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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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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通过分析罗马政府在不列颠的运作以揭示元首制时期罗马行省体系的运作机制。对总督及代理官任命之考察表明,罗马官员具有非职业性,他们生活在相对固定的晋升体系中,一生需要出任诸多不同职位,并没有为出任某个职位接受专门训练,所以无法发展出专业行政知识。此外,元首制时期官僚机构尚未增生,行省中罗马官员的数量屈指可数。这些都为地方自治开辟了空间。在某些罗马势力不易渗透的地方,地方自治政府在征服初期以藩属国的形式出现。随着时机成熟,藩属国作为一种权宜之计逐渐被具有高度自治权的城市所代替。城市里的地方官员在刑事案件之审理和直接税之征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尽可能把行政负担转嫁到地方政府身上是罗马帝国正常运转的奥秘所在。

关键词:罗马行省体系罗马帝国总督代理官藩属王

一、引言

弗格斯·米勒在一篇经典文章中主张,不要用看待罗马共和国的眼光看待罗马帝国,共和时期的扩张活动使人们可以以罗马城为中心,由里向外看;但帝国文化的多元性质决定了理解罗马帝国只能从行省开始,由外向里看。1[1]在国内目前有关罗马帝国的研究中,罗马行省所占的比重依然很小,个案研究尤其缺乏。

1[1] F. Millar, “The Emper ors, the Senate and the Provinces”,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Vol.

56 (1966), pp. 156-166.

2[2]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约有45个行省,它们是罗马帝国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个案研究对于理解罗马帝国之重要性由此显而易见。

罗马人把由其官员直接管理的区域称为“行省”(provincia)。该词最初并在某种程度上指某一官员的“任命”或“任务”,因此,意大利境内的一位财务官(quaestor)曾把国库当作自己的“provincia”。在意大利境外,该词原指分配给某位官员的军事活动领域,它既可以有地理概念的意味,又可以用来指一场战争或一种司法职能。但到共和国末期,该词的地理含义已凸显出来,主要指官员于其中行使某种职能的地理范围,与此同时,“行省”已成为罗马国家的有机组成部分。不难看出,“provincia”词意的演变是与罗马从城邦国家向世界帝国的演变协调一致的。3[3]

元首制时期罗马政府的行政结构相当简单:中央政府和地方社团(各城市)之间仅仅靠各行省的罗马官员维系着,除此之外,几乎空白一片;行省中没有国家组织的平民维和武装;也没有任何罗马官员领导某个城市,扮演现代意义上的“市长”角色,因为各城市拥有高度自治权。4[4]行政结构越简单,往往意味着政府的政治目标越有限。罗马国家比现代国家操心的事要少得多,政府几乎从不关心社会福利、教育或调控经济发展这样的问题,而只关心两大问题——维护秩序和征税。因此,本文将围绕这两个目标考察罗马政府在不列颠的运作。

2[2]参看杨共乐:《论共和末叶至帝国初期罗马对行省的治理》,《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 01年第2期;宫秀华:《罗马行省建立的历史动因》,《东北师大学报》,2001年第4期;宫秀华、孙敏:《略论罗马国家对行省的盘剥》,《东北师大学报》,2004年第2期;薄海昆:《罗马帝国山北高卢元首行省体制》,《广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12期;宫秀华、刘琳琳:《奥古斯都行省改革政策论析》,《东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6期。

3[3]参看Andrew Lintott, Imperium Romanum: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London: Routledge, 1993, p. 22ff;D. C. Braund (ed.),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Roman Empire: 241 BC-AD 193, Exeter: University of Exeter Press, 1988, p. 4。

4[4]虽说从地方社团往上看,各行省中确实存在一个由各社团之代表组成的行省议会,但它的政治权力非常有限,无法成为中央政府和各城市间的中介。参看A. K. Bowman, E. Champlin and A. Lintott (eds.), The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Vol. X, The Augustan Empire, 43 BC-A D 69, 2nd ed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356。

需要注意的是,政治目标之有限和不同行省社会差别之悬殊使政府做出统一部署的客观需要或可能性也比现代要少得多,政府决策往往具有随机性。5[5]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用个案研究反映整个帝国的行省体系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但同时应当看到,帝国行政管理中强调遵循先例的作法根深蒂固。因此,在考察不列颠个性的同时,也能找出行省运行机制的一些共性。此外,不列颠地处罗马世界的边缘,由此形成的空间感和存在感对于理解一个世界帝国当别有意义。

二、总督之任命

如前文所说,“行省”是在“任命”官员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考察不列颠总督的任命乃题中之义。

近现代学术的一个标准观点是,奥古斯都将罗马行省划为皇帝行省和元老院行省,这种划分意味着罗马行省体系中存在着分属皇帝和元老院的两种分离的权力范围或行政等级。但这个观点已受到米勒的质疑。他指出,古典文献中只有“皇帝行省”(provinciae Caesaris)和“公共行省”(publicae provinciae, 或“罗马人民的行省”[provinciae populi Romani])之分,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任命方式不同。皇帝行省的总督由皇帝直接任命,全称为“大法官级别的皇帝特使”(legatus Augusti pro praetore);而公共行省的总督按抽签方式选出,叫“代行执政官”(proconsul)。二、任期不同。皇帝行省总督的任期没有法律限制(但自1世纪末起,任期一般为3年);公共行省总督的法定任期为1年。在元首制5[5]F. Millar, “Emperors, Frontiers and Foreign Relations, 31 B. C. to A. D. 378”, Britannia, Vol. 13 (1982), pp. 1-23.

下,皇帝和元老院做出的决议对两类行省都适用,皇帝对公共行省的干预尤其频繁。因此,所谓的“元老院行省”不过是一种现代虚构。6[6]

不列颠乃皇帝行省,这里驻扎着不止一支军团。在没有军团或只有一支军团的行省,总督由当过大法官的元老出任;在有两支或两支以上军团的行省,总督由当过执政官的元老出任。因此,不列颠总督实际上属于执政官级别,但如前所述,他名义上只是大法官级别(pro praetore)的。这是出于礼节性考虑,毕竟皇帝才是皇帝行省名义上的总督。到3世纪早期,不列颠被一分为二,在南部的上不列颠,总督仍然由执政官担任;而在北部的下不列颠,由于只有一支军团,总督的级别也相应地降至大法官级别。与其他驻有重兵的行省一样,出任不列颠总督也需要经过一个错综复杂的晋升过程。7[7]

对希望从政的元老家族中的年轻人而言,第一步是在某个军团中担任宽带军政官(tribunus laticlavius),8[8]军政官是军团指挥官的主要参谋官,能获得关于作战技巧和军事管理的一手经验。阿古利可拉任不列颠总督之前就曾在不列颠担任此职,开始他的初次军事见习。9[9]军政官之后往往是一系列不太重要的行政官职。再下来是主要负责财政管理的财务官(quaestor),任财务官的最低年龄限制是25岁,一旦荣升财务官,即可顺理成章进入元老院。公共行省和罗马城都设有这个职位。在公共行省,财务官协助总督工作;在罗马,他们协助皇帝或执政官。阿古利可拉曾在亚细亚行省担任此职,而维拉尼乌斯(Q. Veranius)6[6]参看F. Millar, “The Emperors, the Senate and the Provinces”, pp. 156-166;F. Millar, “…S

enatorial? Provinces: An Institutionalized Ghost,”Ancient World, Vol. 20 (1989), pp. 93-97。

7[7]详参A. R. Birley, The Fasti of Roman Britai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1, pp. 4-35。8[8]在早期帝国,每个军团的军政官(tribunus militum)有6人。其中只有1名“宽带军政官”,一般由没有军事经验的年轻元老出任,他在所穿托加上佩以紫色宽带(这是元老身份的标志),以区别于另5位具有一定军事经验的、佩带紫色窄带(这是骑士身份的标志)的“窄带军政官”(tribunus angusticlavius)。

9[9]塔西佗著,马雍、傅正元译:《阿古利可拉传》,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5—9章。

和奈拉提乌斯·马凯路斯(Neratius Marcellus)都是皇帝的财务官。10[10]财务官系最低级别的高级官职,随后的晋升需要遵循按部就班的阶梯(cursus honor um)。对贵族而言,任过财务官以后可以直接当选大法官,甚至跳过大法官,直接当执政官;但对平民而言,当大法官之前一般尚需出任平民保民官,阿古利可拉就当过平民保民官。在元首制下,共有18位大法官,大法官的最低年龄限制是30岁。11[11]

大法官卸任后通常会统帅一支军团。现有材料表明,大多数有望升任不列颠总督的人会去上潘诺尼亚统领一支军团,少数人也会得到下莫西亚或下日耳曼的军团。潘诺尼亚和莫西亚位于多瑙河边境,这里军队强悍,军事行动频繁。12[1 2]但至少有两位日后的不列颠总督被派往不列颠:佩提里乌斯·凯里亚里斯(Pe tillius Cerialis)在布狄卡起义时任第九军团的指挥官(legatus Augusti或legatus legionis),当时这个军团曾遭起义军重创,13[13]但他的仕途似乎没有因此中断。公元71年,他回到不列颠出任总督,阿古利可拉正是在他手下成为第二十军团的指挥官。凯里亚里斯曾出征岛上不列刚提斯人的国家,阿古利可拉当时肯定随行,14[14]这使他有机会评估北部山区土著的作战能力,从而为日后当总督时进一步征战积累经验。军团指挥官之后的官职是大法官级别的行省总督。阿古

10[10]John Wacher, The Coming of Rome,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79, p. 106ff. 11[11]必须指出,一些高级官职法定的最低年龄限制在现实政治中可以被忽略。比如,阿古利可拉生于公元40年,但他在公元63年任财务官,66年任平民保民官,68年任大法官,73年获得贵族身份,公元73—76年任阿奎达尼亚行省的总督,公元76(?)年被任命为执政官。参考“Iu lius Agricola, Gnaeus”, in S. Hornblower and A. Spawforth(eds.), The Oxford Classical Dictio nary, 3rd edn revise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 778。这些年代与中译本的译注有出入。

12[12]Sheppard Frere, Britannia: A History of Roman Britain, 3rd edn.,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7, p. 182.

