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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第16讲

案例分析第16讲
案例分析第16讲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精讲班第16讲讲义

大纲要求:

1.掌握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

2.了解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熟悉应急预案的评审和改进。

一、重大、特大事故灾害的特点

1、突发性、偶然性

2、灾害扩大

3、容易发生次生事故。

4、容易引发环境污染,形成公众危机事件。

二、救援行动的必要性

1、减少人员伤亡

2、减少财产损失

3、减轻环境危害

4、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应急救援的法律规定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均由相关规定。

5、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中规定:

国务院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办公厅设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

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公共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后,国务院又相继发布了《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家

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共9个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其中,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及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

四、事故应急管理的全过程

第一阶段事故预防

第二阶段事故准备

第三阶段事故响应

第四阶段事故恢复

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一)一个完整的应急体系应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构成。1.组织体制

应急救援体系组织体制建设中的管理机构是指维持应急日常管理的负责部门;功能部门包括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类组织机构,如消防、医疗机构等;应急指挥是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救援活动场外与场内指挥系统;而救援队伍则由专业和志愿人员组成。

2.运作机制

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划分为应急准备、初级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恢复4个阶段,应急机制与这四阶段的应急活动密切相关。应急运作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和公众动员这4个基本机制组成。

挥等。无论采用哪一种指挥系统,都必须实行统一指挥的模式,无论应急救援活动涉及单位的行政级别高低和隶属关系不同,但都必须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行动,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统一号令,步调一致。

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扩大或提高应急级别的主要依据是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能力是“升级”的最基本条件。扩大应急救援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扩大应急范围等。

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应急、现场指挥为主的原则。

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3.法制基础

法制建设是应急体系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应急活动的依据,与应急有关的法规可分为4个层次:由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如紧急状态法、公民知情权法和紧急动员法等;由政府颁布的规章,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等;包括预案在内的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政府法令、规定等;与应急救援活动直接有关的标准或管理办法等。

4.保障系统

础建设。应急信息通讯系统要保证所有预警、报警、警报、报告、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以及信息资源共享;物资与装备不但要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而且还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人力资源保障包括专业队伍的加强、志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应急财务保障应建立专项应急科目,如应急基金等,以保障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反应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三)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现场应急指挥系统的结构应当在紧急事件发生前就已建立,预先对指挥结构达成一致意见,将有助于保证应急各方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更好地履行职责。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

1.事故指挥官

事故指挥官负责现场应急响应所有方面的工作,包括确定事故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批准实施书面或口头的事故行动计划,高效地调配现场资源,落实保障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措施,管理现场所有的应急行动。事故指挥官可将应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信息收集与发布以及与应急各方的通讯联络分别指定相应的负责人,如信息负责人、联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各负责人直接向事故指挥官汇报。

信息负责人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大小、当前的形势、使用的资源和其他综合事务,并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指挥部及其他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联络负责人负责与有关支持和协作机构联络,包括到达现场的上级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

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可能遭受的危险或不安全情况提供及时、完善、详细、准确的危险预测和评估,制定并向事故指挥官建议确保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措施,从安全方面审查事故行动计划,制定现场安全计划等。2.行动部

行动部负责所有主要的应急行动,包括消防与抢险、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疏散与安置等。所有的战术行动都依据事故行动计划来完成。

