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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整治管理与经验

台湾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整治管理与经验
台湾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整治管理与经验

台湾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整治管理与经验中国台湾地区对于土壤及地下水的管理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由于工业废水排放至灌溉沟渠,导致农田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以1982年桃园县观音乡高银化工排放含镉废水、1984年桃园县芦竹乡基力化工排放含镉废水和美国无线电公司桃园厂多年直接倾倒有机溶剂等典型案件为代表。尤其是台南中石化安顺厂厂区土壤及地下水中二噁英质量浓度最高已达64mg/kg,当地动物体和人体中也已富集了较高浓度的二噁英。至此,台湾地区开始重视污染物的最终载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并先行开展农田土壤中重金属含量的调查工作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当时,主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是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下设的废弃物管理处和水污染防治处,两个部门分别从土壤和地下水领域积极介入各类污染事件并开展后续改善工作,但由于专责领域的法律法规还未出台,整治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受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为遏止土壤品质的持续恶化、尽快修复已被污染的土壤及地下水,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于1991年4月拟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几经修订审议后,于2000年2月2日公布施行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专门领域的立法出台后,势必需要强化管理部门的专职责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中明确规定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的征收办法,并效仿美国“超级基金”

的相关做法,于2001年成立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专门负责整治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其后,随着管理架构和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现已成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管理的专责部门。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成立后,通过一系列管理措施不断推行和完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相关配套子法,同时严格执行相关的经济政策。通过10多年的发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已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目前,在该领域的相关报道较少,本研究通过梳理台湾地区土壤及地下水的法律和经济政策,总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以期为中国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1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管理制度

法律政策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的重要管理职责之一是协助

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领域法律法规草案的

制订、正式法律条文的发布和修订。台湾地区于2000年发布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其后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

护署又于2003年1月8日修正了3个条文;于2010年2月3日修正了污染行为人、污染土地关系人、污染控制场址、污染管制区,增订了底泥、底泥污染、底泥品质指标等相关条文,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不断完善。

经过多年的修订和完善,现行的台湾地区土壤污染整治立法体系内容完整详尽、配套机制完备、可操作性强,集中体现了台湾地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特点。自实施以来,已成为台湾地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处理土壤污染事件的重要法律依据。

但由于污染事件仍在不断出现,部分法律条文不能完全解决新的问题,台湾地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也在进一步完善中。经济政策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的经济政策,主要通过相关的法律或行政规则实施,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外,还专门颁布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等配套法令。

依据现行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2011年第4次修订版本),目前应征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的化学物质种类包括石油系有机物、含氯碳氢化合物、非石油系有机物、农药、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其他化合物等6类,涵盖约135种物质,其中石油系有机物与含氯碳氢化合物申报费比例为67%,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废弃物、其他类别的申报费比例为33%。除了对污染物征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收费办法》还对废弃物产生量大且同时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8、9条管制对象的13个行业类别

征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

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措施

预防及监测

为最大可能地避免土壤及地下水遭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极为重视事前的污染管制措施,主要是通过强制性的检测、持续和定期的监测等手段来进行管制。包括对公告企业的强制性检测、对地下水的持续性监测、对特定区域的定期检测

调查及评估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自成立以来,按不同场地类型开展相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主要包括农田、工厂、加油站及非法弃置场址等。

3台湾地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管理经验

(1)法律法规完善,经费保障有力。台湾地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的立法工作,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在1991年取得第一次突破,拟定了相关法律的草案,并于2000年最终公布实施,命名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随后颁布了一系列的配套法规、标准。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以及不断完善,是场地污染防治和整治工作强有力的后盾。此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效仿美国“超级基金”的做法,建立了一套财务筹备机制,经费构成主要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费,来源较稳定,资金充足。当政府为减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的污染危害而采取应急措施时,或由政府代为处理一些紧急危害污染场址时,处理费用先由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代垫付

或协助开展整治工作,后续再由污染行为人负清偿责任,有效地保障了场地整治的时效性,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

(2)管理架构完整,管理体系健全。台湾地区自2000年成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基金管理会后,这一专司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控及整治的管理部门在架构设置上较完整,且充分考虑到技术力量在整个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要求专家学者的数量不低于整个委员会的2/3的做法,可从一定程度上避免污染场地的管理体系中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或因政府管理行为过度主导后错失真正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和技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建立了涵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全过程的健全的管

理体系,使各个环节都能较好地衔接和兼顾,有效地推进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注重事前监测,分类调查识别。台湾地区极为重视事前预防性监测,主要是通过对公告企业的强制性检测、对地下水的持续性监测和对特定区域的定期监测来进行管制,这对于发现污染场地和后续识别、管制及整治是一种重要手段。台湾地区对行业类别有侧重地开展场地监测和调查,按部就班、分门别类、由粗到细地对污染场地进行筛选。例如,对于农田的调查,从大样区到中样区,再从中样区到小样区,前后历时20年对农田中重金属的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而在行业选择中,则重点调查使用含氯有机溶剂的工厂。

