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浅析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概述

政策性银行是专门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社会和经济发展政策或意图,在某一领域内从事特定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94年以前,我国的四家国有专业银行不仅经营商业性银行业务,还要兼营政策性银行业务,执行国家的政策指令,向重点扶植和发展的产业提供贷款等。这种经营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于是我们国家在1994年先后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将四家专业银行经营的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由它们来专门经营。这些政策性银行作为具有银行属性和承担政府金融职责的金融机构,其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监管机构对其监管也具有特殊性。对我国政策性银行实行有效监管,就是要完善法制建设,对监管架构进行改革,强化和完善内部、外部监管体系,建立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以保证政策性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和作用。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现状

毋庸置疑,三大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就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法律制度来看,有关政策性银行的立法严重滞后,并无系统和专门性的规定,而是零散存在于一些决定、命令、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之中。就这些规定的内容来看,也只是对政策性银行的性质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等基础性问题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浅析韩国政策性银行 如今,各个国家的银行结构中,一般来说均以中央银行为首,然后以商业银行作为主体,辅以各种专业性银行。其中政策性银行分摊着各类专业性银行的重要构成部分,鲜明的性质让其拥有自身独特的地位,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的程度日益加剧,并且在国际上对世界的经济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既是机遇也为挑战,令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也要求国内的政策性银行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找出自身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多加借鉴国际的先进管理技术,加快发展步伐。因此,我将对邻国的政策性银行进行探究,借鉴其对韩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有效作用和成功经验,吸纳经营和管理的先进方法,进而完善我国的政策性银行。 六十年代的韩国还是个贫穷的农业国家,GDP仅仅为87美元,但仅经过30余年,其发展为新兴工业化国家,2000年左右,其GDP为7466美元。在这个工业奇迹中,韩国产业银行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将要以KDB为切点,进行探究。 韩国产业银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是韩国目前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前身是1918年的韩国开发银行,在1954年,伴随朝鲜战争结束,政府依据《韩国产业银行法》,全额出资成立了韩国产业银行,其宗旨是:“遵照国策,为产业的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和管理产业资金。”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韩国产业银行身为韩国政府的代表,在国民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发展过程中扮演了引导者的角色,配合国家政策的变化,顺应经济不同时代的需求,不断扩宽的金融业务的范围,开发金融机能,主导了产业的发展,也以令人惊讶的速度在不断进行长足的发展。 一、KDB经营特征 (1)有效利用国家政策权利和财政手段

最新浅谈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思考

浅谈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思考 论文关键词:政策性;商业化改革 论文提要: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在业正式展开。本文通过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对于我国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三家政策性银行每年近3,000亿元的信贷投入,成为我国GDP年均增长7.7%的重要推动力量,200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贷款已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12.16%。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制度缺陷 1、缺乏相关制度保障业务运营。我国政策性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立法,成立时国务院的批复文件也没有根据发展条件的变化而修订,成为政策性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而国外政策性银行一般是先立法,再依法设立并经营,金融制度通过立法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如《日本开发银行法》、《韩国产业银行法》等。 2、国家信用和担保内容缺失。开发银行属于政府独资经营的政策性银行,享有准财政资信等级,这是开发银行运营的基础。但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国家信用缺乏实质性内容,在资本金补充、财政补贴、政策等主要方面的支持有限,与国际上规范的政策性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3、资本金及充足率不足。我国政策性银行目前尚未形成资本金补充机制,资本

充足率有下降趋势。而国外政策性银行除了实收资本外,还注重增加资本准备,资本充足率与政府给予的国家信用支持相匹配,通常高于一般商业银行。 4、银行功能不完善,手段不到位。近年来,国外开发性银行正由专业银行向综合银行转变,在传统银行业务基础上开拓资本市场业务。而我国开发银行的业务范围过于狭窄,主要资产业务仍为单纯贷款业务,缺少国外同业所从事的债券、股本投资以及担保等创新业务,难以运用市场化、商业化手段实现政策性目标,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市场开发程度的深入,将难以满足客户日趋多样化的需求,难以适应市场要求。 5、缺乏健全的风险体系。国外政策性主要通过构筑政策支持体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贷款回收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核心是建立可靠的担保体系,优先清偿,以及资产化等。而我国政策性银行这方面的支持和手段较少,运营中有较大的风险。因此,提高信贷决策质量,建立和改进信贷风险管理是政策性银行发展的迫切需要。 三、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要性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是进一步促进开发性金融的必然选择。开发性金融是适应制度落后和失灵,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增强经济竞争力而出现的一种金融形式,在国际上已有百年历史。从各国的实践看,开发性金融通常为政府所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用建设制度和开发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承担着支持经济发展、投体制改革及相关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任务。开发性金融对经济增长产生作用的主要渠道是资源的有效使用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完成的途径是通过较高水平的金融发展与金融深化。 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是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必然选择,并且在另一方面能为

