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清村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1)一年级招收年满六周岁以上的儿童入学,首先照顾户口在本学区的儿童。
(2)新生凭本学区户口免试入学,入学后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3)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学生送孩子入学。
二、休学、复学
(1)学生在校期间,因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方可休学。
(3)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1)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必须持有学籍卡和转学证书。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2)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就读。
(3)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开学前办理。
四、升级、留级
(1)学校取消留级。
(2)跳级从严掌握。少数学生成绩确实优秀而要求跳级,经过考试,达到上一年水平的,准予跳级。跳级一个学年的,由学校批准。
五、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和学科学习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造册登记好毕业生基本情况。
六、学籍档案管理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档案。
(2)收集、保存好学生转学、休学等材料。
(3)毕业生造册登记。
(4)按规定的手续及时给新转来的学生生建立学籍卡。
(5)各班学生的评语应及时抄写在学籍卡上。
(6)学籍卡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教导处保存,另一份由班主任平时管理和学生转学等使用。
201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