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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2014年09月22日第A12版:参考文摘

作者:佚名来源:学习时报字数:3979

微服私访与刺史出巡

巡视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天子巡狩”制,即天子对各地进行自上而下的巡察。相传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西南北四方,确立“五岁一巡狩”的制度。秦始皇更是在统一六国后,先后五次巡视各地,他的这种巡视当然有加强中央集权、威慑地方官员的目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还是秦始皇在炫耀自己的文治武功以及寻求长生不老仙丹。其庞大、豪华的出行队伍一路更是劳民伤财,由此还引发了刘邦、项羽各自的两段神评论。以后历代如汉武帝、隋炀帝等都有大规模的巡狩和出游活动,而真正把这种巡游发展到极致的当属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这种高规格的天子巡狩从监察角度来看,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安全也是一个大问题,秦始皇就死于其巡视的路上。看看至今已长达五部的《康熙微服私访记》,就知道天子的权威在那个制度和社会环境下能留下多大的遐想空间了。

皇帝本人出巡多有不便,再加上皇帝每天“日理万机”,“代天子巡狩”的职位就产生了。西汉时期,汉武帝把全国划为十三部,每部设一名刺史,刺史“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所察六条”。“所察六条”即刺史的职责,从其规定来看,主要针对官员及其子弟和地方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行为。刺史一般在秋天八月巡行郡国,岁末到京师报告巡行结果。汉代的郡守工资是二千石,而刺史工资只有六百石,所以说刺史仅仅是监察官,并不是太守的上司。可太守在刺史面前不敢造次,都当上级伺候着,时间一久,刺史还就真成了太守的上级,成了郡的上一级行政单位。不过此时,巡视、监察的功能自然就见鬼去了。

唐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由于唐太宗李世民对地方官吏不放心,派出由孙伏伽、褚遂良等23人组成的巡视组到各地巡视。这次巡视规格非常高,孙伏伽是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而褚遂良则是谏议大夫,御史台的首领之一。这次巡视的力度也非常大:处死有罪的地方官7人,罢免数百人,晋升20人。唐初中央下去的巡视官员,由监察部门的监察御史担任,出巡时间不定。到了唐中宗时,设置了明确的十道巡按制度。他依山川地理形势,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即“十道”,每道设巡按使,巡按使由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员担任,任期一年,代表中央巡察州县。巡按御史职责是代天子出巡,“大事奏裁,小事立断”。

《大唐女巡按》和《大唐御史谢瑶环》两部电视剧很多人都看过,剧中故事是根据传统戏曲《谢瑶环》的故事改编的。故事发生在武则天时期,女官谢瑶环因破获宫中奇案被武则天赏识,以巡按身份派去关中彻查钦差被杀及参军自杀案。谢瑶环凭借自己对案件的敏感和执著的性格,破冤案、查贪官。不过,两相比较的话,谢瑶环的职位还是御史更贴切,因为“巡按”作为官名,是唐玄宗天宝五年(746年)之后的事了,其时,武则天早已死去40多年了。御史的品级虽然很小,但其权力和威势是相当大的,原因就在于她代表了“天后”武则天,任你是多大的官儿,见了圣旨,就得下跪听宣。所以谢瑶环所到之处,大小官员

都得对她恭敬有礼、唯命是从。

不过遗憾的是,在谢瑶环的原始故事中,谢瑶环被武三思、来俊臣等一班酷吏严刑致死,后武则天派人查案,诛来俊臣贬武三思、追封谢瑶环为定国侯,礼葬于吴江东岸。

传说中的“八府巡按”

巡按御史制度的正式确立是在明朝,在民间,老百姓一般都认为“巡按”是清廉而权势很大的官。由此也出现了“八府巡按”之说,我们最熟识的莫过于周星驰的电影《九品芝麻官之白面包青天》了,里面星爷饰演的包龙星在历经重重劫难之后,因捉了皇帝的短儿,得封“八府巡抚”。星爷问:多大的官儿?皇帝说:一品。此外,传统戏曲如《窦娥冤》《卷席筒》《玉堂春》等,都有八府巡按最终出来主持正义、沉冤昭雪的情节。

而事实上,正史中根本不存在“八府巡按”之说,更不可能是一品大员,即便明朝都察院设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品级依然是正七品,清代改名为十三科道,俗称道台,也不过正四品。历史上的著名清官海瑞还担任过“十府巡按”,不过其巡视的范围不过南京周边地区而已。

1569年,海瑞率“中央巡视组”监察南京周边的应天十府。应天周围是明王朝最富庶的地区之一,官员自然也富得流油,海瑞应天巡抚的任命刚一公布,官员们一个个都吓得不轻。有个显赫的权贵,把自己的门第漆成红色的,以示招摇,听说海瑞要来了,一夜之间就改漆成黑色的;一个太监任江南织造,历来横行乡里,无人敢管。听说海瑞要来了,遂将八抬大轿改成四人肩舆,车马随从也减少了许多。有的官员甚至自动离职,远逃外省避风。

在传统的人治社会中,巡抚寄托了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期望,所以,一些清廉为民的巡抚故事也在民间广为流传。

至今在潮汕一带就流传有“萧巡按一棒打死江西王”的故事。萧巡按即明代嘉靖年间任江西巡按的萧端蒙,在任上他获悉藩王强抢民女,鱼肉百姓,官府不敢究治,民间怨声载道。萧端蒙设计将藩王“请”至公堂,智讯其奸,治其罪,并佯称只需轻打三纸板即可了结。藩王不知是计,被萧端蒙用纸贴的铁棒击中要害而死。在正史中虽没有明确记载这个故事,但在浙江提学林大春所作《萧御史传》里,明确载有他在巡按江西时不畏权贵,敢于捕治横行不法的藩王部属,向朝廷检举揭发藩王罪行等事实。

