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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贵州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贵州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贵州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全省77个县(市、区,下同)列入实施范围。其中,一类区34个、二类区36个、三类区7个;列入实施范围的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具体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确定的名单执行,详见附表一)。

二、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从43元调整到70元,二类区月人均从86元调整到130元,三类区月人均从172元调整到23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人均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人均120元至240元,三类区每月人均215元至380元(具体调整后的各职务(等级)层次的标准见附表二、附表三)。

三、有关政策

(一)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在职人员:

1、行政管理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任命的职务享受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2、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聘用的职务享受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3、工勤人员按技术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二)根据评估结果须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列入范围的县在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省人事厅报人事部重新评估确定。

(四)工作人员调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或在不同类别的县之间调动的,从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五)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六)中央、省、市(地州)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单位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执行。

(七)受开除留用察看、劳动教养、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等处罚的人员(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受处罚期间不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处罚期满后,按重新确定的职务执行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八)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按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后转正定级工资对应的职务(技术等级、岗位),见习期(初期)按见习期(初期)满后拟聘岗位,执行相应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九)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县(市、区),原保留的经国家批准的工资区类别补贴、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地区性津贴,从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离退休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一)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85%增加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60%增加退职费。

(二)2006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2001]14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2006年7月1日起,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三)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算离退休费。

(四)1993年以来,根据退休待遇对应的职务或等级(岗位)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退休人员,可按已享受对应待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规定比例增加退休费。

五、经费来源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

六、组织实施

(一)各地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由各市(州、地)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负责。

(二)本实施意见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由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符的,按本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发放办法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增资审批工作,按照现行工资审批程序分别由省、地、县三级人事部门办理,并将增资审批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报增资人员审批花名册和增资审批表。各市(州、地)人事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完成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资审批工作后,要及时将增资审批情况报送省人事厅备案。

七、实施要求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关怀,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我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厅字[2006]5号、中纪委等六部委中宣发[2006]17号和中央宣传部等三部委中宣发[2006]25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在具体的实施工作中,要认真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研究贯彻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政策,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实施工作的情况,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意见和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应对预案,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确保我省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附表一:

2006年贵州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77个县、市、区、特区)

附表二:

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单位:元/月

附表四: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表

聘用制工勤工资情况

试用期三个月:500元试用期工资+60电话费(单位视情况发放)=560根据《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市直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聘用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办通(2005)57号文

三个月后至转正前:570学徒期工资+补贴124+边贴120+60电话费(单位视情况发放)=874根据条件同上普工一年转正610岗位工资+910生活性补贴+235信访津贴+120边贴+60电话费(单位视情况发放)+610工作性津贴=2545

技工两年转正500岗位工资+910生活性补贴+610工作性补贴+235信访津贴+120边贴+60电话费(单位视情况发放)+125等级工资=2560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下同),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在严格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标准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未实行《国家职工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标准。

三、考核成绩的评定

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考核工作由工人所在单位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百分制计发,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合格。考核工作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和委托单位组织进行。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即为考核合格。

四、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条件

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一)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1993年9月30日以前已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

1、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14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1993年10月1日以后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工人,首先应参加初级工的考核,不得越级参加考核。

(三)凡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单位核发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参加升级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

1、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四)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工人,可适当放宽高级工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五)对于其他生产工作成绩突出、技术业务水平的工人申报中、初级工考核的申报年限条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或人事部委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五、组织实施

(一)各地方和中央驻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

位考核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并组织实施。

(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由人事部委托的单位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和受人事委托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暂行办法》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人事部备案。

(四)工人进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首先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办法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委托的单位根据各工种考核的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五)在实施中,对考取技术等级和认定合格的工人,要颁发人事部统一负责制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单位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新定技术等级的工人,工资如需变动,均从取得证书的下月起兑现工资。

(六)非经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取得技术等级的工人,应当进行复核认定。复查认定的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和人事部委托的单位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对认定后技术等级低于原定技术等级的工人,其工资应按新确定的技术等级重新核定。未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在这次工资改革时按中级工及其以上相应技术等级套改工资的工人,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后未能考取相应的技术等级者(包括本人不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者),其工资也相应予以调整。

(七)执行非三级制技术工种工人的考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比照本《暂行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八)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和受委托单位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中,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掌握政策,严明工作纪律,注意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认真细致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申报考评技术

