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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与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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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与客观

主观与客观

主观,指人的意识、思想、认识等;客观,指人的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或认识对象。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中的基本问题。唯心主义颠倒主观与客观的真实关系,提出主观决定客观,否认客观的独立性和主观对于客观的依赖性。机械唯物论虽然承认客观的独立性及其对主观的决定作用,但不懂得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性和反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全面科学地解决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认为主观与客观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客观不依赖于主观独立存在着,客观决定主观,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和反作用于客观,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并指出主观与客观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一致,不是僵死的,而是一个过程。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其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由于主观认识受社会历史条件、阶级地位(在阶级社会中如此)和科学知识水平等等的限制,使主观认识常落后于客观实际,主观与客观之间常产生矛盾,这个矛盾,只有经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包括失败的教训),才能逐步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一、主观和客观是相对的

在人类出现以前无所谓主观和客观,有了人之后,才有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观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对于反映者来说,被反映的对象属于客观世界,它不以反映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而是客观的;而反映的结果则属于主观世界,是关于客观对象的

主观映象,因而是主观的。换言之,从人类认识的角度来看,认识的对象都是客观的,而相对于被认识的对象,认识的结果都是主观的。真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作为一种认识结果,它归属于主观世界,因此,真理是主观的。

真理作为正确的认识,包含着两个规定:“认识”和“正确的”。“认识”是真理的基本属性,它把真理同真理的对象区分开来,表明真理属于主观世界;“正确的”是真理的本质属性,它进一步把真理同谬误区分开来,表明真理是主观世界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那一部分。两个规定缺一不可。众所周知,否认真理是正确的认识,就否认了真理,在这里我们还要补充:不承认真理是主观的,同样也等于否认了真理。真理之为真理,首先属于认识,然后才谈得上是正确的认识。真理的意义,一是相对于客观的事物即认识对象而存在,二是相对于错误的认识即谬误而存在。与客观的事物相对,真理是主观的映象;与错误的认识相对,真理是正确的认识。真理既是主观的,又是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这是理解真理的关键所在。

二、主观的客观

物质与意识这一范畴和客观与主观这一范畴有很大的不同。其表现之一就在于: 主观与客观的依存关系跟物质与意识的依存关系有很大区别。把物质与客观等同, 同时把意识与主观等同, 其错误从前一节的分析已可们将会进一步看到其错误是多么严重。在我们的现实语言系统里, 有客观事物、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客观规律、客观世界、客观存在、客观真理、客观理念、客观实在、客观镜头、客观视角、客观描述??相应

地,则不见自从在有机物基础上衍生出了生命, 又在生命之中出现动物, 动物之中出现了脊椎动物,而有些脊椎动物后来又获得了意识, 那么, 这个物质世界就出现了有生命的物质, 尤其出现了有意识的物质, 它跟无意识的物质已不是一回事。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也是互相依存、互为前提的, 没有主体就无所谓客体, 没有客体就无所谓主体, 它们相对存在。然而, 意识消失,无意识的物质还可存在; 活动着的意识必与某种活动着的物质同时存在, 但许多(只是许多,并非全部) 物质可不依意识而存在。所以, 物质与意识的相互关系有所不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跟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特别密切。因而, 对于主体, 我们稍多加讨论。

主体概念已在两种不同意义下使用。一是在建筑学意义下, 建筑物的主要骨架被称为主体, 扩展到一般事物, 其主要成分被称为主体,次要成分则并不以客体称呼之。另一种则在认识论意义下, 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即主体, 认识活动的对象被称为客体。在这两种意义下都是相对而言, 主要与次要、主体与客体含义很不相同, 但它们都是相互依存的。我们特别要指出的是, 还可以有第三种意义下的主客体概念, 仅仅说认识论意义下的主体是不够的, 这种主客体观与某种把关于人的哲学仅仅归结为认识论有关。第三种意义是对情意而言的。人有情感活动, 情感活动的承载者亦主体, 而其对象则为客体; 人还有意志活动, 同样也有关于意志活动的主客体之分。这样, 就有建筑学意义下的、认识论意义下的和情意等意识活动意义下的三种主体概念。不过, 后两种可以综合起来而总称为意识的主体。人还是自己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主体,其对象则为客体, 因而, 总

称为心理活动的主体也是十分恰当的。有某种哲学只将人的意识活动限于认识, 这使得哲学领域变狭小了。在更清晰地注意到了主体的含义时, 我们对于作为主体之观的主观和作为主体之观所观的客观的含义也可变得更清晰。被强调的客观, 是被主观所强调的, 这就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上的表现; 被强烈强调的客观, 是主观所表现的强烈, 这就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情感上的表现; 实际上, 如此广泛和持久的强烈强调之中, 客观也是强调者的意志的表现; 客观也成了意志之体的对象。无论如何, 若是冷静地理智地看待客观,所谓客观亦主观之客观。

三客观的主观

我们还要特别指出, 作为意识活动的承载者的主体, 其意识活动也可指向自身, 作用于主体自身, 此时, 主体同时为客体, 或者说,此时主客体融于一身马克思描述了这一重要特征: 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 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这就是说, 人自己的生命和生活可成为自己的客体, 当个体人以自己的意识作用于自己时,主客体便集于一身。并且, 人越是自觉地意识到自己, 他就越有可能达到更高的发展水平。由此看来, 人的意识是一种客观存在。第一, 意识展开活动时的主观当然是客观地存在着, 即活动着的意识作为主观而客观地存在着;另一方面, 意识所作用的对象中包含的意识也客观地存在着; 第三, 活动着的意识的承载者也可反身作用于自己的意识, 它也客观地存在着。这些方面都表明了主观的客观性。继上一节我们看到了所谓客观实乃主观的客观之后, 这里, 我们又看到了客观的主观。