(4)整治标准灵活,推行绿色技术。台湾地区的场地控制或整治工作完成后,采取的验收标准结合了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与风险评估的管理理念,污染场地整治无法达到管制标准的,采用风险评估的方法。经过10多年的发展,风险评估已成为台湾地区相关领域主管机关、院所及企业重点推行的一种验收形式,并逐步确立为重要的管理模式。对于整治技术,台湾地区也在相关公报中作了推荐,建议修复工作的实施主体重点采用“绿色整治”技术,从根源上杜绝由整治工作导致的二次污染。

基础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的处理

基础施工过程中地下水的处理 前言 当基础深度在天然地下水位以下时,在基础施工中常常会遇到地下水的处理问题。一般认为,基坑开挖要具备以下的必要条件:首先保持基坑干燥状态,创造有利于施工的环境;其次是确保边坡稳定,做到安全施工,如果忽视这些必要条件,其后果是严重的。有的基坑积水或土质稀软,工人难以立足,无法施工;有的出现“流砂现象”导致边坡塌方,地质破坏;有的内部基坑土体发生较大的位移,影响邻近建筑物的安全。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异常情况,都是由地下水引起的。所以,在基坑施工中应对地下水的处理给予应有的重视。 一、地下水的人工处理 地下水的处理有多种可行的方法,从降水方式来说可总分为止水法和排水法两大类。止水法,即通过有效手段,在基坑周围形成止水帷幕,将地下水止于基坑之外,如沉井法、灌浆法、地下连续墙等;排水法是将基坑范围内地表水与地下水排除,如明沟排水、井点降水等。 止水法相对来说成本较高,施工难度较大;井点降水施工简便、操作技术易于掌握,是—种行之有效的现代化施工方法,已广泛应用。本文结合工程实例对井点降水法作一简要介绍。 井点降水法,它是在拟建工程的基坑周围设能渗水的井点管,配置一定的抽水设备,不间断地将地下水抽走,使基坑范围内的地下水降低至设计深度。井点法防水适用于具有不同几何形状的基坑,它有克服流砂、稳定边坡的作用。由于基坑内土方干燥,有利机械化施工,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目前国内常用的井点降水法有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电渗井点。在我国,井点降水法是新中国成立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工程的基坑<槽>附近埋设大量的渗水井点管,与此同时地面组装抽水管路系

统,通过井群连续抽吸地下水,使基坑范围内的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坑以下一定深度,以保持基坑干燥状态。通常把这一方法叫做井点降水法。 井点降水法具有下列优点:施工简便,操作技术易于掌握;适应性强,可用于不同几何图形的基坑;降水后土壤干燥,便于机械化施工和后续工作工序的操作;井点作用下土层固结,土层强度增加,边坡稳定性提高;地下水通过滤水管抽走,防止了流砂的危害;节省支撑材料,减少土方工程量等。井点降水法已成为目前在含水透水位土层实施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轻型井点降水法 (1)轻型井点抽水系真空作用抽水,除管路系统外,很大程度取决于抽水设备。目前常用的真空泵型、隔膜泵型配套抽水装置。 轻型井点井点管、过滤管、集水总管、主管、阀门等组成管路系统,并由抽水设备启动,在井点系统中形成真空,并在井点周围一定范围形成一个真空区,真空区通过矽井扩展到一定范围。在真空力的作用下,井点附近的地下水通过砂井,经过滤器被强制性吸入井点系统内而使井点附近的地下水位得到降低。在作业过程中,井点附近的地下水位与真空区外的地下水位之间,存在一个水头差,在该水头差作用下,真空区外的地下水是以重力方式流动的。所以常把轻型井点降水称真空强制抽水法,更确切地说应是真空—重力抽水法。只有在这两个力作用下,基坑地下水才会降低,并形成一定范围的降水的漏斗抛物线。 井点管与总管的联接可用钢管和透明塑料管,因受真空力的作用,塑料管内装有弹簧,以加强抗外部张力,保证地下水流畅通。 总管与总管的联接有法兰法和套箍法两种形式。 (2)施工时应注意的问题 经过降低地下水位后,土壤会产生固结,也就会在抽水影响半径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法规名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2003-01-08 【效力属性】已修正 【正文】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1 条 为预防及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确保土地及地下水资源永续利用,改善生活环境,增进国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法律之规定。 第 2 条 本法专用名词定义如下: 一土壤:指陆上生物生长或生活之地壳岩石表面之疏松天然介质。 二地下水:指流动或停滞于地面以下之水。 三土壤污染:指土壤因物质、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变更品质,有影响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国民健康及生活环境之虞。 四地下水污染:指地下水因物质、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变更品质,有影响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国民健康及生活环境之虞。 五污染物:指任何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外来物质、生物或能量。 六土壤污染监测基准:指基于土壤污染预防目的,所订定须进行土壤污染监测之污染物浓度。 七地下水污染监测基准:指基于地下水污染预防目的,所订定须进行地下水污染监测之污染物浓度。 八土壤污染管制标准:为防止土壤污染恶化,所订定之土壤污染管制限度。 九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为防止地下水污染恶化,所订定之地下水污染管制限度。 一○土壤污染整治基准:指基于土壤污染整治目的,所订定之污染物限度。