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

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日益成熟,金融深化的加深,政策性银行的历史性任务的完成,政策性银行从体制、内部治理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日益暴露出问题,因此对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中在顺应国际趋势的同时,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立足现实,实现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可持续性 1994年为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摆脱“一身二任”——既经营商业业务,又经营政策性业务,分离两种不同形状的业务,随后建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面临自身制度不健全、资本充足率低、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转型势在必行。在坚持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可持续性发展过程中,既要借鉴和顺应国际上政策性银行改革发展的趋势,也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金融生态环境的现实因素,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性银行改革和持续性发展的道路。 1 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现状 政策性银行是由国家政府创立、参股并保证运行,以深化和协调社会经济为宗旨,不以赢利为目的,通过特定领域进行有关政策性融资业务活动的金融机构。我国最初建立政策性银行,一方面是服务于经济体制转轨,另一方面是使当时的四大专业银行能够摆脱政策性贷款的业务,完全转向商业化银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完善,金融体制日益成熟,政策性银行的历史性阶段任务也随之完成。2012年中央文件中提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须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促进“三农”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一如既往的支持国家粮棉购销储业务为主体,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为重点,做支持新农村的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注册资本金为50亿元人民币,并且全部由政府出资。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广大我国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经济贸易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把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优势相结合,十年中,累计向“两基一支”领域的重要行业4000多个项目发放贷款16000多亿元。2008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转型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这使我们关注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现状及问题。 2 中国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必要性 2.1 政策性银行改革是解决其自身制度不健全有效途径 从内部治理看,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方式并不是按照市场化经营,缺乏市场约束机制,在我国至今仍没有建立一套有关政策性金融的法律法规,政策性银行业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问题: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答案: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 【相关阅读】 政策性银行有哪些?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其放贷支持的主要是商业性银行在初始阶段不愿意进入或涉及不到的领域。例如,国家开发银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瓶颈”行业和国家需要优先扶持领域,包括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这些领域的贷款量占其总量的91%。进出口银行则致力于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及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目。农发行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拨付,专司粮棉油收购、调销、储备贷款业务等。

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韩国设有韩国开发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韩国中小企业银行、韩国住宅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法国设有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法国国家信贷银行、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 美国设有美国进出口银行、联邦住房信贷银行体系等政策性银行。这些政策性银行在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构成各国金融体系两翼中的一部分。 建行目的 1、补充和完善市场融资机制。政策性银行的融资对象,一般是限制在那些社会发展需要而商业性金融机构又不愿意带给资金的银行或项目,因此能够补充商业性融资的缺陷,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 2、诱导和牵制商业性资金的流向。一是政策性银行透过自身的先行投资行为,给商业性金融机构指示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导向和支持重心,从而消除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疑虑,带动商业性资金参与;二是政策性银行透过带给低息或贴息贷款能够部分弥补项目投资利润低

我国三大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性质与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特点 1、政策性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家干预、协调经济的产物。 2、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有政策性银行,其种类较为全面,并构成较为完整的政策性银行体系,如日本著名的“二行九库”体系,包括日本输出入银行、日本开发银行、日本国民金融公库、住 宅金融公库、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 开发公库、公营企业金融公库、环境卫生金融公库、冲绳振兴开发 金融公库、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特征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 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 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 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 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 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 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经营宗旨上看,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标,而以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为己任。其主要功能是为国家重点建设和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及区域的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一 般包括支持农业开发贷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交通、能源等基础 设施和基础产业贷款,进出口贸易贷款等。但是不以营利为目标并 不意味着政策性银行都不盈利,或是都无视效益性,而仅仅是以经 营的目标角度来讲,不追求盈利或利润最大化。

