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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方案计划

房屋维修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方案计划
房屋维修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方案计划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明确房屋维修责任,规范房屋维修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竣工验收接管后、质保期内的房屋维修。质保期外的房屋维修,由物业公司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责任制,不因维修主体的变更而免责。

第三条工作职责

1、房屋维修:物业接管前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物业接管后公司将组织维修工作委托给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执行,委托维修的相关事项由双方签订《房屋委托维修协议》确定。

2、施工单位应在与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签署《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附件1)。

第四条客户投诉的受理

1、本办法所指客户投诉,特指物业接管后且在质保期内客户对房屋的投诉及报修。

2、客户投诉的受理方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处理有关房屋维修的客户投诉。

3、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做好客户报修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和组织整改工作。

4、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投诉处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物业公司每月(每周)提交一次投诉处理台帐及相关资料报公司客户服务部存档备查。

第五条维修流程

(一)现场勘察

1、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鉴定,作出初步责任认定,留有相关影像资料并做好勘察记录。

2、属于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处理。

3、属于公司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由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附件2),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

4、属于公司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但不属于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由物业公司客服人员通知施工单位维修,并记录施工单位通知情况。从受理业主投诉到通知施工单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不属于设计缺陷及施工工程质量问题的,24小时内答复业主,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维修组织

1、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未安排维修处理,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2、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维修处理的,由物业公司跟踪其维修情况。同一维修情况经2次维修后仍然达不到业主要求的,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除。

3、从收到业主投诉到维修开始,除非是重大、疑难问题(因客观原因,经2次维修仍无法完全修复)或应待天晴后方可处理的维修项目,否则时间不超过3天。

4、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的维修项目,由物业公司上报株洲高科汽车

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开发经营部、施工方共同拿出维修解决方案。从物业公司客服人员现场勘查到疑难问题维修方案的最终确定,不得超过7天。

(三)维修告知

1、因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场维修或同一情况经2次维修仍未达到业

主要求的,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根据物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的审批结果,对施工单位发放《委托维修告知书》(附件3),维修处理结束发放《维修费用扣除通知》(附件5-1)。

2、对已签署《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委托我公司处理的维修事项,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月将情况汇总发放《维修费用扣除通知》(附件5-2)。

3、物业公司完成维修的,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正常建筑施工标准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同一地点同一现象进行的二次维修不再支付费用。

第六条维修时效要求

1、土建类:1)主体外墙、窗户、屋顶维修(含渗水类维修)在连续

天晴3日后开始7日内完成;

2)室内地面、墙面维修2天内完成。

2、水电类:1)室外水电管网维修3天内完成;

2)室内水电管网维修2天内完成。

3)如因我公司所建的基础设施造成断水、断电影响

到业主生产、经营的,必须在24小时内抢修到位。

3、附属类:1)公共道路维修连续天晴2日后开始3天内完成;

2)公共绿化、其他配套维修连续天晴2日后开始2天内

完成。

4、装修类:1)室外维修连续天晴2日后开始3天内完成;

2)室内维修2天内完成。

5、智能化:室内外均在2天内完成。

6、维修处理均不得改变、破坏原有的规划设计和整体外观。

第七条紧急避险维修

1、紧急避险,是指业主的房屋或所在区域发生紧急情况,严重影响

区域业主安全、生活或物业管理活动,必须马上采取措施解决的行为。

2、紧急避险维修由客户服务部会同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必须遵循“先处理,再界定责任”的原则。

3、遇到紧急情况,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60分钟内由客户服务部组织开发经营部、工程管理部拿出紧急处理方案,2小时内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维修队伍进场维修。

4、从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到初步维修完毕,必须不间断、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不超过24小时)。

5、如涉及到专业技术层面的重大避险维修,由客户服务部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开发经营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出具处理方案,方案形成在2天内完成,从方案形成到处理维修结束不超过4天时间。

6、维修完成后,由客户服务部、物业公司联合分清责任,确认维修费用(由开发经营部审定),属于业主自身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属于施工质量问题的,其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第八条验收

1、维修完成后,物业公司负责组织验收。

2、由施工方进行的维修物业公司参与验收,由物业公司进行的维修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参与验收。

3、维修完成后一个星期内组织验收,其中因渗漏的维修验收应在经历一次大雨后进行。

4、验收完成后,物业公司将《维修验收单》(附件4)送一份至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存档。

第九条结算与付款

1、结算方式:由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科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委托维修协议》确定。其中维修费用在原施工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

