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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各公用事业公司肩负着以完善开发区投资环境,为区域发展提供高品质、高水准的能源供应与配套的重要职能,是天津开发区投资硬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开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为区内企事业和居民服务,使泰达控股公用事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各专业公司的行业特点和开发区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生产运行管理

第二条泰达控股生产运行管理是对公用事业公司整个生产、运行、销售过程的管理。泰达控股生产运行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开发区的能源正常供应、市政道路畅通、公交车辆运营正常和污水处理排放达标等,以优质的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让用户满意在天津开发区。各公司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行业特点,采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质量和经营服务的水平,为开发区企事业提供可靠、稳定的能源供应及配套服务。

第三条各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必须由主管生产经理亲自抓,实行生产经理负责制;应设立相应的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整个生产运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是以人和设备为管理对象,执行各种以制度为依据的连续性工作。各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如: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运行操作规程、运行记录、检修

规程、巡回检查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资料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在实际生产运行管理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各公用事业公司尤其是能源供应公司必须建立起有效的调度系统,配备精干的、熟悉专业知识的、有实际生产经验的值班人员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每天24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并对外公布联系电话,随时处理生产和用户用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能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夏秋季是开发区水、电等用量高峰季节,冬季是开发区热、燃气等用量高峰,各相关公司要结合本公司的供应能力情况,做好用能高峰期的负荷分析预测,制定出保证供应的措施和方案,确保高峰季节用能需求。

第七条各公用事业公司要充分重视冬运生产要结合自身特点做好冬季运行和防冻准备工作,要及时了解并协助用户解决冬运前所遇到的各种困难,确保冬运工作万无一失。为开发区广大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泰达控股将在每年的10月25日前检查各公司的冬季生产运行及防冻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能源停供管理

第八条能源停供是指能源供应公司因计划检修、更新改造、年检年校及为新建企业搭火、接管等临时性工作所引起的能源供应中断。第九条为加强科学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完好和运行安全,泰达控股各能源供应公司在安排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和制订供应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并不断改造和完善现有能源供应设施,尽可能减少能源停供次数,缩小能源停供范围。

第十条按计划安排的设备检修、更新改造、年检年校等工作及因给新企业搭火、接管等临时性工作,涉及区内企业的能源停供,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进行,涉及区内居民小区的能源停供,原则上安排在非节假日进行,以减少对区内企业及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

第十一条在能源停供前,必须填写由泰达控股编制的《能源停供申请表》,共一式三份。经本公司主管生产经理批准后,报公用事业部审批。

第十二条按计划安排的设备检修、更新改造、年检年校等工作需停供能源,提前10天填写《能源停供申请表》;给新企业搭火、接管等临时性工作,需停供能源,提前5天填写《能源停供申请表》。

第十三条公用事业部在收到有关公司上报的《能源停供申请表》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将《能源停供申请表》转给有关公司,有关公司应派专人分别提前7天和3天书面通知受影响的企业,并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企业的理解和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能源停供期间,有关公司要组织安排好工程实施,工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按时恢复能源供应,并将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控股公司公用事业部。

第十五条因开发区以外的供能系统故障及外力破坏等不可预见原因所引起的开发区能源供应中断或波动时,相关公司应立即组织抢修并在抢修的同时或恢复能源供应后,尽快告知用户;在引起大范围能源供应中断时,应同时直接报告泰达控股有关领导。

第四章年度生产计划管理

第十六条年度生产计划是在对区内企业现状及招商引资进展情况

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在下一年度生产经营的预期目标。

第十七条制定生产运行计划必须按照控股公司制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生产计划项目由控股公司公用事业部与各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共同确定。

第十八条要严格控制生产计划成本,单耗指标必须逐步合理降低。各项生产计划指标要有详尽的测算依据和说明。

第十九条各公司应在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下年度生产运行计划,并上报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

第二十条公用事业部将对各公司上报的年度生产计划进行审核,并据此编制泰达控股生产运行计划和说明,报控股公司领导审批后下达各公司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生产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各公司领导要精心组织,合理调度生产运行,合理配置供能负荷,确保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第二十二条为保证生产计划的严肃性,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在实际运作中出现影响计划完成的因素时,各公司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如确须对计划进行调整时,必须说明理由,报泰达控股审批,在年中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

