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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应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是指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省级各部门)举办的面向各地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第四条省委、省政府设立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小组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负责日常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由协调小组另行制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的面向各地各部门或者本系统本行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省级各部门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如需调整或变更,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七条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等,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章申请

第八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由举办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按归口分别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请。

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和经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向省委提出申请;行政机关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向省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必须坚持一项一报,举办单位不得在一个申请中同时申报若干个项目。

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可单独申请。

第九条设立、调整或者变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推进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有积极作用,对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二)必须理由充分、依据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

(三)项目范围与本部门职能范围相一致,项目周期与相应工作周期相一致;

(四)项目奖项设置科学,评选程序合理,规模数量适当;

(五)奖励办法和经费来源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

(六)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得与省级项目重复。

项目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第十条申请设立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内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举办单位(包括主办、合办、承办单位)、设立依据、设立时间、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奖项设置、表彰名额、评选条件、评选方式、奖励办法、组织领导和经费来源等。

已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调整或者变更项目名称、举办单位、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奖项设置等,应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省级各部门在报送请示文件中涉及的评比达标表彰事项,不作为项目申请或开展活动的依据,应按规定提出申请。

第四章审批

第十二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坚持从严把握,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省委、省政府审批。

省级各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一律不得自行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第十三条协调小组每年2月底前集中审核全省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归口分别报省委、省政府。

省委、省政府每年3月底前将申报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同时审批省级各部门申报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由协调小组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对临时申请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可单独审批。

第十四条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审批程序如下:(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举办单位上报省委、省政府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请示转交协调小组办公室办理;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初审意见;

(三)协调小组提出审核意见;

(四)协调小组上报省委、省政府;

(五)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

第十五条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举办单位上报省委、省政府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请示转交协调小组办公室办理;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初审意见;

(三)协调小组提出审核意见;

(四)协调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可按规定不予公示(下同);

(五)协调小组上报省委、省政府;

(六)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协调小组批复举办单位;

(七)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八)协调小组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第五章实施

第十六条经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举办单位要积极筹办、及时开展、认真实施。

第十七条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坚持计划申报制度,由举办单位每年10月底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交翌年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计划,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在开展活动前2个月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十八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举办单位应就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相关部门意见;就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行业主管等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九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中,评选的条件、办法和结果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各单位确定的推荐对象,应当在本地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奖励项目和简要事迹等。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可按规定不予公示。

第二十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表彰规模应当从严控制。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一般不参与评选,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法人代表)的比例不得超过评选总教的10%。

省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集体和个人数量一般各不超过50个(名)。

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活动周期在3年以下的,先进集体不超过5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80名;活动周期在4至5年的,先进集体不超过70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00名。

每个项目的具体表彰数量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审查实施方案时根据实际情

况审定。

第六章管理

第二十一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退出和撤销:

(一)对拟不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予以退出。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协调小组审核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审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由协调小组审核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后,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二)对推动工作失去实际意义或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予以撤销。全国公布撤销的我省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坚决予以撤销,不得变相开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现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上述情形的,要及时提出撤销建议,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向党中央、国务院申请退出或报请撤销。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上述情形的,协调小组要及时研究提出撤销意见,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予以撤销。

退出和撤销项目,由协调小组向社会公布。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退出或者撤销后,如再次申请同类项目,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费。

第七章监督

第二十三条省级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要求下级单位配套设立相应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得擅自开展未经审批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

第二十四条省级各部门应当切实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财务收支管理。同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各部门奖励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单位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除涉密项目外,应将相关信息在媒体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第二十六条协调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纪检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审计等机关和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社会组织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从严控制,原则上不批准境外组织机构在境内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民政、外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2012年4月20日

2018年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

2018年乡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总结按照国务院令第588号和德办函〔XX〕 66 号文件精神的要求,xx 镇党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把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转变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全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一、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镇政府法制办结合省市要求,以xx镇党政办公室起草印发了《xx 镇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召开了镇直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会议,明确了清理职责,清理范围,细化了清理办法,提出清理目标要求。xx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做到了应清尽清。 二、清理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要认真按照上级指示要求,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全面抓好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统筹安排,落实清理责任 我镇召开镇直主要部门分管机关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凡违反或有悖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权设有行政许可,行

