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新)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新)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新)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方案(新)

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

脑血管病是一组因脑血管病变引发的疾病,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和高致残率的特点,目前已成为我国居民第一位死亡原因和成人致残原因,给社会、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脑血管病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对脑血管病采取预防为主、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早期预防再发和危险因素综合管理,可明显降低脑血管病风险,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降低疾病负担。

本方案所称脑血管病包括缺血性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自发性脑内出血、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本方案适用于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的脑血管病患者。

一、我国脑血管病的现状

(一)患病率。现有流行病学统计,2012年我国居民脑血管病患病率约为844.5/10万人,据此推算我国现有脑血管病患者约1125万。

(二)发病率。不完全统计,我国脑血管病发病率约为202/10万人,每年新发脑血管病患者约270万人。

(三)死亡率。不完全统计,2010年我国脑血管病死亡率约为107.9-135.8/10万人,致残率约为2101.5伤残调整寿命年/10万人(伤残调整寿命年,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DALYs)。

二、脑血管病分级诊疗服务目标、路径与双向转诊标准

(一)目标。充分发挥团队服务的作用,指导患者合理就医和规范诊疗,加强院前急救转运、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早期康复、早期预防再发和危险因素综合管理的分级诊疗,发挥中医药在脑血管病防治及康复方面的作用,降低脑血管病复发率、致残率及死亡率。

(二)分级诊疗服务流程(如下图)。

(三)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1.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收治脑血管疾病急性期患者,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患者,为患者提供相应诊疗服务,开展疾病早期康复,制定脑血管病二级预防方案。

2.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脑血管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规范的二级预防,早期检查诊断,实施一般性诊断和治疗性干预,维持患者生命体征和基本监护,早期和持续康复治疗等。对超出自身诊疗服务能力的患者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3.慢性病医疗机构。根据自身的功能定位和能力水平,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疾病稳定期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众教育,普及脑血管病症状识别、正确呼救急救系统、知晓脑血管病危险因素等知识;开展脑血管病患者筛查和管理,高危人群管理;开展脑血管病二级预防,包括血压、血糖、血脂等监测,药物依从性、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的监测。康复医院主要开展脑血管疾病患者康复治疗。护理院为脑血管病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四)双向转诊标准。

1.上转至二级及以上医院的标准。

(1)社区初诊或在社区管理的脑血管病患者,突发以

下疑似脑血管病急性症状,应当及时转诊:

①一侧肢体无力或麻木,可伴有或不伴有面部麻木;

②一侧面部麻木或口角歪斜;

③说话不清或理解语言困难;

④双眼向一侧凝视;一侧或双眼视力模糊或丧失;

⑤眩晕伴呕吐;

⑥既往少见的严重头痛、呕吐;

⑦意识障碍或抽搐;

⑧全面认知障碍,比如记忆力下降或丧失;

⑨其他突然加重的情况。

(2)社区管理的脑血管病患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当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①出现新的严重临床疾病或原有疾病加重;

②患者服用相关二级预防药物后仍出现血压、血糖、血脂等危险因素且难以控制,临床处理有困难;

③患者服用相关二级预防药物后出现不能解释或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

(3)脑血管病患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转诊:

①患者有中医药治疗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提供者;

②经中医药治疗24小时后症状、体征未改善或症状加重者。

2.下转至慢性病医疗机构的标准。

(1)下转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患者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不伴有需要继续治疗的并发症或合并症,需要进行长期二级预防管理。日常生活基本自理,存在轻度功能障碍,无需住院康复治疗,可行社区或居家持续康复。

(2)下转至康复医院、护理院。病情稳定的恢复期患者,存在较严重的功能障碍,需要持续住院康复、护理的患者。

(3)经中医药治疗,病情稳定,已确定中医辨证治疗方案或中成药治疗方案者。

三、脑血管病患者的筛查、诊断和评估

(一)脑血管病筛查。

1.定期筛查:建议成人定期监测血压、血糖、血脂等脑血管病危险因素。有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家族史、体重指数为超重、高血压前期、糖耐量异常患者,可适当增加定期筛查的次数。完善卒中风险评估,对高于平均风险的人群,可适当增加定期筛查的次数。科学做好卒中一级预防。

