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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评估引发的几点启示

社会组织评估引发的几点启示
社会组织评估引发的几点启示

XX年度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XX年度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科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支撑作用,严格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制度,创新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推动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科学有序、健康稳定。具体工作简述如下: 一、建好基地,激活职能促发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培育发展优质组织、规范整顿违规组织、培训评估在册组织三项服务职能,全年孵化优质组织36个,整改各类违规组织54个,培训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行业协会等重点组织3次95人,目前评估工作已进入初评阶段。 二、谋划创投,激发活力促创新。今年我局在xx市率先出台公益创投方案,将市场风险投资理念引入社区公益服务领域,工作服务关口下移至社区,有力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进程、加大了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创新了“三社”联动工作模式、扩大了福利彩票社会影响力。社区公益创投工作历经一次初选、二次筛选、三次优化,最终结题评出20个服务社区的项目。所有项目均通过了省社工专家组的综合评定,其中2个项目被市局选为优质项目,上争资金8万元,“夕阳红·扶老上网”项目被树立为全市唯一模范项目,xx

日报、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三、加强监管,激励组织促规范。一是强化年检职能。年初对年检报告书分类进行了大幅修改,力求简洁适用,3月初及时下发年检通知,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再审——培育发展中心整改——整理归档、总结上报,年检率和年检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领导服务小组的协调指挥作用,注重联合执法、分类执法、重点抽查,在实践中整理制作出十三项工作流程。三是推进评估工作。下发XX年度评估通知,尝试把评估工作与公益创投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以评促创,以创带评”。在评估建设中,确立了“基础条件、组织建设、业务活动、社会评价”四个一级指标,并衍生出58项二级指标、65项三级指标、155项四级指标,全面衡量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把社会组织建设纳入标准化建设的轨道。 我国社会组织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公民社会发育不够成熟,有限政府认识不够深刻,公众对NPO、NGO组织认知普遍缺乏。组织的效能建设相对较弱、组织的宗旨使命颇有争议、培育和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XX年工作指导思想 随着“五位一体”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培大做强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深入持久开展“xx福彩·助力社区”

2020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_社会组织个人总结报告

2020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_社会组织 个人总结报告 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组织评估已获得了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的*,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20xx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篇一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1、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区社团局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区364家社会团体和民办

非企业单位(以下合称民间组织)实施20xx年度检查。本区至20xx 年底,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共有386家,其中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5家。因有些民间组织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也有些单位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办理了注销手续,尚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也有些单位已经人去楼空,自行关闭,因此实际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为314家,占民间组织总数的81.34%;其中社团105家,占社团总数的80.15%;民办非企业单位209家,占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81.96%。这314家民间组织都已完成年度检查,并按照规定递交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相应的检查材料,全部通过年检,获得了合格。通过年检,督促民间组织办理到期换证和变更登记等82家,注销登记2家。至6月底年度检查全部结束,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3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第三章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由7至2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复核委员会由5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15年经XX县社会组织工作在市民政局精心指导及党工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有序地推动了XX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15年XX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办理登记。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登记费用全部取消。2015年社会团体新成立15个,社会团体变更4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7个。2014年度年检工作已顺利结束,2014年度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9个,民非年检合格实检150个。 二、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正常经营。 2015年,我局将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为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

策基础。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行业服务水平,我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局与工商、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对县内的社会组织进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县社会组织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一)是及时落实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修订、制定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5〕25号),我局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积极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南宁武鸣真情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2015年8月26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也是我县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还有XX县志愿者服务联合协会咨询相关业务。

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材料目录【模板】

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社团(社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社团(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办公住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和住所内、外景照片(复印件); 4.现行章程和章程核准表(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2017年和2018年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决议和其他相关纪要、决议(复印件); 8.选举制度或办法、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办事机构管理制度、档案和证章管理规定等(复印件); 9.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人数和名单; 10.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备案表、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12.2017年和2018年工作报告和其他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3.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14.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

