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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镇重复信访问题的原因

浅谈我镇重复信访问题的原因
浅谈我镇重复信访问题的原因

浅谈我镇重复信访问题的原因

三口塘镇政法办

重复信访,顾名思义,是指上访人员因对信访问题得不到自认为满意的解决而采取的续访措施。与一次性上访相比,重复信访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是时间长;二是影响大;三是处理难;四是不确定。有的是新问题未解决好,又演变为老的问题,新老交织;有的是旧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层出不穷;有的是原来问题已经解决了,但由于时间、条件发生变化,又可能找出新的理由,提出新的要求,形成新的上访。每一例重复信访,既有其共性特点,又有其个性特点。只有认真分析重复信访的原因,才能找清症结,对症下药,从容应对。就我镇来说,当前重复信访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初信初访没办好。一是一些基层干部群众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处理初始信访问题工作简单,有的办访不公正、不合理,甚至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模糊了信访人反映问题的性质,给重访留下隐患;二是有的基层干部对初信初访处理不重视、不及时,对待群众上访“推、拖、挂”,使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为复杂问题;三是解决问题不到位或以“拦、卡、堵”代替解决问题,导致群众情绪对立,出现逆反心态,越拦越访,越卡越诉,越堵上访越起劲的现象。

2、政策法规不完善。一是牵涉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健全、不配套,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职工下岗、退休人员待遇,低保评定等问题,有的制度本身有缺陷,存在比较明显的

政策漏洞;有的缺乏连贯性,法律、政策相互之间无法衔接;有的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存在随意性,没有考虑得科学合理。二是部分政策法规处于超前或者滞后状态。或者超过当时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导致一些上访人员不了解、不理解,期望值偏高,而获得收益较少;或者是对部分社会群体的利益考虑较少,利益标准定得过低,导致群众心理失衡,争取超越现行政策空间的权利。三是一些政策界限由于地域之间差异,“各说各话”,使少数人在利益驱动下,仿效攀比,得陇望蜀,千方百计迁就自己,追求更高的利益补偿。四是由于信访政策本身的局限,以及对无理信访、野蛮信访等现象处理不力,以至极个别投机者将上访当成一种谋生的职业,“吃上访饭”却无人问津。

3、解决问题能力弱。一是无为。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无人理、无人管、无人解决,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有的不闻不问,无动于衷,甚至拖着不办;有的受理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照原样画瓢,简单化处理,一推了之,造成上访群众上下往返不断地转圈、折腾。二是无力。一些基层部门和组工干部缺乏解决信访问题的政治、经济、法律调控能力,许多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虽心有余但力不足,即使承诺也无法兑现,一些本来可以化解的问题也因财力、物力的不足,变成难以排解的信访老大难。三是无法。一些信访问题,虽然上访人反映的有一定道理,也应该给予解决。但又感到难办,有的缺乏法律或政策依据,有的受历史条件限制,有的担心引起连锁反应,无奈之下,只好听之任之。

4、复杂信访处理难。一是许多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时间跨度长,

初始资料不全,性质重新界定难;二是有些信访问题办案过程受人为因素影响突出,有的是上访人自身素质问题,有的是办理人工作作风问题,有的是结论意见认定争议问题;三是上访者要求高、要求急、要求偏,有的甚至通过极端行为制造影响以求达到自身问题的解决;四是许多上访者抱着“大闹大解决”心态,通过反复缠访,以期引起领导重视;五是部分信访者对以法律方式解决问题不接受、不相信、不熟悉,认为重复信访是一条“捷径”,问题好解决,而走法律渠道,费用高、程序繁琐,费心劳神不不划算等。

5、信访兼职人员素质低。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者设立了群众服务室,由于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加上受经费限制,信访员多由村干部兼任,且不可能时时坐在办公室等待群众来访,基本上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这一块工作。由于村里事务繁杂,很难沉下心来做好信访工作。再则,有关部门对信访干部的信访知识培训也有很大的欠缺,农村干部很多信访业务知识不熟,也影响了处理信访案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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