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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部门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部门各厂站所的节约用水管理,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保护环境,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门所属的各办公区域。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部门办公室在部门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各厂站的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于本部门的节水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用水监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负责用水数量信息的管理工作,统计发布部门用水与节水信息。

(四)负责组织、指导部门各厂站节水宣传。

第三章节水管理

第四条节水计划管理。部门办公室根据以往用水数据在每半年下达一次各厂站所的水指标计划,以自来水公司缴费数量为准,每半年统计一次各厂站实际用水量,对于用水量超计划量20%的厂站,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分析,督促改进其落实各项节水措施。

第五条节水统计管理。各厂站应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

统计,每月进行一次抄表记录,尽量与自来水公司抄表日期一致,在缴纳费用时如发现双方数量出入较大,及时进行沟通联系。对于半年用水超计划量20%的厂站,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分析,督促改进其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办公室将安排人员对抄表记录进行核查,如发现无记录或记录不实的情况,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绩效处罚。

第六条节水措施管理。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几项节水措施,各厂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日常生产生活中严格执行。

(一)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厂区生产区域及办公区域所有水龙头,都应省开勤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严格控制长流水或打开水笼头不关的现象及行为。一经发现,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绩效处罚。对于供水水管、水龙头等供用水设施,相关负责人应按时检查,若出现损坏或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处理。

(二)对厂区绿化用水,各厂区负责人应根据天气情况,科学安排,适时浇灌,浇灌过程安排人员全程守护,避免漫灌浪费。一经发现,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绩效处罚。

(三)提高员工节约意识,值班人员洗漱、洗澡、使用洗衣机时应注意节约用水,洗手后及时关闭水管,涮洗抹布及拖把时注意控制水量,避免长时间冲洗。

(四)严禁直接使用水管冲洗车辆,尽量使用水桶提水擦洗。杜绝私家车洗车现象,一经发现将上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第七条节水宣传教育。各厂站所积极组织宣传集团和公司的节水规定、办法,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八条各厂站所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水资源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由xx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煤矿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把水资源管理提到发展战略的高度。为加强矿井水资源管理,保障矿井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矿井将计划用水指标、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工业产值取水量等指标纳入水资源考核。工业产值取水量的计算以《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值取水定额》(DB37/1639-2010)标准为基础,控制在立方米/吨之内,同时矿井水复用率实现85%、生活污水复用率实现70%、矿井选煤取水量立方米/吨。为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和各项节水指标等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管理 (一)完善用水计量、统计和定期分析制度。以源头和末端控制为重点,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推进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完善水资源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按照用水单元规范配置计量器具,一、二级水表计量率达到100%,三级水表计量率达到90%以上。规范建立供排水管网图、计量网络图、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保障系统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二)开展水资源使用与管理情况调查。全面摸清取用水情况、供排水系统、计量设施、主要用水工艺和设备、节水技术和措施、用水效率、中水回用、废水排放以及水资源管理机制等情况。对照《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标准,开展取用水现状分析,查找因素,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挖掘节水潜力。

(三)强化取用水管理。全面进行供排水系统排查,优化升级管网布置。加强供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和定期保修、检修管理,杜绝跑、冒、滴、漏,降低溢流水量。 (四)加大节水工艺研究和改造,推进中水回用。立足当前生产技术、工艺,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各耗水工艺环节和因素,以重点耗水工艺和设备为突破点,从经济、技术等方面研究探讨节约用水、降低水耗的可能性。开发、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广中水回用、串联供水、闭路循环用水,推进节水技术和工艺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设备和工艺,降低工艺水耗,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五)深化废水处理和利用。充分发挥现有矿井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立足各工艺用水的实际要求,充分做好矿井水深化废水处理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促进废水的资源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新取水量,减少废水排放。 二、部门分工 (一)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公益活动,负责节水先进事例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揭发披露浪费水资源现象。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员树立科学发展观、节约用水观,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通过专家现场授课、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多种有效载体,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强化对生态文明、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指示精神的宣贯学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激发全员参与生态文明矿井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企业管理部门计量中心负责按照测量体系要求和相关标准监督各单位计量器具的安装配备情况,做好计量器具的建帐、检验、校准等工作,为监督考核提供可靠依据。

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加油站、油库。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2010〕第 6号) 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2.6《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2.8《XX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中油质〔2008〕480号) 2.9《XX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统计管理规定》(油质〔2010〕925号)2.10《XX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监测管理规定》(油质〔2010〕924号)2.11《XX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考核办法》(油质〔2008〕82号)