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5.会计人员姓名、职务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16.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7.2017年和2018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8.2017年和2018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9.会员数(以2018年数据为准)和全体会员名单(含通信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20.会费收缴情况; 21.会员、理事和工作人员的评价情况; 22.登记管理机关评价调查表; 23.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24.近年来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2.2017年、2018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2017年和2018年年度检查材料; 4.开展重大业务活动的详细方案; 5.党组织活动相关材料和记录; 6.将党建工作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写入章程; 7.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的相关材料; 8.社团(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险费缴款单; 9.各种档案资料; 10.会议材料,各种期刊、资料和书籍; 11.论文的相关资料;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第三章评估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复核委员会),并负责对本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 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的复核和对举报的裁定工作。 第十一条评估委员会由7至25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复核委员会由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民政部门聘任。 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聘任期5年。 第十二条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 第十三条评估委员会召开最终评估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最终评估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估结论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

社会组织个人精编工作总结

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 【导语】每年年终岁末到来之际,职场上都会掀起一阵写年度工作总结的热潮,相信也有很多朋友为不知道如何写年度工作总结而犯愁。本篇文章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近期,突然觉得社区社会组织的话题变得十分的火热。不仅是政府在讨论这个问题,甚至居民都开始关心北京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这与我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准日益提高密切相关。 社区社会组织与一般的社会组织不同,它的地域性更强而且规模相对更小。本次的研讨会,听取了很多前辈和专家的发言,学习了很多。在这里,提出我个人一些不成熟的观点,以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更好更快发展。 一、当前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政府经费逐年投入有一定差

距。目前,大部分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没有固定的经费投入,而且社区工作自筹经费十分有限,也抑制了社区为民服务的范围,影响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更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 2、社区发展不平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社区办公条件虽有改善,但社区活动用房严重不足,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开展较大的活动往往受到限制。影响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 3、社区社会组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社区的社区组织大多数为社区内的中老年人,年轻人较少,因此根据我国教育水平,大多数社会组织成员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二是社区服务项目较少,难以对居民群众形成吸引力。 二、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社区社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医疗环境的改善,居民平均寿命越来越高,因此,社区内老年人群逐渐增多,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社会组织年轻化是更好

社会组织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目录 .doc

社会组织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目录 一、行业类社团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目录 1、基本情况介绍; 2、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制定(修改)的核准批复(复印件); 4、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2010年和201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0、各种规章制度汇总; 1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2、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13、产生秘书长的材料和秘书长年度绩效考核材料; 14、会员数(以2011年数据为准)、全体会员名单和全体理

事名单(含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15、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6、2010年和2011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7、2010年和2011年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8、提供服务(服务行业、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维护行业和会员利益、行业自律等主要工作的情况介绍; 19、近年来主要业务活动目录。 二、学术类社团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目录 1、学会(研究会)基本情况介绍; 2、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复印件); 3、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制定(修改)的核准批复(复印件); 4、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2010年和2011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和决议(复印件); 7、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8、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9、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

【管理制度)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社会组织评估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 第39号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 二〇壹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且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和、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且对下壹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六条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壹: (壹)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俩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壹)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四)正于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八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关于社会组织年检年终的工作总结

关于社会组织年检年终的工作总结 根据 __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精神,我局从3月1日起,对全县xx年6月30日之前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工作,应参加本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93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年检合格的77家,未参加本年度年检的2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6家;应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8家,年检合格的8家。)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的规定及《xxxx县民政局关于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限期整改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对鱼洞子乡木家河农业科技协会等12个社会团体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没有按照要求参加年度检查,也无人办理注销手续的做出了撤销决定。 (一)精心组织,促进年检。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___》,对年检的对象、内容、上报材料、时间、程序、标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年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县民政局及时采取多种通知方式,确保通知到每一家参检单位。电话、手机短信及 ___等多种方式通知参检单位依法做好年检准备工作。同时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发文至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年检报告的初审,提高年检质量。

