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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2015)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2015)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2015)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

2014年12月8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当依据本指引健全压力测试体系,提升压力测试能力,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确保压力测试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管分析工具,用于分析假定的、极端但可能发生的不利情景对银行整体或资产组合的冲击程度,进而评估其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水平和流动性的负面影响。压力测试有助于监管部门或银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压力测试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压力测试体系,并将其纳入各个层次的风险管理活动,成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体系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治理结构、政策文档、方法流程、情景设计、保障支持以及验证评估。

第七条压力测试应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发挥以下作用:(一)前瞻性评估压力情景下风险暴露,识别定位业务的脆弱环节,改进对风险状况的理解,监测风险的变动。

(二)对基于历史数据的计量模型进行补充,识别和管理“尾部”风险,对模型假设进行评估。

(三)关注新产品和新业务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评估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水平和流动性承受压力事件的能力,为银行设定风险偏好、制定资本和流动性规划提供依据。

(五)协助银行制定改进措施。

(六)支持银行内外部对风险偏好和改进措施的沟通交流。

第二节治理结构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压力测试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压力测试管理中的职责及报告路线。

第九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压力测试管理的最终责任,

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并批准压力测试政策。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压力测试进行有效管理。

(三)审阅经高管层审定有重大影响的压力测试报告,了解压力测试的关键假设,关注压力测试的结果及其影响,审议后续的重大改进措施,了解改进措施的风险缓释效果,在确定银行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目标时考虑压力测试的结果。

(四)其他有关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部分职责。第十条商业银行的监事会(监事)应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压力测试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至少每年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一次。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外部监管和董事会要求,制定并修订压力测试政策,提交董事会审核批准。

(二)确定压力测试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保障支持体系,保证银行压力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议压力情景设定,定期组织开展压力测试,评估压力测试结果对银行的影响,制定和落实风险改进措施,将压力测试结果运用到银行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中。

(四)向董事会报告压力测试开展情况。

(五)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团队负责压力测试管理,压力测试的管理职能应当相对独立于业务条线。

负责压力测试管理的部门(团队)应具备以下职能:

(一)拟定压力测试政策,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

(二)组织和协调各部门设计压力情景,实施压力测试,汇总并提交压力测试报告。

(三)推进全行压力测试体系建设,定期维护和更新压力测试体系。

(四)做好压力测试文档管理,保证文档结果的完备性。

(五)其他有关职责。

第三节政策文档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制定完备的压力测试政策。压力测试政策包含但不限于:

(一)压力测试的管理目标。

(二)压力测试的主要类型。

(三)压力测试的组织结构。

(四)压力测试的方法。

(五)压力测试的流程与频度。

(六)压力测试的情景假设。

(七)压力测试结果的报告要求及运用。

(八)压力情况下可能采取的改进措施或应急计划。

(九)压力测试体系的定期评估与重检。

第十四条压力测试政策应根据经营环境变化和业务发展及时进行修订。任何重大的实质性调整应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通过完备文档记录每一轮压力测试过程,确保压力测试可追溯和复制。文档记录应包括压力测试的目标、风险因素、压力情景、基本假设、方法论、传导机制、数据来源、压力测试的结果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第四节方法流程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压力测试流程,包括以下步骤:定义测试目标,确定风险因素,设计压力情景,收集测试数据,设定假设条件,确定测试方法,进行压力测试,分析测试结果,确定潜在风险和脆弱环节,汇报测试结果,采取改进措施等。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开展全面的压力测试,总体涵盖各类主要风险和表内外各个主要业务领域,充分考虑各项业务间的相互作用和反馈效应以及风险因子与承压指标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有效整合各类风险的压力测试,反映银行及银行集团风险的整体情况。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对快速发展的新产品和新业务以及存在潜在重大风险的业务领域进行专项压力测试。此外,从事复杂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在压力测试中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资产证券化和包销等复杂业务以及高杠杆交易对手违约的影响。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压力测试的频度应根据测试目的、风险类型、风险水平、外部环境以及监管要求合

理确定,并及时进行调整。在必要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对特定领域和风险及时开展专项压力测试。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尽可能以定量方法来确定压力情景参数、风险因子相关性以及具体传导过程。此外,压力测试工作中应运用定性方法作为补充,通过合理的流程和方法,综合反映各个条线、领域专家意见,以拓展压力测试的适用范围并提高其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根据所考虑因素的复杂性,压力测试方法可分为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商业银行应结合使用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进行压力测试。敏感性分析旨在测量单个重要风险因子或少数几项关系密切的因子在假设变动情况下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在进行敏感性分析时,假设的变动程度应达到足够的波动幅度,以反映极端情况对银行的影响。

情景分析旨在测量多个风险因子同时发生变化以及某些极端不利事件发生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在进行情景分析时,应考虑不同风险因子之间的相关性。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以一个或多个承压指标来反映压力测试的结果和对银行稳健程度的影响。常用承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价值、资产质量、会计利润、经济利润、监管资本、经济资本和有关流动性指标。商业银行应根据压力测试的目的、风险类型、业务种类以及特定要求来选取合适的承压指标。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可采用反向压力测试来识别可能对银

