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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第15卷第4期2000年12月

河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 of Continue Educati on of H ebei U niversity of Technol ogy

V ol115 N o14

D EC12000

 

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孔令明1 许兆华3 吴晓燕33

(邯郸市峰峰区交通局 邯郸 056000)

摘 要 根据津围公路的弯沉测试及强度测试结果,分析了车辆超载及重载对路面的破坏影响,通过对交通量及轴重的调查与分析给出了津围公路的车辆轴重分布模型,最后结合实测轴载情况确定了车辆轴重的限值,并据此做出了津围公路的补强设计,初步探讨了路面结构的非线性问题。

关键词 车辆超载 轴重分布 轴重限值 路面设计 非线性分析

1 津围公路的道路现状

1.1 津围公路的破坏现状分析

从道路现状来看,津围公路在全长范围内发生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大部分路段普遍出现网裂和龟裂,并有明显的横贯整个路幅的横向裂缝及较长范围内的纵向裂缝,多处出现局部塌陷及坑槽。武清段破坏最为严重,较大范围内路表发生不均匀沉降,沥青路面沿纵向和横向推移,(推移引起高差可达15~20c m),出现严重龟裂和车辙,石子松散、裸露,总之正常的养护维修已无法满足现实交通量和重载交通的要求。

为了对道路的破坏程度做出正确的评价,找到破坏的主要原因,给津围公路的补强提供设计依据,国腾公司组织对津围公路进行了弯沉、强度测试及土基钻探试验。

1.2 弯沉测试分析

由测试结果可知,后轴重180kN与100kN的弯沉比值大部分集中在1.6~2.5之间,平均值约1.9~2.0,又根据在河北省沧州市的弯沉测试结果,180KN与100KN后轴重的弯沉比值约为1.9左右,因而超载对路面的破坏作用显而易见。将弯沉值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如表1所示。

 表1 弯沉测试分析结果

轴重(KN)车道最大弯沉值最小弯沉值

方向桩号

弯沉值

1 100mm

桩号

弯沉值

1 100mm

弯沉值大于

40占总数

(%)

弯沉值大于

100占总数

(%)

100蓟→津K64208.2K523.8870.823津→蓟K72188.6K1026.8555.217.7

180蓟→津K39360K5311.8594.864.6津→蓟K64310.5K402293.7553.1

收稿日期:20001024 孔令明 男 1962年 工程师3河北高速公路管理局 33承德市交通局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二级公路的设计年限累计标准轴次按200万次 车道计算,由公式L d =600N e0.2A c?A s?A b计算得到原津围公路的设计弯沉值为36(1 100mm),按近似40(1 100mm)计,由上表知津围公路蓟津方向的弯沉值大于40(1 100mm)的值占总数的70.8%,说明大部分路段的弯沉已超过了设计弯沉值,也就是说大多数路段已经不能满足路面结构整体刚度的要求。

1.3 强度测试分析

在弯沉测试的同时,还对津围公路进行了钻芯取样,以备进行劈裂强度试验,钻孔取样每公里1个,全线共计95个。由劈裂实验结果可知,其中劈裂强度值最小为0.31M Pa,桩号为K48+000,劈裂强度值最大1.12M Pa,桩号为K83+000;破坏劲度模量最大值在桩号K87+000。为1608.3M Pa最小值在桩号K34+000,为117.3M Pa。大部分试件的强度都达不到规范中的设计参数标准,根据钻孔取样现场观测,K13+000~K36+000津蓟方向的路面破损严重,普遍出现网裂和龟裂,并有明显的纵向和横向裂缝,钻孔取样试件成形率极低,路况差。K60+00~K82+000段,路面破损严重,路中心处有严重网裂和龟裂,并伴有局部沉陷,路面结构由于各处补强情况不同而不统一,路面有明显变形,压实情况较差。又如:破坏劲度模量最小值在K34+000,其值为117.3M Pa,此路段路中心网裂,严重沉陷,面层油少,石子裸露,标准车弯沉值在100(1 100mm)以上。