闽南的土楼如有内外两圈,一般都是外圈高,内圈低,呈碗状的。唯独华安县洋竹径蔡家的辕楼内圈楼比外圈楼高一层,呈雨伞状,故名“雨伞楼”。“雨伞楼”的故事也与一个姓蔡的巡按有关。一年春天,有位姓蔡的巡按莅临此地巡视,正好此地蔡、童两大家族闹纠纷,蔡巡按调解不偏不倚,终使两大家族结为秦晋之好,当地人为了感谢蔡巡按,就仿照蔡大人出行的凉伞,在山上盖一座雨伞楼,以示纪念。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央巡视组入驻某省后,在巡视组驻地围满了来自各市、县、乡镇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些基层官员在驻地值班蹲守,是为了拦截本辖区内试图进去向巡视组反映情况的人。这些地方官员因害怕民众举报所以才出此下策,那么在古代,民众如何举报官员?巡视组又为草民们提供了哪些举报官员的途径呢?

最早的“举报”传说是从尧舜开始就有了雏形。据史籍记载,舜继位后,在朝廷前设立木牌,名“诽谤木”,让百姓把批评意见写在木牌上,后来,汉代君王又将谤木改成了“桓木”。

当然,作为一种技术手段,我们今天在吸取古代巡视制度经验教训的前提下,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在反腐中的作用。(2014年第10期《国家人文历史》佚名)

2018年高考历史专题复习练习卷: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和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和选官制度练习卷 1.秦汉时期,中央设监察机关,汉代的御史台监察地方行政,刺史分部巡视郡级行政工作,郡以下行政工作由郡国守相、县令长、乡长逐级巡视。这表明秦汉对地方的监督 A.尚未形成一个明确的行政巡视体系 B.中央监察制度与地方监察制度相脱节 C.采取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的巡视制度 D.巡视官员具有职权不明相互推诿的现象 2.隋唐时期,侍御史是主管监察的官员。隋朝侍御史“始自吏部选用,不由台主”,唐初侍御史“皆吏部与台长官、宰相议定,然后依选例补奏,其内诏别拜,不在其限”。这表明隋唐时期 A.监察官员由监察主管部门独立任免 B.监察官员独立行使监察权 C.行政部门参与监察官员的任免工作 D.监察机构独立于行政部门 3.唐僖宗时,(左拾遗)侯昌业上疏:“上不亲政事,专务游戏,赏赐无度,田令孜专权无上,天文变异,社稷将危,上疏极谏”。上大怒,召昌业至内侍省,赐死。由此推断 A.引导式劝谏有助于民主政治B.尊天道施仁政的理念消亡 C.左拾遗职责是内侍皇帝起居D.该官隶属于谏诤监察机构 4.宋仁宗年间,“刘保衡鬻卖房产案”曾给嘉佑政坛带来了不小的震动。三司使张方平因贱买了商人刘保衡的房产,遭御史中丞包拯弹劾而罢免外放。继任三司使宋祁因与宰相宋庠为兄弟,又遭包拯弹劾而离职改任。这表明宋代A.回避制度能够有效杜绝官员的腐败B.官场争斗十分激烈 C.注重通过监察制度来防范官员贪腐D.文臣注重道德操守 5.公元132年,左雄向汉顺帝上言:孝廉年不满四十的,不得推举;孝廉需考试才能授官,诸生试儒学经术,文官考公文。“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左雄改制表明 A.儒学开始成为人才选拔的依据B.考试成为人才选拔的主要手段 C.察举制经历脱变走向历史终点D.统治者力图改进原有的察举制 6.兴科举之前,从春秋战国直至隋初,学.科网历代实行过“养士求贤”“军功赏爵”“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多种选官方式。这些选官制度的共同之处在于 A.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 B.体现了儒家思想已经成为了主流思想 C.主要从贵族子弟中选拔才俊 D.阻绝了天下英才进入统治阶级的道路

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古代廉政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廉政文化要点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 一、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涵义和起源 廉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是一个重要概念。在古籍中“廉政”一词很少同时出现,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中。“廉”字可见的最初含义是堂屋的侧边,语出《仪礼乡饮酒》“设席于堂廉东上”。用廉字表示政治行为出自《周礼天官冢宰》中所记载的“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 五曰廉法,六曰廉辨。”汉代以后,“廉”成为了官吏具备的一种职业道德。而“政”在《释名》中的解释是“正也,下所取正也”,这就要求官员具有正直、正义、无私的优良品德。 廉政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是使政治廉洁,按照现代政治实践理解,廉政是与贪腐直接对立的一种行为,此 外还应当包含勤政务实,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等方面。 决定廉政文化形态的根本因素是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

