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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贮备菌株鉴定操作规程

标准贮备菌株鉴定操作规程
标准贮备菌株鉴定操作规程

分发部门:综合部销售部研发部生产部质量部质检制剂车间

仓库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标准贮备菌株鉴定的操作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对标准贮备菌株的鉴定。

2 引用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国药典2015年版》及《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现行版

3 职责

微生物检测质检员:负责按本规程对微生物标准菌株进行鉴定。

质量部负责人:负责按本规程对标准菌株的鉴定结果进行审核。

质量部QA: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 程序

采购的标准菌株需进行纯度和特性的确认。

4.1 方法

增菌培养→分离培养→纯培养→确认试验(菌落形态、革兰氏染色、镜检、生化鉴定)4.1.1 纯培养

用无菌接种环挑取待鉴定菌落/菌液至相应的琼脂培养基斜面或平板上培养,得到纯化的单一菌落,做以下检查。

4.1.2 革兰氏染色、镜检

4.1.2.1 革兰氏染色原理

(1)革兰氏染色法可将所有细菌分为两大类:革兰氏阳性细菌G+和革兰氏阴性细菌G-。细菌对于革兰氏染色的不同反应是由于它们细胞壁的成份和结构不同而造成的。

(2)革兰氏阳性细菌G+:其细胞壁主要是由肽聚糖形成的网状结构组成的,在染色过程中,当用结晶紫溶液染色细胞后用脱色剂脱色时,引起细胞壁肽聚糖糖层网状结构中的孔径缩小以至关闭,通透性降低,使结晶紫-碘复合物被保留在细胞内而不易脱色,因此呈

现深紫色。

(3)革兰氏阴性细菌G-:其细胞壁中肽聚糖含量低而脂类物质含量高,当用乙醇脱色时,脂类物质溶解,细胞壁的通透性增加,使结晶紫-碘复合物易被乙醇抽出而脱色,继而又被复染液着色,因此呈现红色。

4.1.2.2 革兰氏染色液

(1)草酸铵结晶紫溶液:结晶紫乙醇饱和液(结晶紫2g溶于20ml95%乙醇中)20mlL,1%草酸铵水溶液80ml 将两液混匀置24h后过滤即成。

(2)卢戈氏碘液:碘0.33g,碘化钾0.66g,蒸馏水100ml。先将碘化钾溶于少量蒸馏水中,然后加入碘使之完全溶解,再加蒸馏水至100ml即成。配成后贮于棕色瓶内备用,如变为黄色即不能使用。

(3)95%乙醇:用于脱色,脱色后可选用以下(4)复染即可。

(4)番红溶液:番红O 2.5g,95%乙醇100ml,溶解后可贮存于密闭的棕色瓶中,用时取20ml与80ml蒸馏水混匀即可。

4.1.2.3 染色过程

(1)在洁净载玻片上滴上一滴灭菌纯化水,用无菌接种环挑取一菌落均匀涂开,制成均匀涂片,涂布不宜太厚或太薄,以免影响染色效果。

(2)将上述涂片自然风干或在酒精灯火焰上方快速来回2~3 次微热使之干燥、固定。以玻片背面接触手背不烫为准,否则可能使细菌形态改变,影响观察结果。

(3)涂片冷却后,滴加1~2滴结晶紫溶液,保留约 1 分钟,用冷水快速冲掉载玻片表面多余结晶紫溶液。

(4)滴加1~2滴碘液,媒染约1分钟,水洗,以滤纸吸干水分。

(5)滴加95%乙醇,脱色20~30秒,至流出液无色(无紫色脱落为止),立即用冷水迅速冲净脱色酒精。

(6)甩去多余水滴,滴加沙黄染液,复染约 1 分钟后用冷水冲去沙黄染液,用滤纸吸干载玻片背部水份,将载玻片置空气中晾干。(复染的时间不能太长,否则很容易将阳性菌染成阴性菌,且如果超过10秒复染液将干涸,影响镜检)

(7)结果说明:菌体呈紫色或蓝紫色为革兰氏阳性菌(G+);菌体呈红色,即为革兰氏阴性菌(G-)。

4.1.2.4 镜检

在载玻片的菌膜上滴一滴香柏油,用显微镜的油镜观察标本。菌体呈红色为革兰氏阴

性菌G-,菌体呈蓝紫色为革兰氏阳性菌G+。同时观察菌体的状态、排列,分辩并描述是球菌、杆菌、弧菌、放线菌以及菌体大小。

4.2 菌株鉴定方法

4.2.1 铜绿假单胞菌

4.2.1.1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菌落/菌液于胰酪大豆胨琼脂斜面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上划线,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18~24小时后,做以下检查。

4.2.1.2 形态学鉴定

4.2.1.2.1 菌落形态:菌体扁平、呈灰白色、无定形、边缘不齐周边扩散,表面湿润,周围有蓝绿色素。

4.2.1.2.2 革兰氏染色及镜检

革兰氏染色(见4.1.2.3)、镜检(4.1.2.4)

革兰氏染色鉴定结果:菌体呈红色,革兰氏阴性菌(G-)。

镜检鉴定结果:革兰氏阴性杆菌,为短链状的排列。

4.2.1.3 生化特征鉴定

4.2.1.3.1触酶试验

(1)试剂:3%过氧化氢溶液

(2)方法与结果:使用接种环大量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3%过氧化氢溶液安剖管中,观察结果。立即产生大量气泡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1.3.2氧化酶试验

用镊子夹住氧化酶试纸片,使用无菌吸管吸取纯水滴加至纸片1~2滴使湿润,用镊子夹着纸片在新鲜平板上蘸取大量新鲜菌苔,1分钟内观察结果。该试验应在划线TSA平板后的次日立即操作,确保使用的是新鲜菌苔。试纸变成蓝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1.3.3绿脓菌素(Pyoeyanin)试验