行持续经营带来重大影响的压力情景。反向压力测试是从已知的压力测试结果出发,反向寻找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资本和流动性可能承受的极端压力情景。适于开展反向压力测试的领域包括高风险业务线、未经历过严重压力的新产品和新业务等。规模较大且从事复杂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开展反向压力测试。

第二十四条压力测试的结果应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压力情景下承压指标的变动、结果所反映的银行潜在风险点以及改进措施。商业银行应每年向监管机构提交压力测试开展情况报告。如果压力测试的结果显示银行可能面临重大风险,应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第二十五条压力测试结果应运用于商业银行的各项管理决策中,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战略性业务决策、编制经营规划、设定风险偏好、调整风险限额、开展内部资本充足和流动性评估、实施风险改进措施以及应急计划等。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遵循清晰的、预先设置的原则,针对压力测试结果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并确保得到有效实施。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重组、变现、终止和对冲风险头寸。

(二)增加风险缓释。

(三)提高信贷审批标准。

(四)调整风险限额。

(五)压缩资产负债规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包括增加拨

备、留存收益、补充资本和增加流动性储备等。

(六)调整业务发展策略和定价策略。

(七)启动应急计划。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开压力测试的相关情况。

第五节情景设计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在充分识别风险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情景设计。压力情景应反映银行主要风险因素,不同业务条线情况,外部环境冲击的影响变化;考虑各风险因子在一系列宏观经济和金融冲击下的相互作用和反馈效应。

压力情景一般分为轻度压力、中度压力以及重度压力。三种压力情景按照顺序不断增强,其中轻度压力应比基准情况更为严峻,重度压力应反映极端但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压力情景设计应综合考虑历史性情景和假设性情景。历史性情景设计可参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危机等事件。商业银行还应从前瞻性视角出发,分析潜在风险,设计假设性情景。

压力情景的设计应得到相关业务条线专家的广泛参与,并按照事先确定的流程开展。

第三十条压力情景设计涵盖的风险类型应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含集中度风险、国别风险)、市场风险(含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并考虑不同风险之

间的相互影响。

第三十一条针对信用风险的压力情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内及国际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增长下滑,房地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向下波动,贷款质量和抵押品质量恶化,授信较为集中的企业和主要交易对手信用等级下降乃至违约,部分行业出现集中违约,部分国际业务敞口面临国别风险或转移风险,其他对银行信用风险带来重大影响的情况等。

第三十二条针对市场风险的压力情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利率重新定价、基准利率不同步以及收益率曲线出现大幅变动、期权行使带来的损失,主要货币汇率出现大的变化,信用价差出现不利走势,商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股票市场大幅下跌以及货币市场大幅波动等。具体压力情景的选择应考虑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差异。

第三十三条针对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情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大幅下降,批发和零售存款大量流失,批发和零售融资的可获得性下降,交易对手要求追加抵(质)押品或减少融资金额,主要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信用评级下调或声誉风险上升,市场流动性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对流动性造成损耗,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突然中断运行等。

具体压力情景的设定应充分考虑针对单个银行的特定冲击、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

第三十四条针对操作风险的压力情景包括但不限于受到以下重大操作事件影响:内部欺诈事件,外部欺诈事件,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信息系统事件应充分考虑业务中断系统失灵导致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在设计压力情景时应考虑声誉风险的溢出效应,关注声誉风险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影响,包括合约性和非合约性的表外风险暴露或资产证券化暴露,出于声誉需要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可能性等。

第六节保障支持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为压力测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与支持,包括数据、系统和人力资源等。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具备相应的数据管理能力,为压力测试提供质量较高、颗粒度较细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具备相关信息系统,并能根据压力测试工作需要灵活进行调整,有关系统应当实现以下功能:(一)支持实现灵活的情景生成。

(二)支持完成资产组合、业务条线、银行及银行集团整体等不同层面的压力测试。

(三)支持计量各类风险因子对银行各项承压指标的冲击。

(四)支持测试数据的抽取、转换和加载,并保证测试过程的可复制性。

(五)支持满足各类压力测试的监管频度要求。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具备满足本行压力测试工作需要的专业团队。

第七节验证评估

第四十条商业银行应确定独立的验证部门或团队对压力测试体系进行持续有效的评估并出具验证评估报告,原则上不低于一年一次,验证部门(团队)的相关职责应涵盖以下内容:(一)评估压力测试方案是否有效地满足既定目标。

(二)评估压力测试的政策和过程文档是否完备。

(三)评估压力测试的实施是否按照既定的流程。

(四)评估压力测试方法的可靠性。

(五)评估压力测试的假设是否合理。

(六)评估数据质量是否可靠。

(七)评估系统的支持是否有效。

(八)了解压力测试是否纳入银行日常风险管理。

(九)评估压力测试结果内部应用是否充分。

(十)内部审计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将压力测试纳入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定期审查和评估压力测试体系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内

部审计应涵盖对验证评估工作的审计。

(二)评估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是否充分。

(三)评估压力测试结果内部应用是否充分。

(四)评估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改进措施并有效实施。

(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第三章压力测试监管第一节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体系进行监督检查,评估银行的压力测试是否与其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相适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促进银行提升压力测试及风险管理水平。

第四十三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进行检查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压力测试是否有助于全行层面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的提升。