2、对于单项5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遵循“先维修,再结算”的原则。

3、对于单项5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遵循“先预算,后维修”的原则,维修以预算审定金额为总额包干形式进行。

4、对于单项10000元(含)以上的维修项目,遵循“先预算、后维修,再结算”的原则。

5、物业公司每月汇总一次《维修申请单》、《维修验收单》、《工程预算书》,形成《工程结算书》,提交结算申请。一审由客户服务部、工程管理部联合进行,二审(终审)由开发经营部负责。

6、二审完成后客户服务部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连同维修发票一起经审核同意后,交融资财务部报资金计划,下个月付款到位。

7、结算完成后需从施工单位扣除质保金的,客户服务部在结算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费用扣除通知》下达给施工单位。该通知一式三份,一份客户服务部存档,一份交工程管理部,一份发施工单位。

8、施工单位对质保金扣除存在异议的,由客户服务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赔偿

1、本办法所指赔偿是指在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维修等原因造成损失业主所提出的赔偿申请。

2、因施工方工程质量问题或在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申请,由施工方负责处理;因物业公司后期介入维修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申请,由物业公司负责处理;其他赔偿申请,由客户服务部负责协调处理。

3、客户服务部受理业主赔偿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部与

业主进行初步协商。赔偿金额、方式由客户服务部提出建议,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部对每个项目分栋建立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该栋号基础、主体施工单位的资料、扣除保证金数额及到期日等维修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附件

1、《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

2、《维修申请单》

3、《委托维修告知书》

4、《维修验收单》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

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贵公司品牌和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我方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保期内的有关维修事项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我方将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质保期内工程项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报修。

二、我方已熟悉贵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的所有条款内容并将严格遵照执行。

三、因质量问题影响贵公司广大业主正常生产、生活的,我公司同意选择种方式快速处理。

1、单笔维修金额在5000元(含)以内的,贵公司可自行安排处理。

2、单笔维修金额在10000元(含)以内的,贵公司可以自行安排处理。

3、项目竣工验收后,今后所有维修事项均全权委托贵公司处理。

4、以上均不选,会严格按照贵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快速处理。

以上是我对所建工程项目的维修承诺,若因我方维修达不到时效要求及标准,给贵公司售后服务及业主造成的损失,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所建项目:

承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项目经理):

年月日

维修申请单

注:此申请单适用于单项维修超过5000元(含)以上的维修申请,该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客户服务部存档,一份交物业公司。

维修申请单

申请单位:编号:GQWS

注:此申请单适用于单项维修在5000元以内的维修申请,该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客户服务部存档,一份交物业公司。

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维修告知书存根

(编号:GQWS )

: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通知贵方进行(项目)栋号的维修处理事项,按照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第五条<维修流程>规定,符合以下第种情况:

1、贵方未在规定时效内进行安排处理;

2、通过贵方连续2次维修未达到业主要求;

我公司将委托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费用从贵方质保金内扣除。

特此告知!

接收方签字:

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备注:存根交工程管理部,复印件由客户服务部存档。··········································································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维修告知书

(编号:GQWS )

:

我公司于年月日时通知贵方进行(项目)栋号的维修处理事项,按照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制度》第五条<维修流程>规定,符合以下第种情况:

1、贵方未在规定时效内进行安排处理;

2、通过贵方连续2次维修未达到业主要求;

我公司将委托株洲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理,费用从贵方质保金内扣除。

特此告知!

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维修验收单

维修申请单编号:( GQWS )

注:1、物业公司在处理维修结束后,此单交客户服务部存档;

2、本单适用于物业公司完成的维修项目。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售后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保修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房屋保修金,是指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室外工程等部位的维修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等。 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业主或者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吉利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其设立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有两户及以上业主的下列房屋应当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一)商品房; (二)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 (三)经济适用房; (四)售后公有住房。 第七条商品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多层房屋45元每平方米,小高层房屋78元每平方米,高层房屋90元每平方米。 首期交存每平方米维修资金数额每两年按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第四季度的建安成本的5%调整一次。 开发建设单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当交存房屋保修金数额为当地房屋建设投资(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2%。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1.为规范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流程,确保房屋主体维护修缮的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处的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工作。 3.职责 1)各物业管理处主任/管理员负责房屋主体的日常检查和现场勘验,并根据勘验结果提出维护修缮方案,报工程部审批; 2)工程部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主体维护修缮方案的审批和供方评审; 3)各物业管理处负责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大型的维护修缮由工程部派员支持; 4)工程部负责组织公共部位房屋修缮施工的验收。 4.房屋主体问题的发现 1)物业管理处负责房屋建筑主体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应填写《管理处工作记录》; 2)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问题时,应记录于《管理处工作记录》; 5.房屋主体问题的现场勘验 当检查发现或顾客反映房屋建筑主体问题时,物业管理处应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察看后分析原因,分清责任。 6.房屋主体问题的处理 1)公共部位的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提出处理方案,报工程部审批。对于需由业委会审批的项目还应报业委会审批;