2 津围公路破坏原因分析

2.1 交通量调查情况分析

1998年9月在武清县邱庄和宝坻县大口屯两个观测站,利用S M2000S公路车辆动态称重系统对交通量及车辆轴先后调查了14天。

根据14天的调查数据分析,津围公路日平均交通量为16162辆 日,其中最大轴重为25.3kN,最大车重为102.25吨,超载车重及车速分布情况见表2和表3。

表2 超载车车重分布情况

车重10~25t25~50t>50t

车辆数25303753271占总车数的比例%15.8523.541.70

表3 车速分布情况

车速(km h)<2525<5050<70

车辆数986101.1314669占总车数的比例%6.1663.4629.23

2.2 津围公路的车辆轴重分布模型

从上文中超载车辆重10吨以上的车辆占总车数的比例,我们可以看出津围公路上车辆超载的严重性,但是在研究超载对路面的破坏中,我们最关心的还不是车辆的总重,而是车辆单后轴重,我们将津围公路上车辆的单后轴重分布情况绘出直方图及频率曲线图,如图1、图2所示。

后轴重小于60kN的车辆虽占一定比例,但按照轴载公式换算后,其当量轴次小,对路面的破坏较轻,因而在绘制直方图及频率曲线图时,将后轴重0~60kN的车辆忽略不计,我们从图中可看到后轴重大于60kN的轴重的分布情况。

从图1中可以看出,后轴重在60kN以上的车辆轴载分布范围较广,但总的来说还是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通过计算单轴重大于60kN的车辆的轴重均值及均方差,得出它们的轴重分布密度函数如式(1)所示:

f(x)=

1

35.92Π

e

(x-136)2

25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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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孔令明等 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

图1 津围公路单轴重60kN 以上汽车流量分布直方图(

1998年9月)

图2 津围公路单轴重60kN 以上汽车流量累计频率曲线图(1998年9月)

2.

3 津围公路破坏原因分析

由表2可看出:车重超过10t 的车辆占车辆总数的41.09%,大部分为运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的载货车辆。由表3可知大部分运输车辆的车速集中在25~50km 之间,交通的拥挤,路面质量的下降,致使津围公路的服务水平越来越差。大交通量及超重轴载使津围公路已不堪重负,路面损坏日趋严重。

3 对津围重车路线的研究对策

3.1 对津围公路超载车辆轴重的限制3.

1.1 对超载轴重进行限制的理由分析

津围公路交通量大,超载情况严重,按实际交通调查情况,用规范中的轴载换算公式进行当量轴次换算,换算结果存在两个问题:

(1)换算结果为日平均当量轴次约7万,设计年限内累计当量轴次为4个亿,数目太大,用此结果所设计的路面结构厚度太大,一是不够经济,二是旧路补强厚度太大,给施工造成困难。

(2)规范规定此轴载换算公式仅适用于单轴轴载小于130KN 的各种车型的轴载换算,轴载大于130KN 用此公式换算,其正确与否难以验证。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考虑到超载运输本来是个不合理的问题,而且车辆超载对路面的破坏十分明显,尤其象津围公路超载如此严重,我们不能而置之不理,也不能在路面设计中一味适应超载而改变规范标准,应该对超载进行限制。3.

1.2 轴重限值的确定

64 河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0年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列举了几个经济发达国家的允许轴载值,其中最高轴重限值为法国,限在130KN 。对于轴重限值的规定,除了考虑本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外,同时考虑采用重型汽车提高轴重限值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益与相应增加的公路基本建设投资及原有公路网的补强改造费用之间的合理平衡。由于提高轴重对公路投资的影响十分惊人,长期以来各国政府都采取了极其慎重的态度。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一味的适应超载是得不偿失的,盲目的提高轴限,从经济上也会受到重大损失的。津围公路的功能已被定位为重车路线,而且天津市的基础建设还没有告一段落,建筑材料的需求依然很大,津围公路又是天津市区通往蓟县这个建材市场的唯一通道,所以轴重限值宜比100KN 适当放宽,法国已有了轴限值130KN 的先例,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国家的轴重限值不能过于提高,规范又规定,轴载换算公式仅适用于单轴轴载不盱130KN 的各种辆型的轴载换算,因而我们把轴重限在130KN 。3.2 对津围公处的路面结构补强设计3.