2.12《XX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 593号) 2.13《加油站管理规范》 2.14《油库管理手册》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节能节水 指公司通过加强用能(煤、油、电等)、用水(新鲜水)管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从而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全部活动。 4风险 5职责 5.1质量安全环保处主要负责两级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指导、监督。 5.2业务运作二部主要职责为: 5.2.1负责制定加油站节能节水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4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 范本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节水管理制度

节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根据居民住宅小区用水的特点,加强用水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挖掘节水潜力,发挥水资源的综合经济效益,本着节约有奖、浪费有罚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分公司及项目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节约用水,是指通过技术进步、综合利用,科学管理及结构合理化等途径,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居民住宅小区总体的用水量。 第二章节水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总公司负责各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的整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划。 (四)组织制定居民用水取水定额,并组织检查。

(五)指导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参与审核有关节约用水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五条节水管理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条例,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规划、技术政策,并组织指导节约用水的技术开发,参与审核节约用水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负责检查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项目管理处用水定额的考核工作。 (四)负责或协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管理处用水指标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处的节约用水统计体系,并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主要负责本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工作。根据管理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节约用水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节约用水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项目管理处各类用水定额,进行统计,分析及汇总上报工作。 (三)制定本项目管理处节约用水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参与制定本项目管理处的用水规划,技术进步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考核本项目管理处各类用水指标及节约用水奖金的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75号根据1997.12.25省政府令第99号,2004.8.10省政府令第175 号修订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1996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回良玉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包括市、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各地、市、县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第二章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第四条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城市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并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六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用水量大的单位列为计划用水户,建立用水档案,并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安排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计划用水户实行节约用水奖励制度。实际用水量低于用水计划指标的,按节约水费的10%至30%奖励节约用水户。具体奖励办法由省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按下列规定实行加价收费: (一)超计划用水50%以下的(不含50%),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1--2倍收费; (二)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5倍收费; (三)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5--8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用于节约用水和供水工作,不得挪用。 第九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的企业,除特殊行业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外,不准增加用水计划,不准新建自备井,并限期提高重复利用率。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第十一条新建房屋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 新建房屋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供水企业不得供水,并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更换。 本办法实施前已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洁具和配件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分批分期进行改造;对漏水严重的房屋卫生洁具和配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房屋产权单位限期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二条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房屋产权单位限期安装。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生产用水节约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消除生产区的用水浪费现象,严格控制生产区的水资源消耗,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根据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厂区、车间等生产场所的用水管理。 第3条为更好地指导各分厂做好节水工作,加强对生产用水的监管,特设节水办公室。 第2章生产区节约用水管理措施 第4条节水办公室每年根据本市节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指标,制订本公司用水计划,并明确生产用水计划和生活用水计划。 第5条各分厂根据公司节水办公室制订的生产用水计划,按车间(或产品)细化用水计划,并组织各车间、班组研究节水措施。 第6条节水办公室需要完善节水管理办法,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1.明确专人负责节水工作,根据生产用水计划,制定分厂内部各车间、各班组的耗水指标。 2.组织开展节水先进个人、先进班组的评比活动,定期对节水标兵及先进班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7条普及节约用水意识和先进的经验、做法,具体措施如下。 1.节水办公室在生产区、车间等场所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挂图、条幅和

彩旗等,宣传节约用水的生产方式和生产活动。 2.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结合同类企业节约用水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印制《生产节约用水手册》或宣传单,人手一册,介绍在生产过程中节水的好方法和基本知识。 3.介绍与企业相关的节水型设备和产品以及采用先进的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经验。 4.各厂可根据本厂区自身节约用水的需要,加强员工节水技术及政策的培训,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讲座。 5.组织开展企业员工节约用水知识竞赛。 6.在生产车间及班组中开展“我为节约用水献计献策”的活动,征集员工对节水工作的建议,并对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第3章生产区节约用水技术措施 第8条公司节水办公室或生产车间定期派人检查自来水管道、水龙头,消除跑、冒、漏、滴、长流水等各种浪费现象。 第9条改善供水管道、水龙头及配套设施 1.调整供水水压,在保证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水压。 2.改造自来水管道 根据各班组的用水情况,选择重点部位安装水表、阀门,既方便统计用水量,也利于控制出水量。 3.更换或改造较费水的水龙头 (1)拆除多余的水龙头。 (2)从专业厂商处采购节水型水龙头。

燃气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燃气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节能节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通过加强用能用 水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上可以承 受的措施,减少能源和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更加合理、有效地利 用能源和水资源。 第四条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管 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降低企业成本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节能节水义务,对浪费能源和水资源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上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调度中心是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依据集团公司的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 工作计划,会同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年度节能节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属单位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情况,制定消耗指标, 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的业绩考核; (四)组织编制并执行节能节水技术措施计划,推广应用节能节水 新技术,组织实施节能节水技术改造; (五)参与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和可研、初步设计中“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 (六)负责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分析工作; (七)组织开展节能节水技术交流和节能节水宣传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