第三, 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以实践为基础的。

主观和客观是在实践中分裂和对立的, 也在实践中获得统一, 正是实践才是主客观对立和统一的基础。离开实践, 既无法科学地提出主客观关系问题, 也无法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从实践来理解主客观的关系, 就可以认识人的主体能动性。人作为客观世界的对立面, 改造世界的主体, 在客观世界面前决不是消极被动, 无所作为的, 不然就不可能成为世界的对立面的。人的主体能动性根源于实践, 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和加强。这种能动性贯穿着人的全部行动, 渗透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人们的思想、工作、奋斗、追求都是在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 寻求建立实践基础上的主客观的统一。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具言之,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定罪、量刑和行刑中的作用方式如下: 1.在定罪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表现为:犯罪的主观要件(故意、过失、目的、动机等)与犯罪客观要件(行为、结果、特定的犯罪前提等)的有机统一。 2.在量刑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在已然之罪上,犯罪是客观危害行为与主观恶性相统一,这是量刑的前提和刑事责任的主要根据;另方面,在未然之罪上,行为人的再犯可能即人身危险性(主观的)与罪前、罪中及罪后的各种个人表现(客观的)相统一,这是量刑必须予以考虑的根据之一,或者说是刑事责任的次要根据。不少学者主张,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与人身(主观)危险性的统一。 3.在行刑阶段上,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主要表现为:主观的人身危险性的减轻及消失与征表人身危险性变化的罪犯的一切行为事实相统一。 立论基础 正确理解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中国刑法理论中的合理性和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必须先了解其理论和立论基础。刑法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以及司法上关于犯罪的认定与刑罚的适用,是应该重视行为还是行为人,旧派(刑事古典学派)和新派形成了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的对立。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分别是旧派和新派在犯罪领域的基本立场。客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表现在外部的犯罪人的行为及其实害,或者说犯罪概念的基础,可罚性及其刑罚量的根据是客观行为及其实害。主观主义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犯罪人的危险性格即反复实施犯罪行为的危险性,或者说犯罪概念的基础,可罚性及其刑罚量的根据是危险性格。但是,客观主义不是客观定罪,主观主义也不是主观定罪。他们并没有在强调一面而否认另一面,只是将另一面绝对化或依附于一面而存在。只不过,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理论预设,在今天看来,他们的缺陷也正是在于其理论预设。客观主义将自由绝对化,认为人都是理性的自由人,人人都有平等的自由意志;而主观主义则以行为决定论(意思决定论)为基础,至于行为只不过是行为人危险性的征表而已,不具有基础的意义,而行为的实害就更不具有实际的意义了。从中可以看出,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均有潜在的出发点构成其理论预设,这种?预设性选择,从积极的意义上讲,不仅决定其理论的可能性,而且决定其局限性和脆弱性?。而正是主、客观主义理论的局限性,使得主客观主义相统一和理论应运而生。但是,中国刑法与刑法理论坚持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并不是将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统合起来的简单折衷。 那么中国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立论基础究竟何在呢?正如有学者指出,?主客观统一原则立论的基础,主要不是为了避免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解决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时只强调主观或客观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的方法论错误,而是为了避免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对待犯罪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相互关系上的认识论错误。犯罪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既可以相互依存而统一于一体,又可以相互分离而单独存在。但是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在解决主观和客观的关系时只看到了二者的相互关系中的一个方面既相互依存,而忽视了二者相互分离、单独存在的状态,以为认定其中一个方面就必定意味着另一个方面的存在,而事实上这

联系实际谈谈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关系的理解

联系实际谈谈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摘要:通过研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了解到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的统一。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那么,如何认识和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成为关键。 认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 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客观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因为客观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要正确地认识必须通过实践,依靠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改造世界。 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把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统一起来。 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愈深刻、全面,主观能动性愈充分地发挥。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它的惩罚。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反对唯心论,形而上学,反对“右”的和“左”的错误思想的武器,否认客观规律性,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其表现为“精神万能论”,在革命和建设中往往会导致超越历史发展的阶段。在政治上会犯冒险盲动的“左”的错误。夸大尊重客观规律性,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就会陷入形而上学机械论的错误。其表现为“宿命论”,

在革命和建设中,往往会导致落后于历史发展的阶段,在政治上开历史的倒车,犯“右”的错误。 如何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要达到预想的目的,就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如果不符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因此,正确理解把握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就例如:有个急性子的宋国人,日夜盼望稻田里的稻子快些长大。可是,稻子是要慢慢长的,不能照他想的那样长的那么快。有一天,他想出了一个妙计:下得田去,把每棵稻子都从土里拔高了一些。“好累啊!辛辛苦苦干了一整天!不过,田里的稻子倒是都长高好些了。”他的儿子听说田里的稻子长高了好些,连忙跑到田里去看。可是,糟糕得很,田里的稻苗的叶子,都开始枯萎了。这说明了违反事物的发展规律,急于求成,反而坏事。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观能动性也叫自觉能动性,在这个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我们大学生的聪明才智,那种崇尚自由、自我的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社会的大熔炉为每一位又才能的同学提供了发展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呢?大一适应,大二享受,大三迷茫,大四后悔,这是存在的,我们必须看到我们人群中的这批人,还有这样一种现象:有一些同学满怀着一腔热血,踌躇满志,誓要干出一番大事业,当碰到一点困难、一点挫折的时候就心浮气躁,抱怨叫苦,摆不正心态,其实这时我们应该正视困难,分析问题、去解决。当我们看到这样的现象不应该是麻木的,我们应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什么呢?是主观能动不够,是自觉能动不够。有的同学说“没办法,我怎么也学不好,功夫用了很多,还是没长

