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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

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

各区县物价局、计划委员会(计经委),市各有关工程咨询机构: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现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补充规定如下,请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文件的通知》(京价(房)字[1999]第373号)一并执行。

一、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注:1.投资估算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具体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应区间内用插入法求出。

3.计算咨询费用时,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经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通知》附表二)调整后求出。

二、其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1.凡属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取费标准的,按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

2.凡委托方仅要求对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部分内容提供咨询服务的,可与工程咨询机构协商,认定其委托部分的内容在完整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量中所占的份额,按不超过规定的低限收费标准来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3.对于建设项目前期常规服务内容以外的,或者无法估算项目投资额的委托项目,可以根据项目所需各类工程咨询人员的工日数,按《通知》附表三规定的标准计费。

特此通知。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图)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有机的系统的工作,涉及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可研、规划、环评、水保、林地调查、安评等相关资质咨询设计单位,同时还需要各行业专家的参与,包括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行政许可事宜,以及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发改委(或工信局)主管的立项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环节之一。 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指在符合国家总体建设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的提前下,能独立发挥生产功能或满足生活需要,其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报告)经准立项(备案、核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任务。如工业建设中的一座工厂、一个矿山,民用建设中的一个居民区、一幢住宅、一所学校等均为一个建设项目。简单的说,就是有建设的项目。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从字面上面上很好理解,但目前没有权威部门给出的准确概念,笔者认为,本文所谈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行政主管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而有针对性开展有关工作,包括委托编制、申请召开专家认证会、

提交申请材料、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等等工作,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取得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水土保持、占用林地、安评、立项、用地报批等批复核准文件。 通常行政许可事项根据项目行业类别、投资规模、产能、投资主体、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通常有四个审批级别,包括国务院及国家部级(中央机构)、省政府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机构)、市政府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机构)、县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机构),当然中央机构审批的项目最为严格、难度最大、前期工作最多并最为复杂、前期工作费用多,县级审批的项目因为简单、前期工作费用少,审批亦较为容易。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事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进行的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发生的费用,主要有政府收费项和相关资质设计单位收取的编制费和设计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的多少关键因素是项目的大小。 2004年国家投资制度必改革以后,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目前主要有三种审批制度,审批制(主要涉公投资项目)、核准制(主要是外商投资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前两项以外的项目),现主要就实行审批制的广西钦州某公园项目介绍一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主要行政许可事宜。 1. 项目初步选址批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编写规划设计说明,主要是从功能性、结构性、生态性等方面出发,做两套或两套以上设

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咨询(可研、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一、国家及地区收费标准 1、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要求收费,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适当下浮,具体如下: 附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2、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参照<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黔价经[1999]403号)文件要求收费,可根据工程难易程度,适当下浮,具体如下:

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表 单位:万元 二、个人收费标准 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及合同额而定,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按照咨询合同价15%至20%,最低每个项目不低于5000元;审核或审定并加盖咨询工程师注册章,每项目2000至4000元,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及合同额而定(以上金额为不含税价,若要提供劳务发票,需单独增加劳务税7.7%)。由于咨询协会尚未下达2012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印章,故本人现在没有印章在手,可以找行政办公室叶主任盖章,具体费用请分院与其联系。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收取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一、可行性研究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表1.1 单位:万元 注: 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投资3000万一下的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1.5-6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万,评估项目建议书1.5-4万,评估科研性研究报告1.5-5万。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表1.2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 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 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四、工程保险费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 表4.1 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l.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 表6.1 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479号)。 表7.1 工程概(预)算M(万元)设计阶段(含设计招标)监 理取费a(%) 施工(含施工招标)及保修阶 段监理费b(%) M<500 0.20<a 2.50<b 500≤M<1000 0.15<a ≤0.20 2.00<b ≤2.50 1000≤M<5000 0.10<a ≤0.15 1.40<b ≤2.00 5000≤M<10000 0.08<a ≤0.10 1.20<b ≤1.40 10000≤M<50000 0.05<a ≤0.080.80<b ≤1.20