一一地下水污染整治基准:指基于地下水污染整治目的,所订定之污染物限度。 一二污染行为人:指因有下列行为之一而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人: (一) 非法排放、泄漏、灌注或弃置污染物。 (二) 仲介或容许非法排放、泄漏、灌注或弃置污染物。 (三) 未依法令规定清理污染物。 一三污染控制场址:指造成土壤污染或地下水污染来源明确之场址,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达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者。 一四污染整治场址:指污染控制场址经初步评估,有严重危害国民健康及生活环境之虞,而经中央主管机关审核公告者。 一五污染土地关系人:指土地经公告为污染整治场址时,非属于污染行为人之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 一六污染管制区:指依污染控制场址或污染整治场址之土壤、地下水污染范围所划定之区域。 第 3 条 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 (市) 为县(市) 政府。 第 4 条 各级主管机关得指定或委讬专责机构,办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研究、训练、预防及整治之有关事宜。 第 5 条 直辖市、县 (市) 主管机关 (以下简称所在地主管机关) 应定期检测辖区土壤及地下水品质状况,其污染物达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者,应采取必要措施,追查污染责任,并陈报中央主管机关;其污染物浓度低于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而符合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监测基准者,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公告,并报请中央主管机关备查。 前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监测基准、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第 6 条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 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圆满完成甲方承担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水井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对实地进行踏勘及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分包承担甲方部分水井施工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施工地点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 井建设工程第2标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三、工程量:施工水文地质监测井11口,总进尺约1715.0米。 四、工作内容:人员设备进出场、水井凿井、洗井、成井、下管、填砾、抽水试验、取水样、岩土样。施工过程中乙方须认真观测和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第二条技术质量要求 一、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2标段技术要求》执行。 二、成井质量按照《水文水井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2014)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DZ/T0270-2014)执行。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办法 一、工程价款 1、本工程采用阶梯进尺每米综合单价的形式: 0-50m阶梯段(含50m)工程承包综合单价为元/进尺米; 50-100m阶梯段(含100m)工程承包综合单价为元/进尺米; 100-300m阶梯段(含300m)工程承包综合单价为元/进尺米; 最终按甲方实际验收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单价不因地质条件、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 吉林省地下水协会 2016年5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概论 (1)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4) 第三章、环境监测井的设立原则 (5) 第四章、设立方法 (6) 第五章、监测井建设要求 (8) 第六章、监测井材料质量要求 (13) 第七章、物探测井技术要求 (15) 第八章、抽水试验及样品采集要求 (16) 第九章、辅助设施建设要求 (20) 第十章、高程测量技术要求 (25)

第一章、概论 1、监测井意义 用钻孔法完成的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水质变化情况的专用井。其施工方法和常规水井相似,完井后在井中放置监测仪器,并定时采取水样进行分析测试。监测井布置在污染源集中区点,在国外已采用水平井大面积测控地下水污染情况。

2、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分类 为准确把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分布变化情况而设立的水质监测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通常包含井口保护装置、井壁管、封隔止水层、滤水管、围填滤料、沉淀管和井底等组成部分。按设立目的可分为简易监测井和标准监测井;按井结构可分为单管单层监测井、单管多层监测井、巢式监测井和丛式监测井等。简易环境监测井 简易监测井是为了进行临时性调查,初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所设立的临时性环 境监测井。 标准环境监测井 标准环境监测井是为了连续、长期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所设立的长期性环境监测井。单管单层监测井指在一个钻孔内安装单根井管监测单一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单管多层监测井 指在一个钻孔内安装单根井管监测不同深度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巢式监测井 指在一个钻孔中安装多根不同长度井管分别监测不同深度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丛式监测井 指在一个监测点(场地、区域)附近分别钻多个不同深度的监测

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管理规范

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管理规范 编制说明 一、编写过程 本规范由史方、张瑞成、黄彭、丁毅共同完成,杜邦专家王春艳博士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编制小组经过多次内部讨论和修改于09年4月15日形成初稿; 4月16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环保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专家对初稿进行了研讨,根据讨论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二、内容框架 本规范分为6大部分,具体如下: 1. 范围和应用领域 2. 参考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要求 6. 管理系统 三、主要内容 本规范对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的适用领域、应用范围做出了明确描述。 本规范对安全环保部、各职能部门及企业的职能部门、直线组织和员工的职责做了明确的规定。 本规范对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的法规遵从性、管理方案制定依据以及相关作业人员职责提出了原则要求。 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

