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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96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

要求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信网Telecom Network

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

互联网Internet

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

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

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4 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4.1 第1级要求

不作要求。

4.2 第2级要求

4.2.1 安全管理制度

4.2.1.1 管理制度

a) 应制定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

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4.2.1.2 制定和发布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

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4.2.1.3 评审和修订

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2.2 安全管理机构

4.2.2.1 岗位设置

a) 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b) 应设立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岗位,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4.2.2.2 人员配备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等。

4.2.2.3 授权和审批

a) 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

b) 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4.2.2.4 沟通和合作

a) 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以及网络安全职熊部门内部的合作与沟通;

b) 应加强与相关外部单位的合作与沟通。

4.2.2.5 审核和检查

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户账号情况、系统漏洞情况、数据备份等情况。

4.2.3 人员安全管理

4.2.3.1 人员录用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b) 应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c) 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4.2.3.2 人员离岗

a)应规范人员离岗过程,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对于离岗人员,应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

c)对于离岗人员,应办理严格的调离手续。

4.2.3.3 人员考核

应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及安全认知的考核。

4.2.3.4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a) 应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

b) 应告知人员相关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并对违反违背安全策略和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

c) 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4.2.3.5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应确保在外部人员访问受控区域前得到授权或

审批,批准后由专人全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

4.2.4 安全建设管理

4.2.4.1 定级

a) 应明确网络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

b) 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网络确定为某个安全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c) 应确保网络的定级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4.2.4.2 安全方案设计

a) 应根据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

b) 应以书面形式描述对网络的安全保护要求、策略和措施等内容,形成网络的安全方案;

c) 应对安全方案进行细化,形成能指导安全系统建设、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的详细设计方案;

d)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安全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并且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4.2.4.3 产品采购和使用

a) 应确保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固家的有关规定;

b) 应确保密码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

c)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产品的采购。

4.2.4.4 自行软件开发

a) 应确保开发环境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

b)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说明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

c)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2.4.5 外包软件开发

a) 应根据开发需求检测软件质量;

b) 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

c) 应在软件安装之前检测软件包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

4.2.4.6工程实施

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

b) 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控制工程实施过程。

4.2.4.7 测试验收

a) 应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验收:

b) 在测试验收前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订测试验收方案,在测试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测试验收结果,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

c) 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网络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4.2.4.8 交付

a) 应制定网络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b) 应对负责网络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c) 应确保提供网络建设过程中的文档和指导用户进行网络运行维护的文档。

4.2.4.9 安全服务商的选择

a) 应确保安全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b) 应与选定的安全服务商签订与安全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

c) 应确保选定的安全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必要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4.2.4.10 备案

应将网络的定级、属性等资料指定专门的人员或部门负责管理,并控制这些材料的使用。

4.2.5 安全运维管理

4.2.

5.1 环境管理

a) 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b) 应配备机房安全管理人员,对机房的出入、服务器的开机或关机等工作进行管理;

c) 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机房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带出机房和机房环境安全等方面的

管理作出规定;

d) 应加强对办公环境的保密性管理,包括工作人员调离办公室应立即交还该办公室钥匙和不在办公区接待来访人员等。

4.2.

5.2 资产管理

a) 应编制与网络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b) 应建立资产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并规范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行为。

4.2.

5.3 介质管理

a) 应确保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并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

b) 应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过程进行记录,并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

c) 应对需要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首先清除其中的敏感数据,防止信息的非法泄漏;

d) 应根据所承载数据和软件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管理。

4.2.

5.4 设备管理

a) 应对网络相关的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b)应建立基于申报、审批和专人负责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c) 应对终端计算机、工作站、便携机、系统和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操作规程实现关键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

d) 应确保信息处理设备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4.2.

5.5 网络安全管理

a) 应指定人员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和处理工作;

b) 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略、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

c) 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软件升级版本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d) 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网络系统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

e) 应对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定期备份;

f) 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4.2.

5.6 系统安全管理

a) 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

b) 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

c) 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应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

d) 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

e) 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

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f) 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4.2.

5.7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a) 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告知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从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直进行病毒检查;

b) 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

c) 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4.2.

5.8 密码管理

应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

品。

4.2.

5.9 变更管理

a) 应确认网络中要发生的重要变更,并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

b) 网络发生重要变更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在实施后向相关人员通告。

4.2.

