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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浅谈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

摘要:本文介绍了代建制的含义和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的重点及难点,最后并对安置房项目代建管理难点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代建制;管理;安置房项目;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土地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安置房建设正朝着快速、大型、高品质方向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安置房项目常常具有体量大,综合性高,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建设资金由政府控制管理等特点。但是,以往由于在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政府投资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三超”现象比较普遍,腐败事件时有发生,易产生一定的不良社会影响。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对安置房建设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了积极探索,实行安置房项目代建制就是其中普遍采用的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代建制的含义

“代建制”是指项目业主(使用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专业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管理单位(代建单位),代理建设单位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或提供咨询服务)。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是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

三、代建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如下: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或分阶段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其中一项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满足该项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主持完成2项(含2项)以上,投资额在 2亿元(含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被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承接的建设项目在近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近一年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信用评价为最低级别的; (四)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代建单位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凡符合上述代建单位条件的,在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 第三章代建的委托

项目代建管理内容

一、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目标和任务 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人物是项目的目标管理,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使个人的努力与集团的预期目标相一致。每一项管理职能、每一次管理决策都要进行协调。 协调的中心是人,在任何组织中协调的对象同时存在人与人、人与物以及物与物的关系。 管理活动最基本的职能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其中,控制就是监督各项活动,纠正各种重要偏差,使之尽可能与计划保持一致的过程,控制是通过监督和纠偏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管理者必须及时取得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并将有关信息与计划进行比较,发现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从纵向看,各个管理层次都要充分重视控制职能,愈是基层的管理者,控制的时效性愈是强。从横向看,各项管理活动、哥哥管理对象都要进行控制。 ●对人员的控制,最常用的方法是直接巡视,发现问题马上进行纠正。另 一种有效的方法是对人员进行系统化评估,通过评估对绩效好的予以奖 励,对绩效差的就应采取措施、纠正出现的行为偏差。 ●对财务的控制,预算是最常用的财务控制衡量标准和控制工具。 ●对作业的控制,包括投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控 制等。 ●对信息的控制,要求信息精确、完整、及时。 ●对组织绩效的控制,要根据组织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目标所设置 的标准来衡量组织绩效。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包括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于安装阶段、动用准备阶段、保修阶段等,项目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的成功首先依赖于项目实施各个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成效。 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参与单位主要包括:业主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设计方(工程勘察单位、工程规划单位和工程设计单位)、施工方(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

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样本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项当前期管理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 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 创造外部协作条件, 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 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 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 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 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 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 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 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 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 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 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理的许可。

第二章: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 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 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 1) 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 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 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 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 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 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 2) 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 《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 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 明确: 监理工程的概况; 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2015年5月7日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 第八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其代建单位的选择,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规范。 项目法人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从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中,优先选择业绩和信用良好、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单位。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第十条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拟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工程代建工作方案

余杭街道中南社区农居点二期工程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代建制) 编制: 审批: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目录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1.组织结构图…………………………………………………………………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3.派驻本工程项目管理(代建)人员汇总表……………………………… 4. 各阶段具体工作事项及管理人员分工…………………………………… 二、代建计划………………………………………………………………… 1.工作目标…………………………………………………………………… 2.质量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3.进度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4.费用控制的措施及流程…………………………………………………… 三、管理制度………………………………………………………………… 1.项目组岗位责任制………………………………………………………… 2.项目办公会议制度………………………………………………………… 3.工程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4.签证制度…………………………………………………………………… 四、资金分配表……………………………………………………………… 五、项目部考核表…………………………………………………………… 六、合作须知告知表…………………………………………………………

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机构 1.组织结构图 2.项目代建机构的设置 工程驻地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是我公司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代建)组织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在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实施代建。驻地项目管理(代建)办公室实行项目管理(代建)经理负责制,项目管理(代建)经理作为项目管理(代建)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的全权代理人,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合同要求展开工作。各专业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代建)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向项目管理(代建)经理负责。 项目管理(代建)是一种利用专业技术及管理经验为业主服务的工作。因此,选派工程师担任项目管理(代建)经理,必须年富力强,经验丰富,

代建项目工程管理方案方案计划.docx

-/青山湖科技城大园新城南区工程 项 目 管 理 方 案 临安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青山湖大园新城项目部