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如何理解认识和实践、主管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求得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必然是具体的。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实践总是发展的,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人们,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的时候,理论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否则就会犯思想落后于实际的错误;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强制推移,把将来才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历史阶段,就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关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认识论结论的理论内涵毛泽东的《实践论》在从哲学理论高度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①这一重要结论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对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辩证关系的深刻理解。毛泽东认为,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是同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实践及其探索和改造的客观对象的符合、一致,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变成谬误。正如列宁指出的:“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用的

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②所以,即使曾经被实践所证实了的科学理论,在把它贯彻到实际中去的时候,也要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顺应事物的发展变化灵活地运用,决不能无视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超历史跨范围地到处照抄照搬。 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关于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原理,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获得行动的自由。我们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辩证统一 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⑴人类所面临的最普遍、最根本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这个矛盾内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人的主观意识从本性上毫无遗漏的把握客观世界。但是客观还是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自动地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人的主观意识。其次,人的主观需要只有从客观世界中得到满足,但是客观世界也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主观需要。不仅如此,客观世界甚至还会阻碍主观需要的满足。概括起来就是,你想知道的,它不告诉你。你想要,它不给你。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反复认识和不断改造,才能逐渐地得到解决。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⑵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活动的两种基本形式。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领导者科学决策.讲课稿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领导者科学决策 任何组织群体和个人总是在不断地进行着种种决策。决策是决策者主观意志的体现,但是,正确的决策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必须在实践中能行得通,特别是当今时代,信息瞬息万变,情况纷繁复杂,领导者能否使自己的主观意志与实际相统一,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对于事业的成败与兴衰至关重要。因此,正确认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探讨实现领导科学决策的途径,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一、主观与客观相统一,是领导者决策特点的客观要求 领导决策在整个领导活动过程中处于核心和关键地位。江泽民同志指出:“面对这样复杂的问题,现代领导工作要做到决策科学化,不研究掌握科学的规律是不行的。”要认识领导决策的基本规律,必须分析领导决策之特点。笔者认为,其主要特点如下: 1、领导决策具有战略性。从时间上看,领导者不仅要对当前的大事进行决策,而且要对长远发展做决策。从涉及范围看,领导者的决策,大则涉及国家的发展的稳定,小则涉及一个地区、部门、单位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从影响作用看,决策成功是最大的成功,决策失误是最大的失误。 2、领导决策环境具有不确定性。领导决策是面向未来环境或条件常常只有部分是可知和可控的,大部分是未知和不可控的。因此,领导者的决策大多只能在一种不确定的条件下做出。不确定则意味着风险,环境的不确定性,要求领导正确认识形势及其变化,这是进行决策的前提。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发现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也才能找到新的机会,否则,就不可能把握机遇或避免风险。 3、领导决策具有复杂性。影响领导决策的因素是十分复杂的,常常牵涉到政治、经济、科技、人员、文化等因素。领导在决策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因素及其作用,才能实现科学决策。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学分析、系统工程、计算机技术等相继进入决策过程,对复杂问题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帮助。从实践看,这些手段仍然不能把与决策相关的全部因素特别是变动中的因素反映进去。它只能是有条件的、近似地反映现实。这就要求领导者在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培养和具备良好的理性思维能力、直接洞察能力和预测决断能力,以保证决策和决策实施的正确。 4、领导决策具有随机性。领导者的决策既有例行性的,也有随机性的。例行性的决策事项可以按部就班地进行。但经常遇到一些突然情况或突发事件,需要做出随机性决策。由于突发事件常常具有影响大、后果严重的特点,解决其问题的决策不可任意拖延,必须有严格的时限要求,以便抓住时机和指导行

主观辩证法的含义以及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主观辩证法的含义以及与客观辩证法的关系 主观辩证法作为概念辩证法、头脑中的辩证法,属于意识的范畴。同“客观辩证法”相对。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以观念的、逻辑的形式,是同人类思维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概念辩证法。恩格斯指出:“所谓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不过是自然界中到处盛行的对立中的运动的反映而已。” 与主观辩证法相对,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属于物质的范畴。 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反映并依赖于前者。 主观辩证法以客观辩证法为实际内容。 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规律和内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客观事物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思维的基本规律。 二者之间的同一决定了认识论、逻辑学和辩证法的统一,但这种同一又是包含差别的具体的同一。 主观辩证法表现为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发展和矛盾运动,表现为人的辩证思维能力,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规律和规则,而这一切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亿万次的重复在头脑中以逻辑的规律等形式确定下来的。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通过不自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二者之间的这种差别性表明,要实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就不仅要研究客观辩证法,而且要研究主观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体系,就其反映的客观内容而言,它是客观辩证法;就其理论形态而言,又是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并不意味着是主观随意的、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指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主观辩证法即辩证的思维,指客观辩证法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恩格斯指出,客观世界的运动规律和人类思维的运动规律,“这两个系列的规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但是在表现上是不同的,这是因为人的头脑可以自觉地应用这些规律,而在自然界中这些规律是不自觉地、以外部必然性的形式、在无穷无尽的表面的偶然性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而且到现在为止在人类历史上多半也是如此。这样,概念的辩证法本身就变成只是现实世界的辩证运动的自觉地反映”。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区别同哲学基本问题相联系,二者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物质与精神、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客观辩证法是第一性的,主观辩证法是第二性的,后者依赖于前者并反映前者。支配着客观物质世界的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同样也贯穿于人类的思维活动当中,客观的辩证规律和思维的规律在本质和内容上是同一的。但是,外部世界的规律,以物质世界运动的客观必然性的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思维的规律则通过主观的形式,如概念、判断、推理等等,虽然以客观辩证规律为基础,但这些形式本身并不存在于自然界,而为人的活动和思维所特有的。客观辩证法和朱观辩证法在内容、本质上的一致性,说明辩证思维所遵循的是和自然界相同的一般规律;客观辩证法和朱观辩证法在形式上的差异性,又表明人的思维的运动规律有自身的特点,需要专门的研究。

