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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内部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内部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内部管理制度

三元孵发〔2015〕24号

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

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明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毕业标准和孵化程序,促进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健康发展,依据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以下简称远红外电子电器)的实际情况,立足于长远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孵化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不涉及本市范围内其他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高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专业众创空间、留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公司等高网络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团队是指所有达到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入驻标准,并与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完入驻手续后正式进入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场地内的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本办法所称的入驻项目是指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自带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内重点进行商品化、产业化的高新技术成果或正在研制开发、转换的高新技术成果和项目。

第四条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创业辅导。包含创业咨询、政策辅导、手续代理等内容。

2.管理咨询。包含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专利服务等内容。

3.交流培训。包含管理培训、技术交流、专家咨询等内容。

4.项目推介。包含成果展示、项目申报、新闻发布等内容。

5.市场推广。包含展览会议、产品对接、信息咨询等内容。

6.融资投资。包含银企对接、孵化基金、风险投资等

内容。

7.人才引进。包括校企合作、猎头服务、人才招聘等内容

8.专业服务。包含技术平台、检验测试、技术联盟等内容。

9.基础设施。包含办公场地、商务会务、物业服务等内容。

第二章入驻标准

第五条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应当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所属区域内,办公场所应当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所属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

3、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不受此限);

4、属迁入的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5、企业租用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孵化场地面积低于800平方米;

6、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当属于国家或本省颁布实施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当前《国家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河南省优先

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与重点方向指南》或《河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范围;

7、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工作,并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

8、有技术开发队伍和技术开发条件,有实施孵化项目的技术能力和后续开发能力;

9、研发、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无噪音、废水、废气、废物等污染产生。

第六条入驻项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或河南省与中科院、清华大学等重点院校合作计划中的其他项目。

2、项目技术来源清晰,取得合法的知识产权,已申请专利或者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保护或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等,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

3、项目技术先进,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明显的创新与进步,有一定的技术进入壁垒。

4、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5、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第三章入驻程序

第七条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或者创业者申请到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创业,应当提交《入驻申请书》及《入驻申请书》注明要求提供的材料(《入驻申请书》见文件一)。

第八条入园程序

第九条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对入驻申请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就是否同意入驻给申请者以明确的答复。同意入驻的,予以办理入驻手续,签订《孵化协议》和其它服务协议。

第十条《孵化协议》是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之间就设立、变更、终止孵化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孵化协议》见文件二)。

第四章孵化企业毕业标准

第十二条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运营两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万元以上的,予以毕业。

第十三条经认定毕业的企业由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牌“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毕业企业”。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期限

第十四条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孵化期三年。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提前毕业。三年孵化期届满后,企业仍未达到毕业标准的,除特殊情况外,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将终止对其孵化。

第十五条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将孵化企业及其项目的入驻和毕业标准向申请者提供,接受申请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的监督。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省、市、县对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获得河南省对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政策支持。

第十七条使用孵化场地的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可享受河南省、经开区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十八条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将申请者提供的资

料、审查意见、孵化协议和场地使用协议等文档归档,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三元孵发〔2015〕23号

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

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责

总经理职责:负责众创空间全面工作、外部协调及各上级主管部门公关。

A、综合事务部

1)负责空间日常行政事务,协调配合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2)负责众创空间的对外接待、会务接待及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会务服务工作;

3)负责众创空间和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宣传工作;

4)负责工作规划、总结的编汇,文件指示精神、重要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重要资料的存档保密工作。

5)负责孵化基地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消防物业等事务工作。

B、管理咨询部

1)负责招商和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相关资讯服务;

2)负责孵化企业的管理培训服务工作;

3)负责孵化项目的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资格认定工作及管理评价;

4)向企业提供企业管理、企业策划、品牌营销、企业诊断及创业培训和孵化指导.