2.机会性筛查:在日常诊疗过程中或健康体检、单位医务室发现脑血管病危险人群。特别是因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病和周围血管病等其他血管疾病就诊的患者,应进行机会性筛查,以发现脑血管病的早期病变。

3.重点人群筛查。

(1)一般重点人群:包括无症状性脑动脉狭窄筛查、脑小血管病和血管性轻度认知障碍的筛查。推荐对≥55岁且合并心血管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吸烟、高脂血症和心血管病)的患者中进行颈动脉狭窄相关筛查,但不推荐对一般人群行无症状性颈动脉狭窄筛查。推荐对老年、高血压病、认知功能减低和步态异常等高危人群进行脑小血管病相关筛查。

(2)特殊重点人群:非致残性高危缺血性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轻型卒中和迅速缓解卒中)的筛查。非致残性高危缺血性脑血管事件属于急症,需立即转诊至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及时完成病情评估,给予积极治疗。

4.急性脑血管病初筛:急性脑血管病诊疗应在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疑似急性脑血管病初筛流程图如下。

5.对于脑血管病高危人群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初步辨证。

(二)脑血管病急性期评估。

1.病史采集。

(1)病史:重点询问症状出现的时间,若患者于睡眠中起病,应以患者表现正常的最后时间作为起病时间。同时询问神经症状发生及进展特征。

(2)既往史:了解有无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心房颤动、脑血管病、冠心病、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病、睡眠呼吸暂停征等病史。

(3)个人史:生活方式(饮食、酒、烟等),女性妊娠史,体力活动,用药史,身高和体重。

(4)家族史:询问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及其发病年龄等家族史。

(5)社会心理因素:了解家庭、工作、个人心理、文化程度等社会心理因素。

2.体格检查。评估气道、呼吸和循环功能后,立即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

用卒中量表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常用量表有:(1)中国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量表。(2)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是目前国际上最常用量表。(3)评价脑血管病患者意识程度的格拉斯哥昏迷评分量表(Glasgow coma scale, GCS)。

3.实验室检查。

(1)常规检查项目:快速血糖、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电解质、心肌缺血标志物、血脂、糖化血红蛋白、餐后血糖、血同型半胱氨酸,氧饱和度等。

(2)必要时检查:毒理学筛查、血液酒精水平、妊娠试验、动脉血气、腰穿(怀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而CT未显示或怀疑卒中继发于感染性疾病)、D二聚体、肿瘤标志物、免疫学检查、易栓症等。

4.靶器官功能损害评估。根据患者病情选择以下检查项目。

(1)脑病变与血管病变评估。

①脑病变检查:平扫CT、多模式CT、标准MRI (T1WI,T2WI,FLAIR,DWI)、多模式MRI(灌注加权成像(PWI)、水抑制成像和梯度回波、磁敏感加权成像(SWI))。

②血管病变检查:包括颈动脉血管超声、经颅多普勒(TCD)、磁共振脑血管造影(MRA,MRV)、CT血管造影(CTA,CTV)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等。

③侧支循环代偿及脑血流储备评估。

(2)心脏功能评估。

①心脏节律:12导联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HOLTER)或更长时相心电监测。

②心脏结构:经胸超声心动图、经食道超声心动图、TCD 发泡试验。

③血压监测:常规血压监测和24小时血压动态监测。

(3)外周血管评估。

①肾脏血管:肾动脉超声或造影。

②下肢血管:下肢血管超声。

(4)其他。胸片或胸CT、脑电图(怀疑痫性发作时)。

5. 发挥中医证候辨识作用。遵循“四诊合参”的原则,重点进行病史、症状与体征、舌脉诊等综合信息采集。

(三)脑血管病诊断。

1.急性缺血性卒中(急性脑梗死)诊断标准:

(1)急性起病;

(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一侧面部或肢体无力或麻木,语言障碍等),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

(3)症状或体征持续时间不限(影像学显示有责任缺血性病灶时),或持续24小时以上(缺乏影像学责任病灶时);

(4)排除非血管性病因;

(5)脑CT/MRI排除脑出血。

2.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诊断标准:

(1)传统诊断标准:由血管原因所致脑、脊髓或视网膜缺血引起的短暂性、局限性神经功能障碍,临床症状持续时间不超过24 小时,不遗留神经功能障碍。

(2)最新诊断标准:由血管原因所致脑、脊髓或视网膜缺血引起的短暂性、局限性神经功能障碍,不伴有急性梗死。

3.自发性脑内出血诊断标准:

(1)急性起病;

(2)局灶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常伴有头痛、呕吐、血压升高及不同程度意识障碍;

(3)头颅CT或MRI显示出血灶;

(4)排除非血管性脑部病因。

4.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标准:

(1)突然出现,迅速达到最剧烈程度的持续性、电击样头痛;

(2)可伴有下列一个或多个症状、体征: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畏光、短暂性意识丧失或局灶性神经功能障碍(包括脑神经麻痹);

(3)CT可见沿着脑沟、裂、池分布的出血征象,脑脊液检查呈均一血性。

5.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形成:

(1)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复杂多样,主要取决于血栓的性质、大小及部位等。可出现急性或反复发作的头痛、视物模糊、视盘水肿、眼球突出和活动受限、一侧肢体的无力和感觉障碍、失语、偏盲、痫性发作、孤立性颅内压增高综合征,或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或精神障碍,可伴或不伴发热。

(2)检查检验:D-二聚体可升高,脑脊液可存在异常,易栓症筛查可异常;

(3)影像学检查:

①CT 检查:平扫时可看到的束带征、高密度三角征;增强扫描可见到空三角征(Delta 征)。间接征象包括脑室变小、脑白质低密度、静脉性脑梗死(包括出血性梗死和非出血性梗死)、条索状高密度影等。

②MR平扫时可直接显示颅内静脉和静脉窦血栓,以及继发于血栓形成的各种脑实质损害。

③CTV、MRV、DSA直接显示静脉窦血栓累及的部位、范围和程度。

(四)脑血管病的中医诊断。根据意识障碍的有无进行“中经络”、“中脏腑”的病类诊断。根据病程分为急性期、恢复期及后遗症期。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发布的《中风病(脑梗死)急性期诊疗方案》、《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诊疗方案》,《出血性中风(脑出血)中医诊疗方案》,辨析脑血管病基本病机、证候要素等,进行中医辨证、病证结合诊断。

四、脑血管病急性期患者的治疗

脑血管病急性期患者可直接至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一)急性缺血性卒中。

1.一般治疗。

(1)尽早、尽可能收入卒中单元进行治疗。

(2)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如气道和呼吸;心脏监测和心脏病变处理;血压、血糖和体温调控;营养支持。

2.特异性治疗。

(1)再灌注治疗。

①静脉溶栓治疗:根据适应证和禁忌证要求,患者发病

4.5小时内,可给予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治疗;

县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县人民医院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省人民医院以及我县3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一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 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 时,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 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住

分级诊疗制度汇编

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

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分级诊疗规章制度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

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等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

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分级诊疗方案

分级诊疗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分级诊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工作,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医院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疾病整治连续化管理的工作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特制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初稿)》 一、工作目标 以病人需求为导向,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构建稳定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预约诊疗服务机制,提升医疗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建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控制外转诊比例,实现医院所属社区诊治和转诊率逐步提高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科学引导。以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为病人提供合理、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平台和远程医疗建设,做好社区信息化职能导医、专家团队、预约诊疗、一键呼叫、健康管理等内容介绍并推送给辖区居民,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转诊服务搭建好平台,合理引导病人有序就医。