(1)培养基:绿脓菌素测定琼脂斜面PDP

(2)方法与结果:使用接种环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划线接种于绿脓菌素测定琼脂斜面,30~35℃培养箱中培养24小时。培养结束后菌苔呈绿色或蓝绿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1.3.4明胶液化试验

(1)培养基:明胶生化管

(2)试剂:比浊管,生理盐水

(3)方法与结果:使用接种环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生理盐水中,使菌液浊度与比浊管相似(比浊管使用前应充分震荡混匀),制成菌悬液。

用无菌吸管,于明胶生化管中滴加1~2滴上述菌液,加塞,30~35℃培养箱中培养24~48小时后放入2~8℃冰箱1小时后观察结果。培养基呈流体状,不是固体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1.3.5葡萄糖发酵试验

(1)培养基:葡萄糖发酵管

(2)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1.3.4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葡萄糖发酵管中,30~35℃培养箱中培养18~24小时后观察结果。培养基呈绿色或蓝色,为阴性,否则为阳性。

4.2.1.4 结果判断

纯培养物的菌落形态均一且符合形态学特征,×100油镜下观察呈红色短链状杆菌,触酶试验、氧化酶试验、绿脓菌素试验、明胶液化试验皆为阳性,葡萄糖发酵试验为阴性者,即可判定为铜绿假单胞菌。

4.2.2 金黄色葡萄球菌

4.2.2.1 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菌落/菌液于胰酪大豆胨琼脂斜面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平板上划线,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18~24小时后,做以下检查。

4.2.2.2 形态学鉴定

4.2.2.2.1菌落形态:菌落呈金黄色,圆形凸起,边缘整齐,外围有黄色环。

4.2.2.2.2 革兰氏染色及镜检

革兰氏染色(见4.1.2.3)、镜检(4.1.2.4);

革兰氏染色鉴定结果:菌体呈紫色,为革兰氏阳性菌(G+)。

镜检鉴定结果:革兰氏阳性球菌,无芽孢,呈不规则葡萄状。

4.2.2.3 生化特征鉴定

4.2.2. 3.1菌悬液的制备

使用接种环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生理盐水中,摇匀,使菌液浊度与比浊管相似(比浊管使用前应充分震荡混匀),制成菌悬液。

4.2.2.3.2触酶试验

(1)试剂:3%过氧化氢溶液

(2)方法与结果:使用接种环大量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3%过氧化氢溶液安剖管中,观察结果。立即产生大量气泡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2.3.3甘露醇发酵试验

(1)培养基:甘露醇发酵管

(2)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2. 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甘露醇发酵管中,33~35℃培养箱中培养20~24小时。培养基变黄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2.3.4 蔗糖发酵试验

(1)培养基:蔗糖发酵管

(2)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2. 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蔗糖发酵管,33~35℃培养箱中培养20~24小时。培养基变黄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2.3.5 血浆凝固酶试验

(1)试剂:冻干兔血浆

(2)培养基:脑心浸出液肉汤(BHI)

(3)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2. 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脑心浸出液肉汤(BHI)33~35℃培养20~24小时,肉汤应浑浊。使用无菌吸管,将上述BHI的细菌培养液全部加入至兔血浆管中,使兔血浆冻干粉溶解,33~35℃培养4小时。血浆发生凝固,呈半固体状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2.4 结果判断

纯培养物的菌落形态均一且符合形态学特征,×100油镜下观察呈紫色球菌,触酶试验、甘露醇发酵试验、蔗糖发酵试验、血浆凝固酶试验皆为阳性者,即判定为金黄色葡萄球菌。

4.2.3 大肠埃希菌(B款)

4.2.3.1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菌落/菌液于胰酪大豆胨斜面琼脂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平板上划线,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24小时后,做以下检查。

4.2.3.2形态学鉴定

4.2.3.2.1菌落形态:菌落半透明白色,表面光滑湿润。

4.2.3.2.2革兰氏染色及镜检

革兰氏染色(见4.1.2.3)、镜检(4.1.2.4)

革兰氏染色鉴定结果:菌体呈红色为革兰氏阴性菌(G-)。

镜检鉴定结果:革兰氏阴性短杆菌,无芽孢。

4.2.3.3 生化鉴定

4.2.3.3.1 糖发酵试验

从平板上挑取纯培养物菌落无菌接种于乳糖发酵管中,30~35℃培养24~48小时,

或几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培养。

产酸:培养基中指示剂呈酸性反应变黄色,“+”;

产气:培养基倒置的杜氏小管有气泡;固体培养基可出现开裂等现象,“+”。

4.2.3.3.2 靛基质试验(I)

将纯培养物接种于蛋白胨水培养基中,于36±1℃培养24~48小时,滴加柯凡克试剂数滴于培养液面,轻轻摇动。

阳性反应:在培养基上部有一红色环

阴性反应:黄色、桔黄色或棕色。

4.2.3.3.3 甲基红试验(M)

(1)试剂:甲基红0.1g,95%乙醇300ml。将甲基红研磨溶解于乙醇中,再加蒸馏水至500ml 制成。

(2)培养基:磷酸盐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

(3)方法与结果:将纯培养物接种于上述培养基中,经36±1℃培养48小时,于管内加入甲基红指示剂数滴,立即观察结果,呈红色者为阳性,呈黄色者为阴性。

4.2.3.3.4 乙酰甲基甲醇生成试验(V-P)

将纯培养物接种于磷酸盐葡萄糖蛋白胨水中,36±1℃培养48±2小时,于2ml培养液先加入甲液1ml(6%α奈酚酒精溶液)混匀,再加乙液(40%KOH溶液)0.4ml,充分摇动,如4h内出现红色为阳性,无红色反(黄色或铜色)为阴性。

4.2.3.3.5 枸橼酸盐利用试验(C)

将纯培养物接种到枸橼酸盐培养基斜面上,于36±1℃培养48~72小时。斜面培养基上有菌生长,培养基由绿色变为蓝色为阳性反应;培养基无菌生长,斜面仍为绿色为阴性反应。