2.1 当量轴次换算方法

若按规范公式对实际交通轴载进行当量轴次换算,130KN 以上轴载换算轴次占总轴次的90%,将轴重限在130KN ,津围公路累计当量轴次过大的问题就可以适当得到解决,但不等于这部分轴次消失,而是大幅度地减少,因为虽将轴重限在130KN ,轴重在130KN 以上的部分交通量会依然存在,只不过根据规定减轻了轴重,但它们不会比130KN 降低多少,所以将轴重在130KN 以上的车辆均按130KN 轴重进行当量轴次换算。3.2.2 设计弯沉值计算

由交通量调查资料得:蓟津重车方向轴重130KN 以下车辆日平均当量轴次为6663次,轴重为130KN 的车辆(即轴重为130KN ~250KN )的车辆数)日平均交通量为3347辆,用路面设计程序计算津围的设计弯沉值和容许弯拉应力值所示。为设计安全起见,在计算中按重车方向的交通量及轴重情况进行设计。因津围公路拟采用高等级路面,所以取远景设计年限为15年。交通量增长率按第一章交通量预测中的分析结果分段取值,前5年按1%增长,后10年按保持2005年的交通量水平不变,以设计弯沉为指标按规范公式进行设计,所计算得设计年限内一个车道上的累计当量轴次为9.7千万次,近似为1个亿,路面设计弯沉值为16.7(1 100mm )。3.

2.3 路面结构设计

以设计弯沉值16.7(1 100mm )进行路面结构设计,其中旧路模量值是按实测弯沉值大小大致分段,根据规范中旧路模量计算方法计算得全线平均模量为:E 0=240M pa

路面结构计算中材料模量和强度均取规范中的中值或按照规范规定进行取值,路面结构为:上面层+中面层+下面层+基层,计算得到路面厚度为:4+6+6+23.2=39.2c m

考虑到施工的方便及可能性,可将基层厚度调整为:4+6+6+15+15=46c m 3.2.4 路面结构验算

如果按照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容许弯沉散点图及回归结果进行计算,将规范修订说明7中的图3继续延伸,计算结果列表并绘图,得出图中两个曲线系列每一点的纵坐标差为N e 相差1千万次时容许弯宙的差值,由图中可以清晰的看到纵坐标差随着N e 值的增大,逐渐减小,两曲线趋于重合,这说明,N e 值越大,相应N e 的增加,使得弯沉值变化越小,路面厚度相应变化也越小,按照这种变化,路面的厚度应该存在某一极限值,也就说存在一个刚性点。超过此点厚度再增加,弯沉几乎不再变化。从表中可看出,N e 为1个亿时,容许弯沉值为15.2(1 100mm ),N e 为2个亿时容许弯沉值为13.2(1 100mm ),即累计当量轴次增加了1个亿,容许弯沉值仅减少了2个百分毫米,我们认为这个变化相对于1亿轴次的增加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认为累计当量轴次1个亿时路面表现出刚性,此时弯沉已不再敏感。

国内外有关学者都已对柔性路面结构的非线性问题进行过研究,认为真实的路面材料承受荷载时,其变形不仅呈弹性性质,也呈现出塑性、粘性和粘塑性,目前,我国柔性路面设计未考虑材料的非线

74第4期 孔令明等 超载交通运输对津围公路的影响及对策

性性能的影响,现行设计方法中的同载换算方式是在假定路面材料为线弹性材料,考虑路面结构破坏(设计)指标疲劳等效的前提下,在荷载工作应力与材料强度之中的某个范围试验基础上得到的,所以致使层状体系理论计算值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现行柔性路面设计规范采用一个“综合修正系数F ”