2)当异产毗连部位出现房屋主体问题,物业管理处应进行协调,由责任当事人负责处理,或由责任当事人委托物业管理处处理; 3)物业管理处对顾客反映、投诉房屋主体的问题应及时将原因分析及处理方案向顾客反馈。 7.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方案的审批 1)工程部应对物业管理处提交的维护修缮方案从原因分析、方案的可行性及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司的人员、工器具情况决定由公司自行维护修缮或是委托专业公司维护修缮; 2)对委托维护修缮的专业公司应进行评审,评审按《采购程序》第5.9条款的规定执行。 8.房屋主体问题处理施工的检查 1)各物业管理处应根据相关的施工规范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1~2次检查,并记录在《管理处工作记录》,必要时可另行制作表单记录; 2)物业管理处应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不纠正的应上报工程部,并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工作联系单》由物业管理处填写,工程部经理签发; 9.验收 1)施工结束后,物业管理处应上报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人员按相关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2)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应再次组织验收直至全部合格。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高效、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护系统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 四、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办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审核、落实和协调。 2、部安全员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3、各站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验收工作, 并做好检修计划表,同时各站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技术办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 4、各站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办。 5、生产技术办负责协调对设备检修安排时间,并对检修进度进行 监督考核。 五、内容与要求

一、计划检修 1各站应根据日常点、巡检信息,确定需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及时填写周检修计划表报生产、技术办,根据与生产检修同步的原则安排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2周检修计划每周五17:00之前由各站用KRK报生产、技术办,由技术办进行编制、审核及主管领导批准。 3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操作票制度执行,关键设备的检修必须4检修前的准备: 4各站在接到检修通知后,严格按周检修计划的要求进行布置安排,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部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各站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并要求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5 在检修过程中如发现与原制定方案出入较大,会影响到检 修安全、质量或检修时间的延误,应及时向主办汇报,以利采取对应的措施。 6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检修完后必须与操作工一起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并签字认可。 二、临时抢修 1设备出现突发性影响生产的故障时,各站必须立即向主管领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引言 依据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所制定的设备检修管理规定,满足了QB/T19000系列标准对程序文件的要求,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设备检修管理的方针.。.检修间隔时间.停用天数,检修计划的编制程序.检修的正确工作.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与总结. 以及评级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检修管理。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设备检修的方针 2.1.1设备检修工作要从目前的计划 检修向状态检修过渡,检修工作中必

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安全经济发电。 2.1.2检修工作要运用全面质量管理、可靠性管理、系统工程、设备综合工程学等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并按经济规律办事,在检修中推行全优工程承包办法,把检修的质量、进度、工期、安全、节约(工料)与检修人员的积极性结合起来;促进检修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检修质量和工效,缩短工期,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2发电设备检修分类 2.2.1发电设备分为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和生产建筑物。主要设备包括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及其附件。辅助设备是指主要设备以外的生产设备,生产建筑物包括厂房.建筑物.构

筑物.水工建筑等。 发电设备检修分以下几种: 2.2.1.1 A级检修 A Class Maintenance A级检修是指对发电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提高设备性能。 2.2.1.2 B级检修 B Class Maintenance B级检修是指针对机组某些设备存在问题,对机组部分设备进行解体和检修.B级检修可根据机组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A 级检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2.2.1.3 C级检修 C Class Maintenance C级检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机组进行检查、评

维修基金管理规定完整版

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设部财政部文件 建住房[1998]213号 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我们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住房[1998]第213号文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六条公用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2、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公用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