政处罚内容的文件,一律失效,逾期仍执行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实行报告工作制度,逾期不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镇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四)清理公开,确保清理社会效果 在清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对收到的各种建议和要求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书面材料,该进行清理的坚决清理,予以撤销或修改重新发布,对不属清理范围,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予以整改。其次,此次全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束后,将以通告方式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对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清理。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第一,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坚决杜绝“依法打架”现象的发生。长期坚持开门清理,建立奖惩机制,鼓励人民群众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第二,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有利于分析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有利于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工作,以便进一步规范文件,提高规范性文件质

公司荣誉奖项评选方案

公司荣誉奖项评选方案 为了全面提升门店的管理,搭建和完善门店的激励体系,优化考核指标,更好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根据门店经营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门店提升激励项目:是指对门店的店长、员工及门店进行的一种全面提升的辅助激励方式。项目:月度三星优秀专卖店、月度三星优质服务专卖店、月度优秀团队专卖店,月度最佳进步专卖店。 一、月度三星优秀专卖店:其中分为四个指标,分别是:门店形象、产品管理、业务知识、经营业绩。 1、门店形象评比项目:指由店容店貌、员工仪容仪表、卫生及员工日常行为准则等考评指标组成的评比项目。 2、产品管理评比项目:指以产品陈列的销售关联性为基础,门店产品陈列的美观度(饱满度、高低顺序)和合理性,主推产品的陈列,促销产品的主题陈列及物料摆设;对滞销产品的及时处理、缺货产品及时向公司上报下单、库存准确等为评比项目。 3、业务知识评比项目:对产品性能、配置、价格、卖点、套餐、现行活动等的掌握进行考核。 4、经营业绩评比项目:利润和销量组成的评比项目。 5、门店提升激励考评分数占比 门店形象评比:月度10分 产品管理评比:月度10分 业务知识评比:月度20分

门店业绩评比:月度60分 6、门店形象评比项目实施细则 (1)由经营决策委员会相关人员对门店进行形象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门店形象检查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评分。 (2)检查内容以店容店貌、仪容仪表、行为规范为基础,每月抽查的1—3次,取平均分作为门店当月的得分。 (3)检查不得事先通知,采取随时检查的方式,检查结果由店长或当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4)行政部在每月10日前汇总上月门店形象检查的成绩,并及时做出评分处理。 7、产品管理评比项目实施细则 (1)商务部每月抽查1—3次。在检查过程中按照《门店产品管理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评分。 (2)检查不得事先通知,采取随时检查的方式,检查结果由店长或当班负责人签字确认。 (3)商务部将评分表格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考评成绩结果进行汇总。 8、业务知识评比项目实施细则 由每月的考试成绩及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商务部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时抽查门店员工的产品掌握情况,并进行考核,汇总成绩,行政部在每月10日前进行评分汇总。 9、门店业绩评比项目实施细则 由运营部于当月月结后根据系统数据统计利润和销量,在次月10日前将结果交至行政部。 10、行政部根据上述四项评比结果的汇总,审核合计后交经营决策委员会审批。 二、月度优秀服务专卖店: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努力工作、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工作,服从主管领导安排,听从公司管理;以优质、具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中共毛里乡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毛群组发[2014]18号 关于印发《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单位: ?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方案?已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落实。 中共毛里乡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新田县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 实施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全乡各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充分发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033号)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国评组发…2011? 5号)?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办发…2011?19号)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田县毛里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负责全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协调小组由乡党政办牵头,乡纪委监察室、乡财政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适用范围 1、全乡党委政府面向各事务中心、乡属单位、村两委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2、已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如需调整或变更,适用本实施细则。

3、根据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4、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申请 1、全乡各级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设立、调整或者变更,各事务中心应在每年2月31日前按归口分别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协调小组受理。因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可单独申请,但一般应在活动开展前30天申报。 2、申请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者临时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事务中心花怒放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应注明项目名称、主办单位、活动周期、评选范围、参评总数、评选名额、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和组织工作方案等); (2)举办活动的法律政策等理由依据;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表; (4)财政拨款项目应有经乡财政部门同意的年度预算安排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审批 1、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由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乡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备案。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过去一段时间以来存在的工作问题,非常值得总结,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xx帮大家整理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规范性文件清理自查报告1 根据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开展涉及证明事项的文件清理暨行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统一政令,清除制度性障碍,保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武鸣区财政局充分认识到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清理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为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股室内成员,并确定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分级负责,谁主管谁清理,逐级扱审,统一报告情况的原则进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承担的清理性的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为保证清理工作任务落实,将清理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身上,做到了及时清理,及时报送。 认真细致扎实推进。 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跨度长,涉及面广、清理时间紧,因此,我局采取将涉及文件找出后,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信息沟通与配合,在取得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及原因后,按规定时间及时向你办报出清理结果。 加强指导,确保清理质量