5.10 备份与恢复管理

a) 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b) 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如增量备份或全备份等)、备份频度(如每日或每周等)、存储介质、保存期等;

c) 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略应指明各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

率和将数据离站运输的方法。

4.2.

5.11 安全事件处置

a) 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

b) 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

c) 应根据安全事件对本网络产生的影响,对本网络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

d) 应记录并保存所有报告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监督事态发展,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4.2.

5.12 应急预察管理

a) 应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

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国家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为指导,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我省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等级保护工作,使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要害部位得到有效保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 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逐步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到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设、测评、运行维护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使我省信息安全保障状况得到基本改善。 通过加强和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不断提高我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促进信息化发展服务。

三、组织管理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并下设办公室在省公安厅。设区市的公安机关、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也要联合成立由公安机关牵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本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省、设区的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省、市信息系统保护等级专家评审组,并分别负责对涉及全省和全市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审定。 为保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办和省国家安全厅等单位有关专家参加的测评机构审查小组,对在我省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中开展测评工作的测评机构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的资质,以及安全测评资格进行专门审查,审查后公布推荐目录,供我省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使用单位选择使用。 四、工作容 (一)系统定级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信

《服务器管理规范》-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制度

XXX系统 管理平台 --服务器管理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指导原则 (3) 第三章服务器管理规范 (3) 第四章服务器保密制度 (4) 第五章相关记录 (5) 第六章相关文件 (5) 第七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服务器,保障XXX系统平台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系统平台。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有效增强防范措施 积极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可靠稳定运行 第四条机房管理人员依据此规范进行对服务器操作,并记录好相应记录。 第三章服务器管理规范 第五条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第六条服务器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除系统维护时间外,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第七条依据《机房管理制度》,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八条不得在服务器上使用带有病毒和木马的软件、光盘和可移动存贮设备,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先做好病毒检测;不得利用服务器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无工作需 要不得擅自拆卸服务器零部件,严禁更换服务器配套设备。不得擅自删除、移动、 更改服务器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器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服务器系统时间。第九条服务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必须为服务器系统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 第十条管理员对超级账户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同时可对服务器上的管理权限、进行更新设置,防止恶意破译。 第十一条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doc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引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列标准之一。 与本标准相关的系列标准包括: ——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AAAA-AAAA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一般来说,信息系统需要靠多种安全措施进行综合防范以降低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本标准针对信息系统中的单项安全措施和多个安全措施的综合防范,对应地提出单元测评和整体测评的技术要求,用以指导测评人员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角度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单元测评对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上各个层面的安全控制点提出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测评要求。整体测评根据安全控制点间、层面间和区域 间相互关联关系以及信息系统整体结构对信息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影响提出测评要求。本标准给出了等级测评结论中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未规定给出测评结论的具体方法和量化指标。 如果没有特殊指定,本标准中的信息系统主要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在本标准文本中,黑体字的测评要求表示该要求出现在当前等级而在低于当前等级信息系统的测评要求中没有出现过。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要求,包括对第一级信息系统、第二级信息系统、第三级信息系统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单元测评要求和信息系统整体测 评要求。本标准略去对第五级信息系统进行单元测评的具体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及运营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安全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可以参考使 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271.8 信息技术词汇第8部分:安全 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271.8和GB/T 22239-2008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互联网访问安全管理规定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册互联网访问安全管理规定)

互联网访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络范围内互联网访问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检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络范围内访问互联网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管理要求,确保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 第二章互联网访问要求 第四条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六条本单位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和各单位安全员要切实保障本人负责的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正常运行;切实做好防病毒、防黑客程序措施,每台计算机都要安装防病毒软件。发现计算机病毒、黑客程序时,应立即自行断开网络连接,执行杀毒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禁止利用互联网下载(如BT、电驴、迅雷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 第八条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游戏、电影等)。 第九条未经允许禁止私人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第十条除工作或业务需求外,禁止利用机房服务器访问互联网。 第三章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申请开通互联网访问权限的人员,须经本单位网络主管部门审批,同时要指定并登记IP地址。 第十二条审批通过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开通该用户的访问权限。

等级保护技术方案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 指导要求 (三级)