(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是否履行压力测试中应承担的职责。

(三)压力测试政策是否及时维护和更新,文档记录是否详细。

(四)压力测试流程是否完整,压力测试内容是否全面,压力测试方法是否合理。

(五)压力测试的结果是否在不同管理层级的经营决策中得

到应用。

(六)改进措施是否适当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七)压力测试是否被纳入银行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犐犆犃犃犘)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八)情景假设是否合理,是否考虑银行经营环境中现有的风险状况和未来的发展变化因素,是否考虑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反馈效应。

(九)银行是否具备足够的数据、系统、人力等资源,是否建立清晰的压力测试业务流程。

(十)压力测试的验证评估是否有效。

第四十四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方式,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体系有效性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

第四十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的检查评估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一)要求银行提交压力测试政策、报告等相关文档材料。

(二)对压力测试的各级人员进行访谈,如有必要,可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三)要求银行对压力测试假设的合理性、模型的可靠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解释和说明。

(四)要求银行使用监管指定的假设或参数对特定的资产组合进行敏感性分析,对比评估压力测试结果。

(五)利用银行的基础数据独立开展压力测试,以验证银行压力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六)通过同质同类银行的分析对比,评估银行压力测试结果的审慎程度。

第四十六条对于在检查评估中发现压力测试体系存在实质性缺陷或者商业银行决策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等情况,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要求商业银行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压力测试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实质性的缺陷进行改进,必要时重新进行压力测试并将有关结果报告监管机构。

(二)加大压力测试结果在经营决策中的运用。

(三)调整风险限额。

(四)减少对特定行业、国家、地区或资产组合的风险暴露。

(五)提高流动性和资本水平。

(六)增加风险缓释。

(七)实施其他改进措施。

第四十七条在风险评估、监管评级等持续性监管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所揭示的银行风险状况以及对银行压力测试体系评估中发现的薄弱环节。

第三章统一的压力测试

第四十八条银监会定期组织商业银行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压力测试,并可独立开展压力测试,以评估单个银行和银行体系的稳健水平。

第四十九条对于统一组织商业银行开展的压力测试,银监会提供压力情景,银行根据统一的压力情景开展压力测试并提交报告。银监会与银行就压力测试的具体要求、关键假设等技术环节进行充分沟通,以提升银行压力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第五十条银监会可独立开展对特定银行或银行体系的压力测试,以评估外部冲击对特定银行或银行体系风险的影响。银监会独立开展的压力测试应充分考虑到金融机构之间业务的关联性和风险溢出效应。

第五十一条银监会建立压力测试的专家团队,评估商业银行压力测试的开展情况以及实施统一的压力测试。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除另有规定外,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本指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银监发〔2007〕91号)同时废止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制衡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三)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四)相匹配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产品复杂程度、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1-2] 第二章内部控制职责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 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第十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

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XX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压力测试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三章压力测试流程 第四章压力测试频率 第五章压力测试文档要求 则附第六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建立中国XX银行(以下简称“XX银行”)压力测试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压力测试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XX银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它是通过测算银行遇到假定的压力事件时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个资产组合、单个银行或者银行集团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对象分类)压力测试可以分为信用风险压力测试、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操作风险压力测试以及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等。 第四条(方法分类)压力测试的通行方法包括自上而下法和自下而上法。 第五条(测试目的)压力测试的目的与作用 (一)压力测试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分析潜在的压力因素及对业务的敏感性,量化分析压力情景下压力因素变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评估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类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承担水平,提前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二)压力测试作为有效的沟通工具,为董事会和高管层提帮助全行理解压力事件对其供更全面的风险信息以及决策依据, 经营产生的潜在威胁,形成供董事会和高管层讨论并决定实施的应对措施,建立一整套基于压力测试的应对机制,提高银行应对极端事件的风险抵御能力。 (三)压力测试作为一项重要的诊断工具,有助于评估银行盈利及资本充足性方面抵御受压情况的能力,验证风险限额和资本分配的有效性,从而优化并检验经济资本配置(四)压力测试作为风险计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部评级体系形成有效补充,进而能够更加准确地度量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满足新资本协议和外部监管机构要求。

商业银行实验报告

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实验报告 一、实验目的 通过本实验,让学生熟悉当前商业银行业务系统的业务操作流程,初步掌握金融业务系统业务处理方法,熟悉并学会利用计算机软件处理银行业务,理解业务系统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和临柜柜员日常工作流程。 二、实验内容 本次模拟实验以智盛商业银行综合业务模拟系统及操作系统为依托,实验内容主要分为两大类:储蓄所业务和对公业务。 通过操作商业银行储蓄存款业务,熟悉各种储蓄存款实务的前台操作界面和操作要素,掌握储蓄存款的种类、特点、利息计算等基本规定;熟悉会计票据在储蓄存款实务中的应用、票据的审核要点,以及相关的会计核算和记账凭证。 通过操作商业银行对公业务,熟悉银行本票业务中本票开立、汇票业务开立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本票超期结清以及本票未用退回、汇票的超期结清以及退回等业务过程,掌握单位活期存款业务,掌握基本户、一般户的开立以及账户的销户等基本的柜台业务流程。 三、实验步骤 【一】储蓄所业务:包括储蓄日初处理、储蓄日常业务、储蓄特殊业务、储蓄代理业务、信用卡业务、储蓄日终处理。 (一)、储蓄日初处理:掌握如何领用凭证、凭证出库,理解柜员钱箱及部门钱箱之间的关联。掌握如何查询凭证状态及凭证使用情况的方法。 1、凭证领用

