再重新申请。 (三)现场察看。主要察看1.现场及周边的道路交通状况、2.道路交通组织方案是否合适、3.协管员的位臵及安排是否合适、4.道路交通标志、告示牌及水码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摆放位臵是否合适、5.其他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 对于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且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施—2—

福建省第三届优秀少先队员表彰文件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少工委 团闽委联[2007]48号 关于表彰第九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员”、第七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第三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和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 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星星火炬奖章获得者”的决定 各市、县、区党委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少工委,省直机关团委,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广大少先队员努力学习、追求进步;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激励广大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主动参与、关心支持,推动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为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作出积极贡献,经评审,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决定授予福州市仓山区麦顶小学李竞捷等10位同学第九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员”荣誉称号,宁德福安市甘棠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王绯等

10位同志第七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南平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长许文生等10位同志第三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荣誉称号;决定授予福州市鼓楼第一中心小学陈韬旭等295位同学“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福建师大附属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林勤等105位同志“福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称号,福州市鼓楼东街所交巡警中队副中队长岳文杯等41位同志“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荣誉称号,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小学校长马晓如等43位同志福建省“星星火炬奖章”(名单附后)。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团队组织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第九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员”名单; 2、第七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名单; 3、第三届“福建省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名单; 4、“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员”名单; 5、“福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单; 6、“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名单;

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实施细则 [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2010-09-08 字体显示: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警队正规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交警队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内务管理、执勤执法、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努力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保障标准化,依据公安部交管局《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市、区)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以及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 第二章组织管理正规化 第三条交警队的设置应当按照行政区划、道路里程、交通流量、机动车保有量和道路交通、治安管理任务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设置一般按照行政区划,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每个设区市设立1个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内的设区市不再设大队,由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高速公路里程100公里以上的设区市,每增加100公里左右设立1个大队;根据高速公路里程、交通流量设置高速公路交警中队。 (三)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一般按1个中队管辖2至4个乡镇的标准设置。 第四条交警队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 (二)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三)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六)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案、刑事案(事)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公安部规章或者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以及省级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交警队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求合理配置警力。 (一)县(市、区)交警大队的警力配置一般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高速公路交警的警力配置分为三类:①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直接对路段实行管理或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市,按每公里0.8人的标准确定;②处于省际口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6人的标准确定;③其他路段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按每公里0.4人的标准确定。 (三)国省道、乡镇交警中队的警力配置一般按照不少于7人的标准确定。 交警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协助民警开展工作的辅助人员。

厦门市翔安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翔安区“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9日19时50分许,在翔安区新店镇县道444线7km+800m 路段,闽D63717号小型轿车超车逆行时与对向行驶的闽DY8178公交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市政府的授权,由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支队、公安局翔安分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翔安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市检察院派员列席,依法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闽D63717号小型轿车,厂牌型号为神龙—富康988,行驶证上载明所有人为洪集果(系翔安区马巷镇西坂村人),使用性质非营运,

初次登记日期1999年7月2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核载5人,实载4人。投保于厦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2.闽DY8178大型普通客车,厂牌型号为金龙牌XMQ6105G4,系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51路公交车,使用性质公交客运,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6月3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核定载客70人,实载1人(回场)。2014年3月6日,已经二级维护保养,有日趟检合格记录,投保于厦门天安财产保险公司。 (二)驾驶人情况 1.林淑芬,女,闽D63717号小型轿车驾驶人,1991年出生,三明 市沙县人,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2012年4月18日,有效期 至2018年4月18日。暂住翔安马巷镇西坂村,待业。据调查,其取证后平时开车少,驾驶技术生疏,事故前,由洪建军向车主洪集果 的儿子洪建铭借用闽D63717号小型轿车后,交由林淑芬驾驶。