一般来说,只要有公共权力的出现,贪与廉、勤与惰的对立观念,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就必然产生。中国古代廉政思想同样是随着公共权力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更为重要的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出现为贪腐行为的出现打下了物质基础。贪腐行为出现后,廉洁政治就成为了人们的普遍诉求。在上古五帝时期先民们就有了朦胧的廉政意识,如部落联盟中的首领推举在五帝时期发展到了禅让制,使有德者居于首领之位,此时勤政、节俭、爱民、尚贤的公仆意识随之出现。这就成为了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源头。 二、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外延——德治思想 中国古代廉政思想的理论基础来自于对义利关系的不 同认识。古代廉政思想是德治思想的核心,而德治思想则是廉政思想的理论外延。 德治思想就是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廉政思想是古代廉政思想的主流,它包含以民为本、清廉节俭、举贤任能、正己修身等方面。其中以民为本主要体现为重民贵民、爱民仁民和安民保民。西周时期先贤们提出了“敬天保民”、“民惟邦本”的思想观念, 之后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春秋战国时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孟轲提出了“民贵君轻”思想和“君民同忧乐”思想,充分的表现出对民众的重视。北宋时期,范仲淹将孟子这些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礼仪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等都是是经常会涉及到考题的内容。所以本篇文章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1227264.html,)专家将重点介绍中国古代的一些重要的礼仪宗法制度和关于礼仪宗法制度的相关考题。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一种准则,其主要的精神是嫡长继承制。与此相关,产生了一系列的礼仪制度,简要介绍如下: 一、冠礼和笄礼 冠礼是成人礼,是给跨入成年人行列的男子加冠的礼仪。在氏族社会,男女青年发育成熟时要参加一种“成丁礼”,这样才能成为自己部落的正式成员,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冠礼应当是从这种“成丁礼”演变而来的。《礼记·冠义》说,冠礼是“成人之道也”,“将责成人礼焉也”,要按照“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四个方面的礼的规范加以约束,使之成为具有“孝、悌、忠、顺”完美品德的人。 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女子在15岁许嫁之时举行笄礼,结发加笄,也要取“字”。结发是将头发梳成发髻,盘在头顶,以区别童年时代的发式。礼经中并无笄礼详文。女子到了20岁,虽然还未许嫁,这时也要举行笄礼,表示今后要以成人相待。 二、丧礼 以《仪礼》的记载为主要依据的中国古代丧礼制度,等级分明。同样是死,说法尊卑有别,“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丧礼也有不同的等级。 三、避讳 避讳实际上是一种反映封建礼法的忌讳,即遇到与君主、尊长的名相同的文字就采用某种方法回避。 ⑴国讳:如秦始皇嬴政时,改正月为端月,其父名子楚,《吕氏春秋》就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时,改邦为国。 ⑵避圣人、尊者讳:汉淮南王刘安之父刘长,避长而用修;苏轼为避父(苏序)讳,就改序为引,苏辙则改序为叙。 ⑶避恶人讳:人自宋后少名浍,我到坟前耻姓秦。 ⑷其他忌讳:古人讳言钱而曰“孔方兄”,讳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讳言死则曰“驾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四、年龄称谓 古人对不同的年龄阶段,往往有专门的名称。掌握这些常见的称谓,对读书为文当有所裨助。 襁褓:原指包裹婴儿的被子,后来以此来借指未满周岁的婴儿。

唐朝监察制度

浅析唐朝监察制度及其对当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内容摘要:在中国历史上,监察制度早已存在并在各个时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而其中尤以唐朝监察制度的发展最为显著,其上承各个朝代监察制度的优点与长处,下对以后各个朝代的监察制度,甚至现代法治建设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唐朝监察机构的组成、职能、作用以及其职权的行使等内容,以期能揭开唐朝监察制度的神秘“面纱”。 关键词:监察制度御史言谏制度 中国监察制度是随着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加强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到了唐朝,其在继承和发展秦汉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在专制集权制度显著发展的时候,其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我国监察制度中它是比较完备的,所起的作用也是积极有效的。 一、唐朝监察机构的组成、规模及职能 唐朝监察体系有两套制度组成:一是御史台,一是言谏制度,下面我们逐一介绍一下: 1、御史台 御史台, 秦朝时叫御史府, 到东汉时被称为御台, 唐朝承袭了这一监察制度, 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唐朝的机构设中央设置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史台, 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 统管全国监察工作。唐朝时在机构名称上也曾发生过几次变化, 唐高宗时, 龙朔二年( 660 年) , 改御史台为宪台; 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年) , 御史台分左右肃正台; 唐中宗神龙年间复为左右御史台; 睿宗延和元年废右台, 合二为一, 改称御史台

1。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掌邦国刑宪点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2有权弹劾百官,参预大狱,审查礼仪。这在当时被看做是维护封建政治统治的重要机构,是皇帝的“耳目官”、“凤宪”,可以说是无所不纠,无所不察。他们还经常承诏为特别使者,出使外藩或检查灾情,这些也反映了监察机构是皇帝御用工具的特性。 唐朝在御史台中分设了台院、殿院、察院,统管三国两晋以来常因事设置职权不清的诸御史,从而使监察机构进一步扩大。 (1)台院,设有侍御史六人,主管弹劾及判断中央及京都官员的违法犯罪,其中一人为“知弹侍御史”,协助台官处理弹劾案件,还有“知推侍御史”二人掌管刑狱之事。由于侍御史职权极重,在御史中品位最高,所以受到了特殊重视,其由皇帝直接任命,或者有宰相、御史大夫商定有吏部选任。 (2)殿院,设监察御史九人,主管殿廷礼仪、国家财政及京城风纪的监察监督朝会、巡幸、郊祀活动的礼仪,以维护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 (3)察院,设监察御史十人及侍御史九人,主要执掌对地方州县、驿馆事务、军队及派员驻尚书省六部的监察,唐朝还建立了定期的巡视监察制度。此外,各道还设置执行特殊使命的具有地方常态监察性质的按察使。在御史台中,监察御史的职位最低,但是任务却是最繁重的,其权力也极大,可以不经过御史台长官,而直接向皇帝报告,是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但是御史的活动并不是不受拘束的,其权力利的行使要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进行。武则天统治时期,曾广置行使弹劾权的监察御史里行,其目的就是为了限制御史的权力,来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关于监察御史的职能,在唐朝初期,其仍按汉代的六条问事进行弹劾。武则天 1 张晋藩:《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第408页 2《唐六典》卷一二

