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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一、推进权责清单融合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方案》(国办发〔X〕9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X 年X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X政〔X〕14号)部署,以及省审改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X审改办〔X〕201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X 政办〔X〕208号)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各级各部门的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既有利于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部门的权责体系,便利清单管理和实行动态调整;也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编制的主要原则

(一)进一步依法依规明确权责事项。坚持权责法定,依法依规明确部门权责事项,依据不足的,予以取消。设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家部委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本单位的“三定”规定。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体系。将依法应当承担的所有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其他有关权责事项进行整合,逐项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追责情形,确保不遗漏。

(三)进一步推进权责事项公开。各有关单位权责清单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形成“权责清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内部审批(审核)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等类别,依法依规分类,科学合理整合,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

(二)突出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编制梳理。这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融合,权责事项在原有13个类别基础上增加了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突出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的编制梳理,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其他权责事项的梳理要突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起草、指导协调等事项,以确保权责事项的完整。

(三)大力推进减权放权。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规定由区级行使的行政职权,原则上予以保留。二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等未明确由区级单独行使,而是省、市、区三级或者市、区两级共同行使的,除确需保留外,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三

是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四是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出取消或调整的建议。五是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继续清理、取消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继续清理精简证照年检和证明办理事项。六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提出的意见和措施,抓好整改,推动近年来省、市、区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七是扩大镇(街)服务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区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镇(街)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镇(街),重点扩大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四)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对于保留、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理念,创新和改进监管工作方式,探索运用“负面清单、标准规范、公开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由区审改办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单位)是编制、实施权责清单的主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梳理、上报和公布,区审改办负责统筹协调、业

务指导和初步审核,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清单依法有效,按时完成。

(二)方法步骤。区直各部门(单位)对本单位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权责清单上报区审改办。区审改办组织力量,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审核组,对上报清单进行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各单位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区审改办再次确认后,送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研究通过后,由区审改办会同区直相关单位印发实施。

(三)时间安排。区直各单位于9月11日前完成权责清单梳理上报工作,于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

校训 求知有为求实创新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 敬业爱岗 服务学生 严谨治学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开电大…2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机制,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 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 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 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 无授权不可为”,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 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 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 (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 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 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 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

行政权力清单工作总结

行政权力清单工作总结 篇一:责任清单工作总结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的目的和意义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清单之外无责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二是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对权力运行流程,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本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情况 县水利局共编制完成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14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69项,总共232项。 行政给付:也称行政物质帮助,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相对人提供物质利益或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防汛抗旱费用补偿或救助)。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1.库容在10万至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

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 2.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 3.水利工程项目划分确认 4.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原设计主要功能改变 5.权限内护堤、护岸林木砍伐)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1.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奖励。2.对水土 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3.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4.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5.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6.对在全县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7.对向县水利局举报非法河道采砂行为的奖励)注:其他权力清单包括:备案、其他审批权、审核转报、行政监督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政策标准制定、其他、共性管理。 篇二: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进情况 县(市、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表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建“六权治本” 新机制,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建“六权治本”新 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 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无授权不可为” ,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 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 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 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 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 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 政职权的同时,要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严惩滥用权力,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食品药品稽查队和各乡镇食药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概括为9+x)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 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 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权力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现实施的行政权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到不漏 项、不缺项,逐条逐项登记,列出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等,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形成 本部门权力目录。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行使的行政权力都要进行清理,并列入我 局的权力清单上报。 (二)大力简政放权,缩减权力事项。 在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初步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 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规范,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严管等意见,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

调研报告: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思考 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我区重大改革任务,是我区营造“比东部更优,在西部最优”的“两优”投资发展环境的应有之义,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为全面打造法治政府,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对建立“三个清单”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向,今年召开的全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动员大会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全面启动,使我区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一、“三个清单”制度的内涵分析 (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制度是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推动权力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举措,要求政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权力清单制度的任务包括合法确权、编制清单以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关键环节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就是要明确政府履行哪些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与权力清单互相制约,防止责权失衡。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首先要求政府要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责任事项,明确哪些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事”,明确公共服务事项,并将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防止推诿扯皮;建立责任