交通技术执法系统_产品介绍

交通技术执法系统 产品介绍 概述:交通技术技术执法系统是厦门世纪恒深为实现对交通的全天候监控,整合所有非现场违法记录管理系统,利用技术手段消除误拍、误抓,自动对比车辆信息,及时告知,审核、识别车牌真假等功能,在全国尚属首创。有效解决民警不在现场等执法难题,增强交警发现和查处交通违法的能力,对保障交通秩序、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压力和挑战 以下违法情况如何处理? 1、因为附近交通事故,疏散转移的车辆被自动抓拍记录为违法; 2、因为道路施工移车而被自动抓拍记录为违法; 3、交通信号灯等道路设施故障,造成的行车混乱被自动抓拍为违法; 4、二次录入以及系统识别导致的违法记录信息错误。 交通技术监控执法由于无法及时告知当事人,不能达到及时教育与纠正的目的,被处罚人往往因为“时过境迁”难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技术执法手段良莠不齐及执法环境的局限,致使个别交通监控违法记录出现车型错误、号牌种类错误、号牌号码错误以及证据信息缺失等错误信息,不仅使得假、套牌车辆有了可乘之机,而且严重影响了机动车所有人的工作和生活,影响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法形象。 面临的难题 非现场违法记录采集设备厂家不一,配套软件技术各不相同,管理者需要

同时使用多套系统; 需要执行新的管理政策时,同时升级改造所有非现场违法相关管理系统非常棘手; 非现场违法记录采集渠道不一,违法记录证据质量高低不等、证据数据分散,甚至需要手工二次操作,无法为被处罚人提供统一的非现场违法自动告知服务。 管理愿景 重事实,重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实现对道路交通的全天候监控,解决民警不在现场等执法难题,有效扩大、延伸交通管理的时间 和空间,增强交警发现和查处交通违法 的能力,对保障交通秩序良好,预防和 避免交通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整合所有的非现场违法记录管理系 统,利用技术手段消除误拍、误抓,自 动比对车辆信息,快速识别假、套牌车, 自动比对被盗抢库和黑名单库,对重复 的违法记录及时提醒操作人,避免一事多罚。提供自动告知功能和申辩渠道,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关于规范停车场审批工作的通知

厦公交警…2005?4号 关于规范经营性和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 审批工作的通知 相关处(室)、各大队: 为加强我市停车场的规范管理,确保道路资源有效利用,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停车场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规范申办停车场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车场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停车场,是指机动车停放的各种室内或室外场所; (二)机动车停放,是指机动车在停车场、道路和居住、办公区的停放; (三)经营性停车场,是指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

(四)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是指占用城市道路的机动车停放室外场所。 二、停车场应具备的条件 (一)自有产权的停车场或受委托经营的停车场;占用城市道路的应经市政部门同意; (二)停车场有必备的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施和计时设施,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和停车设施; (三)有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四)提交停车场车位平面示意图; (五)经营性停车场应持有工商、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停车场的申办程序 (一)市区停车场。 1、申办经营性停车场(含住宅区、酒店、商场经营性停车场等):由思明、湖里交警大队受理,支队设施处协助。辖区大队负责发放《厦门市停车场审批表》、《停车场管理员备案登记表》;审核申请人呈报的有关材料;对停车场的标志、标线、出入口的设置及道路交通组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署意见,由设施处核发《厦门市停车场许可证》; 2、申办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由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受理占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的申请,辖区大队配合现场勘察。符合申办条件的,还须经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缴交城市道路占用费后。由市交警支队设施处核发《厦门市停车场许可证》。 凡属支队内部申办业务,均由各受理单位窗口一次性告知,相互

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

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 1

厦门市交通指路标志设计规范(讨论稿) 一、现状指路标志情况 1、当前厦门市道路指路标志板面形式多样、部分现状标志牌破旧且标注内容不规范,道路名称不一致,不能与地图形成对照; 2、版面设置内容不全面、指路标志数量不足; 3、指路信息以”点”为主,指路方向目的地不连续,缺少道路信息,指路标志未形成完整的系统; 4、中英文对照不规范。 ★构建完整的指路标志系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设计目的和依据 (一)、设计目的 1、依据交通组织管理方案,有目的地对交通进行分流、引导交通,减小城市中心交通压力,增强驾驶员经过指路标志到达目的地的效果; 2、为了有效的管理道路交通,达到安全、经济、合理、美观的目的; 3、针对厦门特点形成完整的厦门地方道路指路系统,便于今后指路标志的设计。 (二)、设计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2、<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 )。 2