第五章生产运行统计管理

第二十三条为使泰达控股领导及各有关部室及时、准确了解各公司生产、销售等各项生产运行指标完成情况,掌握开发区的能源供求状况,必须加强对各公用事业公司的生产运行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公用事业公司的生产运行统计报表上报公用事业部,

由公用事业部负责审核、考评,并据此编制《泰达控股生产运行综合报表》。

第二十五条统计报表的统计项目由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与各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共同确定,并由公用事业部编制成统一表格下发各公用事业公司执行。

第二十六条对各公司生产运行统计工作考评采取百分制方法,主要从上报报表时间、报表数据准确性、报表统计分析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考评。具体划分为上报报表时间、报表数据准确性各占35分;报表统计分析质量占30分。每月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打分。对生产运行统计工作进行考评,具体考评办法:

(一)上报报表时间:要求各公司统计人员在每月30日前上报本公司生产运行统计报表、统计分析和十大用能企业。每迟1天扣2分。(二)报表数据准确性: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产、销量要按实际发生统计,无论收费与否均应在统计范围内。当月数据每错一项扣1分,累计数每错一项扣1分,百分比项每错一项扣1分。

(三)报表统计分析:每月报表要有统计分析,季末、年中、年末要相应进行季度、半年和全年全面的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全面、详细、确切,尤其是某一项生产数据发生较大变化时,对变化原因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理由要充分,分析要透彻;分析不全面扣2分,分析不透彻扣2分。

第二十七条公用事业部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成绩优良人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各公用事业公司统计报表的内容将根据开发区的发展

和生产的实际情况由公用事业部定期进行调整。

第六章生产运行能力的统计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公用事业公司应将每年生产运行能力,包括:管网、设施、分布区域、产能、养管面积等与生产运行有关的变动情况,于年底或次年年初上报公用事业部,以便进行相应的汇总与调整。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泰达控股各公用事业公司。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泰达控股公用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年元月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 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度专业化; 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在发展中调整,以 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利用 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资内地,在未来五 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优势; 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 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入持久 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由集团 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提拔、负责财务政策 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 负责对外形象宣传;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严禁投资与自身业务或发展方向无关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严格依据业务分类对各一级利润中心分配资源来支持其投资活动。即: 1.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明星类业务,在符合投资条件情况下尽可能满足 投资需求,以加速发展。 2.配以必要资源支持现金牛类业务,维护其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公司注册资本4700万元,其中:国有股1342万元,占总股本的28.55%;员工个人股本3358万元,占总股本的71.45%。个人股由原岗位股权转入个人股份,员工通过增资扩股方式的股份和公司内部回购方式的股份设

置,原则上是由高中层管理者和业务技术骨干持有。个人股权设置标准如下: 一档正职领导 100万元;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一档副职领导 80万元; (含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享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级待遇领导40万元; 二档单位正职领导 48万元; 二档单位副职领导 28万元; 三档单位正职领导 40万元; 三档单位副职领导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正部长 24万元; 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副部长 20万元;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股权增值权) 已出版 要点 有限责任公司推岀的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采用股权增值权模式。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 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 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 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 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 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 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股权增值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股权增值权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行权。 四、股权激励范围 1.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 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行权 1.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股权增值权; 2.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增值权的行权价格依据草案公告 前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确定。 3.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权增值权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 激励对象行权后将获得公司支付的行权当日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价。 七、其它条款 1. 《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 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 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5. 股权激励不构成公司对激励对象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与激励对象的聘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 6.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颁布实施。 7.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享有。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与运营概述

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与运营 为什么要成立金融控股集团?金融控股集团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是什么?如何组建金融控股集团?怎样运营一家金融控股集团? 一、为什么要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近10年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金融控股集团作为一种金融跨业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金融业的广泛青睐,美国、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省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已出台了金融控股公司法,许多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控股集团组织形式实现了跨业经营。在国内,从2002年国内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已经出现了众多的金融控股集团或准金融控股集团,可以说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成为国内金融业当前及未来几年的热点。那么,为什么从世界第一家金融控股集团——花旗集团于1998年成立后不到十年的时间,这种金融机构的经营组织形式就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受到如此的热捧呢?它的背景是什么?到底有其什么独特的优势?发展的内部动因又是什么呢? (一)金融控股集团内涵和特征 1、控股公司的定义和内涵 (1)什么是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组建现代企业集团的基本形式。那么,什么是控股公司呢?日本学者森田松太郎认为“控股公司就是控制着其他公司的股份,对其经营施加影响的公司,控制着半数以上股票的公司是母公司,其股份被其他公司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美国公司法学者罗伯特W. 汉米尔顿(Robert W. Hamilton)将控股公司定