2、分级管理。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为主,急危重症、疑难疾病病人转医院救治,康复期的病人回基层医疗机构诊疗。 3、健全机制 (1)建议医院临床科室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帮扶医院承办的社区做好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慢病管理、中药先行、医养结合、居家养护等工作,积极培育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使社区卫生服务内容和能力不断提升,让社区居民在辖区享受三级医院的专家技术水平的同时提升医院和社区的社会影响力。 (2)规范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程健康管理。医院和社区联合形成院前、转诊、住院、院后服务工作。 (3)加强帮扶工作,医院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参与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干预,以选配院内专家导师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一对一传、帮、带的形式,逐步帮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高技术力量,做好社区人员梯队建设。 4、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成立分级诊疗转诊办公室,制定分级诊疗流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公布双向转诊办公电话。制订合理便捷的转诊流程和相关制度,建立可追踪、可调控、可监管的分级诊疗网络平台。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科室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科室在科主任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实行临床医生分级管理制度。医师为一级医生,主治医师为二级医生,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为三级医生。分成两个诊疗小组(见诊疗小组名单),两名主治医师为诊疗小组组长,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住院病人的管理工作为了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避免推卸责任,导致诊疗过程出现缺陷,甚至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分级管理是在科主任安排下完成的,科内的一切诊疗活动,科主任均有权参加,并提出意见,同时负责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责任。 二、一级医生和二级医生负责床位管理,一级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二级医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让上级医生做心中有数,得到及时指导,这时所发生诊治程序、计划、错误而导致医疗纠纷(或事故)的,上级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下级医生仅承担个人行为的责任。否则下级医生要承担全部责任。 三、主治医师为二级医师,根据主治医师的职责,仍是收治病人诊治的主导者,负床位主管医师责任,在制定诊疗计划时须向三级医

生汇报、请示,特别是在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时必须及时汇报如其上级医师参与制定诊治计划,并参与完成。 四、三级医生是诊疗活动的主导者,全面负责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活动,确定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会诊、转科、出院、转院、为重病人的抢救等。 五、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无论是几级医生均要为个人行为承担责任。 六、各级医生应完成自己职称岗位职责所须完成的工作和责任,不称职者,将予高职低聘。 七、原则上一、二级医生均要参加科室夜班,三级生和科主任可不参加夜班排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管理上。

南丹县中医院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南丹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院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 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 社区”的就医制度,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综合运用医疗、 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 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分级诊 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 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 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就 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 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与河池市人民医院以及我县12 个乡镇卫生院(所)开展双向转诊服务。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县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乡镇医疗机构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为首诊医疗机构→县内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市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 岁以上老年人、 0—6 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我院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 下级医疗卫生机构。 2、转诊程序 县内参保(参合)人员在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我院治疗时, 乡镇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由当地医保办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转我院治疗,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我院住院治疗的参保(参合)人员因病情需要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 我院经治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医务科签章,由县合医办(县社保局)审核 签字并登记住院信息,然后转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登记信息和转诊转院证明 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 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县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县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向县合医办(社保局)登记

分级诊疗制度最新版

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 为确保我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规范运行,切实减轻参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参保职工和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引导参保职工和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更加合理、安全、平稳运行,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是落实“首诊在基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症和疑难杂症不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强化基金支出管理,降低参保职工和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使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流向趋于合理,要严格执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分级诊疗制度得以规范、有效落实。 二、分级诊疗和转诊程序 (一)分级诊疗和转诊基本程序。 参保患者需住(转)院,应在统筹地区内遵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的程序。原则上可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统筹区域外住院治疗,须经相应的医疗机构认定且通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审批。 (二)转诊审批程序。 参保职工和居民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经医生确认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分级诊疗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审批表》,经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院

