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一体式矿灯本

一体式矿灯本

?一体式矿灯本产品是新一代安全、节能、环保、智能型一体式矿灯,主光源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功率型LED发光管,光效高、寿命长。灯头开关采用轻触式电子开关,密封性好、使用方便。

?矿灯内置微处理器控制芯片,具有多种保护功能,智能管理充、放电过程,适合在各类矿灯充电设备上充电。电源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组,无记忆、免维护,绿色环保,安全可靠。

?该产品适用于煤矿井下等存在易燃易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中做个人照明使用。

?主要特点及使用范围:KL1.2LM(A)型一体式微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采用单片机智能控制,由高效LED发光管做主、辅光源、磷酸铁锂离子电池提供能源,具有安全、环保、节能、长寿、充电过程自动管理等特点。

?该矿灯摆脱了传统矿灯笨重的电池盒、电缆的羁绊,可与老式充电设备匹配。本矿灯适用于煤矿井下等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环境照明,也可用于其他需要移动照明的场所。

?工作原理:本矿灯充放电采用全自动电路管理,由软件控制,充电采用预充——恒流——恒压三段式充电方式,并具有2级过充保护功能,当电池电压和充电电流达到规定值或充电时间超过12小时,第一级充电保护动作,切断充电电流。当第一级过充保护因故未能动作时,由专用保护IC组成的第二级保护电路会在异常时自动切断电池回路。

?当电池电压低于规定值时,过放保护电路动作,矿灯自动熄灭,需重新充电后使用。当矿灯发生短路故障时,矿灯保护器会在15ms 内切断电源,待故障解除后,重新打开开关,即可恢复照明。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示范文本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矿灯发放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 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操作规 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 度。 第三条熟悉矿灯、充电架结构、工作原理,能独立操 作。 第四条做好矿灯、充电架的维修工作,使矿灯完好率 不低于95%,矿灯红灯率不高于0.5%。 第五条对矿灯、充电架实行编号管理,充电架要有完 好牌,维修人员牌。

第六条做好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严禁空缺。 第七条认真填写本岗位各种记录。 第八条负责整个机房的设备及环境卫生,做到窗明机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 第九条积极参加有关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第十章电气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百三十五条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第四百三十七条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第四百三十九条采区变电所应当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可以不设专人值班,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第四百四十条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doc资料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灯的使用管理,提高矿灯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界定 (一)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 1.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扫工作。 2.负责新灯的发放,矿灯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矿灯编号,建立矿灯使用管理台帐。 4.负责矿灯更新计划、领用以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二)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科 1.负责管理矿灯人员的监管以及日常的管理。 2.保管各种合格证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综合项目部机运组 1.负责矿灯完好的检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矿灯完好率的统计。 2.负责监督矿灯的维修、保养,对矿灯修理质量严格进行考核。 (四)使用单位(包括井上下所有使用矿灯的单位) 1.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专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2.凡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及经常下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配发专用矿灯,并固定充电架;临时下井工作和外来人员由矿调度室出据证明,交矿灯房领取机动矿灯。 3.严禁发放的矿灯作其它用途。 二、相关规定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1条、第

472条执行。 1.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要指定一名工长分管矿灯的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进行落实;工区管理人员每旬对矿灯房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规定处理完成日期,按时复查验收。 2.综合部机运组指定人员负责矿灯的管理,并每月抽查矿灯完好情况,统计矿灯的完好率。 3.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应尽量使用双光源、冷光源矿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充电架以及矿灯保持清洁,无脏杂物。 5.台帐、记录齐全,摆放整齐。 6.充电工每天交接班时对充电设备及矿灯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7.维修工每旬必须对矿灯房内所有充电设备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原始记录。矿灯和充电设备严格按说明书规定实行定期检修。 8.对超期使用的矿灯,充电工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更换。发出去的矿灯保证连续使用11小时。 9.矿灯房值班人员对待修矿灯作好记录,并及时检修处理,对交回的矿灯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的矿灯应查明原因,是人为因素按规定赔偿。 10.每月底矿灯房值班人员对矿灯使用情况、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原始记录交通防工区存档。 三、考核及矿灯损坏赔偿 1.工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区区长、分管人员罚款50元。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417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矿灯发放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矿灯发放工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认真学习并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第三条熟悉矿灯、充电架结构、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 第四条做好矿灯、充电架的维修工作,使矿灯完好率不低于95%,矿灯红灯率不高于0.5%。 第五条对矿灯、充电架实行编号管理,充电架