2、重要空白凭证出库 (二)、储蓄日常业务:理解商业银行面向客户的客户化管理思想,掌握如何为个人储蓄客户开立客户号及活期存款帐户、整存整取帐户、定活两便帐户,如何进行存取款业务操作,理解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处理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掌握存本取息、通知存款、普通支票的业务规范及操作流程。熟悉教育储蓄、一卡通及凭证业务的规范及操作流程。 1、开户以及存取款业务:以普通活期开户为例 开普通客户,普通活期开户,普通活期存款,普通活期取款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完整版)(2020090308050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88 号2005 年12 月30 日 各银监局: 现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内部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部指引》于2006年1月1日起试行,对于各类商业银行2005年度的评级,仍然沿用原来的风险评级办法。 二、试行阶段,需要对定量指标的选择、权重系数的设定、标准值和分值区间的设置 进行更加充分的数据测试,必要时对有关定量指标和定性因素及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各项评价标准在打分”体系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请各银监局认真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银监会。 三、《内部指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方法,其中定性因素的评价是难点,对于评级人员要求较高,评级人员须具备良好的监管业务素质和丰富的监管工作经验, 并且充分了解和熟悉监管评级的所有要素以及评级原理和方法,能够依据定性评价因素及其 细化的评价标准对银行做出客观、准确的分析预测和判断评价。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工作 经验、收集评级信息的情况、对监管评级的理解和认识等方面的差异,很容易造成评级尺度 不一,严重影响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因此,请各银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 培训工作,确保《内部指引》的顺利实施。 四、监管评级有效的推行和使用,还有赖于规范的评级程序和工作制度。因此, 《内 部指引》规定了严密规范的评级操作规程和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请各银监局结合银监会监 管业务流程再造和监管资源整合等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评级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做好评级工 作,以确保评级工作质量。 五、按照“ 1104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规划,《内部指引》试行后,银监会 将据此开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子系统”,实现定量指标评价的自动化,定性因素评价的规范化,并通过该系统对评级工作进行质量控制,提高评级工作的效率。 六、各级监管机构及其参与评级工作的监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防止监管评级结果的误用和滥用。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体系,实现对商业银行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 险预警;为推行同质同类银行比较和差别监管模式,逐步统一同质同类银行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评级工作,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现行的评级体系进行整合、修订和完善,依据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借鉴国际通用的 骆驼(CAMEL )评级体系”,广泛吸收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地区监管机构关于监管评级的良好做法,并充分结合我国的具体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建立了 一个对银行机构的风险和经营状况的分析框架,提出了一系列分析银行风险的方法与标准,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银行的风险状况和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商业银行主

[实用参考]商业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doc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风险管理能力,及时识别和计量在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银行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条压力测试能够帮助本行充分了解潜在风险因素与本行财务状况之间的关系,深入分析本行的风险状况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讨论并决定实施的应对措施,预防极端事件可能对本行带来的冲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管理和协调本行的压力测试工作。并负责本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压力测试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法选择、压力测试情景设定、 优质参考文档

压力测试程序实施等。 第五条本行财务会计部负责本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方法选择、压力测试情景设定、压力测试程序实施等。 第三章压力测试方法 第六条压力测试包括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等具体方法。敏感性测试旨在测量单个重要风险因素或少数几项关系密切的因素,由于假设变动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情景测试是假设分析多个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变化以及某些极端不利事件发生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 第七条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风险状况和某项压力测试具体内容的复杂程度,确定不同的测试方法,包括选择复杂模型、根据经验做出合理的判断。本行应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压力测试技术手段,提高压力测试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章压力测试情景 第八条压力测试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内容。压力测试中,应考虑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共同影响。 优质参考文档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摘要:现代社会商业银行的发展相当迅速,并且商业银行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文章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控制是一个机构内部为达到一定的经营目的,通过有效的制度、方法和程序,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各种业务进行的动态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在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也正进行着自己的改革,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外部的竞争压力导致经营风险增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也就相应的越来越复杂多样。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受利益的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从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2、业务操作层面的事故难以杜绝 操作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业务处理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因业务数量、强度及对业务的熟练程度等因素而导致的在内部控制环节所产生的风险。诸如金额输入错误、存取颠倒、卡或者存折的跳号使用等,均属于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一般来说,以上这种错误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但是,倘若经常性的出现,就应该是银行内部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方面的问题了,就应该从内部控制环节寻找原因。 3、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银行正常运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样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在现实情况中,倘若银行准备开发一项新业务,银行高层人员往往先想到的是这项业务能够给银行带来多少利润,而不是这项业务背后存在着那样的风险点,从而减缓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步伐。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缺陷 1.制度建设不健全。 当前,商业银行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但制度制定未跟上业务发