长签字、单位盖章,经县(区、市)级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出具《审批表》后转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表》见附件)。 (三)特殊情况住院审批程序。 离退休定居内地,省内异地居住,县、乡(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确认必须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特殊、急、危、重症参保患者,参保的异地就读大学生,参保的外地务工农民工,参保职工和居民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可以先按“就近、就急”的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应在72小时告知当地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并在7个工作日内由家属凭医生开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和审批手续。 (四)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转入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患者,对诊断明确,经治疗病情稳定,可在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和康复的,应转回下一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管理制度 (一)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负责辖区内参保职工和居民住院首诊治疗,明确转诊审批责任,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统筹地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登记参保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对转出病人要逐一登记以备核查。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和转诊管理。 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接收参保患者住院时,有责任要求患者先出具《审批表》,之后办理住院手续。特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三)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讲课讲稿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分级诊疗解决方案 背景 与门可罗雀的基层医疗机构相比,大医院长期处于“人潮涌动”,医务人员经常保持高负荷的劳动状态。为扭转这一格局,实现疑难杂症、急危重症去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去基层医院,减少医生和病人的医疗成本,分级诊疗已被确立为本轮医改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8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进行分级诊疗试点,我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分级诊疗痛点 现在医疗领域存在的一系列的弊端,其根源之一就是就医格局不合理。当然,导致就医格局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体制问题、机制问题、资源配置结构和布局的问题,也有供方的问题、需方的理念问题,所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一,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低、宣传力度小。在我国,基层医院与大医院相比,无论是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还是人员配置都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也从根本上造成很多病人不愿意去基层医院就医。从卫计委今年最新的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8.9亿人次,同比提高3.1%。其中:医院7.6亿人次,同比提高8.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6亿人次,同比降低0.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6亿人次,同比提高1.4%;乡镇卫生院2.5亿人次,同比提高5.4%;村卫生室诊疗人次4.7亿人次。虽然基层医疗机构接待病人的总量大,但是同比却降低了,而大医院的同比却大幅提高,说明病人倾向大医院看病的热情没有退却,这也加大了分级诊疗的难度。 第二,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基层首诊的难点在于基层医院对区域患者基本信息不了解,区域患者对基层医院的医疗水平不知情、不信任。作为需方的患者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对自己的病情并不了解,他们为了早日康复,将会对供方即医生和医院言听计从。基层医院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痛点,利用移动医疗系统,建立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

XX医院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XX医院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我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提升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三)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分级诊疗中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分级诊疗制度

四川省十月份起实行分级诊疗制度 一、何为分级诊疗 即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二、患者如何选择转诊? 患者在进行一般诊疗时,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但特殊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省内首次就诊医疗机构。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就医时,原则上应首先到其所在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再根据病情救治需要、基层救治能力、当地医疗条件、个人就医愿望等因素由医患双方综合决定是否转往上级城乡医务人员定点医院救治,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的新农合患者,越级治疗原则上不予报销。 三、哪些基层首诊患者可上转到二级以上医院? 1.涉及医疗服务内容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2.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或手术资质的; 3.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伤情严重或较重,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

4.各种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症状严重或较重者; 5.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或急、慢性疾病患者病情较危重以及需要进行高压氧等特殊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6.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能明确诊断的疑难复杂病例,需要进一步诊治的;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 8.精神障碍疾病的病情不稳定患者或病情基本稳定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无效的患者; 9.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哪些在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患者将下转往基层医疗机构治疗或管理? 1.普通常见病、多发病,急、慢性病缓解期,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 2.诊断明确的患者,处理后病情稳定,已无需继续住院或特殊治疗,但需长期管理的; 3.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仅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 4.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支持、姑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 5.急性传染病症状已控制并渡过传染期的病人; 6.老年护理病例; 7.病情稳定的精神障碍患者; 8.自愿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第六部分分级诊疗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我市医改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计生惠民政策,确保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规范、健康、平稳运行,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引导农村居民合理就医、合理诊治,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急、危、重和疑难杂症到三级医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是分级诊疗的基础,首诊医院、首诊医生是实施新农合分级诊疗工作的主体;首诊负责制又是防止患者“重复参保、重复报销”及造假骗取医保资金的重要环节。 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一)确保将新农合常见病病人分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市、区)级医疗机构。 (二)告知患者“限治病种”在不同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同。 (三)负责急、危、重和疑难杂症病人的转诊工作。 二、住院首诊负责制

