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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盘问的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被盘问的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被盘问的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被盘问的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向人民警察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二、有权申请继续盘问人回避。

三、有权为自己辩解。

四、对人民警察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有权核对笔录(如果被盘问人没有阅读能力,人民警察应当向其宣读)。如果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六、有权对错误的继续盘问申请国家赔偿。

七、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的人员批准继续盘问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填写《继续盘问通知书》,送达被盘问人,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未批准继续盘问,应当立即释放。对盘问人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单位而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继续盘问通知书》上注明,并由被盘问人签名或者捺指印。但是,对因身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继续盘问期间查明身份后,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

八、被盘问人的家属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家属无人照顾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

九、对继续盘问的情况,应当制作《继续盘问笔录》,并载明被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由被盘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捺指印。对被盘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十、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对被盘问人不得使用警械或者武器。

十一、在继续盘问期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保障被盘问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一)对被盘问人进行刑讯逼供;

(二)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被盘问人;

(三)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四)侵吞、挪用、损毁被盘问人的财物;

(五)违反规定收费或者实施处罚;

(六)其他侵犯被盘问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二、对继续盘问期间突患疾病或者受伤的被盘问人,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做好详细记录。

救治费由被盘问人或者其家属承担。但是,由于公安机关或者他人的过错导致被盘问人患病、受伤的,救治费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十三、在继续盘问期间,公安机关应当为被盘问人提供基本的饮食和休息场地。

十四、申诉、举报电话:110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5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4.07.12 【实施日期】200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75号)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已经2004年6月7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四年七月十二日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对象和时限 第七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先进个人材料

强化责任意识,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时如流水,转眼在教育战线工作二十五年了,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因为我深知,没有学生的安全就没有家庭的幸福、就没有学校的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和谐、更没有孩子美好的未来。因此,我时刻把“生命为本、安全第一”这句话牢记心中,工作中严格按着这句话去做。 一、提高安全意识,死死抓住“安全第一”这根红线。 二十多年来,无论我处于那个角色,始终把学生的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在班会课上、平时课堂中、课余时间总要把“安全”拿出来强调。对学生来说,我们要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对同事们也常说“责任重于泰山”。同时,找准自己位置,明确工作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学校创安工作正确的指导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本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始终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人精我特”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做“诸葛亮”,对不稳定事件经常做到提前预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根除,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二十多年来一直是早到晚归,经常食宿在校,和孩子们在一起。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尽职尽责,全身心的投入。做到了以生为本、以校为家。二十多年来,由于工作上的一丝不苟,我所教的学生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没有给学校、给社会找来任何麻烦。 三、做好宣传教育、为创建平安校园做贡献。 1、身体力行,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反对邪教、崇尚文明》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单、广播进行普法宣传和安全、卫生、纪律教育,使学生能明辨是非,注重自我保护,增强应变能力。 2、和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形成教育合力。经常组织家长座谈会、做家访,多和家长沟通,寻求家长的支持,为教育孩子做好铺垫。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和同事们一起清理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主动与公安、综治等部门联系,及时排查、根除安全事故。特别是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评比表彰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摊点、饮食店、书店以及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检查和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学校的安全工作事关学生生命安危,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作为一校之长,校园安全责任第一人,我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始终放在心上,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政教主任任副组长,负责学校师生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学校保安和各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班学生的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在工作中,本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的精神做好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以检查促安全,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二、狠抓师生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很多教训告诉我们:安全意识薄弱是多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我校采取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一是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和安全演练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学校每学期组织师生参加一次“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安全疏散演练活动,有效提高师生的组织能力

和协调能力。同时在专题演练中,学校可以从中对学校安全教育的成果进行检阅,发现存在的问题,利于在接下来的安全教育工作中进行改进。 二是利用家长会和给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在每学期的开学初、期中和期末阶段和寒暑假放假之前,对家长们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对家长们在不同的阶段要注意什么样的安全问题提出预报,并对家长如何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提出要求,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延伸到家庭,发挥家长的责任和力量来共同有效地做好安全教育。如每到春夏之交,天气转热的时候就适时地就“游泳安全”问题发出给家长一封信,对游泳安全问题进行预警,并对家长提出相关的注意事项,有效杜绝安全隐患。 三是邀请驻校民警为师生们开展法制教育、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讲座。这些来自第一线的相关案例往往能给师生们带来震撼,有效地提高师生们的法制意识、消防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的意识。 三、加强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为彻底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我常带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教室门窗、食堂、功能室、学生活动场所、学校围墙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详细记录,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落实。通过排查,学校各种安全隐患被及时消除,为师生们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也为学生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另外,为加强对学校综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积极营造文明、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民警执法资格考试题(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有权审批决定继续盘问的时限是(A)。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2、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二十四小时的,由(C)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3、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四十八小时的,由(D)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继续盘问(C)小时以上的,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卧具。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5、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0周岁的老人继续盘问后,在(C)释放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领回,对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监护人而无法通知的,应当护送至其住地。 A、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B、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C、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D、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6、由于公安机关或者他人的过错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患病、受伤的,救治费由(D)承担。 A、被盘问人 B、被盘问人或者其家属 C、公安机关 D、有过错的一方 7、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对被盘问人的死亡鉴定结论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B)内另行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重新鉴定。 A、2日 B、3日