建筑物维修管理规定

建筑物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管好用好房屋建筑资产,进一步明确使用、维护、维修过程中的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管理 1、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生产房屋建筑、办公用房、宿舍及生活用房,道路、停车场、水池、水塔、污水处理设施、烟囱、花园及其它基础设施,以下简称房屋建筑。 2、各房屋建筑的使用单位为该项资产管理者。公司要对其使用和拥有的房屋建筑登记建档。 3、对全部建筑要进行编号(以生产性建筑开头),编号用直径600mm的蓝色圆圈蓝色阿拉伯数字字体编写在建筑的适当位置。 4、在对房屋建筑登记建档时,对每栋建筑的编号、名称、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资产原值等应登记清楚。 5、公司经理为公司房屋建筑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部负责房屋建筑资产的建档管理。 6、每年12月30日公司向公司总经办财务部报送房屋建筑的统计报表。 二、房屋建筑的使用维护维修管理 1、公司要合理使用建筑物,不能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建筑的损坏。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建筑物损毁或损坏的按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其责任人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者要依法处理。 2、各使用单位要加强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使用中做到合理使用、文明使

用。要教育员工爱护房屋资产,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对房屋建筑的维护管理责任要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人头,要将每个房屋建筑(或一个部份、一间)的维护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公司要对房屋建筑管理情况按月进行一次检查,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的考核考评中。 3、房屋建筑在使用过程中的损坏要及时安排维修,一般小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内)在明确维修内容、价格后由公司经理审批报公司总经办备案,由公司组织维修;大、中型维修项目(金额在10000元以上)由公司将拟维修的内容、维修办法、当地维修价格等以维修报告形式报公司总经办并报所属事业部审批后执行,总经办负责指导维修。大型维修(金额超过5万元)由总经办审定维修方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房屋建筑维修项目的费用列入公司的生产维修成本。房屋维修费用实行工程结算制度。维修项目完工后要组织验收、小维修项目由公司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质量、维修内容的完成、维修材料的使用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公司经理安排人员对维修工程量进行收量并签审确认,将结算单(含工程量单、各种签证单、验收合格报告)传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办理结算支付;大、中型维修项目公司总经办组织或授权验收和维修工程量收量,由总经办编制结算,结算审批按技改工程结算审批制度执行。 三、房屋建筑管理的检查考核 1、公司总经办每半年对公司进行一次房屋建筑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内容主要是资产管理、使用维护管理和维修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 2、每年末由总经办、审计部对公司全年房屋建筑管理的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与设备管理考评结果一并纳入公司经理、副经理的全年目标考核。

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有: 3.1.1检修计划由经理批准。 3.1.2生产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修项目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安全环保职卫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修项目由生产科、安全环保职卫科完成。小修项目由岗位自行组织安排时间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操作人员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科。 3.2.2生产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经理落实检修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科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经理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小修检修项目有生产科会同安全环保职卫科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环保职卫科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岗位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科负责人是本科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与规范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生产装置所有设备的检修工作。 三、职责 (一)企业管理部职责: 1、负责编制各车间年度产量指标,并逐月分解。 2、负责编制各车间年度维修费指标,并逐月分解。 3、负责对设备检修费用进行考核。 (二)审计监察部职责: 1、负责检修项目外委的招标工作。 2、负责对修理费列支、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法进行审计与监督。 3、负责对检修计划、检修情况及其它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4、对检修的双方廉政协议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否决违纪违规单位的合格承包商资质。 (三)设备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 2、负责制订设备检修管理方面的制度与标准。 3、负责审核设备年度检修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并对设备检修费用的结算进行审核。 4、检查考核各部门设备检修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对设备外出检修与维修外包检修质量进行管理。 5、组织对检维修承包商施工资质的评定、管理与考核工作。 6、组织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编制特种设备检验费用预算。

7、组织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广与应用现代设备检修管理方法与先进技术。 (四)安全管理部职责: 1、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检维修承包商人员资质核查及公司级的安全培训。 2、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审查。 3、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备大型检维修相关材料。 (五)环保管理部职责: 1、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中环保措施的审查。 2、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程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3、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修过中产生的危废、催化剂的外运工作。 4、负责向政府环保监管部门报备检维修相关资料。 (六)生产调度职责: 1、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方案的审批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装置系统开、停车计划并下达执行。 3、负责检修过程中水、电、汽的协调及物料平衡。 4、负责生产检修计划的落实,做到液氯平衡。 (七)生产车间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设备检修及费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程、标准与规定。 2、负责编制、上报本车间年度设备检修费用预算。 3、组织编制、上报本车间设备检修计划。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下达的设备检修计划。 5、签订外委检修合同,组织检修项目的质量验收与工作量的确认及合同的履行。 6、负责设备检修记录(包括检验检测数据)的整理与归档,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