来使理论计算弯沉值与实测值接近,这种修正概念不够明确,而且只在一定范围内使理论弯沉与实测弯沉达到一致,土基和烂料基层材料在路面结构中的实际回弹模量值,是随车轮荷载大小,路面结构层组合、层位其毗邻结构层的刚度而定的。以上论述均证明了路面材料的非线性,而且重载作用下路面材料的非线性影响程度较常规荷载明显增大。所以研究柔性路面结构的非线性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分别用非线性有限元法与层状体系理论计算广——深高速公路上试验路的弯沉值,与实测值相比较,非线性方法与实测值的误差减小4倍左右,更接近实测值。线弹性层状体系理论给出了偏大的弯沉,其原因是层状体系理论对于下卧层的变形率估计过高,即对模量的估计过低,所以按线弹性理论设计的路面结构,其强度有一定量的储备。

由以上论述可知,累计当量轴次为1个亿时路面表现出刚性,弯沉值变化不在再敏感,所以我们仅以上补强路面结构进行弯拉应力验算。为了安全起见用10~25吨后轴重对路面结构进行了基层底的弯拉应力验算,将验算结果回归出关系曲线如图

3所示。

图3 轴重与基层底弯拉应力关系曲线

由弯拉应力计算结果可看出,本文对津围公路的补强设计结构对于基层底的弯拉应力来说存在着很大的储备,轴重为25吨的车辆作用在新建路面上,基层底弯拉应力依然能够满足容许弯拉应力的要求,也就是说,在对超载车进行管理的初期,如有少量超载车漏网,也不会对路面造成破坏,但不等于可以放任超载车辆行驶,尤其当路面使用到一定年限,进入某个临界状态时,要对超载严加管制,以免超大轴载作用使路面发生早期破坏。

4 小结

(1)本文给出了津围公路轴重分布模型,可用于其它重车路线的轴重分布情况分析;

(2)本文所提出的结合轴重限值的当量轴次计算方法为重车路线的道路设计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主编,1997,10

2 交通轴载及速度对道路设施破坏性及对策研究(鉴定报告)魏连雨,王运琢,李巧茹等 河北工业大学,沧州市交通局 19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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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

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 浙交[2005]334号 (2005年11月3日省交通厅省浙交[2005]334号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超限运输检测站工作,加强我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必须依法设置、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固定式检测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省交通厅为全省检测站的主管部门,省公路局具体负责检测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市、县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检测站管理工作。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检测站建设和日常管理。 第四条市、县交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检测站管理工作; (二)负责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检测站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协调检测站建设工作。 第五条市、县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具体负责检测站的建设工作; (二)督促指导检测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检测站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检测站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依法查验超限运输通行证,检测车辆外廓尺寸及总载质量、轴载质量等,查处和纠正超限运输违章行为; (三)负责组织超限车辆的货物卸载和保管卸载货物; (四)负责检测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五)负责超限运输管理中各类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提供超限运输动态信息; (六)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检测站的领导,省公路局应对检测站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测站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检测站建设 第八条检测站建设遵循正规实用、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便于工作的原则。检测站选址原则上依托现有收费站或征费稽查站,具体地点由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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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列入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收支预算。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后,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执法监督 第六条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下列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一)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二)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三)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七)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八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路政管理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