清单,其次要求政府通过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政府的责任贯穿到市场运行的全过程,努力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激发企业活力,鼓励创新创造;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还要求政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事中事后的监管——应该当好市场秩序的“裁判员”,要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明、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要严格依据法律规范办事,并接收社会广泛监督,如果失职将受到追究。 (三)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是一种最早用于外资引入的管理模式,是指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允许,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同时还可以防止政府利用种种外资准入限制,约束外资投入,挫伤外资投入积极性。上海自贸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后,显著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2014年已有283个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同比增加10倍。 二、我区建立“三个清单”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一)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当前,在全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我区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在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方面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与中东部地区相比发展差距依然很大,长期发展不足、发展水平不高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是最大的区情。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我区必须从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入手,以建立“三个清单”制度作为加快打造“两优”环境的突破口,降低市场准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关于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根据《x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的总结》(x[x]29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现就有关事项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权责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政府“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x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范围和权力事项内容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单位(范围)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党委工作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列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审批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以x年12月15日为截止日)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并提出调整规范的方案(保留、取消、转移、整合)。市直部门负责初审转报和上级部门委托办理的权力事项一并纳入清理范围。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上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二)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根据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重点在权力事项的取消、转移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权力清单实施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创立“六权治本”新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定全面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全面创立“六权治本”新机制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依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流程优化、廉洁高效、透明公开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营造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社会环境,让我局“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依法确定权力,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我局行政职权,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保障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简政放权原则。科学配置权力,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放权力度,把该放的权力放开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促进职能加快转变,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2 2020年4月19日

(三)便民高效原则。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促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权力监督原则。坚持用制度管权,合力监督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五)公开透明原则。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行政权力应全面、规范、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促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确保公权公用、规范运行、阳光操作。 (六)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职权的同时,要明确其对应承担的责任,严惩滥用权力,对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具有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食品药品稽查队和各乡镇食药监站。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概括为9+x),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3 2020年4月19日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学习手册

政府权力清理规范相关事项说明 一、行政权力清理的类别范围 行政权力的特征: 1.强制性。行政权力是法定权力,具有国家强制力。 2.不可处分性。行政权力体现着国家意志,未经法律许可,不得转移或放弃,不得自由转让或处分。 3.与责任的统一性。行政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行使权力必须履行责任。行政权力项目的名称一般由权力指向的行为(对象)和权力种类两部分组成。权力项目名称表述应简洁、清晰、准确、规范,尽可能避免使用“管理”、“组织”、“推进”、“会同”等词语。 行政权力的类别: 这次清理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10 类。权力清单是“正面清单”,即政府可以行使哪些权力,清单以外的权力,政府不能行使,应由市场调节和社会自律管理。这与市场经济对法治国家的要求是一致

的,政府应当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因此,我们在清理行政权力时,要注意权力的内外之分,对外的行政权力不管是法律、法规、规章设定,还是“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设定,都要纳入清理的范围;对内的权力,如本单位内部的人事、财务、党务等,不纳入清理的范围。狭义的行政服务类项目不具有行政权力的强制性、不可处分性与责任的统一性等特征,不纳入本次行政权力清理范围。 三、权力事项的名称规范及梳理口径 1.行政审批。 这次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六政〔2013〕67 号、六政〔2014〕68 号等文件确定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省政府新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分为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1)行政许可。系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包括普通许可、特许、核准、登记等。 梳理口径:行政许可由《行政许可法》规范,其特征有:①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②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③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④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⑤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如许可证和执照)。经清理后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其权

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 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须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权责清单 一、总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部门责权清晰,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党工委、办事处依法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安委会和安监办依法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全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办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指导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二、党工委、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总责 ⒈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日常工作和年庋重要考核目标,一同研究、一同部暑,制定、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 ⒉研究解决本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 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⒋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⒌组织配合和协调辖区上级主管和执法机构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带领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⒍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⒎建立本辖区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各类演练,提升街道应急出动和救援能力。 三、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⒈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⒉联系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协调督促有关工作。 ⒊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贯彻落实街道安委会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街道安委会报告。 ⒋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⒌组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各单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⒍定期汇总全街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街道安委会报告。 ⒎倡导安全文化,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⒏承办街道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一、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推行县乡镇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县扶贫开发局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实际,制定了《XX县扶贫开发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清理主体、具体任务、工作步骤,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专人开展权责梳理。共梳理本部门及内设8个股室的权力和责任行政职权3类1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48项,追责情形40项。 二、履职情况分析 XX县由于贫困程度深、群众贫困面大,现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832户25469人。仅有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农村扶贫项目审批、农村扶贫对象审定及整村推进、扶贫安居等扶贫项目审批职权,没有职责交叉、分散;职责缺位、越位情况。 三、清理后初步处理意见 随着新形势下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的不断出现,结合梳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本着大局、长远的原则,所有的职权项均应“保留”。