第三,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 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 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 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 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 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 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 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 第四,从融资原则上看,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融资原则。在融资条件或资格上,要求其融资对象必须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 所需的融通资金的条件下,才有从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的资格,且 提供的全部是中长期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有的甚至低于筹资成本,但要求按期还本付息。 第五,从信用创造能力看,政策性银行一般不参与信用的创造过程,资金的派生能力较弱。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吸 收存款,而往往是由政府提供,而且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主要是专款 专用,正常情况下不会增加货币供给。 区别 与商业银行的区别 (1)经营方式不同。政策性银行多由政府出资建立,业务上由政 府相应部门领导。商业银行多采取股份制的形式,业务上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2)资金来源不同。政策性银行一般不接受存款,也不从民间借款。而商业银行以存款作为其主要的资金来源。 (3)经营目的不同。政策性银行是为了支持某些部门的发展而专 门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与相应的产业部门关系密切。而商业 银行则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业务范围广泛。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

?第三章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第二节我国政策性银行法律制度 ?第一节政策性金融机构概述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二)特征 1、由政府出资设立 2、以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宗旨 政策性金融机构以贯彻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标,不具有营利目的。具体表现在:(1)在总体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上,必须接受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的直接领导与监督,高层管理人员往往由政府任命。 (2)在资金上以政府财政为后盾。 (3)在业务上奉行特殊的融资和服务原则。 3、以信用为基础开展金融业务 4、特定的业务领域和业务对象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通常分别集中于以下领域: (1)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及对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具有关键意义的产业; (2)缺乏政府的特殊支持与保护,就可能停滞不前甚至萎缩的国民经济薄弱环节; (3)对社会稳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方面。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和特殊职能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存在价值 政策性金融是与商业性金融相对而言的。市场经济越是繁荣、商业性金融越是成熟的国家,政策性金融制度往往越是健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的商业性金融和纯粹的财政投资制度,都有无法避免的明显局限。在商业性金融起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政策性金融不是对市场机制的否定,更不是计划经济的复归,而 是对市场机制有益的必要补充。

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我国在1994年专设3家政策性银行,也是推进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 革和维护货币币值稳定的需要。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殊职能,是其存在价值的具体反映,也是金融中介和金融服务等一般性 职能与其特定的政策目标相结合的必然产物。 如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表现为: 1、补充性职能 即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按市场原则配置资金所形成的缺陷和不足予以弥补。 2、倡导性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投资、融资决策,往往反映经济的长远目标和政府的扶持意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信心,消除它们对风险的顾虑,带动它们参与对同一对象的投资或融资。 3、经济调控职能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分类 (一)按业务性质划分为政策性银行和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各国政策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多集中 于保险领域。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从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公司按商业化方式运作,独立核算,保本经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任务,主要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政府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企业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同时提供资信评估、商账追收、保单融资服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主管部门是财政部,业务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保监会根据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可在境内外设立必要的分支机构。目前,除总公司营业部外,在国内设有12家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二)按经营区域划分为全国性与地方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绝大多数 属全国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按组织结构划分为单一型和“金字塔”型单一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只有单个机构,不设分支。而“金字塔”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有一个由总机构领导、由不同层次的会员或分支组成的机构体系。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法规 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发行管理暂行规定 1998-11-28 (4) (1)国家开发银行 (7)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 (7) 国家开发银行机构编制方案 (15) 国家开发银行部机构职责分工和业务运行程序规定(试行) 1994-5-12 (19) 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暂行规定 1994-6-10 (26) 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单位借款申请和支付通知授权系统”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28) 国家开发银行授权管理暂行规定 (30) 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0)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2002-3-2 (4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6-3-22 (47) 国家开发银行银团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1996-9-14 (49)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保证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2)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8-6 (5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回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1995-1-25 (59)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4-9-9 (64)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经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4月24日 (67)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选择委托贷款业务代理经办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1996年5月1日 (69)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业务会计操作规程(试行) 1996-5-1 (76)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及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4年8月22日 (85) 国家开发银行异地统借统还项目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4-6 (87)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17日 (90) 国家开发银行柜台前移贷款项目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8月31日 (92) 国家开发银行设备储备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9月14日 (95)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的通知 (97)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25 (100) 国家开发银行对中瑞合作基金投资企业贷款暂行办法 2000-3-27 (103) 国家开发银行军品生产线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管理办法 2000-1-3 (105) 国家开发银行技术援助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0-3-30 (107)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 1999-10-12 (110)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0-1 (112)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贷款委员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改进贷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1日. 114