建设部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建设部、财政部 ?阅读:23次 ?上传时间:2007-03-01 ?推荐人:(已传资料1195套) ? ? ?笔名:莎琪汶 ?年龄:24 ?专业:建筑 ?等级: ?性别:女 ?积分:3058 ?行业:房地产类 ?经验值:1195 ?注册时间:2006-05-19 ?最近登陆时间:2008-01-21 12:07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 ? ?适用地区:全国实施时间:1998-11-9 0:00:00 是否废止:False 资料编号:建住房 [1998]213号 ? 相关资料:没有相关内容 ?简介: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财政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房地局、财政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 通知》,我们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键字:住宅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推荐阅读

? ? ? ? ? ?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协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总则 为盛源热电公司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总工程师(生产经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全厂年度检修计划、负责领导设备系统大、小修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大修准备和重大特殊项目的审查,主持检修平衡会,平衡检修进度,组织技术攻关,督促检查检修质量,组织大修过程中的厂级验收项目的验收和竣工验收;主持总体验收并发布启动和整体试运行决定。 2.2 生技科职责:在检修管理中负责审核车间上报的计划、项目,监督车间完成本厂检修计划的情况。在大修中负责绘制出流程图并贴到检修现场,负责处理检修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大修过程中的厂级验收项目的验收和竣工验收; 2.3安监站职责:负责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审核;监督设备检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实施,参与大修项目的验收和安全措施的审核。 2.4检修部门职责:检修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厂的检修计划,在检修中要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本着对设备负责的态度,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2.5运行部门职责:按照厂部的检修安排,认真完成检修完全措施,并参加检修后验收和设备试运工作。 2.6 检修责任追溯制:设备大小修后半年内出现重大缺陷,追究各级相关人员责任。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定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检修计划管理 4.1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如下: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 理办法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建住房[1998]第213号文 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12月16日颁发,自199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直辖市、市、建制镇和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公用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用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检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 一、设备的日常检修 1、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是否正常,。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2、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工作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3、使用的设备要建立严格的润滑制度,坚持进行日常润滑工作,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设备的润滑必须专人负责。 4、设备日常检修要保证有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维修、保养时间。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二、设备的定期检修(月检) 1、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内容及检查时间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确定: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定期检查内容和试验内容; (2)根据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定期检修内容; (3)根据运行记录、维护检查记录所发现的问题; (4)上次检修发现的问题,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而列入本次检修的。 2、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由班组提供,机电工区审核,列入月检修计划。检修单位制定检修的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3、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检修质量由机电工区进行考核,并列入考核中,做到保质、保量。 4、设备定期检修后电气设备要保证能够连续正常生产使用一周以上、机械设备要保证连续正常使用一个月以上。 三、设备的停产检修 1、各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精度、性能进行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降低,应进行调整或列入停产检修计划。 2、节假日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时间、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设备检修工程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工作,是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实现 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益最高,提高设备装备 水平,发展企业生产的重要途径。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公司)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职责、分工以及程序。 2.2 本制度适用于机械、电气、仪表、通讯、土建等 专业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检修工程含义

3.1.1 检修工程是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年修、定修、日修等工程的总称。从性质上可分为大修、中修、小修。 3.1.2 定修是在主要生产作业线(以下简称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检修。定修分为公司集中定修和分厂自主定修两种,每次定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1.3 年修是连续几天进行的定修。年修分大修、中修。 3.1.4 日修是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即小修。含8小时以内的定检、工艺停机维修等。 3.2 检修工程管理分工 公司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区域、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3.2.1 设备部负责对检修工程实施控制、协调、监督。 3.2.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检修工程实施具体管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Full text document of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housin g special maintenance funds 编订:JinTai College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 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 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 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 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 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 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交存

房屋维修管理办法

丹东联通公司房屋维修管理办法(讨论稿)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自有自用房产、合同中明确了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租赁房产或维修项目、提供给代理商和代维商使用的房产中明确由我公司负责维修的部分。 二、房屋维修的基本原则 房屋维修工作实行管养合一,优先保障机房和自有营业用房、人员密集的办公生产用房。有计划地安排房屋大、中修和周期性维修;集中力量改造安全隐患房屋;及时做好房屋应急维修;有步骤地轮流搞好以改善员工办公环境和公共环境为目标的综合维修; 三、房屋维修的责任分工 1.市公司综合部是公司房产使用和维修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房产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分公司房屋维修的具体工作。 2.房屋使用单位对相应房屋承担使用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管理部门汇报。 3.县(市)分公司在市公司统一指导下开展所辖区域的房产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 四、房屋维修周期和规划 ㈠房屋的维修周期 1.瓦屋面及外墙粉刷损坏取决于屋脊、泛水和外粉刷砂浆的强度和耐水性。目前一般使用水泥砂浆,可保持在15年左右。 2.平屋面的损坏决定于防水层的材料和施工质量以及水泥砂浆的强度,目前沥青油毡的防水层可保持5-8年。