2019年最新津晋高速公路汉港公路互通式立交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施工部署 四、施工工艺及流程 五、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保证措施 七、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八、成品保护措施 九、技术节约措施 汉港公路互通式立交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津晋高速公路Ⅳ标招标、投标相关文件。 汉港公路互通式立交桥施工设计图纸。 相关水文、地质资料。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071—1998)。 二、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1.工程规模 汉港公路互通式立交桥坐落于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以南,津晋高速公路(天津东段)K15+433.6 处,是一座单喇叭全互通立交桥。主线全长1173.2m,四个匝道桥长469.75m,建筑总面积42130.48m2,合同造价10986.12 万元。该互通的建立改善了津南区、大港区的投资环境,促进了津南区、大港区及塘沽区的经济发展。 该桥上部结构为现浇普通箱梁、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30m后张预应力板梁、16m先张预应力板梁四种结构形式。其中普通箱梁占总面积的62%,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占总面积的34%,30m后张预应力板梁占总面积的2%,16m 先张预应力板梁占总面积的2%。 2.主要工程量(见表2-1) 沿线自然地理环境: (1)自然地理:本立交场地属天津市津南区,地处多为芦苇沼泽地,有较大面积鱼塘及部分农田。附近无高大建筑物,距主线51 号约80m 处有高压电线,主线26~27 号之间有有地方铁路通过,A 匝道桥跨大沽排污河。沿大沽排污河有便道通施工现场附近,不能通行大型车辆,无其他进场路。 (2)气候条件:本段属于温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区,季风显著,四季分明,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温暖适中,冬期寒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2.2℃,最高气温39.6℃,最低气温-22.9℃。 (3)地质条件:依据地质勘测报告得知,土层可分为5 层,依次为:人工填土层(Qml):层底标高:2.7~1.0m。素填土层,黄褐色,可塑,含植物根系、腐殖质。 第一陆相层(Q34al):厚度:1.7~2.5m,层底标高:1.0~-1.0m。黄灰~黄褐色粉质土层,中压缩性,含铁质锈斑。 第一海相层(Q24m):根据力学性质分为三个亚层:-1 层:厚度:13.8~16.7m, 层底标高:-14.1~-17.0m。粉质土层,灰色,可流塑,中~高压缩性,含有机质、贝壳。-2 层:厚度:2.0~11.0m,层底标高:-16.2~-25.1m。灰色亚黏土夹粉砂,含云母、贝壳。-3 层:灰色粉细砂,夹粉质土,中密状态,本亚层厚度变化较大。 第二陆相层(Q14al):-1 亚层:厚度:4.0~9.0m,灰黄~黄褐色粉质土层, 含云母、铁质、姜石,中压缩性。-2 亚层:灰黄色~黄褐色粉细砂,中密~密实,含云母、铁质。该层土质分布不均,但承载力较高,为良好持力层。 第二海相层(Q33m):本层未揭穿。揭示深度范围内以灰色黏土和粉细砂为主。 根据勘察成果,设计可不考虑液化土层。 (二)工期

津晋高速资料

15日凌晨1点33分,津晋高速公路天津塘沽收费站东侧800米处,一匝道桥突然坍塌,桥上5辆货车坠落桥下,坍塌的桥面还将桥下一处简易房砸毁,从桥下通过的李港铁路线被迫中断。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凌晨塌桥车辆摔断裂

据了解,事发地点位于津晋高速公路天津塘沽收费站东侧800米处,桥下是天津市铁路集团的李港铁路。 李港铁路是一条从李七庄到塘沽港的区间货运线路。 在事发地点铁路西侧几十米外,是一处铁路维修站。站内一名工作人员说,昨天凌晨1点半左右,他听到轰隆一声响,整个大地震动起来,几分钟后响声才停止。当时,他们都以为发生爆炸了,他和站内一名同事赶紧出去查看,发现匝道桥坍塌了近100米,路面四分五裂,散落在铁路两侧,现场就像发生过地震一样。在坍塌的路面上,还有几辆货车,能隐约听见呼救声,中间的两辆车摔得断裂开来。 天津李宝金情妇与一座高速公路桥的垮掉 作者:记者朱弢欧阳洪亮张娜来源:《财经》发布时间:2009-7-25 16:06:00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因由天津女商人王小毛投建,津晋高速公路桥梁瞬间垮塌后,舆论对其设计缺陷、工程质量产生质疑 一座竣工仅六年零三个月,曾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高速公路匝道桥梁,在瞬间垮塌,导致六死四伤。 事故发生在7月15日凌晨1时33分,津晋高速公路港塘收费站800米外匝道桥坍塌,五辆载货车坠落,桥下的李港铁路中断。 垮塌 津晋高速公路作为国家规划的重点干线公路之一,是西北地区进入天津港的重要通道,途经鲁、津、冀、晋、内蒙古五地。