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研究

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研究 政策性银行作为财政投融资机构,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框架内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是金融形式的特殊财政活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高速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升级阶段,政策性银行如何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成为我国财政金融领域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研究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展开。提出问题之后,首先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了政策性银行产生、发挥作用和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 接着,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状态,以及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结构问题对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然后,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分析比较了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并进一步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实证分析证明: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受到了金融结构发展程度、资本形成额增速、经济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金融深化程度M2/GDP、GDP增长率等宏观因素和贷款规模、资本充足率、银行技术效率等微观因素显著影响,为转型决策提供了定量分析依据。 最后,基于政策性银行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效率实证分析,总结了政策性银行转型动因,提出了转型思路、目标模式和路径。论文分为7章。 第1章是绪论。本章从政策性银行转型背景出发,提出了研究主题和研究意义,并界定了相关概念。 从财政投融资、政策性银行转型、银行效率等方面梳理前人研究文献,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有关问题前沿成果。然后提出了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构,总结了主要创新与不足。 第2章介绍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理论框架。本章首先根据经济学、金融学、

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理论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存在的理论基础。 接着,运用IS-LM模型分析政策性银行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框架内的经济效应和作用机理,分析了政策性银行作为财政投融资在金融结构中地位的决定因素。然后,分析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政策性银行转型中绩效评价的指标。 从而从理论上形成一个政策性银行产生、发挥作用、转型的分析框架。第3章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条件。 本章对政策性银行发展历程、在金融结构中的地位进行了分析,对政策性银行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管理能力进行了对比分析,总结了政策性银行转型的初始状态。第4章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条件。 本章首先分析了经济新常态下政策性银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然后分析了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适应性,运用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理论对中国金融结构发展水平进行了研究,并与国际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中国金融结构存在的问题;最后分析了经济与金融环境对政策性银行转型的约束作用。第5章实证分析中国政策性银行效率及影响因素。 本章首先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建立了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分析模型,对政策性银行技术效率进行了比较分析。接着,构建面板数据,运用 DEA-Malmquist指数方法分析了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变化,并以 DEA-Malmquist模型计算得出的全要素生产率(TFP)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影 响全要素生产率的宏观和微观因素为解释变量,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对政策性银行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第6章总结国外政策性银行转型经验。本章在系统梳理国外政策性银行发展

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改1

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改1 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 作为金融深化的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并开始运行。这对于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提高资金融通效率,增强宏观金融的调控能力,弥补市场机制配置资金的不足,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在近几年的运行实践中我国政策性银行暴露出较多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有一个共性问题是: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虽然在总量供给上初步得到了保证,但作为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实现政策性银行“逆市场配置资金”的目的,则面临一系列问题,这也是各国发展政策性金融普遍遇到的主要问题。本文是我对这一问题的初步探索。一、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的特点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专门为贯彻配合一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在特定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政府机构。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

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 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 一、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现状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具有特殊融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我国1994年成立政策性银行以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加大了对重点产业、基础设施、进出口企业和农产品流通等领域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最初设立三家政策性银行主要源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为了弥补市场资源配置不足。20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市场经济刚起步,经济结构不合理问题一直困扰着经济发展。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导致投资过度膨胀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占用了大量信贷资金,使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因缺乏投资,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同时,投资效益低下使金融体系孕育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其次,为解决收购资金“打白条”需要。1994年以前,我国粮棉收购资金采取“地方财政、购销企业和农行各三分之一”的解决办法,地方财政和购销企业资金经常出现缺口,给农民“打白条”现象严重,直接侵害了农民利益,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最后,为专业银行商业化经营需要。专业银行既按国家要求办理政策性贷款,又按利润最大化原则开展商业性业务;另一方面,专业银行经办政策性业务掩盖了实际经营亏损。为解决上述问题,确保央行调控基础货币主动权,199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1998年以来,三家政策性银行每年近3,000亿元的信贷投入,成为我国GDP 年均增长7.7%的重要推动力量,200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贷款已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12.16%。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制度缺陷 1、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业务运营。我国政策性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立法,成立时国务院的批复文件也没有根据发展条件的变化而修订,成为政策性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而国外政策性银行一般是先立法,再依法设立并经营,金融制度通过立法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和补充,如《日本开发银行法》、《韩国产业银行法》等。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一、银行业监管法律规定 (一)中国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1、中国人民银行的直接检查监督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主要由银监会行使后,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宏观调控,但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仍保留部分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 (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问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7)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2、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检查监督权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O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3、中国人民银行在特定情况下的全面检查监督权《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必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应当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罚O这是由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的机构监管权并不排斥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权,并且两者的划分在现实操作中非常清晰。 (二)银监会监督管理措施相关规定 1、《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管对象范围《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监督管理措施 (1)对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强制性监管措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分情形,采取下列措施:①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③限制资产转让;④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⑤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⑥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O (2)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最新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研究资料