3.坡屋面和平屋面的计划养护或中修可以3年一次。 4.外门窗计划检修保养周期,可以5—6年一次。 5.外墙粉刷计划检修周期,可以5年左右一次。 6.水电暖设备计划检修周期,可以2年一次。 7.室内一般项目(如室内装饰、卫生间等)的计划养护、检修周期,可以6—8年一次。 8.应急维修项目、隐患救灾项目可立刻安排维修,不受维修周期影响。㈡房屋维修规划 1. 每年年初要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 2. 建立“病历卡”和维修“治疗记录”等房屋维修长期档案 五、房屋维修管理流程 ㈠房屋维修成本预算分解: 1.根据年度总体成本及上级公司要求,财务部和综合部分解房屋维修成本预算至市内及三县; 2.市公司综合部专人负责记录管控全地区房屋维修合同发生成本支出的情况; 3.市、县公司分别在各自辖区和成本范围内使用房屋维修成本。 ㈡房屋维修服务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 按照物资管理部传〔201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物资(包括工程和服务)采购流程及系统操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1.综合部专人负责全地区房屋维修供应商施工服务采购的具体工作; 2.采购结果和采购框架协议由综合部分发至县公司,县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及相关领导实施合同履行、验收、报审及报账等管控工作;

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

重庆市行知高级技工学校 全校电脑及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库房管理制度 一、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我们学校的电脑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电脑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学校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学校电脑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电脑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电脑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电脑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电脑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电脑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电脑设备,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电脑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做好电脑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电脑设备使用人员与电脑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

电脑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应根据本学校的教学现状与电脑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确定电脑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电脑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电脑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电脑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电脑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电脑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电脑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电脑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电脑设备拆装、修复系统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电脑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电脑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电脑设备维修小组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接到电脑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教学进度。 第13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的电脑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电脑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2000年10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发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更新,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资源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维修基金的设立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维修基金的设立)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应当设立维修基金,首期维修基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交纳。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可以设立维修基金。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住宅转让合同中约定;住宅出售时未设立维修基金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决定设立,并在业主公约中规定。 第五条(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以下称专户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本辖区维修基金的专户。 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帐,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帐;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帐,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帐。 第六条(首期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一)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 (二)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由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部门核定。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首期交纳标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住宅转让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公约规定的标准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第七条(首期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限)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交纳首期维修基金:(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交纳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交专户银行收款凭证。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应当按住宅转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业主公约规定的时限,将首期维修基金存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开户银行。 第八条(首期维修基金交存情况的核查和公布)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核查首期维修基金的交存情况,并每年公布一次。 第九条(前期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的承担)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第十条(维修基金帐户的开立)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商业银行(以下称开户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 2 具体内容 2.1凡从事设备检修的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2.1.1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 2.1.2持有上级劳动部门配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学徒工必须在师傅的带领下)。 2.2在设备检修前,必须穿戴齐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尤其要戴好安全帽,禁止酒后上岗,严格确认所用工具是否完好、符合各种设备检修安全要求。 2.3开好班前会,提出在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明确责任,多工种或立体交叉作业要有专人监护,随时观察,及时整改处理不安全隐患,记录清楚。 2.4大中型检修项目必须拟订出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成立工程指挥部全面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2.4.1安全措施中,必须提出所施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制定出书面文字的安全措施。措施制定后,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指挥部总指挥)矿有关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生效; 2.4.2 在检修作业前,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明确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并根据不安全因素提出防范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2.4.3检修作业必须执行挂牌制度,未挂牌不得进行检修作业,未摘牌不得启动设备; 2.4.4对于零星作业、分散作业,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由指挥部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向现场安全负责人交安全、交险情、交措施。 2.5必须严格遵守《职工安全通则》、《下井须知》和《安全生产确认制》等有关条款。 2.6从事电气检修必须遵守: 2.6.1请求和执行停送电命令时,应填写倒闸操作票,认真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 2.6.2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填写检修内容及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每张工作票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由操作者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审查操作项目; 2.6.3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若发现疑问时,不能擅自更改操作票,应先停止操作,待查清原因,值班人员同意后再继续操作; 2.6.4在断电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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