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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布置[全面]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布置[全面]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布置[全面]

1.1.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布置

公路作业本身具有安全风险大的特点.特别是公路路面施工作业通常是在不封闭交通的情况下进行的 ,高速的交通流和复杂的现场作业环境容易造成公路作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作业必须占用部分车道,容易形成道路瓶颈,造成交通不畅和堵塞,一旦作业安全管理不力,交通标志、安全设施摆放不完善,或驾驶、施工人员稍有疏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1.1.1.1 专业术语及要求

作业控制区为公路作业区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区、上游过度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等六个区域.(见下图)

S-警告区最小长度 ;Ls-车道封闭上游过度区长度 ;Lj-路肩封闭上游过度区长度 ;H-缓冲区长度 ;G-工作区长度 ;Lx-下游过渡区长度 ;z-终止区长度 ;v-车辆行驶车速;w-封闭车道的宽度 .

(1)警告区:警告区是从最前面的第一块交通标志开始到作业区的第一个

渠化装置为止,最小长度为500米.警告区内必须设置施工标志、车辆慢行标志和线形诱导标志,其它标志可视情况而设置.在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则须在匝道右侧路肩上设置交通标志.

(2)上游过渡区:当需要封闭车道(紧急停车带)时,必须设置过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尽可能使车流的变化平缓.过渡区通常由渠化装置或路面标线所组成.

(3)缓冲区:上游过渡区与工作区之间的路段,缓冲区的最小长度为50米.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应设置防冲撞装置.

(4)工作区:工作区是作业人员活动和工作的地方,其长度一般根据作业的需要而定,车道与工作区之间用锥形交通路标进行分隔.工作区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进出口.

(5)下游过渡区: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下游过渡区最小长度为30米.

(6)终止区: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最小长度为30米.

(7)安全设施: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作业控制区域,保护作业设备安全的设施.

(8)渠化装置: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

(9)临时性交通标志:为满足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

1.1.1.2 图例

1.1.1.3 交通标志布设原则

(1)交通标志应放置在公路的右侧,也可根据交通的复杂情况安放在公路的左右两侧;安装在移动支撑上的标志可放置在道路内侧;标志也可安装在路障上,其与路障组成的联合体标志应具有防撞功能.

(2)在警告区内应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可变信息标志或线形诱导标志等;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终点之问应放置锥形交通路标,一般情况下布设间距为15米;在缓冲区与作业区交界处应布设路栏;控制区内其它安全设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当作业区靠近路肩或应急车道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置在应急车道上;当作业区靠近中央分隔带一侧时,交通标志宜设在中央分隔带护栏的内侧.在弯道

处以及桥梁结构物拆建施工路段进行路面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4)交通标志的设置除应符合GB 5768的规定外,还可以利用可变信息标志,动态显示前方作业信息.

1.1.1.4 交通标志布设位置

(1)在视线良好的位置及确保合理视距的位置设置,不宜在坡度或弯道处设置;

(2)禁止通行标志宜设置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附近;

(3)禁止驶入标志宜设置在驶入路段的入口,或单行路的出口处;

(4)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

(5)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禁止超车路段的终点;

(6)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需要限制车辆速度的起点;

(7)解除限制速度标志宜设置在限制车辆速度路段的终点;

(8)窄路标志宜设置在行驶路面变窄或车道数减少的路段以前的位置;

(9)双向交通标志宜设置在由双向分离行驶、因某种原因出现临时性、永久不分离双向行驶路段或由单向行驶进入双向行驶的路段以前的位置;

(10)施工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的最前端;

(11)车辆慢行标志宜设置在作业控制区内需要车辆减速慢行的路段;

(12)车道封闭标志宜设置在封闭车道的上游位置;

(13)改道标志宜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

(14)线形诱导标志宜设置在车流方向发生变化的路段的上游位置;

(15)车道合流标志宜设置在因一条车道封闭而要求车辆合流到另一条车道路段的上游位置.

(16)作业控制区一般按整条车道布置,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标线20厘米.

1.1.1.5 作业控制区布设规定

(1)临时定点作业

因作业的需要,可以使用临时路面标线布设临时车道.临时路面标线的颜色应为黄色.作业期间,原先与临时性标线有冲突的路面标线在不能用其它方式加以区分时,必须除去或覆盖.

具体方法: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离从作业区开始逆行设定20-30米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确定警告区并在开始路段设置指示标志在警告区1/2处设置旗手指挥疏导交通.(见下图)

(2)移动作业

具体方法: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

隔离设定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在开始路段设置指示标志或停放移动式标志车并设旗手指挥疏导交通.(见下图)

(3)二、三级公路双车道一个车道封闭一段时间的作业(见下图)

(4)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第一车道及中央分隔带使用小型机具实施作业时,可只封闭第一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形式.(见下图)

(5)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第一车道使用大型机具实施作业时,宜采用单幅封闭和改变交通流方向借道行驶的作业控制区布置形式.(见下图)

(6)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急车道作业时,应封闭应急车道,作业控制区布置

形式.边坡及边坡外侧作业时,可不设作业控制区,若现场有机械、车辆和材料等应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应封闭应急车道.路堑段不设防撞护栏时,作业应封闭应急车道.(见下图)

(7)立交匝道处作业时,标志的设置应考虑主线及匝道均有来车、匝道视线不良等因素,对车流进行规划,提前预告.