3.策划部

策划部负责收集、评价、分析及发布事故相关的战术信息,准备和起草事故行动计划,并对有关的信息进行归档。

4.后勤部

后勤部负责为事故的应急响应提供设备、设施、物资、人员、运输、服务等。

5.资金/行政部

资金/行政部负责跟踪事故的所有费用并进行评估,承担其他职能未涉及的管理职责。

事故现场指挥系统的模块化结构的一个最大优点是允许根据现场的行动规模,灵活启用指挥系统相应的部分结构,因为很多的事故可能并不需要启动策划、后勤或资金/行政模块。需要注意的是,对没有启用的模块,其相应的职能由现场指挥官承担,除非明确指定给某一负责人。当事故规模进一步扩大,响应行动涉及到跨部门、跨地区或上级救援机构加入时则可能需要开展联合指挥,即由各有关主要部门代表成立联合指挥部,该模块化的现场系统则可以很方便地扩展为联合指挥系统。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押运员在银行卫生间开枪自杀:2005年1月16日下午5时左右,S省某押运公司押运员惠某,男,21岁,初中文化,在该公司已工作3年,在该省某市某银行6楼的卫生间里持押运所配手枪朝自己头部开枪自杀。事后该公司车组其他押运员和银行保卫部门人员及时将惠某送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危重,3天后不治而亡。后经了解,惠某原系一山区县青年,家里有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共5人。家庭成员情况复杂:继父长年生病,母亲多次再婚,哥哥失踪未归,弟弟因打架致人残废而被劳动教养,加之事发当天中午与相恋多年的女朋友明确告吹,不再往来。惠某在多重压力下于当天下午向某银行送完押运款后,上银行6楼卫生间开枪自杀。 这是发生在押运员队伍中一件令人心痛的案件,从押运员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如下: 一、原因分析 1、惠某由于家庭成员情况复杂,是他产生心理压力的不良心理应激源,在他担任押运员的3年里,这种不良的心理应激源反复的作用于他的心理防线,使他对期望的家庭正常的生活感到失望。 2、经济上的压力。继父有病,哥哥失踪,弟弟劳改,自己收入又不高,还要承担全家的开销费用,经济上压力这种不良心理应激源长期作用于他本身已很脆弱的心理防线,使他对生活感到绝望。 3、工作的压力。押运工作性质使他比较幸苦劳累,甚至于长年回不

了家,惠某有是押运车长,长时间持枪,还要对整个押运车组的安全负责,这是来自工作上压力的不良应激源,长年作用于他的心理防线,使他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感到活得很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4、失恋的痛苦打击。惠某由于遇到以上3种不良心理应激源的反复作用,使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奔溃的边缘,而女朋友的告吹,使他又遭受了一个不良的心理应激源的强烈作用,使他在心理上、精神上的防线彻底奔溃了,导致惠某对人生感到了绝望才走上了不归路。 二、应吸取的教训 1、事先对惠某的家庭情况了解不够。 2、对惠某当天的异常表现没有引起重视。 3、劳逸结合不够。 三、应对措施 1、定期经常和押运员开展谈心活动。 2、定期对押运员进行心理辅导。 3、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4、合理安排工作,劳逸结合。 案例二:内部人员盗走百万现钞。 2005年11月28日上午9时,S省B市某区邮政局在押运工作中,当该运钞车(一名司机、两名押运员)两名押运员将一款箱放在运钞车上后,在装第二箱时,驾驶员谭某(男、30岁)提出给押运车去加油,一名押运员提出去办私事,让另一名押运员原地等候,驾驶员谭某即将装有108万元的现钞车开走。下午15时9分,发现该

触电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矿井维修电工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 2005 年6 月20 日,外转供变电所内有闲臵开关柜,由供电车间组织一批人员前往进行回收,在大部分人员没有到时,有几名员工急于下班回家,就在没有施工负责人指挥、安全负责人监督,没传达安全规程措施的情况下,三名同志主动干起来,三人中有两人用绳子拉开关柜,受害当事人用手扶住柜子,在开关柜即将倒下450 时,受害当事人无力将其扶住,在迅速躲闪时,手被压在开关柜下,耳朵被柜子的铁丝扎破。 二、事故原因 1、施工人员没有学习安全规程,没强调整个程序及注意事项,没有学习签字,职工心中没数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事人和其它两名员工心情慌急,在没有任何的保护的情况下工作,而且没有预料到开关柜重量,在倾倒时能否扶住,平安放倒,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3、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垫开关柜的防滑皮带;没有在开关柜前放臵横板等一系统列的防滑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职工的现场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主保安各相互保安意识,增强职工的危险源辨识能力。 2、教育职工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措施,杜绝蛮干、盲干等违章作业现象。 案例二 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触电事故 2002 年5 月17 日,某电厂发电车间检修班电工刁谋带领班组成员张某检修380V 直流电焊机。电焊机修好后进行通电试验,情况良好,并将电焊机开关断开。刁谋安排张某拆除电焊机二次线,自己拆除电焊机一次线。约17 ;15 刁 某蹲着拆除电焊机电源线接头,在拆除一相后,拆除第二相的过程中意外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 ⑴刁谋参加工作10 余年,一直从事电气作业并获得高级维修电工资格证书,在本次作业中刁谋安全意识淡薄,工作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在拆除电焊机电源线中间接头时,未检查确认电焊机电源是否断开,在电源线带电又无绝缘防护的情况下作业,导致