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

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 在今年6至7月初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中央先后向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等连续派出10巡视组和45督导组,可谓是阵容庞大,出手不凡,正因为此而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不过,相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不一定都能了解两个组到底是干什么的,这不,昨晚在小区散步就碰到一群纳凉的老头儿在那里大声嚷嚷,原来他们是在争论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谁更利害,嘿,这倒是很新鲜,至今也没看到媒体有这方面的文章介绍。 依笔者之见,要厘清这个问题,恐怕还得首先从两个组的职责任务说起。中央巡视组,属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办公,主要巡视稽查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巡视方法主要通过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和明察暗防等发现问题,但不办案,只负责向中纪委、中组部报告,两部委再将报告转呈中央。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贪污腐败案件,就是如此这般被中央巡视组火眼金睛“巡”出来的。今年中央巡视组更因负有找出“老虎”和“苍蝇”的特殊使命而倍受期待。 而中央督导组,并非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监督指导各地、各单位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发现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注重发现总结典型经验,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确保有序有效进行。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虽然职责任务不同,但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那就是通过巡视和督导工作进一步促进党风和政风的根本好转。在有的人眼里,中央督导组也许不如中央巡视组专打“老虎”和“苍蝇”来得过瘾,看得痛快,但实际上,中央督导组通过督导各地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四风”,从而达到“惩前避后,治病救人”等效果同等非常重要,这样至少可以尽可能地避免更多官员沦为“老虎”,成为“苍蝇”。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能简单的说两个谁更利害。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们既希望中央巡视组能“下沉一级”当好中央“千里眼”,也期盼中央督导组“代天巡狩”真正察到“点子上”,唯有“老虎”和“苍蝇”更少了,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更紧了,我们这个社会才能变得更加阳光,更加和谐,我们的党才能变得更加强大,更有朝气。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形式,其显著特征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地方,以达到监察百官、察举非法、反腐肃贪和惩奸除恶等作用。巡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官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萌芽于“三皇五帝”时代,确立于秦汉,完备于隋唐宋,成熟和强化于元明清时期,历代相沿。 在形式上,有皇帝亲自巡视,也有皇帝派遣官员代为巡视,后来逐渐发展为设立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派遣巡官到中央部门和地方巡视。巡视既有明察,也有暗访。明察是公开巡官身份,所到之处,“地动山摇”;暗访是不张声势地深入民间微服私访,谓之“行路御史”。 巡视制度是一种监督行政官员的监察形式,目的是震慑百官,在国家监督体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萌芽时期 在远古的尧、舜、禹时代,就出现了自上而下的巡察,形成了后来巡视制度的雏形。如尧命舜摄行天子之政,舜即开始巡视东南西北四方,确立了“五岁一巡狩”的制度。《尚书·舜典》记载了舜巡视四方的情况:“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此后,夏、商、周三代均循此制,但巡狩的时间各不相同。 西周时设立监察御史,但只是天子左右负责拟文记事、保管典籍的官吏。当时设有称为“方伯”的官吏,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至春秋战国时期,巡视仍以国君为主,国君有“巡县之制”,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监察御史也开始行使监察职能。齐相管仲认为,监察御史对于君主统治具有主动性,“一曰长目,二曰飞耳,三曰树明”。 从总体上看,“巡行”的最初作用是为了维护部族间的秩序,方便天子了解诸侯治理政务的情况。虽然也有整顿吏制、纠察不法行为以及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没有形成制度,偶然性很大。而且,这时的巡视并不是专职巡视,既没有独立的巡视机构和体系,也没有专职的巡视使臣和法规,巡视和监察活动也比较简单,因此仅仅是巡视制度的萌芽和初创阶段。 建立时期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

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 期发展 ?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

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 最高的成员主持。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 法制度 ?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中纪委详解中央巡视工作内容、方式及程序(图)

中纪委详解中央巡视工作内容、方式及程序(图)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1227264.html, 2013-10-28 04:37:00 中国青年网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党内外引起了重大反响和广泛关注。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中央巡视工作,本网推出特别报道:中央巡视工作如何开展。

