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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摘要: 2016年1月9日20时左右,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氟化氢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滨海区人民医院在救 ...

2016年1月9日20时左右,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长兴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氟化氢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未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滨海区人民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将伤亡人员信息逐级报告到了滨海区管委会,1月10日8:45,潍坊市应急办接到滨海区管委会报告。接到报告后,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曙光市长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做好遇难者亲属安抚工作;吸取事故教训,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寿光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安监、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赶赴现场指导救治和善后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寿光市政府和寿光市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聘请了有关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企业主体、属地管理、主管部门监管和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整改、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责任进行“一案六查”。调查人员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项目建设单位:长兴公司,位于寿光市侯镇大地化工工业园大九路西侧,占地11700平方米,于2006年5月23日经寿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冯瑞祯,注册资本100万元,职工24人;主要业务范围为批发(无储存):硫酸、盐酸、腐蚀品:氨溶液、甲酸、氢溴酸、氢氧化钠、水合肼、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氨(液化的)、易燃液体:甲醇、1-溴丁烷、N,N-二甲基甲酰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29日)。生产、销售1.2.4三氮唑、四氟对苯二甲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中三氮唑300吨/年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四氟对苯二甲醇200吨/年位于厂区西侧,东西车间相距约25m。

2、事故发生项目承租单位:寿光市申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申达公司),位于寿光市晨鸣工业园公园北街西首,于2004年2月3日经寿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王秀玲,实际控制人赵士明,两人系夫妻关系;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有机肥、复混肥、叶面肥、生物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纯碱、石料、建筑建材、钢材。

3、事故发生项目租赁情况:长兴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项目于2012年4月建成,同年5月开始试生产,12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立项、土地、规划、消防、安全手续齐

全,但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客户要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3年12月10日,申达公司与长兴公司签订租赁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装置协议,年租金40万元,承包期一年;2014年12月10日到期后续签至2017年12月9日,年租金60万元。

4、事故发生项目管理分工情况:2014年9月份,申达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士明聘请陈德强(男,身份证号370623************,山东龙口市人)全面负责四氟对苯二甲醇项目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工作。长兴公司不参与四氟对苯二甲醇项目车间的实际管理,陈德强负责的四氟对苯二甲醇项目和车间独立运行,但在办理有关手续和各监管部门对其监管检查时,均以长兴公司的名义开展工作。陈德强先后雇用了李文杰、李星海、李守山、宋治仑四名工人从事生产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6年1月9日17时左右,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白班操作工按照陈德强手写的原料配方对4#、3#反应釜进行配投料,随后进行搅拌升温。19时30分交接班前4#反应釜温度升至25℃,3#反应釜温度升至50℃。19时30分夜班接班后,陈德强独自对4#反应釜和3#反应釜进行操作,4#反应釜进行氟化和酸化反应。操作工宋治仑、李守山按照陈德强手写的原料配方对车间东侧9#反应釜(还原反应釜)进行备投料。20时10分宋治仑、李守山看到陈德强在车间西侧第二层平台向他们打手势,并呼喊说设施发生泄漏,要求他们马上离开现场,在撤离的过程中李守山看见4#反应釜的加料口冒出了白色烟雾。他们三人一起撤离到车间南大门外,站了一会后感觉很呛,就一起回到宿舍休息。21时左右陈德强三人又一起回到现场,陈德强叫宋治仑、李守山去车间开窗通风,车间气味较大,陈德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独自去车间内开二层北侧窗户,宋治仑戴面罩从车间外绕到车间北侧开一层窗户通风后同李守山回宿舍。之后,东侧相邻三氮唑车间肖胜才、李荣华,导热炉房刘东珍感到身体不适返回员工宿舍。21时6分陈德强外出购得罗红霉素,21时46分陈德强回厂后四人一同服下。随后陈德强等四人身体不适症状加重,长兴公司负责人冯瑞祯、葛树设组织有关人员将陈德强等四人一起送往就近医院治疗。1月10日1时55分陈德强经抢救无效死亡,7时10分刘东珍、肖胜才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李荣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目前生命体征稳定,正在积极治疗中。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作业人员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规操作,4#反应釜加料盖密封不严,导致氟化氢泄漏并扩散,造成现场和相邻车间作业人员中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1、作业人员擅自变更生产工艺违规操作。四氟对苯二甲醇设计工艺为氟化、酸化水解、酯化、还原4个工序,分别在4个反应釜内进行;事故发生时,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将氟化、酸化水解工序都在4#反应釜内进行。

2、设备装置存在不安全状态。一是4#反应釜的加料盖正常情况下使用双向对称4个夹扣进行封闭,但是事故现场加料盖只使用了2个夹扣,紧固螺栓全部松动,加料口附近有固体氟化钾散料。二是违规拆除自动化控制系统。

3、气象条件助推氟化氢扩散。根据气象部门出具的1月9日2时至20时时间段的气象资料来看,事故发生时,风向为西风、西南风,风速约为2m/s,氟化氢泄漏后飘向东侧车间造成车间人员中毒。