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研究摘要: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面临的问题是资金采l源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已经严重制约 政策性银行功能的友挥.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政策性银行的资金采潭状况,并结合国外政策 性银行融资的经验,针对我国政策性银行融资渠道的拓展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渠道 一 ,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 目前,我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 拨付的资本金,发行债券取得的自筹资金,从国外筹 集的资金及中央银行再贷款四个部分. 1,资本金按国际惯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本 充足率为5%.:但目前我国政策性银行5%的资本充足 率也难以达到例如:国家开发银行的注册资本是500 亿元,至1998年到位442亿元另外,由于财政拨付 的资本金与经营性建设资金合而为一,国家开发银行

几乎投有使用权,所以,资本金对于企业经营的保障 功能难以实现 2,发行金融债券筹资自1994年我国政策性银 行成立以来,除财政拨付的资本金外,其信贷资金主 要通过人民银行下达指令恬派购计划,由商业性金融 机构定向购买金融债券筹集.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 政策性银行开始进行以组织承销团和招,投标方式发 行金融债券的筹资试点.,年发行金融债券410亿 元,发行试点成功1999年度,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 开发银行除少部分资金由邮政储蓄解决外,信贷资金 作者简介:郭宝宁fl9777一】,士,厘门太学财政垒融系硕士 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金融改革与发展 主要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措,全年发行金融债券共计 2380亿元.2000年度,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信 贷资金全部通过市场筹集规模进一步加大.可见,我 国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来源正逐渐从政府财政拨付向 市场转变,发行债券已成为我国政策性银行筹集资金 的主要方式. 3,境外筹集的资金.目前我国国家开发银行及中 国进出口银行已从境外筹资.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例, 其境外筹资的渠道主要有:①转贷;②筹措国际商业

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改

我国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问题的解决 作为金融深化的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并开始运行。这对于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提高资金融通效率,增强宏观金融的调控能力,弥补市场机制配置资金的不足,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在近几年的运行实践中我国政策性银行暴露出较多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有一个共性问题是: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虽然在总量供给上初步得到了保证,但作为建立起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实现政策性银行“逆市场配置资金”的目的,则面临一系列问题,这也是各国发展政策性金融普遍遇到的主要问题。本文是我对这一问题的初步探索。 一、政策性银行资金来源的特点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专门为贯彻配合一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在特定的范围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的政府机构。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相比,有共性的一面,如要对贷款进行严格审查,贷款要还本付息、周转使用等。但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有其特征:一是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多由政府财政拨付;二是政策性银行经营时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效益,不以盈利为目标,但政策性银行的资金并不是财政资金,政策性银行也必须考虑盈亏,坚持银行管理的基本原则,力争保本微利;三是政策性银行有其特定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发行金融债券或向中央银行举债,一般不面向公众吸收存款;四是政策性银行有特定的业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竞争。

政策性银行不同于政府的中央银行,也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它的重要作用在于弥补商业银行在资金配置上的缺陷,从而健全与优化一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与其他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从资本金性质看,政策性银行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出资或政府参股设立,由政府控股,与政府保持着密切关系。如德国(复兴开发银行法)规定:复兴开发银行为政府所有,其中联邦政府占80%的股份,各州政府占20%的股份。法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是由法国的中央银行持股24.5%,信托储蓄银行持股24.5%,以及其他大商业银行投资组成。 第二,从业务范围上看,政策性银行不能吸收活期存款和公众存款,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提供的资本金、各种借入资金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筹措的资金,其资金运用多为长期贷款和资本贷款。政策性银行收入的存款也不作转账使用,贷款一般为专款专用,不会直接转化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所以,不会像商业银行那样具备存款和信用创造职能。政策性银行有自己特定的服务领域,不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它一般服务于那些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且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资金回收慢的项目领域,如农业开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领域。 第三,从融资原则上看,政策性银行有其特殊的融资原则。在融资条件或资格上,要求其融资对象必须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所需的融通资金的条件下,才有从政策性银行获得资金的资格,且提供的全部是中长期信贷资金,贷款利率明显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有的甚至低于筹资成本,但要求按期还本付息。