当警告区范围内有入口匝道时,应在匝道右侧路肩外设置施工标志.立交区入口匝道路面作业控制区的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和匝道的长度而定,当匝道长度小于警告区最小长度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志可设置于匝道的起点处.立交进口匝道附近作业控制区的布置.(见下图)

(8)当立交匝道处作业需要全幅封闭时,一般情况下应分幅施工,并对交通流作适当限制.(见下图)

(9)路肩作业

具体方法:同“临时定点作业”,但其控制区的布置必须保证紧靠路肩的车道宽度大于 3米;作业车上必须安装施工警告灯;当交通流量较大时,必须封闭紧靠路肩的车道,并按照车道封闭的要求布置控制区.(见下图)

(10)弯道上作业

具体方法:除警告区要设置的弯道开始一端并从开始路段起根据公路路况、车辆规定时速设置1-5个指示标志(应包括前方XX米施工、限时速XX公里、右(左)

道封闭等内容)外,其他摆放方法同“双车道一个车道封闭的作业”.(见下图)

(11)泥石流、塌方、落石等特殊情况下作业安全设施摆放

一般情况下可根据泥石流、塌方、落石情况和车流量大小采取以下措施:半幅通车,半幅施工

对于单向交通流不是太大的公路,施工路段可以采取封闭半幅公路的做法,即“半幅通车,半幅施工”的方案 . 维持通车的半幅公路,因为改变交通流,作业控制区应连续摆放隔离墩,将公路划分为全封闭的上、下行车道,标线清晰可辨.改线两端的限速和导向标志齐全、醒目,并在工作区两端各配备一名交通指挥员.

改道通行

在必须占用整幅道路(或桥梁)时,交通流又非常大 ,不适合“半幅通车,半幅施工”方案时,应修建替代的改线道路,并按高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设置相应等级的交通安全设施,开放交通后对原路施工.(参照下图)

1.1.1.6 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

1.1.1.6.1.1 高速公路作业安全标志摆放

作业人员摆放标志应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应急车道后中央分隔带、先交通标志后安全隔离设施(如锥形交通路标、隔离墩等)的次序顺车流方向摆放.摆放按如下流程操作:

⑴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行驶标志, 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 50~100米处;

⑵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⑶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 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放置第一块标志;

⑷第一块标志放好后,安全员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 50~100米处下车, 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同时, 标志摆放人员放置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摆放好警告区内所有标志;

⑸警告区标志摆放完毕后,摆放人员应立即摆放隔离设施,并尾随作业车辆

封闭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直至整个施工区域完全封闭;

⑹作业控制区封闭完成后,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向右改道,驶出公路.

1.1.1.6.1.2 高速公路作业安全标志撤除

作业人员撤除标志应按照先中央分隔带后应急车道、中央分隔带与第 1 车道交通标志或第 1、2 车道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顺车流,应急车道与第2 车道(双向 4 车道)或第 3、4 车道(双向 6车道、双向8 车道)的交通标志及安全隔离设施同步逆车流方向撤除.中央分隔带交通标志与第 1 车道隔离设施或第 1、2车道隔离设施的撤除宜同时进行,并按如下流程操作:

⑴移动标志车尾部应悬挂醒目的减速慢行和改道标志,尾随作业车辆行驶至距警告区上游 50~100米处;

⑵安全员携带红旗迅速下车进入中央分隔带,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⑶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继续前进至警告区停车, 标志摆放人员进入中央分隔带撤除第一块标志;

⑷第一块标志撤除后,旗手迅速移动至移动标志车处,随标志车行驶至第二块标志上游 50~100米处下车,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同时,标志摆放人员撤除第二块标志,依次类推,直至撤除警告区所有标志,作业车辆变道驶出高速公路.移动标志车则停至缓冲区上游附近,安全员在移动标志车上游 50米~100米处继续引导通行车辆减速改道;

⑸在开始撤除中央分隔带警告区标志的同时, 另一辆作业车辆应正常行驶至施工封闭区域末端,收好下游的标志,再缓慢倒回施工封闭区域内,逆车流方向收回隔离设施;

⑹隔离设施全部撤除后,作业车辆立即向前正常行驶,安全员迅速上移动标志车,尾随作业车辆,驶出高速公路.

1.1.1.6.1.3 二、三级公路安全作业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

划定作业区并用安全锥桶隔离在作业区两端设定20-30米的缓冲区,并设置防撞墩隔离从车流方向逆行起,确定警告区并在开始路段根据公路路况、车辆规定时速设置1-5个指示标志(应包括前方XX米施工、限时速xx公里、右(左)道封闭等内容)在缓冲区开始端设置旗手指挥疏导交通,在作业区另一端设置缓

冲区和50米的终止区,并摆放限速标志.根据车流方向在旗手所处的公路另一侧摆放限速标志,在作业区中央的公路另一侧摆放车流方向标志,在终止区公路另一侧设置旗手指导交通,根据车流方向设置警告区并摆放指示和警示标志牌.