义为“持有其他公司大多数股票的公司,而控股公司除持有股份外,并不经营其他业务”;英国学者盖恩司(Garnsey)则从企业财务管理与经营角度将控股公司定义为:“以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控制其他公司经营活动为主要功能而存在的公司组织”。 各国或地区的有关“控股公司”的立法方面,也对控股公司定义有明确规定。1997年修正后的日本独占禁止法将控股公司定义为:“持有子公司股份的价额合计占总资产超过50%的公司”。中国台湾省的《投资控股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审查准则》中将控股公司定义为“以投资为专业并以控制其他公司的营运为目的的公司”。 从上述关于控股公司的定义来看,控股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就是要具有对其他公司的控制权,并且应当以控制被控股公司的经营为目的。从法律意义上讲,控股公司实际上也就是母公司。 (2)控股公司有几类? 控股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控股公司,其设立的唯一功能就是掌握子公司的股份,对之实行控制,控股公司本身不再从事任何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收益靠收取子公司的股息,离开了子公司的股息,控股公司就无法运营。控股公司非常关注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集团各公司的经营是按照整个集团的战略进行的,并且其经营业绩要得到客观评价;另一种则是混合控股公司(亦称事业型控股公司),这类控股公司除了控制子公司的股份外,本身也从事营业活动,是常见的企业集团运营形式。 (3)控股母公司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呢? 控股母公司掌握着众多子公司的股份,可以说是很有钱,那么控股公司是否可以像有钱人那样,可以坐享来自子公司的红利呢?如果是这样,那么设立控股公司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推进资源战略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推进资源战略 中国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d9065935.html, 时间: 2007-12-20 发表评论>>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国企发展新路——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面推 进资源战略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惠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国有企业面临着生存和发展的诸多挑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泰达控股”)以其多年来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经历初步探索了一条国企改革发展的新路,这条路子就是:以资源经营为战略方向,以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品牌资源为主要经营领域,全面推进资源发展战略。 泰达控股是2001年12月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泰达控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创新思维模式,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不断调整产业布局,不断完善管理理念,经营业务遍及金融、基础设施、土地开发、工业、物流、能源供应、交通运输、会展酒店等多个领域。拥有泰达集团、泰达建设集团等15家全资子公司;泰达股份、津滨发展、滨海能源等5家上市公司;滨海快速、天津钢管集团等30余家控股公司;渤海银行、渤海财产保险、恒安标准人寿等40余家主要参控股子公司。目前资产总值已突破1200亿元。 一、以“资源经营”为核心战略,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 泰达控股组建伊始,正值国企改革调整的关键时期,泰达控股也面临着从对政府的补贴依赖走向市场经济等诸多课题。要解决好这些课题,首先要给企业一个科学准确的定位,也就是首先要弄清楚你是谁、有什么优势和不足、适合做什么事这三大基本问题。 泰达不是一般的民营企业,不是外资企业,不是小型的国有企业,而是大型的国有企业,这就决定了泰达必须是一个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市场主体。泰达的优势是社会形象好、融资能力强、企业规模大、管理机制活;而泰达的不足主要是竞争能力不够大、管理水平不够高、韧性精神不够强、应变速度不够快。依据以上的特点和优势,泰达比较适合做那些虽不能避免竞争,但要在高端领域有序竞争;虽不能形成垄断,但要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虽不能一劳永逸,但可以长期收益的那些投资规模比较大、社会门槛比较高、回收期限比较长、产业链条低端、行业地位高端、别人不想干不敢干干不了的资金密集型、基础类的各项事业(同时具备这些要素的只有资源领域)。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限制性股权)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加强员工与公司凝聚力; 2.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3.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4.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 6.奖励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职责 1.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订《股权激励计划》报公司股东会决定,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处理相关事宜。 3.《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核,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5.公司监事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三、股权激励模式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限制性股权的模式进行激励。 2.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激励对象依据“股权激励计划”与“股权激励协议书”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权,并可按规定申请解锁及申请回购。 四、股权激励范围 1.股权激励对象范围详见《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激励对象名单以每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布的名单为准。