合同法典型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1 2003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聘请王某为其总经理,王某在商谈聘用合同时提出需要 解决住房问题,资产管理公司遂于当年10月购买了一套住宅低价租给王某使用,双方订立 了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租期为5年,并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 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租赁合同”。一年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发现王某能力有限,不能满 足资产管理公司对总经理管理水平的要求,遂提出不再聘请王某,王某也表示同意,但提 出房屋租期未满,不能交回房屋。资产管理公司多次要王某交房,遭王某拒绝,后资产管 理公司于2004年11月将该房卖给本厂职工李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李某当时并不知情, 事后才得知该房屋已出租于王某,但李某因急需住房,不愿再次买房,故其多次要求王某 搬出,王某不同意,李某遂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归还房屋。 租赁合同中约定“如果乙方(即王某)不愿意再受聘于甲方(即资产管理公司),则解除 租赁合同”,而事实是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不再聘请王某,并不是王某自己愿意辞职的,所以 他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并没有解除,王某依然是合法的承租人。虽然李某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王某仍然享有在其租赁期间内的房屋承租权,因而李某 没有权利要求王某搬出该房屋。 案例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04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 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 000万元,第二期支付3 000万元,第三期则在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 时支付5 000万元。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 000万元。2004年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给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 记手续。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2004 年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则以乙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尽管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是因为没有办理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发生移转,买受人不能因出卖人的交付而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办理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给付义务。可见,在本案中,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有可能导致乙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案例3. 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 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 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 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 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 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 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钱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V 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

光大证劵8.16案例分析报告

背景介绍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2009年8月4日公司成功发行A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109.62亿元,并于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事件简介 2013年8月16日11点05分上证指数出现大幅拉升大盘一分钟内涨超5%。最高涨幅5.62%,指数最高报2198.85点,盘中逼近2200点。11点44分上交所称系统运行正常。下午2点,光大证券公告称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有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 1、光大证劵财务管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概括为筹资、投资、运营资金、利润分配四个大方面。具体为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 2、以“光大证劵8.16事件”为例分析其财务管理目标? 以股东财富值最大化为目标。证券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创造价值。光大证券对策略投资部的定义是:以衍生品交易为主的跨市场、跨资产的复杂交易平台。这个部门目前主要业务包括结构性产品、股指期货套利等。 通过光大8.16事件,分析以下问题: 1、光大财务目标的现实选择,为什么? 抛售股票套现难度很大。按照光大证券以及策略投资部的规定,通过“卖空期指”进行风险对冲,这是最为可行的办法。根据事后监管层的调查和处罚认定,当光大证券发现误操作后,相关人员不是第一时间披露信息,而是利用内幕信息反向操作,规避损失,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光大证券在期现货市场上的套利行为让众多跟风买入的无辜投资者受损。最后为了保全自身利益而选择了上述操作。 2、光大816事件的内在动因? 触发原因 触发原因是系统缺陷。策略投资部使用的套利策略系统出现了问题,该系统包含订单生成系统和订单执行系统两个部分。核查中发现,订单执行系统针对高频交易在市价委托时,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