关于矿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

附件2 关于矿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 管理意见 (暂行) 为规范对矿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标志管理,保障和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根据GB 3836-2010、MT/T 1051-2007等标准的规定,结合对前期经大量研究、试验和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后出台的相关技术要求及管理方案的系统梳理,提出本管理意见,在安全标志管理中参照执行。 一、锂离子蓄电池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额定容量不大于10Ah的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安全性能应符合MT/T 1051-2007中4.4的规定;额定容量在10Ah和100Ah(含)之间的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性能应符合《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要求》(安标字[2012] 16号文发布)的规定。 (2)电池组供电时,单体电池的类型、规格、技术参数应一致,并为同一制造厂家生产的产品。 (3)应选用安全性能较高的锂离子蓄电池,如磷酸铁锂蓄电池等。对于单体容量小于等于10Ah的锂离子蓄电池,禁止采用钴酸锂蓄电池、三元系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容量大于10Ah的锂离子蓄电池,执行《矿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

术要求》(安标字[2012] 16号文发布)的规定。 2.矿用本安型设备用锂离子蓄电池 除应满足矿用锂离子蓄电池一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电池或电池组应满足GB 3836.1-2010中23(23.2除外)和GB 3836.4-2010中7.4的要求。 (2)电池或者电池组应放置在独立的电池腔内。 (3)电池组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4)应对所有单体电池的电压,电池组的电压、电流等参数进行检测,检测信息的显示和故障报警功能应满足实际需要。 (5)应具备单体电池过充电压保护、单体电池过放电压保护、充电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具备充电过流保护功能时产品本身可不具备该功能)、放电过流保护和输出短路保护功能。 3.矿用隔爆型设备用锂离子蓄电池 除满足矿用锂离子蓄电池一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电池或电池组应满足GB 3836.1-2010中23的规定,只能采取串联连接方式。 (2)安全保护与安全防护应满足GB 3836.2-2010中附录E的规定。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标 准版本

矿灯房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

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在岗位现场进行。 2、交接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进行检查。 3、交班中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4、在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内如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有权汇报机电管理人员;若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5、交接班必须严格“七交”与“七不交”:

(1)交清当班矿灯发放情况,交待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待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待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交待不清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打扫情况,数量不符时不接。(6)交清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发现填写不完整或未填写时不接。(7)交班不交给无合格证者或喝酒或精神不正常的人,非当班人员交待情况不接。 6、交班人员认为未按规定进行交接时,有权拒绝交接班,并及时向机电管理人员汇报。 7、符合交接班规定时,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灯管理制度(材料管理) 第一节矿灯的领用 第一条新矿灯出库领取,由机电一队开具领料单,经机电科审批登记后领取。 第二条新矿灯领出后,由机电一队负责编号、充电和发放。 第三条新矿灯编号后,应逐一登记灯号、初充电时间、矿灯去向、用灯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并报机电科备案。 第二节旧矿灯的报废 第一条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一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第二条矿灯不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对机电一队罚款50元/盏;使用期限超过19个月的,每盏奖励机电一队50元。 第三条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机电一队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第三节在用矿灯的管理 第一条在用矿灯由机电一队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第二条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

放整齐。 第三条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第四条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对使用人罚款100元(由灯房将开具罚款单,报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用灯人领用矿灯时,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交充电工处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或安检科汇报。 第八条矿灯丢失的,责任人按领用新灯程序补交费用(按矿灯原值处罚),按程序领用矿灯。 第九条取灯钥匙丢失需补办钥匙时,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到机电一队开具补办钥匙费20元的通知单后,可补发新钥匙。 第十条用灯人上井后应及时交灯。充电工接班后2小时内应统计上班没有交回矿灯人数及人员,由带班组长统一汇报到队部联系催交,并将名单报调度室,调度室应根据名单逐一落实。经核实后,对私自不交者,按每盏每天50元进行罚款。超过5