2.股权激励仅适用于公司未上市前的股权激励。公司上市后将被新的股权激励制度取代。 五、股权激励计划 1.股权激励计划的编制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股权激励需求进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是否需要采取股权激励进行评估;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适用的股权激励方式进行评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现阶段哪些人要纳入本次股权激励及激励额度进行评估; 2.《股权激励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编制《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布执行。 六、股权的授予与解锁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后,授予相应的限制性股权(即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 2.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权的价格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与激励对象协商确定。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权在解除限售前不享有进行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置权。 4.激励对象获得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由《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并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七、其它条款 1.《股权激励计划》不影响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等行为。 2.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内容,以《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为准。 3.本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报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发布执行。 4.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因发展需要做出注册资本调整、合并、分立、资产出售或购买、吸收以及其它合法行为。

著名企业家代表

著名企业家代表 王健林:万达集团董事长 陈启宗:香港恒隆集团董事局主席 苏仲强:新鸿基地产执行董事 凌克:金地集团董事长 许荣茂:世贸集团董事局主席 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 易小迪:阳光100集团董事长 房超:国华置业董事长 仇慎谦: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焯炜:中粮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怒波:中坤集团董事长 张玉良:绿地集团董事长 陈峰:海航集团董事局董事长 王谦:上海中凯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林明彦:凯德置地中国区总经理 廖文良:嘉德置地集团总裁 许健康:宝龙集团董事长 柴志坤:天鸿地产董事长 尹鹏:鲁商集团董事长 欧宗荣:正荣集团董事局主席 林端生:东方伟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禹来: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明:远洋地产有限公司总裁 陈鹰:华润置地总经理 吴图平:信地集团董事长 黄焕明:明发集团董事长 杨铿: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邬风柏:卓越集团副总经理 王洪涛:越秀城建集团总经理 孙越南:佳兆业集团董事局副主席 胡在新:保利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丁力业: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寿柏年: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董炳根:华联发展集团董事长、总裁 温全华:龙湖商业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 黄世达:裕景地产集团总经理 暴雪松万达商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姜雷: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景百孚:昂展置业(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军: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桂平:苏宁环球集团/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金融及服务机构代表

周忻: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司徒文聪:盈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EO 陈劲松:世联地产顾问公司董事长 李晓东:建银精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有军:汉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著名零售商代表 庄南滨:TESCO中国公司董事、副总裁 洪万康:台湾润泰集团总裁特别助理、大润发中国区发展部总经理朱菁:永旺集团中国区战略发展总经理 陈硕:华润零售集团高级副总裁、华润万家首席运营官 陈晓东: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王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行政官 周猛:泰国中央零售有限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 李振裕:大洋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监 彭柄坤:玛莎百货拓展总监 郑万河: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书林: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周宪民: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填: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建业:中国春天百货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总裁 陈安成:CENTRAL尚泰百货公司业务发展总经理 杨晓红:乐天超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琳瑛:华润万家有限公司Ole'/Vango事业部总经理 白龙云:韩国新世界易买得事业开发中国区总经理 程军: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童民强:杭州大厦购物中心总经理 黄真诚: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玮:金鹰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建民:香港西武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总经理 韩骥麟:百胜中国资深副总裁、肯德基品牌总经理 周卫城: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勇: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展副总裁 罗定民:蕉叶饮食集团董事长 陈士达:稻香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麦广帆:麦广帆餐饮策划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开光:大家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张兰: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明基:北京吉野家快餐有限公司总裁 王鹏鹏:北京麻辣诱惑酒楼有限公司开发总监 陈韦兴:上海巴贝拉意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正杰:王品集团集团发展部总监 张勇: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宝安:大食代中国区董事长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建设坚实的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平台,为控股子公司创造有利于良性发展的空间,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是指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向境内外其他单位的投资,主要方式包括: (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 (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购、控股、参股其他企业。 (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法人单位、自然人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 (四)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股票(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结构的优化;必须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第四条 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单独持有该公司50%以 上的股权,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投资运营管理是指投资过程的管理。为保证投资运营质量,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单位既是投资项目的实施者,又是投资运营管理的责任者。因此,投资单位必须落实投资运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投资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责,