13[13]塔西佗著,王以铸、崔妙因译:《编年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4卷第3 2章。

14[14]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对照第17和第8章。

利可拉就担任了高卢西南部阿奎达尼亚行省(Aquitania)的总督。如果幸运的话,从这个职位卸任后即可在罗马当选执政官。

一旦当上执政官,就可水到渠成地获得一系列显要职位,比如某种祭司职位。在执政官任期内往往就会决定卸任后去哪个行省。个别人刚从执政官位置上卸任便被直接派往不列颠任总督,如阿古利可拉。但更多人之前还要去别的行省,一般是下莫西亚或下日耳曼,尤利乌斯·塞维鲁(S. Julius Severus)就去了下莫西亚。不过,虽然从执政官卸任可以立即出任皇帝行省的总督,但要想获得执政官级别的公共行省总督的职位,尚需再等10年。因此,等到这些人最终荣登亚细亚或阿非利加这两个公共行省总督的宝座时,他们早已名声赫赫。这两个职位是罗马政治家事业的顶峰,15[15]许多不列颠总督有幸晋升至此,如狄第乌斯·加鲁斯(A. Didius Gallus),维提乌斯·波拉努斯(M. Vettius Bolanus),尤利乌斯·福隆提努斯(S. Julius Frontinus)和罗里乌斯·乌尔比库斯(Q. Lollius Urbicus)。此后,罗马城内的一些职务便会等着他们了:或再任一届执政官,或当选罗马城的城市长官(praefectus urbi),或监督和维修城内最重要的公共工程,或担任某些宗教职务。但并非所有不列颠总督都如此幸运:欧斯托里乌斯·斯卡普拉(P. Ostorius Scapula)和维拉尼乌斯就死于任上,而对阿古利可拉等人来说,不列颠总督已是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

铭文材料有时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总督之任命。普拉托里乌斯·奈波斯曾在公元122年出任不列颠总督,负责修建哈德良长城。他还被选为意大利东北部阿奎莱亚市(Aquileia)的保护人,当地市议会为他树立雕像,其底座幸存至今,上

15[15]M. Goodman, The Roman World, 44 BC-AD 180, London: Routledge, 1997, p. 168.

面详尽刻写了他的生平。由于不列颠总督之任命自公元2世纪起逐渐定型,这块碑铭对于更清楚地认识这套错综复杂的晋升体系价值极高:

献给奥鲁斯之子、塞尔吉亚选举部落的奥鲁斯〃普拉托里乌斯〃奈波斯〃阿波罗尼乌斯〃意大利库斯〃马尼利阿努斯〃盖尤斯〃李奇尼乌斯〃波里奥,执政官,占卜官,大法官级别的不列颠行省的皇帝特使,大法官级别的下日耳曼行省的特使,大法官级别的色雷斯行省的特使,“预备的”

第一军团的指挥官,马其顿行省的财务官,卡西阿路、克劳迪阿路、奇米尼阿路和新图拉真路的保佐人,神圣的图拉真荐举的候选人,“尽职尽忠的初生的”第二十二军团的军政官,大法官,平民保民官,死刑裁决三人团成员,保护人。根据市元老们的决议。16[16]

铭文胪列之官职一般依据重要性,自大至小顺序排列。17[17]因此,奈波斯的政治生涯始于在罗马监督死刑裁决的执行;然后到上日耳曼的第二十二军团中任军政官;再当选财务官,被派往马其顿这个公共行省;之后回罗马任平民保民官;接着任距罗马不远的南埃特鲁尼亚几条道路的保佐人。在罗马担任上述某个(或某几个)职位时,他被皇帝图拉真荐举为候选人,这表明皇帝青睐他,其日后的晋升从此有了保证。随后他在潘诺尼亚指挥一支军团;不久又成为邻近的大法官级别的色雷斯行省的总督;公元119年成为执政官;之后被派往驻扎着两支军团的下日耳曼行省任总督,最后出任当时拥有3支军团的不列颠的总督。

16[16]Hermann Dessau, Inscriptiones Latinae Selectae, Chicago: Ares Publishers, reprint, 1985, no. 1052;并参考Lawrence Keppie,Understanding Roman Inscriptions, London: B. T. Batsfor d Ltd., 1991, p. 72。

17[17]但奈氏早期生涯中所任官职在这里略有混乱,从大到小的正确顺序应为:1、军团指挥官,2、道路的保佐人,3、大法官,4、平民保民官,5、马其顿行省的财务官,6、军政官,7、三人团成员。

需要附带指出,行省总督身边有一群协助他工作的为数不多的随从,他们可分为几类:一类是总督的亲友团(amici),总督在前往行省任职前会召集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被庇护人充当顾问团;一类是侍从(apparitores),他们属于低等官员,往往由释奴或奴隶充任,负责速记、誊抄、开道、传信、通报之类的工作;另有一类从服常规兵役的士兵中抽调而出,主要充当总督的保镖,并执行总督命令,如处决犯人、缉拿逃犯等。

通过考察不列颠总督的任命过程,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深刻印象:罗马元老的政治生涯具有高度流动性。他们一生需要担任一系列职务,元老们离开罗马,又回到罗马,复又离开去担任更显赫的职务。文献记载和上引的碑铭表明,他们担任的职务,非但性质迥异,在地理分布上亦极为广阔,不少人因此踏遍了整个帝国。这在客观上决定了这些帝国精英人物难以成为职业的行政官员。尽管他们通过不同岗位的锻炼积累了不少经验,但这些经验来自不同地点,与其说能够有效解决某个地区的某个具体问题,毋宁说是一种必备的常识,更多地具有泛泛的指导意义。18[18]而从主观上看,一套相对稳定的晋升体系又使元老们习惯于把前后担任的每个职务仅仅当作所需肩负的更为广阔的社会政治任务的一部分、当作匆匆政治旅程上的一座驿站、当作加增自己在罗马之威望的一颗砝码,元老职务的业余特色由此彰显无遗,即使是不列颠总督这样的高位也不例外。

三、社会秩序的维持

18[18]此论断非以阿古利可拉为依据。需要强调:尽管阿古利可拉由于有伟大女婿塔西佗为他立传,而成为今天最著名的不列颠总督,但难以将他作为不列颠总督的典型。因为,一、阿氏成为总督前曾在不列颠先后当过军政官和军团指挥官,两次在同一行省中任职在罗马元老中已属罕见,再加上总督一职,共3次,这在现有材料中是绝无仅有的。二、阿氏的任期为7年,较之通常的3年,也很特殊。三、阿氏比其他总督年轻得多。参考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 nt of Britai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71。

在早期帝国,总督集军事权与行政权于一身。毫无疑问,领兵打仗对总督更有吸引力,而不列颠这类骚动不安的边境行省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晋升机会。但征服的地区越多,如何维持已征服地区的社会秩序就变得越突出,总督的司法权就显得越重要。作为行省中最高的司法权威,总督拥有判处死刑的“生杀权”(i us gladii)。他通过主持巡回审判庭行使司法权。19[19]

由于行省中没有常设法庭,总督每年须巡行各地,在几个指定地点审讯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由地方政府处理,但地方政府无权审理涉及罗马公民的案件,此外,超过一定金额的民事案件也可由总督亲自裁决。不列颠的罗马公民一开始主要聚集在科尔切斯特,因此主要的、甚至当时可能是惟一的巡回审判庭就设立在这里。但由于不列颠行省管理的总部在公元1世纪末移至伦敦,伦敦的罗马公民很快就超过科尔切斯特,因此这里可能又设立了一个巡回审判庭。20[20]在巡回审判庭上,总督会酌情采取不同的诉讼程序。对于非罗马公民或轻罪,往往采取无须正式审讯的简易诉讼;而对罗马公民或重罪则采取正式的诉讼程序,诉讼人需要由辩护人做代表,并出具相关人证物证。总督通常在由其亲友团成员和地方权贵组成的一个咨询机构(consilium)的帮助下审理案件,但这个机构不是陪审团,最终决定权仍在总督那里。不过,总督的司法权威在两个方面受到限制:一,罗马公民可以像使徒保罗那样直接向皇帝上诉,到2世纪,凡牵涉死刑的案件全部自动转交罗马由皇帝亲自裁决。二,从哈德良时期起,市元老等当地政治特权

19[19]G. P. Burton, “Proconsuls, Assizes an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under the Empire”,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Vol. 65 (1975), pp. 92-106.

20[20]J. Wacher, Roman Britain, 2nd edn., Stroud: Sutton Publishing, 1998, p. 165.

等级的法律地位得到提高,一般不能判处他们死刑,对他们的最高量刑是流放,但也要提交罗马,由皇帝定夺。21[21]

事实上,由于时间与精力有限,总督实际审理的案件不可能多。所以韦伯芗为总督设立了一位法律助手,叫“委任法官”(legatus iuridicus)。委任法官属大法官级别的官员,由皇帝任命。有7位不列颠委任法官被现有材料证实,其中最早的是萨尔维乌斯·利贝拉里斯(G. Salvius Liberalis),时间约在公元81年。22[22]此时正值阿古利可拉任总督,所以,他是阿古利可拉的法律助手,这并非巧合。阿古利可拉把罗马在不列颠的领土扩充了一倍,首次将北方更原始的民族置于罗马统治之下。版图的迅速扩张产生了许多需要及时解答的问题,例如,如何把北方半游牧的民族纳入罗马的税收体系?南方原有的军事区随着军队不断北上日益变成平民区,当土地再度回到当地人手中时,应赋予他们何等程度的自治权?总督忙于战事之际,巡回审判庭的工作又怎样维持?这些都需要法律加以明确,需要精通法律的罗马官员全身心地投入。利贝拉里斯显然熟悉法律,他为一位希腊百万富翁的辩护曾得到韦伯芗的称赞。23[23]其继任者雅沃勒努斯·普里斯库斯(L. Iavolenus Priscus)是更知名的法学家,不但写了许多法学著作,后来还成为罗马一个著名法学流派的领袖。这两人一起为不列颠委任法官的工作树立了榜样、奠定了基础。公元3世纪初的一条碑铭还表明,委任法官安提乌斯·克来森斯(M. Antius Crescens Calpurnianus)在不列颠总督缺席时担任过

21[21]P. Garnsey, “Legal Privilege in the Roman Empire”, in M. I. Finley(ed.), Studies in A ncient Society, 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74, pp. 154-165.

22[22]Eric Birley, “Law in Roman Britain”, in H. Temporini and W. Haase (eds.),Aufstieg u nd Niedergang der r?mischen Welt, II.13, Berlin and New York: Walter de Gruyter, 1980, pp. 618-625; 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p. 268-275.

23[23]苏维托尼乌斯著,张竹明等译:《罗马十二帝王传·神圣的韦伯芗传》,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XIII。

临时总督。24[24]除不列颠外,委任法官一职在西班牙、卡帕多西亚等地皆有发现,但研究者认为这种官职并非每个行省都有,可能也不是永久性官职。25[25]据3世纪初的法学家乌尔比安评论,总督的任务在于“确保所辖行省和平宁静,这个目标不难达到,只要他能采取细致的措施使行省不受罪犯的侵扰并把他们搜出来。他应当搜出渎神犯、土匪、绑匪和小偷,并对他们酌情量刑;他还应当镇压那些窝藏罪犯之人”。26[26]显然,光靠巡回审判庭上有限的人手不足以胜任这些繁重的工作。事实上,地方政府官员在办案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不仅负责缉拿、拘捕犯人等具体工作,通常还要预审犯人,然后或将犯人押送至总督那里,或将其留监以等候总督前来亲审。总督一般只受理性质严重的刑事案件,譬如谋杀、纵火和大宗盗窃。总督审理抢劫犯时一般依据地方官员的预审而径直采取简易诉讼程序,当即做出判决。在民事诉讼方面,地方官员也承担了不少责任。如前所述,各地自治法庭负责审理所辖臣民的民事案件,直到他们获得罗马公民权为止。行省中的罗马公民按罗马民法组织自己的生活,民法是罗马法的菁华,在财产法、继承法等方面提供了一套包罗万象、近乎完美的规范,由于地方官员中不少人是罗马公民,罗马法便不可避免地为他们调解日常民事纠纷提供了一套参照系。

综上所述,罗马政府通过总督行使的司法权维持行省内部的社会秩序,而这种司法体系离不开各地方政府的合作,这点突出表现在对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地方官员的合作减轻了罗马政府的行政负担,并提高了自己在当地的政治威

24[24]Hermann Dessau, Inscriptiones Latinae Selectae, no. 1151;见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p. 170-171.