本安型信息矿灯BKC102J充电架技术资料

一、本安型信息矿灯智能充电架用途及特点 BKC—102J型矿灯智能充电架专供本安型信息矿灯及普通锂电矿灯充电使用。 本充电架为双面三层钢板结构,外形尺寸:2100×550×1750(mm)。重量轻、效率高。输入电压范围宽,输出电压稳定。充电采用发光指示,指示明显。整机输出电压、有数显表指示,便于使用者观察使用。充电模块有输入过流、欠压保护;输出短路、过流、过压保护。外观新颖、美观,操作简单。 本充电架使用于下列条件可靠工作。 工作温度:-20℃~60℃ 20%~95%RH(无结霜) 储存温度:(-40—70)℃; 相对湿度:90%(40℃); 大气压力:(70—106)KP 无剧烈震动或冲击的地方,室内空气流通。 二、本安型信息矿灯智能充电架主要技术特征 1、充电架的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 额定交流 输入额定直流输出 额定输 出功率 最大充电 能率 重量(kg)电压电流 BKC102J 单相 220V、50Hz 4.30± 0.15V 800mA 600W 102盏150 2、充电架工作原理: 由220V交流电经空开交流电压表等供给3台高效率5V40A200W开关电源,每层一台200W的开关电源,为34位充电单元充电,总功率不超过600W。 开关电源固定于架体本身,散热良好,因此可靠性、稳定性高。充电单元采

用专门的充电IC对矿灯进行管理。当未挂矿灯时,充电单元输出限制电压为 4.30±0.15V。此时绿色LED亮,红色LED灭。当挂上矿灯时,充电单元首先 判断矿灯是否深度放电。如果矿灯电池电压低于2.85V±0.10V时。充电单元判断为矿灯深度放电,激活深度放电的矿灯,保护安全单元采用80mA±10mA 涓流试充。只有当电池电压上升到2.85V±0.10V。保护器充电放电开关完全打开时,才以800mA对电池进行恒流充电。此过程占整个充电时间的90%左右,此时电池电压上升电流恒定。直到矿灯电池电压接近4.30V±0.15V时,充电单元转为恒压充电,电压恒定下降。当充电电流下降到规定电流时,充电单元认为矿灯充满,结束充电。当环境温度升高或者充电单元温度升高时会进入恒温模式以降低充电电流保护自身和电池。充电单元异常时设计具有输入反接、输入短路保护、温度保护功能。 三、本安型信息矿灯智能充电架管理系统功能 1、查询报表:可查询任意时间段的上下井信息,可查询月考勤,可查询矿灯闲置时间,可查询矿灯使用次数,可查询任意时间段的下井总人数,可查询任意时间段的下井超时人数。 2、实时显示:实时显示当前下井总人数和下井超时人数。 3、状态显示:电脑系统实时显示整个架子的矿灯状态(可随时切换不同充电架),下井(浅蓝),充电(红色),充满(绿色),故障(黑色),未注册(白色)。单击某一灯位,如果无灯,显示下井时间;如果有灯显示充电电流和上井(挂灯)时间。 公司名称: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日照市日照北路1号 1

矿灯房制度

目录 一、矿灯工操作规程 二、矿灯防爆检查制度 三、矿灯工交接班制度 四、矿灯工岗位责任制 五、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六、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七、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八、消防责任制 九、巡回检查制度 十、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制度 十一、班组考核制度 十二、矿灯房应急预案