商业银行支付业务讲解学习

商业银行支付业务

一、互联网支付业务流程分析 (一)业务模式 在基于Internet的电子支付过程中,主要涉及如下角色:客户、商户、支付服务方(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总体结构示意如下: 客户是支付过程中,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商户是支付过程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或者给买卖双方提供撮合的交易平台; 支付服务方是支付过程中,给客户及商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视不同情况,可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具体而言,如果客户通过银行直接完成支付,则支付服务方为银行;如果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转结银行完成支付,对商户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支付服务方,对银行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商户,银行为支付服务方。 总体业务流程为:客户通过游览器访问商户的网站,选择商品并结账;商户记录客户的订单,按照支付服务方的格式组织报文并提交;客户在支付服务方完成付款过程;支付服务方把支付结果通知商户的网站;商户为客户提供商品/服务,如下所示: 该流程图具体说明如下:

用户在商户网站等选购货物,并申请使用互联网支付; 商户生成订单,并送给支付平台,将用户转向网络支付业务系统; 支付平台收到订单请求后,返回给商户订单已接收; 用户在支付平台上选择互联网支付的银行,使用银行卡进行互联网支付; 网络支付业务系统记录用户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并将用户转向给相应支付系统: 支付平台把扣款信息发送给银行,并引导用户到银行(和实现方式有关);用户在银行完成卡、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银行把支付成功的信息反馈支付平台、用户; 支付平台向用户提供支付界面;用户完成账户、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支付平台将支付结果通知反馈商户,商户收到支付成功通知后进行发货处理;根据商户结算周期与商户进行资金清结算,风险识别通过后,将资金结算到商户之前关联的银行账户。 (二)资金流说明 买方和卖方的最终资金来源在银行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若买卖双方在开立支付账户,则通过资金交易的触发,产生账户之间资金及权益所有权的转移,在不发生充值和提现、退款的情况下,在备付金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发生转移;若为银行账户支付模式,则通过网关将买方通过备付金银行账户转移至,由根据约定的交易指令或交易周期将资金转移至卖方银行账户。 买方可以用其管理的银行卡向其支付账户进行充值;也可以将充值的金额从其支付账户返回到其关联的银行卡。

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模版

x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压力测试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应对极端风险情况的能力,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资本充足率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个资产组合、单个银行或者银行集团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和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三条根据测试对象的差异,压力测试分为信用风险压力测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操作风险压力测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集中度风险压力测试等。 第四条压力测试作为常规风险计量工作的重要补充,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工具,其主要作用如下: (一)帮助商业银行审视某一特定风险敞口或全行风险状况在压力情景下的变化,为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提供参考。 (二)帮助商业银行评估经济周期和宏观经济变化对风险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为有效开展资本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条概念释义。 压力情景是指对不利于银行经营的单个或多个风险因素的变动情况进行的假设描述。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x银行总行和境内各一级分行。境外分行应根据本办法及当地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章压力测试的步骤与程序 第七条压力测试的步骤与程序依次为:确定风险因素及测试对

象;合理设计压力情景;选择测试方法并开展测试;撰写分析报告与揭示风险点;根据压力测试的重要程度进行报告;采取补救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 第八条确定风险因素及测试对象。 进行压力测试,首先应分析x银行经营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确定近期有可能发生且对x银行的资产质量、准备金、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及系统安全等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并据此确定测试对象。如确定的风险因素有多个,则需进一步了解这些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共同影响的关系。同时,还应考虑到可能面临的特殊情况,确保没有忽略其他重要风险因素。 第九条合理设计压力情景。 应根据压力测试的内容,合理设计不同的压力情景(不同风险类别的压力情景举例参考附件1)。 (一)应根据测试对象和目的的不同,采用历史情景法、专家分析法或综合以上两种方法,合理设计压力情景,以准确反映主要风险因素的变化。其中,历史情景法主要依据已有的历史数据,专家分析法主要依据专家经验。 (二)应将压力情景设置不同的严重程度,一般应包括轻度压力、中度压力以及重度压力三种情景。三种压力情景按照顺序不断增强,其中轻度压力情景是比目前实际情况更为严峻的温和衰退情景,未来发生的可能性较大;重度压力情景是一种极端但仍有可能发生的情景;中度压力情景应介于上述两种情景之间。 第十条选择测试方法并开展测试。 根据选定的压力情景,设计合理的压力传导机制,结合x银行业务发展、风险状况和压力测试具体内容的复杂程度,确定按照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压力测试方法,组织进行敏感性测试或情景测试。

《商业银行的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指引》(银监发[2007]42号)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评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章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与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形式不要求统一,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的监督控制; (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三)适当的组织架构;

(四)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 (五)计提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并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二)通过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高级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五)确保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接受内审部门的有效审查与监督; (六)制定适当的奖惩制度,在全行范围有效地推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地建设。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农商行银行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等有关政策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压力测试是指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为采取必要措施提供量化支持。 第三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主要目的: (一)损失分析:分析个别风险因子或某些风险因子集合发生极端不利变化对市场风险投资组合造成的潜在损失,测算极端历史情景下市场风险投资组合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本办法中,如无特殊说明,市场风险投资组合指的是交易账户投资组合;(二)监管沟通:为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监管信息,协助监管机构了解银行的市场风险状况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 第四条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是本行风险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为