25[25]P. Garnsey and R. Saller, The Roman Empire: Economy, Society and Culture,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p. 22.

26[26]引自B. Levick, The Government of the Roman Empire: A Sourcebook, London and Syd ney: Croom Helm, 1985, no. 36; Also see Digest, 1. 18. 13。

望。自哈德良以后,他们法律地位的提高则表明,行省秩序的维持和地方精英阶层政治特权的巩固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

四、代理官与征税

总督虽贵为行省中最高的行政官员,但他惟一不便插手的领域是财政管理。27[27]这在公共行省由财务官监督,在不列颠这样的皇帝行省则由“皇帝的代理官”(procurator Augusti)负责。“procurator”在晚期共和国时还只是一个私法术语,意为私人代理或某人的管家,28[28]但自克劳狄皇帝起被广泛作为骑士等级官员的头衔。共和国时期的官职几乎不对骑士开放,因此,大量任用骑士是帝国时期政治结构的一大变化。29[29]

骑士等级的财产资格限制是40万塞斯特斯,较之元老等级的100万塞斯特斯,门槛不算高。一些生而自由的、富裕的行省人和军团里退伍的百夫长都有可能获得骑士身份。与元老一样,骑士也有自己的晋升体系,但骑士之晋升更富弹性,因为皇帝的意志于其中的作用更加明显。承担军事义务构成骑士生涯的基础,这也是进一步出任民政职位的前提。30[30]他们通常先要在军队中担任“三种军职”(tres militiae),依次为:500人的辅助部队的营长(praefectus cohortis);接着任军团的军政官(tribunus militium),或者任1000人的辅助部队的指挥官;最后是500人的骑兵团(ala)的长官(praefectus equitum)。个别还能高升之人接下来能当选为1000人骑兵团的长官(每个行省最多只有一支千人骑兵团,不27[27]乌尔比安曾告诫总督不要干预行省的财政事务,参见Digest, 1. 16. 9。

28[28] A. H. M. Jones, Studies in Roman Government and Law,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6 0, p. 117.

29[29] 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 298ff.

30[30]P. Garnsey and R. Saller, The Roman Empire, p. 23.

列颠的千人骑兵团[Ala Petriana]驻扎在哈德良长城西端)。上述职位的任期一般为2到3年。此后便可出任一些低等代理官的职位。

按照年薪之多寡,代理官可分为6万(sexagenarii)、10万(centenarii)、20万(decenarii)和30万(trecenarii)塞斯特斯4等。现在存世的关于不列颠低等代理官的材料极少。31[31]从邻近的高卢等地的情况看,他们之间有分工:或照看皇家财产、或监督矿山、或负责征收某项税收等等。他们之上就是整个行省的代理官,其职责包括清点税收,发放军饷和俸禄,确保皇帝的财政利益。不列颠代理官的年薪与绝大多数行省代理官的一样,为20万(30万是保留给罗马官员而非行省官员的)。这个职位虽然高,却不是为那些有望晋升之人准备的。今天只知道10位不列颠代理官的名字,其中只有3位日后又见晋升。32[32]从任命方式看,与总督一样,代理官亦由皇帝任命并直接对皇帝负责,因而不受总督司法权的约束。如此一来,行省中便同时出现了两个拥有实权的人物。虽然代理官负责财政,但总督和代理官之间的职权范围往往难以划清。不列颠代理官卡图斯·德奇亚努斯接管伊凯尼人的国王普拉苏塔古斯的财产时曾有百夫长相助,后来王后布狄卡发动起义,他曾应请求派出一小队人员增援罗马军队,33 [33]这说明皇帝在自己的行省内可能会让总督调拨少许军队协助代理官工作。代理官有时还会插手军事工程的修建,现有的两块碑铭记载了代理官奥克拉提尼乌斯·阿德凡图斯(Oclatinius Adventus)在3世纪初曾协助总督阿尔芬努斯·塞奈奇奥修复哈德良长城。34[34]

31[31]参看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p. 302-315。

32[32]Sheppard Frere, Britannia, pp. 186-187.

33[33]塔西佗:《编年史》,第14卷第31—32章。

34[34]R. G. Collingwood and R. P. Wright,The Roman Inscriptions of Britain, Vol. I:Inscri ptions on Stone, addenda and corrigenda by R. S. O. Tomlin, Stroud: Alan Stuton Publishing Limited, 1995, nos. 1234, 1462.

权限的模糊使总督和代理官之间的关系暧昧不清。在一般情况下,双方的对立似乎多于合作。总督苏埃托尼乌斯·保里努斯在布狄卡起义后疯狂报复不列颠人,手段过于残暴,“好像报私仇一样”。新任代理官优利乌斯·克拉西奇亚努斯担心此举致使民不聊生,于征税多有不利,遂向尼禄打报告,要求调走苏埃托尼乌斯,另外任命一位能采取休养生息政策的总督。尼禄派人前往不列颠调查此事,最后借口苏埃托尼乌斯丢失了一些船只和水手而把他召回罗马。35[35]代理官和总督不能和睦相处可能造成的后果于此可见一斑。塔西佗颂赞阿古利可拉“能温厚而不损其威,能严肃而不伤其和”,理由之一在于他能“避免和皇帝的代理官争权夺势”。36[36]代理官的社会地位虽然比总督低,但换个角度看,这反而使他对皇帝更依赖、更忠心,也更能得到皇帝的青睐。而皇帝乐于利用代理官充当眼线,监视总督的一举一动;37[37]也乐于接受某种程度的职权重叠和权限不清,以保证行省官员相互监督和彼此牵制,最终有利于巩固皇权。其实,这正是罗马人惯用的“分而治之”原则在内政中的贯彻和体现罢了。值得注意的是,省级官员之间权限范围难以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是古代世界的普遍现象,赫梯、马其顿和拜占廷皆不乏类似者。38[38]

尽管如此,代理官的日常任务还是领导行省的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中,征税最关紧要。源源不断的税收是罗马政府运转的基础,是维持常备军、维护道路网络、向官员支付俸禄、向罗马城的民众提供“面包与马戏”(panem et circen 35[35]参看塔西佗《编年史》第14卷第38—39章,并对照《阿古利可拉传》章16。需要注意

的是,塔西佗在《编年史》中的叙述流露出他本人的强烈偏见,他把苏埃托尼乌斯描绘成受到一个邪恶皇帝藐视和排挤的英雄,身上体现了罗马人勇武善战的传统美德,而克拉西奇亚努斯和苏氏的接任者表面爱好和平,实乃萎靡不振、无所事事的懦夫。

36[36]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第9章,中译本为“皇室财务使”。

37[37]尼禄曾想杀掉西班牙总督伽尔巴,遂把处死他的命令秘密下达给他在西班牙的代理官(中译本作“代理人”)。参见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伽尔巴传》,IX,2。

38[38]参看罗曼·赫尔佐克著,赵蓉恒译:《古代的国家——起源和统治形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92—193页。

ses)的保证,在行省中,它与罗马法一起构成罗马征服的象征。没有一套统一的征税办法是罗马征税体系的一大特色,甚至在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改革以后依然如此。39[39]其原因主要在于罗马的习惯做法是尽可能保留各行省在征服前的旧制。关于这些旧制,鲜有文献记载,就不列颠而言,我们只知道凯撒《高卢战记》曾证实凯尔特人有自己的税收体系,40[40]至于不列颠的具体情况则无从知晓,所以我们只能满足于对总体情况略加勾勒。

行省的税收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直接税是帝国的经济支柱,有两种形式:土地税(tributum soli)和人头税(tributum capitis)。前者按土地产量征收,后者按人口和财产征收。直接税的征收建立在人口普查的基础上。由奥古斯都制定的人口普查制度旨在清查帝国资源,通常在新征服一个地区后被立即执行,此后为了随时跟上不断变化的形势,普查工作会定期进行。41[41]皇帝颇重视人口普查,高卢的一次人口普查曾由皇帝亲自监督,但一般有专员执行。从哈德良时期开始,6万年薪级别的代理官常常协助此项工作,不列颠就知道几位此类官员的名字。42[42]雯都兰达木牍文书中有一块残简曾提到2世纪早期不列颠北部的一次人口普查。43[43]从乌尔比安的记载看,普查人口属于异常细致的工作,譬如,被调查的土地持有者必须这样上报财产:“农庄的名字,位于哪个城市的哪个区域,以及最毗邻的居民的名字;耕地,在过去10年中有多少犹格播过种;葡萄园,有多少株葡萄藤;橄榄地,有多少犹格和多少树;草地,在过去10年中有多少犹格被割过牧草;牧场,大约有多少犹格;还有林地。上报者必须对一39[39]参看P. A. Brunt, Roman Imperial Themes,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0, pp. 325-32

7。

40[40]凯撒著,任炳湘译:《高卢战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卷第18章、第3卷第1、8章。

41[41]这个问题学界有争论,参考P. A. Brunt, Roman Imperial Themes, pp. 329-335。

42[42] 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 322ff.

43[43]Vindolanda Tablets Online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d7794539.html,/, Tab. Vindol. 304.

切做出评估……在其他城市有地之人必须在土地所在的城市上报,因为土地税必须在这块土地所在的那个城市被征收。”44[44]由此可见,仅仅靠代理官难以完成如此繁重的任务。所以直接税的征收同样需要通过熟悉本地区的地方政府官员协助完成,由他们负责具体工作,如收集相关信息、登记人口等等。这样,地方官员在直接税,特别是在土地税的征收中起了中介作用。个人只对各城市的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再对罗马政府负责。在此过程中,代理官的职责是确保每个城市交足份额,审讯慌报信息之人,并调解各城市——尤其是毗邻城市之间的纠纷。

间接税重要者有三:5%的继承税(vicesima hereditatum)、5%的奴隶释放税(vicesima libertatis)以及港口税(portorium)。继承税的征收对象仅限于罗马公民内部,它是奥古斯都为了维持专门支付军饷的军费财库而设置的。45[45]奴隶释放税则由被释奴按交纳给主人赎金的5%支付。显然,港口税在间接税中最重要,它对通过帝国边界和港口的货物征收,税率各地不等,一般为货价的2%到2.5%,有的甚至高达25%。间接税的征收和共和时期一样,由骑士阶层的包税人按事先订立的承包合同征收。代理官,无论是行省代理官还是特派代理官,负责总的监督和调解工作。但与直接税的征收不同,征收间接税无须通过地方政府这个中介,因此成为罗马政府与广大臣民在日常生活中直接接触的少数形式之一。46[46]

44[44]引自B. Levick, The Government of the Roman Empire: A Sourcebook, no. 63. =Dige st, 50. 15. 4。按,1犹格 = 5/8英亩。

