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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顺德)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

(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

(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或用工单位未对建筑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的;

(十)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

(十一)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省示范工地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在“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填写?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经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或工程所在地有关协会、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同时已通过市级或省

直施工主管部门示范工地评审。每个工程项目可同时申报监理单位和2个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合同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0%。

有关协会对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省建筑安全协会受理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15~30日和10月15~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申报省示范工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二)创建省、市两级“示范工地”工作规划;

(三)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先行施工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提供有效部分)复印件;

(六)建筑工人平安卡或用工单位建筑工人安全培训有效证明材料;

(七)提供有效建筑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材料;

(八)申报为参建单位的,须提供分包合同及施工安全协议。

(九)提供反映申报项目现场工程主体形象进度、标准化施工做法等彩色照片。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省建筑安全协会设立省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7人或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省示范工地评审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评委会办公室每年5月、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由3-4人组成,设组长1人,组成人员由评委会办公室从“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十三条评审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四)其它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每个项目现场应接受初评与复评两个阶段的评审。初评时项目形象进度应达到主体工程量的30%且不超过50%,复评时项目应仍处于施工阶段。对于因进度原因无法满足特定评审时间要求的个别项目,由工程所在地有关协会核实后报省建筑安全协会另行安排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结合现场管理和相关资料情况,对申报项目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初评意见。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十七条评委会从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项目中抽取20%进行抽查性复评。评委会通过听取评审专家组组长汇报,观看项目DVD实况介绍和评审专家组实地拍摄的照片,以及查看有关资料对抽查项目进行评审,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复评通过的项目(得票需达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审专家组评审通过项目(扣除抽查性复评不通过项目)为省示范工地入选项目。入选项目需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视为通过省示范工地,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五章评审表彰

第十八条已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在完工后,提供?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结果告知书?(合格及以上等级),省建筑安全协会向施工、监理单位授予省示范工地奖牌和证书,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授予荣誉证书。

荣获省示范工地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中与获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未完工的,在后续施工中,出现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二十条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评,不得宴请和送礼。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一条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申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在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外传递有关评审信息。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粤建安协…2011? 02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表

2.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 1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

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全称)

总承包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参建单位(盖章)

参建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制

附件 2

年半年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申报项目汇总表

备注:此表由各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佛山市顺德区建筑业协会、省建工集团负责填报,A4纸打印,WORD文档格式存盘,并于年月日前与申报资料一并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城市市容整洁、卫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88年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相关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比标准化工地评选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下简称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荣誉奖。 第三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结合南宁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曰常监督检查,按各个申报工地的具体施工情况及时组织评选。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五条南宁市A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建设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凡建设地点在南宁市行政区域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以下工程规模的均可参加评选: 1、县城及乡镇的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及以上、市区内工程建筑面

积在3000㎡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含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 3、造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建筑面积(占地面积)10000㎡及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 4、属住宅小区、公用建筑、工业建筑组团的项目、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报施工企业要按施工许可证的范围申报。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七条参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执行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并已经申领“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参评项目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是市建设质安协会会员。 第九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存入监控使用专项账户。 第十条参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安装、使用远程视频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一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无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下发执法检查责令停工改正通知书或立案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未发生性质较严重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 第十二条参评项目施工过程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三条参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号)、《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政府令第14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市政道路工程安全施工监理细则 一、适用围: 本细则适用沙湾县教育路改造工程的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二、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沙湾县教育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沙湾县广场东路至乌鲁木齐东路 工程容及围:本次工程改造围起于广场东路至乌鲁木齐东路,全长共计1323.5米。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建设单位: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 施工单位:中建设集团 三、现行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规程 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施工安全部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与建筑施工有关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规程、标准、规章等 四、开工前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七牌二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5)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相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七牌二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并已按投标或与业主协商同意的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已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 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鹤山市共和中学创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自评报告2

鹤山市共和中学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和防范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构建安全文明校园,特对近来校园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概况 共和中学是鹤山市共和镇属农村初级中学。1965年8月创办,2009年8月迁入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215亩,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校园建筑富含安全意识和人性化理念:体现一:课室和功能室都建有左右双走廊;体现二:图书馆、教学楼、宿舍楼等都建有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体现三:建筑物之间建有具有避雨功能的连廊;体现四:校园内安装了供师生解渴的直饮水设备和掌握时间的大时钟。学校的硬件设施按省一类标准配备。学校现有教学班19个,学生924人,在编教职工63人。 二、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一)强化安全意识,努力提升文明办学水平 1.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非常重视“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成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开学以来,学校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办学过程中的首要大事来抓,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力求安全工作无疏漏,做到“零事故,零投诉”,办社会满意的职业教育。 2.文明育人是学校工作的核心目标 学校办学目标的核心,就是培养学生的文明素养,培养懂礼仪、讲文明、高素质的现代小公民。一直以来,学校领导班子始终将安全与文明密切结合,把安全与文明看做学校发展的不可分割的方面,齐