充分发挥压力测试在评估本行风险承受能力和制定风险缓释策略方面的作用,本行压力测试应遵循以下方面: (一)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风险控制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压力测试方法及结果; (二)应在人才配备和IT基础设施方面投入足够的资源;(三)应建立压力测试方法和实践的完整文档记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职责,主要职责包括: (一)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的管控; (二)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确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审阅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五)确定压力测试重大影响指标; (六)高级管理层权限内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六条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牵头管理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牵头管理全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交易账户进行压力测试; (二)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管理办法; (三)拟定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方案; (四)整理汇总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7]91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完善银监会监管技术和手段,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 报告银监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完善银监会监管技术和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 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通过测算银行在遇到假定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分析这些损失对银行盈利能力和资本金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和 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条压力测试能够帮助商业银行充分了解潜在风险因素与银行财务状况之间的关系,深入分析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讨论并决定实施的应对措施,预防极端事件可能对银行带来的冲击。对于日常管理中广泛应用各类风险计量模型的银行,压力测试应成为模型方法的重要补充。压力测试也能够帮助银监会充分了解单家银行和银行业体系的风险状况和风险抵御能力。 第五条压力测试包括敏感性测试和情景测试等具体方法。敏感性测试旨在测量单个重要风险因素或少数几项关系密切的因素由于假设变动对银行风险暴露和银行承受风险能力的影响。情景测试是假设分析多个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变化以及某些极端不利事件发生

农商银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只是分享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操作规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本行贷款行为,推进贷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贷款操作规程是本行在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下同)发放、收回过程中对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不良资产管理、呆账贷款核销、信贷档案管理及信贷工作总结等内容进行规范的工作程序。 第三条本规程是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营业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贷前调查 第四条各支行、分理处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等级、偿债能力、经营效益以及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核实抵押物、质物及保证人情况,预测贷款的风险程度等。 第五条信贷人员接到借款人书面贷款申请报告后,应在3—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的工作,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1.借款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场所是否在各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借款人主体是否合法(工商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户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经济组织应有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借款人经营的内容是否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 3.借款人是否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资金结算情况如何; 4.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者以自然人个人名义在本系统内辖属机构有无贷款; 5.借款人有无合法有效的贷款卡,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素质及管理能力情况; 6.借款企业有无完整的财务制度,能否按时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数据资料; 7.借款人是否有相应比例的自有资金,短期贷款工商企业一般不少于30%,中长期贷款50%以上; 8.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二)自然人 1.自然人户籍关系是否在本支行、分理处所辖范围内; 2.自然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消费贷款应有符合规定的自有首付资金; 4.自然人是否在本行开立了个人结算账户; 5.借款人申请的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各支行、分理处的支持范围。 信贷人员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提出是否同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意见。凡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基本符合借款人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建立信贷关系的,则再进行实地调查。 第六条实地调查主要是了解借款人经营管理状况、资产与负债构成、产品盈利能力、企业发展前景及对保证人或抵(质)

建行压力测试报告

中国建行压力测试分析报告 ——基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人民币汇率变动 1.中国建设银行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简称建设银行或建行,最初行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1996年3月26 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甲午年)10月1日,是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国有五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中国内地设有分支机构14,121 家(2012年),在香港,台湾,墨尔本等地设有分行,拥有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建行亚洲、建行伦敦、建行俄罗斯、建行迪拜、建银国际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于2013年6月末,市值为1,767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五位。2014年5月8日,2014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榜单出炉,建行蝉联全球第二大企业。 2.压力测试的定义 压力测试能够用来测量设定意外事件发生所导致的风险因素变化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影响。压力测试主要是基于历史或潜在的市场震荡数据,采用模拟方法或其他的统计方法,构造一个或一系列极端不利情景,考察在极端条件下,市场价格变化对资产组合的价值变化的“最坏情景”,用于设定风险价值的标准或风险约束,确定资产组合风险水平是否在风险承受能力之内。 3.压力测试基本流程 1)确定测试对象 本文确定的对象就是中国建设银行的整体信贷资产。 2)识别风险因子 本文主要选取的风险因子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变动。 3)压力情景设计 压力测试中的压力情景有两种分析方法,即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本文采用情景分析。4)情景的压力评估 通过考察设定情景下建设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变动情况,从而来判断银行面临的风险程度。 4.中国建设银行最近3年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是一种用来衡量银行资本与其风险加权资产负责规模是否相适应的指标,是在银行资产负债风险一定的情况下,衡量银行持有的资本金是否适当的指标。

2020年(BPM业务流程管理)一、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构成与描述

(BPM业务流程管理)一、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构成 与描述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高山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具有同质性,银行与银行的差别实际源于各自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由此成为建立竞争优势最重要的因素。商业银行竞争的外在表象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内在的实质是产品开发流程和客户服务流程的竞争。因此,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将传统的工作结构和工作方法从根本上进行重新设计,将不增值和低效率的业务流程转变成为增值和高效的业务流程,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运行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一、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构成与描述 商业银行现有业务流程可以分为直接创造价值的客户服务流程和为直接创造价值活动服务的后台支持流程,主要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商业银行业务流程构成图 为了便于进行流程分析和流程设计,还要应用数学语言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系进行描述。 定义1:银行的一项业务流程是以完成某项管理职能为目标,由一系列管理活动环节按照其对管理信息处理的先后顺序排列的向量。 定义2:银行的一个战略业务单位是以完成某类业务为职能,由一系列独立的业务流程子过程构成的集合体。 根据定义1,第个业务流程是阶向量,则战略业务单位为一个二元结构: 其中,为业务流程子过程的集合,,为子流程的数目。 为所有子流程相互关系的集合,表示第个子流程与第个子流程的关系。 可以描述称为一个×的方阵: 其中,某项可能为0,但行不空。 上述流程方阵也可以用流程网络结构图2来表示。