(二)严格把关,规范年检。对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年检材料准确真实,年检等次评定合理,防止年检流于形式。对归纳总结查找出的问题,迅速通报相关的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有效地增强了社会组织遵纪守法、规范活动的自律意识,为今后社会组织更好地依法开展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强化服务,优质年检。在年检工作中,结合“党的群众路 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改变了年检工作方式,针对部分社会组织地处偏远乡镇交通不便,专门为他们提供了预约服务、延迟下班时间。对初次参加年检的,耐心解答年检相关问题,方便参检单位了解年检的要求,指导填写年检报告书,了解社会组织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用热情的服务推动年检开展。 (四)创新方式,推进年检。5月底年检结束后,针对24家社会团体多次通知无反应,不及时参加年检的情况,印制了年检告知书 24份,发放到业务主管单位14家,并张贴了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公告,通过此措施,促进13家社会组织补办 了年检。 认真领会《汉中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 织建设与管理意见 ___》,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构建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 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2009年3月23日以粤民民〔2009〕12号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规范评估程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 组织的意见》(粤办发〔2008〕13号)要求,参照《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民函〔2007〕2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社会组织评估,是指依照一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指标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评判,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不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由民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五条民政部门制订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和指标,行业协会和基金会的评估按照省民政厅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评估参照民政部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 第二章评估对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 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

(二)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 (三)上年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的; (四)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认为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社会组织评估的实施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评估。 第九条等级评估作为政府部门推动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落实社会组织社会公益性捐助税前扣除政策优惠和核准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主要评判依据。 第十条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评估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评估体系建设的目标措施; (二)组织领导评估工作; (三)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四)审定评估指标、评分细则; (五)聘任评估委员; (六)指导、监督、检查评估情况; (七)审定评估等级; (八)向社会发布评估结果公告; (九)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共同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相应的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估委员会是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期间的非常设机构,根据民政部门委托,负责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审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社会组织评估初审结果; (二)公示审核结果;

社会组织联合会2020年工作总结

社会组织联合会2020年工作总结 【开展服务工作情况】 联合会作为承接社会组织管理辅助职能的平台和载体,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做好 交办的各项社会组织服务工作,为各社会组织解答登记、变更、重大事项报备、年检 等业务,做好登记管理机关的助手。 在过去的2020年,共协助了5家社会组织完成登记业务,1家社会组织完成注销 登记,1家社会组织完成变更登记,43家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工作,2家社会组织到期 换证,正在协助XX市黄花镇商会、XX市婚姻家庭协会等多家社会组织开展登记业务。 【内部建设工作情况】 1、建立完善微信号公众平台 为推动移动端(手机端)的社会组织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方便社会组织获取信息,2020年9月联合会特申请开通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并设置办事指南、信息公开、统 计查询三个菜单栏和13个子菜单栏,实现各种社会组织信息一键查询功能。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可极大方便了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信息等信息的发布 和传播。 2、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税务认证和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为把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打造XX市社会组织的优秀典范,以点带面带动全市社 会组织共同健康有序发展。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联合会已顺利完成了银行开户、税务 认证等事项,并在2020年10月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有章 可循、有规可依。现已建立《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会员大会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民主选举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理事会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监事会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信息披露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XX市社会组织联合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并在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中公开。 3、建立完善联合会第三方服务体系 联合会是全市社会组织的大家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切实为会员做好事办实事 始终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为给社会组织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联合会目前已和广州市立 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入驻清远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清远市中昊会计师事务

社会组织评估申请书

宿迁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正本)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宿迁市民政局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对社会组织 评价调查表 社会组织名称: 1、对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2、对社会组织诚信自律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3、对社会组织领导班子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4、对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5、对社会组织服务政府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6、对社会组织社会影响力的评价: □好□较好□一般□差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公章): 年月日

社会组织评估需提交材料清单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前两年度); 2、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 3、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单位住所和活动场所有效使用产权证明(复印件); 5、前两年度工作总结及各类会议纪要(决定)材料; 6、单位章程; 7、主要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登记表、工作人员花名册; 8、专职人员近两年任意月份工资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会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9、建立党组织情况、党员人数及活动情况; 10、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聘用和管理制度、董事会或理事会制度、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培训制度、承诺服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规定、证书管理规定及印章管理规定等); 11、前两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复印件); 12、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承诺服务、信息公开材料; 13、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重大活动方案材料; 14、积极开展慈善、救助、环保等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职责的材料; 15、新闻媒体对本单位进行相关报道的材料、照片; 16、受到上级表彰的各类先进、荣誉证书、奖牌; 17、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对社会组织评价调查表; 18、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对照自评表。

社会组织自评报告汇总

社会组织自评报告书汇总 1、××××××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自评报告书 目录一、基础条件 (2) 1法人资格 (2) 2、章程。 (3) 3、登记和备案。 (3) 4、按时参加年检。 (3) 5、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 二、内部治理 (4) 1、组织机构。 (4) 2.人力资源 (6) 3、财务资产 (9) 4、档案和证章管理 (10) 三、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 (11) 1、业务活动 (11) 2、提供服务 (16) 四、社会评价 (19) 1、内部评价 (19) 2、外部评价: (21) ××××××自我评估报告 ××××××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按照区民政局下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及自评表的内容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基础条件 1法人资格 (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按照章程规定产生,并报上级各有关部门批准,符合要求.