提出了制定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管理方案的内容及要求。 四、本规范与杜邦管理标准的差别及说明 在职责上,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审核,在杜邦审核由直线组织负责。 偏离管理的权限不同。杜邦的偏离授权在总部HSE中心,本规定将偏离控制分两部分,制定标准时的偏离控制权限在总部安全部门,执行过程中的偏离控制权限在企业安全部门。 五、提请审议事项 1、由于对杜邦标准体系和中国石油HSE文件体系及其结构等背景不够了解,文件的编制在如何把握上存在较大难度,需对本文件进行明确定位。 2、对于参考文件,原杜邦标准和导则所涉及的?废弃物最减量化管理和处置?、?化学品的处理?、?事故调查?、?工艺、火灾和环境事故报告?、?审核?、?事故分析报告?、?场所内、外事故的应急响应?、?应急预警?管理规范(程序),项目组是否已经或将要转化采用,本规范按原文引用是否合适。 3、杜邦原标准中术语和定义较多,建议进行简化,只关注需要重点突出或可能引起歧义的概念即可。 4、规范应是对某个活动或运行做什么、怎么做、应达到什么目的或效果提出要求并作出规定,但原杜邦标准中解释性和描述性内容较多,建议调整或删减。 5、对偏离的管理,杜邦是由总部HSE卓越中心进行控制和认可。本规范考虑实际情况,总部安全环保部门只控制企业制定相关程序时的偏离,实际操作中发生的偏离由企业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控制,可能会出现失控的现象。 《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管理规范》编制组 2009年4月17日 本文件的使用和修订仅用于中国石油的业务活动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施工组织设计与对策

第三章施工部署 3.1施工部署 本工程由5眼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井台、水准点、标志牌建设等组成。为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期,我们采取以下案措施。 由于场地地下水环境以有机物污染为主,监测井管井须由坚固、耐腐蚀、对地下水水质无污染的材料制成,本次选用316L不锈钢作为监测井管材;监测井的深度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厚度来确定,尽可能超过第一含水层的隔水底板以下0.5,监测井顶角偏斜不得超过1°,监测井井管径50mm,一径到底,中途不变径。滤水管长度等于监测目的层中含水层总厚度,滤水段透水性能良好,向井注入灌水段1m井管容积的水量,水位复原时间不超过10min,滤水材料应对地下水水质无污染,监测井目的层与其它含水层之间止水良好,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含水层下的隔水层的底板,设计动水位以下的含水层段应安装滤水管,反滤层厚度不小于50mm,(井身结构详见图3-1)成井后应进行抽水洗井,监测井应设明显标识牌,井()口应高出地面300mm,井()口安装盖(保护帽),口地面应采取防渗措施,井围设置4根警示柱。

图3-1 井身结构示意图 3.2施工准备 3.2.1人员动员期 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将利用三天时间进行施工总动员,首先由项目部经理召集各部门和施工队用一天时间进行管理层的施工动员,其次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长用两天时间对其管辖围的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长及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动员。 动员工作的主要容:①介绍本次地下水监测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意义;②讲述有工程的概况和施工特点、施工法和注意事项;③强化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和成本意识教育;④明确该工程创优目标、体系、措施。经过逐级动员,力求

关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及治理措施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 企业应从设计、管理中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料的跑,冒,滴,漏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措施包括工艺、管道、设备、土建、给排水、总图布置等防止污染物泄露的措施。在处理或贮存化学品的所有区域设置防渗漏的地基并设置围堰,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均能被回收,从而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设计强酸或强碱操作的区域的地基、地面、围墙、排水沟均通过耐酸碱混凝土或耐酸碱胶泥或花岗岩处理;其他操作区域的地基、地面均铺设防渗漏地基。严格按照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设计施工。设计化学物质的输送管线均设置在地面上,不设地下贮罐。地下集水池经过酸性防腐和防渗漏处理。 企业危险废物临时堆场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固废临时堆场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等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企业与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危险废物仓库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产业园监控中心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联网。 (2)地下水污染监控 建立企业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要求企业在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3)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 建立企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装置制定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尽快上报主管领导,启动周围