C.项目服务部

1)负责入住企业项目服务、跟踪和毕业认定、政策法规的咨询等;

2)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等成立手续;

3)负责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交流发展经验,开展业务合作;

4)协助入驻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办理通讯、网络设施的开通接入和系统维护等系列工作。

D、财务部

1)成本核算与管理、编制财务报表、编制资本预算、财务分析和规划、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作审计(可聘请独立会计事务所),参与众创空间的评估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资产管理决策;

2)对众创空间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账务、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

3)做好财务成本、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的核算及财务分析;

4)与各类金融、投资机构联系,研究探索切合实际的投、融资担保体系;

5)开展对企业财务的服务项目(可独立完成,也可依托财务中介完成);

6)协助战略发展部整合财务中介机构资源;

7)协助资金投资管理部进行财务方面的评估和预算。

河南三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三元〔2015〕26号

三元环保科技众创空间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宗旨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

第三条公司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对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四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手续齐全,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五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经理,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七条本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

第八条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并在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二、财务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经营效益,按月、季度、

年度向总经理、监理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三、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四、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五、参与公司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六、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时、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第九条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日结,按期报账。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公司各级领导应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并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公司的财会人员应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

接手续,没有理清的,不得离职,也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财会人员移交工作时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目、报表、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财会人员移交工作时必须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原则、科目及报表第十三条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五条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数目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第十七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

一、资产负债表(年、季、月):反映公司基本财务状况,以及资金运动的流向和经济活动的实力程度;

二、损益表(年、季、月):反映公司的财务成果,以及实现利润的情况;

三、费用支出明细表(年、季、月):反映公司各项费用支出情况;

四、利润分配表(年度):反映现实的利润在国家、企业、股东三方面的分配关系;

五、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第四章资金、现金及费用的管理

第十九条资金、现金及费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取之合法,使用合规;开源节流,讲求效益;内部牵制,防范风险;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二十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十一条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

一、内部牵制

(一)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二)出纳不得兼任采购、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得填制发票及兼管往来账、收入支出明细帐;

(三)出纳与本公司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二、财经纪律

(一)现金的提取、保管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

理条例》;

(二)银行账户的设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三)具体管理办法

1、现金管理办法:

1)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0元,超过部分应于当天下午送存银行;

2)出纳必须凭经过审核、手续齐全的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严禁以白条充抵库存;

3)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4)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会计每月终了要会同出纳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同上报。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2、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1)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3)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私章由总经理保管,不得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管理人员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银行账户往来应序时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出纳应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账项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5)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汇票、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

第二十二条结算资金的管理。

一、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入帐有据,处理合规;跟踪管理,掌握动态;清理及时,回款迅速;节约资金,力戒损失;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二、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各类业务发生的应收账应符合确认收入成立的有关条款;

(二)暂借和垫付的款项按公司内部规定报批,附件和手续应当齐全。

三、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由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第二十三条费用开支的管理。

一、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对借款及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财会人员应切实把好借款暂支和费用报销关,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报的原则。

二、正常的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外,交财会人员审核后,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方能报销付款;

三、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支款项及报销差旅费用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对差旅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五、严格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的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事项,都有权拒绝办理;

六、审批人员出差时,可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入帐备查。

第五章工资及奖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办法,由财务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六章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二十七条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二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财产物资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第三十条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二、全过程监控:从采购、耗用、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三、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四、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各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账三分管原则,不能同一人完成;

五、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第三十一条物资增加的管理:

一、公司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二、采购、盘盈等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三、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后验收;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公司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五、禁止物资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须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三十二条物资减少的管理:

一、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二、存货减少应按公司会计政策计价;

三、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公司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办理;

四、盘亏、毁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失处理;

五、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制。

第三十三条物资保管和盘存的管理:

一、物资保管人员对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记录准确、手续完备等负责;