目录

1.方案设计要求 1.1.方案设计思想 1.1.1.构建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体系结构 平台安全建设需要在整体信息安全体系指导下进行实施,保证信息安全建设真正发挥效力。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产品的不断增加,信息系统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从体系架构角度看,任何一个信息系统都由计算环境、区域边界、通信网络三个层次组成。所谓计算环境就是用户的工作环境,由完成信息存储与处理的计算机系统硬件和系统软件以及外部设备及其连接部件组成,计算环境的安全是信息系统安全的核心,是授权和访问控制的源头;区域边界是计算环境的边界,对进入和流出计算环境的信息实施控制和保护;通信网络是计算环境之间实现信息传输功能的部分。在这三个层次中,如果每一个使用者都是经过认证和授权的,其操作都是符合规定的,那么就不会产生攻击性的事故,就能保证整个信息系统的安全。 1.1. 2.建立科学实用的全程访问控制机制 访问控制机制是信息系统中敏感信息保护的核心,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以下简称GB17859-1999):

三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环境的设计策略,应“提供有关安全策略模型、数据标记以及主体对客体强制访问控制”的相关要求。基于“一个中心支撑下的三重保障体系结构”的安全保护环境,构造非形式化的安全策略模型,对主、客体进行安全标记,并以此为基础,按照访问控制规则实现对所有主体及其所控制的客体的强制访问控制。由安全管理中心统一制定和下发访问控制策略,在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实施统一的全程访问控制,阻止对非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以及授权用户的非授权访问行为。 1.1.3.加强源头控制,实现基础核心层的纵深防御 终端是一切不安全问题的根源,终端安全是信息系统安全的源头,如果在终端实施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努力消除不安全问题的根源,那么重要信息就不会从终端泄露出去,病毒、木马也无法入侵终端,内部恶意用户更是无法从网内攻击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内部用户攻击的问题迎刃而解。 安全操作系统是终端安全的核心和基础。如果没有安全操作系统的支撑,终端安全就毫无保障。实现基础核心层的纵深防御需要高安全等级操作系统的支撑,以此为基础实施深层次的人、技术和操作的控制。

(完整版)三级等保,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策略

* 主办部门:系统运维部 执笔人: 审核人: XXXXX 信息安全管理策略V0.1 XXX-XXX-XX-01001 2014年3月17日

[本文件中出现的任何文字叙述、文档格式、插图、照片、方法、过程等内容,除另有特别注明,版权均属XXXXX所有,受到有关产权及版权法保护。任何个人、机构未经XXXXX的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引用本文件的任何片断。] 文件版本信息 文件版本信息说明 记录本文件提交时当前有效的版本控制信息,当前版本文件有效期将在新版本文档生效时自动结束。文件版本小于1.0 时,表示该版本文件为草案,仅可作为参照资料之目的。 阅送范围 内部发送部门:综合部、系统运维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信息安全方针 (1) 第三章信息安全策略 (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信息安全系统,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和可靠的运行,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推动信息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39-2008)、《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JR/T 0071—2012)、《金融行业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指南》(JR/T 0072—2012),并结合XXX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策略。 第二条本策略为XXXXX信息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XXXXX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求,指导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提供指引,其它信息安全相关文件在制定时不得违背本策略中的规定。 第三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信息安全 管理策略。 第二章信息安全方针 第四条 XXXXX的信息安全方针为:安全第一、综合防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 (一)安全第一:信息安全为业务的可靠开展提供基础保障。把信息安全作为信息系统建设和业务经营的首要任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细则.doc

内部明电 发往:签发: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 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 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为加 强本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管理,促进各职能 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合作,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 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 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包括本局公共服务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条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是指信息系统的所有者或信息系统所承载 业务的主管单位,且对该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负主要责任的县区分局。本实施 细则适用于新建和已建的所有信息系统。 第五条本局内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

责的原则,对其信息系统分等级进行保护,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职责。 第六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五级: (一)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可以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二)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必要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三)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四)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管理、检查、指导。 第七条市局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市局信息安 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市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 (一)对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和检查; (二)对各区县、各相关职能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学校的开展,还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我校将认真的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一、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1、主控室设置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络正常运行。 2、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络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做好日志的记录。内容包括IP地址,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4、关闭网络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5、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登入。 6、学校机房按照机房标准建设,内有必备的防静电地板、,定期进行电力、防火、防潮、检查。 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信息监控制度: (1)、网络信息必须标明来源;(即有关转载信息都必须

标明转载的地址) (2)、相关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网络系统安全,实施有效监控,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3)、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一系列以下信息,如有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组织结构: 设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员,并由其上级进行监督、对学校网络系统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网络系统的管理人员,以及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管理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严格抓管理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