事发次日下午4时左右,《财经》记者在塌桥现场看到,随桥梁一起坠落的货车已被运走,大部分桥梁碎块被清除。因塌桥一度中断的李港铁路,亦恢复运行。 国家安监总局7月18日上午通报称,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五辆载重货车逆行进入匝道桥,这时前面一辆车迎面开来,五辆车同时右偏让路。由于每辆车拉有150吨矿砂,桥体重心发生偏离,发生倒塌。“桥体是否有质量问题,还需进一步调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告诉《财经》记者。 匝道,又称引道,是指一小段提供车辆进出主干线的辅路,或其他主干线的引线连接道。 津晋高速垮桥现场约30米外,是天津铁路集团李港线污水河道口的办公室。在此值班的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财经》记者,事发当晚,当时他听到一声巨响,看到100多米桥面坠落,“有汽车也掉下来了。” 坠落的混凝土碎块砸在穿桥而过的两条铁路轨道上,数十米长的钢轨当即被砸断,多个水泥枕木亦被砸碎。这两条铁路属于李港线,每日有50列至60列运煤货车穿行于此。 让这位杨姓工作人员心有余悸的是,垮桥发生时,一列货车距离事故现场只有五分钟行程。他紧急截停了急驰而来的列车。 此后,李港铁路因此中断20多个小时。经过抢修,至7月16日凌晨才恢复通车。 16日下午,《财经》记者在现场看到,垮塌的匝道桥大致为东西走向,垮塌部分正是桥梁的弯道部分。从残留的桥梁处可见,两端的断口均十分平整,应为桥梁预制道板的接头处。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办理【模板】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办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2、办理单位:XX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3、办理窗口:路政大队窗口 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川发改价格[2012]811号 7.窗口电话:******** 8.投诉电话:********(XX县政务中心) ********(XX县纪委监察局)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 4.《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向XX县路政大队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无误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XX县路政大队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由XX县路政大队窗口会同仪陇路政大队巡查中队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其实质内容进行现场勘查,在办理时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三步:对审查通过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批准,由XX县路政大队窗口按照规定流程完成批复,送达《超限运输通行证》;对审查未通过的,在办理时限内书面告知其理由。 第四步: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 四、申报材料 1、《四川省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表》;(原件) 2、《超限运输安全承诺书》;(原件)

3、装车后的外观照片及总体轮廓图,无法提供外观照片的,应当分别提供货物照片和承运车辆照片,照片应当采取前后平视45度角拍摄;(原件) 4、车辆行驶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行驶证中车辆图片应能清楚识别车辆轴数); 5、经营资质包括大型物件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 6、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本项资料应由货物生产厂家出具证明或提供货物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明其重量和外廓尺寸);(原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8、超限车辆护送方案,通行方案;(原件) 9、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验算、试验检测或安全评估报告:(原件) 10、超限运输车辆护送和需要验算公路路段设施承载能力,以及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按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原件) 11、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制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同时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明显标志。(原件) 五、前置条件 1、在XX县境内进行超限运输; 2、符合申请受理条件,其通行线路经核查认定符合公路承载能力及通行条件,或者经加固、改造后符合公路承载能力及通行条件的; 3、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外廓几何尺寸超限或者车货总质量超 限但轴荷未超过《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 六、备注: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总长度未超过20米且车货总质量、轴荷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十七条规定标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大件运输的,办理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总长度未超过28米且总质量未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本辖区内大件运输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属于统一受理、集中办理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修正)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修正) 【法规类别】公路运输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4.11.28 【实施日期】2005.04.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十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二、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 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 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物流运输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极大地支撑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大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车型推广、拉动物流业生产消费。