社会预案,密切关注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组织装专业队伍负责查找环境事故发生地点,分析事故原因,尽量将紧急时间局部化,如可能应予以消除。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的扩散,扩大,并制定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的措施。 事件诱因: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废气中的污染物质、废水中污染物质、固体废物中的污染物或其渗透液)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事件类型: 1、大气污染物通过干、湿沉降过程污染水体和土壤; 2、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3、固体废物堆积、掩埋等处理污染水体和土壤; 4、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发生泄漏处理不当污染水体和土壤。 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1、重金属污染的危害:土壤中重金属或类金属污染对居民的危害通过农作物和水进入人体;(痛痛病) 2、农药污染的危害: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首先使土壤受到污染,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极致突变、致癌和致畸作用; 3、生物性污染:是当前土壤污染的重要危害,影响面广,可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可引起钩端螺旋体病、炭疽病、破伤风及肉毒中毒等。 对环境的影响: 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两大特点。地下水与土壤污染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危害也是持续的、具有积累性的;使地下水与土壤质量下降,造成污染,影响动植物的生长、大气环境质量和危害人体健康。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练习题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一、填空题: 1、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_______。 答案:二次(丰、枯水期) 2.、在布设地下水监测点网前,应收集当地有关_______、_______资料。 答案:水文地质 3、监测井应设明显标识牌,井(孔)扣应高出地面_______m,井(孔)扣安装盖(保护帽),孔口地面应采取_______措施,井周围应有防护栏。 答案:0.5-1.0 防渗 4、地下水采样前,除_______、_______和_______监测项目外,应先用被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采样容器2-3次后再采集水样。 答案:五日生化需要量有机物细菌类 5、挥发性酚类Ⅰ、Ⅱ类标准值均为0.001mg/L,若水质分析结果为0.001mg/L时,应定为_____类。 答案:Ⅱ 6、背景值监测井和区域性控制的孔隙承压水井每年______采样1次。 答案:枯水期 7、污染控制监测井逢_____采样1次,全年____次。 答案:单月 6 8、作为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地下水监测井,每月采样____次。 答案:1 9、从井中采集水样,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答案:0.5m 10、地下水污染控制监测井全年监测次。 答案:六 11、每年测量监测井井深,当监测井内淤积物淤没滤水管或井内水深小于1m 时,应及时清淤或换井。 答案:两 12、为了解地下水体未受人为影响条件下的水质状况,需在研究区域的地段设置地下水背景值监测井(对照井)。 答案:非污染 13、潜水是指地表以下、第________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答案:一个 14、国控地下水监测点网密度一般不少于每100km2________眼井,每个县至少应有________眼井,平原(含盆地)地区一般为每100km2________眼井。

地下水监测井施工步骤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要求及规范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进行,新凿监测井一般在地下潜水层即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用φ110~130mm的钻具钻孔,至潜水层再往下3米。 2、用扩孔器或φ170mm的钻具进行扩孔。 3、安装Φ168mm的钢管及Φ60-70mm的PVC管,PVC管底部1米为滤水管,其余为盲水管。滤水管应安装于水井底端,水井顶端的盲水管上需安装一个10厘米长的管帽。井的顶端一般超过地面0.5-1米。 4、为了避免滤料与含水层产生不必要的化学反应干扰地下水的化学性质,选取纯净石英砂(一般40目或60目)作为滤料。将石英砂注入Φ60-70mm的PVC管和Φ168mm的钢管之间,直至石英砂高出滤水管部分约30cm,然后投入30-40cm高的黄泥土形成一个环型密封圈起隔离作用,再灌入混凝土,以密封地下水监测井。在灌入混凝土的过程中,必须边灌混凝土边拔Φ168mm钢管,直至混凝土灌至孔口位置,留下1.5m左右钢管(其中地表以上0.5m)于监测井中,最后用混凝土修筑井台,安装井盖,并放置井牌。 监测井建成后,需要清洗监测井,以去除细颗粒物质堵塞监测井并促进监测井与监测区域之间的水力连通。使用专用设备进行洗井,清洗地下水用量需大于5倍井容积。每次清洗过程中抽取的地下水,要进行pH值和温度的现场测试。洗井过程需持续到取出的水不混浊,细微土壤颗粒不再进入水井;洗出的每个井容积水的pH值和温度连续三次的测量值误差需小于10%,洗井工作才能完成。完成洗井工作24小时后才能进行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在水样采集完毕后,对监测井位置进行水平勘测,并将监测井位置标示在地图上。 施工步骤: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研究进展.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研究进展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研究进展目前人们对污染物在土壤及地下水中迁移转化规律的研究,一是通过室内土柱试验和野外大田试验进行实测模拟分析,二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进行数值模拟分析,通过模型模拟来预测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变化规律,以便采取控制措施,使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影响的程度降为最低。根据污染物在土壤及地下水系统中的迁移途径,研究者分别从表层土、含水层及非饱和带3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污 染物在表土层中迁移转化的研究表土层污染物主要有无机废物污染及有机废物污染,国内外许多学者对上述各种污染物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尤其是重金属、化肥和有机农药方面的研究受到农学家们的高度重视。学者们对于污染物在土壤作物系统的吸附、迁移、转化、归宿和分布规律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由于土壤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而且污染物的种类、污染途径、污染物与环境各要素作用机理不同,因此对各种类型的污染必须分别研究。1污染物在表层土中迁移 转化研究由于表层土壤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和微生物,使得各种污染物在其中发生了复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反应。考虑到表土层比较薄,国内外大多都采用黑箱模型来描述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对于内部机理的研究成果较少。如美国的Jury(1971在砂土中拌盐用灌水入渗淋溶试验观测溶质在均匀土壤中的迁移规律; Jay nes(1991在野外进行了漫灌条件下Br -离子的示踪试验;Ellsworth(1996在露天试验场进行了微区试验,研究了Br -、Cl -、NO 3 -随水流在非饱和土壤中的运移规律。近年来,土壤学家借助于室内外模型试验,正在确定土壤的环境容量,美国等发达国家正在进行表土层的灰箱模型研究,如Geng等人将氮循环过程看作灰箱”进行土壤地下水系统的氮循环迁移模拟,并在不同区域范围和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了应用,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该模型由3个子模型构成,分别模拟硝酸盐迁 移过程中各个环节,即土壤中氮循环和硝酸盐渗出量模型、硝酸盐从土壤到含水层的迁移量模型、以及二者的耦合模型。2?污水灌溉引起的土壤污染问题污水灌溉 是解决水资源缺乏和污水资源化的重要工程措施,污水中大多含有比较丰富的有机物质,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分解,能为农作物提供可利用的氮、磷等多种养分,作物增产效果明显,但是由于污水中含有不同种类的污染物质,长期利用这种污水进行灌溉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土壤环境的恶化。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可在土