抓共管,齐头并进。没有安全工作作为保障,文明就无从谈起;没有文明育人的教育氛围,安全工作也无法得到有力支撑,师生的文明素养反过来对安全工作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同时,学校大力推进文明育人工程,积极开展各种德育活动,营造文明育人的浓郁氛围。 (二)建立健全机制,提高安全文明工作绩效 1.组织健全,责任明确 (1)建立创建机构 为了保证安全文明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的创建织金县安全文明校园,根据创建评估标准,我校专门成立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古君涛 副组长:郭东就李朝敬 成员:梁喜垣、张江来、吕丽琼、冼荣富、吴国龙、刘洋、梁勇灵、冯青仪、梁勇灵 领导小组统领创建工作全局,下设办公室在政教处。由政教处主任李朝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实施创建工作,总务处、教导处、团委协助开展创建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 学校安全文明责任分工明确,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以及实施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创建情况,各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协调统一,重抓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工作。 2.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1)实施“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 学校拟定了“一岗双责”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从校长、副校长、主任、级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的“六级”责任管理,并实行责任倒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精编版

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省厅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第三条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国家和部颁规范、标准。 第四条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自下而上,逐级筛选申报的办法。在获得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厅(局、集团公司)评选的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本着从检查评分最高分开始择优推荐的原则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经江西省建设业安全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省安监站”)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评选,并经初审公示后,报省建设厅批准。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必须是在我省境内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 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 3、县(市)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应在3000m2以上,各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单位工程应在5000m2以上(含5000m2); 4、承发包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专项承包的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及构筑物; 5、凡申报评选的工程应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或建设部批准使用的其他脚手架,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1节、安全施工措施 1.1、目标 严格执行桂建质安[2006]22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响应XX政府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100天新变化、200天新提升、500天新形象”,力争达到文明样板工地标准。 本工程安全目标:“五无一杜绝”,“一创建”。 “五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大的交通事故和机械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无倒塌事故,无中毒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轻伤负伤频率控制在4‰以下。 我公司承诺:若安全目标达不到上述要求,我公司将接受业主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给予的处罚。 1.2、安全组织及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①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有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做好安全日检记录,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以集团安全生产副经理及质安部成员组成集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的管理,检查组织对安全隐患的突击检查。 ②工地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包括3名技术员为专职安全督导员,一名电工管理,负责工地安全施工管理,并由专职安全督导员负责具体安全事务的监督。班组施工管理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班组工人的安全施工。 ③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 2)、安全体证体系 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之一,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是企业的重要课题,我司制订并完善了一套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总工程

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汇报材料

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 中国建筑 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三、工程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中的作法和措施(一)、策划前行,样板示范,全面推广,持续改进。(二)、统一管理,责任到人,分片维护,月评奖罚。(三)、全员安全,管带结合、重点教育,落实交底。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图片 五、结束语

中建五局中山国际金融中心工程项目——创建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程”汇报材料 “中建五局”作为广东省一支“中”字头建筑大军,能为魅力广东,和谐中山挥洒汗水是我们的荣幸,能为构建和谐、平安建筑、文明高效出一分簿力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 一、工程简介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总建筑面积约为28.3万㎡,总建筑高度202.80m。地下室二层,层高分别为4m/5m,建筑面积约41000㎡。裙楼六层,1-5层5.2m,6层6m,建筑面积约91000㎡。2栋塔楼分别为办公楼45层,标准层高为4.2m;酒店51层,标准层高为3.4m,局部层高5m,建筑面积

约151000㎡。建筑结构形成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结构,柱采用型钢混凝土柱。配置四台塔吊,两台人货电梯和两台井架。 作为这大型建筑综合体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五局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就对该工程给予了高度重视,同时工程被列为局2009-2010年度重点工程,作为“中国建筑”在中山地区的窗口工程、品牌工程。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是: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火灾事故、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100%、无职业病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每起控制在2人以下、经济损失每人次不超过500元。 文明施工目标:争创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 三、工程在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中的作法和措施 (一)、策划前行,样板示范,全面推广,持续改进。 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技术部汇同安全部组织到本地区建筑企业优秀工程参观学习,再集合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图集,总结其他企业在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上的成功经验,再针对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顺序优化安全施工方案,确定防护措施。在明确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前题下对安全资金和维护费用进行全过程规划,保障安全费用和人员的投入到位。有了上述的保障,在项目启动的同时,对第一时间出现需要防护的作业位置和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方案规定时间插入进行防护和安装并由技术部进行现场指导。然后由技术部组织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评估,确定能否达到规范和方案要求。对于现场样板在各项验收都满足的情况下组织相关班组学习交底,确定同部位同工艺的验收标准,根据样板全项目推广。各部门和专业班组在施工工程中不断的揣摩的改进,再有新的方式时,报技术部现场确定后再做推广。比方本项目比较成功的电梯井工具式操作平台及水平防护和外脚手架的首层封闭等。在施工过程中不断的对其进行改进优化。

