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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最新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

别编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

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

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

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

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

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

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030

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 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042 人工牧草地

*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0

1

零售商业用

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

050

2

批发市场用

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050

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050

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050

5

商务金融用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

公场所;信息网络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050

6

娱乐用地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050 7 其他商服用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

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物

流营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配套服务设施等用地

06 工矿

仓储

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0

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060

2

采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060

3

盐田

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060

4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0

1

城镇住宅用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070

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

管理

与公

共服

务用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080

1

机关团体用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0

2

新闻出版用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0

3

教育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

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80

4

科研用地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0

5

医疗卫生用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

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

血库等用地

080

6

社会福利用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

7

文化设施用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

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 8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

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

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080 9 公用设施用地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

设施维修等用地

081 0 公园与绿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09 特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02 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04 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05 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

用地

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

理机构,以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10 交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

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1001 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1003

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及其交叉口等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05

交通服务场站

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

共停车场(含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

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1007 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

1009 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

村庄、道路等用地

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

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涂。包括海岛内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

的滩地

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1108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

雪**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

1

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

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

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

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20

3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120

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

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

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

7

裸岩石砾地

**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注:农用地标注*,建设用地不标注,未利用地标注**。

三大类三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类型名称

农用地0101 水田0102 水浇地0103 旱地0201 果园0202 茶园0203 橡胶园0204 其它园地0301 乔木林地0302 竹林地0303 红树林地

农用地0304 森林沼泽0305 灌木林地0306 灌丛沼泽0307 其他林地0401 天然牧草地0402 沼泽草地0403 人工牧草地1006 农村道路1103 水库水面1104 坑塘水面1107 沟渠

1202 设施农用地1203 田坎

建设用地0501 零售商业用地0502 批发市场用地0503 餐饮用地

0504 旅馆用地

0505 商务金融用地0506 娱乐用地

0507 其他商服用地0601 工业用地

0602 采矿用地

0603 盐田

0604 仓储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0702 农村宅基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0802 新闻出版用地0803 教育用地

0804 科研用地

0805 医疗卫生用地0806 社会福利用地0807 文化设施用地0808 体育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0810 公园与绿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0902 使领馆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0904 宗教用地

0905 殡葬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001 铁路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1003 公路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007 机场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建设用地1201 空闲地

未利用地0404 其他草地

1101 河流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1108 沼泽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1204 盐碱地

1205 沙地

1206 裸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湿地

湿地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类型名称

湿地0101 水田0303 红树林地0304 森林沼泽0306 灌丛沼泽0402 沼泽草地0603 盐田1101 河流水面1102 湖泊水面1103 水库水面1104 坑塘水面1105 沿海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1107 沟渠

1108 沼泽地注:此表仅作为“湿地”归类使用,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2017新编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 别编 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 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 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

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含义 代码名称代 码 名称 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 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m,北方宽小于2.0m的沟、 渠、路和田埂。 11灌溉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 于种植水稻、莲藕、席地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 的水旱轮作地。 12望天田 指无浇灌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 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1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固定灌溉设施,在一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201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8代替GBT21010-2007)

精彩文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共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2001年全国土地利用类型分类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1年8月21日国土资发[2001]255号印发,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含义 编号三大类 名称 编 号 名称 编 号 名称 1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的农业用地 1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整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1。0米,北方〈2。0米的沟、 渠、路和田埂。 111 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2 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土地的耕地,包括无灌溉的水旱轮作地。 113 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 114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15 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1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 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 1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121K 可调整果园指由耕地改为果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2 桑园 指种植桑树的园地。 122K 可调整桑园指由耕地改为桑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3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123K 可调整茶园指由耕地改为茶园,但耕地层未被破坏的土地* 124 橡胶园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生态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一级类型二级类型 含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 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 农果、农桑、农林用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滩 涂 11 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 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耕地 111 山区水田 112 丘陵水田 113 平原水田 114 大于25度坡地水田 12 旱地 指无灌溉水源及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有水源和浇灌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正常灌溉的旱 作物耕地;以种菜为主的耕地,正常轮作的休闲地 和轮歇地 121 山区旱地 122 丘陵旱地 123 平原旱地 124 大于25度坡地旱地 2 林地—— 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以及沿海红树林地等林 业用地 21 有林地 指郁闭度>30%的天然木和人工林。包括用材林、经 济林、防护林等成片林地 22 灌木林 指郁闭度>4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和灌丛林 地 23 疏林地指疏林地(郁闭度为10%~30%) 24 其他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及各类园地(果园、桑 园、茶园、热作林园地等) 3 草地—— 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 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郁闭度在10%以下 的疏林草地 31 高覆盖度 草地 指覆盖度在>50%的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割草地。 此类草地一般水分条件较好,草被生长茂密 32 中覆盖度 草地 指覆盖度在20%~50%的天然草地和改良草地,此 类草地一般水分不足,草被较稀疏

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用途分类

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耕地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 02园地0201果园0202茶园0203橡胶园0204其他园地 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302竹林地0303红树林地0304森林沼泽0305灌木林地0306灌丛沼泽0307其他林地 04草地0401天然牧草地0402沼泽草地0403人工牧草地0404其他草地 05商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2批发市场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6娱乐用地0507其他商服用地 06工矿仓储用 地 0601工业用地 0602采矿用地 0603盐田 0604仓储用地 07住宅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 08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0802新闻出版用地 0803教育用地 0804科研用地 0805医疗卫生用地 0806社会福利用地 0807文化设施用地 0808体育用地 0809公用设施用地 0810公园与绿地 09特殊用地0901军事设施用地0902使领馆用地0903监教场所用地0904宗教用地0905殡葬用地090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 地 1001铁路用地

10交通运输用 地 1002轨道交通用地 1003公路用地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 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6农村道路 1007机场用地 1008港口码头用地 1009管道运输用地 11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 1101河流水面 1102湖泊水面 1103水库水面 1104坑塘水面 1105沿海滩涂 1106内陆滩涂 1107沟渠 1108沼泽地 1109水工建筑用地 1110冰川及永久积雪 12其他土地1201空闲地1202设施农用地1203田坎1204盐碱地1205沙地1206裸土地1207裸岩石砾地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耕地的三级编码为:1山地;2丘陵;3平原;4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 平原水田)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乔森51070803030 资环院城区系人文地理学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 规范性文件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3 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 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 郁闭度 canopy density 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成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 总则 4.1 为实施全面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5 编码方法 5.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分类。 5.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实用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 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 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 年8 月21 日下发了“关 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1

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2007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年9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 分8类,二级分46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土地利用类型分类

土地利用类型 土地权属性质是指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这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一、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农用地: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的概念比基本农田的概念要大,基本农田只是耕地的其中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而言,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才视为基本农田。 (2)建设用地: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3)未利用地: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二、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

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 (1)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 (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三大类中建设用地的二级地类,没有明显区别; (3)交通用地中的农村道路归入三大类农用地中其他农用地的三级类,其余归入建设用地的交通用地类; (4)水域最复杂,坑塘水面归入三大类的其他农用地中的坑塘水面及养殖水面;沟渠归入其他农用地中变为农田水利;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归入三大类建设用地中的水利用地;其他归入未利用地的其他类中;未利用地除田埂在三大类中归入农用地的其他用地以外,其余继续计入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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