等级保护信息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1.1.1.9 电力供应(A3) 本项要求包括: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 1 第三级基本要求 1.1技术要求 1.1.1 物理安全 1.1.1.1 物理位置的选择(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和办公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b) 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1.1.1.2 物理访问控制(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b) 需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经过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c) 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 装等过渡区域; d) 重要区域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1.1.1.3 防盗窃和防破坏(G3) 本项要求包括: a) 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机房内; b) 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c)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可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 d) 应对介质分类标识,存储在介质库或档案室中; e) 应利用光、电等技术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 f) 应对机房设置监控报警系统。 1.1.1.4 防雷击(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建筑应设置避雷装置; b) 应设置防雷保安器,防止感应雷; c) 机房应设置交流电源地线。 7.1.1.5 防火(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b) 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c) 机房应采取区域隔离防火措施,将重要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离开。 1.1.1.6 防水和防潮(G3) 本项要求包括: a) 水管安装,不得穿过机房屋顶和活动地板下; b) 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c) 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d) 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1.1.1.7 防静电(G3) 本项要求包括: a) 主要设备应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b) 机房应采用防静电地板。 1.1.1.8 温湿度控制(G3) 机房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为指导,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我省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等级保护工作,使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要害部位得到有效保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保护状况有较大改善。 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逐步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到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设、测评、运行维护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使我省信息安全保障状况得到基本改善。 通过加强和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不断提高我省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信息网络的安全稳定,促进信息化发展服务。

三、组织管理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信息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并下设办公室在省公安厅。设区市的公安机关、保密部门、密码管理部门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也要联合成立由公安机关牵头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相应办事机构,负责本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使用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参加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省、设区的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建立省、市信息系统保护等级专家评审组,并分别负责对涉及全省和全市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进行审定。 为保证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立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办和省国家安全厅等单位有关专家参加的测评机构审查小组,对在我省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中开展测评工作的测评机构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的资质,以及安全保密测评资格进行专门审查,审查后公布推荐目录,供我省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使用单位选择使用。 四、工作内容 (一)系统定级

LanSecS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综合管理系统

LanSecS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综合管理系统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6-14

1.系统简介 “LanSecS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综合管理系统”是一套适用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业务管理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作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工具,该系统紧密结合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实现了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等各个工作环节信息与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工作流程管理。 2.系统定位

3.系统架构 图1系统架构示意图 LanSecS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综合管理系统的架构分为业务管理层、基础数据层和接口层三层。业务管理层提供包括等级保护工作管理、日常办公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等管理功能。基础数据层维护等级保护工作所需的各类基础信息与数据。接口层负责与其它安全运维管理系统或等级保护备案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互。 4.系统功能 4.1.定级备案管理 “定级备案管理”主要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信息维护与管理,包括备案信息填报、备案信息查询、备案信息统计、备案信息表的导出和导入、备案附件信息管理、备案数据采集工具等。

4.2.安全建设整改管理 “安全建设整改管理”主要完成已备案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活动的管理。系统将安全建设整改分为工作部署、现状分析、整改方案设计、整改实施、整改结果分析五个工作步骤,实现了安全建设整改活动的全程监控。 4.3.等级测评管理 等级测评管理模块主要负责由第三方测评机构主导实施的等级测评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包括测评机构管理、测评流程管理、测评结果汇总与记录、测评活动监控等功能。 4.4.安全检查管理 “安全检查管理”提供对安全自查、主管部门检查和公安机关检查等安全检查活动情况的跟踪记录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制度管理、安全自查管理、主管部门检查管理、监督检查信息记录、监督检查数据查询与统计、监督检查数据导入导出等功能。 4.5.风险评估管理 “风险评估管理”主要负责对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活动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规范风险评估活动工作流程,对风险评估活动过程中的各种数据进行汇总记录,并可对当前正在进行的风险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4.6.日常办公管理 “日常办公管理”为等级保护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日常的等级保护工作办公平台,由待办事项,办结事项,任务管理,工作考核四个部分组成。 4.7.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管理”主要提供等级保护相关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功能,包括信息系统统计、安全事件统计、工作事项统计、资产统计、安全机构统计、安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会同主管部门对非涉密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等级保护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其建设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由市(地)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实施。每年对第三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检查一次,每半年对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检查一次。 第四条公安机关开展检查工作,应当按照“严格依法,热情服务”的原则,遵守检查纪律,规范检查程序,主动、热情地为运营使用单位提供服务和指导。 第五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采取询问情况,查阅、核对材料,调看记录、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等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实施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信息系统安全岗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按照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情况; (三)信息系统定级备案情况,信息系统变化及定级备案变动情况; (四)信息安全设施建设情况和信息安全整改情况;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六)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设和落实情况; (七)选择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情况; (八)聘请测评机构按规范要求开展技术测评工作情况,根据测评结果开展整改情况; (九)自行定期开展自查情况; (十)开展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第七条检查项目: (一)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 1.下发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文件,出台有关工作意见或方案,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 2.建立或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岗位和人员。 3.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制定具体信息安全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集团有限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建立有效的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重大事件是指需要保供电的国家、省政府层面的重大活动,如重大会议、重大体育赛事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要坚持以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地;高度重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加强各相关方协作为原则,以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确保重大事件期间不出现因网络与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 第四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包括:集团广域网、各局域网、电力二次系统、重要信息系统以及信息安全。各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工作组应在集团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防范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重大事件期间在时间上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时间划分为重大事件起始日期前两个月为准备阶段;从重大事件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为实施阶段;从重大事件结束日期后半个月为总结阶段。各阶段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内容有所侧重。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和系统各单位。 第七条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信息中心归口管理。 第二章准备阶段管理 第八条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查检工作,网络与信息安全采取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开展各单位内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自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单位进行现场专项检查。 第九条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应包括管理制度建设、网络边界完整性检查和访问控制、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电力二次系统网络接口及防护、电力二次系统通用防护措施、安全审计、已采取的防范网络攻击技术措施、重要网站网页自动恢复措施、网络设备防护、系统运行日志留存及数据备份措施等。具体的检查内容见附件1《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表》。 第十条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陷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计划