1.1.1.6.1.4 桥梁作业安全标志和隔离设施的摆放与撤除

桥梁上部结构中的桥梁支座、排水设施、桥跨结构施工项目需要用桥梁检测车或其他设备时,设备停稳固定位置后,由安全员逆向先摆放撤除相应安全标志,后摆放隔离设施.

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前,在航道上施工,应在上、下游航道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须设置灯光警示信号,必要时与航道管理部门联系,取得配合.

在高架桥下非行驶道路施工时,应划定施工区域,并设施简易的隔离设施或装置, 夜间须设置灯光警示信号.施工驻地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或警告标志,较高设施或建筑物需加设避雷装置. 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撤除安全标志和撤除隔离设施.

1.1.1.7 日常保洁安全作业

1.1.1.7.1.1 日常保洁作业

日常保洁宜采用机械清扫为主,必要时辅以人工方式进行.

机械清扫车对不同车道进行保洁作业时,应开启黄色警示灯和电子可变标志牌,行驶速度宜控制在 50 千米/h 以内,并按照移动作业控制区进行布置(见下图).

不同车道的人工辅助保洁作业,可按照临时定点作业控制区进行布置(见下图),以完成一段、推进一段的方式逐段进行,作业人员应沿着逆车流方向进行保洁,并不得在控制区外走动.

1.1.1.7.1.2 路面安全作业

(1)路面作业中,各类机械设备(压路机、摊铺机、运输车辆等)应有序靠边停放在锥形交通路标、标志牌设置的范围内,工作设备宜停放于作业点前方大于10 米处.

(2) 路面作业中,一般情况下施工车辆不可逆向行驶;确需逆向行驶时,必须有专人在现场指挥车辆,禁止随意逆向行驶;施工车辆倒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机械设备作业时不得超出标志设置范围.

(3)施工作业或作业完成后现场无法及时清理,或由于技术原因不能立即开放交通,需较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时,应按规定布设作业控制区标志.

(4) 为保证通行车辆有足够的通行空间,锥形交通路标摆放位置不得超过车道线20厘米.

(5) 路面临时定点及移动作业中应使用移动式标志车或警示车,并与作业车辆保持 50~100 米的安全距离.

(6) 夜间或白天视线不良时,应开启警示灯,以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1.1.1.7.1.3 隧道安全作业

(1)隧道小修及日常作业包括隧道内路面清扫,墙体、装饰层保洁、横截沟、排水沟维修等,一般不需要封闭交通.

(2) 隧道路面清扫原则上应以机械清扫为主,人工清扫为辅.路面机械清扫应根据隧道特点和所处的地理位置,制定机械清扫路线;人工对墙体、装饰层保洁、横截沟、排水沟维修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3)小修及日常作业不得在同一隧道内的两侧同时进行.

(4)作业开始前和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向隧道监控中心报告,隧道监控中心应对隧道作业进行全程监控,可变信息板显示相应的提示内容.

1.1.1.8 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安全作业

1.1.1.8.1.1 一般规定

(1)交通安全设施维修作业前,应按规定布设作业控制区和交通标志,并可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增设信号旗手给路面行驶车辆以积极引导.

(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施工应符合 GB 5768、JT/T 280 的有关规定.

(3)路面标线维修作业用标线漆、标线涂料应符合 GN47和 GN48的规定.

1.1.1.8.1.2 路面标线维修安全作业

(1)路面标线维修作业用涂料、液化石油气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储放,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同时应确保所用材料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

(2)对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品、灭火器、熔解釜、作业机械等设备和装置,应由专人负责和使用,防止误操作事故.

(3)使用热熔解涂料时,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热,熔解过程应注意控制好温度 ;禁止将受潮涂料投放到已经熔解的涂料内,防止发生起爆、喷溅等烫伤事故.

(4)灌装熔解涂料时,操作员必须戴手套,通过操作工具开关阀门及引导熔解涂料流淌;开启阀门宜平稳,关闭阀门应及时,防止熔解涂料外溢.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熔解涂料.

(5)施工结束后应清除一切施工火源,关闭液化石油气容器阀门,释放所有机具设备及其管路中的压缩空气.

1.1.1.8.1.3 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安全作业

(1)护栏、标志、标牌、高杆照明灯等构件及其施工机械设备装运时必须固

定可靠、绑扎牢固,严禁人货混装和野蛮装卸.

(2)标牌基坑开挖后,需设置交通安全防护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红灯,以防止行人、车辆误掉入坑内.

(3)标志支撑结构件及标牌、高杆照明灯杆起吊前,必须了解其重量、形状、起吊位置、使用吊具及捆绑情况,观察周围的地面及空间环境,严禁违章操作.

1.1.1.9 安全标志服着装规定

职工在日常作业时,必须穿戴由单位统一配发的橘红色安全标志服,并保持清洁.在清理塌方、泥石流、隧道、涵洞、棚洞、高边坡路段和桥梁施工路段时,必须佩戴安全作业帽.作业现场两端交通指挥员必须穿着带反光标志的橘红色网状背心或穿着橘红色安全标志服,并佩戴安全作业帽.

