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201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名额:105名(暂定)。

凡在校小学六年级、初一至初三年级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年级的专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

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专业条件:

A.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

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

嘴型等。

B.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

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但学过

其他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该专业(含民族管乐和

低音提琴)。

C.声乐演唱专业考生: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形象端庄,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年龄可放宽到18岁(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

学力青年,以当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为准)。

4.附中考生的年龄要求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A.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B.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C.上一年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36952968.html,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网上招生报名管理系统: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36952968.html,/baoming/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0日——30日(网上报名时不交费用)。

2.请考生按规定日期网上报名,再按规定确认日期前来我校办理确认手续。

来校确认日期:2011年 4月0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出生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所在学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报考者在校年级),在校生交最近一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

2.同底一寸证件近照二张(如进入三试参加体检时再交一张)。

3.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考试费用确认时见校内收费公示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可发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报考音乐理论基础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有音乐作品或音乐理论文章,报考电子音乐作

曲、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需要提交3-5分钟音频格式的CD光盘及分轨文件数据光盘的电子音乐作品一首,报名确认时同时上交。

*报考提琴制作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手工艺作品原件(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考生报名时所上交材料概不退还,户口、出生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学校留复印件。

*本校不接受通讯报名,不预审录音。

五.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

初试日期:4月14日,复试及三试日期详见考试日程表,考试日期如有变动,另行公布。

六.体格检查

凡参加第三试的考生须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和一张一寸照片。七.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思想品德审查和体格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凡参加第三试者,录取与否均在网上公布。

3.学费:详见校内公示。

八.本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2号。(邮编100078)乘车路线:

1.北京火车站乘122路公共汽车至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100米路西;

2.由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十字路口往南

100米路西。

3.由首都机场乘民航专线在方庄贵友大厦下车往西约700米。

4. 地铁五号线,蒲黄榆站B出口,向东300米路口向南。

电话:(010)87680852/(010)87680853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36952968.html,

九.几点说明

1.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我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德、智、体全面优秀的各类学生均可享受。

3.各年级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为试读期,在试读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根据

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家庭户口所在地。

4.高中毕业生如未考入高等音乐院校,学校不包分配。

5.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等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

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6.根据全国各地考生的报考需求,我校今年在湖南省长沙市设立招生点,相邻地

区的考生可就近前往报名参加专业初试,通过者可凭“复试通知书”前往北京,

参加专业复试及三试。

7.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

8.因学校校舍有限初一音乐教育专业、作曲专业、初一培训生、初二各专业插班

生文化课由学校安排在校外就读。

长沙考区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圭塘),香樟东路178号,长沙南雅中学艺术教育中心邮编:410129

报名时间:1月4日—3月25日止

考试时间:3月26、27日上午8:40

报名电话:0731-********、138********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

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

注:文化课本可在崇文门外花市新华书店购买。电话:010-********

东便门课本书店购买。电话:010-********

考前辅导班:

咨询电话:010-********/010-********

附:招生考试内容

初试(专业课)

1.键盘专业:

(1)钢琴:

a.自选一首练习曲(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740以上的练习曲)

注:高一的考生规定:初试必须演奏一首肖邦练习曲(op.10 No.3 /No.6;op.25 No.7除外)

b.复调作品一首(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赋格部分)

(2)手风琴:

A.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具体的调性)。

B.复调作品一首。

C.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一首。

1.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A.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未学过本乐器者,可演唱歌曲两首,或演奏其他乐器。学过本乐器者,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音阶、琶音、分解琶音)。木管要求 4个升降号以内(含四个升降号);铜管及打击乐要求 3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采取抽签形式。练习曲要求技

巧性一首,歌唱性一首,乐曲一首。有相当程度的钢琴演奏水平,并有良好音乐素质的考生,可优先考虑。

B.小提琴专业:初中考生应准备一首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两首练习曲(必拉一首双音练习曲)、歌唱性乐曲一首(抒情性小品)、一首技

巧性乐曲、协奏曲一个乐章。高中在初中准备内容的基础上,加换指八度及十度双音音阶。

C.中提琴专业:初中考生应准备一条音阶,七个琶音和三、六、八度双音,一单一双两首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巴赫无伴奏组曲,协奏曲第一乐章加华彩。