45[45]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神圣的奥古斯都传》,XLIX,2。

46[46]Graham Burton, “Government and the Provinces”, in John Wacher (ed.), The Roman W orld,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and Kagal Paul, 1987, p. 428. 按,税吏(即包税人的属下)活动的猖獗是公元1世纪巴勒斯坦历史中黑暗的一章,新约时代的人们对税吏的巧取豪夺深恶痛绝,常常把他们和罪人、娼妓相提并论(相关言论可参见《马太福音》9:11,11:19,2 1:31;《马可福音》2:16;《路加福音》5:30,7:34,15:1),但罗马不列颠没有类似记载,即没有不列颠本地人的记载,虽然塔西佗曾在《阿古利可拉传》第15章中有过类似评论。

元首制时期的税收主要是以货币支付的,但也有实物税。不列颠的居民就要交纳用来维持军队的税粮(annona)。47[47]哈德良长城附近曾发现图密善统治时期(公元81—96年)的一个青铜谷物量器,注明的容量是17.5塞克斯塔里乌斯,这被认为是一个罗马士兵一周的谷物配给量,但实际容量达到20塞克斯塔里乌斯,足足多了15%。48[48]巧取豪夺的手段在征税中屡见不鲜,49[49]但是手段下流不等于税收本身苛重。塔西佗认为只要不凌虐不列颠人,他们心甘情愿地纳税。50[50]现代研究也表明,早期帝国的税收并不沉重。51[51]至于不列颠收入与支出的总体情况,几乎无法推断;但考虑到不列颠驻有重兵,2世纪前半叶的历史学家阿庇安的判断应该是可靠的,他认为罗马人在不列颠占有土地实属得不偿失:他们在那里所花费的多于所取得的。52[52]

总的看来,只要政局稳定,这套税收体系于罗马政府裨益良多。由于大部分税赋以货币形式征收,罗马政府能便捷有效地在帝国全境内进行资源配置。定期普查人口有利于及时了解帝国的财富,以便更合理、更有预见性地达成帝国收支的适度平衡。地方政府的参与既能提高罗马政府的工作效率,又能减少行政开支,47[47]此处需要区分“annona”和“annona militaris”的差异。“annona”指早期帝国时期用来

供应军队的谷物,它虽由军队以较合理的价格强行从当地居民手中购买,但仍被认为是一种实物税。而“annona militaris”虽然也是行省居民用来供应军队的谷物,却是一种彻底的实物税,最初由塞普提米乌斯·塞维鲁设立,但直到3世纪晚期戴克里先时期才盛行开来。

48[48]R. G. Collingwood and J. N. L. Myres, Roman Britain and the English Settlements, 2n d ed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37, p. 163; J. C. Mann, Britain and the Roman Empire, A ldershot: Variorum, 1996, pp. 146-147. 按,8塞克斯塔里乌斯(sextarii)= 7.68品脱。

49[49]这方面与不列颠有关的文献记载,参看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第19章。但此处的拉丁原文过于简洁,中译本的译者虽“根据个人的理解,在文字中略有补充”(第49页之注释45),但意思仍不甚清楚。不同的研究者对此亦言人人殊,其中萨尔韦(Salway)的解释较清楚,他认为一些贪婪的官员逼迫不列颠人把谷物运到偏僻的地方,即使军队就在不列颠人的附近,以此迫使不列颠人向这些官员行贿;有时不列颠人还不得不从罗马的谷仓中以高价买回自己交纳的税粮,来完成自己的定额,所以这种买卖是买空卖空的。参看Peter Salway, Roman Britain, Ox ford: Clarendon Press, 1981, p. 141。

50[50]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第13章。

51[51]Keith Hopkins,“Taxes and Trade in the Roman Empire (200 BC-AD 400)”, Journal of Roman Studies, Vol. 70 (1980), pp. 116-120.

52[52]阿庇安著,谢德风译:《罗马史》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对照“序言”之第5和第7章。

不必额外维持一群庞大的收税官员。对地方官员而言,与罗马合作使他们有机会进一步谋求实际的经济利益。但是,进入3世纪后,随着外忧内患加剧,政府的财政状况吃紧,这套税收体系不足以大幅度提高税收,而皇帝及其官员对经济运作缺乏长远深刻的理解,他们指望通过贬值货币来渡过危机,结果造成物价飞涨,等到3世纪末统一的中央政府再度出现时,罗马帝国的税收已变成以征收实物为主了。

五、藩属王

最后还应该考虑藩属王在不列颠的作用。罗马在地中海世界的扩张过程中遇见许多国家和社团。对于其中的一些,罗马一开始没有把它们并入行省体系,进行直接统治,而是采取继续让当地君主管理的间接统治方式。现代学者通常将这些君主称为“藩属王”(client king),此术语强调了他们对罗马政府的依赖,但这些依附性王国算不算帝国的一部分却不易回答。53[53]有学者认为它们只与罗马国家联盟,严格讲不能算罗马帝国的一部分。54[54]但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利用“藩属王”是罗马行省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一、罗马人提及藩属王时显然认为他们受制于罗马的治权(imperium)。苏维托尼乌斯曾记载奥古斯都一贯重视藩属王,“把他们看作帝国不可缺少的部分”;55[55]塔西佗明确表示,利用当地的国王作为罗马“奴役的工具”(instrumenta servitutis)乃是罗马人自古相

53[53]参看Fergus Millar, “The Roman Empire as a System”,载《中西古典文明研究——庆祝林志纯教授90华诞论文集》,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19—320页。

54[54] D. C. Braund, Rome and the Friendly King: The Character of the Client Kingship, Lo ndon and New York: Croom Helm, 1984.

55[55]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神圣的奥古斯都传》,XLVIII。

承的办法。56[56]二、藩属王往往享有罗马公民权,因而可以按罗马法被罗马法庭审判和量刑。57[57]三、藩属王的废立生死全凭罗马定夺,而罗马会在它认为必要的时候干涉藩属国的事务。四、藩属王拥有自己的军队(通常由罗马官员训练并按罗马的模式组建),它们在罗马人打仗时作为罗马的辅助军参战。由此可见,藩属王实际上在罗马的行省体系中充当了罗马官员的角色,他们若想保住自己的地位,除了与罗马合作之外,别无选择。

目前可以确定姓名的不列颠藩属王有3位。58[58]其中柯基杜姆努斯(Cogi dumnus或Cogidubnus)最为成功。藩属国通常位于罗马势力范围之边缘,但柯氏属地却罕见地位于不列颠中南部,成了行省中的一块飞地。这其中有一定历史原因,柯氏前任是维瑞卡(Verica),他被驱逐出不列颠之后逃到罗马向克劳狄求助,克劳狄正是以此为借口入侵了不列颠。59[59]此外,维瑞卡铸造的钱币上饰有葡萄藤图案,表明他在罗马征服前就与罗马世界有葡萄酒等贸易往来;而这些钱币的设计造型明显反映出罗马的影响。60[60]可见,这个地区亲罗马的传统根深蒂固。柯基杜姆努斯不过是延续了这一传统。据塔西佗记载,罗马政府也信任他,曾把“某些国家”(quaedam civitates)委托给他管理,而“他一直到现在仍然矢忠如一”。61[61]最后一句话说明到公元70年代他可能依然在位。172 3年发现的一块碑铭印证了塔西佗的记载,并丰富了我们对柯氏的认识。62[62]

56[56]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第14章。引文据原文略有改动。

57[57]这方面的例子参看塔西佗:《编年史》,第2卷第67章。

58[58] A. R. Birley, The Roman Government of Britain, p. 466ff.

59[59]Dio Cassius, 60, 19, 1. 原文中的人名是“Berikos”,罗马不列颠的研究者认为他就是“维瑞卡”(Verica)。“Verica”这个名字是从钱币上得知的,关于这枚钱币的图版,参见爱尔兰:《罗马不列颠史料集》,编号第52条。

60[60]H. H. Scullard,Roman Britain: Outpost of the Empire,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 979, pp. 28-29.

61[61]塔西佗:《阿古利可拉传》,第14章。

62[62]R. G. Collingwood and R. P. Wright,The Roman Inscriptions of Britain, Vol. I, no. 9 1. 并参照R. S. O. Tomlin在此书第758页做的补充修正和复原图,根据此图,修订后的全文意思是:“献给海神和密涅娃,本神殿为了神圣皇室的福祉,在不列颠伟大的国王提比利乌斯·克

这块碑铭显示其全名为“Tiberius Claudius Cogidubnus”,拥有3个名字是罗马人的特征,63[63]所以也是他已被克劳狄或尼禄授予罗马公民权的标志。值得注意的是,铭文上录有柯氏头衔,但此处原文脱落严重。学界以往把头衔释读为“r (egis) le[gat(i) Au]g(usti) in Brit(annia)”,意即“不列颠的国王和罗马皇帝的特使”,藩属王的头衔上同时出现国王和罗马官员这两种身份不合常规。但自从波吉尔斯发表文章对之重新释读以后,学界已逐渐将之释解为“re[g(is) ma]gn(i) i n Brit(annia)”,即“伟大的不列颠王”。64[64]“伟大的”暗示其统治疆域里有不止一个王国,这就与塔西佗关于罗马把“某些国家”委托给他管理的叙述相吻合。将难以控制的地区交给藩属王管理正是罗马积极谋求的一种政策。

不列颠另两位藩属王分别是普拉苏塔古斯(Prasutagus)和卡尔提曼杜娅(C artimandua)。普拉苏塔古斯是伊凯尼人(今之诺福克一带)的国王,与柯基杜姆努斯不同,他并不积极采取罗马化政策,虽然其王国也对罗马商人开放,但始终没有留下神殿、碑铭等罗马化的见证。个中原因既在于他与柯氏背景之不同,亦在于他死得较早——死于公元60年,比柯氏早了约20年,罗马化此时尚未全面展开。65[65]但他对罗马的政治要求仍然有敏锐的认识,他曾在遗嘱中把尼禄和自己两个女儿共同指定为王国继承人,希望藉此使其王国和家人免遭伤害。

劳狄乌斯·柯基杜姆努斯的许可下,由铁匠行会及其成员自筹资源树立,普登提努斯之子[…]献址。”铭文显示“柯基杜姆努斯”的拼写是[Co]gidubnus,而塔西佗拼写成Cogidumnus,这主要是在凯尔特人名拉丁化转写的过程中造成的。使用这两种拼法目前占据主流,但有学者已从塔西佗著作版本之流传的角度指出,拼写成Togidubnus / Togidumnus同样有道理,且更符合凯尔特人名的惯例。参看Peter Salway, Roman Britain, p. 748ff。

63[63]参看J. P. V. D. Balsdon,Romans and Aliens, Chapel Hill: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 rolina Press, 1979, p. 146ff。

64[64]J. E. Bogaers, “King Cogidubnus in Chichester: another reading of R. I. B 91”, Britan nia, Vol. 10 (1979), pp. 243-254.

65[65]Sheppard Frere, Britannia, p. 54.