图2业务流程网络结构图 比如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而言,又可以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程、流动资金贷款流程、额度授信业务流程、担保业务流程等若干子流程,由于各个子业务流程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对信贷业务流程进行再造需要对各子流程从整体上进行优化。最好的办法就是应用网络结构技术,将商业银行的一个战略业务单位内的所有相关子流程在一个网络结构图上记录和描述。 有了流程网络结构图,就可以对整个流程应用ESCRI方法进行整体优化了。所谓ESCRI 是指业务流程优化的措施,如表1所示。 表1ESCRI简表 二、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流程分析 在商业银行所有客户服务流程中,信贷业务流程是最重要的流程,在后台支持流程中产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保证诚信、合规运作,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维护投资者、贷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法》、《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贷款公司治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手段,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对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内部控制的核心含义是职责分离、形成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前台、后台相互支持、相互监督、逻辑有序的机制。 第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确保公司自主财产和贷款财产的独立、安全和完整; (四)确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规避风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五)建立统一、规范、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协调、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执行各专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商业银行支付业务

一、互联网支付业务流程分析 (一)业务模式 在基于Internet的电子支付过程中,主要涉及如下角色:客户、商户、支付服务方(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总体结构示意如下: 客户是支付过程中,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商户是支付过程中,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个人或企业,或者给买卖双方提供撮合的交易平台; 支付服务方是支付过程中,给客户及商户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机构,视不同情况,可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具体而言,如果客户通过银行直接完成支付,则支付服务方为银行;如果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转结银行完成支付,对商户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支付服务方,对银行而言第三方支付公司为商户,银行为支付服务方。 总体业务流程为:客户通过游览器访问商户的网站,选择商品并结账;商户记录客户的订单,按照支付服务方的格式组织报文并提交;客户在支付服务方完成付款过程;支付服务方把支付结果通知商户的网站;商户为客户提供商品/服务,如下所示: 该流程图具体说明如下: 用户在商户网站等选购货物,并申请使用互联网支付; 商户生成订单,并送给支付平台,将用户转向网络支付业务系统; 支付平台收到订单请求后,返回给商户订单已接收; 用户在支付平台上选择互联网支付的银行,使用银行卡进行互联网支付; 网络支付业务系统记录用户所选择的支付方式,并将用户转向给相应支付系统: 支付平台把扣款信息发送给银行,并引导用户到银行(和实现方式有关);用户在银行完成卡、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银行把支付成功的信息反馈支付平台、用户; 支付平台向用户提供支付界面;用户完成账户、密码等信息输入,完成付款; 支付平台将支付结果通知反馈商户,商户收到支付成功通知后进行发货处理; 根据商户结算周期与商户进行资金清结算,风险识别通过后,将资金结算到商户之前关联的银行账户。 (二)资金流说明 买方和卖方的最终资金来源在银行结算账户或银行卡。若买卖双方在开立支付账户,则通过资金交易的触发,产生账户之间资金及权益所有权的转移,在不发生充值和提现、退款的情况下,在备付金银行账户的资金不发生转移;若为银行账户支付模式,则通过网关将买方通过备付金银行账户转移至,由根据约定的交易指令或交易周期将资金转移至卖方银行账户。买方可以用其管理的银行卡向其支付账户进行充值;也可以将充值的金额从其支付账户返回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

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12月8日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当依据本指引健全压力测试体系,提升压力测试能力,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确保压力测试结果得到有效应用。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压力测试是一种银行风险管理和监管分析工具,用于分析假定的、极端但可能发生的不利情景对银行整体或资产组合的冲击程度,进而评估其对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水平和流动性的负面影响。压力测试

有助于监管部门或银行对单家银行、银行集团和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做出评估判断,并采取必要措施。 第五条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指引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压力测试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压力测试体系,并将其纳入各个层次的风险管理活动,成为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体系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治理结构、政策文档、方法流程、情景设计、保障支持以及验证评估。 第七条压力测试应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发挥以下作用: (一)前瞻性评估压力情景下风险暴露,识别定位业务的脆弱环节,改进对风险状况的理解,监测风险的变动。 (二)对基于历史数据的计量模型进行补充,识别和管理“尾部”风险,对模型假设进行评估。 (三)关注新产品和新业务带来的潜在风险。 (四)评估银行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水平和流动性承受压力事件的能力,为银行设定风险偏好、制定资本和流动性规划提供依据。 (五)协助银行制定改进措施。