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留合并取消的涉及乡镇一票否决和检查评比达标项目〉的通知》(豫办〔2006〕43号)精神,全面清理和规范我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清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和规范,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进一步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清理范围。这次清理的范围是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二)清理原则。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由省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经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 对以下项目予以撤销: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省辖市以下人民政府(含省辖市)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清理工作期间,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清理方法与步骤 清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月底前)。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机构成立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及办事机构,制定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召开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会议,对清理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机构于1月底前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理方案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清理工作实施意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列出具体项目,认真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等报表,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分别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提供相关依据并说明理由。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机构要将相关资料于3月底前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农纪发[2007]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7.03.20 【实施日期】2007.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 (冀农纪发[2007]1号) 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和《河北省关于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顺利地完成我厅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阶段、步骤 (一)清理工作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中旬)。厅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厅办公室),制定清理方案;组织召开全厅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动员会,对清理

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明确相关人员,安排清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厅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3月底以前)。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按照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等相关材料,对本单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对确需保留的要说明具体理由,并提供有关文本依据,3月25日前上报厅清理工作办公室。 3、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6月底前)。厅办公室于3月底前将全厅清理摸底情况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初,由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初审、公示等,于6月底,通过新闻媒体对审批保留的项目向社会公布。 4、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规范性文件。7月上旬,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上交总结报告,厅清理工作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并上报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清理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摸底工作,要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掌握清理工作的真实情况。 2、填报登记。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客观如实上报情况,确保不瞒报、不漏报。 3、甄别审核。厅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报来的情况,对照举办活动的批准文件,对各项目进行甄别审核,提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篇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

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

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0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情况报告

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 情况报告 中共xx市委: 根据市委关于呈报牵头落实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于后: XX年以来,在牵头落实的清理规范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中,我局根据市纪委《关于转发<关于继续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政策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巴清联办[XX]5号)精神,认真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着力对政府系统自XX年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进行严格的申报、审核和管理,突出“深入动员、提高认识,集中治理、全面启动,创新机制、注重长效”等三个关键环节,有力保障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 深入动员,提高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认识 我们于XX年3月初即以原市人事局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巴人公[XX]10号)文件,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范围、原则要求和组织领导。同时,召开了部门负责人参加

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会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广泛深入动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好规范表彰奖励的各项工作,坚定规范表彰奖励管理的决心和信心。二是部署具体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纳入检查考核范畴。明确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公务员管理科、人事监察科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管理的专门办事机构,具体承办政府系统机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归口申报、集中审核以及清理规范活动的组织实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巴中人事网为平台,开辟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宣传专栏,将中央、省、市有关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的政策文件在网站上公布,对先进典型进行公开宣传报道,形成了强势的正面舆论宣传。 二、 集中治理,全面启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按照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在集中整治阶段,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对市政府部门的各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逐一登记,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清理,保留在推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坚决撤销各种脱离实际、与经济利益挂钩的乱收费、加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总结

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总结 一、清理内容 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的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67号); 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81号); 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旅游发展大会承办申报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140号); 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民族民间工艺品售销场所设立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132号); 5.《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1年)〉的通知》(州委办字〔2021〕223号); 6.《黔西南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州委办字〔2021〕121号); 7.《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21〕60); 8.《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全面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21〕1号); 9.《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乡村文化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18号); 10.《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加强戏曲传承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28号); 11.《浙江省宁波市居民(职工)赴黔西南州旅游(疗休养)优惠和组团奖励办法(暂行)》(州府办发〔2021〕29号); 1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发〔2021〕9号); 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对各类评比达标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上升。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直接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有的表彰项目设置随意性大、奖励面过宽。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助长了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歪风,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进一步做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第四次、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七次全会的部署与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为出发点,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法,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