二、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XXXXXX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现代影音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自主创业和艺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XXXXXX,并由其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为文化科技领域,符合我国产业发展导向;或符合三明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文化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入驻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或企业向“XXXXXX”众创空间运营机构XXXXXX递交入驻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XXXXXX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XX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十三条档案建立后,由专人管理,方便填写、保管和查阅。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金淘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县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金淘众创空间由山东金淘网络有限公司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金淘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金淘众创空间主要依托山东金淘网络有限公司,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金淘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金淘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50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金淘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 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总 局 59 号令) 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 **** 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 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与外界相对隔离, 出入口较为狭窄, 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 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单位统计, 交安全科汇总、确定、 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 地上有限空间, 地下有 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 职责

4.1 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由业主单位和作业单位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 设备科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 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 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 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 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 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 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科, 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 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 4.1 项内容执行。 5.2 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 施工前, 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 落实《危险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 按作业程序, 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中除专( 兼) 职安全员到现场外,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0601

RIV锐智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RIV锐智众创空间(以下简称众创空间)由锐骐(厦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骐科技)作为主体运营机构。 第二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 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特别是物联网相关)提供包含工作空 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 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服务平台和创新型孵化器。第三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锐骐科技,由锐骐科技提供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 第四条申请条件 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 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物联网或其他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 产;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五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锐骐科技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锐骐科技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三章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众创空间的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八条众创空间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 (一)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 (二)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 (三)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 (四)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 (五)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六)提供其它服务。 第九条众创空间分为活动区和固定区。活动区为全开放流动式办公区域,办公空间及器具材料公用,无固定座位;固定区主要面向有较成熟创业项目的创 业者或项目团队,办公空间公用,但创业者有固定的办公桌及相关器具材 料。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室、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2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2)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 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3)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1)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他材 料; (2)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3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技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十条众创空间可为入驻的创业者提供以下无偿或优惠服务:(1)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等公司设立手续; (2)提供有关经济、法律、政策信息及创业指导等服务; (3)提供专利咨询服务,协助办理专利申请; (4)提供物业管理、治安保卫等后勤服务; (5)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6)提供其他服务。 第十一条众创空间分为初级区和高级区两块办公区域。初级区为全开放流动式办公区域,主要面向尚无成熟创业项目的初级创业者,办公空间及器具材料公用,无固定座位;高级区为半开放专座式办公区域,主要面向有较成熟创业项目的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办公空间公用,但创业者有固定的办公桌及相关器具材料。 第十二条众创空间对创业者实行动态管理,采用定期考核机制,对创业者进行差别化管理,实现即时纠偏和优胜劣汰,优化平台资源配置,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众创空间对初级、区域创业者不设考核,但创业者应在每个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空间提交能反映自己创业计划或项目最新进展情况的报告。对入驻高级区域满六个月的创业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情况、发展前景、资金状况、经营策略等方面,根据考核结果可转为空间正式入驻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有下列情况只要一的,空间有权解除入驻协议,并要求其在半个月内退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2)主要从事与互联网或高新技术项目及产品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3)严重或屡次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 (4)不按规定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5)违反本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情节严重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年月日起试行。

最新版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1 职责 1.1.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1.1.2 化学供水组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1.1.3 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1.2 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2.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1.2.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2.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 1.2.4 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2.5 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1.2.6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a)《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 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括:

1)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 2)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 3)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c)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部门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项目分管生产领导批准方可作业。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d)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再次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 e)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用火应办理“动火动焊许可证”,不得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代替;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实施方案60010

众创空间建设实施管理方案 目录 一、建设众创空间的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组织机构与工作目标 三、众创空间建设方案 四、众创空间职能与扶持方式 五、众创空间入住条件与优惠政策 六、项目实施方案 七、开展创业服务与落实退出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众创空间”战略,为更好地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着力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实现我区十三五“激活存量、扩大增量、调优结构、培养龙头、做精产品、延长链条、经济指标实现翻番增长”的奋斗目标,按照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设如下方案,请领导审核。 一、建设众创空间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围绕“三三”发展战略、“六大发展”发展重点,不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随着民营经济发展步伐迅速加快,经济发展主体的多元化需求不断增加,一批企业家主体(包括企业中层管理、营销、科技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等等,设立综合创业孵化与实训基地的各项要素已经完全具备。但是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应对风险能力弱等问题。为解决创业主体创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等措施,建立我市综合创业孵化与实训基地,为广大创业者开辟一片“试验田”,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创业者走合法、优质、高效的创业道路,储备一批成长性中小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创新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后续动力,对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组织机构与工作目标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1 2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