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 教案

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 学习目标 1.通过自主学习,说出古罗马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对农业的影响;知道罗马城的兴起;列举出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统治及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和意义;说出罗马的扩张过程和共和国的衰落。 2.通过阅读教材说出罗马共和国向罗马帝国转变的过程;了解罗马帝国的兴盛基本史实,知道罗马帝国的衰亡的原因和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史实。 3.通过探究说出罗马帝国衰亡的原因,那些具有现实意义? 重点:罗马共和国的统治和罗马帝国. 难点: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 导入新课:德国法学家耶林格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是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法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它不朽的罗马法精神。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罗马是怎样用武力和法律来征服世界的. 讲授新课 一、罗马城邦 (一)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21-23页找出下列问题: 1.罗马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对农业的影响; 2.说说罗马城的兴起; 3.列举出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和统治及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和意义; 4.说出罗马的扩张过程和共和国的衰落。 (二)老师一边提问一边点拨: 1.地理环境: 意大利半岛位于地中海中部,三面临海,海岸线很长,亚平宁山脉贯穿半岛 地形特点对农业的影响:岛内山地众多,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西部地区河流纵横,土地肥沃,适宜农作物生长。 2.罗马城邦出现: 公元前1000年,罗马城邦在意大利半岛中部的台伯河畔兴起。 3.罗马共和国 (1)建立时间:公元前509年,罗马建立了共和国。 (2)统治制度: a.国家统治的决策权掌握在元老院手里,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

意大利 历史年表

意大利历史年表 约20万年前意大利出现直立人 约6万年前旧石器时代中期,尼安德特人出现 约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后期,西西里出现人类活动约前10000年克罗马努人迁入意大利 约前5000年中石器时代 前3500—前2500年新石器时代; 农业出现 前2000—前1800年红铜时代 前1800—前1000年青铜时代; 泰拉马文化与亚平宁文化出现 前1400年迈锡尼在西西里建立殖民地 前1000—前800年从青铜时代过渡到铁器时代 前800年希腊人入侵西西里和意大利半岛南方; 维兰诺瓦文化出现 前753年4月21日罗幕斯建立罗马 前753—前509年罗马王政时代 前7—6世纪伊特鲁里亚文明强盛时期 前650年伊特鲁里亚在南方扩张 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诞生 前509年罗马共和国建立 约前500年伊特鲁里亚文明在北部扩张 前494年罗马平民议会成立 前474年库马战役,伊特鲁里亚海军遭希腊重创前471年罗马护民官和平民大会得到正式承认 前452—前450年罗马编定《十二铜表法》 前443年罗马设立监察官职位 前433年阿波罗神庙建立 前420年南方的伊特鲁里亚城市被萨贝利人占领前400年凯尔特人开始占领伊特鲁里亚领土 前396年罗马占领维爱古城 前390年高卢人洗劫罗马 前367年罗马颁布《李锡尼法典》 前348年罗马征服拉丁姆人 前343—前290年罗马打败萨木奈人 前326年罗马废除债务奴隶制 前289—前275年罗马战胜伊特鲁里亚 前272年罗马统治南部并开始殖民化进程 前265年罗马占领沃尔西尼,伊特鲁里亚时代结束前264—前241年第一次布匿战争,罗马占领西西里岛 前225年高卢入侵意大利,特勒蒙战役 前232年罗马开始近一世纪的昌盛

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 “既非神圣又非罗马”的神圣罗马帝国 955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勒赫菲尔德战役中击败马扎尔人,收复各边区。962年,奥托加冕为皇帝,建立神圣罗马帝国。今奥地利地区自此归属神圣罗马帝国,直到其于1806年崩溃。 巴本堡家族统治(976-1246) 976年,奥托二世在多瑙河南岸恩斯河和维也纳森林之间建立东方马克(marchia orientalis),将其封与巴本堡的利奥波德一世,附属于巴伐利亚公国,另在原卡兰塔尼亚地区成立大卡林西亚公国,后该国很快分裂成一系列小国。 1043年,阿达尔贝特击败匈牙利军队,将领地向东扩张到莱塔河,该河遂成为后世奥、匈两地分界线。此后,德国人大量迁入,使得当地最终德语化。而东方马克之名也为古高地德语译名Ostarrîchi逐渐取代(该词首先出现于皇帝奥托三世签发于993年的敕文之中),之后,又逐渐音转为今日奥地利之名Österreichs。 1 156年,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将奥地利马克升格为奥地利公国,脱离巴伐利亚管制,授予其小特权,并将东方马克之西直到因河的土地封赐予奥地利。奥地利公国迁都于罗马人创建的文多波纳城,将其改名为维也纳。1192年,根据乔治堡和约(Georgenberg Pact),奥地利吞并施蒂里亚。1229年,利奥波德六世又获得卡尔尼奥拉的大部分领地,成为神圣罗马帝国中的强大诸侯国。 但是,在1246年,腓特烈二世在同匈牙利作战时阵亡,未留儿子,其女婿巴登的赫尔曼六世也未能稳固自身的统治。 捷克统治(1251-1278) 1251年,捷克波希米亚国王鄂图卡二世夺取了奥地利,领地北起易北河,南抵亚得里亚海,一跃成为中欧强权之一。 1274年,鄂图卡二世在争夺神圣罗马帝国皇位的斗争中失败,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一世在选举中获胜。鄂图卡拒绝做效忠宣誓,遭到鲁道夫联合德意志诸侯对其讨伐。1276年,鄂图卡被迫放弃奥地利,1278年8月26日,鄂图卡在杜恩克鲁特战役中与鲁道夫展开决战,兵败身死。自此,奥地利落入哈布斯堡家族手中。 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278-1806) 衰落与分裂(1282-1438) 1282年,鲁道夫将奥地利和施蒂里亚封给自己的两个儿子,将卡林西亚和卡尔尼奥拉另封他人。1283年,二子之一的阿尔布雷希特一世成为唯一的统治者。1298年,阿尔布雷希特一世当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将奥地利领地交与其子鲁道夫三世掌管。1308年,他被其侄士瓦本的约翰刺杀,其子腓特烈三世被巴伐利亚

中国历史朝代皇帝列表大全

中国历史朝代皇帝列表大全 一、中国古代皇帝概况: 中国历代皇帝到底有几位?各说不一,如果只从秦始皇开始算起,秦朝2位,汉朝31位,三国11位,晋朝16位,五代十六国78位,南北朝59位,隋朝3位,唐朝22位,五代十国55位,宋朝18位,金辽西夏35位,元朝18位,明朝16位,清朝12位,还有南明、北元,其它诸如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太平天国洪秀全父子、甚至称洪宪帝仅两个月的袁世凯,加起来一共408位。 但如果把秦始皇以前历时840年的东、西周朝和春秋、战国时代之王、公、侯加进去,就更多了,这些君王总共121位,公217位,侯23位。若再把周朝以前的商朝、夏朝60帝也算进去,中国帝王应该有829位。 尝试从廿五史等工具书中搜集大量帝王资料,编制一览表,包括朝代、称号、生殁年代、在位年代、登基岁数、年号等,并在备注中列出死因。试将这四百多位帝王之资料浓缩在此文中。 中国皇帝虽然自命天子,被称万岁,但长寿者不多,短命者不少,五十岁以下的占一半以上(秦始皇以前的不算在内。其余约卅位生卒年份不可考)。 超过八十岁的只有五位,即最长寿的乾隆皇帝(88)、梁武帝萧衍(85)、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81)、宋高宗赵构(80)和五代吴越武肃王钱□(80)。 超过七十岁的有十位,包括元世祖忽必烈(79)、唐玄宗李隆基(77)、明太祖朱元璋(70)和三国吴大帝孙权(70)等。 超过六十岁的有38位,包括汉武帝刘彻(69)、康熙皇帝(68)、元太祖成吉思汗(65)、隋文帝杨坚(63)和汉高祖刘邦(61)等。 超过五十岁的有60位,包括雍正皇帝(57)、唐太宗李世民(50)等。 40岁到49岁的有55位,包括秦始皇赢政(49)、宋太祖赵匡胤(49)、南唐后主李煜(41)、清太宗皇太极(41)等。 30岁到39岁的有62位,包括魏文帝曹丕(39)、光绪皇帝(37)、咸丰皇帝(30)等。 20岁到29岁的有50位,包括秦二世赢胡亥(23)、顺治皇帝(23)等。 10岁到19岁的有28位。 而十岁以下的娃娃皇帝有29位,包括八岁的汉质帝刘缵,六岁的元宁宗、两岁的汉冲帝刘炳和才生下100天就登基、不满周岁就死去的汉殇帝刘隆。 这些未成年就夭折的小皇帝,不可能有所作为。然而,有些皇帝才几岁就登上皇位,一坐就是几十年,而且影响相当深远。 在位最久的皇帝是康熙(61年)和乾隆(60年)。 汉武帝和西夏仁宗都是54年,西夏崇宗53年。 在位超过40年的有11位,包括辽圣宗(49年)、明神宗万历帝(48年)、梁武帝(47年)、辽道宗(46年)、元顺帝(46年)、明世宗嘉靖帝(45年)、

历史年表(中外对照版)

历史年表(中外对照版) .国史大事国史朝代西元世界史分期世界大事备注 史前时代 前1500000年 前10000年 旧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 埃及历法之始 黄帝前3000年上金字塔时代(前3000-2500) 夏禹治水夏(前2183) 前2000年1 巴比伦法典(前2100) 商代青铜器 甲骨文 商(前1751) 前1000年+ 周公制礼作乐 封建制度 井田制度 西周(前1111) 前900年+ 前800年 东周(前770) 前700年古建立罗马城(前753) 前600年 孔子(前551-479) 前500年佛陀诞生(前557-477) 前400年 孟子(前372-289) 屈原(343-277) 前300年 万里长城秦(前221) 前200年时 张骞通西域(前136-126) (前119-115) 佛教初传中国(前2)

西汉(前206) 前100年罗马并希腊(前150) 蔡愔求经(65) 张衡(78-139)造地动仪 蔡伦造纸(105) 新(9年) 西元元年罗马帝国始(前27) 耶稣诞生(前4年) 东汉(25年) 100年 三国(220年) 200年 西晋(265年) 300年日尔曼大迁徙 五胡乱华(311) 北朝(386-581) 东晋(317年) 400年代罗马定基督教为国教(379-395) 西罗马帝国亡(476) 南朝(420-589) 南北朝(420年) 500年中穆罕默德(570-623) 隋朝(589年) 600年 玄奘取经(596-664) 唐朝(618年) 700年 800年古 辽兴起(916) 五代十国(907年) 900年 北宋(960年) 1000年I十字军东征(1096-1099) 金兴起(1115) 南宋(1127年) 1100年时 成吉思汗兴起(1206) 蒙古西征(1218-1224) (1237-1242) (1252-1258) 元(1279年) 1200年VII十字军东征(1248-1254) 明(1368年) 1300年 郑和下西洋(1405-1433) 1400年代哥伦布进入西印度群岛(1492) 李时珍本草纲目(1518-1593) 1500年近麦哲伦绕航世界(1519-1522) 宗教改革(1517) 清(1644年) 1600年宗教战争 1700年工业革命(1769) 美国独立革命(1776) 法国大革命(1789)