地下水监测规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4〕169号 关于发布《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规定,规范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5-2004 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7-2004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8-2004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上述五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6990710.html,)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6990710.html,)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主题词:环保行业标准公告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groundwater 2004-12-09发布 2004-12-09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总则 (4) 1.1适用范围 (4) 1.2引用标准 (4) 1.3术语 (4) 2 地下水监测点网设计 (7) 2.1监测点网布设原则 (7) 2.2监测点网布设要求 (8) 2.3监测点网(监测井)设置方法 (8) 2.4监测井的建设与管理 (9) 3 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和现场监测 (12) 3.1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 (12) 3.2采样技术 (12) 3.3地下水采样质量保证 (15) 3.4地下水现场监测 (15) 4 样品管理 (17) 4.1样品运输 (17) 4.2样品交接 (17) 4.3样品标识 (20) 4.4样品贮存 (20) 5 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 (20) 5.1监测项目 (20) 5.2分析方法 (21)

工业生产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是可以做到的

工业生产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是可以做到的 北京华清净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工业基本不会有大气、江河湖海、地下水源的污染。 有了工业就会对区域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这是共识,污染的结果大家十分清楚。我们研究的目标是工业企业生产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是能做到的。让生态文明伴随工业共同发展。本文所论述的是:造成工业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源污染的途径和遏制措施。 生产过程使用或生产有害介质的工业,在建厂时,工业企业都有防渗设计规范,规定有害介质不能渗入地下的要求,不渗漏期与工厂生产期同龄是建设基本要求。目前国内用环评约束该规则的落实,但全国乃至世界(我国应为严重)工业生产过程都在对区域土壤和水源造成过或正在肆无忌惮的继续污染中,经实际调查,工业企业未经污水处理的污水所含COD、挥发酚、氨氮总量等污染物是水处理后污水含量的20-50倍,即渗漏一吨未经处理的污水的污染物相当于处理后的污水20-50倍,这种渗漏对区域土壤和水源污染严重程度是巨大的,而后果是区域土壤水源修复远不如污染的快,即再科学的土壤修复和水源净化技术也阻挡不了这种每日存在的污染进程。 遏制住工业污染源头,才有土壤修复水资源净化的合理进程,“防治”从字面意思理解是先防再治,实际中只有防得住才能治的更彻底。 在严控大气排放和污水排放COD含量的今天,真正的污染源是在工业生产区内,而这种污染几乎处于空白监管状态,减少、无排放和零排放的号召是正确的。但应是真实的零排放,监管工厂内的污染物,计算其污水与新水的物料平衡,是各级环保部门、企业环保人员必须每天都在监督的范围内。 在兰州水污染事故时,某大石化公司在回答记者题问中有如下表述:“我们厂区内污水检查井经过检查没有渗漏点,施工缝膨胀缝经检查也不渗漏,水沟也无裂缝渗漏。”这种表述已告知人们,这些点是有害介质最主要的渗漏途径。 这些渗漏途径在设计和建设时均有不准许有渗漏的原则要求。 (1)实际上全国的污水检查井(包括城市的检查井)几乎找不到不渗漏的。渗漏点在水井进管、出管与水泥井壁的衔接缝处,在水泥井壁的裂缝处在井底裂缝处。一口井只要有2mm ×100mm的缝隙渗漏量与一个碗口大的破损洞的渗漏量几乎是同样的,即一个这么小的缝渗漏量24小时会超过一吨的含有害介质的污水渗入地下土壤和水源中,这种事实足以说明全国每日有过千万吨含有害介质的污水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