1.1.1.10 安全作业规定

1.1.1.10.1.1 公路安全作业

凡在公路上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

公路路面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作业时,应用车辆接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按相关规定布置作业控制区.

1.1.1.10.1.2 桥梁、隧道安全作业

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现场要设置作业时的交通标志.桥面应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桥梁作业时,应首先要了解架设在桥面上下的各种管线,并应注意保护公

用设施(煤气、水管、电缆、架空线等),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联系,取得配合.

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

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

在明洞和半山洞前,应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危石.

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应设醒目的安全设施.

对隧道衬砌局部坍塌进行作业时,应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当实测的隧道内一氧化碳浓度或烟尘浓度高于规定的允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及时撤离,并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隧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或照明.

隧道洞口周围100米范围内,未经隧道机构许可,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它危及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

作业宜选择在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在进行作业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检测隧道内CO、烟雾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及能见度是否会影响施工安全;

2 检测隧道结构状况是否会影响作业安全,如有危险,应先处理后作业;

3 检查施工信号灯是否准确、明显、施工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 对机械、台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应在机械上设置明显的反光标志,在台架周围设置防眩灯,以反映作业现场的轮廓.

在隧道内进行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作业控制区经划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2 作业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材料置于工作区以外;

3 施工路段内的照明应满足要求.

电力设施等有特别要求维护的 ,应按有关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通知并配合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清理现场,排除路障,恢复隧道正常行车,并登记相关损失,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恢复或改善隧道的防灾能力.

1.1.1.10.1.3 雨季安全作业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

在雨季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排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

在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作业中遇有暴风雨应停止施工.

1.1.1.10.1.4 雾天作业安全

雾天不宜进行作业.

雾天需要进行抢修时,宜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进行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均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信号灯.

1.1.1.10.1.5 山区安全作业

在视距条件较差或坡度较大的路段进行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作业控制区应增加有关设施.

控制区的施工标志应与急弯路标志、反向弯路标志或连续弯路标志等并列设置.

在同一弯道不得同时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作业控制区.

1.1.1.10.1.6 清扫、绿化及道路检测安全作业

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下进行人工扫路.

凡需占用车道进行绿化作业时,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

遇大风、大雨、下雪、雾天等特殊气候时必须停止绿化作业.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第1部分交通标志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2)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 5标志设置要点 (3)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 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 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 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 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 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3.2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 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3.3 作业区 work zone 由于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影响交通运行,而进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1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测量提供的地形图 2、沿线规划路网 3、现场踏勘资料 4、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 二、设计采用规范 (1)《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2)《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4)《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7)《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 (8)《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09); (9)《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 (10)《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11)《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09); (12)《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2008); (1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型材》(GB/T6892—2006); (1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 (15)《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 (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0); (17)《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 (18)《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术语》(GA/T 509- 2004); (19)《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 527-2005); (2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2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07); (2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三、工程概况 工程全长564.6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横断面形式为:25m=5m人行道+0.25m路缘带+2×3.5m车行道+0.5m中间双黄线+2×3.5m 车行道+0.25m路缘带+5m人行道。 本项目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级为C级。 四、设计原则 1. 根据行车速度、道路线形、交通流量、流向和交通组成、道路沿线的状况等,适当确定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位置;以道路工程设计为依据,统盘考虑,整体布局,做到连贯性、一致性,满足近期道路交通管理的需求,确保行驶的安全、快捷、畅通。标志的布设应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司机为对象,通过标志的引导,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不允许发生错向行驶。 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交通管理设施,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应按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标准,正确、合理地设置。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得侵占建筑限界,保证侧向余宽;不应侵占人行道有效宽度和净空高度。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标准

一、道路交通标志 1、设计原则 交通标志的设置力求做到种类齐全、功能完善,以不熟悉周围路网体系的道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为其提供清晰、明确、简洁的信息,并使其具有足够的发现、认读和反映时间。 2、版面设计 交通标志主要分为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告示标志以及各类辅助标志。由于现行的国家规范和相关规定中主要对指路标志的设置有一定区别,故本标准主要根据国标及现行规范,针对XX市路网特点,对XX市指路标志牌、路名牌及交通标杆进行统一设计。 2.1、版面字高 汉字高宽比一般为1:1(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高宽比),汉字间距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英文(大写)字高为汉字字高的0.3h(h为汉字高度)。 根据以上原则,城市道路行车速度基本为40~70 km/h ,所以指路标志汉字高度选用40cm。当行车速度大于70 km/h时,汉字高度选用50cm。

2.2、版面内容及尺寸 1)按道路的等级划分,指路标志分为以下四类:

A类:城市快速路; B类:城市主干道、放射性主干道和其他一些区域内起主干道作用的次干道组 成的道路网络上的指路标志; C类:除系统道路以外的系统性不强的次干道和双向四车道(含四车道)以上 的交通性支路指路标志; D类:除C类以外的双向四车道以下的生活性支路的指路标志。 各类指路标志的选定及版面内容、尺寸详见参考《XX市交通指路标牌设计》(XX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支路路口指路标志版面设计,图如下: 2)路名牌 考虑到与指路标志版面风格统一的原则,路名牌上均采用中英文对照。 2.3、此次调整增加的内容 1.标志的汉字、拼音字母、拉丁字母、数字等采用道路交通标志字体(简体),中文和拼音字对照。 2.此次增加了分车道标志,