罗马帝国的历代皇帝

罗马帝国的历代皇帝 引言: 在亚古士督之强已经有一位统治着——该撒犹流。该撒犹流晚年虽已获君王之权柄,但终未敢称帝。当时古罗马已有500年的共和历史(实则贵族专政),君王之称因与法统不合,百姓也表憎恶,所以该撒犹流一直是个未加冕的独裁者,不过?共和国?却早已名存实亡了。面对此种情况,贵族共和分子深以为忧,便密谋除掉犹流,恢复共和。主前44年3月15日,该撒犹流在进入罗马元老院时遇刺身亡。共和派的行刺虽然得手,却始终不能达到目的。犹流的甥孙奥克他温在继起的内战中打败了共和派,于主前31年登基作首任罗马皇帝。 一、罗马帝国的首任皇帝——亚古士督 1、亚古士督(主前63至主后14) A、奥克他温的继位 亚古士督的本名是奥克他温,是该撒犹流的甥孙(是犹流姐姐的孙子)。犹流遇刺时,奥克他温年仅18岁,正在希腊求学,按照遗嘱被立为犹流后裔,继承权位,使他陷入了权利斗争之中。主前43年奥克他温与安东尼、李必达结成?三头政治?,巩固了他们的势力。一年之后在腓立比(在马其顿,今希腊境内)战役中,奥克他温打败反犹流的主要共和分子迦西乌斯和布鲁特斯。是时安东尼掌罗马东部各省(包括希腊、埃及),李必达掌高卢和西北非。奥克他温由希腊返师意大利,适值李必达失势,即取其权而代之。奥克他温与安东尼早有宿怨,自此则角逐益剧;艾克田一役大败安东尼(主前31),遂统辖全罗马并进而登基称帝。 B、奥克他温的统治 奥克他温用兵御将的本事虽然不如他舅祖,但政治才能过人。他善于平乱息争,安定民生,深得百姓拥护。在他的统治下,罗马经济蓬勃发展,文化更达致鼎盛,其中尤以文学和建筑为着。他创建禁卫军制,臵9,000精兵为宿卫侍从。此制本为保皇帝权位,但在历代相沿之间竟至养虎为患,有几个朝代连废立大事,竟全控于禁卫军将帅手中;元老院已形同虚设,这也是始料未及之事。 C、奥克他温的称号 主前27年,奥克他温接受?亚古士督?的称号,其意为?至高者?,这意味着罗马帝王崇拜的开始。其实,帝王崇拜早在该撒犹流主政时已经出现。在他执政期间,对国家改革了不少,同时他也提倡改进民风和振兴国教,重建了许多庙宇,在各省份中提倡?帝国崇拜?,虽然他没有要求人民去拜他,但是在雅典建有亚古士督的神庙,连大希律也为亚古士督建庙。 该撒亚古士督之名在新约中,虽仅出现1次,但那雷厉风行的全国各省人口普查,必给圣经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次的普查正是耶稣诞生前夕,实际情况不详;第二次的普查于主后6年举行,引致加利利犹大的造反(徒五37)。 亚古士督在位共44年(主前31-主后14)。主后14年,亚古士督一病不起,诏令提庇留继位。 2、第二位皇帝提庇留(主前42至主后37) 亚古士督的继子。其母里维亚与前夫离异,携4岁的提庇留,改嫁奥克他温。主后13年,提庇留奉诏以太子身分佐政,次年继位,帝号该撒奥古士督提庇留。 提庇留一生很不如意。早年婚姻的不如意,(他的继父让他和他深爱的妻子离婚,逼迫他娶奥克他温的女儿为妻)。即位后,又多方受罗马元老院的管制;主后26年,他国家大事委托于罗马提督赛雅奴代政,自己去到意大利西部的卡普里岛暂居起来。5年之间,赛雅奴想自己当王,经一番周折之后,提庇留终于处臵了叛臣。虽然有此波折,但总的来说,提庇留的统治是开明、睿智、宽大而富责任感的;他继承先君力求和平、安民的国策。 据考证,主后26年提庇留暂居之前,已任命本丢彼拉多为犹太巡抚(即总督)。按定制,巡抚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如果这个地方的人民怨声四起,让皇帝听到了,那么他的官位就保不住了。因为这样,彼拉多在审问耶稣时,为什么那样迁就犹太地方势力就不难理解了。犹太人控告耶稣的罪名是?自立为王?,这就是直接到威胁罗马皇帝,所以彼拉多虽明知耶稣无罪且有释放之意(约十八33-38),但犹太人警告他说:?你若释放这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该撒了。?(约十九12)彼拉多知道若犹太人上告于皇帝,那时他必官位不保,于是顺从民意,将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新约提及提庇留之名仅一处,在路加福音中记载施洗约翰传道,是始于?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丢彼拉多作犹太巡抚?之时(路三1)。不过,这?第十五年?究竟从提庇留佐政算起,还是从他正式登基算起,已无从可考。 提庇留是一个出奇谦厚的皇帝,他要求永不要称他为神(这是元老院对前任皇帝的尊称)。在当时崇拜皇帝之风大为收敛。他把神的名号和仪典,只限于前任两位皇帝;也停止了以当朝

九年级历史上册 第二单元 古代欧洲文明 第5课 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速记宝典)知识点总结 新人教版

第5课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 【知识框架】 罗马城邦和 罗马帝国 【重点梳理】 1.罗马城邦 兴起自公元前1000年,众多民族迁移到位于地中海中部的意大利半岛,聚居生活,形成了许多城邦。罗马城邦便是在这个时期逐渐从意大利半岛中部的台伯河畔兴起 建立公元前509年,罗马建立了共和国。国家统治的决策权掌握在由300名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手里,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主持 建立日常政务,公民大会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关。罗马设立了平民自己选出的两名保民官,有权否决执政官与元老院提出的对平民不利的决议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0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因这部法刻在十二块青铜板上,所以被称为《十二铜表法》。内容涉及诉讼程序、所有权和债务权、宗教法、刑法、民法等。使量刑定罪有了文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发展公元前3世纪初,罗马征服了整个意大利半岛。随后,罗马战胜了迦太基,控制了西地中海地区。公元前2世纪,罗马又征服东地中海地区,成为整个地中海地区的霸主 斯巴达克起义公元前73年,斯巴达克发动奴隶起义。起义队伍多次打败罗马军团,但是最终被血腥镇压下去。在斯巴达克起义的沉重打击下,罗马共和国进一步衰落 2.罗马帝国凯 撒夺权公元前49年。曾经担任罗马执政官和地方总督的凯撒,率领军队进攻罗马城,打败对手,控制了元老院。后来,元老院任命他为终身独裁官 帝国建立凯撒被谋杀后,内战又起。公元前31年,屋大维成为最后的胜利者。他首创了“元首制”这一政治形式,掌握了最高统治实权。公元前27年,罗马共和国演变为罗马帝国。屋大维采取许多措施解决矛盾,巩固自己的独尊地位,促进了罗马帝国的发展 帝国2世纪,罗马帝国进入黄金时期。帝国的版图横跨欧、亚、非三洲,地中海成了罗马帝国的“内湖”

英国历代国王一览表

英国历代国王一览表(一)英格兰王国 ENGLAND

【注1】 (1)Anglo-Saxon 盎格鲁-撒克逊人:日耳曼民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一支,5世纪和6世纪居住在英国 (2)Normandy诺曼底:英吉利海峡的历史地区,以前为法国西北一个省。古代高卢的一部分,这一地区相继被罗马人、弗兰克人和诺斯人征服,诺曼人征服(1066年)后和英法百年战争期间(1337-1453年)归属英格兰,于1450年归还法国。二战中联军登陆(1944年6月6日)地点即为诺曼底海滩 (3)Plantagenet (1).金雀花王朝:从亨利二世到理查德三世(1154-1485年)的一系列英王的家族名称 (2).[英]【史】金雀花王朝的, 安茹王朝的, 不兰他日奈王朝的(指由12世纪亨利二世即位至15世纪查理三世死的王朝) (4)Lancaster兰开斯特王朝:从1399年至1461年的英格兰王朝,产生过三位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和亨利六世。在玫瑰战争期间它的标志是一朵红玫瑰(5)York约克王朝:英国统治王朝(1461—1485年),包括爱德华四世、爱德华五世和理查德三世,在玫瑰战争期间其标志是白玫瑰 (6)Tudor都铎王朝:英格兰统治王朝(1485-1603年),包括亨利七世及其后代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玛丽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 (7)Stuart斯图亚特王朝:统治苏格兰(1371年-1603年)及英格兰和苏格兰(1603-1649年和1660年-1714年)的王室 (8)Hanover汉诺威:英国统治家族(1714-1901年)。当1837年维多利亚登上王位时,汉诺威与大不列颠的王权相分离 (9)Windsor温莎:英国的统治家族(从1917年始),包括1917年采用这个名字的乔治五世及他的后继者,爱德华八世、乔治六世和伊丽莎白二世 【注2】 (1)盎格鲁-撒克逊王朝时期(802 - 1066)对应中国唐朝(618 - 907)至北宋(960 - 1127)时期 (2)诺曼底王朝时期(1066 –1154)对应中国北宋(960 - 1127)至南宋(1127 - 1279)时期 (3)金雀花王朝时期(1154 –1359)对应中国南宋(1127 - 1279)至元朝(1271 - 1368)时期 (4)兰开斯特王朝时期(1399 – 1461)对应中国明(1356 - 1644)初时期 (5)约克王朝时期(1461 – 1485)对应中国明(1356 - 1644)初时期 (6)都铎王朝时期(1485 – 1603)对应中国明朝(1356 - 1644)时期 (7)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 – 1714)对应中国明末至清(1636 - 1911)初 (8)汉诺威王朝时期(1714 – 1910)对应中国清初至清晚期 (9)温莎王室时期(1910 - )对应中国民国至今 【注3】 (1)Anglo-Saxon 盎格鲁-撒克逊人:日耳曼民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的一支,

罗马帝国皇帝列表

自帝国分裂至君士坦丁堡最后陷落期间的东罗马帝国皇帝 提奥多西王朝 公元395~408 阿尔卡狄乌斯 公元408~450 提奥多西二世 公元450~457 马基安(娶提奥多西一世的女儿普尔喀丽娅) 公元457~474 利奥一世 公元474 利奥二世 公元474~491 芝诺 公元491~518 阿纳斯塔修斯 査士丁尼王朝 公元518~527 查士丁一世 公元527~565 查士丁尼一世 公元565~578 查士丁二世 公元578~582 提比略二世 公元582~602 莫里斯 公元602~610 福卡斯 赫拉克利乌斯王朝 公元610~641 赫拉克利乌斯 公元641~668 君士坦斯二世 公元668~685 君士坦丁四世 公元685~695 查士丁尼二世(被流放) 公元695~698 莱昂提乌斯 公元698~705 提比略三世 公元705~711 查士丁尼二世(复辟) 公元711~713 巴尔达涅斯 公元713~716 阿纳斯塔修斯二世 公元716~717 提奥多西三世 这三位皇帝不属于任何王朝,他们在这一动荡时期曾获得短暂的统治权伊索里亚王朝(圣像破坏者) 公元717~741 利奥三世 公元741~775 君士坦丁五世科普罗尼穆斯 公元775~780 利奥四世 公元780~797 君士坦丁六世(被他母亲艾琳弄瞎双眼并杀害) 公元797~802 艾琳 伊索里亚王朝的终结 公元802~811 尼斯福鲁斯一世 公元811 斯特劳拉基乌斯 公元811~813 米哈伊尔 公元813~820 利奥五世 弗里吉亚王朝 公元820~829 米哈伊尔二世 公元829~842 提奥菲卢斯 公元842~867 米哈伊尔三世 马其顿王朝