1、项目概况 青山湖科技城大园新城南区工 2、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 2.1 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对本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周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期交付。 2.1.1 现场管线迁移及三通一平等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 2.1.2 协助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理的招标工作,并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及代理招标人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2.1.3 协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 2.1.4 协助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在工作中回避由利益关系的单位,并将招标投 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招标人及管理部门备案; 2.1.5 协助办理工程实施中有关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警、环保、卫生、城管、消防、 人防、园林、绿化、市政和水电气等项目的报批手续; 2.1.6 协助有关项目建设合同的洽谈、签订以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2.1.7 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2.1.8 按项目进度要求上报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按月向建设单位上报工程进度和资金 使用情况; 2.1.9 审核、签订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 2.1.10 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2.1.11 协助工程中间验收,组织做好竣工验收,组织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工程决算,负责 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移交。向使用单位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2.1.12 代表业主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提出资金支付意见; 2.1.13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办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与业主签订质量保修书。在工程 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业主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管理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2.1.14 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项目管理工作。 3、总体目标 3.1 质量目标 对工程的方案定位、设计、设备选型进行全面的控制。确保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一次达到 国家相关专业验收合格标准;消除质量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确保工程全部达到国家质量验 收规范的规定,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1 安全、文明生产目标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结合青山湖科技城大园新城南区工程的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文明施工管 理要求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3.1 工期目标 根据合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将项目施工阶段工期定为660天。 3.1 投资目标 严格控制按已批准的概算指标进行建设,严格按合同进行计量、计价、变更确认及竣工决算的审核,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加强设计、招标、施工、材料设备各环节的控制,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方式,节约投资,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

山西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晋建建字[2005]107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已经4月22日厅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建设厅 二〇〇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代建管理活动,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下简称项目代建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分阶段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代建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方可承揽建设项目代建业务。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改组或者改造为工程项目管理企业。 第六条设立工程项目代建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 (二)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三)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应当具有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一项甲级资质;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应当具有工程勘察(只限岩土)、设计、监理(从业5 年以上)一项甲级资质或者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一项一级资质; (四)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各类注册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

代建管理办法

代建管理办法 深圳市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政府投资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规范建设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是指市、区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是指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工程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建设过程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法人是指代表市、区政府对具体公路建设项目行使权益和实施管理的政府部门或行政事业机构。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代建、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六条代建单位的招标应公开、公平、公正,并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本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实行代建制。 特殊工程项目和地处偏远地区、工程简单不易形成代建市场的工程项目,由市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组织建设。

前款所称特殊工程,是指本市范围内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 第八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期限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至竣工验收完成时终止。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不改变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十条市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相关信息的发布; (二)负责代建单位招标结果的备案或确定; (三)监督各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工作; (四)负责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规划提出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建设标准和使用功能; (二)负责项目规划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关 的环境评价与水土保持等前期手续的报批; (三)负责初步设计概算的报批; (四)负责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报批; (五)负责征地拆迁工作; (六)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勘察设计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招标、设计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署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审核竣工决算; (十)负责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代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44页).doc

代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编码:GZDJ-A23 **代建管理规划大纲 (版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代建管理部 年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1.1、工程概况1 1.2、工程建设目标: 1 二、项目管理工作职能、范围、内容 2 2.1、工作职能2 2.2、工作范围2 2.3、工作内容3 三、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结构与职责16 3.1、本工程建设管理模式16 3.2、本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界面划分17 3.3、本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的职责分工18

四、项目管理部的组织模式、工作职责分工21 4.1、本项目管理部组织形式及人员配置方案21 4.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一览表22 4.3、岗位职能与分工24 五、项目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构想、主要举措28 5.1、项目管理有定位28 5.2、组建优秀的派驻项目的团队与团队管理28 5.3、建立管理模式、分工、明确职责28 5.4、研究与编制项目管理大纲/管理工作计划/管理细则/工作方案,让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29 5.5、完善、优化符合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日志、周报、报的版式,能全面反映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29 5.7、四个阶段项目管理工作的主流程策划 29 5.8、建立项目管理工作WBS结构一级,二级分解体系,开展工作31 5.9、强化设计管理环节,注重设计管理成效32 5.10、招投标、合同、造价管理为重中之重,成败关键32 5.11、对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进行有效的预控管理 32 5.12、建立工作流程、配套管理方法、工作制度,推进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33 5.13、计划与统计管理34 5.14、对有技术难度,管理难度的重点难点进行重点管理,经验总结。34 5.15、阶段性总结、电子文档同步备份34 5.16、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培训,寻求管理创新。34 5.17、控制投资是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35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20210129210207)