“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要名词解释。

“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要名词解释。 “美是主客观的统一”要名词解释美是主客观统一说 中国5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的一派观点,以朱光潜为主要代表。他批评了自己过去美是心灵主观创造的主张,在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提出美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主客观的统一。他所谓客观,是说美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所谓主观,是说单纯的客观事物还不能成为美,要等客观事物加上主观意识形态的作用,然后使“物”成为“物的形象”,这时才有美。例如梅花这个自然物是客观存在的,通过感觉,人对梅花得到一种感觉印象,经过人的主观意识的加工,感觉印象的意识形态就化为“物的形象”,这个形象才是美所形容的对象。由于“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分的物,换句话说,已经是社会的物了。美感的对象不是自然物,而是作为物的形象的社会的物。”因此,他认为,“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意识形态,可以交溶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其次,他认为这种“既有客观性,也有主观性;既有自然性,也有社会性”的“物的形象”,就是艺术形象。因此,只有艺

术有美,美就是艺术的特性。“美作为一种性质,是意识形态的性质,不是客观存在的性质……美不是第一性的,而 是第二性的。”“总而言之,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这次 大讨论中,朱光潜的观点受到了其它几派的批评,认为他 的主 客观统一论仍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对此,他提出了反批评,认为主观并不等同于主观唯心主义,“主观”与“客观”是相对于人认识或应付外在世界来说的。人是“主体”,外在世界是“客体”或“对象”,就主体方面来看是“主观”,就客体方面来看是“客观”。其它几派观点都是机械的 或教条的,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他尖锐指出,美学前进道路上的大障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许多人教条主义地误解和简单化地运用了列宁的反映论, 抹煞了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生产劳动以及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主观抱有迷信式的恐惧,因而否定了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劳动对于美的作用。朱光潜关于美是主客观统一的新 理论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学术界至今还没有一致意见, 但他的见解有独创性,富有启发意义。

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

1.主体和客体就是主观和客观。[答案要点] 这一观点是不对的。主体与客体、主观和客观这两对范畴之间有联系,但不等同。主观指人的意识、认识、思维,客观即事物的客观存在,如自然界、人类社会等。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相当于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则是认识论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与主体发生联系,进人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客观事物。两对范畴的联系表现在:主体有主观性,有意识和目的;客体首先是客观存在,才能成为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两对范畴的区别在于:主体只有和客体相联系才称为主体,离开客体就无所谓主体。而客观存在可以是不依赖于主观、主体的。客观事物与客体是两个有区别的范畴:客观事物只有和主体发生联系才成为主体的客体。当客观事物尚未进人人的认识领域时,它还只是自在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认识的客体。只有与认识的主体发生了对象性关系时,客观事物才具有客体的意义;另一方面,认识的客体不一定是客观事物。当人的认识活动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时,认识的客体是精神客体。精神客体本身不属于客观事物。 材料分析题 用历史发展规律性原理分析下列材料: 材料一:人们必须意识到,人类进步能够改变的只是其速度,而不会出现任何发展顺序的颠倒或跃过任何重要的阶段。(孔德《实证哲学》) 材料二: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马克思《资本论》) 材料三:每一种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既然一件事实只有当它被人想起时才是一件 历史的事实,。。。。。。问什么是历史的事实和什么是非历史的事实这个问题就毫无意义了。一件非历史的事实是一件没有被思想过的事实,因而是不存在的,而谁也没有遇见过一件不存在的事实。(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和实践》)请回答: 1、材料一和材料二这两段话所表明的基本思想倾向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2、材料三与材料一和材料二的主要分歧时什么? 3、材料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什么思想? 答:(1)、材料 1 和材料 2 中所表现的共同思想倾向是都认为人类历史有其客观的规律,这种规律是可以为人们和历史学家所认识的。人类历史是不断进步和前进的历史,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可能的。它们的不同点在于,说前一段话的孔德是一位实证主义者,也是一位带有严重的形而上学倾向的思想家,他看到了历史发展有其客观的规律,人类进步是可能的;但他把这种进步过程,把历史发展的过程看作是严格按照固定的顺序进行的,而看不到人作为历史主体所应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不仅可以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而且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发挥能动作用,社会形态及其更替是统一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2)、材料 3 的基本思想倾向是通过否定历史事实的客观性而否定历史有其客观的规律,所以历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不可能的。在克罗齐看来,历史都是当代人按照当代人的兴趣和目的编篡的历史,是一种主观的东西。这是他与前二者的主要分歧所在。(3)、在马克思的这段著名的话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对于历史发展的唯物的辩证的观点。一方面,马克思认为历史的规律是客观的,历史发展的过程有其固有的秩序和节奏,人们即使认识到这些规律,也不能改变它,不能逾越和取消社会发展的固有的阶段。另一方面,人在历史规律面前又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不能改变客观规律,但可以改变规律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利用规律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表现了马克思对于历史规律的客观性与人的自觉活动能动性的唯物辩证的理解。