4、作业人员无防护处于氟化氢扩散范围。根据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出具的《关于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泄漏中毒过程的初步模拟分析》报告分析,事故发生时,4#反应釜氟化氢泄漏量约为15kg,其浓度为1276ppm的影响范围约为64m。事故发生时,东西车间的作业人员均未采取安全生产防护。

(二)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⑴申达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申达公司实际人员只有赵士明和王秀玲夫妻两人,注册业务范围不包含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无生产四氟对苯二甲醇技术人员和技术力量;申达公司承租长兴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装置车间后,无安全管理机构,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违规对原有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装置进行改造,违规拆除自动化控制系统,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没有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未给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⑵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现场安全缺失。陈德强全面负责四氟对苯二甲醇的生产工作,未建立健全安全、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操作规程,手写物料单指派员工到仓库取原料,并随时更改原料配比和工艺指示,生产现场原辅材料采用代号标识;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先后聘请的4名操作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氟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素质较低,自我防范意识差,不能全面掌握工艺技术,遇到异常工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处置,在没有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再次进入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场所。

⑶长兴公司违法出租生产装置和设备,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申达公司;对出租后的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安全生产工作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未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责任制形同虚设,安全管理失控;对申达公司改造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后情况不掌握,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处置不当,未及时上报事故。

2、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评价未严格执行标准规定。淄博恒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在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对事故生产装置涉及的氟化工艺,未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标准规定,提出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安全泄放系统、紧急冷却系统的报警和联锁、搅拌的稳定控制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的要求。

3、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⑴寿光市经信局负责辖区内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对化工企业采用新工艺、设备管理、技术更新和改造方面的安全生产指导不力,对事故企业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企业的安全隐患失察;组织指导事故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对事故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低、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失察。

⑵潍坊市经信委负责全市经信系统的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不强,督促分管行业企业采用新工艺、设备管理、技术更新和改造、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够。

⑶寿光市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组织开展化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对事故发生单位违法出租生产装置和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变更、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失察;督促指导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

⑷潍坊市安监局指导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全面,督导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组织开展化工企业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

4、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⑴侯镇海洋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与侯镇区镇合一,但该园区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不力,对长兴公司违法违规出租生产项目和设备、申达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等行为监管不力;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查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员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素质低等隐患。

⑵寿光市政府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和侯镇海洋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加强工业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对化工企业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不力。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较大氟化氢中毒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陈德强,四氟对苯二甲醇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各项生产、技术、设备、工艺和安全管理工作,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作业,对工艺安全管理和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指挥、违章处置,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1、赵士明,申达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了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和生产装置,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生产作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督促、检查承租的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和生产装置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冯瑞祯,长兴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第一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申达公司;对出租后的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安全生产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未对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责任制形同虚设,安全管理失控;对申达公司改造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装置后情况不掌握,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处置不当;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寿光市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收入40%的罚款。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建议寿光市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度收入70%的罚款。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的人员

1、方建忠,中共党员,侯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环保科工作。2015年以来,两次带队对长兴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未及时查处长兴公司违法违规出租生产项目和设备、申达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员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素质低等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议给予方建忠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吴子明,中共党员,侯镇海洋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协助聂义亭分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不力,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安全环保科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议给予吴子明行政记过处分。

3、聂义亭,中共党员,侯镇海洋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主持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全面工作,分管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督促安全环保科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查处违法行为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建议给予聂义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苗光盛,中共党员,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协助党委书记抓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督促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议给予苗光盛行政记过处分。

5、李增国,中共党员,侯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侯镇海洋化工园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建议给予李增国党内警告处分。

6、王海,中共党员,寿光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对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组织开展化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对事故发生单位违法出租生产装置和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变更、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议给予王海行政记过处分。

7、刘恺,寿光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负责上口镇和侯镇(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对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到位情况执法不到位;开展化工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对事故发生单位违法出租生产装置和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变更、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建议给予刘恺行政记过处分。

8、王志军,中共党员,寿光市安监局副局长(正科级),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联系上口镇和侯镇(含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对分管行业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不到位情况监管不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指导侯镇海洋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建议给予王志军党内警告处分。

9、王学江,中共党员,寿光市安监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督促职能科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不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潍坊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议由寿光市政府负责同志对王学江诫勉谈话。

10、郭庆钰,中共党员,寿光市经信局电力监管办公室(与安全监管科合署)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力度不够;对化工企业采用新工艺、设备管理、技术更新和改造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指导不力,对事故企业监督检查不到位;对事故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低、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建议给予郭庆钰行政记过处分。

11、刘雨春,中共党员,寿光市经信局党委副书记,分管电力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力度不够;履行工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化工企业采用新工艺、设备管理、技术更新和改造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指导不力,对事故企业的安全隐患失察;组织指导事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建议给予刘雨春党内警告处分。

12、韩成吉,中共党员,寿光市经信局局长,2016年1月11日调任滨海(羊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办理了工作交接,任免手续正在办理中),主持经信局全面工作期间,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不到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及有关科室对事故企业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议给予韩成吉免予党纪处分处理。

13、王安文,中共党员,寿光市政府副市长,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排部署不到位,对职能部门、单位和企业抓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议给予王安文免予党纪处分处理。

14、杨希春,中共党员,潍坊市经信委副主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意识不强,指导寿光市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督促分管行业企业采用新工艺、设备管理、技术更新和改造、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议由潍坊市纪委对杨希春诫勉谈话。