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总结

场地调查与地下水调查修复治理技术 导则总结 一、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污染 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开展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 2.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 方案的制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确定,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过程的环境监测。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3.本标准不适用于场地放射性及致疾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GB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91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194《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2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682-2014《污染场地术语》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关于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土壤环境治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三、定义和术语 1.场地:某一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 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2.污染场地: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 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3.潜在污染场地: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贮存有毒有害物质, 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指南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 环境监测井的设立原则 (2) 5环境监测井的设计要求 (6) 6环境监测井施工技术要求 (7) 7环境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要求 (12) 8 环境监测井验收与资料归档要求 (12) 9环境监测井维护和管理要求 (12) 10环境监测井废井要求 (12) 附录A (1) 附录B (20) 附录C (22) 附录D (29)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保护地下水环境,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建设、维护、和废止等,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布设方法、建设和废止等要求。 本指南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废止等有关要求。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矿山开采区、工业污染源(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外工业污染源及工业废弃场地)、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再生水灌溉区、规模化养殖场)、高尔夫球场等区域的地下水调查和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Z/T 0181 水文测井工作规范 DZ/T 0148 水文地质钻探规程 DZ/T 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DZ/T 0091 岩心钻探规程 HJ/T 164-200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CJJ 10-86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6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DD 2008-01 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 HJ610-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3.1地下水环境监测井 为准确把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分布变化情况而设立的水质监测井。地下水环境监测井通常包含井口保护装置、井壁管、封隔止水层、滤水管、围填滤料、沉淀管和井底等组成部分。按设立目的可分为简易监测井和标准监测井;按井结构可分为单管单层监测井、单管多层监测井、巢式监测井和丛式监测井等。 3.2简易环境监测井 简易监测井是为了进行临时性调查,初步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物种类所设立的临时性环境监测井。 3.3标准环境监测井 标准环境监测井是为了连续、长期对有代表性的地下水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所设立的长期性环境监测井。 3.4单管单层监测井 指在一个钻孔内安装单根井管监测单一目标含水层的监测井。 3.5单管多层监测井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论文题目 环境工程 系部 环境工程11级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3) 地下水污染 (3) 地下水污染修复 (3)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3) 抽出------处理技术 (4) 生物修复技术 (5) 反应渗透墙修复技术 (6)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摘要:文章主要论述了几种主要的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比如,抽出------处理技术,生物修复技术,反应渗透墙修复技术等。 关键字:地下水污染修复,抽出------处理技术,生物修复技术,反应渗透墙技术 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是水环境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条件之一。地下水污染(ground water pollution)主要指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而使质量下降的现象。地表以下地层复杂,地下水流动极其缓慢,因此,地下水污染具有过程缓慢、不易发现和难以治理的特点。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即使彻底消除其污染源,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使水质复原。至于要进行人工的地下含水层的更新,问题就更复杂了。 我国存在大量的地下水污染场地,给地下水资源的使用带来了严重威胁。将地下水污染场地划分为4大类,15个亚类,为制定不同地下水污染场地的管理、控制和修复规定提供了依据;对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内容和方法技术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建立地下水污染的预警系统,为污染的预防奠定基础;介绍了地下水污染的控制与修复技术,并对地下水污染防控和治理的基本原则进行了探讨。 地下水污染修复 广义上看,地下水污染修复,地下水污染控制及地下水污染预防是人类处理污染的三种方式。地下水污染预防是指从源头上使用不至于产生污染的理想设施或环境友好材料的污染处理方式;地下水污染控制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在污染物被释放到环境之前,捕获或改变污染物的结构形态,达到净化目的的污染处理方式;地下水污染修复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先释放到环境,然后再实施净化的污染处理方式。地下水修复代价及其昂贵。 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 第一类是最简单、最便宜的修复方法,即自然修复法或称被动修复法,其依赖于自然的过程作用,包括生物降解、挥发和吸附。 自然修复的机制很复杂,而且重要的物理化学特征极其多变。 第二类最简单的应用型修复技术是挖出土壤并将其运往适宜场所处理的技术。 第三类地下水主要修复技术包括地下水的抽出------处理系统和土壤的气相抽提系统等。总的来说,最常见的地下水修复系统是抽出------处理系统。污染的地下水通过生产井得到修复。在地表使用吹脱、活性炭吸附、生物处理或其他方法来处理废水。若存在碳氢化合物,则可能需要油水分离器。通过注射井或由表面排水处置过的废水可能会再次回到含水层。已有经验表明对于地下水污染物的去除,抽出------处理系统效果明显。然而这种修复方法,代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8772-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 ——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2项; ——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总磷”、“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和“总氮”5项;增加了“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3项; ——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大肠菌值”5项,余项删除; ——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3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年7月首次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1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6920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0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1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7475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7477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 GB/T7478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7479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7480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GB/T7485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 度法 GB/T7488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T7490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度法 GB/T7493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案例集