公司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河南永达道口食品有限公司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2015.3.3

节约用水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节约用水,保障公司低成本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经贸委《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制度。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二条公司行政部综合管理各部门的节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节水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对重点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水监测,促进公司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参与较大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立项的节水论证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五)负责节水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编报发布公司用水与节水统计信息。 (六)负责组织、指导节水宣传。 (七)负责指导公司所属部门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指导和协助组织节水标准宣贯。 第三章节水管理 第三条节水计划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每年下达各部门节水指标计划,各部门应将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用水小组,并落实节水措施。 第四条节水统计管理。公司节水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公布各部门用水与节水状况。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每年1月1日前报送公司上年度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6月30日前报送公司上半年用水与节水统计报表。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水管理。 (一)年新鲜水用量超过30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有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初步设计档案中必须有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节水指标、措施和要求。 (二)公司主管部门应会同行政部审察、监督项目中节水措施与用水指标的落实和达到情况。无专题论证用水合理性或经审察达不到有关节水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主要用水指标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工程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第六条节水标准化管理。各部门应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节水标准,并可根据情况制定本部门节水标准。制定节水标准要本着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和公司特点,以及有利于加强节水工作的原则。 第七条用水定额管理。各部门应制定先进、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额,定期考核。做好水的采、输、配、用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第八条节水宣传教育。公司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宣传国家和公司的节水法律、法规、办法、规定、标准,普及节水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第四章合理用水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工作机制,并纳入经济责任制。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因地制宜保护和开发水资源。 第十一条公司应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1988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1988年12月20日建设部令 第1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四条国家鼓励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科学技术水平。 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业务上受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并根据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各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第七条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于40%(不包括热电厂用水)的城市,新建供水工程时,未经上一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新增工业用水量。 第八条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 第九条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 第十一条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超计划用水必须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应当从税后留利或者预算包干经费中支出,不得纳入成本或者从当年预算中支出。 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的具体征收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现有住户未装分户计量水表的,应当限期安装。

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企业用水、用气、用电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用水、用气、用电管理,杜绝浪费,合理利用资源,保障厂区生活及生产施工的正常用水、用气、用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各部门的职责,水、气、电在使用、计量、统计报告、消耗成本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或标准,其核心工作是节能降耗,适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 3 总则 3.1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 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3.3 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3.4 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力对浪费行为进行检举和制止。 4 职责 4.1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①协助和督促公司法人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 ②负责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审查与执行监督; ③负责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 ④考核监督公司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⑥结合生产、经营状况,对能源管理工作作出决策,并审批实施方案。 4.2 能源管理员(包括兼职)的职责: 能源管理人员协助本部门能源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①协助和督促本单位负责人组织贯彻执行公司的能源管理相关规定; ②协助责任人作好本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协助领导作好本部门能耗统计、分析,报告情况; ④协助领导考核监督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组织、监督本单位能源使用和节约规定工作的落实; ⑥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表。 4.3 企划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公司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的制定与执行监督; ③参加各部门的能源使用情况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制止,并追查责任; ④负责各部门提交的生产、能源等数据的汇总分析,考核生产部门产量消耗成本;组织实施能源绩效统计; ⑤组织编写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期报告工作; 4.4 能源设备部职责: ①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②参与起草公司能源管理制度; ③负责公司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和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④考核、监督下属各车间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⑤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用能分析、节能测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⑥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节能培训; ⑦负责公司水、电、气等能源的初步统计,定期汇总、上报; ⑧负责能源计量设备的定期检验的组织和实施;组织能源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的原始记录和台帐; ⑨负责能源使用和计量等设备或项目的请购(立项)、改造或报废的组织的实施。 4.5 生产管理部职责: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_0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 规定 文章标题: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找文章到网更多原创-()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

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二)贯彻并指导实施国家的有关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节水指标和节水措施;(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

公司节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 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六条(用水定额) 市水务局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 第七条(用水计划指标) 市水务局和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以及不同时期供水平衡的要求,在当年年底前核定并下达各用水单位下一年的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 用水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按月考核。 在用水单位水的重复利用率、用水单耗达到规定的行业指标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经市水务局或者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第八条(转供水管理) 各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禁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 第九条(用水单位用水管理) 各用水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 第十条(居民住宅用水管理) 新建的居民住宅应当安装分户计量水表。 用水单位不得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包费制。 第十一条(临时限制措施) 在用水需求量超过供水能力时,经市或者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市供水管理处或者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用水单位采取临时限制用水措施,用于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第十二条(节约用水措施) 用水单位应当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鼓励单位之间串联使用回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但不得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