15、尹文林,中共党员,潍坊市安监局局长,指导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全面,督导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深入,组织开展化工企业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根据《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议由潍坊市政府负责同志对尹文林诫勉谈话。

(四)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罚处理建议

1、长兴公司,在明知申达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违法出租生产装置和设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寿光市安监局对其处以70万元罚款。

2、申达公司,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承租的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寿光市安监局对其处以70万元罚款。

3、淄博恒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在安全现状评价过程中,对事故生产装置涉及的氟化工艺,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议由潍坊市安监局移送山东省安监局依法处理。

4、责成侯镇政府、寿光市安监局、寿光市经信局分别向寿光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坚持安全发展,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寿光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明确一个监管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寿光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治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隐患,重点攻坚,铁腕整治。对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制定和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未针对工艺操作中的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未按规定对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审核和

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不完善,违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等行为,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实施处罚,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安全培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各有关化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的要求,建立针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毒害气体可能存在的场所及危险特性,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制定完善泄漏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泄漏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4、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危险工艺安全管理。各有关化工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等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车;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反应等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要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车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安全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魏县宏顺化工有限公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魏县宏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3·29” 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3月29日8时左右,魏县宏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在排除二硫化碳冷凝管道堵塞故障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4月1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魏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魏县宏顺化工原料有限公 司“3〃29”中毒窒息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了邯郸市三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及专家技术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清了事故责任,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魏县宏顺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9日在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住所:魏县宁魏线280公里处(路东;法定代表人:任顺记(2008年变更为张守书;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06年6月29日取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冀WH安许证字 [2006]040159。经营范围为: 木炭、二硫化碳生产销售。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6 月28日到期后,公司移至魏县宁魏线280公里处(路西进行易地改造。2009年11月19日,该公司经营范围由原来的木炭、二硫化碳生产销售变更为木炭销售。该公司现有员工21人,设计5000吨/年二硫化碳。

公司薪酬调查报告

公司薪酬调查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调查题目:A公司薪酬调查报告

目录 ( 结论..................................................................... ...6附录..................................................................... ..7

引言 薪酬制度是人力资源管理中最重要的模块之一,它是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薪酬制度既要考虑员工的需要也要顾及企业的利益。既要使得员工在对薪酬的理解后,有足够的积极性投入工作,又让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效用,给公司带来利润。然而很多优秀员工的流失原因是自己所得到的和付出的不成正比,抱怨薪酬不公平,对公司的薪酬制度存在一定意见。本次调查目的是通过了解公司现有薪酬体系状况,并进行有效的工资制度和福利制度的设计,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公司的概况 (一)公司简介 A公司主要涉及酒店管理、航空票务、广告代理、航站楼计时休息酒店和旅行社等领域。公司资产包括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内的计时酒店和订房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在首都机场航站楼及市内多家酒店的票务中心现已发展成为拥有较高美誉度的综合性机场特色商旅管理公司。 (二)组织结构 公司采用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管理层级少,效率高。 职级分为:员工、领班、主管、经理及公司领导。 部门设置:一线部门:订房服务中心;市场营销部;旅游业务部;广告媒体部。 二线部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 表1-1 表1-2 二、调查报告统计分析 薪酬调查问卷主要是设计问卷,收集问卷,并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通过问卷收集统计,反映出大部分员工对企业的薪酬制度是持不满意态度的,并且认为个人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主要是薪酬方面。 (一)岗位级别与薪酬水平情况

某公司薪酬调查报告

某公司薪酬调查报告 一、报告简要 在薪酬行情越来越市场化,透明化的今天,一个企业的薪酬组成及其薪酬的高低大大决定一个企业是否能招到人才,留住人才关键所在! 如何使良好的薪酬福利政策成为企业发展源源不断的驱动力?是当下每一个企业管理者和HR所要思索的问题。所以这次我们对公司员工以及当下铜陵部分中型企业的薪酬调查,进而对我们内部薪酬体系进行分析,对外部薪酬进行比较,发现当前薪酬体系优缺点,对优秀的进行保留,对不足的加以改善,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当前合适的薪酬方案,完善薪资体系,使其更适合公司的发展,可以最大的激励员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调查报告的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薪酬是对公司各部门的薪酬进行及其他一些企业薪酬的调查,接下来就是对公司薪酬组成和其他公司薪酬比较及公司当下薪酬体系的分析。 (二)、薪酬的构成 通过调查,我们对公司当前薪酬结构有了进一步了解,组成部分如下 1、基本现金收入: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责任给予的报酬基本工资 2、变动现金收入:公司根据员工短期的工作效果给予的现金奖励 绩效工资其他货币性奖励 3、福利保障:指公司根据公家相关法力给员工提供的福利保障 五险及公积金 4、其他:公司给员工提供各种活动或补贴国内旅游生日休假节日礼物