代建项目部管理手册 一、概论 1.目的:为便于规范管理项目,提高管理效率,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提高公司效益,特制定本管理手册。 2.机构设置原则 便于执行、便于管理、便于公司督促。简单高效、节约管理成本、便于回款。 二、前期部门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本公司第一个或前两个项目时,采取下列方式。 2.1.代建项目部职责: 1、代表业主方行使代建项目的全过程建设管理服务(具体按合同约定),实现业主方的各项 管理目标。 2、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对代建项目进行代建管理服务。受业主方委托,其职责和义务是: 2.1、协助代建项目建设方案功能策划及论证、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和审核、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呈报专业审图单位审查、施工管理、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移交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2.2、协助组织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单位。配合业主方依法对其合同进行审查、签订、履行和跟踪管理等,并代表业主方执行上述合同下的业主权利和义务(付款义务除外)。 2.3、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专业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2.4、代表业主方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 2.5、会同使用单位申报办理规划、环保、土地、施工、消防、供电、绿化和城管等有关建设施工手续。 2.6、依据工程建设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审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 2.7、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合同管理,督促按合同的相关条款落实、执行。 2.8、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采购及使用。 2.9、造价控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处理合同协议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审核项目进度用款申请报告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工程进度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工程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竣工综合验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接受审计监督。 2.10、进度控制:审核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2.11>质量控制: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2.12、档案管理: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服务报告;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汇编和移交项目建设、竣工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项目使用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以及项目档案资料。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 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理目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 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 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最新版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投标文件

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 投标文件

第一章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管理工作范围 (一)会同使用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 (二)在使用单位的协助下,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消防、 园林、人防、交通、环保、地震等有关手续报批工作。(三)选定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设计、监理、施工、 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并将招投标情况报告和中标合同报委托人备案。 (四)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控制,按期向委托人和使用人汇报施 工进度、质量、资金的使用情况并随时接受监督审查。(五)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变更以及预算、决算的审核,负责工 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六)按项目进度向委托人提出投资计划申请,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 告。 (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八)负责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手续及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内外关系。 (九)组织工程中间验收,会同委托人、使用单位共同组织竣工验收, 办理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十)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报委托人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有关技术 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 交付手续。 二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管理重点工作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由**政府和**联合投资兴建。**是全国仅有的两个国家级**院校之一,主要承担着培养我国传统**人才的重任。首先是继承和挖掘祖国民族传统**的宝贵遗产,其次是要大力培养民族**的作曲和演奏人才,以使民族**发扬光大、长盛不衰并走向世界。 项目地处**朝阳区安翔路,周围是亚运村及奥运村地区。人口居住密度较大,但该地区文化娱乐设施较少,根本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娱活动需要。该项目的建设,一定会为本地区增添新的亮点。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从客观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并经缜密的调查研究,分析投入产出比,对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的判断,并同时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从而提出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

精编【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项目管理】代建项目管理 实施细则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项目 代 建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 审核: 日期: 项目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项目前期管理 一、工作范围和职责 由公司产品运营中心及技术与品质部协助项目管理部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拟定工程建设的有关合同、协议,负责与各参建单位、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周边各单位沟通、联系、协调,创造外部协作条件,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意见并拟订相关的协议。负责市场相关信息、政策法规的收集。项目经理对协调工作予以监督和确认,公司分管领导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前期工作流程及要点 1、项目管理部人员熟悉有关批文和已经批准的项目文件,了解项目使用要求和投资目标。 2、组织进行1:500地形图、勘察、设计等招标工作,招标确定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项目管理部人员要根据第三方专家组审查的初步设计意见,要求设计院完成本工程所有涉及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的修改,报市建委审核批准。批准后要求设计院完成项目施工图,对出图质量与进度予以监督。