1、保留扶贫工作监督检查; 2、保留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审批; 3、保留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审定; 4、保留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扶贫、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信贷扶贫项目和革命老区专项资金项目审批。 四、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采取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梳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各股(室)协调配合。此次权责清理工作涉及各个股(室),权责事项繁杂,对此我局认真组织涉及股(室)认真开展梳理工作,确保权责梳理不疏漏。三是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交流。在梳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主动与各县同系统人员交流,认真对照各项清理事项,确保权责清理不疏漏。四是清理权力事项、落实责任主体。按照责权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要求相关职能股(室)逐一对照清理,对核实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保留,没有的予以删除,未列入的进行补充添加。同时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等为依据,对照清理事项总表,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

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4.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搞政绩工程; 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各种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预算方案,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4、违反财务规定,乱纪。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五议两公开”程序是否到位进行严格监督;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实行三年一轮审; 4、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样式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样式 一、行政审批共3项 (一)项目名称: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子项:(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2)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2、实施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机关:县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 第二十三条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当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 第五条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八条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总规划平面图;(三)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项目,应当提交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二)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意见书》。 (4)《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的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退回

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

幼儿时期是一个人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关键期.老师家长今天怎样教育孩子, 明天孩子就会成为怎样的人。幼儿园在其中就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权利和责任清单 为促进本市民办幼儿园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经榆树市教育局审批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民办幼儿园是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印刷品等媒介,违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二)民办幼儿园聘用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资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三)民办幼儿园是否根据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在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四)民办幼儿园新办、延续、更改、终止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五)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园务管理制度,维护教师、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 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保教质量等情况; (七)民办幼儿园是否建立安全应急管理制度、是否配备相应的人防、技防、 物防力量、是否定期开展校园安全自查; (八)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 2 次,每次巡查不少于 2 所幼儿园。 (二)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 2 次,每次检查面不少于30% 。

(三)全面检查每年组织 1 次。由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 以及中心园参与。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专项检查对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园务管理财务管理、卫生保健、安全工作、家长工作等情况日常进行专项检查。每学期开学由教育局负责民办管理人员制定具体检查计划,每次检查有记录,年度有总结。 (二)年度检查对民办幼儿园的园务管理、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 (三)评定等级根据长春市幼儿园定类评估的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定类评估。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教育局根据上级部署、社会关注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实施计划。

权力清单制度模板

权力清单制度: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 李强 2014年02月19日08:28 来源:《求是》 面对浙江民营经济早发先发、资源要素禀赋先天不足的状况,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摆在历届省委、省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坚持政府自身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激情与创新活力,既是浙江的成功经验,也是浙江一以贯之的自觉追求。在实践探索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不是简单的“放”与“收”的问题,根本的是要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行政权力与其他权力一样,天然具有扩张性,在运行中一旦偏离设置权力的本来目的,就会出现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力腐败等异化现象,导致政府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低下、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决定,就是为了给行政权力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使之科学有效运行。这个笼子以法律法规为材质,置于阳光下接受监督。 依法制权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根本理念。从本质上讲,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行政权力是人民让渡给行政机关代为行使的那部分权力。因此,一切行政权力必须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法律法规没有授权、现实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概属违法。明确权力清单,就是明确非授权即禁止的原则,最大限度防止政府的越位、缺位与错位。而对于市场来说,则要明确负面清单,也就是明确非禁止即准入的原则,最大限度