(一)实施住院首诊告知制。患者入院后,经治医生为首诊医生,并实施住院首诊负责制。经治医生应先了解患者的参合身份,核对参合患者的身份证、参合证及转诊证明,防止冒名顶替,进行分类管理。告知新农合患者本级别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及新农合用药情况,并在告知书(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制订)上签字确认。患者住院期间不出具参合证明的,首诊医生有义务告知其就医费用不予以报销,并由患者签字。 (二)实施分类标识制。对不同的参合患者需分类标识,新农合患者需在其病志首页及出院结算按票据(发票联及存根联)右上角空白处加盖红色印泥“新农合”字样标识印章(印章样式由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加盖新农合印戳的病志和出院结算票据新农合管理部门给予报销。为防止患者事后以“票据丢失”、“伪造假票据”等方式诈骗新农合资金,首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好患者出院票据及病志等材料以备核查。首诊医生未履行职责,或没盖戳没签字或盖戳未签字,产生后果由首诊医生自己负责。 三、就诊患者转诊制 为方便急、危、重和疑难患者转诊,减少转诊程序,实施被授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科主任负责制。凡本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无诊治能力或因患者病情危重、病因不明、无法确诊等多种因素需要转诊到上一级医疗机构的,须遵循以下程序。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构建科学有序就诊秩序、缓解看病就医矛盾,根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意见》(x〔x〕180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立x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意见等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x〔x〕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根据x、市、区党委、政府推进综合医改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安排,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群众自愿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将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各项措施鼓励和引导患者自愿有序分级诊疗;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级诊疗制度与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财政和医疗保障能力相适应;坚持统筹协调,将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与各项医改任务统筹安排。

(三)目标任务。x年,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规范医疗联合体,科学实施急慢分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x年,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70%以上,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量占应诊疗病种目录总量的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同时要结合重点专科建设,组建区域诊疗中心。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属地化管理责任,强化区域内统筹保障,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方式,科学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在城市区建设以社

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50病种首诊在基层,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 患了感冒、高血压等常见病,你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去三甲医院排队挂号看病?好不容易排到号了,不好意思,号没了!这样的就诊经历,不少人都有过吧!今后,这一就医思维可能要转变了。 昨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批将推出50个常见病在基层首诊试点,即第一次看病就在基层医院完成。引导市民首诊在基层,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去医院”的就医新格局,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患感冒不用去大医院挂号住院更便捷 三甲医院门诊大厅挤满了人,可其中很多都是患感冒、咳嗽、慢性胃炎、颈椎病等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其实,这些病完全可以在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得到治疗。 此次我市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等四方面。基层首诊,即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首批选择50个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双向转诊,即建立健全转诊渠道、程序和标准,实现不同层级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急慢分治,即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上下联动,即引导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全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后,对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也有了更明确、清晰的定位。 签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将普及 家庭医生的概念,在美剧中深入人心,现在,这样的就诊制度,也将来到你身边。根据意见要求,各级机构将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明确签约服务条件和内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按约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签约服务的对象最开始是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然后逐渐扩展到普通人群。也就是说,普通人也可拥有家庭医生。 就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记者昨日采访了重医附二院学府医院院领导 记者: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的意义何在?是否有其必要性? 院领导:由于群众对“看病难”问题反应强烈,但实际上,“看病难”多集中在大型三甲医院,病情轻的患者、病情重的患者都往三甲医院跑,致使很多大型医院的医疗资源不够用,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用不上。分级诊疗制度就是把各级医疗机构的职责明确下来,合理安排、利用好各自的医疗资源,小医院治小病,大医院治大病。同时,让大型医院的就诊患者得到分流,基层医疗机构为大型医院“减负”。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 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以上;到2016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分级诊疗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基层首诊。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二、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以下统称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基层在岗医师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提升基层在岗医师学历层次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全科医生,逐步向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过渡,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建设和管理,规范培养内容和方法,提高全科医生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设置、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康复治疗师、护理人员等专业人员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举办或购买服务等方式,科学布局基

二级医院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

永中医发[2016] 号 永宁县中医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5 〕211 号)和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 〕179 号)精神,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运用医疗、医保、医药手段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就医格局,切实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院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坚持“合理就诊、基层首诊、自主选择、畅通转诊、稳步推进”的原则,保证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统筹医

疗卫生体系发展,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建立本院与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运转有效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将危重患者转送上级医院救治,确保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力争实行基层首诊率55% 以上,县域内就诊率90% 以上;到2016 年底,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管与考核。 组长:吴自平 副组长:刘建忠保金林 成员:刘宝生徐如平张丽芝刘艳玲周学梅王文俐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1、建立健全首诊制度、首接制度、双向转诊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将分级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与具体任务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2、完善双向转诊流程:规范本院转诊程序,明确转出、转入标准。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下级医疗机构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3 、把分级诊疗工作列入医疗质量、安全与服务考核的指标体系,同步进行监管、考核与持续改进的分析评价,与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