(2)活动资金:××××××学校办学许可证上注册资金为100万,办学五年来净资产呈逐年递增趋势。 (3)××××××学校在招商银行有独立的银行账号。(4)办公条件 办公用房及场所设施:××××××总校注册在北京市××××××三层,下设四个教学点,学校面积约5000平方米,有十个百人大教室和两个实操实验室,分别是8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 ××××××办公设备先进、齐全。理论课教室全部为电化教室,每个教师配备一台电脑,一个教学话筒,一套办公桌椅,办公室里配备空调、打印机、传真机等,一应俱全。 (5)活动场所:××××××活动场所以四惠东总校为中心,为方便学员参加培训,在全市一些消防中队分别建立教学点,规模不断提高,年培训量2 万余人。 2、章程。 ××××××章程的制定或修改经法定程序并结合技能培训学校的实际情 况制定,并按规定上报登记机关核准、备案,完全符合要求。(见章程附件) 3、登记和备案。 变更登记和备案。××××××学校自成立以来尚未变更过,内设机构、印章、银行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4、按时参加年检。 (1)××××××学校每年参加区民政局的年检工作会,并按会议要求和有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年检。 (2)年检情况:自成立以来,××××××学校每年年检结论均为合格。 5、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学校在建校初始就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校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及时请示。 (2)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紧密的请示汇报制度,一经有事及时上报,争得领导的批准和支持。如学校不断发展申请建立鉴定分站、中级班开办,申报定点校等等都及时报告,并提出本校考虑成熟的意见,供领导参考。 二、内部治理 1、组织机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及相关要求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需报送的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附件1); 2、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附件2); 3、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审查意见表(附件3); 4、社会组织评估调查表(附件4); 5、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需报送的佐证材料(附件5)。 二、评估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 评估材料纸张:打印、复印都采用A4规格。 2. 评估材料封面: (1))注明“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申报材料”; (2)注明参评单位名称和参评时间; (3)在书脊位置注明参评单位名称。 3. 评估材料分册:总厚度超过40mm的材料应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册数和该册内容,如“第一册:基础条件”。 4、评估材料页码: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需报送的材料”排列顺序编排页码。 5、评估材料装订: (1)建议使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请勿使用活页夹等,以防散落; (2)参评社会组织根据要求可装订多份参评材料,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等用。

6、评估材料装订排序: (1)社会组织评估材料目录(材料名称后附页码); (2)《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 (4)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审查意见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需报送的佐证材料(按评分细则具体标准排列材料)。 三、评估小组实地考察要求及需查阅的资料(附件6)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评估材料4A级及4A级以下的为一式四份,5A级的为一式五份,所有“附件”全部如下:

附件1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 (本) 社会组织名称 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申报日期 盐城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2014年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xx年,XX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简称:我科)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和正确指导下, 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开展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和兄弟单位的认可,XX市、XX县先后到我科进行参观交流学习。现将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真抓实干,夯实基础 【依法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中,我科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登记程序,严把登记关。严格审查登记证明文件的有效性;严格审查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目前,全县现有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228家,其中社会团体10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1家。2014年中,目前核准设立登记的社会组织11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完成变更登记6家,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完成3家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完成53家社会组织发证换证工作;下发文件和通知27份。 【日常监管】我科把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作为一项很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认真开展年检工作。以文件、利用XX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多方位地公告年检通知。年检重点以落