精品会展经典案例分析

《会展经典案例分析》 期末考试 题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案例分析班级会展091班 学号 8124 姓名颜菲 2011年12月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案例分析 1.发展历程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从1957年起每年的春秋两季在广州举行。迄今为止已有近54年的历史,共举办了110届。从101届起,“广交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它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所以它被称为“中国第一展”。 第一届广交会于1957年在广州春季开幕。参展国家和地区19个,展览面积9600平方米,参展客商1223位,展出商品12000多种,交易额1755万元。虽然一届的成交额不是很高,可是加上秋季,两届加在一起的成交总额占全国创会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从1957年到1989年广交会32年才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而从1989年到2003年成交额达到200亿美元,只用了15年。2004年广交会的展览面积达到55、5万平方米,已达到世界单年期展览会面积的第二名。到2011年春季展会,展览面积116万平方米,展览数量58699个,参展商数量24415个,出口成交额亿美元。 在广交会的创办初期,主要是以农副土特产为主。上世纪90年代,机电产品,高新科技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日用消费品逐步成为广交会的主导产品。到2006年机电占总比例的%,2005年秋季参展的民营企业比例达%,非公有制企业已达到70%,成为出口主力军,混合参展商为广交会的主要特色。从单一的出口交易会变成了进出口交易会。从1957年到2011年,54年间,累计出口成交额约8892亿美元,累计境外采购商约约572万人,参展国家地区数量增加11倍,参展客商数量增加20倍,布展面积增长120倍,出口成交额增加2100倍。 首届广交会在广州中苏友好大厦举行。当时的展馆面积为9600平方米。1958年4月,春季广交会迁至海珠广场西面侨光路中国出口商品陈列馆,展馆面积13000平方米。1959年10月起,广交会会再次迁移,迁至义路展馆,展馆面积47000平方米。1974到2008年,流花路展馆,展馆面积达17万平方米。2008年9月,广交会搬迁到琶洲场馆,由原来的“二馆二期”改为“一馆三期”,展会时间也将延长。琶洲展馆A、B、C三区总占地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总建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企业招聘不得有性别歧视 某公司因扩大生产,需要招用5名技术工人。但在招聘条件中记载要求男性,谢绝女性。结果在招工当天,遭到不少女性的投诉,要求劳动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招工歧视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评析】《就业促进法》要求保障男女平等的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建议:企业的招聘条件必须公平、平等,在具体的录用过程中可做适当筛选和技术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6条、27条、62条.doc 【案例二】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企业面临风险 甲公司因工作急需招聘录用了工程师乙,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突然接到一封律师函:乙原来与丙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甲立即解除与乙的劳动关系并处理善后事宜,否则将追究甲公司和乙的连带责任。 【评析】招聘录用时应要求应聘者提供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要求员工承诺若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否则,聘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将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三】应聘者提供假学历,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甲公司录用了工程师乙,录用条件中明确了研究生学历要求,乙在应聘时也提供了相应学历证件,并在登记表中注明学历层次。双方签订了5年劳动合同。半年后甲公司偶然得知乙的研究生学历系假的。公司要求与乙解除劳动关系。 【评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凭借假学历签订劳动合同,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注意,甲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录用乙时,并不知道其研究生学历是假的,并且据此录用了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6、39条.doc 案例四】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公司招聘录用了王某,双方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一个半月后,王某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车间主任将考核的依据和材料于当月底转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虑解除合同。在第3月的第2天,公司通知王某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裁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评析】: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2年的劳动合同试 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2个月内公司已经证明王不符合录用条件,但公司的解除决定是第3个月作出的,此时已经不在试用期内。如要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必须证明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且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 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限的约定要合法,试用期的考核要及时作出,业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加强职能合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9、21、39条.doc

化工厂触电事故案例分析【最新】

化工厂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日,山东沂南某化工公司在原北大门传达室西墙外发生一起触电事故,死亡1人。 一、事故经过 ××日下了一夜雨,23日5时,该公司复合肥车间按照预定计划停车进行设备清理和改造。8时,当班人员王某和韩某接班后,按照班里的安排,负责清理成品筛下料仓积存残料,约8时20分左右,王某离开了车间。8时30分左右,韩某出来,到车间北面找工具时,发现在车间外东北角的原北大门传达室西墙外趴着1人,头朝东南面向西,脚担在一个南北放置的铁梯子上,离传达室西墙约2m多。这时韩某忙跑到车间办公室汇报,公司和车间领导等一齐跑到现场,当时发现从传达室西窗户上有下来的电线着地,车间主任于某急喊拉电闸,副经理杜某急忙用手机联系并跑去找车辆。当拉下复合肥车间电源总闸后,车间职工李某手扶离王某不远的架棒管去拉王某时,又被电击倒(立即被跟在后面的维修工尹某拉起),当时,车间主任于某发现不是复合肥车间的电,就急忙跑到公司配电室,在电工班长张某的配合下,迅速拉下公司东路电源总闸。这时,联系好车辆又跑到现场的杜某和闻迅赶到的2名电工立即将王某翻过身来,由电工李某对其实施人工呼吸进行抢救,大家一起把王某抬到已开到现场的车上,立

即送往县医院抢救。在送医院途中,2名电工一起给王某做人工呼吸。送到医院时间约在8时40分左右,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通过组织人员对现场勘察和调查分析认为,漏电电线是多年前老厂从办公楼引向原北大门传达室和原编织袋厂办公室的照明线,电线外表及线头之处非常陈旧,该公司******月份整体收购原*******厂后始终未用过该线路,原企业电工不知何时在改造撤线时,线头未清除干净,盘在原北大门传达室窗户上面(因公司在此地计划建一工棚,本月21日之前连续四五天,施工人员多次在此丈量,挖地基,打预埋,灌混凝土,并有10多人在此扎架子,焊钢梁,施工人员就在此窗户周围施工和休息,扎好的架棒管也伸到了窗户南侧,始终没有发现此地有线头落地),6月22日夜10时至23日早5时,一直大雨未停并伴有4至5级的大风,将盘挂的电源线刮落地面。死者王某到事故发生地寻找工具(在传达室西墙边竖着一根直径30mm,长约1.4m的铁棍)当脚踏平放的铁梯子时不慎摔到(梯子距地面约25cm,其中一头担在铁架子上),面部触及裸露的电源线头,发生触电事故(尸体面部左侧有3×5cm2的烧伤疤痕)。在实施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触电,原因是王某的身体、铁梯子、铁架棒形成带电回路所致。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分析 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 某建筑公司施工过程水泥短缺。同时向A水泥厂和B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XX水泥现货,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 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A水泥厂先行发货100吨,建筑公司接受了货物。B水泥厂后发货100吨,遭到拒绝。因为建筑公司仅需100吨水泥,称发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成立。 分析: 本案函件内的信息符合一个有效要约的构成条件,所以构成要约,在有效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应收到该要约的约束。B水泥 厂以该建筑工厂公司函件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使得在该建筑工程公司和B水泥厂之间成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 所以当事人要切实履行合同,不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 《合同法》 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 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21条承诺要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二、合同书上没有签字或盖章