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案例集 编制时间:2018年12月

案例一某地下水污染事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1项目背景 项目地点位于某市低山丘陵区村庄内,2015年5月,当地村民发现自用大口井地下水疑似受到污染。经当地环保局调查,调查区部分点位地下水中氯化物、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标准。村民大口井北侧分布有1家洗煤厂、2家稀土抛光材料有限公司、1家盐酸厂。2016年11月起,受当地环保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对该起地下水污染事件展开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图1项目区示意图

2评估目的 本次损害评估工作旨在查清地下水污染源,判定污染源与地下水污染的因果关系,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提出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建议,估算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费用,为后续刑事诉讼、行政处罚、环境治理等工作提供依据。 3评估思路与程序 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a)第一阶段——污染源调查和损害确认 b)第二阶段——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化 c)第三阶段——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筛选与价值量化 4基线确定及损害确认 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环办政法〔2016〕67号)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土壤与地下水》(环办法规〔2018〕46号)中规定的基线确定原则,因无法获取历史数据,采用未受污染环境行为影响且与调查区处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的相似现场,即“对照区域”数据确定基线。以指标值超过基线20%为判定依据,确认调查区2015~2017年间地下水受到损害,指标主要涉及氯化物和氨氮。 5因果关系判定 5.1污染源识别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要求

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要求 1、建井材料 (1)监测井井管使用PVC 管材(纯PVC无其他添加成分,厚度为4~6mm)。 (2)监测井管应采用螺纹接口,不得使用任何粘接剂。滤水管段应使用120目钢丝网包缠,采用封口条固定。 (3)井口保护套管应为不锈钢材质。 (4)监测井过滤材料采用分级(均匀系数在1.5~2.0 之间)石英砂作为过滤层滤料。过滤材料使用前应进行冲洗,在钻井场地存储时应确保不与污染物接触并防止外部杂质混入。 (5)在过滤层上下部环状间隙应使用止水材料进行封隔。使用的材料为膨润土和水泥。 2、钻探施工 (1)钻探机具在使用前采用物理方法除污、除锈。采用的清洁剂应无毒无害。 (2)钻探工艺方法满足取芯要求,4m以上土层必须采用干钻(不加水)方式。岩石段钻进时,钻进用水不得使用污染水,劣质水。 (3)应进行钻孔岩芯编录。 3、下管 (1)从地表向下井管按以下顺序排列:井壁管、滤水管、沉淀管。 (2)钻孔达到设计要求后,下入监测井管前应进行冲孔、换浆。冲孔时应将冲孔钻杆下放到孔底,用大泵量冲孔排渣,待孔内岩渣排净后,将冲洗液粘度降低至18~20s,密度降低至1.1~1.15g/cm3。 (3)监测井的深度应超过已知最大地下水埋深以下2m。对于含水层下部砂岩层应采用石英砂进行封填。 (4)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含水层下的隔水层的底板。 (5)监测井顶角斜度每百米井深不得超过1°。 (6)新凿监测井的终孔直径不宜小于110m,监测井井管内径不宜小于80mm,含水层段应安装滤水管(花管),反滤层厚度不小于0.05m,成井后应进行抽水洗井。 (7)下管时应扶正井管,保证井管位于孔中心。 (8)滤水管(花管)长度应等于检测目的层中含水层总厚度。 (9)监测井管应采用螺纹接口,不得使用任何粘接剂。滤水管段为缠丝包埋过滤器。

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规范 篇一:地下水样品采集技术指南 地下水样品采集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二〇一三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1适用范围................................................. ..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和现场监测 (1) 5监测报表格式................................................. . (8) 附录a水样保存、容器的洗涤和采样体积 (11) 附录b地下水采样参考方法 (13) 附录c土壤采样技术 (2) 2 附录d常见的采样器具及其所适用采样的样品种类 (22)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20年),保护地下水环境,规范地下水样品的采集过程,保证地下水样品的代表性,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样品的采集、保存及现场监测质量保证等。

本指南附录a、b、c、d为资料性附录。 地下水样品采集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地下水水样采集、保存及现场监测质量保证等内容,适用于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场地地下水的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2997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gb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dz/t0064.2地下水质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hj/t164-20xx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d20xx-01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 gbj145土的分类标准 当上述标准和规范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术语和定义 3.1地下水环境监测 指通过采集并分析具有代表性的地下水水样,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监测点位附近水质动态变化情况。 3.2地下水样品采集 指通过使用适当的工具,从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取(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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