实条例、业务活动、规范章程、制度建设为主,针对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突出年检重点内容。完成了对209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其中合格的152家,基本合格的9家,不合格的48家。二是历时4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对我县11家行业协会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工作。通过自查和实地检查,没有发现行业协会有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登记归档】坚持把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了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自动化。档案录入、分类编排、统计、查询、打印实现自动化程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为了社会组织档案资料安全保证和方便快速查询,我科新编了社会组织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档案资料电子化,也切实实现了社会组织档案资料双套制(纸质档和电子档)。针对社会组织对设立登记、年检情况等及时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 二、开拓创新,服务群众 【登记改革】认真学习新时期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改革工作。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对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目前全年直接设立登记社会组织3家。 【数字管理】随着时代发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信息

社会组织需求评估报告

中山市社会组织需求调研报告 一、调查背景 二、调查目标 三、调查方法 四、调查时间 五、中山市社会组织现状 (一)中山市社会组织数量与分布 从收集到的中山市社会组织名单来看,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中山市社会组织约**家。其中大多数属于行业协会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的性质。只有100多家是从事养老、助残、青少年儿童、妇女、心理健康、助学等领域的公益组织,其中包括大约50家社工机构,大多数分布在中山市市区,少部分在镇区设立办公场所,社工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的方式接触到的社会组织大约20家。 (二)中山市社会组织运作状况分析 中山市社会组织,除了社工机构大多倚靠政府购买服务生存,其他社会草根组织多数是倚靠基金会,众筹,社会企业的方式维持运作。只有数量极少的社会组织与政府有项目合作。并且,大部分社会组织人力资源匮乏,这一问题普遍突出。表现为人力数量匮乏,人力质量匮乏,难以招募合适的匹配机构需求的公益人才。也较难维持一支稳定且技能较强的义工队伍。而,造成这一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公益成本的约束,公益人才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大多数未达到中山市在岗职工的平均月薪。 中山市从事公益的社会组织主要服务儿童青少年,老人,妇女,残疾人,山区贫困人群等,领域不够宽广,服务内容不够创新,方式也较为传统。有极少数组织尝试探索互联网公益模式,但是收效不明显。 六、中山市社会组织需求分析 (一)中山市社会组织表达性需求 中山市社会组织大多希望承接政府购买项目,在资金人力上得以扩张,规模得到增长。并且,对于人才的稳定性需求十分强烈,由于薪酬低,晋升渠道少,人才难以留住。是很多社会组织的弊端。另外,社会组织的人员大多数由学历不高,公益项目运作能力不专业的社会人士兼职,所以在项目的管理和运作上难以走上专业规范的正轨。这对于社会组织来说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二)中山市社会组织真实需求 中山市社会组织得不到政府资源的倾斜,自然难以实现人力和规模扩张的需求。但是,拿到政府项目做得如何,也是对社会组织的一大考验。大多数社会组织倚靠自身众筹和赞助而活,也不屑与政府打交道。所以,对于中山市社会组织而言,真正的需求是政府透明且公平的社会组织竞争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适度自由,协同存在的环境才是社会组织最需要的,在公益界也同样需要实践强者生存,优胜劣汰的准则。另外,改变对政府资源的态度,以柔和平稳的姿态与政府谈判合作,做到互惠共赢,才是社会组织应有的生存理念。最后,才是社会组织需要的人才、资金、场地和能力建设支持。有了前两者,内地的草根组织才可以生根发芽,长得枝繁叶茂。 七、中山市社会组织培育与孵化建议 (一)建章立制,提供实质性帮扶。各个孵化基地的可容纳性过小,并且也没有一套标准的进驻和孵出机制。各个基地各自为营,没有可以统一协调的部门或者说没有利益协调的机构。对于各个孵化基地的组织应该是流动的,有进有出,有成功有失败。提供的办公场地,水电,人力支援要有时间限制,才会最大程度激发组织的活力与生命力。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民民[2009]1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9.03.23 【实施日期】2009.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民政厅2009年3月23日以粤民民〔2009〕12号发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规范评估程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 见》(粤办发〔2008〕13号)要求,参照《全国性民间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民函〔2007〕2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社会组织评估,是指依照一定的程序,根据相关指标体系,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评判,进行等级评定。 第三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不收取评估费用,所需经费由民政部门列入财政预算,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五条民政部门制订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和指标,行业协会和基金会的评估按照省民政厅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评估参照民政部制订的指标体系实施。 第二章评估对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第七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上年度不参加年检的; (二)上年度年检不合格的; (三)上年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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