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目前,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中央巡视机构设置 党的中央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中央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二是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三是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四是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五是向党中央报告巡视工作情况;六是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七是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一是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二是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中央巡视组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四是配合巡视组对党中央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五是办理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的中央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是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的中央巡视组 中国古代,中央政府派遣监察官员巡视全国,防范检查官员腐败。一般来说,古代“巡查制度”分为常设和临时派遣两种形式。 两种“巡查”制度 一是位高权重、职宽责严的巡按御史。汉武帝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每个区设置一名刺史巡行监察,代表中央监督地方,权力很大,属于常设巡查机构。 这种巡查制度,为历代沿用借鉴,如魏晋、隋唐时期有“监察御史”,宋朝有“监司”,元朝有“按察使”“廉访使”,及至明代,巡查制度已相当完备。据朱绍侯主编的《中国古代史》,明洪武初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称都察院,都察院下设13道监察御史,纠察内外官员。 监察御史在都察院供职时,称为内差或常差。若奉命出巡盐务的御史,就称为巡盐御史;若奉命出巡漕运的御史,则称为巡漕御史;若奉命巡按地方的御史,即称为巡按御史。奉命外出担任巡按御史,是监察御史最常见的工作,称为外差或特差,实为中央政府派遣的“巡视员”。 据《明史·成祖本纪》载,永乐元年(1403年)二月,中央政府“遣御史分巡天下,为定制”,明代的巡按御史制度正式确立。清袭明制,都察院下设15道监察御史,顺治年间基本沿用明朝的巡按御史制度,雍正年间还曾置巡察各省御史,之后就不再常设巡按御史了,遇事由皇帝临时差遣,民间常称之为“钦差”。 二是发展民生、整饬风俗的“巡视组”。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朝廷派遣太仆王恽等领八路人马“分行天下,览观风俗”。这个“巡视组”虽名为“览观风俗”,但规格极高。唐朝初年也常临时派遣官员巡视天下,观风察俗,称为“观风使”“观察处置使”。《新唐书》记载,贞观初年“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遣使,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很显然,这是临时简派去处理自然灾害的“巡视组”。 史上声势最大的临时派遣巡视当在明初。《明史讲义》载,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天下州县”。这次巡视的任务,是核定全国田土面积。这为大明帝国创设和确定了“鱼鳞图册”制度,编定了“田土之最要底册”,使之成为明清两代最重要的农业制度。

宗法制度和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在父系氏族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增加,私有财产也产生了。父家长死后,他的权力和财产需要有人继承,于是习惯上就会规定一定的继承程序,而一代代父家长生前的权威在其死后仍然使人敬畏,子孙们幻想得到他们亡灵的庇护,于是又产生了对男性祖先的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种种祭祀祖先的仪式。凡此种种,都为宗法制度的萌芽准备了适宜的土壤。 在宗法制度下,同一宗族的成员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姓氏,在一定意义上又有共同的财产,参加共同的祭祀,死后葬于共同的墓地。 上古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则在经过一定的调整之后,得到了实际的贯彻,从而形成了以修宗谱、建宗祠、臵族田、立族长、订族规为特征的体现封建族权的宗族制度,这种宗族制度完全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在封建社会后期近千年的历史时期中同封建政权、封建礼教纠合在一起,起着长期而深刻的影响。一、宗法制度的其内容 (1)嫡长子继承的制度 原始社会早期实行禅让制,部落联盟首领是选拔的,不考虑血缘关系。西周王朝立国以后,从第二代君主周成王诵开始,推行嫡长子继承制这是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嫡就是正妻,正妻之子称嫡子。其他妻子称庶妻,庶妻之子称庶子。嫡长子继承制的基本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2)封邦建国的制度 封邦建国简称封建,就是分封制。国指诸侯领地。分封的目的就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天子和邦国有一系列权力和义务的对应关系。天子对诸侯有巡狩权、命官权、迁爵权,诸侯对天子则有必尽的义务,如朝聘、进贡、出兵役。卿大夫的领地称为家,也叫采或邑。卿大夫也依此分封士。 (3)宗庙祭祀的制度 宗法制度十分强调尊祖敬宗。宗庙祭祀就是维护宗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周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太庙居中,然后分左昭右穆排列,总共祭祀七代君主。周代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对于维护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和巩固政权,发挥过重要的作用。这一传统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并发展成左宗右社的格局。左宗是宗法的标志。右社是国土的象征。 二、宗法制度的发展及其影响 1、家天下的统治此起彼伏 宗法制度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秦始皇虽废除分封制,社会结构还是家天下的模式。《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嬴政登上帝位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2、封建制的架构沿续不断 秦始皇虽然反对分封制,却继承了西周宗法制度另外两条主要内容——嫡长子继承和宗庙祭祀的制度。历代统治者不肯废除分封制,是因为宗法制度根深蒂固,血缘关系是社会政治结构的基础,所有的皇帝都需要庞大的血缘家族支撑自己的政权。废除分封制,就意味着这个基础遭到破坏。 3、家族化的体制根深蒂固 统治中国人的四权(政权、神权、族权、夫权)之一的族权,就是家族势力发展的结果。家族盛行的结果必然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同性,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家国同构的格局,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忠孝相通的观念,即所谓求忠臣于孝子之门。 三、专制制度的统治及其特征 中国的专制制度,从中国历史迈入文明社会那一刻起就已形成。中国封建社会总共2954年,就是说专制主义统治中国近3000年。 1、宗法势力极其强大 早期宗教活动就是祭神占卜。中国在东汉就已经产生本土宗教——道教,几乎与此同时,佛教也传入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都将近两千年。到了唐朝,国门大开,基督教、伊斯兰教也拥进中国,它们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也都超过一千年。 2 、经济基础相对稳固 君主专制制度的经济特点:1.土地的国有;2.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由小农经济构成的经济基础与专制制度相互适应。历代统治者为维护专制制度,必然维护这样的经济基础,也必然采取打击工商业的政策。我国封建社会在唐朝已经达到顶峰。由于专制主义的保护,小农经济基础非常牢固,因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始终未能在中国大地上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特征及借鉴意义 摘要:我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大致经历了先秦萌芽期、秦汉形成期、魏晋至隋唐发展期及宋元明清完备期四个阶段。通过总结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基本特征,在反思、评价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其经验,对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当代行政监察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监察制度谏官制度行政监察制度建设 治国先治史,治史先治官。我国古代的权力结构是沿着集权于中央,集权于皇帝的轨道发展的,并且不断强化。以皇权为核心的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之所以建立并不断强化,这有赖于统一的官僚机构的支持,官僚机构是推动国家机器运转,实施治国理政驭民的物质力量,因此治官,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要治官就必须监督官员,要监督官员就需要法律,行政监察制度随之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 一般而言,中国古代以与时纠弹和言官谏诤为主要形式的行政监察制度经历了萌芽、创立、发展、完善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先秦时期 一般认为,先秦时期即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萌芽期。到殷商之时,已经出现了专门治官的"官刑"。早在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国家各级官吏进行监察的必要性,并且有了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统治者进一步