4.2.3.4 结果判断

纯培养物的菌落形态均一且符合形态学特征,×100油镜下观察呈红色短杆状,为革兰氏阴性菌,乳糖发酵产酸产气或产酸不产气,IMViC试验++--或-+--,即判定为大肠埃希菌。

4.2.4 枯草芽孢杆菌

4.2.4.1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菌落/菌液于胰酪大豆胨琼脂斜面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平板上划线,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18~24小时后,做以下检查。

4.2.4.2 形态学鉴定

4.2.4.2.1 菌落形态:菌落浅褐色、不规则、扁平,干燥有褶皱。

4.2.4.2.2革兰氏染色及镜检

革兰氏染色(见4.1.2.3)、镜检(4.1.2.4)

革兰氏染色鉴定结果:菌体呈紫色或蓝紫色,为革兰氏阳性菌(G+)

镜检鉴定结果:紫色或蓝紫色杆菌。

4.2.4.3 生化鉴定

4.2.4.3.1菌悬液的制备

使用接种环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生理盐水中,摇匀,使菌液浊度与比浊管相似(比浊管使用前应充分震荡混匀),制成菌悬液。

4.2.4.3.2 触酶试验

(1)试剂:3%过氧化氢溶液

(2)方法与结果:使用接种环大量挑取TSA平板上的新鲜菌苔至3%过氧化氢溶液管中,观察结果。立即产生大量气泡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4.3.3 硝酸盐还原试验

(1)试剂:硝酸盐还原试剂(甲液和乙液)

(2)培养基:硝酸盐肉汤

(3)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4.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硝酸盐肉汤中,30~35℃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向试管内滴加硝酸盐还原试剂甲液、乙液各3滴,观察结果。试管中液体呈橘红色或红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4.3.4 甘露醇发酵试验

(1)培养基:甘露醇发酵管

(2)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4.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甘露醇发酵管,30~35℃培养箱中培养24~48小时,观察现象。培养基变黄色或黄绿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4.3.5 V-P试验

(1)试剂:V-P试剂(甲液和乙液)

(2)培养基:缓冲葡萄糖蛋白胨水

(3)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4.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缓冲葡萄糖蛋白胨水中,30~35℃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或更长时间后,滴加V-P试剂甲液6滴。乙液2滴,30~35℃继续培养4小时。培养基变红色为阳性反应,否则为阴性。

4.2.4.3.6 阿拉伯糖发酵试验

(1)培养基:阿拉伯糖发酵管

(2)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4.3.1中的菌悬液,滴加1~2滴于阿拉伯糖发酵管,30~35℃培养箱中培养24~48小时,观察现象。培养基变黄色或黄绿色为阳性,否则为阴性。

4.2.4.3.7 精氨酸双水解酶试验

(1)试剂:无菌液体石蜡

(2)培养基:精氨酸脱羧酶肉汤,精氨酸脱羧酶对照液

(3)方法与结果:用无菌吸管吸取4.2.4.3.1中的菌悬液,分别滴加1~2滴于精氨酸脱羧酶肉汤和精氨酸脱羧酶对照液中,接种后覆盖4~6滴液体石蜡30~35℃培养箱中培养2天,精氨酸脱羧酶肉汤管和精氨酸脱羧酶试验对照管均呈黄色或浅黄色,为阴性。

4.2.4.4 结果判断

纯培养物的菌落形态均一且符合形态学特征,×100油镜下观察呈紫色或蓝紫色杆菌;触酶试验阳性,硝酸盐还原试验阳性,甘露醇发酵试验阳性,V-P试验阳性,阿拉伯糖发酵试验阳性,精氨酸双水解酶试验阴性,则判定为枯草芽孢杆菌。

4.2.5 白色念珠菌

4.2.

5.1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菌落/菌液于沙氏葡萄糖琼脂斜面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平板上划线,置于20~25℃培养箱中培养2~3天后,做以下检查。

4.2.

5.2形态学鉴定

4.2.

5.2.1 菌落形态:菌落为乳白色,表面光滑。

4.2.

5.2.2 显色培养基培养

挑选2~3个菌落分别接种至念珠菌显色培养基平板上,25~30℃培养18~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72小时)。再挑取平板上生长的菌落为绿色或蓝绿色菌落接种于1%聚山梨酯

80-玉米琼脂培养基上,25~30℃培养24~48小时。

4.2.

5.2.3 革兰氏染色及镜检

革兰氏染色(见4.1.2.3)、镜检(4.1.2.4)

革兰氏染色鉴定结果:菌体呈紫色为革兰氏阳性菌(G+)

镜检鉴定结果:革兰氏阳性菌,呈椭圆形。

4.2.

5.3 芽管试验

玻片法:在载物玻片上加1滴血清,接种少量被检菌,盖上盖片,放于湿润平皿内,置35℃孵箱中,每隔1h检查1次,共检查3~4次。

挑取1%聚山梨酯80-玉米琼脂培养基上的培养物,接种于加有一滴血清的载玻片上,盖上盖玻片,置湿润的平皿内,于35~37℃培养1~3小时,置显微镜下观察,可见由孢子长出短小芽管。

4.2.