河北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丰宁互通至承张界

河北省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丰宁互通至承张界 主体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ZJ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省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预中标价:15888096元。 二、人员情况 1、总监理工程师:张军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613372; 2、路面工程师:彭宗满、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719242; 3、结构工程师:郑磊、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1027071; 4、隧道工程师:薛强、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613216; 5、试验室主任:李华琴、高级工程师、检师证书编号:(公路)检师0602110DQ。 三、业绩情况 1、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高速公路 监理开始日期2008-07-23,监理结束日期2012-12-01; 2、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 监理开始日期2008-12-04,监理结束日期2012-12-01; 3、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 监理开始日期2007-11-11,监理结束日期2012-10-26 4、青兰高速公路邯渉段 监理开始日期2007-03-30,监理结束日期2012-09-01。 5、保定至沧州高速公路保定段 监理开始日期2004-11-11,监理结束日期2009-12-27。 6、保定至沧州高速公路沧州段 监理开始日期2004-11-11,监理结束日期2009-12-2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一、预中标价:15980000元。 二、人员情况 1、总监理工程师:周运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923091; 2、路面工程师:孟祥明、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Z0630690; 3、结构工程师:李文刚、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J0613281; 4、隧道工程师:陈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JGZ0731375; 5、试验室主任:周纳民、高级工程师、检师证书编号:(公路)检师1035919GSC。 三、业绩情况 1、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山西境灵丘(冀晋界)至山阴高速公路路基、桥涵、隧道第四监理标段(独立监理) 监理开始日期2009-06-11,监理结束日期2012-01-13; 2、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吕梁段)路基、桥涵、隧道工程施工监理第一总监办 监理开始日期2009-01-09,监理结束日期2011-02-15; 3、国道112线高速公路天津东段(二期)工程第3总监办 监理开始日期2008-03-10,监理结束日期2010-12-28; 4、海滨大道南段二期工程 监理开始日期2008-12-25,监理结束日期2010-12-16; 5、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第2监理合同段(独立完成) 监理开始日期2008-01-20,监理结束日期2010-11-20; 6、国家重点公路杭州至兰州线重庆奉节至云阳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独立完成) 监理开始日期2006-03-03,监理结束日期2010-09-15; 7、津蓟高速公路延长线工程 监理开始日期 2005-08-26,监理结束日期2008-07-11; 8、福建龙岩至长汀高速公路施工监理LJ1总监办 监理开始日期 2003-12-17,监理结束日期 2007-12-20;

浙交(2009)96号文件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2009〕96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 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 为适应公路桥梁养护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桥梁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特制定《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其他桥梁的养护与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四条 特别重要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可设置专门的管理单位。 第五条 公路桥梁养护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危害公路桥梁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检举。 第二章 职 责

第七条 公路桥梁的养护与管理工作由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共同负责。 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监管单位是指主管桥梁养护与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省、市两级公路管理机构受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具体的监管工作。 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承担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任务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 第八条 公路桥梁的各级监管单位履行以下养护管理的监管职责: (一)省级监管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对下级公路桥梁监管单位、管养单位的养护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编制与下达经批准的全省公路桥梁养护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4.审批省安排资金的国、省道公路桥梁大中修和改造工程方案及预算; 5.按规定拨付公路桥梁养护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6.负责公路桥梁养护“四新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组织人员培训; 7.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知识

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知识 什么叫荷载标准? 答:公路桥涵设计使用的荷载,一般可分为:永久荷载、可变荷载、偶然荷载。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可变荷载。 什么叫超限笨重货物? 答:公安部、交通部颁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对超限货物已具体规定,超限货物需经有关部门允许,方可运输。笨重货物是指件重超过普通劳动力能搬运的货物,尚无统一规定。超限笨重货物需用平板车或单轴挂车及其它特种车辆装运。运送超限笨重货物应注意:掌握货物体形、尺寸、重量、重心以确定装载方法;了解经过的公路、桥涵、渡口、隧道是否能载运通过;超限货物运送时,除应悬挂红色标志外,必要时要有专门车辆在前引路;了解装卸现场能否适合进行装卸操作。 什么叫车辆荷载? 答:在桥上行驶的车辆种类繁多,有汽车、平板挂车、履带车、压路机等,各类车辆在桥梁上出现的机遇不同。通过对实际车辆的轮轴数目、前后轴的间距、轮轴压力等情况的分析、综合和概括,公路桥涵设计规范中规定了桥梁设计采用标准化荷载。把经常地、大量地出现的汽车队做为汽车荷载;把偶然地个别地出现的履带车和平板挂车做为履带车和平板挂车荷载。计算荷载采用汽车荷载,验算荷载采用履带车、平板挂车荷载。 汽车荷载以汽车队表示,分为汽车-10级、汽车-15级、汽车-20级、汽车-超20级四个等级。荷载级别的数字即表示一辆主车的总重量吨数。每级车队中只有一辆重车,前后都是主车。重车是指在规定的某荷载级别中总重量大的车辆。 验算荷载分为500 kN履带车(简称履带-50),800 kN、1000 kN和1200 kN平板挂车(简称挂车-80、挂车-100和挂车-120)四种。 超载与超限的区别是什么? 超载和超限是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不仅驾驶员知之甚少,甚至执法人员也有时难以区别。 1.超载和超限的法源或法律根据不同:“超载”一词来源于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机动车载物,