关于进行员工激励及奖励实施细则

北京昱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昱阳(总经办)字第201607号 关于进行员工激励及奖励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及主观能动性,表彰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鼓励为公司发展作出不同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构建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促使员工整体精神面貌和士气达到最佳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激励管理。 3管理规定 3.1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发展,公司将采取精神激励、晋升激励及物质激励三者结合的方式,而激励又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两种。3.2正激励 公司各种荣誉评选、发给荣誉证书、光荣榜、在公司内外媒体上的宣传报导、家访慰问、外出培训进修、评选星级标兵(具体如下所列)等。 a)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推荐其参加评选最高个人荣誉称号:“丰业奖”; b)公司级团体荣誉称号:“先进集体”;

c)公司级个人荣誉称号:“先进个人奖”、“合理化建议奖”、“年度业绩第一名”、“重大贡献奖”、“重大创新奖”。 。包括晋职和晋级。 等。 3.3负激励:员工因为未完成规定的业绩任务、由于个人过失、错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发生违规或事故行为,损坏设备设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败坏公司声誉的员工和部门,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降职降级、待岗、辞退、开除等处罚。 3.4激励管理 晋职晋级挂钩。 3.4.2.1推荐新人奖励:1500元 发放步骤为:被推荐人正式转正后,给予推荐人500元奖励;被推荐人在职满一年的,给予推荐人1000元奖励。 月度全公司进行评选,适用于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经评选为月度最佳奉献奖,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月度总结会,经评比当月销售业绩第一名者,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月度总结会,经考核当月完成工作任务者,给予发放奖励。 个人奖励,奖金5000元。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按照黑政办发【2013】44号文件和大署办【2013】41号文件要求,行署法制办负责牵头承办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负责对行政审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 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经编办汇总审查共保留369项。其中4号令以内的273项,其余均为行署人社局报送的保留事项,共计96项,其中以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文件为依据的为61项,以地区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为35项,法制办正在对这35项事项逐项进行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取消事项共计148项,均为4号令以外事项。 其中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的为135项,以地区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13项,法制办也将对其逐项审查,提出具体意见。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 按照文件要求,法制办对以2010年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和2010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没有发现与4号令规定不相符合的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不清、认定不准。部分部门存在模糊认识。 二是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认识不够。漏报、迟报现象时有发生。 四、2014年工作打算 1、严格规范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地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文件出台后,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行署、县(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上一级政府备案,行署、县(区)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向本级政府备案。备案审查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导读:本文是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希望能帮助到您!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10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和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现就全市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和措施,对各种乱评比、乱达标活动进行了清理。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单位未经批准仍面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擅自举办各种名目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清理。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

理的方针,对各类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区县、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一)清理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清理、审核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二)清理范围 、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含派出机构)、各区县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市政府各部门主管的报纸、杂志等举办的项目,关于党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项目、由政府部门具体操作的,均属于清理范围。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机构举办的项目,不属于清理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以本机关工作人员为评选对象的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报 积极筹划注重务实做好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自今年2月份以来,在市委办四秘科的指导下,根据市《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区结合区情,周密部署、明确任务、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委办副主任****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清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清理工作。同时,下设清理工作办公室,专门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临时清理小组,具体负责区委文件清理和审查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保障清理工作有序推进 依据市委《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马办〔2013〕8号),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和组织保障,为****区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3、周密安排部署,保障清理工作高效进行 今年3月份,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清理工作有关汇报,研究部署了相关工作。一周后,区委办组织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工作的培训,此次培训涉及区委各部门及7各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共计20余人,有力提高了清理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此项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拨出专项经费,保障清理工作物资所需 区委专门拨出清理工作专项经费,专门购置电脑3台、多功能传真一体机1台等办公用品,与此同时,调配办公室用房2间,安排工作人员3名集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 截止3月22日,****区已完成1978年——20xx年文件全面梳理工作,初步确定待清理党的规范性文件110余份,约占文件总数的1.4%。 二、主要做法 1、注重学习沟通 根据我们的实际工作经验,即使业务水平很高的法制机构,尽管对清理工作了解非常全面,但对实际情况和业务知识撑握不全面不准确,是难以避免的问题。工作中,一方面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及时总结清理过程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参观学习其先进经验,遇有不懂、不清楚不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咨询,与其他区沟通切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一处,解决一批。 2、发扬苦干精神 清理工作前所未有,无经验可借鉴,无教训可汲取,要确保清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关键在于清理工作人员在巧干的同时,发扬了苦干精神。一是自觉克服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To: Fr: Sub: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Date: 关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的通知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 为充分彰显公司“人本、人和、人真、人善”的人文关怀以及“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升并激励广大员工士气,打造“至信、至义、至忠、至诚”的高效团队;为弘扬“外树形象,内育忠诚,团队合作,荣誉原则”的企业文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同时,为树立典型,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激励各员工、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迎难而上,在各级岗位中再创佳绩,推动公司在2015年实现市场业绩、技术技能、管理水平等全方位跨越式发展,使公司朝着“百年长青”的企业战略目标迈进。为让员工提前熟知先进模范的标准和要求,自觉修正、完善思想和能力,自我激励、自我管理,实现个人与公司一同发展,共同进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集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项设置及评选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原则 1、申报人员或团队应以“以企业大局为重,能为企业带来价值为主,能为企业带来利润最大化为准”为依据,工作事迹务必彰显部门、干部、员工为公司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中长期企业发展价值; 2、申报人员应获得员工普遍认同,有“没有借口、乐观自信、爱于奉献、保证完成任务”之精神,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事迹材料的内容须附有说服力的事实依据; 3、除特殊要求外,凡正式员工均具有个人荣誉候选人资格; 4、除可同时被评为“年度销售之星”、“年度全勤奖”外,其他荣誉称号原则上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评选,不重复表彰,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最终由公司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决定; 5、“年度销售之星”候选人由总经办、集团财务部根据市场各部员工2015年度(业绩计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业绩排名情况直接推选;“年度全勤奖”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勤记录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评选标准直接推选;其他所有评选奖项候选人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申报(自荐与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每个奖项各部门申报名额不超过一名),或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举荐。 6、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有特别优秀的可酌情考虑另