主观必须符合客观

主观必须符合客观 备课人:李宇 预习题纲: 1、什么是主观、客观? 2、什么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3、为什么必须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4、怎样做到必须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5、什么是主观与客观达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 理解: ①列举实例表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正确与否,取决于主观是否符合客观。 ②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观点,说明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能力方面 ①抽象思维能力:通过理解“为什么要从实际出发”的三条道理为例,培养学生抽象思维的能力。 ②对比分析能力:通过了解什么叫从实际出发,什么叫从主观出发,提高对比分析能力。 觉悟方面 提高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 ①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含义。 ②从哲学原理说明从实际出发的必要性。 教学难点 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教学方法 ①运用典型材料作例证进行教学,以帮助学生对观点的理解和把握。 ②用正反对照的方法,对概念和观点进行分析比较,以加深对观念和观点的理解和把握。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①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是什么? ②什么是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 引入新课 前面我们学习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反作用。不同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不同,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我们懂得了这一点,就应该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第三节从容观存在的实际出发 主观必须符合客观 1.主观与客观的含义 (请同学们从课文中找出主观、客观的含义,教师归纳。) 意识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是客观的东西,人们的思想则是主观的东西,如理论、观点、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方案;法规条文,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符合客观。 2.从实际出发的含义 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把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作为根本出发点。它要求我们一定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来决定我们的主观思想和行动,如发表我们的看法,提出我们的观点,制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设计我们的计划方案等。 3.为什么必须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全课的重点、中心,包括其含义和必要性。其含义是本节基本概念之一,是理解基本观点的基础,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学习本课的根本目的,本课的教育中心是“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含义,宜以讲述为主,穿插一些提问和议论,讲述时要一层层地解释清楚,并把教材所提供的事例具体化。先讲主观、客观的含义,不必用规范的哲学语言表述,只要按课本具体解释即可;再讲“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含义;最后说明“从实际出发”的要求。 关于为什么要从实际出发的三点要求,课本层次分明,“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是无产阶级政党证确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立足点”。可通过楷体字的例子帮助理解。在教学中,无疑应以第三点的分析为重点。在讲解三点理由前,可启发学生思考“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哲学根据,讲完三点理由后,还应从反面说明不从实际出发的危害。 (1)从具体工作来看,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 人们工作的对象,既是人们的认识对象,又是人们的改造对象。人们只有承认它的客观性,从它的自身状况属性与规律出发,才能真正认识它、改造它,把工作做好。我们不要去做那些确实办不到的事情,但是经过努力,克服困难能够办到的事情,只要对人民有利,就应该从实际出发坚决办好。 多媒体显示: 在自然界和历史的每一科学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 ——恩格斯提问:恩格斯的论断说明了什么道理?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恩格斯的论断说明了人们无论是改造自然的活动还是改造社会的活动,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 (2)从党的工作大局来看,这是无产阶级政党正确地制定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内曾出现过右倾机会主义和“左”倾机会主义,使中国革命蒙受了重大损失。

金岳霖知识论中主观与客观关系的理论

北京大学学报(国内访问学者、进修教师论文专刊)2002年 哲学研究 金岳霖知识论中主观与客观关系的理论 刘俊哲 摘要:金岳霖知识论中的主观是指个体观和普遍的理念及特殊的事意,客观是指类观和外在对象的普遍的理和事的客观实在。主观与客观的基本关系是主观理念、事意和客观实在在官觉活动和思想活动中的统 一。这一思想通过对正觉、所与、事实、思想、命题的真假等方面的全面论述体现出来。金岳霖的主观与客观 之间关系的理论有不少合理因素和真知灼见,但也存在着一些有待修正和深化的不足之处。 关键词:主观;客观实在;正觉;所与;事实 金岳霖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的知识论大家,他在其5知识论6巨著中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知识论体系。在金岳霖看来,他的知识论是素朴实在主义的知识论,这是因为他把人类本能信仰中的常识作为知识论基础,且以官觉经验(即感觉经验)为知识的大本营。但是,无论是本能信仰的常识,还是科学知识和哲学知识都具有主观性特征,而常识或官觉经验的获得又是对客观外在事物的直接感知的结果。因此,在金岳霖知识论中充分体现着对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关系的论述。 一、主观与客观的涵义 我们要准确地把握金岳霖知识论中主观与客观关系的理论,首先就必须弄清楚他是如何阐述主观与客观涵义的。 金岳霖所说的主观是同有观密切联系着的。他认为,外部世界分为本然世界和自然界,本然是无观的,它是本然的现实。现实的本然界有时间的川流,空间的占据,个体和个体的变动,还有自身的固有的条理即共相的关联。本然世界既然无观,就没有官觉者的官觉呈现,因此是无明的/黑漆一团0。但是,它又是可以认识的。自然界与本然界不同,它是官觉者官觉到的世界。自然的时空也是如此,它是官觉者直接呈现出来的时空。毫无疑问,有观的自然是无观的本然界的一部分,无法逃出本然界的范围之外。 就有观的官觉者来讲,有个体的官觉者,有类的官觉者。金岳霖是人类中心观的反对者,他认为类的官觉者既包括人类,又不止于人类,还有诸如牛类、马类、鸟类,等等。官觉者呈现的世界是特殊的,因而各官觉类有着特别的世界。各官觉类虽然有自己特别的世界,但还有其共同世界。这个共同世界不是无观的本然的现实个体,而是指共相底关联的理,即/共相底关联底世界01。每一类官觉者的共同世界和各自的特别世界就是该类的自然界。 有了无观的本然世界和有观的自然界的区分,就为金岳霖的知识论奠定了可供依据的客观前提。由此可见,从整体上讲,他的知识论的直接对象就是有观的自然界。金岳霖说:/所谓有观,即有关系质,无观即无关系质0。o有观里面有主观与客观的两个因素,于是就有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而就能把主观与客观纳入到一个统一体中来考察。那么在金岳霖的知识论中什么叫主观,什么又叫客观呢? 纵观金岳霖的5知识论6,主观与客观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从知识者的官觉呈现层面上讲,主观与客观有着明确界定。金岳霖说:/所谓客观既是类观,就不止于个体观,所谓主观只是个体观而已。照此说法,主观的呈现只是某官能个体所得的呈现,客观的呈现不只是某官能个体底呈现,而且