合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申报评定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鼓励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促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示范工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规范、标准,结合建办质[2013]1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4]111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5】33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要求以及合肥市文明创建工作要求进行检查评定。 第三条“示范工地”的评选工作由合肥市城乡建委委托,

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条件下,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综合验评。 第四条“示范工地”称号授予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脚手架分包企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合肥市行政区划内,申报单位为会员单位且符合下列条件: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建安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个别建筑面积和造价达不到上述标准要求,但建筑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的建筑工程; 2、脚手架工程按照规范组织施工,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检查验评分项得分为85分及以上;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达到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 3、该工程拟申报的脚手架分包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报现场评审之前经总承包单位推荐,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建筑劳务与模板架业分会报送《脚手架分包企业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3)。总承包单位可在申报现场脚手架分包企业中择优推荐。 4、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5、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申报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合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88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沂南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

第四条沂南县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是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沂南县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达到先进水平的工地授予的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报制,由企业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申报。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活动,由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领导,沂南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第六条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重要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创建优质工程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申报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八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汇总

一冶二环线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一、严格执行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50KW及以上应编制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电缆要按照TN-S系统要求执行“三项五线制”配置五芯电缆,电缆(线产品须有合格证,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现场线路架设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挂置或固定在围挡有一定安全距离,要求配备专业电工,并且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过路电缆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电线架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且要架空布设,PE线的颜色应是绿/黄双色线,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相接,同一供电系统电器设备接地、接零保护要保持一致;现场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横担,进出电线要求排列整齐,下进下出,匹备合理,配电系统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配电箱(开关箱使用(电斧或金峰牌电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配电箱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不得有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箱内要无杂物,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箱内电器装置齐全可靠,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要求有防火设施(配置干粉型灭火器材。专职电工必须要每天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做好记录。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和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受电。 二、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深基坑开挖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基坑变化,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加固处理;作业前要全面检查机械、电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放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开挖:基坑周边1.2米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准搭设临时工棚设施;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粤建管字[2000]144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0.12.26 【实施日期】2000.1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0]1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遏制施工伤亡事故,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从今年起,在巩固“99,文明施工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简称双优工地)活动。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安全工作目标。今年,我厅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全省四级及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安全评价全部达标,其中一、二级企业的工地5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三、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3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在建工程80%以上实现文明施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本地区(部门)的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以上工作目标,力争每年创出一批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检查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走向法制化。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为消除事故隐患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规范、科学的安全监督手段。从今年四季度起,各地应结合创双优工地活动,对每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评价制度,通过对在建工程的阶段性评价,使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动态管理,既为省、市两级双优工地的评选提供依据,又能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工地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各级部门要从规范监督工作入手,运用“抓两头(优、劣工地)、促中间”的手段,实现施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最新范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龙华二线拓展区位于深圳市中部,福田区以北地区。东起梅龙路,西至龙华和平南路,南隔大脑壳山与福田区梅林及中心区相邻,北临布龙路,总用地面积19.385平方公里。 本项目由腾龙路、红木街、民宝路组成。腾龙路为城市次干道,南起白松一路路口,北至和平路路口,位于龙华二线拓展区中部。全长3242.405m,标准路段红线宽度60m,双向4车道 红木街为城市次干道,西起新区大道,东至民塘路,全长957.115m,红线宽度为15.5m,双向两车道, 民宝路为城市次干道,东起梅龙路,西至新区大道,长约1.238km。标准路段红线宽度60米,双向6车道。 本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岩土、交通设施及监控、给水、雨水、污水、水工结构、电力、通信、照明、燃气、绿化等工程。 二、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不超过3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单位工程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 第一节安全目标 一、安全目标 做到无工程事故和重大设备、人身伤害事故,坚决实现“五杜绝”,即杜绝施工死亡事故;杜绝多人伤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二、施工风险分析 1、施工用电 整个施工期间用电量较大,为了保证工期满足施工需要,在市电不能完全满足施