铜陵部分企业薪资福利调查表 序号公司名称规模 一线生产团队二线办公团队 生产操作工生产主管技术骨干职员主管经理 1 铜陵格瑞特挤出技术有限公司100多人 3000-4000 4000左右4000左右2600 5000 8000 2 铜陵天天纸品科技有限公司130人左 右 2500-3500 4000 3000左右2300 4000 6500 3 铜陵元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00人2500-3000 3500左右3500左右3000 4200 7000 4 铜陵泰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50人3000-3500 4000左右3800左右2800 4300 7300 5 铜陵金蜗牛艺术品有限公司180人3000-4500 5000左右4000左右2200 5000 7000 6 铜陵市永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00人3000-4000 4500左右4000左右3000 4500 7000 序号法定节假 日及休假 方式 生日节日福 利 班车、食宿带薪年假上班时间旅游高温补贴 1 休息,加班 有补助单 休 过节费,生日 券孩子上学 补助 厂车,免费食 宿 工龄满五 年享受七 天年假 上午8.00 上午8.3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普通职工 300元 主管500元 2 加班补助 单休 过节费 包吃,交通补 助 无上午8.0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发放降温 降暑食物 3 休息,加班 补助单休 过节补助包吃和餐补无 上午8.00 上午8.3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全场发放 200元补贴 4 加班补助, 年底双薪 单休 过节补助 包吃住,交通 补助 无 上午7.30 上午8.0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发放降温 降暑食物 5 加班补助 单休 过节礼品 饭补,交通补 助 无 上午7.30 上午8.0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发放降温 降暑食物 6 加班补助 单休 过节补助 饭补,交通补 助 无上午8.00 下午5.00 下午5.30 一年一次 国内旅游 发放降温 降暑食物

化工厂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化工厂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事故案例目录 第一章:火灾事故案例 (4) 一: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6.16"火灾事故 (4) 二: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9.12"爆燃事故 (5) 三:济南市某化工厂氮氢气压缩机放空管雷击着火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菏泽海润化工有限公司小井乡黄庄储备库11.23 爆燃事故 .. (7) 五: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火灾事故 (10) 六:锅炉长期高负荷运行引发火灾事故 (10) 七;制度不全操作不当引发爆燃事故“2005.9.28”燃爆事故 (10) 八: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12) 九:一起氧气管道燃爆事故 (12) 十:兴化化工公司甲醇储罐爆炸燃烧事故 (16) 十一:某化工厂动火措施不完善气柜方箱着火事故 (16) 第二章:爆炸事故 (16) 一:山西某化工厂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案例 (16) 二:安徽某化肥厂汽车槽车液氨储罐爆炸 (16) 三: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18) 四:大庆石油化工总厂2004.10.27硫磺装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分析 (19) 五:河北省某银矿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储气箱爆炸 (23) 六:某石化总厂化工一厂换热器爆炸 (24) 七: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6) 八:锅炉炉膛煤气爆炸事故案例 (29) 九: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氮氢气体泄漏爆炸事故 (31) 十: 动火前检查欠详作业中爆炸伤人 (34) 第三章:中毒事故 (35) 一; 山东晋煤同辉化工有限公司“4.21”事故 (35) 二: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38) 三: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40) 四; 淄博市周村区“5.21”危化品槽罐车中毒死亡事故 (41) 五: 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7.8”液氨泄漏事故 (43) 六:苯中毒事故案例 (48)

2020企业薪酬调查报告范文.doc

2020企业薪酬调查报告范 文

近几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改革的日益深化,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总体上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职工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但由于体制、机制、法制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工资收入分配为核心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日见突出。为了准确把握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总体状况,弄清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推动建立科学的工资调控机制和企业内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省总工会于XX年7-9月份,对近三年多来我省城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选取沈阳等xxxx市的xxxx行业及沈阳铁路局、辽河油田等xxxx产业,共14xxxx企业、140xxxx职工为样本,以抽样问卷和填写调查表为主,同时听取劳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全面介绍和各市各产业工会的汇报,分别召开部分企业经营者、劳动工资负责人座谈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企业一线职工座谈会,以及对部分一线职工进行个案访谈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等,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调查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从全省来看,经过多年努力,以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控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虽然这种新机制还相当不完善,但从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企业现行分配模式及特点、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情况来看,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建设,正朝着适应市场经济的积极的方面迈进,主流是好的。 1、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状况。调查表明,随着改革改制的推进,我省企业自主决定工资分配的权力逐步落实,过去那种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和思维观念正在逐步退出,企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对企业调整工资水平发挥了主导作用。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在企业决定工资分配中,也有了较多的思想基础。调查显示,因企业效益增长而提高工资的占54.8,有61.7的企业在招聘职工确定工资或调整职工工资时参照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企业决定工资分配时,31.1的企业认为经营方应当听取了工会或职工代表意见后决定,59.7的企业表示应当由企业经营方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决定,两项之和

化工煤气中毒事故案例分析(内容清晰)