论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

论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 ——关于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分析 顾孟洁(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摘要论述了对客体的概念同认识主体的结构要素的关系以及对?想象中的客体?(ideal objects)建立统一概念的特殊难度;运用科学哲学的?3w论?以图解形式分析了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提出了从主观概念推进到客观概念即实现术语标准化的基本途径和条件的若干见解。 1 引言 概念,是思维活动的起点,是“思想的细胞”。人类的认识活动,一般来说,是从感性发展到理性,通过产生概念、形成判断(提出命题)、进行推理和论证等一系列思维运动过程,经过综合化和系统化,然后建立起分门别类的知识体系的。在这个过程中,对所考察的事物建立概念,由于这是理性思维的第一个环节,所以其准确、精当与否是至关重要的。这就好比建筑工程对基石的平整度、建筑用砖的形状和尺寸有严格的要求一样。作为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的术语学,始终把明确概念(下定义是明确概念的具体手段)放在首要地位,就是为此。但是,在一个专业领域中,要使众多的专业人员对同一事物建立起相同的概念,其实际难度比我们通常所预期的要大。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常有的情形。这种现象可以称之为“概念离散现象”,即人们对现实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以及知识领域中的各种已有术语)所形成的概念,因事物的不同性质、不同复杂程度以及知觉主体自身的不同素质等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分歧或差异的现象。具体地说来,就是:(1)“离散度”随事物性质的抽象程度的提高而增大;(2)“离散度”依事物的复杂程度、理解难度(“白箱”、“灰箱”、“黑箱”)而增大;(3)人(知觉主体)在个体素质上的千差万别以及其他社会因素(如习惯势力等)都可能导致概念离散。[1] 术语标准化工作的目的从根本上来说在于防止、减少以至消除概念离散。为此,殊有必要就认识的主体性在术语工作系统中的作用机制加以专门的探析,以把握主观概念与客观概念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并探索促使概念从主观向客观推移的途径和条件,从理论上和实践上为加速术语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武器。鉴于术语学是一门建立不久的新学科,从事此项探索意味着要在学习、借鉴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作出大胆的创新。 2 概念的客观表现形态及其形成机制 2.1 H.海涅的一句发人深省的名言 著名的德国诗人和政论家H.海涅(1797~1856)在其名著《论德国宗教与哲学的历史》一书第二版前言中说:“目前这本书仅是一个片断,……我倒宁愿我能够让这本书从未出版过。……然而箭一离开弦便不再属于射手了,言论一离开说话人的口,尤其是经过大量印刷之后,便不再属于他了。”一个人的思想、观点,一经用文字记述下来,尤其在印成书籍出版发行广为传播之后,那些原本属于纯主观的思想、观点就被牢牢地“外化”成一种可以独立存在、并到处扩散甚至世代流传的“客体”,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跨度上对人类社会产生影响(积极的或消极的或二者兼而有之)。作为人类思想细胞的概念,同样也是如此。个人的主观概念,可以在他的作品(信件、笔记或著作)中“外化”出来,而迄今世界上浩如烟海的辞书宝库,则正是人类的智慧(个人的和集体的)对形形色色“客体”所建立的概念被“外化”成无数信息形态的庞大“宿主”。概念究竞如何从主观推向客观的呢?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但它们各有客观形态的存在方式则是不争的事实。

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如何理解认识和实践、主管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是求得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是指认识要同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实践是具体的,在实践中产生的理论也必然是具体的。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历史的,是指实践总是发展的,认识要同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相符合。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求人们,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已经向前推移的时候,理论就应当随之而转变,否则就会犯思想落后于实际的错误;当实践的具体过程尚未结束,向另一具体过程推移转变的条件还不具备的时候,如果人们硬要强制推移,把将来才能做的事情勉强拿到现在来做,企图超越历史阶段,就会犯冒险主义的错误。 毛泽东关于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认识论结论的理论内涵毛泽东的《实践论》在从哲学理论高度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①这一重要结论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集中体现了毛泽东对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辩证关系的深刻理解。毛泽东认为,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是同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实践及其探索和改造的客观对象的符合、一致,都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真理都是具体的,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超出这个范围就会变成谬误。正如列宁指出的:

“任何真理,如果把它说得‘过火’……加以夸大,把它运用到实际适用的范围之外,便可以弄到荒谬绝伦的地步,而且在这种情形下,甚至必然会变成荒谬绝伦的东西。”②所以,即使曾经被实践所证实了的科学理论,在把它贯彻到实际中去的时候,也要从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出发,顺应事物的发展变化灵活地运用,决不能无视具体的时间、地点、条件,超历史跨范围地到处照抄照搬。 坚持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关于真理和价值辩证统一的原理,把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获得行动的自由。我们应该注意三个问题: 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辩证统一 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⑴人类所面临的最普遍、最根本的矛盾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这个矛盾内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人的主观意识从本性上毫无遗漏的把握客观世界。但是客观还是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自动地毫无保留的展现给人的主观意识。其次,人的主观需要只有从客观世界中得到满足,但是客观世界也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主观需要。不仅如此,客观世界甚至还会阻碍主观需要的满足。概括起来就是,你想知道的,它不告诉你。你想要,它不给你。这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主观与客观的这种矛盾,只有通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反复认识和不断改造,才能逐渐地得到解决。因此,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