等级暂行办法》的通知

黔人资(1996)1号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四

各地、州、市、县(特区、区)人事(劳动人事)局,省宜各工作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省单位:

现将《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业技术工人申报考评技术等级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

申报考评技术等级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正常考评和晋升相应的技术等级,根据国家人事部人薪发(1994)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首次考评技术等级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技术工人申报晋升技术等级时,按照申报时所从事的技术工作岗位,个人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技术等级的申请。填写《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评技术等级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填报《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评技术等级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查,由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推荐到指定的技术工人培训考试工作站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三条技术工人在接受晋升技术等级业务培训和考核前,必须先经所在单位对其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实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参加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己参加技术等级考评合格,按管理权限,获得各级政府人事部门颁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工作年限按我省现行的工作年限计算办法

计算,下同),并获得初级技术岗位证书后,获证时间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参加中级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获得中级技术岗位证书后,获证时间满5 年的中级工,可申报参加高级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

对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参加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首次技术等级考评的技术工人,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的,并按工作年限计算已达到首次考评技术等级划定的上一技术等级申报条件的,可申报上一技术等级。

第五条技术工人在申报考评技术等级时,已获得下列其中一项荣誉的,可优惠一次,适当放宽申报考评工作年限和获证年限1-2 年: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技术工人。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活动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技术工人。

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保持荣誉的技术工人。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技术工人。

符合上述放宽考评年限的技术工人,其具备的条件须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复核认定,并报经地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第六条新参加工作的学徒工,从一九九七字十月一日起,对学徒期满未取得过技术岗位证书的,要参加初级工等级的考评,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但对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分配对口技术岗位工作的,一年试用期满后,可免试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评。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经考核合格的, 才能颁发相应工种的初级技术岗位证书。

对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前新招收的从事技术工作的临时工,工作岗位末变动,并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已达相应技术等级申报工作年限的,可按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考评技术等级的年限和条件,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第七条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对

口技术岗位工作的,在申报考评技术等级时,对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前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考评技术等级的年限和条件,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第八条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从外省或企业调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技术工人,已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按人事部和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首次考评的条件和规定进行复核认定,其原技术等级符合我省首次考评条件的,按原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换发技术岗位证书,经复核认定,其原技术等级不符合我省首次申报考评条件的,应按人事部和我省首次考评的条件向所在单位申报参加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经考评合格,颁发政府人事部门制发的技术岗位证书;未获技术等级证书的,按上述申报考评办法,向有关部门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第九条本暂行办法从下发之月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本暂行办法向贵州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贵州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

技术工人考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通[1998]74号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

各地、州、市人事局、省直各工作部门、中央在省单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工作转入正常化以来,各地、各部门在技考工作中相继提出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技术工人申报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仍按黔人资(1996)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对已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首次(1995年12月以前)技术等级考评的技术工人,其获证时间可以从一九九三年十月起开始计算。

获证年限计算按现行工作年限计算办法执行。

二、一九九三年以来一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评技术等级后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技术工人,其申报晋升技术等级按以下办法处理:

1、因工作需要,由组织调整工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获证年限等条件均符合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并从事新工种一年以上的,可按新工种岗位申报晋升相应技术等级。

2、其它原因改变工种的人员申报晋升中、高级技术等级、除符合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外,同时应分别从事新工种满二年和三年后,方可按新工种岗位申报晋升中、高级技术等级。

3、工作岗位变动后,不再从中工人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申报晋升技术等级。

三、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对口技术岗位工作的复退军人,下地方前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可按申报考评技术等级的工作年限条件,直接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对从事的工作与部队技术岗位不对口的复退军人,应在下地方工作满一年后,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再按上述规定,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四、从外省或企业调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技术工人,其技术等级的认定或申报考评等级仍按黔人资(1996)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办理。

五、回到技术工人岗位的“以工代干”人员和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改变干部身份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人员,其申报晋升技术等级分别按本文第一、第二条意见办理。对原未参加考评相应技术等级的上述人员,可参照本文第三条处理意见申报考评相应的技术等级。

仍在干部岗位上工作的工人或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干部,不能申报考评或晋升技术等级。