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 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点清单》并于每年进行更新。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 监护者职责。 (五)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和技术要求。

(六)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 (七)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八)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供应急救援保障,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五)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终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 第九条监护者职责 (一)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2016科技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范文)

科技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贯彻落实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精神,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打造一批新型创业孵化模式的众创空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众创空间运营主体应当是新区注册或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鼓励区内龙头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开设众创空间。鼓励自建或主导建设种子期或天使期引导投资基金,强化投资与孵化融合模式。 2、运营主体应配有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团队和创业导师。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及活动主题明确,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项目台账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包括项目孵化的入驻评估、研发进度、毕业与退出机制等。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创业导师至少10个,具备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具备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企业家、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3、运营主体应当具备便捷化的网络空间,或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行业性相关的开源软件、试验仪器、宽带等公共技术或服务资源,应当拥有便于创业者、技术人员、投融资机构等各方交流对接的线上(线

下)社交空间。 4、运营主体原则上应自有或租有相适应的工作空间,其公共服务区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30%,其余区域面积按不超过8平方米/工位标准提供研发、创业之场所。 5、众创空间入驻项目原则上以创客为主,小微企业为辅,原则上每个项目入驻时间不超过6个月。入驻项目应是创新创业期的科技类、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的项目。 第三条支持政策 1、众创空间原则上享受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租金支持,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按载体评估价标准补贴房租,即前三年固定工位或非敞开式创客空间复合使用率至少30%、70%、100%的,享受三年100%房租支持,对公共办公服务区的场地予以三年免租支持。 2、对于众创空间机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购置的仪器设备、大 型开发测试软件所产生的投入,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20%给予支持。 3、经区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支持资金20万元;经市级认定的,支持资金追加至30万元;经省级认定的,支持资金追加至50万元;经国家级认定的,支持资金追加至80万元。 4、由众创空间孵化注册在新区的项目,两年内一次性获得 专业投资机构200万元(含)以上投资,经审核,给予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不超过10万元每项目的创业辅导支持。由众创空间培育并到新区各孵化器注册发展的企业,每个奖励众创空间运营机构10000元。单个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年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完整版)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内容要求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检查。 3 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 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单位统计,交安全科汇总、 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 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活动。

4 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业主单位和作业单位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 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设备科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 障工作。 4.3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科,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 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危险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山西省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落实我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83号),支持发展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广大群众创造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我省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创业者需求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三条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等潜在场地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众创空间,向创客和各类创业团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 第四条申请认定山西省众创空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独立的运营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众创空间的

运营管理机构可以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服务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创新创业经历和相关行业资源,人员的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大众创新创业服务需。 (二)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5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90%,并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设施,鼓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及简式餐饮、公寓等硬件设施。 (三)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聘任由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5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每月举办不少于3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整合并链接社会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将上述服务及服务内容延伸至线上,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众创空间管理细则

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的规范管理,保障空间良好运行,提升空间品牌形象,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安徽智谷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整个空间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保障空间良好运行。 第二章入驻管理 第三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及个人必须接受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并定专人负责与服务中心人 员进行对接。 第四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应严格按照空间规章制度执行,开关门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如需加班加点需提前报备,最迟延长至23:00。 第五条 众创空间内所有企业及个人应遵纪守法,讲文明,讲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 第六条 入驻企业及个人要爱护众创空间提供使用的办公设备等财物,确保众创空间内公共财产 不受损失(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七条 外来车辆进出众创空间需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 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需按指示标志前行,院内禁止鸣喇叭。第九条 车辆应停放在规定区域,服从管理,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 道路,公用设施,不得碾压绿化草坪,不得损坏路面、路牌及各类标志等园区公共设 施;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章环境卫生 第十条 众创空间内工位、厕所及其设施等卫生由服务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打扫。 各入驻企业内部卫生清理实行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各单位内部的卫 生,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日常保洁。 第十一条 卫生清理的标准是: (一)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二)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三)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展示区及走廊保持整洁。 第十二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 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9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 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