矿灯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矿灯工必须熟知矿灯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独立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矿灯应统一编号,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管理。 3、矿灯充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矿灯充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25℃之间,并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灯房内设有灭火设备,室内禁止烟火。 2、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应擦拭一次。 三、操作 1、充电范围 该KL4LM(A)型矿灯无需初充电,正常充电后即可使用。该型矿灯安装有充电转换电路,可使用恒压型充电设备充电,充电电压范围为 4.5V-10V,最合适电压应控制在5.5V左右。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充电结束时,充电架电流表指示应小于0.1A。 2、充电步骤 (1)将矿灯灯头充电插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按顺时针旋转180度,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充电正常。充电开始时电流表指示不大于0.8A。 (2)日常充电时间:正常充电时间约8-10小时,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指示应小于0.1A。此时可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度,然后将矿灯从充电架上拿下。 2、注意事项: (1)在充电过程中充电电压比LED光源工作电压高,容易烧坏LED光源,因此充电时应关闭灯头开关。 (2)对一般经过正常放电的矿灯,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在0.8A,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因此充电电流会有所差异。但如个别蓄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触点是否接触不良。

矿灯领用及发放制度

矿灯领用及定位器发放制度 一、办理矿灯程序及领用: 1、新工人进矿先体检合格-办理公伤参保-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一寸相片办理上岗证灯牌,办理定位器程序,先在安全矿长领取定位器到监控室登录姓名、卡号、单位配带身上,方可在充电室领取矿灯入井。 2、下井人员持上岗证灯牌在充电室窗口按编号领取矿灯。 3、职工上井后,将矿灯全部交齐后,方可返还本人灯牌。 4、上下井高峰期领取矿灯时,要自觉维护取灯秩序,排队交、取矿灯。 5、人员辞职由本队队长交还上岗证、定位器在安全矿长,否则罚队长50元\人,定位器(200元\个)。 二、矿灯发放: 1、凭上岗证牌发灯,禁止用其它物品代领灯,先交牌后发灯;交灯经检查无事后发牌,若有损坏扣牌交矿管理人员处理。 2、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填写入井人员名字、工种、职务,热情服务。 二、注意事项及规定: 1、使用矿灯人员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矿灯,做到正确使用。 2、禁止用灯头、灯盒敲打物品,用灯线牵、拉、捆、绑物品。 3、不得私自乱拆乱卸矿灯的零部件,尤其在井下会造成矿灯失爆。

4、领用的矿灯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严禁超时超点野蛮使用,以致造成矿灯报废。 5、矿灯使用后应及时送交,不及时送交、过期送交造成丢失或丢失零部件、损坏或矿灯报废者按其双倍价格赔偿。(300元\一盏) 6、上岗证灯牌是领取矿灯的凭证,任何人不得转借,如发现,灯房管理人员有权扣牌,并追究其责任。 7、上岗证灯牌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丢失或损坏者按价再办理补牌手续。 8、矿灯发放时,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矿灯的发出使用。 9、下井人员领取矿灯时要直观检查,发现问题应交取灯处,由专业人员修理,严禁私自拆卸。 10、其它人员下井在调度开取临时借灯手续,并由矿方指定人员陪同方可下井 云海煤矿 2016年6月18日

KL5LM(B)本安型矿灯企标

备 Q/xx01-2015 KL5LM(B)本安型矿灯 x x x x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xx xxxx 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MT1162.1-2011《矿灯第1部分:通用要求》、MT1162.4-2011《矿灯第4部分:KL型矿灯》等制定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xxx公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