篇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白鲁础九年制学校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根据商教发【2011】3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维护我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定级范围 学校管理、办公系统、教育教学系统、财务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系统。 三、组织领导 (一)工作分工。定级工作由电教组牵头,会同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等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办公室负责定级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安全保卫处负责定级工作的监督。 电教组负责定级工作的检查、指导、评审。 各部门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开展信息系统自评工作。(二)协调领导机制。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我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总体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对等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安全保密方案制定。 2、成立由电教组牵头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抓好我校定级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做好组织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部门参加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相关会议;组织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掌握定级工作规范和技术要求,为定级工作打好基础;全面掌握学校各部门定级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形成定级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成立由赴省参加过计算机培训的教师组成的评审组,主要负责:一是为我校信息与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咨询;二是参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评审工作;三是参与重要信息与网络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分析研判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主要内容、工作步骤 (一)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所属信息系统的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信息系统的数量、分布、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基本情况,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的要求,确定定级对象。 (二)初步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各使用部门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起草定级报告。涉密信息系统的等级确定按照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评审。初步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后,上报学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审组进行评审。(四)备案。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统一由电教组负责备案工作。 五、定级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并于12月15日前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上报九年制学校。 (二)加强培训,严格定级。为切实落实评审工作,保证定级准确,备案及时,全面提高我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规范

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组织协调。省公安厅、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组织部署,由省公安厅主管网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省国家保密局、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

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小组,组织本系统和行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制。重要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成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级划分和监管方式 (一)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2)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

等级保护技术方案范本

等级保护技术方案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 指导要求 (三级)

目录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项目背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法规、政策和技术依据错误!未定义 书签。 2.2.1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法规、政策、文件错误!未定义书 签。 2.2.2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标准体系及其关系错误!未定义书 签。 3. 方案设计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方案设计思想..................................................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构建符合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体系结构错误! 未定义书签。 3.1.2建立科学实用的全程访问控制机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加强源头控制,实现基础核心层的纵深防御错误!未定义 书签。 3.1.4面向应用,构建安全应用支撑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建设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建设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信息系统定级整改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整体架构设计(三级)错误!未 定义书签。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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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险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45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861号)要求,中国保监会将在保险行业 3

内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要求及组织方式 各单位应按照”准确定级、严格审批、及时备案、认真整改、科学测评”的要求和”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工作原则,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实施机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准确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保监会成立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解决保险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监会等级保护定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监会机关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的具体实施工作和行业定级工作的指导审核。 各保监局负责本局内独立运行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并对各自辖区内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等级保护定级工作进行指导审核。 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负责本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以及其下属子公司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保险总公司统一部署本公司和分公司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二、定级工作安排及定级范围 (一)定级工作安排 为稳妥做好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拟在保险行业内分步分批实施。 保险行业第一批定级单位包括:保监会及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和分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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