最新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总结

342省道(沪宜公路)无锡市区段工程S342-31标交 通工程 施 工 总 结

宜兴市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42省道(沪宜公路)无锡市区段项目经理部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342省道(沪宜公路)无锡市区段工程 交通工程施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 342省道无锡市区段起点位于通江大道西,与正在实施的北环路对接,桩号K44+853.525,终止于盛岸西路延伸段,桩号K56+500,全长11.646Km。路线跨过无锡西互通后主线分岔,设置3Km的312国道连接线,高架跨过锡宜高速公路后接上老312国道。另外,钱威路延伸段自盛岸路西路跨线桥起,向北延伸,跨过新312国道后落地,与342省道接通后结束,全长1.396Km。342省道无锡市区段的横断面布置多样化,具体参照路基标准横断面图,设计行车速度主线及高架桥80Km/h,地面道路及辅道40Km/h。S342-31标交通工程桩号为K44+853.525-K51+485.6,工程自2006年9月15日开工,在指挥部、监理组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广大建设者的辛勤努力,于2006年12月28日胜利完工。 二、机构组成 交通工程作为公路形象工程之一,对美化整个工程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而其施工方法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对标志标线工程尤为重要。为确保本合同段工程按期竣工,我们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项目经理部,形成了整套的组织、质量及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对网络成员实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管理体系。从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等方面优化组合,组建高素质的施工管理队伍,确保了安全、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⑴、管理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裴国锋项目总工:费国忠

JTGD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0.75kN/m,作用在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标准值应采用1.0kN/m。 PDF page26-36 6护栏和栏杆 6.1一般规定 6.1.1公路路侧或中央分隔带应通过保障合理的净区宽度来降低车辆驶岀路外或驶入对向车行道事故的严重程度。净区宽度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计算净区宽度得不到满足时,应按护栏设置原则进行安全处理。 6.1.2护栏设计应体现宽容设计、适度防护的理念 6.1.3护栏标准段、护栏过渡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防撞端头及防撞垫的防护等级及性能,应满足现行《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O5-01)的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防护等级或碰撞条件时,应进行特殊设计并经实车碰撞试验。 6.1.4护栏的任何部分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于公路土路肩内。应根据路侧护栏和缓冲设施需要的宽度加宽路基或采取其他措施。 61.6中央分隔带护栏应与中央分隔带内的构造物、地不管线相协调。 90%),或路侧护栏立柱外侧土路肩保护层宽度小于规定宽度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用版)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用版) 路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车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起着重要作用。良好的安全设施系统应具有交通管理、安全防护、交通诱导、隔离封闭、防止眩光等多种功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隔离栅、照明设备、视线诱导标、防眩设施等。 1.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辅助标志。设置交通标志的目的是给道路通行人员提供确切的信息,保证交通安全畅通。高速