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18833- )。 4、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 三、设计原则 (一)、总体设计原则: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应以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组织管理方案为依据,分清路权、促进畅通、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为总体原则。 (二)、指路标志设计原则: 1、目的地的划分: 根据交通情况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目的地;其中一类目的地为岛外各区(海沧(漳州)、集美、同安、翔安(福州、泉州))和岛内主要目的地(机场、火车站、轮渡、会展中心、厦大、码头、植物园或其它主要的文化、体育中心等); 二类目的地为一类目的地的中间环节,即岛内外的主要交通干道、立交桥或主要的交通中转站; 岛内(东西方向为:湖里大道-火炬路-枋湖北二路,南山路-园山路-金湖路,仙岳路,湖滨北路-吕岭路,湖滨南路-莲前路; 南北方向为:湖滨西路-东渡路-兴湖路,白鹭洲路-公园东路-同安路-镇海路,湖滨东路-华荣路,厦禾路-嘉禾路,成功大道,金尚路,云顶北路,环岛干道、环岛路); 岛外海沧区(东西方向:角嵩路;马青路-翁角路-孚莲路;南北方向为:灌新路-海新路;西滨路-新阳大桥);集美区(324国道、319国道、沈海高速公路、 3

办理厦门户口条件、程序、优势好处和方法

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一、被取消的四类投靠政策: 1.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2.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3.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4.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二、四类投靠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其他可落户情形 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的外来人员: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落户思明、 湖里需满8年,落户集美、海沧、同安、翔安需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注意:在办证满5年或8年期间有间断办证的,间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 个月。这个年限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岛外的由岛外各公安 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二、表彰性落户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 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 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 注意:这些市级荣誉必须是在厦门获得的,或者是全国性的荣誉,在其它 城市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落户厦门;获得上述荣誉称号,除了本人外,配偶和 未成年子女也能一起落户。 三、毕业生落户 应届毕业生首先必须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厦门户口(厦门市公安局)接受流程