小提琴专业考生可报考中提琴专业,初二至高一可报考中提琴插班生,考试内容相同。

D.古典吉他专业:大、小调音阶各一首;练习曲一首;轮指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7 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E.大提琴专业:初中考生应准备三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均背谱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四个八度音域的音阶,琶音八种,三、六、八度双音音阶一

条,详见(宋涛编《音阶练习分集》)

高中考生应在〈波泊尔高级练习曲40首〉宋涛编《练习曲分集三册》,《皮

亚蒂12首随想曲》中任选二首性质不同的练习曲。注:(严格按照练习曲速

度标记要求演奏)。

高中考生应准备巴赫六首无伴奏组曲中其中一首前奏曲。

另应准备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协奏曲一个乐章,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

目,均背谱演奏。

F.低音提琴专业:应准备音阶一条、不同性质的练习曲二首、协奏曲一个乐章、乐曲一首,第一试指定演奏其中部分曲目。

G.竖琴专业考试曲目:萨克斯练习曲第一册,p0200li(波佐利)练习曲;杜西克小奏鸣曲(共两乐章)或小变奏曲;亨德尔帕萨卡利亚舞曲

2.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

3.音乐学专业:

钢琴演奏:考生须准备相当于车尔尼740后半部分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巴赫

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如弹奏变奏曲只

能在莫扎特、贝多芬的变奏曲中选择)

钢琴考试部分加考钢琴视奏。

作曲专业、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

钢琴演奏:

初中考生应准备相当于车尔尼299后半部分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者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

钢琴考试部分加考钢琴视奏。

高一钢琴考试内容与音乐学专业的钢琴考试内容相同。

钢琴考试部分加考钢琴视奏。

钢琴考试部分一律加考钢琴视奏。

A.另加考试奏

B.笔试a:

*.作曲专业:初一(1)钢琴小品一首(一部曲式);(2) 创作歌曲一首(无伴奏)。

高一(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理论专业:(1)写音乐评论文章一篇;

(2)音乐常识。

*电子音乐作曲:高一(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电子音乐制作:高一(1)钢琴小品一首(单三部曲式);(2)创作歌曲一首(带伴奏)。

(3)电子音乐作品分析

笔试b:视唱练耳:听写音程、和弦、节奏、曲调,高中加试和弦连接。

C.视唱练耳口试:(1)模唱、音程、和弦、节奏、曲调;(2)视谱。

D.钢琴专业的考生(初一)可兼报作曲理论专业。

E.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高一考生可相互兼报。

4.音乐教育专业:参加其他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凡进入专业复试者可免音乐教育系的初试考试。

A、钢琴演奏:

初一:一首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高一:一首大型乐曲,一首巴赫二部创意曲,一首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

B、面试:

初一:歌曲学唱

高一:歌曲学唱

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因学校校舍有限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文化课安排在校外就读。

5.提琴制作:1,基本技能 2,基本制作、基本技巧

6.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用原文演唱。(曲目自选)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7.指挥:

A.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一个乐章,或合唱曲二首,考试时考生

指挥两架钢琴;

B.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钢琴:

A.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如具备中等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

器演奏能力,程度可适当降至车尔尼299后半部分以上);

B.复调乐曲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C.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

D.视奏。

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A.辨音(含构唱):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三和弦、七和弦):

B.和弦连接听辨;

C.单声部、多声部节奏测试;

D.视唱:三个升降号内乐谱(包括变化音及转调)。

口试:音乐综合基础知识。

复试(专业和视唱练耳)

一、专业考试内容:

1.键盘专业:

(1)钢琴:

A.自选一首练习曲(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要求自选不同作曲家的作品)

B.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选自以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克莱门蒂、贝多

芬、舒伯特)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D.视奏乐曲一首(片段)。

(2)手风琴:

A.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B.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C.试奏作品一首(由主考教师指定)。

2.管弦乐器演奏专业:

A.管乐专业(包括打击乐):有钢琴基础的考生未学过本乐器者,增加演唱歌曲一

首和其他表演内容;学过本乐器者,除演奏乐曲外,增加视奏及演唱歌曲一

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B.古典吉他专业: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鲁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附

小可任选其中三首乐曲);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

C.其他弦乐专业:演奏所准备的全部曲目(见第一试说明)。

D.小提琴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练习曲只演奏一首双音练习曲,其他曲目同初试。

3.中国乐器演奏专业:

演奏乐曲二首,首先演奏初试未演奏的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4.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

A.专业面试:弹奏自己的作品,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B.钢琴:一首中国乐曲(可加试第二乐器)。

5.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加试内容:

A. 专业面试:播放本人的电子音乐作品并就此作品回答提问。

B.专业现场操作及演示。

C.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可加试第二乐器。

6.音乐教育专业(专业课):

初一:面试,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高一:a.笔试听写节奏、旋律和音程。

b.面试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其他专业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因学校校舍有限音乐教育专业学生文化课安排在校外就读。

7.提琴制作专业:

(1)乐器表演能力考察: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均可

a. 三个八度的单音音阶,三度、六度、八度的双音音阶

b. 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

c. 协奏曲或变奏曲一个乐章

(2)面试:了解学生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情况

8.声乐演唱专业:

演唱:1、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2、外国艺术歌曲或咏叹调一首(原文演唱),不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钢琴伴奏五线谱,可自带钢琴伴奏。

3、音乐综合素质考察(面试)

9.指挥专业:

钢琴及视唱练耳考试与作曲理论专业统一安排。

注:

1.合唱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可适当降低,需加试声乐,自选中外歌曲各一首。

民族乐队指挥考试内容同上,程度略低,要求演奏一件民族乐器。

2.考试委员会根据各考生情况,最后决定其专业发展方向(交响乐队指挥、合唱指

挥、民族乐队指挥)。

3.音乐教育专业复试视唱练耳考试相关内容由音教系另行安排,兼报其他专业学生

需参加各专业统一的视唱练耳考试。

二、演奏(唱)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视唱练耳考试与专业复试同一天交叉进行。

(一).初中一年级:

口试:

1、听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

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

3、旋律记忆: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无升降号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二).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二组):

口试:

1、听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

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

3、旋律记忆: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4、3/4、4/4拍。

笔试:

1、音程、大小三和弦原转位、减三和弦原位;

2、节奏: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一升一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

4、3/4、4/4拍。

(三).表演专业插班生(初三组):

口试:

1、听辨:旋律音程、分解三和弦、七和弦,五音组,和声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

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带简单连线及休止;

3、旋律记忆:不超过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笔试:

1、音程、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位;

2、节奏: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不超过两升两降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2/

4、3/4、4/4拍。(四).表演专业插班生(高中组):

口试:视谱: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2/4、3/4、4/4拍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不超过三升三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

4、3/4、4/4拍;

4、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大小调的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

声乐、提琴制作专业:

按初一年级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五).作曲专业(初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口试:

1、听辨:五音组、自然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

3、旋律记忆:两升两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

4、视谱:不超过二升二降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带变化音,2/4、3/4、4/4拍。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

3、旋律:不超过两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六).作曲、理论、指挥、电子音乐作曲及制作专业(高中组)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口试:

1、听辨:五音组、自然音程、三和弦、七和弦的原转位;

2、节奏:2/4、3/4、4/4拍,中间可加连线与休止;

3、旋律记忆:不超过三升三降以内的民族调式和大小调式,带有变化音;

4、视谱: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带变化音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原转位,密集、开放排列;

2、节奏:2/4、3/4、4/4拍,有连线、休止;

3、旋律:带变化音,三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4、和弦连接:不超过三个升降号大小调的和弦连接(密集排列);

5、二声部听写:不超过二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民族调式。

第三试:(文化课、体检)

一、附中文化课考试内容:

以国家教委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具体包括:

初中一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二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

初中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

高中一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

*.音乐学专业高一年级、语文、英语考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含75分)。

*.根据北京市招办要求,初三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统一中考,我校参考中考成绩。

二、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见下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