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股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本公司的实际股东人数已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股东人数上限,部分分流人员以及出资较少的其他自然人,通过工会投资代理人名义持有股份的形式而实际享有股份。 本办法所指股东包括真实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股权是本公司所有实际股东所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实际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相应地享有股东的受益、处置、重大决策等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章股权设置 第三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凡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对自己实际持有的股份享有受益权、处置权、表决权等权利。 第六条受益权:股东享有按持有的股份在公司年度经营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的权利。

第七条处置权:实际股东享有对其持有的股份予以处置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和继承等。 1、转让:股东有对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权利,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也可在公司外部转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程序和规定。 2、继承: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按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第八条表决权: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代表会议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实际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1、出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随意抽回出资。 2、承担经营风险: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或因不可抗逆因素造成资产损失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承担管理风险:股东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个人违纪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除按公司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外,违纪股东应用其所持股份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4、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应积极参加股东代表大会,尽股东义务,自觉关心和维护公司利益。 5、股东的其它权利和义务按公司章程执行。 第四章股权管理和《股权证》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股权的管理,具体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掌握股权结构,股东构成及股份数额,并据此编制《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权证》编号。 2、负责《股权证》的制作、发放、签证、登记工作,建立股权管理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doc 62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doc 62页)

天 津 泰 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分 析 班级:会计与审计学院会计1043班

一、背景分析 1、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是天津美纶化纤厂,1992年7月20日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津体改委字(1992)38号文件批准,实行股份制试点,通过定向募集股份设立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1996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正式成为上市公司。1997年8月12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政函(1997)63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给天津市纺织工业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份无偿划归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天津美纶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9月24日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为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并更名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4年10月13日换发了注册号为1200001001114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生态环保、高科技人造纤维材料、土地资源整理、公共交通为主营的综合型上市公司。截止2004年底,公司注册资金8.1亿元,资产总额达56亿元人民币,拥有控股公司10家,参股子公司10余家。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城市环境运营商为基本定位,以“营造美好生活空间”为主要经营理念,经过几年的整合,目前已经具备四大重点产业系列,初步形成了控股式的产业格局。 天津泰达主要经营范围:交通、能源、高科技工业投资;空气液体净化过滤材料、化纤;服装、纺织品的制造及加工;以及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园林绿化;园艺工具、园林用品、园林肥料、园林农药的零售兼

中石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中油计〔⒛10〕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6) 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10) 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11) 第六章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14) 第七章年度投资计划 (15) 第八章专项投资管理 (19) 第九章投资项目实施...............?:? (24) 第十章投资统计与后评价 (26) 第十一章投资监督与考核 (27) 第十二章附则:?…………………………………?2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 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 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 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 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一)“一统一”:统一计划,实行投资“一本账”管理。各 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 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 织实施及进行拨款、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三控制”:1.投资总量控制,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 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 总投资。2.效益标准控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 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3.实施过程控制,严格 执行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未完成上一环节,原则上不得开展下一 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 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三)“两挂钩”:1。投资与利润挂钩,新增投资项目利润纳 入到年度预算利润考核总额中。2.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将 投资管理纳入到各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投资主管领导和项目主 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 门,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投资计划编制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三)负责上报需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和集团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 行性研究报告; (五)组织编制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 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供国内业务有关投资等资料; (六)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投资估算和概算管理工作;

中植集团运作模式

第一部分:企业简介及发展历程 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是一家多元化经营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集团旗下主要业务涵盖投资、并购、资产管理和产业基金。集团拥有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布于北京、上海、黑龙江等多个省市。 其发展历程为: 1995年,成立黑龙江中植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木材、木制半成品。 1999年,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公司控股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进入金融产业领域。同时着力发展公路投资业、水利开发业、房地产开发业。 2003年,房地产开发形成品牌优势,业务遍及北京、上海、昆明、哈尔滨、双鸭山、阿城、合肥、潍坊等城市,投资建设焦温高速公路,开创民营企业投资高速公路的先河。2008年,基础产业收缩与金融投资战略布局共同推进,以金融投资业务为核心、以矿业等资源类投资项目为切入点,构建资本市场的运营模式以及集团的盈利模式。 2009年,形成投资、并购、资产管理和产业基金等业务板块,实施九级合伙人制度,事业发展清晰,定位于类金融投资控股集团。 第二部分:中植集团资本运营模式 中植集团旗下主要业务涵盖六大板块,包括信托、新金融、财富管理、金融投资、矿业及并购六大板块,潜入十余家上市公司,旗下信托公司成“提款机”。 不熟悉资本市场的人或许从未听说过中植集团,这家隐秘低调的公司,通过自身持股,或是股东、亲友、部下等种种关联方隐秘操控等方式,成为十余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旗下中融信托也已成为信托业注册资本额排名第二的公司,“中植系”的资本图谱正逐渐成形。 总结“中植系”的资本运作,新京报记者发现两大特点:其一,通过定增潜入上市公司,多为第二大股东;其二,通过旗下信托平台,为一系列资本运作提供资金。 在中植集团六大板块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中融信托,同时也是中植集团当之无愧的核心。“中植系”旗下的信托公司名为中融信托,前身为成立于1987年的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2014年6月,中融信托将注册资本从16亿元增加至60亿元,一跃成为国内信托公司中注册资本仅次于平安信托的第2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中融信托的第一大股东并非“中植系”,而是纺织央企恒天集团旗下的经纬纺机。查阅《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开展固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规则