案例分析 2014年5月20日23时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车间更换蒸汽缓冲罐过程中,发生了一起煤气中毒事故,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作业中,一名维修清理人员在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罐内作业中毒晕倒,随后一名管理人员也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进行施救并中毒晕倒,工厂随即组织相关人员将两人施救后送往医院,该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一名救援人员受到轻微中毒伤害,经救治已出院。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修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诸多问题。 1、问:《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2、煤气的主要含量是什么?有什么危害?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可容许的安全浓度是多少?燃烧爆炸限值是多少? 答:煤气的主要含量是CO。一氧化碳(CO),通过呼吸系统,进入人体血液内,与血红蛋白(Hb)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COHb)。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结合,不仅降低了血球携带氧的能力,而且还抑制、延缓氧血红蛋白(O2Hb)的解析和释放,导致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严重者则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心脏和大脑是与人的生命最密切的组织和器官,心脏和大脑对机体供氧不足的反应特别敏感。因此,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机体组织缺氧,对心脏和大脑的影响最为显著。 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可容许浓度为30mg/立方米。 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极限为12.5%~74%。爆炸下限越低,爆炸上限越高,爆炸范围(口径)越宽,危险性越大。3、如果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应该如何设置?答:生产或使用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包括甲类气体和液化烃、甲。类液体的储罐区、装卸设施、灌装站等,应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应按规范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一、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一旦泄漏,可燃气体可能

2017年薪酬调查报告

2017年薪酬调查报告 2017年薪酬调查报告篇【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市开展2015企业薪酬调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区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特聘用、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此次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从5月15日开始前期准备,一直到6月5日和6月8日对我区内企业的两次培训结束,在工作人员精心准备之下,调查工作得以有序展开,圆满完成。 一、基本调查情况 这次薪酬调查工作市里提供了251家企业的样本初始名单。其中,经过工作人员的电话联系,对于已注销、无法取得联系、拒不配合及不属于我辖区的企业,及时上报给市里并进行替换,我区共替换了131家企业。 在确定了样本企业后,我队立即着手把样本名单分工到个人,并逐一将培训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到各企业联系人。并充分贯彻落实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利用最短的时间把培训事宜通知到位,同时把各企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逐一确认以保证最终企业人员的到场培训。最终在我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5日和8日顺利组织完成了样本企业进行薪酬调查软件的使用培训工作。 培训结束后,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每人负责50家企业,专门跟踪联系各企业的薪酬调查人员,认真指导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同时督促企业按时报送调查数据。最后,我队对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于6月11日将全部数据上报给市里。 二、调查工作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一)初始样本企业的确定不够合理。我队在确定样本企业的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或是不属于区辖区内,或是已经注销的;还有的企业有多家分店,但总店不在区内,而该企业的名称同时出现在我区和别区的名单上;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是多年没有业务的近似于空壳的企业。 (二)部分企业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在联系企业参训的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都比较配合。但还是有部分企业联系人态度恶劣,有的直接表示不会配合调查工作,有的则表示每年都抽取他们参加薪酬调查,占用了他们的人力物力。 三、对今后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去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收到食物中毒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60起,中毒5657人,其中死亡110人,无重大级别食物中毒事件报告。 《通报》称,按照食物中毒原因分类,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起数和中毒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起数和中毒总人数的42.5%和67.7%。 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死亡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死亡总人数的70%。按照食物中毒场所分类,发生在家庭的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食物中毒事件总报告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50.6%和85.5%。 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最多,占食物中毒事件中毒总人数的37.8%。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比2013年分别增加28.6%和15.1%,死亡人数增加2人。 《通报》分析认为,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事件均由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引起,有毒动植物中毒因素为毒蘑菇、未煮熟四季豆和豆浆、油桐果、蓖麻籽、河鲀、野生蜂蜜、织纹螺,发生在集体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主要原因是食物污染或变质、加工不当、储存不当及交叉污染等。

《通报》建议相关部门做好学校、职工等集体单位食堂、农村地区自办家宴和采食野生蘑菇、野菜等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物中毒的医疗救治、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等各方面能力,加强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链接 食物中毒是指患者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三九养生堂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各行各业都重视安全问题。尤其是危化品行业,更是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容不得半分的马虎,否则造成的损失将不可估量。下面是为您收集的宁泰化工事故调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xx年4月13日15时40分左右,泰州市宁泰化工有限公司在停产检维修过程中除尘器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人民币。 xx年4月18日,根据泰州市政府授权,由泰州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姜堰区安监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对这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泰州市宁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泰化工)位于姜堰区白米镇曙光工业园区,成立于xx年11月29日,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液体二氧化硫)制造、销售;家用电器、五金产品、波纹管、补偿器、日用品百货、普通机械及配件销售。 该公司于xx年11月27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xx年12月7日换取新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6日。

(二)二氧化硫装置生产工艺 硫磺块经熔硫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经过冷却后进入1号、2号两组除尘器除去硫磺粉尘,再经焦炭过滤器过滤后进入3号除尘器组除尘,经脱水后压缩成二氧化硫液体,经过冷凝器冷却后产生的成品二氧化硫液体送入储罐。 整个二氧化硫装置共有1号、2号、3号三组除尘器,每组除尘器由2个除尘器串接而成。硫磺粉尘与空气混合后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正常情况下,宁泰化工一个月清理一次除尘器内积聚的硫磺粉尘。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4月13日,宁泰化工生产厂长堵如金安排焚硫车间洪志清、王长寿、蒋爱国、王洪宝4名操作工做好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开车前的准备工作;电话联系长期为宁泰化工服务的社会水电工李春明维修熔硫池东侧以及空分车间门口的水管。 13时左右,堵如金安排洪志清等人检查2号除尘器管道上的法兰垫片,清除管道及除尘器内积聚的硫磺粉尘。王洪宝在清理粉尘过程中发现2号除尘器通向焦炭过滤器的管道上有一直径约6毫米的洞口,有硫磺粉尘雾泄漏出来,就用木条将洞口堵起来,但还是有些泄漏。 15时左右,李春明到达宁泰化工后直接走到二氧化硫生产装置区,王洪宝看到李春明后,请李春明焊接管道上的洞口,因宁泰化工电焊机就放在装置附近,李春明答应了王洪宝。