艺术创造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艺术创造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关系 艺术美的产生受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即艺术家的审美理想、思想感情、艺术技巧,客观因素即客观现实(包括自然事物与社会生活现实)。艺术美是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统一,体现艺术美的作品既有客观现实的影子,是艺术家对现实事物的集中概括和提炼,同时有体现了艺术家的主观认识、情感和理想追求,从而使艺术形象具有了不同于一般事物的鲜明个性特征。从艺术创造中的主客观关系来看,客观因素是基础,主观因素是主导,起决定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艺术家的主观因素决定了对现实生活的提炼和取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不同的艺术家反映同一客观对象时,常常产生具有不同艺术美的艺术作品。同一个艺术家也会因为主观条件的变化而对客观对象进行不同的艺术反映。(可查阅达维特的《雷加米埃夫人像》与达维特的学生热拉尔所画《雷加米埃夫人像》的比较分析资料、罗丹画《巴尔扎克像》的过程资料、钱绍武画两幅《舞蹈教师》比较资料等加深理解)。 2)艺术家能够通过审美理想赋予艺术美新的质。即艺术家在审美理想的指导下,可以创造出比生活、自然美更美的艺术形象,在艺术创作中典型化和理想化同时进行。即艺术家为了表现美的理想可以不拘泥于某些现实生活细节的真实。(可结合欣赏齐白石画的虾和李苦蝉画的鹰来理解,齐白石画的虾既非河虾,亦非海虾,是现实中不存在的、理想化的虾;李苦蝉画的鹰是现实中的鹰、鹫、雕的综合形象,是艺术家理想化的结晶;可查阅相关资料等理解)。 3)艺术家的主观因素还可以通过反映现实丑创造艺术美。即在现实生活中是丑的一些事物,也可以成为艺术作品的反映对象,并在反映这一对象的艺术品中体现艺术家的进步理想、精湛技巧,从而形成艺术美。艺术美的性质不决定于它所反映的对象。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反映现实丑的艺术美也不能改变现实丑的性质。这是因为在反映现实丑的艺术品中,艺术美的内容和形式不在于客观现实对象本身,而在于艺术家赋予艺术形象的进步理想、深刻内容与精湛技巧。(可查阅列宾的绘画《祭司长》和《国王的一家》等作品欣赏和分析资料来理解) 4)艺术家的主观因素还赋予艺术形象以感染力。艺术形象的魅力在于以艺术家深刻体验过、理解过的东西,去唤起欣赏者的共鸣。(可查阅俄国19世纪画家柯勒惠支的作品《面包》分析资料等加深理解) 从以上4点可以看出,在艺术美的创造过程中,艺术家的主观因素发挥着主导作用,产生艺术美的决定因素在于艺术家的主观创造。(可结合查阅郑板桥画竹的画论与作品等理解)

主观与客观

主观与客观 主观,指人的意识、思想、认识等;客观,指人的意识之外的物质世界或认识对象。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是认识论中的基本问题。唯心主义颠倒主观与客观的真实关系,提出主观决定客观,否认客观的独立性和主观对于客观的依赖性。机械唯物论虽然承认客观的独立性及其对主观的决定作用,但不懂得主观对客观的能动性和反作用。辩证唯物主义全面科学地解决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认为主观与客观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客观不依赖于主观独立存在着,客观决定主观,主观能动地反映客观和反作用于客观,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阻碍作用。并指出主观与客观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一致,不是僵死的,而是一个过程。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其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由于主观认识受社会历史条件、阶级地位(在阶级社会中如此)和科学知识水平等等的限制,使主观认识常落后于客观实际,主观与客观之间常产生矛盾,这个矛盾,只有经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包括失败的教训),才能逐步做到主观与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一、主观和客观是相对的 在人类出现以前无所谓主观和客观,有了人之后,才有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观世界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对于反映者来说,被反映的对象属于客观世界,它不以反映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而是客观的;而反映的结果则属于主观世界,是关于客观对象的

主观映象,因而是主观的。换言之,从人类认识的角度来看,认识的对象都是客观的,而相对于被认识的对象,认识的结果都是主观的。真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作为一种认识结果,它归属于主观世界,因此,真理是主观的。 真理作为正确的认识,包含着两个规定:“认识”和“正确的”。“认识”是真理的基本属性,它把真理同真理的对象区分开来,表明真理属于主观世界;“正确的”是真理的本质属性,它进一步把真理同谬误区分开来,表明真理是主观世界中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那一部分。两个规定缺一不可。众所周知,否认真理是正确的认识,就否认了真理,在这里我们还要补充:不承认真理是主观的,同样也等于否认了真理。真理之为真理,首先属于认识,然后才谈得上是正确的认识。真理的意义,一是相对于客观的事物即认识对象而存在,二是相对于错误的认识即谬误而存在。与客观的事物相对,真理是主观的映象;与错误的认识相对,真理是正确的认识。真理既是主观的,又是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这是理解真理的关键所在。 二、主观的客观 物质与意识这一范畴和客观与主观这一范畴有很大的不同。其表现之一就在于: 主观与客观的依存关系跟物质与意识的依存关系有很大区别。把物质与客观等同, 同时把意识与主观等同, 其错误从前一节的分析已可们将会进一步看到其错误是多么严重。在我们的现实语言系统里, 有客观事物、客观事实、客观现象、客观规律、客观世界、客观存在、客观真理、客观理念、客观实在、客观镜头、客观视角、客观描述??相应