5.4结果判断

纯培养物的菌落形态均一且符合形态学特征,革兰氏染色及镜检为革兰阳性菌,镜检厚膜孢子、假菌丝、芽管,即判断为检出白色念珠菌。

4.2.6 黑曲霉

4.2.6.1纯培养

用接种环沾取少量菌落/菌液于沙氏葡萄糖斜面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平皿上划线,置于20~25℃培养箱中培养5~7天后,进行以下检查。

纯化的菌落形态:菌底为白色,菌丝分明,有黑色孢子。

4.3 注意事项

4.3.1操作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免被微生物感染。

4.3.2菌株生化鉴定试剂盒因厂家不同可能会造成判断方法不一致现象。

5 修订历史

起草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解释

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 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 (一) 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 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 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 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 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 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 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卷尺内部校准规范

附件6:卷尺内部校准规范 V01 1. 目的: 为确保卷尺的准确度,规范内校校验方式,制订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卷尺的内部校验。 3.校验基准 外校合格的标准卷尺, 校准参考依据JG4-1999钢卷尺检定规程。 4. 环境条件 温度(20±5)℃,湿度45%~75%RH。 5. 校验步骤 5.1外观及各部分的相互作用:目力检查及测试。 5.1.1钢卷尺尺带的拉出和收卷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各功能装置应能有效控制尺带收卷。 5.1.2将尺带平铺在检定台上,加上规定的张紧力,尺面不应有凹凸不平及扭曲现象,尺带两边缘必须平滑,不应有锋口和毛刺,尺带宽度应均匀。尺钩应保持直角,不得有目力可见的偏差。 5.1.3尺带表面应有防腐层,且要牢固、平整光洁,色泽应均匀,无明显的气泡、脱皮和皱纹,无锈迹、斑点、划痕等缺陷。 5.1.4尺带全部分度线纹必须均匀、清晰并垂直到尺边,不能有重线或漏线。个别线纹允许有不大于线纹宽度的断线。 5.1.5钢卷尺各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且不易产生拉伸变形。 5.1.6在每一分米(dm)内,厘米(cm)分度线纹应标上以厘米(cm)为计数单位的数值。全长在5m 以下的钢卷尺,分米(dm)和米(m)分度的线纹应自零点线纹算起,标上以厘米(cm)为计数单位的数值。全长在5 m以上的钢卷尺,分米(dm)分度线纹应在每一米(m)内标上以厘米(cm )为计数单位的数值,米分度线纹自零位线纹算起,逐米(m)标上以米(m)为计数单位的量值;10 m 以后可不标注单位ma。 5.1.7钢卷尺的尺带或尺盒卜.应标明全长、型号、制造厂名(或商标)、标志出厂编号和生产年月。数字和文字必须清晰、工整。尺盒(或框架)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裂纹、锈迹及残缺现象。 5.2示值测量 5.2.1零点测量:将尺端装有尺钩或拉环的普通钢卷尺平铺在钢卷尺检定台上,加上规定的拉力后,与经检定合格的标准钢卷尺进行比较。使表示零位位置的尺钩(或拉环)与标准钢卷尺的零值线纹对准,在10mm处读出误差值。 5.2.3测量时,首先用压紧装置将标准钢卷尺和被检钢卷尺紧固在检定台上,分别在标准尺及被检尺的另一端按规定加上拉力。调整检定台上的调零机构,使被检尺的零值线纹与标准尺的零值线纹对齐,按每米逐段连续读取各段和全长误差。全长不足3m的钢卷尺,受检段应不少于3段,厂内取全长的25%、50%、75%相接近的点进行校验,如实际生产有特殊要求,可增加校准点。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科技成果鉴定所需材料和文件明细 一、工业应用科技成果鉴定材料 (一)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4、研究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是对成果研究过程的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研究任务来源、立项或选题背景、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成果的主要创新性和先进性以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 5、技术研究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6、标准及质量检测报告 7、设计、工艺及质量检测文件 8、查新报告 9、应用单位证明材料 10、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11、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12、行业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1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二、农业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合同书(自行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 3、资料目录 3、研究(推广)总结报告。包括研究方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及结果分析等,采用技术路线有何突破性进展和创新,推广应用的范围、措施,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系统论述。 4、栽培技术规范(要点) 5、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方法对比情况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7、测产验收意见或权威部门出具的实打实收报告 8、应用证明 9、查新报告 10、附件:论文、专利、评价证明等 1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电子版

三、医疗卫生科研成果鉴定资料要求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立项文件、项目合同书; 3、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4、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侧重社会效益); 5、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6、临床资料及推广应用证明(推广应用证明需两份以上); 7、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著、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年以上;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 8、其它证明材料

标准菌株的鉴定及其特点

埃希菌属(Escherichia) 1、形态与染色:为革兰阴性短杆菌,多数有周鞭毛,能运动。有菌毛、荚膜及微荚膜。 2、培养特性:兼性厌氧菌,营养要求不高,在普通营养肉汤中呈浑浊生长。普通营养琼脂上呈灰白色的光滑型菌落。血琼脂平板上,少数菌株产生溶血环。麦康凯和SS琼脂中的胆盐对其有抑制作用,耐受菌株能生长并形成粉红色菌落。 3、生化反应:吲哚、甲基红、V-P、枸橼酸盐(柠檬酸盐)试验(IMViC试验)为++--(肠杆菌属多为--++)。克氏双糖铁琼脂(KIA)上斜面和底层均产酸产气,H2S阴性。动力、吲哚、尿素(MIU)培养基的生化反应为++-. 4、致病性大肠埃希菌有下列五个病原群。 (1)肠产毒型大肠埃希菌(ETEC):引起儿童腹泻和旅行者腹泻(水样泻)。 (2)肠致病型大肠埃希菌(EPEC):主要引起婴幼儿腹泻。 (3)肠侵袭型大肠埃希菌(EIEC):可侵入结肠黏膜上皮,引起志贺样腹泻(能产生粘液脓血便)。 (4)肠出血型大肠埃希菌(EHEC):又称产志贺样毒素(VT)大肠埃希菌(SLTEC或UTEC),其中O157:H7可引起出血性大肠炎和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严重者可发展为急性肾衰竭。 (5)肠粘附(集聚)型大肠埃希菌(EAggEC):与世界各地慢性腹泻有关。 5、CDC将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列为常规检测项目 沙门菌属(salmonella)