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________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节能节水工作,贯彻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与生产分公司节能节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____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应以能源和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核心,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和股份公司节能节水有关要求,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坚持源头管控与过程控制、依法管理与制度激励,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基础性作用,通过有效管理、严格考核,达到理念节能、机制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促进____公司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____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加强用能用水管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从而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的节能节水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____公司成立节能节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机关部门及________厂、地质与工艺研究院、矿区服务事业部、物资装备部、交通服务站负责人组成。节能节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建设备处。 第六条____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节能节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能节水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归口管理节能节水工作。 第七条基建设备处是____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节能节水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制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节能节水工作。 (二)负责与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部门及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节能节水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组织编制____公司年度节能节水专项投资建议计划,制定公司节能节水年度工作计划。

上海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994年6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修正,根据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中有关节约用水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节约用水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供水管理处(与市计划用水办公室合署)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属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市供水管理处负责;县(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负责。县(区)计划用水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灌溉、排涝、农业生产的节约用水工作的管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管理原则及基金用途) 本市实行节约用水。 本市设立节约用水科技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节约用水设备、设施、器具的研制和开发,以及节约用水先进技术的推

企业生产节水管理制度

河南省中兴起重机械有限公 司节水工作管理制度1总则 1.1为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用水管理,节约用水,不断提高全体职工节约用水的意识和节水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检验中心的节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检验中心设置节水管理机构对检验中心节约用水工作实行管理、监督。各单位设节水小组对本单位节水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1.3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主管节水工作,是节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一名技术主管人员负责该项管理工作,是节水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单位必须把节约用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管理轨道。纳入企业3职责 节水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节水管理工作,决策节水规划,审批节水管理办 3.1 3.1.1 法。 3.1.2协调节水工作与设计、工艺、设备和生产的关系,将节水工作精神贯彻在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全过程。 3.1.3 3.2 3.2.1主持召开检验中心节水工作会议。 各职能管理部门职责 生产技术室职责

3.2.1.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节水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节水领导小组的决策。监督、指导、协调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贯彻执行 ,审定节水技术改造方案。 3.2.1.2制定有关节水管理规定、措施条例及考核办法。防腐管理和腐蚀状态的检测、台帐档案等管理;负责限额以下计量、检测器具的零购计划和更新计划的审批,以及安装施工管理。 3.2.2.2负责审核有关节水改造和技措项目,负责节水措施的计划安排,落实有关节水资金筹措;负责发展规划中的节水措施落实工作,负责计量器具“三同时”的审查工作等。 3.2.2.3负责节水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的审核、选型的审批;检查督促计量器具的投用和维护,并对节水仪表完好率和投用率进行考核。 3.2.3 3.2.3.1综合管理室职责 负责根据节水制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以调动全员参与节水工作的积极性;负责节水工作经济考核的落实; 3.2.3.2收集改进节水工作意见,发动职工多提节水合理化建议,采用节水先进技术,围绕节水工作开展QC活动,使节水工作全员、全过程、3. 4.3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节水工作计划、节水目标和措施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3.4.4负责组织协调装置各项节水工作,做好人员的合理配置,组织进行水量平衡管理,提出节水措施、方案;参与方案的评估、分析、筛选、推荐,组织方案的实施。 3.4.5每月每年按时向生技室报有关节水台帐报表和节水总结材料。按时填报水表投用率和完好率,报设备材料室。 4节水工作条例 凡属检验中心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都必须自觉提高节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 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贯彻国家“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股份公司低成本发展战略,以降本增效为主要目标,全面创建节能节水型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建立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能源和水的综合利用效率。促进股份公司低成本战略的实施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节能节水义务,对浪费能源和水的行为有责任予以制止,并向上级节能节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是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管理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及评价考核.表彰工作,制定并下达对专业公司的节能节水考核指标,并组织考核; (四)会同专业公司组织对重点耗能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能节水监测,促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用水效率; (五)组织节能节水技术信息交流和节能节水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参与和组织重大节能节水科研项目及示范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评审和验收; (六)参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节水论证,负责指导.监督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研和初步设计“节能.节水篇(章)”的审查并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七)负责股份公司节能节水统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编制发布股份公司能源消耗.用水情况和节能节水统计信息; (八)指导直属节能节水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股份公司节能节水宣传和培训工作。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1范围 为加强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水务管理,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量,特制定本规定。 2 总则 2.1 节约用水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电厂“达标”、“创一流”工作紧密结合。 2.2 电厂的节水应贯穿规划、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全过程,新建电厂应建立并实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3 生产过程中节水管理 3.1 加强电厂水务管理,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耗水指标。 3.2 根据季节变化和机组启停与符合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循环冷却水量,达到安全经济运行。 3.3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设计适宜的耗水指标,凝汽器电厂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指标:采用空冷时单机容量200MW以上电厂不大于0.12M3/s.GW。 3.4 锅炉补水率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单机容量200MW以上机组,补水率应控制在1.5%以下。 3.5 对生产用水和非生产用水进行计量与管理,合理控制用水范围和供水区域。 4 各专业节水措施 (一)、锅炉专业 1.锅炉冷态启动时,严格执行上水至最低可见水位措施,防止因受热膨胀放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2.加强启动过程汽水品质监督,当蒸汽品质合格应及时投入高、低旁路系统,回收工质。 3.汽轮机冲转前应全面检查锅炉疏放水系统阀门严密,必要时热紧不严密的阀门。热紧不能关闭严密的阀门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4.启动过程中应设专人调整汽包水位,保证水位在正常范围内,避免事故放水频繁开启,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浪费工质。 5.锅炉停运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滑参数运行方式停止,使得汽压、汽温降低至一定程度,减少锅炉冷却时间,节约锅炉冷却造成的除盐水损耗。 6.机组停运检修小于5天,锅炉受热面没有检修工作时,锅炉不必放水。 7.正常运行时,配合化学专业做好炉水品质控制,控制锅炉排污率小于0.5%。 8.加强检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 9.做好连排蒸汽回收工作。加强连排扩容器水位和压力的巡视和和维护,发现水位不能维持在1/2处或压力不能达到除氧器压力,应及时登录缺陷联系检修处理。 10.暖通系统、暖风器系统疏水应尽量回收。 (二)、汽机专业节水 1.正常运行的机组,根据给水溶氧控制除氧器排氧门开度,高加汽侧至凝汽器空气门应关闭。 2.机组启动正常后(主.再汽温达500度以上),主汽、热再、冷再疏水门应及时手动较紧。 3.检查汽机热力系统内所有疏水关闭严密没有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 (三)、化学专业 1.各岗位值班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对各水池、水箱液位的监视,严禁出现中间水箱、自用水