破除市场壁垒,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明确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一环。 阳光行政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最大特点。既然一切权力都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为什么还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呢?这个制度安排的关键就在“清单”二字,就在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是第一步,还要把它放到阳光下,置于群众的视线里。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另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这样就杜绝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权力异化空间,便于群众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权责一致是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原则。权力意味着责任,行政权力应当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公布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也就同时公布了其责任清单。为保证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还要建立对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以防止行政权力肆意膨胀、为所欲为,出现异化。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要做实以下几个环节。 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2013年,浙江省政府着眼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积极推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选择性放权、形放实不放、明放暗收等问题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如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是在广度上做文章,就是全面梳理、评估、确定政府部门现有行政权力,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在深度上做文章,就是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法制化、长效化,走出行政权力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怪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政府部门职责清理,就是做好这两篇文章的有力抓手。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减政放权,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 一、推进权责清单融合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的实施方案》(国办发〔X〕9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X 年X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X政〔X〕14号)部署,以及省审改办《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X审改办〔X〕201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市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X 政办〔X〕208号)要求,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各级各部门的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既有利于进一步梳理规范政府部门的权责体系,便利清单管理和实行动态调整;也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二、编制的主要原则 (一)进一步依法依规明确权责事项。坚持权责法定,依法依规明确部门权责事项,依据不足的,予以取消。设定依据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家部委和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本单位的“三定”规定。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体系。将依法应当承担的所有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其他有关权责事项进行整合,逐项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追责情形,确保不遗漏。 (三)进一步推进权责事项公开。各有关单位权责清单要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除外),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整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形成“权责清单”。权责清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内部审批(审核)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等类别,依法依规分类,科学合理整合,列明权责事项名称(包括子项)、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 (二)突出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编制梳理。这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融合,权责事项在原有13个类别基础上增加了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突出内部审批(审核)事项的编制梳理,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覆盖;其他权责事项的梳理要突出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起草、指导协调等事项,以确保权责事项的完整。 (三)大力推进减权放权。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规定由区级行使的行政职权,原则上予以保留。二是对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务院决定等未明确由区级单独行使,而是省、市、区三级或者市、区两级共同行使的,除确需保留外,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三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调整前调整后 调整类型及 理由 备注权 力 名 称 ( 子 项) 权力 类型 实施依据 权 力 名 称 ( 子 项) 权 力 类 型 实 施 单 位 实施 依据 责任 事项 追责 情形 调整 类型 调整 理由 1 无无无拆 除 县 管 权 限 的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审 批 行 政 审 批 县 级 人 民 防 空 主 管 部 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 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人民防空工 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十八条 严禁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因城市建设确需拆除时,必 须按下列权限审批:(三)5级以下工程、300平方米以下 5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民防 空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主管部 门备案。安徽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9条: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须报 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单位应当在限期内按照不 少于原面积、不低于原防护等级的人民防空工程的标准补 建或者予以补偿。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人防工 程拆除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 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 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拆除、改变、开 发利用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同意拆除申请的,依法准予,需转 报省人防办及不能准予申请的,应当及时、书面明确 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区人防办送达申请结论材料; 5、事后阶段责任:对作出同意拆除的人防工程进行监 督,对申请材料进行归档;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 的,人防主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人防工程拆除申请条件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人防工程拆除审批条件给予审批; 3、人防工程拆除后续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 果的; 4、在人防工程拆除审批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 守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主动 增加 无无

农村权力清单

一、权力清单篇 x x乡(镇)x 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1)

x x乡(镇)x 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2)

二、运行流程篇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3、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3、乡(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4.村级财务预决算编制运行流程图

★廉政风险点排摸: 1、为提高个人威望,搞政绩工程; 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各种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预算方案,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4、违反财务规定,违法乱纪。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4、乡(镇)乡(街道)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5.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招投标方案,

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制度

伊金霍洛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制度 一、全面摸清底数,梳理单位职权。 本次开展梳理、列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指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等。制定政策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等抽象行政行为,以及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其内部管理权力等不列入权力清单。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要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及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现实施的行政权力全面摸清底数,做到不漏项、不缺项,逐条逐项登记,列出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等,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形成本部门权力目录。我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行使的行政权力都要进行清理,并列入我局的权力清单上报。 二、大力简政放权,缩减权力事项。 在梳理部门行政职权、初步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规范,提出取消、下放、整合和严管等意见,确定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 1、职权取消。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原则上全

部取消。以部门自行发布“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对变相实施审批的事项一律依法取消。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暂时列入清单,根据国务院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加大对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重点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削减力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2、职权转移。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或者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3、职权整合。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权交叉、管理分散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 5、职权保留。有法律依据,确需保留的职责。 6、职权建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属于上级部门的行政职权,研究提请上级政府取消、下放、整合、加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围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重点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护资源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加强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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