法国君主列表

法国君主列表-自秃头查理建立西法兰克王国始 关于“法国”或“法兰西”作为国家的概念从何时开始算起,历来存在着许多争论。其中对于“法国”开始时间最早的说法是从公元486年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国王克洛维一世击败古罗马在高卢的最后一位官员斯雅戈里乌斯算起。墨洛温王朝的末代国王在8世纪时被废黜,加洛林王朝取而代之,查理曼更加冕称帝,将法兰克王国变为法兰克帝国。然而在843年的《凡尔登条约》中,查理曼的三个孙子把帝国一分为三,秃头查理获得西部,建立起西法兰克王国。许多历史学家把西法兰克王国看作近代法国的雏形,也就把843年西法兰克的建国年作为法国建国年。另一个被认为是“法国”开始的日期是许多中世纪历史学家所倾向的987年,那一年西法兰克的末代国王路易五世驾崩,统治巴黎法兰西岛的法兰西公爵于格·卡佩被选举为国王,建立起法兰西王国,开始了直系的卡佩王朝的统治。 然而,以上关于近代法国起源问题的传统观点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是有问题的(见以下参考书目中的现代研究)。根据近来史学界的倾向,本列表从843年秃头查理建立西法兰克王国开始算起,因为西法兰克直接发展成为了如今的法国。关于之前的法兰克人的君主,请参见法兰克国王列表。 除本表列出的君主之外,自1340年到1360年和1369年到1801年的英格兰和大不列颠历代君主也声称拥有“法国国王”的头衔(参见觊觎法国王位的英国人)。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这种“声称”曾经成为现实——根据1420年签订的《特鲁瓦条约》的条款,法国国王查理六世确认他的女婿即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为摄政和法国王位继承人。1422年亨利五世和查理六世先后死去,仍在襁褓中的亨利六世继承了父亲的英格兰王位和外祖父的法国王位,成为英、法两国的共主。直到1435年,法国北部的大部分领土在英格兰军队的占领下,但到了1453年,英国人失去了除加来港和海峡群岛之外的所有法国领土,而1558年加来港也被法国人收复。尽管如此,以后的历代英王仍然宣称拥有“法国国王”的头衔直到1801年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成立才放弃。从1337年到1422年的许多英国君主也声称拥有“法国国王”的头衔,但只是断断续续的。 查理曼(查理大帝)被认为是法国的查理一世 尽管西法兰克王国在987年就已经灭亡,但历代法国国王仍任使用“法兰克人的国王”(拉丁语:Rex Francorum)的头衔直到腓力四世时代才改用“法国国王”(法语:Roi de France,或译“法兰西国王”)。在《法国1791年宪法》短暂生效的时期(1791年—1792年)和1830年七月革命以后,“法国(和那瓦尔)国王”(法语:Roi de France (et de Navarre))的头衔形式被“法国人的国王”(法语:Roi des Fran?ais)

中国历代皇帝年号与干支对照表

中国历代皇帝年号与干支对照表从已知的公历年份计算干支纪年:年份数减3,除以10的余数是天干,除以12的余数是地支。 从已知日期计算干支纪日的公式为: g = 4C + [C / 4] + 5y + [y / 4] + [3 * (M + 1) / 5] + d - 3 z = 8C + [C / 4] + 5y + [y / 4] + [3 * (M + 1) / 5] + d + 7 + i 其中奇数月i=0,偶数月i=6,C是世纪数减一,y是年份后两位,M是月份,d是日数。1月和2月按上一年的13月和14月来算。[ ]表示取整。g除以10的余数是天干,z除以10的余数是地支。 清 皇帝年号公元日期干支日期 清溥仪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己酉年 清德宗载湉光绪元年公元1875年乙亥年 清穆宗载淳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壬戌年 清文宗奕詝咸丰元年公元1851年辛亥年 清宣宗旻宁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辛巳年 清仁宗顺琰嘉庆元年公元1796年丙辰年 清高宗弘历乾隆元年公元1736年丙辰年 清世宗胤禛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癸卯年 清圣祖玄烨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壬寅年 清世祖福临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甲申年 明 皇帝年号公元日期干支日期 明毅宗朱由检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戊辰年 明熹宗朱由校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辛酉年 明光宗朱常洛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庚申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癸酉年 明穆宗朱载垕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丁卯年 明世宗朱厚熜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壬午年 明武宗朱厚照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丙寅年 明孝宗朱佑樘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戊申年 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元年公元1466年丙戌年 明英宗朱祁镇天顺元年公元1457年丁丑年 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庚午年 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丙辰年 明宣宗朱瞻基宣德元年公元1426年丙午年 明仁宗朱高炽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乙巳年 明成祖朱棣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癸未年 明惠帝朱允炆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己卯年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戊申年 元 皇帝年号公元日期干支日期 元惠宗妥懽帖睦尔至正元年公元1340年庚辰年

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第5课《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教案

第5课罗马城邦和罗马帝国 1.通过阅读教材,了解罗马城邦的兴起,简单说出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兴亡过程中的重要时间、事件及人物。 2.通过小组讨论,分析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 3.认识罗马帝国危机的实质是奴隶制危机。 罗马发展历史、《十二铜表法》 罗马帝国衰落的原因 情景导入法、讲授法[ 自主学习法、合作探究法 (一)情景导入生成问题 同学们,有一句俗语叫“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是什么意思呢?你知道罗马是怎样兴起和发展的吗? 条条大路通罗马:是指做成一件事的方法不只一种,人生的路也不止一条等着我们发现。条条大路通罗马是著名的英语谚语。出自罗马典故。古罗马原是意大利的一个小城邦。公元前3世纪罗马统一了整个亚平宁半岛。公元前1世纪,罗马城成为地跨欧、亚、非三洲的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罗马帝国为了加强其统治,修建了以罗马为中心,通向四面八方的大道。 (二)自我研学生成新知 知识点一罗马城邦 1.时间、地理位置:公元前__1000__年,从意大利半岛中部的台伯河畔兴起。 2.公元前__509__年,罗马建立了共和国。国家统治的决策权掌握在由300名贵族组成的元老院手里。__公民大会__是形式上的最高权力机关。 3.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这部法被称为《__十二铜表法__》。 4.罗马共和国时期,影响最大的奴隶起义是__斯巴达克__起义。 知识点二罗马帝国 5.公元前27年,罗马帝国建立,建立者是__屋大维__,他首创了“__元首制__”。 6.2世纪,罗马帝国进入黄金时期,帝国的版图地跨欧、亚、非三洲,__地中海__成为罗马帝国的“内湖”。 知识点三罗马帝国的衰亡 7.4世纪末,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个帝国。__476__年,西罗马帝国在日耳曼人的打击下灭亡。 (三)合作探究生成能力 探究一罗马的起源

罗马帝国的兴衰

考点:罗马帝国的兴衰 1.罗马帝国的建立: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开始独揽国家大权,成为实际上的皇帝,罗马共和国被罗马帝国所取代。 2.罗马帝国的分裂:395年,内外交困的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 3.罗马帝国的灭亡: 476年,西罗马帝国皇帝被日耳曼人废掉,西罗马帝国灭亡,这标志着西欧奴隶社会的历史随之终结。 4.罗马帝国灭亡的原因(拓展点): ①罗马帝国爆发全面危机,人民起义愈演愈烈。②日耳曼人的进攻。 易错微析 1.对罗马历史发展线索的识记易错: 罗马城(前8世纪)─→罗马共和国(前509年)─→称霸地中海(前2世纪)─→罗马帝国(前27年)─→帝国分裂(395年)─→西罗马帝国灭亡(476年) 2.对罗马帝国时期,中国所处朝代的理解易错。 罗马帝国的时间是公元前27年到公元476年,此时中国处于两汉时期。 例题1下列关于古代罗马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奴隶遍布罗马社会的各个角落 B.凯撒是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皇帝 C.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一样都是奴隶主专政的国家 D.公元前2世纪,罗马成为地中海霸主 答案:B 解析:公元前27年,屋大维开始独揽国家大权,成为实际上的皇帝,罗马共和国被罗马帝国取代,故屋大维是罗马帝国的第一个皇帝。A、C、D三项说法正确,此题选B。 例题2 下面关于罗马的史实,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公元前509年,罗马建立了共和国

B.为取得地中海霸权,罗马同迦太基进行了三次布匿战争 C.公元前49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D.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 答案:C 解析:公元前27年,屋大维开始独揽国家大权,成为实际上的皇帝,罗马共和国被罗马帝国取代,故C项说法错误。答案选C。 1.公元前27年,罗马元老院授予某人“奥古斯都”和“大元帅”的尊号,象征罗马已从共和国转变为帝国。此人是() A.伯利克里 B.凯撒 C.亚历山大 D.屋大维 2. 西欧奴隶制度结束的标志是() A.恺撒独裁 B.屋大维实行元首制 C.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 D.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3.时间是记忆历史的最好线索。下列事件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凯撒夺得罗马政权,成为独裁者②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③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④斯巴达克领导的奴隶起义爆发⑤西罗马帝国灭亡 A.①②③④⑤ B.④①②③⑤ C.④⑤①②③ D.①⑤②③④ 4.476年,灭亡西罗马帝国的是() A.希腊人 B.波斯人 C.日耳曼人 D.斯巴达人

君士坦丁大帝的简介

君士坦丁大帝的简介 君士坦丁大帝是古罗马时期罗马帝国皇帝,也是罗马帝国唯一的统治者,是最有影响力的世界帝王之一。下面是搜集整理的君士坦丁大帝的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usIMagnus,272;337),又称君士坦丁一世,是罗马自公元前27年自封元首的屋大维后的第42代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位尊崇基督教的罗马皇帝,于公元313年颁布米兰诏书,承认基督教为合法且自由的宗教,使基督教在其后转变为在欧洲占统治地位的宗教起了重大的历史作用。君士坦丁在罗马皇帝任上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他于公元330年将罗马帝国的首都从罗马迁到拜占庭,将该地改名为君士坦丁堡。特别是他颁布的禁止佃农离开租种的土地的法令,把佃农变成了农奴,终生依附在那块土地上。这道法令和类似的法律为奠定中世纪欧洲整个的社会结构基础起到了关键作用。美国学者马恩曾这样评价他:“自此以往,就我们现今所知的基督教而言,创立者已不再是公元1世纪的耶稣基督,而是公元4世纪的君士坦丁大帝。” 君士坦丁大帝的生平事迹君士坦丁大帝的生平事迹中,影响较为深远的贡献可大致分为重建政治中心、改革基督教派以及制定民法,而这三大举措中,助君士坦丁大帝评上世界第一皇帝的称号应该要归功于他是第一位信仰基督教的皇帝。