某单位将一空房出租给江某,江某将合同打印后即签名并盖章。然而单位法人不在,单位财务收了江某的租金和合同书。后来,江 某准备入住时,该单位要提高租金。江某表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单位辩称合同并无单位签名和盖章,合同不成立。 分析: 合同书上只有江某的签名,仅就合同书的形式要件而言,是有 欠缺的。但江某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交租金时,单位已然 接受,而并非拒绝,说明单位已经接受江某的履行。双方履行与接 受履行的行为,足以认定合同成立。 法律: 《合同法》 第32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 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 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合同里的条款并非都是有效的 案例: 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签订了管理合同,每个月住户缴纳60元管理费,物业负责小区的卫生、治安,但车辆丢失的,物业概不负责。 李某的摩托车放小区内被偷,物业以合同实现约好为由,决绝赔偿。分析: 物业没有履行“提醒注意”及“维护治安”的义务,也没有对 合同进行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构成违约。合同免除了物 业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 的条款。物业应向被盗者赔偿,可以向盗车者追偿。

会展案例分析

会展案例分析 —以上海车展为例一、案例背景介绍 上海车展(Shanghai International Automobile Industry Exhibition)创办于1985年,是中国最早的专业国际汽车展览会,是亚洲最大规模的车展,逢单数年举办,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三届。2004年6月,上海国际汽车展顺利通过了国际博览联盟(UFI)的认证,成为中国第一个被UFI认可的汽车展。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与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积累,上海国际汽车展已成长为中国最权威、 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汽车大展之一。从2003年起,除上海贸促会外,车展主办单位增加了权威性行业组织和拥有举办国家级大型汽车展经验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国国际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三家主办单位精诚合作,为上海车展从区域性车展发展成为全国性乃至国际汽车大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上海车展的地位和权威性。 第十一届上海国际车展于2005年4月22日至28日在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展出面积12万平方米,来自26个国家和地区1036家厂商踊跃参展,其中国际汽车巨头6+3和中国主流汽车厂均大规模参 展。35个国家和地区1020家媒体5380名记者参与了车展的报道。 113个国家和地区的391,593人次的观众见证了车展的成功与辉煌。 上海车展主办方日前在京宣布,全球最受关注的汽车大展之一——第十四届上海国际车展,将于2011年4月21日至2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车展的主题定为“创新?未来”,由中汽协会、中国贸促会上海市分会、贸促会汽车行业分会主办,上海市国际展览公司等承办。

上海国际汽车展经过25年的发展壮大,已成长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展之一,成为中外汽车产业广泛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展示平台和引导汽车消费、引领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展会策划经验总结 1、美女经济完美运用于车展之中 如果没有美女,车展一样会引来无数观众,但是近年来,观众对美女车模的观众虽说不能超过了车本身,但是这香车美女的营销策略已经成为经典。从前对于冰冷冷的轿车,不论再好的外壳,人们也难免觉得有些缺少感情,但自从有了美女车模,车就有了感情。不同类型的车需要不同风格的车模来衬托,如此一来,车展除了关注技术更新,变得更有吸引力。 2、不断更新的技术吸引业内业外人士关注 对内行人来说,每年车展最吸引人的就是不同国际大品牌所开发的概念车。这些概念车不同于以前平淡无奇的市面销售车,大部分概念车的作用不是用于销售,而是用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形象塑造。车展必然对技术要格外重视,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很快就会被残酷的抛弃。 3、不断增加展会品牌的内涵 2004年6月,上海国际汽车展顺利通过了国际博览联盟(UFI)的认证,虽然这是国际展会的入门门槛,但是这个门槛的要求却不是普通展会可以企及的。在车展层出不穷的今年,强大的市场份额促使众多的人去车展这个市场上掘金。上海国际车展及时认清自己的优势所在,有力的把自己通过一纸认证与三流车展划分开来,跻身上流。 4、技术性产业的展览要有所突破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1)纺织厂是否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商场退货,遭到商场的拒绝。 请问: (1)甲商场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2)甲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处理? (3)甲丙之间合同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处理? 答:1:是要约,因其具有缔约目的,具有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法律要求2: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受损失的一方享有撤销权,甲商场可以请求变更式撤销该买卖合同,由于甲商场有过错,如应撤销该合同而给乙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该合同超出了丙的行为能力范围,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不能确定实施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丙的父母现有拒绝追认的权力,该合同因父母的拒绝而归于无效。 甲公司与乙公司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