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模版

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总行内控合规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营业部、二级和省所有部门适用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是指适用于银行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以及银行内部各级行制定的各类业务制度。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全省各级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包括全省各级银行的内控合规管理和合规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全行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内控合规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全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合规监督管理,是指监督管理全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的动态过程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合规部,是省、省营业部和二级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内控合规管理部门(以下称合规主体部门),是省、省营业部和二级内部设立的除合规部之外的各业务、管理和保障部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是参与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 第五条全行合规管理目标:建立确保全行经营合规的合规管理体系。近期目标:全面遏制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的普遍现象,尽快提高全合规经营的能力和员工的合规素养。第六条全行合规管理工作重点,是建立三大工作体系:(1)建立以经营理念为基础的合规文化体系; (2)建立以经营活动合规为中心的内控合规体系; (3)建立以合规监督全覆盖为重点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 第七条全行合规管理工作任务,是探索完善四方面工作机制: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渠道的合规文化机 制; (2)内控有效的经营活动内控工作机制; (3)合理介入的有效合规监督工作机制;

一、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构成与描述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再造研究 高山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具有同质性,银行与银行的差别实际源于各自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由此成为建立竞争优势最重要的因素。商业银行竞争的外在表象是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内在的实质是产品开发流程和客户服务流程的竞争。因此,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将传统的工作结构和工作方法从根本上进行重新设计,将不增值和低效率的业务流程转变成为增值和高效的业务流程,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运行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一、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构成与描述 商业银行现有业务流程可以分为直接创造价值的客户服务流程和为直接创造价值活动服务的后台支持流程,主要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商业银行业务流程构成图

为了便于进行流程分析和流程设计,还要应用数学语言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体系进行描述。 定义1:银行的一项业务流程P 是以完成某项管理职能为目标,由一系列管理活动环节i W 按照其对管理信息F 处理的先后顺序排列的向量。 ),,,(m 21W W W P 定义2:银行的一个战略业务单位G 是以完成某类业务为职能,由一系列独立的业务流程子过程构成的集合体。 ),,,(n 21P P P G 根据定义1,第j 个业务流程j P 是m 阶向量,则战略业务单位G 为一个二元结构: ),(R P G 其中,P 为业务流程子过程的集合,()i P P i n L , ,,,n 为子流程的数目。

R 为所有子流程相互关系的集合,ij R 表示第i 个子流程与第j 个子流程的关系。 G 可以描述称为一个n ×m 的方阵: 111212122 212 m m n n nm W W W W W W G W W W L L L L L L L L 其中,某项ij W 可能为0,但行不空。 上述流程方阵也可以用流程网络结构图2来表示。 图2 业务流程网络结构图 比如对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流程而言,又可以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程、流动资金贷款流程、额度授信业务流程、担保业务流程等若干子流程,由于各个子业务流程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因此对信贷业务流程进行再造需要对各子流程从整体上进行优化。最好的办法就是应用网络结构技术,将商业银行的一个战略业务单位内的所有相关子流程在一个网络结构图上记录和描述。 有了流程网络结构图,就可以对整个流程应用ESCRI 方法进行整体优

(情绪管理)银行压力测试

银行压力测试是一种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银行压力测试通常包括银行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内容。压力测试中,商业银行应考虑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共同影响。欧盟国家将要求国内最大型银行接受所谓的“压力测试”,来评估这些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否隐藏更多一旦曝光将是外界不乐见的问题。压力测试是美国财长盖特纳在二周前提出的“金融稳定计划”其中一项重点,当其时分析员预期,这项测试将为银行是否国有化留下开放式答案。 步骤和程序 一般来说,压力测试有几大步骤:确定测试对象,即进行压力测试的机构的资产/负债组合,比如某银行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识别影响该组合的主要风险因子,比如房价:设计压力情景,比如房价下跌的幅度:计算压力情景下相关指标的可能变动: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政策,如可针对某类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 压力测试有着重要的功效。首先,压力测试是金融稳定性评估的重要工具。在总结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经验教训的基础上,IMF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5月联合推出了“金融部门评估计划”,通过压力测试、金融稳健指标、标准与准则评估三个分析工具,对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其中最为核心的工具即为压力测试。 其次,压力测试在监管机构评估监管资本中有着重要的应用。2004年发布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商业银行压力测试作出了相关规定。新资本协议的第一支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对相关风险参数进行压力测试,第二支柱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时,要进行前瞻性的压力测试,以识别可能的不利事件出现时需要增加的资本额,监管当局根据测试结果,要求银行持有一定数量的超额资本。 再次,压力测试也是银行自身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测试结果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估计,加上已知损失和尚未确认的损失,全球所有金融机构的损失总额将达到令人震惊的4.1万亿美元。压力测试的统计范围较小,只是美国银行19家未来两年在糟糕但非灾难性情况下所面临的未确认损失。私营部门预计的损失规模在大约3,000亿至1万亿美元,而IMF的相关预期是4,000亿美元左右。美国政府的预计规模可能会位于上述范围的中部,可能倾向于私营部门预期范围的低端。 压力测试获得的第一个重要数据是:除了已经公布的损失之外,这些银行的潜在损失总额。从这些银行的现有资本以及未来两年的利润中减去上述潜在损失,得出的结果就是压力测试第二个重要数据:即政府希望银行在未来六个月筹集的资本总额。贝南克本周向国会保证这个金额将是可管理的;只要预计结果可信,这就能令人安心。 尽管美国政府仍坚称会继续采取措施维持全部19家银行运转,但政府现在希望能在强弱银行之间做出区分。由于市场对羸弱银行生存能力的担忧也影响到了实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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