《福建省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管理规定》_闽价【1998】房字32号_

福建省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我省工程咨询业的发展,实现工程咨询服务社会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工程咨询收费单位,必须是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或是取得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或是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是工程咨询单位与委托咨询方确定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类工程咨询业务。 第四条 工程咨询收费是经营性收费,其管理和审批权属省物委,本规定未包括的收费项目,应按照管理权限报批。 第二章 收费规定 第五条 工程咨询收费应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体现其智力型服务的特点,能够以其高新综合技术为委托方提供全面的多方位的工程技术咨询,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为此,工程咨询应严格按照资格等级规定的范围承接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单位要确保咨询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履行合同要求,并对

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根据不同的工程咨询服务的性质、内容,可采取以下不同的收费方法: 1.按耗用工时(日)计费; 2.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或按合同金额百分比计费; 3.按聘期定金计费; 4.一次总额计费; 5.上述方法混合计费。 各项工程咨询服务的收费方法,可由工程咨询单位和委托咨询方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商定。 第八条 按耗用工时(日)计费,较广泛地适用于各类工程咨询服务。咨询单位根据派出不同技术层次的人员,可按以下人日费用定额收费。 1.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咨询人员600元/人?日。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咨询人员400元/人?日。 3.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咨询人员300元/人?日。 4.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咨询人员200元/人?日。 第九条 按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或合同金额等百分比计费的各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详见附表。 第十条 第八条按耗用工时(日)计费和第九条按百分比计费,均不包括为完成委托任务需要的差旅费、交通费以及工程咨询所需的勘察、测量、检测、试验费用等,这些费用应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 按聘期定金计费,人月定金由委托方和被聘人共同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附件: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800—1000元/日 备注: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元/日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00—600元/日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200—400元/日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估算投资 项目 500万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万元—3000万元 备注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 2.5 2.5—5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5 4.5—10 8000元 5.5折 5折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3 不评估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4 5000元 5.5折 5折 估算投资 咨询评估项目 3000万 元-1亿元 1-5亿元 5-10亿元 10-50亿元 50亿元以上 备注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对于构成或工艺等较复杂的项目可以适当提高收费 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免费编写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5折 5折 4.9折 4.9折 4.8折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不评估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5折 4.8折 4.8折 4.8折 4.8折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收费标准 新疆玖安劳动安全评价检测中心

协业字[1999]45号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石化分会,各工程咨询单位: 国家计委于今年9月10日颁布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这是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第二条“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本规定第十条“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 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其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由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价格主管部门商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日常协调工作,并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1999年1号令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违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主题词:转发咨询收费规定通知抄送:行业部门工程咨询负责单位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号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 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石化分会,各工程咨询单位: 国家计委于今年9月10日颁布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这是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的一个重要文件,现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现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规定第二条“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招标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本规定第十条“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控制项目投资规模的项目总投资。 三、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其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由各地方工程咨询协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价格主管部门商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具体负责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日常协调工作,并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计委1999年1号令发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违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附:《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前期工作咨询费

为规范和统一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基本预备费等费用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费用的收取依据、计算标准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术语 1.前期工作咨询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 务收费。 2.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3.工程勘察设计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时,按规定应支付的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 4.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 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 的费用。 5.工程建设监理费:指用于监理工作中的直接、间接成本开支,交纳税金和合理利润。 6.基本预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而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又称工程不可预见费。 二、收费依据: 1.前期工作咨询费按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计取。 2.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计取。 3.工程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取。 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计取。 5.监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取。 三、收费标准及要求: 1.前期工作咨询费 前期工作咨询费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费用按照表1-1、表1-2的规定计取。 表1-1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表单位:万元 注: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表1—2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算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计价格[1999]1283号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计价格[1999]1283号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计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及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现全文刊登,请各工程咨询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1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

项目前期工作费计算表

项目前期工作费计算表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附件二项目前期工作费(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费计算书) 一、设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适用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发展汁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现将文件中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2、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二.设计费计算 项目估算投资额:4976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2+(28-12)*(0.4976-0.3)/(1-0.3) =16.52万元三、勘测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6】1352

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勘测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将文件中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线路部分复杂程度赋分表