加强监察职能,其重要表现就是记事与纠察的职能同时集中于御史一职。上述这些都为后世监察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立阶段-秦汉时期 秦汉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确立及行程时期。秦始皇灭六国一统天下后,在中央设监察长官为御史大夫。"御史大夫,位上卿,掌副丞相",也就是说是御史大夫首要职责是监督和牵制丞相,辅佐丞相治理天下和监督各级官员。丞相司直可以监察御史大夫,是平行于御史府的另一监察系统。御史大夫下有御史中丞,专掌纠劾。汉成帝时期监察一职由御史中丞职掌。汉光武帝改御史府为御史台。汉武帝置丞相司直接兼理监察。秦首创御史监郡制度,加强中央对地方郡县机构的监察。地方监察相对于中央亦出现两个系统:监察御史和丞相史。同时郡置督邮,负责对县级官员监察,在县设廷椽,负责对乡级官员监察,地方监察制度日益完善。汉武帝时期在地方设置刺史一职,刺史"奉诏条察州",具有独立监察权利。 (三)发展阶段-魏晋至隋唐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台成为由皇帝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构,其主要长官御史中丞承担监察职责。谏官组织开始出现并呈规范化发展。隋唐时期的御史台具有高于其他府衙的显赫地位,史台分为三院,形成一台三院,组织机构更

中央巡视组

中央巡视组的领导们: 你们好! 我们是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禾木花苑”项目的广大业主。我们现在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中央巡视组的领导们您们身上了。 下面我们先简单说一说我们的情况吧。 我们这些可怜的业主们都用了毕生的积蓄,在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禾木花苑”买了所谓的期房,到目前为止已经历时将近十年了,比八年抗战时间都长了,但目前我们的房子只能在梦里出现过,仍然是遥遥无期呀! 其中2005-2012年期间,禾木花苑项目各种手续未办下来的情况下,在房地产开发商郑立新及其手下以“手续马上就下来、到时肯定按时交房、谁先交谁先选房等等”的花言巧语下,业主们被骗,不知情,分别交了十到几十万不等的购房款,按现在的说法就应该是非法集资吧。 2012年3月份,该项目的五证齐全了,业主们在房地产开发商郑立新及其手下的怂恿、撺掇下大部分交了全款或办了贷款,签署了正式合同,交了房屋大修基金,并在唐山市房管局备了案,合同约定的是2013年10月31日房屋交付使用。但到目前为止房子已经停工多次,房子根本就没交到我们手里,并且早在2013年底就进入了无限期停工状态,这样能不让业主们着急、上火吗? 这期间,我们有一些业主曾经主动找过开发商,晓之以理,动之

以情,我们的目的就是早点前开工,争取早点交房。但开发商方面以各种理由欺骗、搪塞、拖延,就是不开工,就更不用说交房了。这样一些业主们就想利用法律手段挽自己一点点的损失,准备起诉关于延期索赔和退房等等事宜,曾多次去唐山市路北区法院进行诉求,但到目前为止,法院不予立案。为什么呢?业主们晕那!这里面没有一点点的官商勾结吗? 因为我们一生的积蓄都在这呢!这种无期限的停工,心里不踏实,根本吃不下,睡不着;另外还有好多业主租着房子的同时又交着不能到手房子的贷款,同时又是上有老人生病,下有小孩抚养,真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所以最后我们这些可怜的业主们就只能走上访的道路了,本来大家就知道上访的道路非常漫长,但已经别无他法了,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希望巡视组领导能够理解!我们也不想给政府添麻烦呀! 我们曾经进行过多次上访,每次上访都是由唐山市路北区分管信访的刘金柱书记和一个自称是市委秘书长的人接待,也许他们和开发商勾结联合欺骗、搪塞、拖延业主们,也许他们也是受开发商的欺骗,总之,到目前为止刘金柱书记给的结果就是:关于金凤桐和业主们的矛盾政府协调失败,政府管不了开发商,开不了工,这让我们这些业主非常失望,难道政府就什么也管不了吗?还是不想管?还是没到该管的程度呢? 我们这些业主们真切的希望中央巡视组的领导帮帮我们,帮我们弄明白以下几件事。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班级:172081 成员:于立柱、皮兴灿、戚俊华、杨杨