学校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汇集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12496428.html,)/党团工会/事迹材料 学校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汇集 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学校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学校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一 为切实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按照上级整体安排和部署,围绕教育法制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两大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勤于督导,强化整改。 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推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进程,促进了全镇依法治校以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安全工作方面通过不断努力,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赢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深得上级好评。 一、机构健全,职责分明教育办公室以及各学校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责任目标。全镇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管理

网络。各校都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班主任为组员,统一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党支部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同时发动各班广泛开展班队活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三、抓好常规工作,杜绝安全隐患(1)、学校不定期对各个房屋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检查。小组成员对学校全方位认真仔细的检查了各重点部位如教室、办公室、微机室等进行了防火检查,同时对学校的各室及院墙进行了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将危险拒之门外。 (2)、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多数学校经常把周边村干部请到学校来共同商讨学校周边地区治安措施,并达成共识坚决搞好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给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通过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努力,学校在工作中取得了很好成绩,学校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继续盘问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有权审批决定继续盘问的时限是(A)。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2、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二十四小时的,由(C)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3、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继续盘问时限延长至四十八小时的,由(D)审批。 A、派出所值班负责人 B、派出所所长 C、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值班负责人 D、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的主管负责人 4、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继续盘问(C)小时以上的,应当为其提

供必要的卧具。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5、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0周岁的老人继续盘问后,在(C)释放的,应当通知其家属或者监护人领回,对身份不明或者没有家属和监护人而无法通知的,应当护送至其住地。 A、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B、晚上八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C、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七点 D、晚上九点至次日早上八点 6、由于公安机关或者他人的过错导致被盘问人在继续盘问期间患病、受伤的,救治费由(D)承担。 A、被盘问人 B、被盘问人或者其家属 C、公安机关 D、有过错的一方 7、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对被盘问人的死亡鉴定结论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B)内另行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重新鉴定。

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总结 本页是精品最新发布的《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总结》的详细文章,篇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个人优秀事迹材料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个人优秀事迹材料 桂花小学:张克勤 我于20XX年至20XX年任桂花小学副校长,主管学校安全工作,20XX年至今担任桂花小学校长,兼管学校安全工作,9年的安全管理历练,我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9年以来,我一直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9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常抓常管,狠抓狠管,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 身为学校的领导者以来,我始终坚持以上级的一系列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实”为自我要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力求面面俱到,以面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制度为纲,以落实为要,责任落实,工作做细,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工作逢会必讲,讲透讲实;组建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由我亲自任组长;建立了安全管理办公室,范文TOP100学校安全工作网络机制,实施“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工作做到有领导,有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安全问责,绝不姑息;率先垂范,树榜立样,我坚持做到每周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校。 二、促进管理规范,创新管理模式。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强意识、查隐患、压事故、保安全、维稳定”为主题,防控事故发生,加强管理规范,革新管理模式。 1、近年来,在本人的组织下,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安全职责追究制度》、《“三位一体”安全信息沟通制度》等20多项学校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每学期要制定10多项各种安全预案,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按规矩办事。 2、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要求。每学期,我都与学校班主任、课任教师、各科室人员、学生家长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构建多位一体的安全网络。 3、以“动静结合”的新模式,共同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促进学校安全发展。 “动”,建立学校安全日查制度,校园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勤走动,勤观察,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取

留置盘问行为的性质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12496428.html, 留置盘问行为的性质分析 作者:陈露 来源:《世纪桥》2014年第05期 摘要:正确理解“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含义,明确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留置盘问行为不是刑事诉讼法授权公安机关可以实施的刑事侦查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留置盘问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行为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关键词:留置盘问;刑事侦查行为;行政强制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在试卷二曾出过这样的一道不定项选择题: “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很明显,该题目的考查知识点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重点考查考生对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的理解与运用。司法部彼时授权发布的参考答案是A,[1]即认为B、C、D三个选项中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笔者认为该参考答案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该题目中公安局实施的留置盘问行为亦属于行政行为,且是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也应该属于法院的行政诉讼收案范围。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的理解(以下简称《若干解释》) 2000年通过的《若干解释》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范。根据该解释第1 条第2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该规定旨在明确依据刑事诉讼法授权实施的行为属于刑事侦查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因此这类刑事侦查行为不能成为法院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在理论上,划分公安机关的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的标准曾有多种观点。[2](P.60)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授权标准,即判断公安机关的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要以是否有《刑