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报告范文

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报告范文 调查原因:在当前金融危机波及面不断扩大、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社会整体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多重背景下,进一步明确当前大学毕业生所面临的就业形势,分析就业策略对促进大学生就业具有积极意义。 社会形势: 在金融危机的海啸过后,虽然这次危机对中国的影响没有像其他国家的影响那么大。但是从对大学生就业的这个方面讲,它所带来的也就并非一般的影响了。目前,已经有不少大学生在校园招聘会上发现,现在来招聘的单位没有往年多,而且需要的名额也十分有限。有一位企业的总裁说过:“如今,企业都在大量裁员,很多在职的精英我们都不得不忍痛割爱,更别说再去招聘没有经验的高校毕业的大学生了。”这也足以见得大学生就业形势的严峻了。 但是社会还是需要人才的,前提是你一定是个人才。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让人家无可代替的话,那么他就一定是成功的。 毋庸置疑这对大学生的在校学习又发起了一个新的挑战。这对大学生本身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大学生职业发展而言,自己唯一可控的就是自己的就业能力。首先,企业目前需要的到底是哪方面的人才?他们对大学生的要求是什么呢?他们对我们的忠告又是怎样 的呢? 就每个个体而言,就业能力包括专业能力与市场能力两个部分。

在专业能力方面,以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代表的态度型资产是大学生专业能力中的关键,以解决问题能力为代表的知识技能型资产是专业能力的基石。在市场能力方面,为寻找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大学生必须要了解现在整个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大学生的劳动力市场的总体供求数量信息和结构信息,要了解职位具体的职责要求,扩大自己的认识面,更要要了解自己个人就业能力的水平,同时还必须改进自己的展示能力。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调查结果:企业对研究生的需求仍然较大,本科生供需基本持平,专科生供大于求;学科专业失衡:当前的就业市场,文科专业的就业 形势与理科相比不容乐观。然后,企业对于大学生的要求是希望他们能有“实战”的经验。希望大学生能多参加社会实践来锻炼自己的能力从而能更加积极坦然的面对自己得与失。这种现象就是很多人在进入社会以后,就很容易有挫败感,而显得精神萎靡。这就要我们大学生在校以及走上社会以后要锻炼自己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有一个很生动的比喻,一对面粉放在面板上,你用手一拍,这对面粉就散了。,这就是现在大学生的承受能力。你把他加点水再拍就不一定散了。但还是一对很松软的面粉,如果你在给他不断地加水,再接着揉。揉到最后就变成了一个面团。你再怎么拍就不会散了。你继续给他揉,揉到最后,他就不仅仅是一对面团了。你即使用手给他拉,他也不会断,这就成拉面了。人的神经承受能力,一定要达到这种状态才能去参与社会。所以我们需要锻炼的正是这个。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上有些企业提供了一些职位,这些职位是能够让大学生作为一个起步的位子,让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学习文件编号:2014031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学习记录

近几年冶金企业煤气事故案例汇编 一、煤气中毒事故 1、武钢集团鄂钢公司“10?18”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 事故经过:2008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武钢集团鄂钢公司能源动力厂热力车间发生高炉煤气中毒事故,中毒14人,其中死亡4人,其余10人轻度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煤气防护人员违章操作,在检修作业中关闭DN1200煤气眼镜阀前面的蝶阀,以减少煤气冒出量时,误将蝶阀打开,致使煤气压力过大,造成高炉煤气从眼镜阀开口处大量逸出;煤气防护人员在高浓度煤气危险场所未能有效使用呼吸器具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河北遵化港陆钢铁有限公司“12?24”重大煤气泄漏事故 事故经过:2008年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河北省遵化市港陆钢铁有限公司2号高炉重力除尘器泄爆板发生崩裂,导致44人煤气中毒,其中17人死亡、27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作业现场缺乏必要的煤气监测报警设施,没有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事故发生前,炉顶温度波动已经较大,但没有进行有效治理,仍然进行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3、山西临汾志强钢铁公司“8.24”高炉煤气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8月24日,1#高炉烘炉由2#高炉供煤气转为3#高炉供煤气,2#高炉休风以后,3#高炉煤气管道需打开向1#高炉供煤气。在关闭