工需要情况下,项目部配制发电机来满足施工需要。因此,用电安全、油料堆放管理 使用和发电机安全管理都非常重要。线路短路以及超负荷会引起火灾;设备漏电会危及员工生命;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机械设备 在施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作是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为此操作工人必须熟练,懂设备的操作规程,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摆弄机械设备,同时设备安装必须合格,完善漏电、接零保护、防雨措施和做好定期检查维修,否则一旦发生漏电或机械故障就会触电或机械伤人事故,从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及动火作业 施工中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虽然少量,管理不善易发生事故,油料容易发生火灾,氧气、乙炔易受热爆炸伤人;动火作业不按动火作业规程进行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 4、季节性施工 高温季节施工,工人容易发生中暑,防暑降温必须做好,高温季节易燃物增多,防火工作必须加强,油料、氧气、乙炔受热会爆炸伤人或引起火灾。在雨季施工中,用电设备无防雨措施,会发生漏电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或触电伤人,从而影响正常施工生产。 5、高压电力线 (1)、本工程腾龙路、民宝路、红木街均有架空高压线,最低处大约6米,电压达10~110千伏,施工时切实做好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4米的要求,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及施 工人员安全是重点。 6、燃气管道 本工程有燃气管道通过施工道路,施工时先请专业队伍探明平面位置及埋深作标示,并编制管道保护专项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评选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促进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容市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深圳市建设局同意,原安监站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移交深圳建筑业协会组织。 第三条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的评选,分为文明施工工地(简称文明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工地(简称双优工地)、安全与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简称双优样板工地)三个奖项。 第四条评奖活动按照“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及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深圳建筑业协会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检查评审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1998)、《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二章评审机构

第六条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下辖的“委员会”为“双优工地奖”审定机构;“文明工地奖”由“委员会”授权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第七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深圳建筑业协会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由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担任,并组成若干专家组。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批评审方案; 2、审定“双优工地”获奖项目; 3、审查“双优样板工地”获奖项目。 二、专家评审组职责: 1、按评审方案进行现场检查评分; 2、提出“文明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 3、提出“双优工地”入围名单,报“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秘书处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其主要职责: 1、受理并审查“文明工地”、“双优工地”、“双优样板工地”申报材料; 2、编制评审方案; 3、安排检查计划;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一、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市政资料一般分为工程质量控制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项目大点的也有分开做的。其中质检资料要符合实验室出来的报告,无论材料报告还是部位自检要按验收规范的误差范围。还有收集整理的例如合同、招标文件、开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中间验收交接、坐标定位测量记录、施工日记、工程总结等等的施工管理资料。 控制资料分为建筑与结构部分、给排水与采暖部分、建筑电气部分、通风与空调部分、电梯部分、智能建筑部分。 1、建筑与结构部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记录;预制构件、门窗合格证汇总记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项目检查评定记录; 新材料、新工艺的施工记录。 2、给排水与采暖部分:给排水与采暖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 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实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施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建筑电气部分: 建筑电气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进场检(试)验报告; 电气 设备调试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通风与空调部分: 通风与空调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出厂合格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2019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

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 (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非责任事故除外);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 (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 (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

浙江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

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 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 (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第十一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参选工程通过网络报送的方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报备采用“浙江省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附件: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 (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 (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 (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

广东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

广东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境内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现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计取。 第四条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先进施工工艺和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的围挡。围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的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2.5m 的围挡;其他路段的工地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 二、围挡应使用砌体、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围挡应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临街围挡外立面有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画图或标语。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挡或使用统一的连续性

护栏设施。 第六条建筑物四周立面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遮护封闭。挂设应整齐、美观、无漏挂、无脱落。沿海地区的立网采用风阻力较小的小眼立网,但要满足城市防尘等文明规定。 高层建筑无落地式脚手架时,除施工区段脚手架外围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下部各层的临边及窗口、洞口等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其他防护措施全封闭。 第七条施工现场出入口设有安全、可靠、美观的封闭式大门和企业形象标志,出入口处设有门卫室,并挂设有门卫制度牌。 第三章施工场地 第八条施工现场地面特别是交通道路有硬化处理。高层、多层建筑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设置15cm厚度的砼地面。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建立洗车台和沉淀池,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并实行密闭运输,以防止建筑材料、废料、渣土飞扬、洒落或流溢。 第十条施工场地平整,空转地面用碎石等铺垫,泥土不露,不扬尘,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施工通道、道路应畅通、平坦。 第十一条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现场有泥浆和污水处理措施。未经处理的污水不得直接城市排污管或河流,严禁泥浆流出场外。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可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处和饮水用水供应点,必要的部位设置烟头等生活垃圾收集箱。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在入口处及场地进行绿化布置。要做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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