案例分析16116

合同标的物及其质量、数量、包装练习题 3 、我国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签订出口一批大豆合同,数量为1000 长吨,单价为每长吨80 英镑CIF 利物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4% ,杂质不超过2.5% 。成交前我方公司曾经向对方寄送过样品,签约后又电告对方,“所交货物与寄送样品相似”。货物运抵英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货物品质比样品低,并且出具了当地的检验公司的检验证明,由此向我方提出降价5% 的要求。而此时,我方留存的复样已经遗失,但我方坚持所交货物品质符合合同的规定,并且有装运前的商检证明为证,所以坚持拒绝降价。双方争执不下,请问如何处理? 4 、我国某公司与日本一客户签署出售驴肉2 5 公吨合同,按合同规定,该批货物应该装于1500 只箱子,每箱净重16. 6 公斤。按此规定装货,则所装总重量应该为24.9 公吨,所差100 公斤可以不再补交。当货物运抵日本后,海关人员在抽查该批货物时候,发现每箱净重不是16.6 公斤而是20 公斤,即每箱多装了3.4 公斤,因此,此批货物实际总量30 公吨,但是,所有单据上均注明装了24.9 公吨。由于货物单据上的净重与实际重量不符,日本海关认为我方有帮助客户偷税嫌疑向我方提出异议。客户也以所交货物包装不符合同规定,不利于在当地市场销售为由,拒绝提货,拒绝付款。问:我方应该如何解决该案例?应该从该案例中吸取哪些教训? 5 、我某出口公司向外商出口一批苹果,合同及对方开来的信用证上写的是三级品,但卖方交货时才发现三级苹果库存告罄,于是该出口公司改以二级品交货,并在发票上加注:“二级苹果仍按三级计价不另收费”,请问:卖方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6、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某农产品,合同数量为100万吨,允许溢短5%,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120万吨,对多装的15万吨,我方应如何处理? 7、我国某出口公司对外出口一批罐头,合同规定数量为454克×24听纸箱1000箱.我方根据库存情况,实际出口454克×48听纸箱装500箱.外商以我方包装不符为由拒收货物,问:外商拒收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案3、答:复样丢失,无论据,凭样买卖以样品为交货标准,若买方可以提供样品可以再检验。 4、答:责任在我方,尽量和解,可以采取降价的方法,注意包装条款对包装的要求。 5、卖方以好顶次的做法很不妥当,原因如下: ⑴在国际贸易中,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 否则买方有权提出拒收和索赔 ⑵该公司以好顶次的做法, 是和合同不符的, 在出现价格下跌情况下, 买方仍可能提出拒收或索赔. ⑶出现此种情况, 我方应采取主动措施, 将情况电告对方, 与买方协商寻找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法. 但需注意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措施, 发货前都要征得买方同意和确认, 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全部多交货物或部分多交货物. 故而, 对多装的15 万吨, 我方可以全部拒收, 也可收取其中一部分. 7、外商拒收有理. 在进出口交易中, 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合同, 如一方行为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 就构成违约. 在本案中, 我方虽未改变交货总数, 但却改变了包装件数, 与合同规定的包装条件不符, 因此已构成违约。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集