公司表彰通知范文

公司表彰通知范文 通知是有关机关用来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 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文种。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表彰通知范文,仅供参考。 公司表彰通知范文一: 关于召开20xx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获奖单位、有关企业: 20xx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是根据《转发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监(20xx)44号)和《关于组织推荐"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的通知》(中电企协【20xx】13号)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根据名额分配组织推荐,经过初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了155家企业,其中:最具影响力企业20家,最具潜力企业22家,最具社会责任企业12家,优秀创新企业40家,优秀境外投资企业7家,优秀循环经济企业8家,优秀企业46家。(名单附后) 为表彰本次获奖企业,定于20xx年12月11—12日在北京万寿宾馆召开"20xx年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表彰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第二届中国电子高峰论谈暨全国电子信息行业优秀企业表彰大会

二、会议时间:20xx年12月11日至12日(星期日、星期一) 三、会议地点:北京万寿宾馆 四、时间安排: 主题演讲嘉宾: 五、企业须知: 1、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相关电子信息主管部门,可免费1-2人参加会议(差旅、住宿自负) 2、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可免费参加会议(差旅、住宿自负) 3、凡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免费2人参会,理事及会员单位免费1人参会。(差旅、住宿自负) 4、获奖单位和其他单位参会,需另外交纳资料及用餐成本费800元/人。 5、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在12月7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或E-mail至协会,参会时,请携带好参会回执,并按回执上企业编号签到。

最新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发文稿)资料

关于印发《****公司 荣誉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公司制定了《**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10月28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公司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荣誉奖励,是指国家、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地方政府及社团组织实施的各项评选表彰的行政性荣誉奖励。 党委、工会、团委组织的评选表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办法。 第三条荣誉奖励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程序规范; (二)骨干优先,倾斜一线; (三)突出导向,强化激励;

(四)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第二章荣誉奖励分类 第四条荣誉奖励分为国家级,集团公司级,公司级以及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 第五条国家级荣誉奖励是指国家或国家有关部委设立评选表彰的奖项和荣誉。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荣誉奖励包括综合奖励和专项奖励。集团公司级综合奖励是指航天基金会评选表彰的航天基金奖和集团公司评选表彰的航天贡献奖、航天创新奖、航天功勋奖、航天金牌班组及重大事件特殊奖励等奖项和荣誉;集团公司级专项奖励是指集团公司各主管部门评选的本业务范围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奖项和荣誉。 第七条公司级荣誉奖励是指公司组织评选表彰的授予集体和个人的奖项和荣誉。 第八条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指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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