4、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送到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办理施工图报审,将审查意见送设计单位,修改后反馈给设计审查单位,领回审查合格书。 5、项目部按规划部门、供电、城管部门、交通等部门的程序办理工程土地规划、临时用水、用电、道路开通、建筑垃圾处置的许可。 第二章: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合同采购招标 项目部负责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配合和联系,负责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项目有关的各项招标活动,项目经理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认。 1、监理招标 (1)招标阶段管理: a. 根据项目所需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目标,进行合同构成因素分析和合同条件分解,确定用于编制招标文件及构成合同的主要具体内容及条件,确定合同标的。 b.根据分析所得结果全面完善地编制招标文件,指导投标人正确编写投标书,防止项目所需监理工作内容的遗漏、错误及监理工作目标的偏差。 c.按照报业主审核认可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工作,合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标监理单位。 (2)合同签订阶段管理: A.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建设工程委托建立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同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程的概况;委托工作的范围及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报酬的期限和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完成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双方愿意履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表示。 b.根据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设置适用于本项目的专用条款。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方法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提高公路 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公路法》、《公路建设市 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建定义】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专业化的 项目管理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 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一 种建设管理模式。 第三条【代建要求】项目法人缺乏相应的建设管理能 力时,应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代建单位组织 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 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阶段划分】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可以从施 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 第五条【基本原则】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应当遵循 “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市场管理】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工体改建项目代建管理规划

工体改建工程 代建管理工作规划 工体代建项目管理部 二00六年五月

目录 一、编制说明 二、项目概况 三、工程概况 四、代建管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及目标 五、代建管理组织架构、分工及工作关系 六、项目的安全管理 七、项目的质量管理 八、项目的进度管理 九、项目的功能管理 十、项目的投资管理 十一、项目的合同管理 十二、工体改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一、编制依据 1.根据本项目代建人招标及投标文件 2.根据本项目已签订的三方代建合同 3.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及初步设概算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管理委托性质:代建制 2.项目代建委托人:北京市人民政府“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3.代建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使用人: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 5.代建管理范围:北京工人体育场、北京工人体育馆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70%,其他30% 7.改造后功能:体育场作为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场;体育馆作为08年奥运会拳击比赛馆及残奥会盲人柔道比赛馆 8.工程投资:体育场批准投资额20804万元;体育馆批准投资额17991万元;共计38795万元。 9.开工时间:体育场2006年4月8日;体育馆2006年5月26日 三、工程概况 1.北京工人体育馆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三里屯,原北京工人体育馆院内 建设规模: (a)建筑面积:40200平方米;能源中心:1628平方米 (b)层数:地上四层,地下一层;能源中心: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c)建筑高度:米;能源中心:米; (d)结构形式:框剪结构;能源中心:框架结构。 (f)改造后用途:2008年奥运会拳击比赛馆 (e)改造内容:结构按89规范7度设防全面加固,主要方法为加大截面和钢绞线聚和物沙浆;机电设备全面改造;新建能源中心;室外设施部分改造。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北京鸿厦基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安总包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工人体育场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三里屯,原北京工人体育场院内 建设规模: (a)建筑面积:44760平方米 (b)层数: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c)建筑高度:米 (d)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e)改造后用途:20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场,座席60000座(f)改造内容:结构按89规范7度设防全面加固,主要方法为粘炭纤维、粘钢、消能器、体外予应力等;奥运用房(15-24看台)机电设备全面改造,非奥运区机电按原状恢复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安总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