六、为确保技工等级考评质量,从一九九八年起,技工职业道德

教育和理论考试不允许再采取口试或代笔应试。

七、为便于集中进行培训考试,经省技工教育指导中心同意,部分工种可提前一年申报晋升相应的技术等级,并参加培训教育。核发技术岗位证书的时间相应推迟一年。

八、为逐步完善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晋升和管理,从一九九八年起,全面推行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并获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后,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进行聘任。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增加工资,从获得技术岗位证书后,所在单位聘任的下一个月起执行。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 摘自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石河子市 (二)宁夏(11个) 银川市: 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 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 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 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甘肃(14个) 兰州市: 红古区 白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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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

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 摘自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石河子市(二)(11个) 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14个) 兰州市:红古区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四)(45个) 延安市:廷长县、延川县、予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白水县 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宝鸡市:陇县、太白县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绥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五)(36个) 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陆良县 玉溪市: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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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1.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见附件1),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见附件2、3)。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规定艰苦边远地区一览表

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一览表 截至于2006年11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包括以下县市的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 1.新疆(85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县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伊吾县 伊犁州: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昭苏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静县、硕县、博湖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克孜勒苏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2.内蒙古(90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杭锦后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乌审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乌海市、白云区、达茂旗 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正蓝旗、正镶白旗、镶黄旗、苏尼特左旗、 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嗄旗、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3.宁夏(19个)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 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 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盐池县、同心县 固原地区:固原县、海原县、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 4.甘肃(78个) 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静宁县、庄浪县 白银市:白银区、景泰县、靖远县、会宁县、 天水市:市区、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酒泉市、玉门市、金塔县、

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吉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 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1.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 (见附件1),按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70元,二类区月人均13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65元至130元,二类区每月120元至240元(见附件2、 3)。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范围和类别,从调整当年的1月 1日起执行。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能力、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以及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二)离退休、退职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 2006年7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范文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 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 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一至六类区标准。各类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210元,二类区月人均350元,三类区月人均580元,四类区月人均1050元,五类区月人均1950元,六类区月人均320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185元至370元,二类区每月320元至585元,三类区每月545元至1020元,四类区每月1000元至1880元,五类区每月1870元至2630元,六类区每月3120元至4160元。具体标准见附件1、2。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增加离休费。推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这次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会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中央有关部门驻艰苦边远地区单位的实施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附件:1、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2018年2月12日附件 关注甘肃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共83个县区市)一类区(14个)兰州市:红古区白银市:白银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二类区(40个)兰州市: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嘉峪关市金昌市:金川区、永昌县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天水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武威市:凉州区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定西市:安定区、通渭县、临洮县、漳县、岷县、渭源县、陇西县陇南市:武都区、成县、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徽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永靖县三类区(18个)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酒泉市:金塔县、瓜州县张掖市:民乐县庆阳市: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平凉市:庄浪县、静宁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舟曲县、迭部县四类区(9个)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国

人事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 通知 国人部发[2006]61 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006 ]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

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

国办发200114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国办发【2001】14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659个县、市、区) 一、新疆(85个县、市、区)` 一类地区(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二类地区(17个)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_ 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伊犁州: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三类地区(29个) 哈密地区:巴里坤县 昌吉州:木垒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托里县、塔城市、额敏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福海县、哈巴河县 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 巴音郭楞州:尉犁县、轮台县、和静县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 四类地区(32个) 哈密地区:伊吾县 伊犁地区:昭苏县 巴音郭楞州:若羌县、且末县 克孜勒苏州:阿合奇县、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和田地区:民丰县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博尔塔拉州:温泉县 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

二、青海(39个县、市、区) 二类地区(8个) 西宁市:市区(含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 海东地区: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 三类地区(16个) 海东地区:化隆县 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 海西州:都兰县、乌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海北州: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 黄南州:同仁县、尖扎县 四类地区(15个) 海西州:天峻县j 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 玉树州: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 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 三、内蒙古自治区(90个县、市、区) 一类地区(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 阿尔山市 通辽市:科尔沁区(原通辽县)、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 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包头市:九原区、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乌海市 赤峰市:红山区(原赤峰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二类地区(36个) 呼伦贝尔盟:海拉尔市、满洲里市、扎兰屯市、牙克石市、阿荣旗、 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多伦县、正监旗、正镶白旗、镶黄旗、 苏尼特左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 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二连浩特市 乌兰察布盟: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 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乌审旗、杭锦旗、 鄂托克前旗 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包头市:白云区、达茂旗 三类地区(11个) 呼伦贝尔盟: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新巴尔虎左旗、 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

