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
件
豫建墙〔2011〕20号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禁实”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禁实”工作,全面推进城市“禁黏”和乡镇“禁实”,确保今年责任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十二五”墙材革新工作的开门红,省厅决定于11月下旬开始对各地“禁实”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城市“禁实”巩固情况、“禁黏”试点城市和试点县工作进展情况、乡镇“禁实”完成情况。
二、检查方式、内容和时间
(一)方式
此次检查抽调各省辖市住建局(委)主管局长(主任)及墙改办负责人组成检查组,采取分组互查的方式进行。
(二)内容
1. 由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禁实”工作完成情况,市墙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列席。
2. 查阅推进“禁实”“禁黏”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档案。
3. 对省辖市市区“禁实”巩固情况进行抽查。
4.对“禁粘”试点县、“禁实”试点乡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5.对新型墙材企业进行抽查。
(三)时间
11月16—20日,组成检查组;11月21日至12月9日,赴各地检查;12月10日至25日,总结、通报检查情况。
三、人员分组
本次检查共分六个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负责检查洛阳市、三门峡市、焦作市
组长: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杨琦
成员: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窦敬
济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年委
郑州、新乡、济源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郑州市墙改办主任王春喜,电话137********
检查时间:11月21日至25日
第二组:负责检查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
组长: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杨上昕
成员: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代新民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群林
平顶山、许昌、南阳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许昌市墙改办主任张文杰,电话137******** 检查时间:11月21日至25日
第三组:负责检查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
组长: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郑全智
成员: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申明芳
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霖澎
鹤壁、安阳、濮阳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鹤壁市墙改办主任耿玉军,电话188******** 检查时间:11月21日至25日
第四组:负责检查许昌市、平顶山市、南阳市
组长: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战胜
成员: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芬娟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段敬民
焦作、洛阳、三门峡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焦作市墙改办主任李永平,电话135******** 检查时间:12月5日至9日
第五组:负责检查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
组长: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成海
成员: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杜平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修德
开封、商丘、周口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开封市墙改办主任肖镜吾,电话158********
检查时间:12月5日至9日
第六组:负责检查郑州市、新乡市、济源市
组长: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员张会安
成员: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宋华松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家兵
漯河、驻马店、信阳市墙改办主任
联络员:漯河市墙改办主任王勇,电话138********
检查时间:12月5日至9日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是今年墙改工作的一次重要活动,各受检城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特别是有关城市“禁粘”、乡镇“禁实”工作成果,要提供详细的工作进度和数据资料。
(二)各检查组组长所在单位要做好联络沟通工作,切实负起牵头、带队的责任,提前通知受检城市做好迎检准备。
(三)各检查组要完成的规定检查内容为:每个省辖市市区抽查1至2条主要干道,看道路两边在建工程是否有违规现象;每个省辖市抽查一个“禁粘”试点县,1个“禁实”试点乡镇,各检查2至4个建筑施工现场,看“禁粘”“禁实”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禁粘”“禁实”规定落实情况,
包括使用的墙体材料是否有有效的产品确认书和产品标识等;每个省辖市、被抽查试点县抽查1至2个新型墙材企业,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确认产品质量监管情况。
(四)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遵章守纪,积极工作,按期完成任务,检查总结(电子版)要于12月1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墙改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联系电话:0371—63830255,联系人:张聪聪,电子信箱:hnqg@https://www.wendangku.net/doc/a26994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