教育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最新)

教育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一 xx年10月至今,我一直担任xx中心学校政教处主任并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在xx区教育局和xx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我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既教书更育人。 在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今天,抓好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为此,xx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以学校校长为核心,政教处牵头并负则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确保校园安全。 我深感责任重大,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连续多年实现了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我本人在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为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特别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以后,只要开学学生一到校,我就严肃认真的做好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的层次管理机制。 做好安全教育,我主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抓班主任、教师安全意识教育;二是抓学生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知识教育。我每天都会到学生中走动,去了解他们。无论在校外、街道,还是在教室、食堂、学生宿舍,我都会和学生打招呼、了解情况。 中午、课外活动和晚寝时间,不管是否值班,我更会去校园各处巡转一下,看看学生自修、纪律各方面的情况。此外,我还抓好了秋冬季防火、防冰冻、夏季防学生溺水、下雨天骑自行车等安全教育。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学生的纪律观念得到了加强,日常的行为习惯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我们每学期开展一次以安全为专题的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例如:我们通过联系交警、公安、司法、xx业部门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参观交通安全知识图片、组织针对性的的安全疏散演练等诸多活动,既落实了知识的教育,又提高了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更加尽心尽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贡献我更大力量! 教育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二 自担任班班主任以来,他一直以高度的责任感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无私奉献,忠实履行职责,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执着地追求着人生的理想,以进取的开拓精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个人优秀事迹材料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个人优秀事迹材料 宣汉县普光镇中心校:张永辉 宣汉县普光镇中心校是一所完全小学,目前在校师生两千多人,并且大多数都是6-12周岁的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范意识差。作为学校的安全员,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一点,为了确保学校师生能平安度过在校学习、工作的每一天,我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工作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确保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学校的教育教学正常开展。2016年,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配合下,在我辛勤工作的不懈努力下,全年学校无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认识到位,防范到位,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1、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学校平安建设工作,逐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以检查促安全,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主管的安全工作尽职尽责、全身心的投入。做到一心为校、一心为教。 2、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要求。每学期,我都与学校班主任、课任教师、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力量,让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二、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日常工作中,我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和年级特点,组织师生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火灾、煤气中毒、用电、交通安全、防地震等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一系列工作,大家对安全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其次进一步明确了班主任、任课教师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使本班任课教师共同承担起班级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让校园平安建设更具保障。 2、认真抓好落实校园“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月”等工作。以"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安全教育工作文件,对校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对全校师生进行培训。平时经常性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集会、班队活动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地震逃生演练、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演练,平时还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宣传工具及主题班会、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继续盘问、留置制度刍议

继续盘问、留置制度刍议 导读:本文继续盘问、留置制度刍议,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刘辉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行使继续盘问权、留置权。按照《人民警察法》第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对于经当场盘问仍然不能证实或排除被当场盘问人的违法犯罪嫌疑,同时符合规定的四种条件时,将被当场盘问人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将被当场盘问人留置在公安机关,以保证继续盘问的顺利进行。留置盘问权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经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予以扣留,另一方面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被留置人继续进行盘问调查。公安机关行使继续盘问和留置权必须遵循如下程序:{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调查案件,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发现有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二)经出示表明自己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证件,对发现的嫌疑对象进行当场盘问;(三)经当场盘问,仍不能证实或排除嫌疑对象的违法犯罪嫌疑,同时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四种条件时,将嫌疑对象带至公安机关,