KL5LM(B)本安型矿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KL5LM(B)本安型矿灯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KL5LM(B)本安型矿灯(以下简称矿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ISO 780:1997,MOD)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 2423.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AQ 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MT/T 154.6-2006 矿灯型号编制方法 MT 1162.1-2011 矿灯第1部分:通用要求 MT 1162.4-2011矿灯第4部分:KL型矿灯 3 产品分类 3.1 产品型式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 训考试卷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年月日 单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 1、触电或电击伤的急救一般不要注射( )和喝( )。 2、触电者如果失去知觉,停止呼吸,但心脏仍微有跳动时,应采用( )人工呼吸法;如果虽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应采取人工( )法。 3、酸性蓄电池的电解液中,破坏正极板的最常见杂质有( ),它能与正极板活性物质PbO2作用生成( )。 4、触电或电击伤的急救方法是首先使触电者很快( ),再检查触电者的( )跳动情况。 5、人工呼吸应( )进行,只有在现场威胁人身安全时,才可将触电者抬到( )进行急救。 6、抢救触电伤员用口对口吹气法每分钟约( )次,用人工胸外心脏挤压法每分钟约( )次。 7、用口对口吹气法抢救伤员时,救护者一手( )其鼻孔,另一手将其下巴( )。 8、人工胸外挤压法挤压完毕,掌根( )松开,使其胸部( ),心脏扩张,血液又回到心脏里来。 9、处理充电室内的酸雾,一般是设置足够数量的耐酸( ),此法还可改善通风散热,排除( )。 10、矿灯特别是酸性灯的充电室内往往会有( )析出,如果室内通风不良,便会引起( )积聚。 11、灯房人员要相对( ),新老工人要有一定( ),以便传、帮、带。 12、灯房应按规程置备( )及( ),以便替换检修的矿灯、充作临时用灯及处理红灯和初充电。 13、矿灯日常管理中的二对号即( )对号,( )对号。 14、矿灯工必须严格执行( )制度,交清下列情况:充电情况、本班检修情况及 ( )、工具及各种记录情况。 15、矿灯工收灯时应注意检查:灯是否亮、是否( ),有无( ),零部件有无缺损,不清洁等情况。 16、酸性矿灯的充电室内,往往有( )析出,酸雾含量过高对人体会有危害,故规定在每立方米空气中酸雾含量应低于( )。 17、电源两端被电阻极小的导体作非正常的接通叫( ),电路短路时的电流要比正常电流( )。

矿灯房管理守则(新).doc

矿灯房管理制度(新)1 矿灯延点、延时、红灭灯管理制度 一、使用矿灯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交回矿灯房,交还不得超过下列时间:早班15:00;中班23:00;夜班7:00。 二、超过2小时矿灯仍未交回矿灯房者,灯房值班人员应汇报井调度并查明原因。 三、灯房值班人员应将延时矿灯记录在延时记录本上,记录应注明用灯人员单位、姓名、入井时间及未交灯原因。 四、不填写延时记录、不汇报井调度及无故不交灯人员,按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因工作需要在井下延点加班的用灯人员,应由本部门值班领导签字办理借灯手续提前领用备用灯,避免过放电,影响矿灯使用寿命。 六、矿灯最低应能持续正常使用11小时,矿灯11小时内出现红灯情况由机电队负责处理,超出11小时出现红灯将对领灯者及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七、如果使用时出现红灯情况,持灯人交灯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值班人员做好红、灭灯记录,并及时查明原因,将红、灭灯修复正常。 矿灯房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岗位上进行。

二、发生下列情况接班者有权不接班 1、运转情况交接不清。 2、设备故障、隐患及原因交接不清。 3、未处理的隐患及原因交接不清。 4、工具和材料配件交接不清。 5、岗位卫生不清洁。 6、各种记录填写不规范或未填写。 三、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其他异常状态时,交班人员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矿灯房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搞好矿灯的充电、检查及自救器管理工作。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脱岗。 三、严格执行矿灯、自救器管理制度。 四、经常巡查矿灯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矿灯正常充电和设备安全运行。 五、规范、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管理好矿灯房内安全消防设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随着煤炭工业的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 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 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51-2007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 MT/T 1078-2008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3 术语和定义 3.1 单体电池 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电池组 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 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臵。 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 能量存储、转换装臵,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有时还可包括充电系统、放电系统、显示系统、电源输入系统、电源输出系统等。 4.产品分类 4.1 按用途分 a)监测通信系统用后备电源,包括监测监控、人员管理、通信系统等后备电源; b)紧急避险设施用后备电源,包括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后备电源; c)运输车辆用电源,包括防爆蓄电池电机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单轨吊等用电源; d)防爆柴油机起动机用电源。