公路上车速高,车道数多,标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2.路面标线 路面标线有禁止标线、指示标线、警告标线,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类喷刷或用混凝土预制块等铺列成线条、符号,与道路标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设施。路面标线种类较多,有行车道中线、停车线竖面标线、路缘石标线等。标线有连续线、间断线、箭头指示线等,多使用白色或黄色漆。 3.护栏 护栏按地点不同可分为路侧护栏、中央隔离带护栏和特殊地点护栏3种;按结构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3类。公路上的安全护栏既要阻止车辆越出路外,防止车辆穿越中央分隔带闯入对向车道;同时还要能诱导驾驶员的视线。 4.隔离栅 隔离栅是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之一,它使高速公路全封闭得以实现,并阻止人畜进入高速公路。它可有效地排除横向干扰,避免由此产生的交通延误或交通事故,保障高速公路效益的发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TRANSPOWORLD 2012 No.16 (Aug)138T RAFFIC SAFETY 交通安全 标志的设置标志的设置原则交通标志设置的目的是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和足够的信息,并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觉效果。结合道路的交通特点,标志的设置原则主要是使道路使用者在高速行驶的条件下,能正确、完整地捕获有效信息,如方向、地点、距离等,并强化对车辆的引导作 用,合理地引导车流,以充分发挥公路快捷、安全、舒适的作用。此外,全线标志布设应均衡而不宜过于集中在局部路段;标志结构形式设计及标志的布设与道路线形及周围环境要协调一致,满足美观及视觉的要求,提高标志的视认性;标志的设置和版面设计需按公路的标准进行设计,版面颜色与字体应符合GB5768 - 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的有关要求。标志结构形式的选择标志的结构形式有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门架及悬挂式。从视认性比较:门架式最好,悬臂式次之,双柱式和单柱式再次之。从造价上比较正好与上面次序相反。对于标志结构的选择,笔者认为关键是要满足视认性要求,要与实际地形结合使用。例如,在有路侧照明电杆时,最好采用悬臂式,而不要采用双柱式结构或单柱式结构,让标志版面伸进路基, 避开照明电杆对标志版面干扰,以提高标志的视认性;在有路侧边沟时,也最好采用悬臂式结构,慎重使用双柱式结构。门架结构形式虽然视认性较好,但是门架结构造价较高,尽量少用。 标线及路钮的设置 为满足夜间行车的视觉效果,提高夜间行车的安全性,高速公路大都采用热熔型反光标线,标线厚度为1.5~2.0mm 。此外,标线涂料应符合JT/T280-1995《路面线涂料》的相关要求。标线的设置 主线上为四条车道边缘线,二条车道分界线,车道边缘线采用线宽为20cm 的实线,车道分界线采用线宽为 15cm 的虚线; 在互通立交出、入口处及收费岛头前划收费岛斑马线和路面导向箭头,在收费站广场划减速斑马线; 加减速车道、辅助车道、匝道硬路肩渐变段的车道边缘线需现场顺势过渡,避免出现硬急弯; 在适当的位置划车道标记标线。路钮的设置路钮是一种粘贴或锚固在路面上,用来警告、诱导或告知司机道路轮廓或道路前进方向的装置,它可分为反光路钮和不反光路钮两大类。路钮一般配合路面油漆、热塑标线使用或以模拟路面标线的形式独立使用。路钮在不良气候和环境下(如雨天雾天,路面灰、泥多等)能有效地保证司机的视认性。路钮的主要缺点是由于其突出的特点,在一般公路上对骑自行车和摩托车者构成潜在的危险,但这可通过降低路钮的高度使危险性降至最小。如果考虑全线设置费用较大,反光路钮可在以下几种情况中设置: 在互通立交的出入口斑马线两侧设置,设置间距为5m ; 在互通立交双向连接匝道斑马线两侧布设,设置间距为5m ; 在大中桥、隧道及其两侧50m 范围内设置,设置间距为15m 。护栏的设置护栏设置应以最大限度的保证人、车安全,降低事故严重性为原则,防止车辆越出路外保护路外建筑,诱导驾驶员视线,增强行车。我国公路边坡取值偏陡,且沿线村镇密集下穿通道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文/张 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道路基础设施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从交通工程学的观点出发并重视以人为本,同时结合道路的具体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设置,才能使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充分有效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对交通安全设施中的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轮廊标、隔离栅、防眩设施等设置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七号)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1年4月22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在线自测2018年最新

单项选择题 第1题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不得低于() 级。 A、三(Am) B、二(Bm) C、四(SBm) D、一(C) 答案:A 第2题位于桥梁人行道的栏杆从人行道顶面起,最小高度应为() cm。 A、100 B、110 C、140 D、150 答案:B 第3题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应设置在公路前进方向的车行道()。 A、上方或右侧 B、右侧 C、上方 D、左侧 答案:A 第4题公路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时,事故严重程度为(),必须设置护栏。

A、中 B、无 C、高 D、低 答案:C 第5题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应优先选择()。 A、护栏 B、交通标志 C、主动引导设施 D、隔离栅 答案:C 第6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加强与公路()和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之间的协调。 A、桥梁工程 B、路面工程 C、隧道工程 D、土建工程 答案:D 第7题护栏防护等级一般分为()个等级。 A、6 B、8

C、3 D、9 答案:B 第8题交通标线应采用()标线。 A、自发光 B、成型 C、反光 D、不反光 答案:C 第9题未设置相应指路标志或警告标志的公路沿线较小平面交叉两侧应设置道口标柱,其颜色应为()。 A、黄黑相间 B、红白相间 C、红色 D、黄色 答案:B 第10题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离式断面时,行车方向左侧应按()设 置。 A、中央分隔带护栏 B、右侧护栏 C、整体式护栏 D、路侧护栏

答案:D 第11题计算防眩设施的眩光距离采用()m A、100 B、80 C、120 D、160 答案:C 第12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应进行() A、技术设计 B、技术设计 C、结构设计 D、功能设计 答案:B 多项选择题 第13题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公路土建工程() A、同时设计 B、分期实施 C、同时施工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答案:A C D 第14题护栏设计应体现()的理念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的原理和方法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在促进公路整体工程质量显著提升的基础上,有助于为帮助司乘人员及时的预见公路方向的变化和掌握实时的路况,行车舒适性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有效的强化,各种交通事故也能够及时的预见,进而促进了公路安全性和时效性的显著提高。 1关于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1.1概述 顾名思义,公路交通标志设计,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文字以及具体的符号和图片等多种形式,或者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向行人以及车辆驾驶人员传递各类需要警惕和知晓的信息,并且借助公路沿线标志牌,对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提供一定的引导和教育,甚至是警告和管制,因此,这类公路交通标志是隶属于交通安全设施的一种,属于交通附属设施。实践证明,通过对交通标志牌的合理设计及配置,往往可以有效促使公路的通行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交通堵塞以及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由于设计的多样性,往往也可以提升整体公路的外在形象,提高美观性。因此,在具体的设置交通标志过程中,必须要坚持通俗易懂、醒目以及公众满意的设计原则。 1.2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 公路交通标志的具体设计过程中,往往需遵循一定的工序。首先,