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 摘要: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建制周密,历史悠久。追溯历史长河,通观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监察监督历史,历代封建君主皆极其重视监察制度的创建和对官员的监督。 关键词:古代行政监督行政制度 一、引言 行政监督是指监视、督察,“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者,检察也。”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包括御史制度和言谏制度,御史制度指历代御史纠弹制度,直接由皇帝节制和指挥,对于行政百官进行纠举弹劾;言谏制度的中心是检察审核谕旨诏令(法律、法规)的违失,其检察对象是族长、君王和最高统治者。古代监督制度不完全等同于现代行政监督制度。 二、行政监督制度的内涵 行政一词原意为“在下面的执行者”、“管辖下的服务”,后与政府管理通用,意指政府机构及其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组织、指挥、沟通、协调、控制和评估等活动。 在我国,“监督”的最早说法是:“古之遣将,上设监督之重,下建副二之任,所以尊严国命,谋而鲜过者也。”(《后汉书·荀彧传》)古代“监督”还作为名词特指官员的职务名称,譬如,清朝设立的十三仓监督,清末的新办学堂里也设有监督一职。所以,从一般意义上讲,监督就是监察和督促。 监督一词,中文里从辞源上讲“监亦有光”,“监者,临下也、领也、察也、视也”;督则指督责,察其罪,责之以刑罚,使被督者的行为符合规范。监督作为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手段和控制职能,起始于生产和分配中的记事和契约活动,后引用于军事、公共治理诸领域,有着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逐鹿沙场的将士进行督导和压阵;二是白上而下的层级监控和督促;三是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机制;四是公共事务治理中国家权力的监控和制约。经历了近代和现代社会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洗礼之后,监督已从原来的督军和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更多地转向了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的控制和公共权力运作中的多元多级监控,转向了权利的维护,指人们为了达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某种目的或目标,仰仗了解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督促纠正权等权力或权利,通过对社会公共治理中若干事务的内部分工约束或外部民主性参与控制等途径,针对公共权力的资源、主体权责、运作效能等而相对独立地开展的检查、审核、评议、批评和督促活动。 三、中国古代行政监督制度的发展 我国古代的行政监督制度,创始于秦汉,发展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它建制周密,历史悠久,是我国封建政治体制中一种重要的制度,对我国今天的行政监督制度建设亦有借鉴作用。 (一)监督制度的雏形 我国监察制度发端于4OOO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末期。据传说,在我国远古时代,有三个大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711227264.html,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演变 作者:陈洁曹志平 来源:《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2017年第08期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萌芽期。最早可考证的监察活动始于夏商周时期,如《周礼·春官》记有“御史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可见西周所设御史官一职已初具监察职能,但在这期间并未成立专门的监察机关。至春秋战国时期,御史官被赋予了新的监察使命。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监察活动仍相对单一、局限,只是一种萌芽阶段。 2.形成期。直至始皇帝一统六国,中央集权制的建立为监察制度的延续夯实了政治基础。中央设置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借以“三公九卿制”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百官的权限。其中,中央由御史府掌握天下文书,监察百官;地方由御史大夫授命各“监御史”派驻各郡县,设置郡御史监察郡内各项工作,以此保障中央统管各地,稳固皇权的至上。而后,汉承秦制,不仅赋予了御史大夫监察与行政两项职权,还设立了中央监察机构“御史台”,并先后颁布了《监御史九条》与《六条察郡之法》,推动了监察活动趋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发展期。时至政权频繁交替的魏晋南北朝,封建割据分裂状态持续的存在,使得各朝代监察活动各有名目,但御史台作为独立部门,仍是皇权统治阶级中的最高监察机构。只是魏晋时期的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改由皇帝直接控制;而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至晋朝后期,改由御史中丞下设的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权,各地方由朝廷不定期委派巡御史,不再设置固定监察机构监察地方官。隋唐时期则继承了南北朝以御史台为主、台谏并立的格局,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推行了经常性监察与临时性巡查相结合的动态监察机制,制定了明确、具体的监察制度,使得古代监察制度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4.顶峰期。明、清是封建君主落实中央集权制的全盛时期。其中,明朝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主纠察内外百官之司”,并设立左右都御史、副都御史,以及下设地方十三道巡按御史,直接受命于皇帝,有独立纠举弹劾之权,以此形成三重监督网格,自上而下全面开展监察工作。清朝整体上沿袭明代监察体制,但也有其独特发展——监察权高度集中。即,清廷中央仍以都察院为主监察机构,各级官吏均置于都察院监督之下,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后增至二十二道),科道合一,并颁布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监察法典——《钦定合规》。至此,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攀升至顶峰期。 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点 首先,古代监察制度源远流长,是封建王朝为保障“国家机器”顺利运转而设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其先后跨越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明清等几个阶段,在古代社会每一朝代

中国古代“中央巡视组”如何运作

中国古代“中央巡视组”如何运作巡视和监察是加强对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措施。监察制度问题,本质上是如何增强自身免疫功能的问题,所以说这个历史上的制度建设问题的现实性亦很强。从如何加强对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如何使各级检察机构实施的监察真正有效,看一下中国历史上这方面的成败得失,或许对我们加强监察制度建设会有一些启示。今先录网友跟帖全文如下:汉朝的刺史制度成立之初,其秩六百石,而其监察的郡守一般是二千石的大官,其用意诚如朱老先生所分析。无奈刺史之职“代”有变化,最后竟演变成封疆大吏,完全错失监察原意。看来监察部门或人员的职位高低对于监察力的发挥是各有利弊。 中国历史上对地方行政的监督,从监督思想的明示、监督制度的设计、监督机构的演化、监督的实际效果,都有非常深刻的变化和不同的内涵,其中有经验,亦有教训。历朝历代都有许多反复,就以监督人员职位高低来说,亦各有利弊。本文中就中央对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略说其梗概。 一 中国古代的行政体制是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体制,国家的行政机构是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地方行政机构郡、县二级都是中央在地方的派出机构,不是地方自行产生的自治机构。在帝王制度下,如何使一个如此庞大的官僚机器能有效地运行,从春秋战国起,便成为一个摆在中国思想家面前必须面对的问题。故中国监察制度的背景和起源,便是战国时期中央集权官僚制成型以后,如何调控这个庞大官僚机器的问题。 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是偏重于伦理观念,强调以礼治国,通过礼仪制