3#高炉煤气管道的煤气蝶阀后,打开其后的眼睛阀的作业过程中,4个作业人员中毒,监护人和赶来救援的值班工长也中毒。其中3人死亡,重度中毒1人事故原因分析:违反“冒煤气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的规定,眼睛阀没有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内没有压力,作业场所没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4、山西襄汾县强盛铁合金厂“9·18”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2009年9月18日强盛铁合金临时停产检修,要检修东烧结阀盖密封箱体盖板等。10时许高炉休风,16时25分后高炉复风,此时烧结平台下阀盖密封箱体内进行焊接作业的3人中毒,1人焊好盖板爬出人孔时中毒,平台上配合检修者立即去关煤气阀门,将阀门关闭后自己即晕倒在阀门平台区,此次,造成4人死亡,1人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分析:在检修前,甲班没有按规定关闭煤气阀门、打开放散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乙班在没有办理工作票、没有确认煤气阀门的状态、没有进行箱体内煤气浓度检测、没有准备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指派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安排组织人员进入箱体内违章作业; 5、新余钢铁公司“12·6”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2009年12月6日,新余钢铁公司焦化厂2#干熄焦的旋转密封阀出现故障,三名协助处理故障的焦炉当班工人中毒死亡;1人未佩戴呼吸器进行施救,中毒死亡;最终共导致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分析:三名焦炉当班工人在巡检工还未关闭平板阀门的情况下打开2#干熄焦旋转密封阀人孔进行故障处理,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气体主要成份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气等)从打开的人孔处冒出,造成中毒事故,违反该厂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食堂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全市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校(园)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学校是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各校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 成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管理措施及检查的各项措施,并与卫生、食药监、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组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

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全程监控,并制定检查的各项措施及管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马上向副组长报告,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禁止使用四季豆。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4、严禁她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5、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学校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000017紧急 关于红旗化工厂机车检修中心联合厂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化工办发〔2016〕17号 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尊敬的国资委:本月20日,我厂发生火灾事故,现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说明如下。 一、事故概况 2016年5月20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发生起火燃烧事故。发现该部位起火后,项目部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市消防队出动10辆消防车,后经消防队员和项目部人员共同努力,当日上午2时30分左右,明火已经基本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五人轻伤,财务损失达300万元。 二、事故原因 经我项目部调查,事故发生时机车车辆检修中心联合厂房K~4/J轴/37~39轴屋面进行天窗基座的焊接作业;现在已查明,由于焊工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未采取施焊下方接火斗设置措施,也未在作业面边上放置灭火器,同时施焊作业下方也未安排人员进行看护,导致带火星焊渣掉入地面堆放的玻璃丝棉上,从而引燃玻璃丝棉外包装纸发生火灾。

三、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着火设备经检修和改造后,于22日早运行生产,本次事故影响产量大约50吨。 四、事故教训及处罚 尽管本次失火事故得到了及时扑救,但造成一人重伤五人轻伤,同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此次事件给项目部及公司声誉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也给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发生后,员工积极投入救火队伍,特别是保安表现突出,冒着浓浓的呛鼻油烟,不顾飞溅的刺骨凉水,一直战斗在救火的最前沿。从整个救火情景看,员工的大无畏精神值得称赞。另外,公司管理人员责任感强,闻讯赶到现场的公司或部门领导也在第一时间询问情况加入救助。本厂的主管单位国资委十分重视此次事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就来电询问消息,半小时后国资委谢主任就赶到现场指挥情况。 为严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警戒他人,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经项目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电焊工及其所在单位所在处以两万元罚款。 五、事故防范措施 1、我项目部将再次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的情况发生。

煤气中毒事故案例

煤气中毒事故案例 某公司炼炼铁车间发生一起煤气中毒事故,3名值班的煤气巡检工和前来抢救的3名值班人员煤气中毒,幸亏发现和救治及时,没有酿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事故经过: 某公司炼炼铁车间40m平台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3名值班人员正在值班。6点05分,3名值班人员中的冯某某,说肚子饿了,想吃点东西,于是站起身准备到食堂买饭。另一位值班人员汪某某感觉憋闷得难受,也想到食堂买点东西,站起身也准备走。2人站起身后感觉头重脚轻,迈不开步。到了此时值班的3人还没意识到有什么异常,因为新购进的德国德尔格一氧化碳报警仪没有发出警报,一点动静都没有。另一位40多岁的巡检工章某敏感些,他意识到可能有煤气泄漏,出现煤气中毒,于是抓起桌上的对讲机大喊:“快来救我们,40m 平台的人都中煤气了!”当班巡检班长和2名工人听到了呼救,直奔40m平台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救援;同时该厂调度室也听到了呼救,通知应急人员迅速组织救险。煤气回收巡检值班室方圆几十米区域煤气弥漫,值班室内的人都被熏倒在值班室外,前来救援的3人因未佩戴空气呼吸器,也被熏倒。就在此时,该厂煤气防护站人员接到厂调度站的紧急通知,佩戴氧气呼吸器及时前来救援,将煤气中毒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位置,及时施救,中毒人员渐渐有了意识。经过检查发现逆止阀的检修孔渐渐弥散开来,造成煤气泄漏。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值夜班的3名工人的主要任务是每2小时巡检一次工艺设备,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厂调度室并联系处理。在值班室周围,粗大的煤气回收管、回水管、回水阀、风机阀等大型设备纵横交错,是炼铁辅助设备的重要区域。冯某等3名值班工人接班后,打着手电巡检了一遍设备,便再没走出值班室,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按时巡检,放弃了巡检责任。煤气泄漏后,竟丝毫没有察觉。 为了预防煤气泄漏,该厂专门为巡检人员配备有高效微型煤气报警器。煤气报警器是从德国进口的新一代德尔格产品,属国内灵敏度最高的报警器。由于有先进的报警器保驾护航,还从来没发生一起纰漏。在煤气严重超标的情况下,为什么煤气报警器没有报警?这是调查需要查清的问题。调查组勘察事故现场后,对煤气报警器进行测试,任凭烟气喷吹,报警器毫无反应;取出电池测定,电池没电子。从电池状况判定,已经不止一个班次没电了,但是无人报告,也无人发现。按该厂交接班制度规定:接班人员接班时必须首先察看煤气报警仪器灵敏度。如果报警器没电,早就应该发现,由于值班人员的麻痹大意,一直未能发现,规章制度和报警器都形同虚设。调查人员换了新电池后,报警器状态正常,反应灵敏,声光响亮,报警及时。报警器没电没有及时发现,应执行的巡检制度不落实,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锰系公司宋志斌)