接收毕业生业务指南 二、接收条件 (一)厦门生源毕业生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毕业时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于应届)。 (二)非厦门生源毕业生 进厦就业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必须品学优良,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所学专业属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本市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在某方面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在厦自主创业,从毕业时间起2年内所创办企业累计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达1万元以上或从创业时间起3年内累计缴税达3万元以上的 6、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7、厦门知青的子女 8、父母户口已迁入厦门的 三、接收毕业生申报材料 1、就业申报表一式三份(通过厦门人事网单位账户在线打印) 2、学校毕分办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原件 3、属以下情况需加附资料: (1)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加附:用编单、市人事局事业改革处审核名单(党群系统由市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审核) (2)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在某方面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加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3)在厦自主创业的,加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4)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加附支边材料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厦门知青的子女加附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知青登记表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6)父母户籍在厦的加附父母在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厦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厦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4983 时间:2009-6-27 17:36:45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市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科学防范事故发生及在事故发生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重大危险源辨识》、《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因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失踪)三人以上或重伤(急性中毒)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造成较大以上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 救援。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市、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管理、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 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事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分局、支队、局属相关处室: 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现将《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公安局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简称“系统”)前台管理工作,提高系统应用水平,及时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一、本市所有安装系统的旅馆,要严格遵守本规定,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 二、严格落实领导和岗位负责人责任制。旅馆必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和应用工作。 三、严格前台操作规则。旅馆安装系统的计算机要保证专机专用,不得安装任何与系统无关的软件,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计算机及系统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操作。 四、严格验证登记制度。对入住旅客,要严格检验其有效证件,做到人证相符,登记内容齐全、准确,不漏登、错登。旅客入住、退宿登记率达到100%。 五、严格相关信息录入和向公安机关传送制度。 (一)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二)及时录入、修改、传送旅馆法人、负责人、安保部和客房部、前厅部等部门负责人、客房、总台、安保部门的从业人员花名册; (三)及时录入、传送行李寄存、现金及贵重物品寄存、拾物登记等情况; (四)及时录入、传送可疑情况报查信息、骚扰登记情况; (五)及时录入、传送发生的各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以及系统设置的其他信息; (六)及时浏览接收各种通知、通缉、通报、协查,并录入、传送接收回执。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传送信息。对旅客入住、退宿信息,要及时录入、传送。因故不能及时录入的,应在1小时内补录、传送。交接班时要检查计算机登记的信息,对未传送的录入信息按规定传送。其他相关信息或信息变更要及时录入、即时传送。 七、认真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旅馆要建立系统管理使用日志,将每天入退宿人员信息、录入数量与传输情况如实登记。如遇计算机无法录入和传输故障时,应在30分钟内与系统维修单位联系,同时告知当地派出所。 八、旅馆保卫部门负责对系统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接处警工作。 九、旅馆每月3日前,要对上月入退宿人员的数据进行统计,并经旅馆负责人签字后,将月报表报当地派出所。 十、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贯彻落实管理规定、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成绩显著的,由公安机关对旅馆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故意不使用旅馆业系统,不录入、不上传或不全面录入、少上传住宿旅客信息等行为,要根据《福建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新版厦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安装和维护说明》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2018年绿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扬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等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于年月联合组织开展了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仔细贯彻落实活动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动员城市公共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工会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表现突出的服务集体和个人。为表扬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绿色出行理念,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等个集体和李秋颖等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国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事务管理、工会等部门和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爱岗敬业、提升服务,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舒适的绿色出行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 附件 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 1 / 31

突出集体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宣传处 北京市交通宣传教育中心“绿色出行畅行北京”交通宣讲团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地面公交运营管理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安全监督管理处交通安全宣传管理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广安门大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安监科 天津市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运输服务处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安监处安管科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处(市公车办) 天津市交通工程学会 天津巴士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客运部 河北省 河北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宣传处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 / 31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业务协同系统功能与技术规范 DB3502T 050—2019 厦门

DB3502/T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 3502/T 050—2019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 业务协同系统功能与技术规范 Business collaboration system function and specification of general technology for public secutiry management platform 2019-09-10发布2019-10-01实施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 050—2019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系统架构 (1) 4 系统功能 (2) 5 系统对接 (4) I

DB3502/T 050—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厦门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公安局、厦门畅博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若峰、黄智强、林立南、王春燕、龚浩杰、陈志飞、柯国鸿、林大滨、郭惟炜、洪亚杰、李童。

DB3502/T 050—2019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业务协同系统功能与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业务协同系统的基本功能框架。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业务协同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502/T 047.2—2019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总体技术规范第2部分:总体功能要求 DB3502/T 049.3—2019 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信息资源交换规范第3部分:业务协同对接 3 系统架构 图1 业务协同系统应用架构图 1

厦门市翔安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厦门市翔安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厦门市翔安区“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4月9日19时50分许,在翔安区新店镇县道444线7km+800m路段,闽D63717号小型轿车超车逆行时与对向行驶的闽DY8178公交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市政府的授权,由市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支队、公安局翔安分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翔安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市检察院派员列席,依法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闽D63717号小型轿车,厂牌型号为神龙—富康988,行驶证上载明所有人为洪集果(系翔安区马巷镇西坂村人),使用性质非营运,初次登记日期1999年7月28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7月31日,核载5 人,实载4人。投保于厦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2.闽DY8178大型普通客车,厂牌型号为金龙牌XMQ6105G4,系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51路公交车,使用性质公交客运,初次登记日期2009年6月30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核定载客70人,实载1人(回场)。2014年3月6日,已经二级维护保养,有日趟检合格记录,投保于厦门天安财产保险公司。 (二)驾驶人情况 1.林淑芬,女,闽D63717号小型轿车驾驶人,1991年出生,三明市沙县人,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2012年4月18日,有效期至2018年4月18日。暂住翔安马巷镇西坂村,待业。据调查,其取证后平时开车少,驾驶技术生疏,事故前,由洪建军向车主洪集果的儿子洪建铭借用闽D63717号小型轿车后,交由林淑芬驾驶。 (三)事故单位情况 (四)事故路段情况