度来确定人与人之间从家庭到国家及整个社会的等级秩序。但这一套庞大的官僚机器自上而下如何运转,专靠礼仪制度那就显得不足了,它需要法令来统一国家各级官僚机构执行相应的政策,如何保证各级机构的官吏真正履行中央规定的政策和法令,那就把监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故监察的对象是官吏,不是民众。 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是三个层次:君、臣、民。其中的君,代表决策系统。臣,作为官僚机构的运行者,代表行政系统。民,是代表广大受统治管理的民众。这三者的关系,是君王通过官吏来管理民众,以使整个社会生活得以有效运行,故其行政管理结构是君管臣,臣管民。而君如何管臣,臣的人数那么多,分布的面那么广,仅靠君王一个人是无法明察一切的,那就需要在官僚机构内部建立互相制衡的系统,而这个互相制衡的系统,相对于官僚行政系统就需要相对独立地自上而下地建立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以便有效地调节行政官僚系统的运行,这就是监察系统。 社会生活客观上提出了这样的需要,便有人来思考和回答这方面的问题。儒家讲的伦理靠的是人的自律,这当然是需要的,而且非常重要,但有许多问题和情况不是靠自律能解决的,因为人有趋利的本能,于是便需要有法制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来限制和监控官僚们行政过程中的行为。 从正面回答这些问题的是法家。儒法两家在社会治理上各自的视角不同,服务的对象则是相同的,它们之间在观念上有差异,各自的侧重点不同,但殊途同归。司马谈在《六家要旨》中,引《易大传》曰:“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这话是对的,儒法二家只是视角不同,观念上有差异,但目标是一致的,从结果上看也是相辅相承。从统治者的角度讲,不同时期有所侧重而已。乱世的时候,为了治乱,故要有重典,偏重于法家的思想和法术。在治世,则偏重于儒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古代的巡视制度 篇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及其启示 开展巡视工作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国历史源远流长,积累了治国安邦的丰富经验,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巡视监察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深入研究我国古代的巡视监察制度,学习借鉴先哲的吏治经验,对于做好新时期巡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巡视制度是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封建帝王或中央监察机构经常性地派遣特定的监察官员 巡察地方的巡视制度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监察制度 史上极具特色的内容之一。从性质上讲,它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基础之上,其直接目的是为以皇权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但是从这一制度实施的客观效果和实际运行过程来看,巡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惩恶除奸、匡扶正义、反腐肃纪和吏治清明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从历史中汲取有益的经验为我党今天的巡视制度

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一、中国古代巡视监察制度的历史考察 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其孕育于原始社会,初步形成于秦汉,逐渐完备于唐宋,强化于明清,历代相沿,经久不衰,自古就是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地位,强化提升其统治能力的有效监察手段之一,而且在世界上也是独树一臶,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的鲜明特色。 巡察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尧、舜、禹时期,这一时期的主要巡察方式是天子巡狩制,也就是天子亲自对所属地域范围内进行的巡察,以考察地方诸侯的政绩和公德。尧命舜摄政后确立了“五载一巡狩”制度。这一制度成为后世巡察制度的历史渊源。奴隶社会时期,夏、商、周三代基本上都沿袭这一制度。到了封建社会的战国时期,又有了“巡行”、巡县制度,国君、相国、郡守都可以巡视地方。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也十分重视对地方进行视察,先后五次“巡行”,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 汉朝时,汉武帝创设了对地方监察的刺史制度,采用巡视的方法监察郡县,开始了中央政府的监察官员巡察地方的先例。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部,每部设立一名刺史,共十三名刺史。刺史的工作方法是“乘传周流”(“传”指公家驿站的马车;“周流”意为到处巡视)。刺史的职责被武帝钦定为《六条问事》。刺史定期巡察所辖的郡国,称为“行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中国古代历史的制度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丰满复杂的社会组织框架。其中,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一切制度发展的原始基础。中国的宗法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和塑造了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宗法体系最早是由夏朝的敬天仪式逐渐演变而来的。到了周朝的共和纪元时期,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逐步的发展完善起来。 中国的宗法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和组织实体。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实体存在的礼教制度,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基础的分封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分层制度的君臣父子制度三

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发展运行的体系框架。 中国古代的礼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礼教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场关于京师文化的发展和形成的文化讲座活动。主要是针对满清王朝的礼仪制度等的研究和讨论。其实,也就是对礼教制度在明清两朝社会上层如何发展和运作的一个真实的描写过程。这已经充分说明,礼教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的宗教制度形式。 2.制定了宗教建国方略。建立了中国最高的大祭祀制度————天子制度。天子成了中国古代宗教和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宗教国家实际的元首。 3.树立了宗教立国策略。中国古代的君臣父子制度不只是一种社会等级分层制度,他还是中国古代的等级祭祀组织体系。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婚商嫁娶的宗教礼仪制度。礼教制度的宗教观念和思

想,影响和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 4.中国礼教制度的宗教思想和仪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由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思想和仪式,过渡到商朝的事鬼仪式,再发展到周朝的供奉祖先的法祖宗教仪式。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宗教仪式,是一种多神崇拜的祭祀礼仪制度。到了商朝。由于巫术横行,占卜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形式。事鬼祭祀制度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定型和发展起来的。敬天祭祀反而退居次要祭祀的宗教仪式地位。到了周朝,统一为一神主天祭祀仪式。同时,周朝共和时期的国家主持者————周公,取消和废除了很多的鬼怪祭祀制度,压制和打击巫术和占卦文化。建立了崇拜家族男性祖先的宗教法祖祭祀制度。 5.正是因为受到礼教制度和礼教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才会产生出周朝后期的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文化事件。也正是那些文化先辈们对中国古代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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