代建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代建市场诚信建设,保障代建管理目标实现,根据《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 办法》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部门专项补 助资金、国债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通过政府信用贷 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资金以及其它政府性资金或资产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的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项目前期、实施、验收及后期审计、结算等阶段管理服务,并独立承担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 工期的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代建单位应当具有与代建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甲级、工程监 理甲级、工程咨询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建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凡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任务,并为项目提供代建 服务的代建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四条代建项目实行代建合同管理制。代建单位中标代建项目后应当签订代建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目标和廉政建设要求,确保各项代建管 理目标实现。代建合同签订前应当报代建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 第五条项目代建工作实行项目经理制。代建合同签订后,代建单位应当成立项目 代建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代建项目管理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在代建 项目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按照职能齐全、人员精干原则组建项目代建部,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投标承诺的项目代建部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 专业代建人员须经招标人和代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符合招标时相关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章计划、台账及报表管理 第八条计划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某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为更好的处理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依照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市场监管、工程使用职能分开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投资工程建设实施运行机制,使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工程使用各方相互配合和制约,权责明确,以提高投资工程的效率,实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控制目标,发挥投资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精神,特拟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 明确划分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三者的关系,一方面要有利于强化投资人的投资控制职能,发挥代建人的建设管理自主权,兼顾使用人的正常要求;另一方面要能够保证投资人对代建人和使用人的制约。 1、投资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投资人掌握投资决策权,使用人有项目申请权。使用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的报告,由投资人进行审定。 2、投资人和代建人的关系:投资人与代建人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合同。投资人提出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要求,核拨建设资金,对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向代建人支付建设管理费用。代建人按照要求自主组织建设,承担按质按量按期安全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投资范围内建成项目的责任。 3、使用人和代建人之间的关系。代建人直接对投资人负责,与项目使用人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但是,使用人对代建人的工作有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和上报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人派员参与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定以及竣工验

收等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行使监督权,提出自己的建议。对于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重大事项,使用单位应报投资人批准由代建单位执行。 二、投资人、使用人和代建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投资方(项目业主)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组织项目使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 2、负责按照项目立项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提出项目的使用功能配置、具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负责项目概念设计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3、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 4、协助代建单位办理计划、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人防等审批手续。 5、负责项目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和监理等招标的配合和监督工作。 6、协调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关系,对项目代建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监督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参与工程验收,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代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8、协助代建单位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二)代建方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代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和相关规范,对代建项目的工期、造价、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包括:在项目准备阶段,与项目业主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策划并办理相应施工许可及报批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合同、信息等进行管理、协调和控制;在项目缺陷责任期,配合做好质量保修以及项目决算工作等。具体如下: 1、负责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工体改建项目代建管理规划

工体改建工程 代建管理工作规 划 工体代建项目管理部

二00 六年五月

目录 、编制说明 .、项目概况 三、工程概况 四、代建管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及目标 五、代建管理组织架构、分工及工作关系 六、项目的安全管理 七、项目的质量管理 八、项目的进度管理 九、项目的功能管理 十、项目的投资管理 卜一、项目的合同管理 十二、工体改建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编制依据 1.根据本项目代建人招标及投标文件 2.根据本项目已签订的三方代建合同 3.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批准的本项目的可研报告及初步设概算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管理委托性质:代建制 2.项目代建委托人: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3.代建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使用人:北京职工体育服务中心 5.代建管理范围:北京工人体育场、北京工人体育馆结构加固及改造工程 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70%,其他30% 7.改造后功能:体育场作为08 年奥运会足球比赛场;体育馆作为08 年奥运会拳击比赛馆及残奥会盲人柔道比赛馆 8.工程投资:体育场批准投资额20804 万元;体育馆批准投资额17991万元;共计38795 万元。 9.开工时间:体育场2006年4月8 日;体育馆2006年5月26日 三、工程概况 1.北京工人体育馆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三里屯,原北京工人体育馆院内建设规模: (a)建筑面积:40200平方米;能源中心:1628平方米 (b)层数:地上四层,地下一层;能源中心:地上一层,地下一层; (c )建筑高度:米;能源中心:米;

(d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能源中心:框架结构。 (f )改造后用途:2008 年奥运会拳击比赛馆 (e)改造内容:结构按89规范7度设防全面加固,主要方法为加大截面和钢绞线聚和物沙浆;机电设备全面改造;新建能源中心;室外设 施部分改造。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北京鸿厦基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安 总包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北京工人体育场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外三里屯,原北京工人体育场院内 建设规模: (a)建筑面积:44760平方米 (b )层数:地上四层, 地下一层 (c)建筑高度:米 (d)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e)改造后用途:20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场,座席60000座 (f)改造内容:结构按89规范7度设防全面加固,主要方法为粘炭纤维、粘钢、消能器、体外予应力等;奥运用房(15-24 看台)机电 设备全面改造,非奥运区机电按原状恢复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北京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安总包单位:中建一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代建工作管理目标 1.安全管理目标:不发生死亡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质量管理目标:确保达到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颁布的场建设有关技术规则要求; 3.投资管理目标:不超过政府审定的设计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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