合同法案例分析集 案例(一) 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机电公司以下称乙方是长期矿山机电产品供需协作单位。某年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机电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20千瓦电机10台。合同未注明电机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根据价格和双方以往的交易,甲方购买的电机应是直流电机。甲方强调因技术改造急需,该批电机必须在20天内交付,为此双方约定逾期交货由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四处寻找货源,至第19天时尚无着落。乙方经理王某为逃避支付违约金,便准备了20千瓦交流电机。在甲方开车提货时,乙方将10台20千瓦交流电机装车让甲方运走。因双方系长期合作单位,装车后甲方也未细看。在卸车开箱时,甲方发现乙方所供电机不是自己所需的直流电机,于是指责乙方以假充真,要求支付万元违约金并交付10台直流电机。双方为此争执一月之久。此时乙方已购进20千瓦直流电机,遂给甲方换了电机,但拒不承认逾期交货,称原合同并未注明电机系直流或交流,致使发货人产生误解,其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试分析: (1) 乙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 甲乙双方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法理分析 在本案中,乙方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原则。在大陆法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其含义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可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在合同订立、履行的各个阶段均有体现。 本案中,虽然双方所订合同没有明确是交流电机还是直流电机,但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可以明确买卖标的物应是直流电机。同时,乙方调换电机的行为也可以证实这一点。本案中,乙方对甲方所购货物的用途应有所了解,且两种电机的价格相差甚远,乙方以不知合同中的标的系直流或交流电机为由,以交流电机顶替直流电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明显的过错,应负违约责任。 案例(二)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为什么? 法理分析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依据是1999年10月日生效的《合同法》。 ()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法律、行政法法规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

项目案例分析16200

北京邮电大学自学考试 答 题 纸 注意事项:1. 考生答题前,请在顶端方框内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 2. 所有解题过程做在答题纸上,写清题号,按顺序作答 3. 答题纸不够用时,可下拉加页 4. 字号为四号、宋体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1.2确定项目阶段 1.3确定可交付成果 1.4确定里程碑 二、建立项目组织 2.1制定《项目章程》 2.2选择项目组织结构 三、项目实施计划 3.1项目范围管理计划 3.1.1项目跟踪数据表 3.1.2项目工作结构WBS分解 3.2项目时间管理计划 3.2.1确定活动依赖关系 3.2.2估计活动工期 3.2.3画出前导式网络图PDM及关键路径3.2.4详细项目计划 3.2.5关键任务报告 3.3项目成本管理计划 3.3.1成本估算 3.3.2挣值分析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简介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整合技术改造重建高炉工程。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唐钢” )2280m3高炉工程是在正在建设的1#高炉(1080m3)东面新建2#高炉。 中冶集团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包人,简称“中冶南方”)拟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承担汉钢(业主)2280m3高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标、质保等工程内容。 以“先进、成熟、可靠、经济、实用、环保”为设计原则,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及设备,使2280m3高炉技术装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同级别高炉国内领先的水平。采用精料、高风温、高压、富氧、高喷煤等先进的冶炼工艺及相应的技术装备,实现优质、高产、低耗、长寿,高炉一代炉龄12-15年以上(无中修),热风炉寿命30年以上。 建设内容包括:原燃料供应系统、总图运输设施、水渣运输设施、高炉主工艺线系统(包括槽下供料及上料系统、炉顶系统、粗煤气系统、炉体系统、出铁场系统、铁水运输系统、渣处理系统、热风炉系统、干法煤气除尘系统、通风除尘设施、喷煤系统等)、热力设施(包括

会展经典案例分析

《会 展经典案例分析》 期末考试 题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案例分析 班级会展091班 学号2 姓名颜菲 2011年12月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案例分析 1、发展历程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从1957年起每年得春秋两季在广州举行.迄今为止已有近54年得历史,共举办了110届。从101届起,“广交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它就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得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所以它被称为“中国第一展”。 第一届广交会于1957年在广州春季开幕。参展国家与地区19个,展览面积9600平方米,参展客商1223位,展出商品12000多种,交易额1755万元。虽然一届得成交额不就是很高,可就是加上秋季,两届加在一起得成交总额占全国创会总额得百分之二十。从1957年到1989年广交会32年才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而从1989年到2003年成交额达到200亿美元,只用了15年。2004年