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与改革

目录 中英文摘要、关键字 (Ⅰ) 一、前言 (1)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现状 (1) 三、我国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必然性 (2) (一)弥补组织结构和功能上的缺陷 (3) (二)进一步促进开发性金融 (3) (三)适应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 (3) 四、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面临的“瓶颈” (4) (一)功能定位不清 (4) (二)业务分账界定困难 (5) (三)缺乏法律依据 (5) (四)资本金缺乏补充 (6) (五)不良贷款比重过大 (6) (六)缺乏有效的绩效体系 (6) (七)机构和人员无法适应业务需要 (6) 五、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的思路 (7) (一)改变传统的定位 (7) (二)改革内在运行机制 (7) (三)运行模式的转变 (8) (四)补充资本金 (8) (五)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 (8) (六)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9) 结束语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语 (10)

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与发展思考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政策性银行暴露出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资本金缺乏、功能定位不明、不良贷款过多等缺陷已明显制约了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发展,如何完善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对政策性银行进行规范化改革,已成为当前金融改革的紧迫问题。针对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改革的必然性,本文通过对政策性银行现状的认识与分析,并总结了其改革中所面临的各种瓶颈因素,从而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 政策性银行市场化转型发展 The reflect 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Policy Banks Abstract: Along with gradual improvement of market economy system and deepen reform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policy banks exposed some problems that pressing for solution. Especially, lacking of funds, an unsure of function position, many bad loans.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and finance system has been restricted by these problems. How to perfect the function of policy banks and standardization reforming of policy bank have became urgent issues of financial reform at present. In view of policy bank commercialized reform necessity,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policy banks present situation understanding and analysis, and summarizes its reform is facing the bottleneck factor, to the reform of policy banks in China has provided a thinking . Keywords:policy banks;marketization; reformation; development

政策性银行如何配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

政策性银行如何配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 一 52一甘肃农业2005年第6期(总第227期) 益的一致.建立和形成即定的利益关系的结合的制度.趣,极大地拓展人的潜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 .,悬是是謇市孥主化..绎葶星要书亭坌发皂宴卷妻薏坎南.伦理学.敢率与市场.廖中自辱谭.北京;中田社会科学出.嗄社~1991年.?s.的 .社会是一个以人为中心的社会,一切要以人为本.人自由的发展,人与社~52?……~……~一……….…..'….一.' 盒赛盒璺龛妄义堡錾自呈堡軎笙垡塞差害=;善:;.曼.盍霉妻奎芸譬.1;:的合理性.合乎道德的.同时,要把个人本位提升到人民的本位,走出狭隘的骂主喜.'_jl虽:i 一……一…一' 政策性银行如何配合我国产业政策的实施 刘建华 (辽宁本溪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系117000) 内容摘要: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1998 年以来,随着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政策性银行 在拉动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 要的作用.但是.我国政策性银行自1994年成立 以来.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地方. 本文拟从对三大政策性银行面临的三大困惑.即 政策性与银行性,资金来源的政府性与市场性,资 金来源的短期性与贷款的长期性的具体分析入 手,来探索和研究政策性银行在配合国家产业政 策调整中的突破口.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政策性与银行性;政府 性与市场性

资产负债联动管理经营多元化目前有迹象显 示,在对四家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改革开始启动之后.金融业改革的矛头已经开始指向三家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的发展规范问题,也必将成 为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议题. 而银行消息透露,政策性银行目前最急需法 律界定的是资金来源及业务范围,尤其是在资金来源问题上.应该在财政拨给及金融债券之外另辟渠道.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今年的重点研究课题之一,便是政策性银行今后将何去何从. 不出所料的话.政策性银行将因为这次讨论 而获得更大的资金运营空间以及更加灵活的管理机制. 一 ,三大政策银行的三大困惑 其实究竟如何发展政策性银行.现在连三大 政策性银行自己也说不清楚.起码在1994年成 立第一家政策性银行之时,就始终要面对三个大难题. 困惑之一:政策性与银行性 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不言而喻.多年以来. 它们所为之奋斗的正是"配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重点向基建设施等发放贷款"的角色.但政策性 并不能抹杀银行性,政策性并不代表亏损.实际上,政策性与银行性的讨论是赢利性与非赢利性的讨论.在这一点上,韩国产业银行(KDB)的国 际顾问DavidB.Win'netJr先生有一段精辟的结论. 他认为,政策性目标固然比赢利性目标重要.但赢利性是对一个金融机构的约束,也是一个银行成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