神东石圪台本安知识竞赛题复习题

1、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危险源风险预警等级分为巨警、重警、中警、低警、轻警。 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提出的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4、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由风险预控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组织保障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辅助管理。 5、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将风险分为特别重大风险、重大风险、中等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 6、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7、企业本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采用戴明的PDCA管理模式设计,PDCA的含义为:计划、实施、检查、改进。 8、目前煤矿危险源辨识常用的方法是即直接经验分析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法。 9、、煤矿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煤矿本质安全风险管理由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等环节组成。其中风险识别和评估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的关键和目的。 11、生产矿井每班必须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12、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1、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的内容是什么? 答: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2、简述“一炮三检” 内容和“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 答:“一炮三检”是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瓦斯检查;“三人联锁”放炮中的三个人是指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3、矿井突水有哪些预兆? 答:矿井突水前预兆主要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4、风险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确定事故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可能性,即概率的大小;其次要估计一旦事故发生,可能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最后,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失的严重程度估计总期望损失的大小,确定风险等级。 5、本质安全管理的定义? 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在企业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系统中已知的危险源进行预先辨识、评价、分级,进而对其进行消除、减小、控制,实现人-机-环系统的最佳匹配,使事故降低到人们期望值和社会可接受水平的风险管理过程。 6、矿井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新编版)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卷(新编版) Without safety as a guarantee, it may be vanished in an instant! So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is a subject that everyone must pay attention to.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2

矿灯维修工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卷(新编版) 一、填空题 1、触电或电击伤的急救一般不要注射()和喝()。 2、触电者如果失去知觉,停止呼吸,但心脏仍微有跳动时,应采用()人工呼吸法;如果虽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应采取人工()法。 3、酸性蓄电池的电解液中,破坏正极板的最常见杂质有(),它能与正极板活性物质PbO2作用生成()。 4、触电或电击伤的急救方法是首先使触电者很快(),再检查触电者的()跳动情况。 5、人工呼吸应()进行,只有在现场威胁人身安全时,才可将触电者抬到()进行急救。 6、抢救触电伤员用口对口吹气法每分钟约()次,用人工胸外心

脏挤压法每分钟约()次。 7、用口对口吹气法抢救伤员时,救护者一手()其鼻孔,另一手将其下巴()。 8、人工胸外挤压法挤压完毕,掌根()松开,使其胸部(),心脏扩张,血液又回到心脏里来。 9、处理充电室内的酸雾,一般是设置足够数量的耐酸(),此法还可改善通风散热,排除()。 10、矿灯特别是酸性灯的充电室内往往会有()析出,如果室内通风不良,便会引起()积聚。 11、灯房人员要相对(),新老工人要有一定(),以便传、帮、带。 12、灯房应按规程置备()及(),以便替换检修的矿灯、充作临时用灯及处理红灯和初充电。 13、矿灯日常管理中的二对号即()对号,()对号。 14、矿灯工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交清下列情况:充电情况、本班检修情况及()、工具及各种记录情况。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489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矿灯领发考勤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灯的领用发放,加强管理,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领用发放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的半点前为界为发放时间,并执行五不发: (一)矿灯不明亮不发 (二)矿灯零件不齐不发 (三)矿灯不对号不发 (四)没有矿灯牌不发 第三章收灯制度

第一条每班以交班时间为界,半点响后为收灯时间,并执行三不收: (一)矿灯零件不齐不收 (二)矿灯不对号不收 (三)矿灯损坏不收 第四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各灯口每班对矿灯进行严格考核,并填定记录。 第二条负责灯房工作的队长,应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考勤情况。 第三条每班收灯时间超过两小时后,仍有未升井者,应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YHC1煤矿用本安型数据采集仪参数

YHC1煤矿用本安型数据采集仪 使用说明书 执行标准 GB/T9969-2008 GB3836-2010 Q/HAKY10-2012

警告: 1,严禁改变仪器电路及与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型号规格及参数。2,严禁使用本说明书规定以外的电池。 3,严禁改变仪器的结构。 4,与计算机联接应在井上安全场所进行。