如果是在同一个地点,对多种标志进行相应的设计以及设置,可以选择在一根标志性的柱子或者新建柱子上进行交通标志的安装,在安装的过程中,交通标志往往不允许超过四种,如果种类多了,反而需要行人及驾驶员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辨别,由此不但给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且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因此数量必须把握好。此外,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科学严谨地按照相应的顺序,对于第一根支柱,如果设置了相应的标志牌,则必须对以上标志牌进行科学排序,严禁出现颠倒顺序的情况。此外,标志牌之间不能出现混设的现象,即:不能将先行、让行、解除限制等标志混合起来,而是要单独设置。其次,还要注意,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建议让具体的交通参与者通过感官接受到相应的信号和信息,这就要求交通安全标志必须设计在比较醒目的位置。 2公路交通护栏设计原理与方法 交通护栏作为公路安全设施之一,其设计的原理又体现在防撞机原理层面,以护栏弹塑性变形吸收车辆碰撞能量,保障乘客安全,与其他设施区别,护栏更注重在护栏变形、车辆变形下,防止有严重伤害事故出现。 2.1护栏形式的合理选择 护栏设计中首先要求做好护栏形式的选择,选择中可遵循安全、经济、可靠、美观等原则。常见的护栏形式主要表现为:①普通波形梁护栏。 该类型护栏本身为半刚性护栏,在吸收碰撞能量中主要借助横梁、立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系统设施设置要求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第1部分交通标志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2)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 5标志设置要点 (3)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 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 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 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 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标志 road traffic signs 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3.2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 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3.3 作业区 work zone 由于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影响交通运行,而进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道路交通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道路交通安全救援技术3大类。 1.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 通过设计来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最佳手段。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包括道路线形设计、路面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道路线形设计要考虑线形与地区的土地利用相协调,同时要使道路线形连续、协调,并能满足施工、维修管理、经济、交通等各方面的要求。 为保证安全,路面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平整度和粗糙程度。路面的平整度直接影响到行车平稳性、舒适性、轮胎磨损程度等;为防止产生汽车滑水现象,路面还需保持一定的粗糙度。 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应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交通部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技术规范》(JTJ074—1994)为依据,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系统。其中路侧安全护栏能防止失控车辆冲出路外,碰撞路边障碍物或其他设施,它的设置主要以路侧事故严重度为依据,间断布设,具体布设地点为:路堤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路侧有河流、池塘等危险路段;互通立交进出口三角地带及小半径匝道外侧;路侧有需要提供保护的结构物(桥墩、大型标志柱、紧急电话等);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为

70m。 2.道路交通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 道路交通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分两大类,一类是基于事故避免的监控与检测技术,一类是基于维护和维修的检修与诊断技术。 基于事故避免的监控与检测技术主要有: 驾驶警报系统。由于驾驶员疲劳或注意力不集中而导致车辆发生事故的情况非常常见。为解决这一问题,可用监视转向盘输入和车辆位置的办法检查驾驶员状态,并通过“刺激”方法给予驾驶员警告,以便及时纠正驾驶员状态,减少事故发生。 视觉增强系统。为使风窗玻璃在雨天保持良好清洁的视野,需采用降水防护薄膜等措施;为解决盲区视野问题,需在现有灯光系统上增加额外措施。 汽车行驶记录仪。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安装在汽车上,记录、存储、显示、打印车辆运行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运行安全的其他状态信息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这些记录的信息在遏止疲劳驾驶、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营运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将为事故分析鉴定提供原始数据。 车辆导行系统。汽车导行系统是一种以GPS为基础的技术扩展。导行系统可根据驾驶员的目的地、交通密集程度及其他环境因素,通过信号站和卫星信号选择最佳交通路线,从而可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2.0.1净区: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围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桥梁与高路堤坝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 4.3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3.3.4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6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__JTJ_074-94概述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88)所确定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运用的经验和成熟的科技研究成果制定而成。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高速公路和汽车专用一级公路,其它各级公路可视实际情况参照应用。 第二章术语、代号 第一节术语 第2.1.1条刚性护栏是一种基本不变形的护栏结构。混凝土护栏是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一定形状的混凝土块相互连接而组成的墙式结构,它利用失控车辆碰撞其后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第2.1.2条半刚性护栏是一种连续的梁柱式护栏结构,具有一定的刚度和柔性。波形梁护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而组成的连续结构,它利用土基、立柱、波形梁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并迫使失控车辆改变方向。 第2.1.3条柔性护栏是一种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柔性护栏的主要代表形式,它是一种以数根施加初张力的缆索固定于立柱上而组成的结构,它主要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抵抗车辆的碰撞,吸收碰撞能量。 端部——缆索护栏的起终点锚固装置。包括端柱、斜撑、索端锚具和混凝土基础。 中间端部——连续设置缆索护栏超过一定长度时所设的中间锚固装置。 中间柱——设置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之间的中间立柱。 托架——安装于立柱上支撑并固定缆索的装置。 索端锚具——固定于端部或中间端部上用来锚定缆索的装置。 第2.1.4条路侧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路肩上的护栏。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越出路外,避免碰撞路边其它设施。 第2.1.5条中央分隔带护栏是指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目的是防止失控车辆穿越中央分隔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