公司股权管理规则(示范)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总结十年改制实践,适应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内容等制定自律性规则如下: 第一条宗旨。 提高企业竞争力,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维护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第二条原则。 依法有效,公正合理,股权平等,责权一致。 第三条实施。 公司章程对股权管理重大问题作出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定股权管理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建立或确立企业股权管理机构或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股权设置。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自主决定股权设置。股权基本形式为法人股和个人股。 1、法人股。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投资者投入企业资产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归法人投资单位所有。 由于股份制企业不允许设立职工集体股,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在明晰产权后,仍有一部分集体资产需要折股进入企业总股本,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暂时代行本企业集体资产投资主体职能,可委托联社(即联合经济组织)、其他企业、其他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代行投资主体。 (2)建立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或集体基金,注册为社团法人或事业法人,行使集体资产投资主体职能。 2、个人股。个人股包括个人股和社会自然人个人股。 第五条股权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形式分以下两种: 1、普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风险责任。 2、优先股。股东不在企业任职,不从事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参与企业经营决策;股东享有收益权,可按约定收益率享受分红,也可与普通股同股同利;股东承担企业风险责任,但比普通股优先受偿(遇到企业终止清算时,偿还投资者剩余资产时,其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第六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企业存续期内不得抽回股份,股东依法转让股权,但需遵守以下规则: (1)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主要方式包括: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采购)、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三)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四)社会性捐赠投资:定向援助、公益性等非营利性质的捐赠 第三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三)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四)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简称投管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一)集团事业发展部为集团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集团中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管控,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集团财务管理部是集团投资财务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集团合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同时负责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集团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投资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子)单位每年11月份末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事业发展部审查、汇总,集团事业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自1995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以来,我国金融业便开始了严格的分业经营。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一些银、证、保之间边缘业务合作与创新,已逐渐突破了分业界限。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式在我国有了较大发展。 按照控股模式的不同,我国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子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中信控股公司成立,将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等金融资产打包管理。同时母公司中信不再作为金融机构,正式更名为中信集团,改为非金融投资控股性的集团企业,开始筹建中信建设集团等企业梳理实业资产。2002年1 2月5日,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因此,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金融企业的金融控股公司。②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成立于1983年,从主要经营外贸和直接投资转变到以金融业为主,并且选择金融业为其发展的主要业务。集团董事会经由国务院授权,管理、经营国家投入集团的国有资产。光大集团目前拥有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 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 2.实业部门控股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个不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经济实体,但其全资拥有或控股拥有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公司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营业执照的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些子公司的最高层及其重大决策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集团公司董事会。我国目前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鑫源控股公司。从1995年开始,山东电力集团在集团化发展、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构想下,开始了向工业实业、房地产、旅游商贸、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迄今为止,已经形成了包含银行、信托、证券期货、保险等内容的金融控股公司的构架。目前,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②海尔集团。近年来,海尔集团通过一系列投资和购并,形成了集实业、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公司。其拥有青岛商业银行60%的股份;持有鞍山信托20%的股权 (第一大股东),控股长江证券,成立保险代理公司,成立财务公司。此外,海尔集团旗下的“海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纽约人寿”海外分支机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成立合资保险公司,携手进军寿险市场。 3.商业银行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其特征是集团的控股公司为商业银行,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我国目前此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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