广交会得展览面积达到55、5万平方米,已达到世界单年期展览会面积得第二名。到2011年春季展会,展览面积116万平方米,展览数量58699个,参展商数量24415个,出口成交额368、8亿美元. 在广交会得创办初期,主要就是以农副土特产为主。上世纪90年代,机电产品,高新科技产品,高附加值产品与日用消费品逐步成为广交会得主导产品.到2006年机电占总比例得40、3%,2005年秋季参展得民营企业比例达36、57%,非公有制企业已达到70%,成为出口主力军,混合参展商为广交会得主要特色。从单一得出口交易会变成了进出口交易会。从1957年到2011年,54年间,累计出口成交额约8892亿美元,累计境外采购商约约572万人,参展国家地区数量增加11倍,参展客商数量增加20倍,布展面积增长120倍,出口成交额增加2100倍。 首届广交会在广州中苏友好大厦举行。当时得展馆面积为9600平方米.1958年4月,春季广交会迁至海珠广场西面侨光路中国出口商品陈列馆,展馆面积13000平方米。1959年10月起,广交会会再次迁移,迁至义路展馆,展馆面积47000平方米。1974到2008年,流花路展馆,展馆面积达17万平方米。2008年9月,广交会搬迁到琶洲场馆,由原来得“二馆二期”改为“一馆三期”,展会时间也将延长.琶洲展馆A、B、C三区总占地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超过110万平方米,总展览面积34万平方米。 2。组织运营特点 1957年3月成立得中国出口商品陈列馆,作为广交会得常设机构,就是外贸部驻广州特派办与广东省外贸局属下得一个处级建制得事业单位.1968年,为加强对广交会常设机构得领导,以适应广交会发展得需要,将广交会期间与闭幕后得名称统称为“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1979年国务院比准广交会常设机构改为企业性质得单位。并在1980年成立广州对外贸易中心。1988年,中国广州对外贸易中心改成集团性企业,改名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随着外贸体制得改革,广交会得组团方式与组展方式也有了变革。1978年以前,广交会由当时得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由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与统负盈亏高度集中得对外贸易体制.而在1978年之后,广交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

合同法经典案例分析(一) 买卖合同、共有关系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16案例分析

《2016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任选6题作答,每题20分,共120分) 第一题 西北地区某市拟建一城市供水项目,有取水工程、净水厂工程及输水工程组成。取水工程包括水源取水口、取水泵房和原水输水管线。取水口设在A水库取水池内,取水泵房位于取水池北侧500m,原水输水管线自取水口至城区净水厂,全长28km。净水厂工程包括净水厂和净水厂供水管线。净水厂选址位于城区东北侧3km,设计规模为1.3×105 t/d,采用混合沉淀过滤加氯加氮消毒净水工艺。净水厂占地6.25×104m2,绿化率40%,主要建(构)筑物有配水井、混合池、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加氯间、加氮间、加药间、贮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中控室、化验室及综合办公楼。净水厂供水管线从净水清水池至市区供水管网全长3. 6km。 工程永久占地8.2×104 m2,主要为取水口、取水泵房、净水厂及沿线排气井和排泥井占地;临时占地2.3×104 m2,主要为管沟开挖、弃渣场和临时便道占地;取水泵房现状用地为耕地;原水输水管线沿途为低山丘陵,现状用地主要为耕地、园地和林地,途经3个村庄,穿越河流2处.干渠3处、道路3处;净水厂选址为规划的市政建设用地,现状用地为苗圃;净水厂供水管线主要沿道路和绿化带敷设。原水输水管线工程沿线拟设置2处弃渣场,总占地6.0×l03m2,1 #弃渣场位于丘陵台地,现状用地为耕地;2 2弃渣场位低谷地,现状用地为草地,渣场平整后进行覆土复耕和绿化。 A水库为山区水库,主要功能为防洪、城镇供水和农业灌溉供水。库区周边主要分布有天然次生林,覆盖率为20%,库区现有多处网箱养鱼区,库区周边散布有零星养殖户。库区上游现有两个乡镇,以农业活动为主,有少数酒厂、木材加工厂及小规模采石场,上游乡镇废水散排入乡问沟渠。 净水厂内化验室为生活饮用水42项水质指标分析室,常用药品有氯化物、砷化物、汞盐、甲醇、无水乙醇、石油酵以及强酸、强碱等。加药间主要存教乘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和粉末活性发,其中活性炭用于原水水质超标投加时使用。净水厂沉淀池排泥水量为1900m3/d(含水率99.7%),排泥水送污泥浓缩池进行泥水分离,泥水分离排出上清液17103 /d,浓缩后的污泥(含水率97%)经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外运(污泥含水率低于80%)。 【问题】 1.针对库区周边现状,需要采取哪些水源保护措施? 2.说明原水输水管线施工期的主要生态影响。 3.给出污泥浓缩池上清液的合理去向,说明理由。 4.计算污泥脱水机房污泥的脱出水量。 5.净水厂运行期是否产生危险废物?说明理由。 第二题 某公司拟在化工园区新建丙烯酸生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丙烯酸生产线、灌装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丙烯罐(压力罐)、丙烯酸成品罐、原料和桶装产品仓库等储运工程;水、电、气、循环水等公用工程;以及废气催化氧化装置、废液焚烧炉、污水处理站(敞开式)、事故火炬、固废暂存点、消防废水收集池等环保设施。 丙烯酸生产工艺见图2 -1。主要原料为丙烯和空气,反应副产品主要为醋酸、甲醛、丙烷。丙烯酸生产装置密闭,物料管道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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