1.形态与染色:为革兰阴性直杆菌,无芽胞,无荚膜。除鸡沙门菌外都有周身鞭毛,能运动,多数有菌毛。? 2.培养特性:营养要求不高,在普通琼脂培养上即能生长,在液体培养基中呈均匀混浊。在SS琼脂和麦康凯琼脂培养基上35℃~37℃24h可形成直径约2~4mm的透明或半透明菌落,对胆盐耐受。产H2S者在SS琼脂上形成黑色中心。? 3.生化反应:除亚利桑那菌外均不能发酵乳糖,大多数IMViC试验为-+-+,KIA:K/A、产气+/-、H2S+/-,MIU:动力+、吲哚-、尿素酶-。 4.致病因素有侵袭力、内毒素和肠毒素3种。临床上可引起胃肠炎、肠热症、菌血症或败血症等。其中肠热症属法定传染病。? (1)肠热症:即伤寒与副伤寒病。由伤寒与副伤寒沙门菌所引起的慢性发热症状。为法定传染病之一。? (2)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沙门菌以鼠伤寒、肠炎、汤卜逊、猪霍乱、乙型及丙型副伤寒沙门菌为常见。? (3)慢性肠炎:沙门菌可引起老人和儿童的慢性肠炎。? (4)败血症:多由猪霍乱沙门菌引起。? (5)沙门菌的局部感染如颈部、腰部等。 血清学诊断:肥达试验:用已知的伤寒沙门菌0、H抗原,甲乙丙副伤寒沙门菌H抗原稀释后与被检血清作定量凝集试验,以检测患者血清中抗体的含量,来判断机体是否受沙门菌感染而导致肠热症并判别沙门菌的种类。 志贺菌属(shigella) 1.形态与染色:革兰染色阴性,杆菌,无鞭毛,有菌毛.? 2.培养特性:在肠道鉴别培养基上形成无色,半透明的菌落.均能分解葡萄糖只产酸不产气,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计量工作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要基础工作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公司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立适应生产需要的检验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量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协同各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的计量工作。二、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要妥善保管,其内容主要有: 1、1.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台帐; 2、2.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历史档案; 3、3.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周期检定计划 4、4.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送检合格证。 5、始记录、报废单等)。 三、能源、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计量器具、检验设备配备的各种类、规格、数量必须与实际需要相应,并能满足要求。 四、在用的计量器具、检验设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周期受检率达成100%,周期合格率在95%以上。五、建立和建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计量管理制度包括: 1 / 13

1.入库、流转、降级、报废核制度; 2.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周期检定制度; 4.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现场抽检制度; 计量员培训、考核、任用、奖惩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钢卷尺检定证书

长春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 1 页 共 2页 Changchu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Page 1 of 2 校 准 证 书 委托单位Customer: 长春智圣达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Address: _____长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校设备Equipment Calibrated: ___钢卷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 号/规 格Type: ________5 M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出 厂 编 号 No: ________01004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Manufacturer: ___长野 _____________ 校准结论Statement of Compliance: _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准日期: 2014 年07月15日 Calibration Date Year Month Day 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2015年 07月14日 The Next Cal. Date Recommended Year Month Day 批准人: 准专用章: Approved by ___孙建__ 审核人: Checked by _____王思默_____ 校准人: Operator _____段畅游_______ 地址Address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硅谷大街928号 928 Valley Street, Changchun High-tech Development Zone 邮政编码Post Code : 传真Fax :(0431) Email 证书编号:XL0908 第2页 共2页 Page 2 of 2 本站是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 实验室认可证书号:CNAS L2670 校准中使用的主要测量设备: Certificate of Calibration 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XL0908

(申报材料)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如何进行检测鉴定?(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5)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述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3-5人,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6)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7)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8)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1)会前准备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四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第七条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下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第十一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 第十四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钢卷尺检定证书

钢卷尺检定证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长春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 1 页 共 2页 Changchun Quality and Technical Supervision Page 1 of 2 校 准 证 书 委托单位Customer: 长春智圣达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Address: _____长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校设备Equipment Calibrated: ___钢卷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 号/规 格Type: ________5 M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出 厂 编 号 No: ________01004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Manufacturer: ___长野 _____________ 校准结论Statement of Compliance: _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准日期: 2014 年07月15日 Calibration Date Year Month Day 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2015年 07月14日 The Next Cal. Date Recommended Year Month Day 批准人: 准专用章: Approved by ___孙建__ 审核人: Checked by _____王思默_____ 校准人: Operator _____段畅游_______ 地址Address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硅谷大街928号 928 Valley Street, Changchun High-tech Development Zone Certificate of Calibration 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XL0908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规范计量、测量器具的操作、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各计量和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性,以满足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范围内贸易结算和各装置间核算的计量器具 三、责任单位 质检科结算大厅生产技术科各使用生产车间 四、工作程序 1、各单位的职责 1.1 质检科对本公司计量器具实施联络回来后相关部门检定统一管理,是计量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1.2 生产技术科是全厂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的监督、考核和奖惩等各项管理工作。 1.3 各使用车间、岗位负责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异常立即报告或送检。 1.4 电仪车间是负责计量器具的检查、维修。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计量器具的重要性,准确性的要求,对计量器具实行A、B、C 分类管理。

2.2 本企业凡列入计量器具台帐并构成在用或备用计量器具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2.3 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各使用单位应建立《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三种台帐。 2.4 使用部门或使用者应在计量确认间隔内使用,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校准,如发现超差或故障,应立即报告或送检。 2.5 对大型、精密、关键的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精心使用和维护保养。 2.6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或控制计量器具故障或事故的发生,保证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7 计量器具必须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2.8 对某些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经专业人员检查修理后,仍不能达到该器具的技术要求或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可以降级使用或申请报废。 2.9 对计量器具使用人员按要求制定标准,并进行培训与考核,量值溯源、检定、校准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的检定员证书,持证上岗。 2.10 计量标准器周检率、周检合格率、计量器具周检率和周检合格率为计量考核指标。 3、相关文件 《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规定》、《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确认间隔 管理规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管理制度》、《计量器具维护保养管理标准》 4、相关计量记录 《计量器具检定计划》、《现场计量器具台帐》、《备品备件计量器具台帐》《周检计量器具台帐》、《检定记录》。 五、附则