完整word版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食源性疾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 本预案适用于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分级(四)

根据食物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院将食物中毒事件划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1.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例(含100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 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例(含100例),或出现死亡病例。 3.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例,未出现死亡病例。 4. 分级标准将根据相关的分级补充和调整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院长负责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职能科室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根据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建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 组长:林勇 副组长:杨君张万飞刘庆文 组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医务科. 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同时

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中毒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11月19日1时20分左右,在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润公司”)和南京隆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信公司”)合作实验生产噻唑烷过程中发生甲硫醇等有毒气体外泄,致当班操作人员中毒,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谦、时任市长杨慧等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举一反三,依法处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副市长刘玉华带领市政府办、市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19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向前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衡水天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1?19’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有关检测检验机构和专家参与,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检测检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

人员,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制定了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天润公司。位于衡水市桃城区北方工业基地冀衡大道南侧三号路西侧,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注册资本叁仟万元,公司占地280亩,现有员工200余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31100000053496,法定代表人:崔巧惠(女),实际控制人:王朋勋(系崔巧惠丈夫)。经营范围为:三嗪酰胺技术开发、咨询、生产、销售;按农药登记证核定的范围从事农药制造、加工、销售、外贸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批发零售(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该公司设置综合办公室、财务部、供销部、安全部、质检部、动力部及两个生产车间,其中安全部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四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目前,该企业有两个在建项目,均按规定履行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相关手续,其中《600t/a三嗪酰胺生产线项目(一期150t/a)》,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农药系列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处

行业薪酬调查报告

行业薪酬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以下是小编收集的行业薪酬调查报告,欢迎查看! 行业薪酬调查报告1 从苏州高新区人力中心了解到,最新出炉的苏州高新区XX年企业薪酬调研报告显示,去年,高新区内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为%,较XX年下降个百分点左右。 其中,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为%;在员工流动性方面,吸引员工的首要因素是良好的公司发展前景,且较去年继续上升,达%,而在员工跳槽原因中,薪资缺乏市场竞争力排在第一位,比例为%;从薪酬结构来看,也更趋合理,高管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有所下降,而一线员工有所上升,反映出企业的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企业福利方面,传统福利的覆盖面更广。 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薪酬结构更趋合理 据了解,XX年度苏州高新区企业薪酬调研报告共耗时6个月,协助调研企业累计达136家,其中,外资企业占%。主要涉及机械制造、电子制造、软件服务、医疗器械和新能源五大行业,占比分别为%、%、%、%和%。 本次薪酬调研的参与企业构成折射出高新区在转型升

级中的变化:()总部企业数量从XX年的%上升到%,上市公司数量由%上升至19%,而分公司规模有所收缩,从%下降为%,证明有更多公司在高新区注册扎根。此外,传统的机械和电子企业占比有所下降,而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企业的数量分别较XX年增加%和%,也反映出高新区行业的变化。 据苏州高新区人力中心工作人员繁文介绍,在调薪幅度方面,XX年,高新区92%参与调研的企业都进行了调薪。数据显示,XX年,高新区内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为%,较XX年下降个百分点。在各层级调薪幅度中,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为%,专业技术人员为%。 预计XX年各层级薪酬增长都略高于今年,操作工增长幅度为12%。XX年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将会有所增长,达%。而从薪酬结构来看,与去年相比,高管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从%降到%,津贴与变动薪酬的比例有所上升,而一线员工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则从%上升为%,反映出区内企业的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也更趋合理。 部分企业为员工提供五天福利假期 报告显示,XX年,企业新进员工率平均值为%,员工离职率平均值为%,新近员工率高于员工主动离职率。其中,欧美企业和日资企业员工离职率平均达到了%,高科技企业为%。而在员工层级流动率中,操作工的流动率要高于其他层级,其次为销售人员,经理层及以上员工基数小,流动率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卫发[2004]5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控制中心,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四川省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物中毒事故的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有效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照该法执行。 第三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报告程序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或者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互相通报,并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应立即分别向上一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和疾病控制中心(防疫站)报告。 第五条中毒人数不足30人的食物中毒事故,由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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