赋分值合计:35分内差法计算:困难类别=3.1类 四、线路部分勘测费计算 1、困难类别类,通过内差法计算,工程复杂程度勘调整系数为1.02,电压等级110kV,线路长度15km。 2、勘测费:可行性研究阶段:470×15×1.02=0.72万元。 可研阶段勘测设计费总计:16.52+0.72=17.24万元 可研阶段勘测设计费报价:17.24*0.8=13.79万元。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前期工程咨询费

合同编号:GF-2018—0310 前期工程咨询费合同(天曌山旅游区I期基础设施项目) 二0一八年三月十日

前期工程咨询费合同 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 委托方(甲方):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北京京某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09 年 5 月 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 咨询服务合同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名称:北京市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进行专项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咨询服务的内容如下: 1 、咨询服务的目标: 达到项目委托方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咨询服务的内容: (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市场及商业街基础设施工程资金申请报告,建设内容有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热力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2 )完成上述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完成的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按印刷文本的要求印制 6 份报告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后交付甲方。 ( 3 )在项目进入评估工作阶段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报告进行说明并对报告进行免费修改、调整和补充。 3 、咨询服务的方式:以文字报告的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1. 咨询服务期限: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 1 ) 项目区的总体情况介绍 ; ( 2 ) 项目建设方案的初步设想 ; ( 3 ) 有关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 ( 4 )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等。 2 、提供工作条件: ( 1 ) 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 ( 2 ) 指派一至二名业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报告的资料收集工作和联络工作。 3 、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在项目启动后的前一周内,安排乙方前往项目拟建地点进行考察和收集有关资料。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参考计价格(2002)125) 1 、咨询服务费总额为: 100000 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元整) ;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 规定的通知 二○○○年一月五日粤价[2000]8号 各市、县、自治县物价局、计委: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属国家列管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凡取得合法经营资格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 驻穗的省属和外地的工程咨询机构到省物价局办理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三、办理申领《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应提供下列文件(复印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证书》; 3、申领“许可证”报告书。 本通知自2000年1月20日起执行。 附表: 广东省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注:计算方法、调整系数按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般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01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收费标准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办法 北京市银拓资信评估事务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办法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计委《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补充通知》(京价房字[1999]第487号)的精神,现制定本事务所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暂行办法。 一、收费办法 对建设项目收费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的方法,即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为计费依据,按估算投资额划分档次,在相对应区间用插入法,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次的收费额相加,再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计算出该建设项目的实际应收费额。 二、收费标准 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均划分为11档,以人民币为计算额度单位。 (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 1.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收费额为3万元; 2.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下同)收费率4‰; 3.1000-3000万元收费率3.5‰; 4.3000-5000万元收费率2.3‰; 5.5000-10000万元收费率2.28‰; 6.10000-30000万元收费率1.18‰; 7.30000-50000万元收费率1.17‰; 8.50000-100000万元收费率0.7‰; 9.100000-300000万元收费率0.226‰; 10.300000-500000万元收费率0.224‰; 11.500000万元以上收费率0.22‰,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编制项目建议书的收费标准,按上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三)评估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 1.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收费额为0.8万元;

项目前期工作费计算表

附件二项目前期工作费(可研阶段勘察设计费计算书) 、设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适用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发展汁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 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将文件中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2、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二.设计费计算 项目估算投资额:4976万元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2+(28-12)*(0.4976-0.3)/(1-0.3)=16.52 万元三、勘测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2006】135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勘测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现将文件中有关内容摘要如下:

电力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赋分值合计:35分内差法计算:困难类别=3.1类 四、线路部分勘测费计算 1、困难类别类,通过内差法计算,工程复杂程度勘调整系数为 1.02,电压等级110kV,线路长度15km 2、勘测费:可行性研究阶段:470X 15X 1.02=0.72万元。 可研阶段勘测设计费总计:16.52+0.72=17.24万元 可研阶段勘测设计费报价:17.24*0.8=13.79万元。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进工程咨 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 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国家计委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编辑本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收费:(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 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1、 2)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作 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3)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作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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