钢卷尺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用于规范钢卷尺的检定和校准的操作。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钢卷尺的检定和校准。 3依据技术规范: JJG4-1999《钢卷尺检定规程》。 4 技术要求及检定条件 4.1 检定温度: 检定Ⅰ级钢卷尺时应为:(20±5)℃ 检定Ⅱ级钢卷尺时应为:(20±8)℃ 4.2 钢卷尺检定时的张紧力 4.2.1 检定普通钢卷尺的张紧力为49N。 4.2.2 标称长度小于5m和弧形尺带的钢卷尺在检定时张紧力不作规定。 4.3 检定前被检尺在规定温度下恒温时间不得少于4h。 5 使用的仪器设备 6 操作方法与步骤: 6.1 将被检钢卷尺置于空调间中定温不少于4h。 6.2 将被检钢卷尺拉出擦净,检查其外观和相互作用。 6.3 检查被检钢卷尺的线纹宽度,如有疑问,用读数显微镜进行检查。 6.4 对被检钢卷尺的零值误差进行检定。将尺端装有尺钩或拉环的普通钢卷尺平铺在钢卷尺检定台上,加上规定的拉力后,与经检定合格的I级标准钢卷尺进行比较。使表示零位位置的尺钩(或拉环)与标准钢卷尺的零值线纹对准,在100mm处读出误差值。6.5 检定钢卷尺的示值误差:首先用压紧装置将标准钢卷尺和被检钢卷尺紧固在检定台上,分别在标准尺及被检尺的另一端按规定加上拉力。调整检定台上的调零机构,使被检尺的零值线纹与标准尺的零值线纹对齐,按每米逐段连续读取各段和全长误差。全长不足3米的钢卷尺,受检段应不少于3段。 任意两线纹间的示值误差是在逐米进行检定的同时在全长范围内任选2~3段进行评

定,其示值误差不得超过相应段允许误差的要求。当被检尺全长大于检定台面长度时,可用分段法进行检定,其全长误差为各段误差的代数和。 毫米和厘米分度示值误差是在发现有疑问时,用分度值为0.0lmm的读数显微镜进行检定。 6.6 在检定的同时,认真做好原始记录。 6.7 收回被检钢卷尺,处理数据,出具检定证书。 6.8 对标准钢卷尺上油、保养,妥善保存。

计量器具管理及检定制度

QS/ZG 电梯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版本号:A0 ZG-QG08-2017 发放部门:质管部 持有部门:总经办、工程部、技术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安全部、管理者代表 计量器具管理及检定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年06月15日发布2017年07月01日实施

版本记录

1.目的 制订《计量器具管理规定》,规范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检验和试验装置检验、检测器具的控制和管理。 3.管理职责 3.1质管部全面负责检验和试验装置的检验和检测器具的监督控制。 3.1.1审批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申购,并报总经理批准; 3.1.2负责仪器量具的委外鉴定; 3.1.3制订仪器量具周期检定计划,并委外周期检定; 3.1.4确定仪器量具的降级和报废; 3.1.5建立仪器量具管理台帐。 3.2 采购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工作。 3.3 车间、工程部和检验员负责办理仪器量具的申购手续,并配合质管部对仪器量具的周期检定。 3.4 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负责在用计量器具的保管和正确使用。 4.仪器量具的控制管理 4.1 仪器量具的申购 4.1.1 车间、工程部和检验人员等,因生产或工作需要,需配置或添置的仪器量具,应办理申购手续,并填写《设备材料零星采购申请表》,写明申购理由、名称、规格和数量,报质管部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 4.1.2 申购单经质管部办妥审批手续后,交采购部负责采购。采购入库前采购员应及时向质管部报验,质管部验收并入库。 4.2 仪器量具的鉴定 4.2.1 质管部根据报验单,负责委托国家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4.2.2 计量器具委外鉴定合格,质管部应列入《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填写《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并进行计量编号和标贴计量器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计量器具的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如果有)等资料和委外鉴定合格证,均由质管部统一归口管理。 4.2.3 钢卷尺、钢直尺、铝角尺、一般精度使用宽度角尺、游标卡尺及安装、装配用万用表的鉴定,由质管部依据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合格的相应计量器具,进行厂检,检查合格,贴计量器具“合格证”后才可投放使用。《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和计量编号等均按(4.2.2)条有关规定办理。 4.2.4 凡国家暂无标准,或暂无法定计量检测机构接收检定的试验设备,由质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行校准,校准合格记录视为该试验设备合格使用的凭证,并标贴计量器具“合格证”。《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周期表》、计量编号、厂检合格记录以及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按(4.2.2)条有关规定办理。 4.2.5 仓库保管员凭仪器量具“合格证”,才可记帐入库和发放使用,对领用的计量器具,仓库应列入领用人。 4.2.6 委外鉴定不合格,由采购部负责退货,仓库不得记帐入库和发放使用。 4.3 仪器量具的周期检定 4.3.1 质管部根据计量器具或试验设备的精度高低、使用频率和结构特点,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检定周期: a)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钢直尺、钢卷尺、宽度角尺、铝角尺、框式水平仪、声级计、管形测力计、转速表、兆欧表等,检定周期为1年; b)电梯振动测试仪、限速器动作测试台、耐压测试仪、电梯控制柜模拟试验台、钳形表、绝缘电阻测试附件、万用表等,检定周期为1年。 4.3.2 质管部根据《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定》的要求,按(4.3.1)条有关规定,制订周期检定计划,交使用部门送检。 4.3.3 质管部按时委托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进行周期检定,或自行周期“比对”检查。 4.3.5 委外检定或厂检合格,质管部应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表》中填写明下次周检的日期和重新标贴“合格证”,并将受检仪器量具送使用部门,同时收回借用仪器量具并对借用仪器量具进行检查,如发现遗失损坏、失准和零件失少,根据情节轻重按(4.6)条有关规定处置赔偿。委外检定“合格证”仍由质管部归口管理。 4.3.6 委外检定或厂检不合格,严格按(4 .4)条有关规定处理。 4.4 仪器量具的降级与报废