边远艰苦地区范围和类别

国人部发〔2006〕61号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 关于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的规定 摘自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 石河子市 (二)宁夏(11个) 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甘肃(14个) 兰州市:红古区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四)陕西(45个) 延安市:廷长县、延川县、予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白水县 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宝鸡市:陇县、太白县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绥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 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五)云南(36个) 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陆良县 玉溪市: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保山市:隆阳县、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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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附表一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共634个县、市) 一类地区(204个县、市) 1.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内蒙古(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乌海市 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3.宁夏(11个)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

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 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甘肃(11个) 陇南地区:徽县 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 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市区 5.云南(45个) 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昭通地区:昭通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

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 红河州:石屏县、泸西县 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 思茅地区:思茅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 楚雄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大理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 保山地区:昌宁县 临沧地区:风庆县、云县、临沧县、永德县 6.贵州(39个) 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 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 安顺地区:普定县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围和类别 (共634个县、市) 一类地区(204个县、市) 1.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市 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市 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3.(11个) 市:贺兰县、永宁县 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乐县 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11个) 陇南地区:徽县 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 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 市:区

5.(45个) 市: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地区: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市: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 市:华宁县、易门县 红河州:石屏县、沪西县 州: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 地区: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 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 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 地区:昌宁县 地区:风庆县、云县、县、永德县 6.(39个) 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 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 地区:普定县 黔南州:独山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 黔东南州:市、黄平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锦屏县 地区: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 地区:松桃县、万山特区、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 黔西南州:市、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 7.广西(30个) 地区: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天等县、崇左县、扶绥县 地区:象州县、武宣县、融安县、忻城县 贺州地区:昭平县、富川县 地区:市、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 地区:市、宜州市、南丹县、天峨县、罗城县、环江县、东兰县 市:灌阳县、资源县、恭城县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名单 分享: 腾讯微博新浪微博QQ空间人人网更多复制7 返回[退役军官] 关闭窗口 | 隐藏边栏 11302057 逍遥1108发表于:10-12-24 22:18[第2版 12-30 09:30] [只看该作者] 摘自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 (共984个县、市、区) 一、一类区(379个) (一)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头屯河区、东山区 石河子市 (二)宁夏(11个) 银川市: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 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 (三)甘肃(14个) 兰州市:红古区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 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 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 (四)陕西(45个) 延安市:廷长县、延川县、予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甘泉县、富县、宜川县 铜川市:宜君县 渭南市:白水县 咸阳市: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 宝鸡市:陇县、太白县 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府谷县、横山县、靖边县、绥德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安康市: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白河县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五)云南(36个)

昆明市:东川区、晋宁县、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彝族自治县 曲靖市: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县、陆良县 玉溪市: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 保山市:隆阳县、昌宁县 昭通市:水富县 思茅市:翠云区、潽尔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景谷彝族傣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云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 丽江市:古城区、永胜县、华坪县 思茅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临沧市:凤庆县、永德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瑞丽市、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漾濞彝族自治县、南涧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 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牟定县、大姚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石屏县、泸西县、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屏边苗族自治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 (六)贵州(36个) 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县 遵义市:仁怀市、桐梓县、正安县、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 铜仁地区:德江县、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万山特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剑河县、台江县、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雷山县、丹寨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平塘县、罗甸县、长顺县、惠水县、三都水族自治县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 (七)四川(13个)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 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 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八)重庆(7个)

最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 (共634个县、市) 一类地区(204个县、市) 1.新疆(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2.内蒙古(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阿尔山市通辽市:科尔沁区、开鲁县、科左中旗、科左后旗、奈曼旗、库伦旗、扎鲁特旗、 霍林郭勒市 乌兰察布盟:集宁市、察右前旗、丰镇市、凉城县、兴和县、卓资县 伊克昭盟:达拉特旗、东胜市 巴彦淖尔盟:磴口县、临河市、五原县、乌拉特前旗 呼和浩特市:郊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 包头市:九原与石拐区、土默特右旗、固阳县 乌海市 赤峰市:松山与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 3.宁夏(11个) 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 石嘴山市:市区、平罗县、惠农县、陶乐县 吴忠市:市区、青铜峡市、灵武市、中宁县、中卫县