交通安全设施所涉及的规范、标准 一、基础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 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抽样 及判定》(JT/T495-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 TG B01—2003)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 TG D20—2006) 二、交通标志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8833—20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JTG

A03-2007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年第30号公告.《国家高速公路网相 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及1号修改单 三、交通标线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道路预成形标带》(JT/T493—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路面防滑涂料》(JT/T712—2008) 四、护栏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推荐性标准.《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研究 包天钦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研究包天钦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交通行业发展趋 势也逐渐得到了好转。在当前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都会选择交通工具 出行,这对于交通行业而言,既形成了较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形成了一定的安 全挑战。对此,强化道路安全,就成为相关从业者应重点关注的一项内容。基于此,本文将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设计展开分析以及探究。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设计思路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行业的蓬勃发展,其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带 动我国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形成了较多的交通安全事故,影响了社会和谐。在 开展道路建设任务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道路所处的环境都比较恶劣,地形情况 比较复杂,所以很容易会产生安全隐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们就应该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关注程度,通过合理设计方式对其进行完善。 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类型 (一)护栏 首先,护栏的主要作用并不是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而是要降低事故所引起 的损失程度。 在当前的护栏设计中,可以使用旋转防撞桶的设计。这种防撞护栏的颜色采 用高辨识醒目的橙黄色非常人性化,在安装旋转防撞桶的地段,当汽车撞上护栏,汽车并不会失控冲出护栏,这就产生了良好的保护作用。当前这种技术在韩国、 日本、美国等国家被广泛使用,我国已经开始在一些地区推广,使用地段的交通 事故死亡率降低90%以上,有着良好的效果。 当交通事故产生时,护栏可以对车辆进行拦截,对其所形成的冲力进行缓解,以此尽量提升车内驾驶人员的安全概率。同时,相比于其他道路安全设施来说, 护栏的特殊性比较强。并不是所有的路段都适合安装护栏。比如,当某些路段产 生安全事故时,倘若没有护栏的拦截,那么车辆可能会由于摩擦力较小而自动停止,不会造成经济损失。但由于护栏的存在,其与车辆会产生接触,而造成不必 要的事故问题。 所以在进行护栏设计时,工作人员就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首先,针对于 一般的护栏,工作人员应将其整体的设计角度控制在20度到25度之间,并保证 其所形成的碰撞力能够在130kn到210kn之间;其次,在进行护栏长度设计时, 工作人员应保证:针对于行车速度为50~70km/h的行车路段,护栏长度应在 28~30m之间;针对于行车速度在80~100km/h的路段,护栏长度应在48~50m之间;针对于行车速度大于100km/h的路段,护栏长度应在60~70m之间。 (二)隔离栅 首先,隔离栅指的是在公路上所形成隔离作用的构造设备。其主要的作用是,将行人与道路进行隔离,防止其突然冲入公路路面,造成公路事故。 其次,在进行隔离栅设计时,工作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原则:第一,工作人 员应保证隔离栅具备一定的间隔性,并保证间隔之间的能够形成统一的距离标准;第二,工作人员应保证隔离栅的稳定性,保障其不会由于环境问题以及天气问题 受到影响,丧失隔离功能;第三,针对于桥梁位置以及通道位置处的隔离栅,在 进行设计时,工作人员应在端口处进行围死处理,防止人员以及动物的误入;最后,针对于地形起伏性较大的公路,工作人员需要按照波段设计法对隔离栅进行 设计安装。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41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措施 标准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道路交通安全技术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道路交通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道路交通安全救援技术3大类。 1.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 通过设计来从源头上减少事故发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最佳手段。道路交通安全设计技术包括道路线形设计、路面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 道路线形设计要考虑线形与地区的土地利用相协调,同时要使道路线形连续、协调,并能满足施工、维修管理、经济、交通等各方面的要求。 为保证安全,路面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平整度和粗

糙程度。路面的平整度直接影响到行车平稳性、舒适性、轮胎磨损程度等;为防止产生汽车滑水现象,路面还需保持一定的粗糙度。 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应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交通部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技术规范》(JTJ 074—1994)为依据,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系统。其中路侧安全护栏能防止失控车辆冲出路外,碰撞路边障碍物或其他设施,它的设置主要以路侧事故严重度为依据,间断布设,具体布设地点为:路堤填土高度大于3m的路段;路侧有河流、池塘等危险路段;互通立交进出口三角地带及小半径匝道外侧;路侧有需要提供保护的结构物(桥墩、大型标志柱、紧急电话等);路侧护栏最小设置长度为70m。 2.道路交通安全监控与检测技术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1、审查开工报告 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 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 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 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所有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等都要逐一经旁站检查并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5、交工验收 单项工程完成后,驻地办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驻地办报高驻办进行交工验收(工作站派人参加)。 6、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证书后,根据旁站监理资料、交工验收资料,现场外观情况,确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报工作站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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