钢卷尺检定证书

北京市电子工业中心计量站 第 1 页 共 2页 Electronic Calibration Laboratory of Beijing Page 1 of 2 校 准 证 书 委托单位Custom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Address: _____北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校设备Equipment Calibrated: ___钢卷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 号/规 格Type: ________3M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出 厂 编 号 No: _________DL90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Manufacturer: ___得力工具 _____________ 校准结论Statement of Compliance: _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准日期: 2010 年 01 月 27 日 Calibration Date Year Month Day 建议下次校准日期: 2011 年 01 月 26 日 The Next Cal. Date Recommended Year Month Day 批准人: Approved by _________ 审核人: 校准专用章: Checked by __________ stamp 校准人: Operator ____________ 地址Address :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9号 No.9 Guangqumen Inner Street, Chongwe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62 联系电话:(010)67111794,81620279 传真Fax :(010)67111794 电子信箱 Email :MX0616@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7418711.html, Certificate of Calibration 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XL0908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标准菌种管理规程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学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 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职责: QC 主管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保存、分发,微生物检验员 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使用及销毁。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 代、使用及销毁等。 内容: 1术语 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 中心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 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 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 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 代。 2.标准: 2.1 检定菌的申购 QC主管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提出购 买计划,交由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批后,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

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 代数。 2.2 检定菌的接收 菌种到达实验室后,由QC主管接收菌种,检查其名称和数量,以及 每一支的完整性,同时将菌种的所有信息,填写在《检定菌接收记录》(附表 1)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编号(无编号者按检定菌种 的编号原则编号)、代数、来源、接收日期、接收人等,贴好标签并 储存于 2-8?C直到需要使用时。储存期最长不超过 5 年。 2.3 检定菌的保存 2.3.1 工作用菌种的保存 工作用菌种采用斜面低温保存法。将菌种接种在适宜的固体斜面培养 基上,待菌生长充分以后,转移至2~8℃冰箱中保存。此法仅用于 工作用菌种的短期保存,并应随时检查其污染杂菌和变异等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经应灭活处理后销毁。保存时间根据菌种种类而不同, 细菌: 1 个月;酵母菌: 2 个月;霉菌及芽胞: 3 个月。 2.3.2 传代用菌种的保存 采用甘油冷冻管保藏法或液体石蜡保存法。 2.3.2.1.甘油冷冻管保存法 用无菌接种环轻轻刮取经冷冻复溶增菌后并接种至平板或琼脂斜面 的菌苔,并通过接种环与试管壁之间的轻轻摩擦而使细菌充分扩散到 预先装入试管中的无菌纯化水中,调整菌液浓度,使其等同于10 号比浊管,向已制备好的菌悬液中加入等体积的无菌甘油(浓度 20%),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阳煤集团翼城华泓煤业有限公司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全国工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本公司在用的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特制订本制度。 1、本公司流转及使用的一切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2、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向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3、非属国家强制检定范围而属公司计量室统一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由矿主管部门执行周期检定、修理。 4、计量标准的器具、仪器、仪表,由专人负责按检定日期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或请上级计量部门来矿进行检定。 5、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执行。 6、凡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周期检定,各相关部门必须提前将计量器具从保管或使用者手中收集送计量室进行周期检定。逾期不送者,每只量具扣罚100元。凡因使用人因出公差、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不能自己送检的,应在使用人离开前留下计量器具,安排他人送检,不得影响量具周检。需要现场检定的量具,使用单位必须提供方

便,协助检定工作进行。 7、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必须按国家的检定规程进行,若无国家检定规程的,可按上级部门制订的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若上述部门也无该项规程时,由相关部门参照有关技术标准或使用要求制定暂行检定办法,并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8、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必须具有合格印证,无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一律不准使用。 9、计量器具到检定周期,不管是否使用过必须执行周期检定。入库检定、发放检定、巡回检定、临时检定等都不能代替周期检定。 10、买回的标准计量器具必须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卷尺检定仪技术要求

钢卷尺检定仪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1)有效工作基本长度:5米(可任意接长至50米或者更长) 2)导轨直线度:≤0.2mm/m 3)工作台静摩擦力:≤4N 4)全刻度标准钢卷尺:(0.02+0.02L)mm(优于JJG41-2005《标准钢卷 尺》) 5)读数显微镜:总放大倍率20X,最小刻度值0.01mm 6)光栅位移传感器:最小分辨率0.01mm/20mm 2.配置要求: 微机型配置 1)5米钢卷尺检定台一台(按每5m一段,可任意接长至50m) 2)5m标准尺1支:准确度为(0.02+0.02L)mm 3)5kg重锤2只:工作时对标准尺和被检尺施加拉力 4)尺带夹2只 5)20倍读数显微镜1个:准确度为0.01mm,工作时用于瞄准 6)小滑车1部:带照明,辅助读数显微镜进行测量 7)数显箱1部:采用光栅传感器作为主测量单元工作 8)电源1套:为数显箱提供电源 9)数据库1套 10)两相步进电机一台:绝缘等级B,绝缘电阻100MΩ MIN 500VDC,耐电压500VAC 1min,径向跳动0.025 mm MAX (负载5N),

轴向跳动0.075 mmMAX(负载10N),径向最大负载75N (距离法兰面10mm处),轴向最大负载15N 11)CCD工业相机 钢卷尺检定装置示值误差与数据处理程序是严格按照JJG4-2015《钢卷尺》检定规程编制的,该程序可自行对被测量尺作出是否符合Ⅰ级,Ⅱ级及不合格的判定。该程序同时还可以对纤维卷尺,测绳等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12)计算机:DELL品牌笔记本(此机器随DELL市场营销变动) 13)实现计算机自动控制CCD读数平台至指定检定点位置。 14)检定台标准配制为:按有效工作长度5米设计,可任意接长至 50米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 (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2)安装与培训 (1)需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设备行进安装和调试; (2)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对买方技术人员进行理论、实际操作及维 修等的培训,使用户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能熟练使用设备 进行检定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和 特殊保养。 3)验收 (1)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检定规程以及合同技术协议为准。