YHC1煤矿用本安型数据采集仪 一、概述 YHC1煤矿用本安型数据采集仪是针对本公司煤矿井下具有红外接口设备的数据进行采集的便携式设备。比如:本安型压力记录仪、红外离层数据记录仪,红外锚杆测力记录仪等的数据,可通过本采集器按照红外协议采集数据到采集器,然后带到井上通过传输接口输入到计算机里面,进行数据分析和管理。 二、产品型式与型号 2.1 防爆型式 矿用本质安全型,标志为“ExibⅠMb”。 2.2 型号命名 Y H C 1 最大监测距离:1 m 采集用 本安 仪器仪表类 三、主要技术指标 3.1 一般要求 采集仪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和国家指定检验单位审批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 环境条件 3.2.1 工作环境条件 a) 工作温度:0℃~40℃ b) 相对湿度:≤ 95%(+25℃) c) 大气压力:80kPa ~106kPa d) 机械环境:无显著震动和冲击场合 f) 适用于煤矿井下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3.2.2 能承受的最恶劣的储运气候条件 a) 高温:+60℃ b) 低温:-40℃

c) 振动:加速度50m/s2 d) 冲击:峰值加速度500 m/s2 3.3供电电源 采用1节型号为PL203450的锰酸锂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串联10Ω/3W线绕式限流电阻,用环氧树脂灌封为一体构成本安电池组件。电池容量:2500mAh,; 3.4本安参数 Uo:4.2V Io:0.42A 四、工作原理及结构 1、YHC1矿用本安手持采集器在红外数据采集系统中的工作性质,由三部分组成:矿用数字压力计、矿用本安手持采集器,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如图1所示,数据采集功能和红外数据通信功能,数据连续记录在压力计内,用矿用本安手持采集器进行采集,采集后携带至井上通过传输接口将数据自动地传送到PC计算机处理。 图1系统组成示意图 2、工作原理简图:图2 图2 工作原理简图 3、结构简图

矿灯定期检修更换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矿灯定期检修更换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526 2 / 2 矿灯定期检修更换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矿灯实行包机负责制,每班上井的矿灯由值班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确保矿灯完好标准,使用良好。 三、矿灯必须15天检修一次,15天加蒸馏水一次。 四、采队和工程队使用矿灯期12个月,辅助人员矿灯使用期15个月更换。 五、灯架充电部分每10天检查一次; 六、按矿灯考勤计时,500次报废。 七、检修项目要有详细记录(时间、修理人员姓名)。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矿灯房各种制度

矿灯房总则 一、矿灯的管理 1、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数多10℅。 2、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3、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出井后(地 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4、灯房人员在每次接班后2小时,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立 即报告矿调度室。 二、矿灯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1、矿灯为荷电出厂,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 2、若连续长时间不使用,必须从充电架上取下。 3、矿灯应完好,如果有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严禁发灯。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若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应及时使用辅助光源工作。 4、五队矿灯施加外力或摔掷。 5、因灯头是专用灯头,不能随意乱拆,更换灯头或改变正负极性,否则矿灯将不能正常使用而损坏,严禁在井下拆卸。 三、矿灯和充电架的完好标准 (一)、矿灯 1、外观检查 (1)、外表干净、无破损。 (2)、紧固螺丝无缺少。 2、灯头、灯线 (1)、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

(2)、闭锁螺栓(封钩)坚固可靠,蜡封无裂纹、破损。 (3)、灯泡、开关接触良好、不眨眼、不灭灯。 (4)、灯亮度足,玻璃不松动、无破损。 (5)、灯线无破损,出线口密封良好,长度不得小于1m。 3、灯盒、锁盖 (1)、绝缘良好,不漏电。 (2)、外盒防静电,不变形。 (3)、灯锁良好,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才能打开。 4、电池 (1)、充电控制器,保护板完整,封口严密。 (2)、充电后应达到额定容量。 5、资料 外壳应有编号。应有使用、红灯、灭灯记录。 (二)、充电架 1、灯架 (1)、零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无变形,无严重腐蚀。 (2)、安装牢固,排列整齐。 (3)、仪表齐全,指示正确,灵敏可靠。 (4)、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2、整流器 (1)、各部固定螺栓齐全、紧故。 (2)、接线紧密、无脱焊、虚焊现象。 (3)、绝缘良好,主回路对外壳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二次控制回路对外壳不低于0.5 MΩ。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