浙江省公路条例

浙江省公路条例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 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发展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公路养护 第四章公路保护 第五章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第六章收费公路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完好,促进公路事业发展,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服务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其中,县道、乡道和村道统称为农村公路。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工作的领导,将公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公路运行条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高速公路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承担公路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和运营管理等具体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下同)应当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做好乡道和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路相关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做好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其他投融资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建立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一体化协作工作机制,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互联互通,提升省际公路通达能力。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路行业科学技术创新机制,鼓励公路行业科学技术创新和先进专利、专有技术的应用;鼓励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公路数字化建设,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现代智慧公路网。 第二章公路发展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路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发展规划。公路发展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公路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公路建设、养护和改造提升的任务安排,公路运行保障的标准和要求,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内容。 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应当注重公路路网的完善和公路等级提升,充分利用既有公路线位资源,并与城市发展、水利、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相衔接。 第九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发布全省公路发展规划。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发展规划,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发展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及处罚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 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处罚标准 一、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二轴车车货总重超过30T以上的超限车辆将实施卸载并罚款,车货总重超过20T以上30T以下的(含30T)超限车辆将处以1000元以下(含1000元)罚款。具体见如下处罚标准: 1.车货总重超过规定10%以内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100元/台次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含)—20%(不含)以内的,处300元/台次罚款; 3.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20%(含)—30%(不含)以内的,处400元/台次罚款; 4.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30%(含)—40%(不含)以内的,处500元/台次罚款; 5.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40%(含)—50%(不含)以内的,处600元/台次罚款; 6.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50%(含)—60%(不含)以内的,处1000元/台次罚款。 7.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60%(含)—70%(不含)以内的,处1200元/台次罚款; 8.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70%(含)—80%(不含)以内的,处1500元/台次罚款; 9.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80%(含)—100%(不含)以内的,按2000元/台次罚款; 10.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含)以上的,处150元/吨罚款。 车货总重在55吨(不含)以上的,对其超限运输部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罚): 1.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含)的,按200元/吨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100吨(含)的,按250元/吨罚款;

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附件

河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增强交通运输的支撑和引领能力,确保我省“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战略的实施和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以京津冀空间格局优化调整为基础,以强化四大发展功能为导向,以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北京携手张家口承办冬奥会、扶贫脱贫攻坚为重点,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增加有效运输供给,加快构建南北贯通、东出西联的综合交通运输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支撑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对接优先,协同发展。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加强对接,优先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管理服务协调统一。 适度超前,重点发展。服务重大发展战略,适度超前规划基础设施能力,重点提升集中承载地、冬奥会赛区和贫困地区等交通运输保障能力。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各种交通方式比较优势,加强衔接,提升组合效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交通运输服务向高效率、高质量转变。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轨道网、公路网、港口群、机场群布局更加完善,实现“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市市有机场、市市通道连港口”,形成中心城市与新城卫星城半小时交通圈,京津冀核心区域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1.5小时交通圈,基本建成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低碳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基础设施加密拓展。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2000公里,覆盖所有设区的市;高速公路里程力争达到9000公里,覆盖所有县级节点(30分钟上高速),干线公路“镇镇通”,三级公路“乡乡通”;港口通过能力达到12.5亿吨;运输机场达到8个,通用机场达到30个以上,民航机场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展;建成35个客、货运枢纽,覆盖设区的市和主要县(市、区)。预计完成投资6000亿元,其中:轨道1600亿元,公路3450亿元,港口400亿元,民航350亿元,枢纽站场200亿元。 运输服务提质升级。实现交通“一卡通”、客运“一票制”、货运“一单制”,京津冀交通运输协调统一。中心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实现公交线网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邮政普遍服务网点。

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规交通部令 (第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 2000年2月13日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 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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