公司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水泥企业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公司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特制定公司的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吐鲁番公司 3.职责权限: 3.1生产科负责对公司用水用电情况的检查和统计平衡 3.2生产科负责对公司厂区照明开关时间的界定和要求 3.3机电车间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表、水表的检查和维护 3.4机电车间负责对公司所有供电线路、高低压电力室、变压器、供水管线的检查和维护 3.5机电车间负责对公司厂区道路照明的管理 3.6生产车间负责对本部门的供电线路、供水管线和现场照明、用水的管理 3.7生产车间负责对本部门日用电的抄表统计和上报 4.引用文件: 5.工作程序: 5.1责任区划分 5.1.1生产车间责任区: 5.1.1.1.依据生产工艺流程和公司对各部门管理辖区的划分要求,管控好各自范围的生产用电和用水及照明工作。 5.1.1.2.办公室办公设备在下班时必须关闭(生产用除外)。

5.1.2科室责任区: 5.1.2.1.生产科负责地磅秤的用水用电管理。 5.1.2.2.物流科负责库房的用水用电管理。 5.1.2.3.综合科负责生活区室外、宿舍、门岗、食堂、活动中心的用水用电管理。 5.1.2.4.各部门办公室办公设备在下班时必须关闭(生产用除外)。 5.1.2.5.办公区内用水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综合科,否则各科室全部连带考核。 5.2公司用电管理 5.2.1室外照明用电管理 5.2.1.1.厂区道路、办公区生活区室外(包括门岗)、车间室外照明管理:夏季和冬季的开关照明时间依据生产科下发的要求执行。 5.2.1.2.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5.2.1.3.室内与室外的照明控制开关必须分开。 5.2.2室内照明用电管理(包括机修车间、库房) 5.2.2.1.中控楼、办公楼、车间室内照明管理:夏季和冬季的开关照明时间依据生产科下发的要求执行。 5.2.2.2.车间内光线不足,需要提前开灯或延迟关灯的由生产科同意后执行; 5.2.2.3.车间设备检修或其他需要临时照明的,但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由检修部门及时关闭检修电源或检修照明; 5.2.3地坑照明用电管理 5.2.3.1.地坑内的照明满足设备巡检需要,照明适度; 5.2.3.2.长时间停机不进行任何工作(停机在24小时以上),必须关闭地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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