标准菌株

概述:标准菌株是细菌室室内质控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的生物资源,我室的标准菌株主要来自省临检中心的发放和从卫生部临检中心以及国家菌种保存中心购买所得,为了让标准菌株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特制定以下规定。 1.对每批购买的标准菌株要做好登记,包括菌种的菌名、编号、购买时间、保存地点、记录人等 2.每次使用标准品都应作好使用记录,包括标准品的名称、编号、使用时间等。 3.购买的标准品初次使用时,应大量增殖,然后分装在含10-15%甘油的胰蛋白胨肉汤中,-20℃以下保存。 4.新的标准菌株复苏最多不得超过三次,如超过三次将不在视为标准菌株使用。 5.标准菌株保存管一经溶化使用后,不得再次冻存。 本篇文章来源于检验在线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7418711.html,/ 原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7418711.html,/paper/manual/1OMDAwMDAwMDc1OQ.html 目的: 建立检定菌的管理制度。 范围: 检验用菌种的管理。 责任者: 化验员、中心化验室主任。 程序: 1、菌种接收 (1)检定菌由专人保管,此人须受过专业培训,有足够的菌种保存经验。 (2)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制定购买计划,报中心化验室主任审核、质量部负责人批准。(3)检定菌保管员在接收标准菌种时,须填写接收记录,并在保存菌种容器外加贴标签(内容为名称、编号、接收日期),妥善保管。 2、菌种的移植传代 (1)长久保存的菌种在启用时,要经移种至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待生长后再行移种,如此连续2—3次,甚至多次,直至出现典型的形态和生化特征为止。 (2)保存的菌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 (3)在检查或保存菌种过程中,遇有形态构造上有变异或污染菌等情况,需进行菌种移植分离培养以得到纯菌。 (4)移植传代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等并记录。每次移植传代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时方可再继续保存。 (5)传代次数必须控制,传代次数越多,突变的机率越大。因此要尽量少传代,必须根据菌种保存情况规定最多传代次数。 第2页共2页 3、菌种原种须按标签或所附说明书妥善保存,并上锁,以保证安全,防止意外。移植传代后的菌种于普通冰箱内2—8℃保存,每周检查一次冰箱温度、湿度,菌种管的棉塞是否松动生霉,有无异常,并逐次记录。 4、菌种的使用和销毁 (1)每次使用的菌种必须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每次使用菌种均须作记录。 (2)超过传代限度或经鉴定检查不合格的菌种,报中心化验室主任、质量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销毁灭活(加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全

JJG1-1999 钢直尺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Steel Rule JJG2-1999 木直(折)尺检定规程V.R. of Wooden Rule (Wooden Folded Rule) JJG4-1999 钢卷尺检定规程V.R.of Steel Tape JJG5-2001 纤维卷尺、测绳检定规程V.R.of Fiber Tapes and Measuring Ropes JJG7-2004 直角尺检定规程V.R.of Squares JJG8-1991 水准标尺检定规程V.R.of Level Rod JJG10-2005 专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V.R.of Special Glassware JJG13-1997 模拟指示秤检定规程V.R.of Analogue Indication Weighing Instruments JJG14-1997 非自动指示秤检定规程V.R.of Non-self-indication Weighing Instruments JJG16-1987 邮用秤试行检定规程V.R.of Postal Scale JJG17-2002 杆秤检定规程V.R.of Steelyard Scale JJG18-1990 医用注射器检定规程V.R.of Glass Syringes for Medical Use JJG18-2008 医用注射器检定规程V.R.of Glass Syringes for Medical Use JJG19-1985* 量提检定规程V.R.of Volumetric Cylinder With Handle JJG20-2001 标准玻璃量器检定规程V.R.of Standard Capacity Measures(glass) JJG21-1995 千分尺检定规程V.R.of Micrometer JJG21-2008 千分尺检定规程V.R.of Micrometer JJG22-2003 内径千分尺检定规程V.R.of Internal Micrometers JJG24-2003 深度千分尺检定规程V.R.of Depth Micrometers JJG25-2004 螺纹千分尺检定规程V.R.of Screw Therad Micrometer JJG26-2001 杠杆千分尺、杠杆卡规检定规程V.R.of Micrometers with Dial Comparater and Indicating Snap Gauge JJG28-2000 平晶检定规程V.R.of Optical Flats JJG30-2002 通用卡尺检定规程V.R.of Vurrent Calipers JJG31-1999 高度卡尺检定规程V.R.of Height Gauge JJG33-2002 万能角度尺检定规程V.R.of Universal Bevel Protactors JJG34-1996 指示表(百分表和千分表)检定规程V.R.of Dial Gauges(reading in 0.01mm and 0.001mm)[过期] JJG34-2008 指示表(指针式、数显式)检定规程Dial Ganges(dial and digital) JJG35-2006 杠杆表检定规程V.R.of Dial Test Indicator JJG37-2005 正弦规检定规程V.R.of Sine Bars JJG39-2004 机械式比较仪检定规程V.R.of Comparator of Machinery Type JJG40-2001 X射线探伤机检定规程V.R.of X-Ray Flaw Detectors JJG41-1990 三针检定规程V.R.of Thread Measuring Wires[过期] JJG42-2001 工作玻璃浮计检定规程V.R.of Working Glass Hydrometers JJG45-1999 光学计检定规程V.R.of Optimeter JJG46-2004 扭力天平检定规程V.R.of Torsion Balance JJG47-1990 抖晃仪检定规程V.R.of Wow Flutter Meter JJG48-2004 硅单晶电阻率标准样片检定规程V.R.of Standard Slice of Single Crystal Silicon Resistivity JJG49-1999 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V.R.of Bourdon Tube Precision Pressure Gauge and Vacuum Gauge JJG50-1996 石油产品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V.R.of Liquid-in-Glass Thermometer for Petroleum Produ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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