人的心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人的心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 一,问题的地位和意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命题,也是心理学的一个根本原理是,人的心理、意识,乃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这就是说,人的心理、意识这种现象,既有其主观性,同时又有其客观性,这一点已是人所共知的了。但是,如何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这一问题:心理、意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这两种性质之间以及它们的诸多种表现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对这种关系的不同的理解对心理学中的重大向题的解决有些什么影响,可能带来怎样的后果,等等,都还是研究、探讨得很不够的。 而这一问题的研究、探讨,是有着重大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意义的。从其理论意义上看,这一问题不仅对哲学来说,即使对心理学来说,也是一个根本性的和带有全局性的问题。所谓根本性,是因为它涉及对心理、意识的本质的理解;而所谓全局性,则是指的它与心理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其实践意义上看,这一问题涉及如何全面估计和运用影响心理活动的主客观条件,科学而有效地影响人的心理活动,充分发挥心理、意识的能动作用。这些都决定了对这一问题做进一步深人探讨的重大意义。 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心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的和实践的意义。它的实践的意义在于,凡是对于人的工作,其中心和关键的问题就在于促成人的精神、心理的积极

作用的充分发挥,而这种发挥又有赖于对心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实质、表现及其间相互关系的深入了解,以便于促进它们之间的辩证转化。因此,凡是对于人的工作无论是教育工作、管理工作、卫生保健工作等等,都可以从这一问题的正确解决中得到很大的帮助。至于它在理论上的重大意义,我们只要看一看资产阶级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们是如何在理论上走向歧途的,就可以明白了。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们之所以走向理论上的错误,有其各方面的深刻原因,但从其认识的根源上看却都是与他们不能正确对待心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及其间的关系有关的。 二,心理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涵义 心理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涵义问题,即是探讨它们究竟指的心理的哪些特性的问题。 首先讲心理的主观性。我们认为,所谓心理的主观性,从根本上讲,就是指的它是人的反映活动,是发生在人,即主体身上的一种主观的活动。它既是属于人或主体的,又是一种不同于其他的机体的物质过程的一种特殊的活动。列宁在驳斥俄国马赫主义者巴札罗夫滥用“主观的”这一术语时曾指出:“除了人的即‘主观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的感觉,因为我们都是从人的观点而不是从魔鬼的观点来判断问题的”。在这里,列宁把“人的”同“主观的”在同一意义上加以使用。 但是,除了这种总的、比较一般的涵义之外,心理的主观性还有其更为具体的涵义。这种更具体的涵义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种涵义是指心理、意识是现实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能深

观察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

观察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所强调的科学观察的客观性立场事实上也成为科学认知活动的基本规范,得到了科学共同体的认可。诺贝尔奖就有一套严格的评选制度:所有成果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凡是实验结果都要经过多次重复验证。正是因为有这种强调科学观察和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原则做保证,在1901年到2000年的全部授奖成果中,除个别例外,没有发生其实验结果后来被否定或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在科学史上,即使是重大发现,只要不可重复,也就无法被承认。如1959年,美国物理学家韦伯曾宣布,他的实验装置直接接收到了从银河系某一天体发出的引力辐射,直接验证了爱因斯坦关于引力波的预言,但他的实验结果在世界上其他十几个实验室都无法复核,因而也就没有得到科学界的承认。 科学观察是一个复杂的认识过程,是观察者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要保证观察的客观性,需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科学观察要求其结果可以用某种标准的方法进行重演。这是科学研究中必须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实验中发生的情况或事件,能够被多个观察者重复检验,一般来说,这就保证了科学实验结果的客观性。因为观察者的主观的、偶然的失误都很容易在重复的实验中暴露出来,并加以消除。一个事实被复核重演的次数越多,也就越显示其客观性。相反,不可重复的观察和实验结果,其客观性就会受到怀疑。 2.科学观察要求以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理论为指导。这类理论能够提供正确的概念系统、推理规则和消除假象与误差的方法,从

而使日常观察中模糊不清的现象变得清晰起来。 3.科学观察要求使用先进的观察技术和仪器,这是保证科学观察客观性的物质基础。由于仪器精度的提高和可观察范围的扩大,就能更准确地记录客体运动的状态,提高观察的客观性。由于现代技术的应用和自动化测量系统与计算机相配合,实验观察者所观测到的已不是最原始的图像和数据,而是经过计算机处理过的数据。这样,即扩大了科学观察的视野,又可以避免某些主观的差错。 4.科学观察要求科学家具有严谨的、实事求是的学风,即要尊重客观实际,不急于求成,全面地、坚持不懈地进行长期观察,努力防止片面性,避免以主观愿望影响观察和数据整理。在科学观察中,要尊重事实,避免主观偏见。马克思说:“不带偏见的考察是不会受迷惑的”。在观察中,绝不能带任何主观偏见,先入为主。观察中固然要“思”,离开头脑思考的纯客观观察是不存在的,但必须把看到的和想到的严格地区别开来,不能把想到的当成看到的。为了防止不可避免的主观偏见,采取一定的办法,如生物学观察的“随机分组”,医学中的“双盲法”是非常必要和必不可少的。这既是保证观察客观性的前提,也是获得科学成果的重要条件。 应当指出的是,渗透在观察实验中的理论,主要是指经过实践检验的理论。因此,主张观察渗透着理论与强调观察实验对科学认识的形成和发展起基础性作用并不矛盾,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总之,观察和理论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观察和理论的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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