君士坦丁大帝重建政治中心,他大规模扩建古城,将其重命名为君士坦丁堡,并定位首都。而这座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矗立于历史潮流中,被赋予了更深刻的含义,直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仍然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 另外君士坦丁制定的民法也有深远的影响,他所创建的法律奠定了中世纪整个欧洲的奴隶社会结构的基础,例如他颁布的禁止佃农离开租种的土地的法令,就是变相的将佃农绑定在土地上,成为了农奴。 君士坦丁大帝是罗马帝国第一位信仰基督教的君主,可见他在统一宗教信仰上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君士坦丁召开会议通过了《尼西亚信经》,这本书成为了正统的基督教学说,也结束了当时关于宗教信仰的论战。 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的影响范围大幅度扩大,这一新兴的宗教信仰成为了日后西方国家对外扩张的精神指标。而这影响的源头便可追溯于君士坦丁大帝对基督教信仰的推广,这一事迹成为了君士坦丁大帝生平中影响最为深远的举措。 君士坦丁大帝的历史评价人类历史上曾涌现过无数杰出的帝王,如亚历山大大帝,秦始皇,阿提拉,查理曼,成吉思汗,拿破仑等等,但他们或许破坏有余,建设不足,或许建立的帝国持续时间太短,或许他们功业的影响只局限于少数国家地区,而不能像君士坦丁这样有着长久而遍及世界的影响。欧麦尔一世和阿育王对伊斯兰教和佛教有着与君士坦丁对基督教相类似的影响,但伊斯兰教和佛教对人类历史进程的影响毕竟不能与基督教相比。实际上,即使在甚少基督徒的中

德国历代君王系表

德国历代国王世系表 法兰克王国 墨洛温王朝(481-751) 1克洛维一世(466-511.11.27)(法兰克王国国王481-511) 2克洛塔尔一世(500-561)(法兰克王国国王511-561) 3希尔佩里克一世(539-584.10)(法兰克王国国王561-584) 4克洛塔尔二世(584.5-629.10.18)(法兰克王国国王613-629) 5达格贝尔特一世(605-639.1.19)(法兰克王国国王623-639) 6克洛维二世(634-657.10)(法兰克王国国王639-657) 7懒王时代宫相掌权丕平家族 1丕平一世(?-640) 2丕平二世(635-714.12.16) 3查理·马特(688-741.10.22)(注:私生子) 加洛林王朝(751-987) 1丕平三世(714-768.9.24)(法兰克王国国王751-768) 2查理一世(742.4.2-814.1.28)(法兰克王国国王,皇帝768-814) 3路易一世(778-840.6.20)(法兰克王国国王,皇帝814-840)(注:三个儿子签订《凡尔登条约》,法兰克王国分裂,下面是德意志的东法兰克王国) 4路易二世(804-876.8.28)(东法兰克国王843-876) 5路易三世(830-882.1.20)(东法兰克国王876-882) 6查理三世(839-888.1.13)(东、西法兰克国王,皇帝881-887)(注:西法兰克的“秃头”查理为查理二世) 7阿努夫(?-899.12.8)(东法兰克国王887-899,皇帝896-899)(注:私生子) 8路易四世(893-911.9.24)(东法兰克国王900-911) 第一帝国——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 法兰克尼亚王朝(911-918) 康拉德一世(?-918.12.23)(德意志国王912-918) 萨克森王朝(919-1024) 1亨利一世(876-936.7.2)(德意志国王919-936) 2奥托一世(912.11.23-973.5.7)(德意志国王936-973,罗马帝国皇帝962-973) 3奥托二世(955-983.12.7)(德意志国王961-983,罗马帝国皇帝967-983) 4奥托三世(980.7-1002.1.23)(德意志国王983-1002,罗马帝国皇帝996-1002) 5亨利二世(973.5.6-1024.7.13)(德意志国王1002-1024,罗马帝国皇帝1014-1024) 萨利安王朝(1024-1137) 1康拉德二世(?990-1039.6.4)(德意志国王1024-1039,罗马帝国皇帝1027-1039) 2亨利三世(1017.10.28-1056.10.5)(德意志国王1039-1056,罗马帝国皇帝1046-1056) 3亨利四世(1050.11.11-1106.8.7)(德意志国王1056-1106,罗马帝国皇帝1084-1106)

关于古罗马帝国分裂的介绍

关于古罗马帝国分裂的介绍 古罗马通常指从前9世纪初至在意大利半岛中部兴起的文明,到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那么你了解古罗马帝国的分裂吗?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古罗马帝国分裂的详细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古罗马帝国分裂的介绍介绍历史两大帝国秦帝国与古罗马说起罗马帝国为什么会分裂,也许有些人会说,因为那个叫做狄奥多西的皇帝在临死前把帝国分给了两个儿子。 这个答案其实只是我们看到的结果。 老皇帝狄奥多西的临终遗愿是叫俩儿子共同友好管理庞大的罗马帝国,他并不想把帝国划分为东、西二部分一人一份。他去世的时候大儿子16岁,小儿子10岁,他给二人找了个共同的监护人,一位帝国最能干的武将。 这个最能干的武将,就是在上次发文提到的罗马浩劫中,提出以1500公斤黄金给西哥特人换取和平的那位将军。此人可惜死于皇帝一声令下。 权力与财富是能引起人间兄弟阋墙的两个主要因素,所以这种“共同管理”的美好愿望终归流于“美好愿望”。 但是狄奥多西并非“共同管理”美好愿景的第一人,早在公元286年,有个皇帝首次提出了“共治”的概念并加以实施。 当时罗马帝国已不如鼎盛时期强大,周边蛮族叛乱不断。

公元286年,皇帝戴克里先,首次采用了二帝共治的方法,西边、东边各一位皇帝。 戴克里先是谁?他为什么要用这个共治之法? 先看看帝国的3世纪有什么特点。 古罗马帝国在3世纪之前,是扩张阶段,而进入3世纪后,是维持和打压反叛的阶段。 古罗马帝国的北部边界线是以莱茵河多瑙河为边界的,这一带不停的发生起义、蛮族入侵,再加上帝国东部受到波斯萨珊王朝的入侵,整个帝国处于拼命四处灭火的忙乱状态。这期间出现了许多军人皇帝,但是基本都比较短命,战死的也好,被暗杀的也好,没有一人长治久安。 帝国从公元193年昏庸的角斗士皇帝康茂德死后到公元284年,91年期间共23个皇帝相继执政,最短的仅半月。 23个皇帝中,14人死于谋杀,3人病死,2人自杀,2人战死,还有两人一个是意外,一个是被俘虏死于敌方狱中。可见罗马帝国皇帝这个职位是高危行业啊。 所以历史学家把康茂德视为帝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皇帝也不足为奇了。 直到公元284年,一个警卫队长登基做了皇帝,这个人维持了21年的统治,这在3世纪是多么罕见啊。 这个警卫队长就是戴克里先。他出身卑微,父母是农场被释放的奴隶,虽然他是管后勤的警卫队长,但好歹也算是兵营里混过的,他

敲响罗马帝国覆灭的丧钟

敲响罗马帝国覆灭的丧钟 对西方世界来说,匈奴人的到来毫无预兆。据推测,北匈奴离开蒙古草原之后,逐渐分成了两个部落。其中一部居住在里海东部,被称为白匈奴人,后来一度侵入印度;另一部几经迁徙,于260年左右在黑海东北的钦察草原上定居下来。已经在西方世界的门槛上了,匈奴人却认为西方是一片荒漠,不愿渡过顿河西迁,直到过了将近一百年,一场严峻的饥荒才迫使一些匈奴人沿着黑海北岸西进,去寻找的新的生计,结果无意中发现了无边无际水草丰美的大草原。公元350年以后,匈奴人举族西迁。 西方居民眼中的匈奴人纯粹是一幅魔鬼形象:他们“身体粗壮,手臂巨长,不合比例的大头,形成了畸形的外表”,“像野兽般生活,食生食,不调味,吃树根和放在他们马鞍下压碎的嫩肉”,他们终生游牧迁徙,没有故乡,没有历史,没有记忆。但他们的马术娴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并且“他们的射箭技术是无与伦比的,他们能从惊人的距离射出他们的箭,箭头上装有像铁一样硬、能杀死人的骨头”。正如九百年后的蒙古人一样,没有任何一支欧洲军队堪与之匹敌。他们首先征服了黑海边上的游牧民阿兰人(Alans),将他们变为自己的盟国,大约在372年前后,他们侵入了哥特人(Goths)的领土。于是,我们故事的另一位主角出场了。哥特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来自斯坎的纳维亚半岛,当年也曾是祸害罗马帝国的魔星。一个世纪以前,在第一次哥特战争(250-270)中,哥特人迅速从俄罗斯平原南下,一直打到小亚细亚和希腊,罗马帝国花了二十年时间才肃清了他们。不过从那之后,哥特人就学会了同罗马人和平相处,他们分为东西两部居住在帝国的东北边境之外:东哥特人居住在德涅斯特河(Dniester)东岸,而西哥特人居住在德涅斯特河与多瑙河之间。哥特人同罗马人比邻而居一百年之后,已经成了半个文明民族,他们创造了文字,建立了城市,开始农耕生活并皈依了基督教。哥特士兵在罗马军队中服役,而哥特贵族将子女送到帝国的大城市就学,如果不出意外,再过百十年哥特人或许就会被希腊罗马文明完全同化,从而和平地融入帝国。但匈奴人这个意外因素的加入改变了这一切。 哥特人南渡多瑙河 同样是蛮族出身,当年不可一世的哥特人尝到了小巫见大巫的滋味。东哥特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被匈奴所征服。东哥特王鄂尔曼里克(Ermanric)在战败后自杀,王储维提摩尔(Withimer)在乱中继位,旋即战死。匈奴人胜利西进,大批东哥特人或死或降,一部分人在酋长阿拉提(Alatheus)和萨伏拉克斯(Saphrax)的率领下逃到同胞西哥特人的土地上。恐慌同样笼罩了西哥特人,让他们不战自溃,夹杂在气势汹汹的野蛮人和强大的罗马帝国之间,所有能跑的西哥特人都做出了明智的选择:376年,在酋长阿塔纳里克(Athanaric)和非列迪根(Fridigern)等人的带领下,几十万哥特人涌到多瑙河边,向罗马守将呼告求救,请帝国准许他们渡河,逃避即将到来的浩劫。他们将永远效忠帝国作为报答。 这样大的决策当然要由皇帝本人定夺。西部皇帝瓦伦提尼安已经在去年逝世,儿子格拉提安(Gratian)继位,才只有十五岁;帝国东部由瓦伦斯一人统治,而瓦伦斯这时正在叙利亚和波斯争霸。一直以来,瓦伦斯都苦于罗马的兵力不够,打起仗来捉襟见肘。因此,当他听到哥特人请求入境避难的消息时,不禁惊喜交加:哥特难民有数十万人,其中有战斗力的少说也有十万八万,如果把这些人组织起来,加上罗马的纪律和装备,不难建立一支大军。有了这支军队作为基础,不要说击败波斯,就是重振罗马的霸业也指日可待。当然,瓦伦斯也考虑到,让大量的蛮族涌进国内有一定的危险,他于是下了一道还算谨慎的命令:可以允许哥特人内附,但哥特人必须交出所有未成年男孩作为人质,并且在渡河前缴纳所有武器。走投无路的哥特人一口答应,多瑙河上的大门终于对他们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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