4.甘肃(11个) 陇南地区:徽县 平凉地区:华亭县、灵台县、崇信县、泾川县 庆阳地区:合水县、宁县、正宁县、庆阳县 白银市:白银区 天水市:市区 5.云南(45个) 昆明市:东川区、寻甸县、石林县、禄劝县 昭通地区:昭通市、水富县、鲁甸县、盐津县、大关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 曲靖市: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师宗县 玉溪市:华宁县、易门县 红河州:石屏县、沪西县 文山州: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 思茅地区:思茅市、普洱县、景谷县、镇沅县、景东县 楚雄州: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 大理州:漾濞县、宾川县、永平县、云龙县 保山地区:昌宁县 临沧地区:风庆县、云县、临沧县、永德县 6.贵州(39个) 贵阳市: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盘县 遵义市:赤水市、习水县、正安县、道真县 安顺地区:普定县 黔南州:独山县、贵定县、龙里县、惠水县、长顺县 黔东南州:凯里市、黄平县、麻江县、施秉县、镇远县、三穗县、岑巩县、锦屏县 毕节地区: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 铜仁地区:松桃县、万山特区、石阡县、印江县、思南县 黔西南州:兴义市、兴仁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安龙县 7.广西(30个)

关于调整自治区部分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自治区部分地区艰苦边远地区 津贴类别和标准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0〕123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6号)和《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68号)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至六类区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调整38个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四至六类区标准。各类区在职人员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四类区月人均550元,五类区月人均950元,六类区月人均1550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四类区每月515元至850元,五类区每月900元至1370元,六类区每月1490元至2050元(详见附件2、3),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岗位)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的85%增加退休费,退职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在职人员津贴增加额的60%增加退职生活费。 二、从2010年7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等6个区(市)津贴类别由一类区调整为二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等11个县(市、区)的二类区调整为三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等11个县由三类区

调整为四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等6个县(市)由四类区调整为五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等4个县由五类区调整为六类区(详见附件1)。 三、有关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发放办法,所需经费及其他有关政策,按《关于印发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四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发〔2006〕79号)中《关于完善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四、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下属单位和中央驻疆有关单位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标准的增资方案,由直属单位或主管部门分类汇总,分别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局审核批 准后执行;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各单位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和标准的增资方案,由各地、州、市人事和老干部们分类汇总,分别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局审核批 准后执行。 五、本通知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⒈调整部分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的名单 ⒉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

全国边远艰苦地区名单

艰苦边远地区名单(共659个县,市,区) 国办发【2001】14号文 一,新疆(85个县,市,区) 一类地区(7个) 乌鲁木齐市 石河子市 昌吉州: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 二类地区(17个) 克拉玛依市 吐鲁番地区:吐鲁番市,鄯善县,托克逊县 哈密地区:哈密市 昌吉州:奇台县,吉木萨尔县 伊犁州:奎屯市 伊犁州伊犁地区:伊宁市,伊宁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乌苏市,沙湾县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三类地区(29个) 哈密地区:巴里坤县 昌吉州:木垒县

伊犁州伊犁地区:特克斯县,尼勒克县,察布察尔县,霍城县,巩留县, 新源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托里县,塔城市,额敏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福海县,哈巴河县 博尔塔拉州:博乐市,精河县 巴音郭楞州:尉犁县,轮台县,和静县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阿瓦提县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 四类地区(32个) 哈密地区:伊吾县 伊犁地区:昭苏县 巴音郭楞州:若羌县,且末县 克孜勒苏州:阿合奇县,乌恰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 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 和田地区:民丰县 阿克苏地区:乌什县 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伊犁州塔城地区: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 博尔塔拉州:温泉县 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和田地区: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

二,青海(39个县,市,区) 二类地区(8个) 西宁市:市区(含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 海东地区:民和县,乐都县,平安县,互助县,循化县 三类地区(16个) 海东地区:化隆县 海南州: 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 海西州: 都兰县,乌兰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 海北州: 门源县,祁连县,刚察县,海晏县 黄南州: 同仁县,尖扎县 四类地区(15个) 海西州:天峻县 黄南州:泽库县,河南县 玉树州: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 果洛州: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玛多县,班玛县,久治县 三,内蒙古自治区(90个县,市,区) 一类地区(43个)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 阿尔山市

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006 ]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 (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 (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 (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 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 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土被系数,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 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 4 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 5 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 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 1 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 2 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 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 (二)确定范围和类别。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 (三)调整津贴标准。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 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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