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_以厦门市为例

2012年第3期 (总第133期)福建行政学院学报Journal of Fuji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No.3,2012(General  No.133)公共行政 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以厦门市为例 张叶云1,郑涵涵2 (1.福建江夏学院思政部,福建福州350108,2.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区分局,福建厦门361001 )摘 要: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切实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掌握公安舆论引导的主 动权,有效摆脱负面舆情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已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面前极为 重要的现实课题。结合厦门市实际,分析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要意义,着重剖析了 当前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而提出提升公安机关舆论引导水平的措施。关键词: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厦门市 中图分类号:D6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3199(2012)03 0021 0 6收稿日期:2012 05 2 0作者简介:张叶云(1979),女,福建建瓯人,福建江夏学院思政部讲师;郑涵涵(1984) ,女,福建厦门人,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区分局职员。 公安舆论, 是指社会各阶层群众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中介性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1]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公安工作历来处于风口浪尖,是新闻舆论关注与炒 作热点、焦点和重点。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人民内部矛盾凸显的特殊时期,在公安 执法领域中, 大量社会矛盾以案件的形式涌入,公安机关被媒体炒作和网络恶意攻击,舆情危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损害了警民关系,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切实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牢牢掌握公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有效摆脱负面舆情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面前极为重要的现实课题。鉴于此,笔者力图结合厦门实际,在对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战略意义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剖析了当前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就提升公安机关舆论引导水平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探讨。 一、公安机关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深远意义 信息时代的新闻媒体已成为舆论的重要形成者和代表者, 直接而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深刻影响着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健康运行。公安机关自身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维护人民利益的第一线,同时也处于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因而社会各

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三年实施方案 为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进一步加快现有农贸市场硬件改造和管理升级,有效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众,以补民生短板、建长效机制为着眼点,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格局、更实的举措、更快的效率谋划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在2017年-2020年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2-3年时间,对尚未改造的农贸市场,按照“整体筹划、分类实施、一场一案”的改造提升建设思路,分类采取“就地改造、选址重建、关停取缔、纳入征拆”的方案统筹推进,将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为“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清洁有序、市场管理精细、商户经营文明”的百姓放心市场。 三、工作原则 总结我市前几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经验,借鉴先进城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做法,全面改善市场硬件环境,同步提高软件管理水平,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属地管理。为确保我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全面推进,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各区政府是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责任主体,市场开办单位为建设主体,市直有关部门为业务指导主体。

(二)尊重历史。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应与城市历史发展相适配,既要着眼发展,也要尊重历史。在实施过程中,应着力于在市场现有基础上提升完善,不得以拥有市场产权和合法建筑手续作为改造提升的前置条件。 (三)适度超前。工作理念要遵循时代发展潮流,顺应互联网商业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提升市场流通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四)建管同步。坚持“建设和管理统筹、改造与管理并重、软件与硬件同步”,确保改造后的市场实现布局合理化、环境整洁化、管理信息化、消费安全化。 四、主要任务 (一)改造范围 全市未纳入2017年--2020年改造提升的市场一律纳入此轮改造范围,具体名单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各区政府摸底后确定,全市共计46个。(已改造市场详见附件1,未改造市场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政府) (二)改造标准 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遵循《厦门市生鲜超市改造指引》《厦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1.0版、2.0版)和《农贸市场改造“一场一策”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等) (三)改造方式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