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第三条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 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四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 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 (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 市经济发展。

(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 第六条申请流程 (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 (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 第三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 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 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众创空间运营方案 一、运营目标 方正智谷创客空间的运营,主要以达成以下效果为目标: (一)众创空间由备案状态升级为获认定的众创空间 (二)提升方正产业园的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三)服务园内客户,加强与客户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二、关键衡量指标 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一个成熟的众创空间应该具有以下几个因素: (一)孵化场地,为初创团队免费提供 (二)孵化基金,可以自己出资设立,也可以与投资机构合作 (三)创业导师,主要是四类人士:投资机构负责人、高校教授、某一领域专家、知名公司副总以上或创业成功的企业家 (四)创业项目,至少3-5个,并且每隔一段时间要有所增长,以我们的备案时间计算,目前需要10个以上的创业项目 (五)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六)沙龙/培训活动,面向创业者免费提供,常规化举办 三、三大板块 针对众创空间的三大目标,可以将工作大致分为三大板块:即项目板块、活动版块和服务板块,每一个板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融合。其关系 如下图所示:

其中,活动版块以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宣传为主,对应众创空间的品牌目标,同时也是众创空间为各个客户和项目团队提供的主要服务。活动的举办次 数是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举办活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与合作服务商联合举办的方式,但效果一般。以后可以多参加其他孵化器的活动,借鉴吸收其经验,将活动效果较好的分享者引进为我们的合作服务商,使我们的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有价值。 项目板块是衡量众创空间运营情况的核心指标,目前我们已经对产业园内的5个项目进行了包装,但是目前有些工作还待完善,尚未进入园区路演环 节。项目的来源有以下几种途径:1.在产业园内项目进行挖掘和包装, 2.从产业园外进行寻找和引进, 3.通过产业园内客户介绍。 服务板块包括工商注册、代税代账、融资、政策申报等内容,既是众创空间为企业提供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的内涵,同时也是产业园为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做好了这一块,将有效提升客户对我们的好感度和好评度。 我们要不断扩充相关领域的合作服务商的数量,同时也要积极介入,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比如政策申报的流程、条件等)。 四、 具体方案 众创空间每个运营板块既互相独立,又相互融合,具体方案如下: (一) 项目板块 项目板块以项目的引进和包装为主线,与服务板块相关联。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一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三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 《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四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职责 五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六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七管理部及安全办负责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各单位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安全办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

众创空间运营机制

众创空间运营机制 篇一: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市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众创空间由作为主体运营机构,是一个依托为基础的平台,同时为相关的创业者提供一个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第三条众创空间致力于推动民间科技力量和创新文化的发展,整合人才和资源优势,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第四条众创空间物理空间及配套设施主要依托,由办公空间、器具材料及其他配套设施,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第二章入驻条件第五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有足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明确的创新创业方向和构思,或已有具体创业项目;(二)项目方向必须是高新技术领域,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导向;或符合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导向的技术开发项目能够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三)项目市场发展潜力大,预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显著。第六条申请流程(一)申请进入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者或项目团队向递交申请,并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创业计划书及所需的其它材料;(二)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提交项目评审组讨论决定;(三)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七条为了保障入驻项目得到充分空间以及发展资源,空间同时间在服务项目控制在200家。第三章管理及考核第八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九条进入众创空间的创业者应当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配合科创孵化器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第四章毕业与退出机制第十条毕业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注册企业并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二)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三)年营业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入驻三年以上仍不能达到毕业标准的企业应退出众创空间管理。第五章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在基本信息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项目联系人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项目联系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第十三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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