经该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对嫌疑对象予以留置、继续盘问。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但在《人民警察法》的实施过程中,超范围留置,随意留置现象层出不穷,个别公安机关甚至把留置作为一种扣押“人质”的手段,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同时,随着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又常常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置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在当前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方针和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之际,为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必要对《人民警察法》规定的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便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因此,笔者以为,由于《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了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这在客观上就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后果,再加之在实际执法中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更加引起了人们对继续盘问制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关切,对于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在法律性质、法律后果、救济制度、适用对象、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值得进行深入探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在对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进行讨论时,力图站在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规范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又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角度。 一、继续盘问和留置的法律性质 继续盘问和留置制度是由《人民警察法》第9条规定的。公安部在随后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安全工作个人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安全工作个人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本人自XX年1月任命为教导干事,主抓学校的安全、纪律、卫生工作;XX年X月任命为教导副主任,主抓学校安全、纪律、卫生工作。XX年X月任命为安全综治办主任,主管学校安全工作。多年来,本人工作踏实、认真、任劳任怨,深受学校各方面的好评与肯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抓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果、有新举措。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关心和支持下,几年来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明确工作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学校创安工作正确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不断提高工作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本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的精神做好学校创安工作,进一步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以检查促安全,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主管的安全工作尽职尽责、全身心的投入。做到以校为家,爱校如家;乐于吃苦,乐于奉献;真正做到一心为校。 二、加强宣传教育,清理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优化育人环境。自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把学校创安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安全事故,特别是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评比表彰制度。认真实施组织大型活动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小商店以及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制刀具和邪教、黄色书刊、宣传物进行检查,防止和及时处理打架斗殴事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的万无一失。加强校园治安整治力度,聘请社会公益岗人员担任学校保安工作。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一年来,我们积极与公安、交通、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切实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安全教育活动,先后邀请了法制副校长胡军来校作法制教育“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开展了“安全月”“应急管理宣传周”等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学校还与家长签订了《学生上下学安全责任状》,要求家长主动配合,共同教育,防止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应对突发事件,每学期组织两次应急疏散演练,大大提高学生逃生速度与技巧。通过不懈的努力,学生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大为增强,学校创安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 三、模范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作为一名干部,首先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理论学习的同时,能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掌握保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仅经常地向领导、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教、联系,而且还早起晚归,亲自摸索新形势下抓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手材料。同时学习学校保卫工作方面的有关资料,从理论上提高自己抓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在工作中,告诫负责安全的教师教师要树立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对工作要脚踏实地,模范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四、锐意改革,严格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实际的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层次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在抓规章制度上,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每周一次的例会上,回顾本周工作及布置下周工作,提出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和要求,每月底检查、总结一个月所完成工作的情

盘问检查

“盘”:盘问“查”:检查盘查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对可能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盘问和检查,以发现或确认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并及时抓捕嫌疑人的工作方法(或警务活动)。 盘问: 主要针对人,是通过语言的问答形式来达到识别、判断、发现对方犯罪疑点的目的。 检查: 主要是对人身的检查和对嫌疑人携带的物品及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检查,以达到发现犯罪证据,消除潜在危险的目的。 盘查的法律依据(1 盘查的法律依据(1):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盘查的法律依据(2 盘查的法律依据(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

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盘查的法律依据(3 盘查的法律依据(3): 《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第五条: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中依法行使以下权力: (一)盘查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检查涉嫌车辆、物品;(二)查验居民身份证;(三)对现行犯罪人员、重大犯罪嫌疑人员或者在逃的案犯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或者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盘查的特点: 盘查的特点: (一)盘查行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二)盘查对象身份和行为的不明确性;(三)嫌疑人的反抗行为突然、多样。 盘查行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1、盘查首先要找到对象,找准对象。不能怀疑一切,不搞人人过关。 2、弄清人的身份、事的性质、物的来龙去脉,及被盘查人与他人、他事的关系。达到目的,即停止盘查。放行或移交有关部门,不要纠缠不清。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做好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单位:榆关镇大刘庄小学 姓名:许志刚 上报时间: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做好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安全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一年来,许志刚同志工作踏实认真、任劳任怨,深受学校各方面的好评与肯定。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抓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有举措、有成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关心和支持下,在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明确工作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学校创安工作正确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中,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不断提高工作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本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贯彻”的精神做好学校创安工作,进一步健全防范安全事故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以检查促安全,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在工作过程中,对自己主管的安全工作尽职尽责、全身心的投入。做到以校为家,爱校如家;乐于吃苦,乐于奉献;真正做到一心为校。 二、加强宣传教育,清理和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不断优化育人环境。自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把学校创安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时查处安全事故,特别是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评比表彰制度。认真实施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预案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小商店的卫生安全检查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管制刀具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的万无一失。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工作中他们积极与公安、交通、综合治理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切实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安全教育活动,聘请了榆关派出所指导员陈国兴为大刘庄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进行法制教育。开展了“安全月”“应急管理宣传周”等安全

李清华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016 年学校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2017-01-14 责任大如天内乡县夏馆镇中心学校:李清华

重如山责任大如天 夏馆镇中心学校:李清华 安全在于防范,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作为夏馆镇中心学校的一名副校长,我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之大,任务之重,所以必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十 分重要的位置。近年来我镇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 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细化制度管理,强化安全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谈何发展”我们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特色发展”的理念,树立安全意识,强化管理责任制,重点落实具体措施,努力创建一个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各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细化形成了《夏馆镇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预案,以及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中心校与学校校长,校长与学校安全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与教职工分层签订了《夏馆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夏馆镇“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夏馆镇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了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在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方面,合格校签订并落实《夏馆镇中心学校食堂管理

工作目标责任书》、《夏馆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安全管理计划目标责任书》把各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定点采购,签订协议并索取检测检验合格证和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台帐,并按规定留样,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三防三化”设施,操作程序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规定。要求各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环节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 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学校安全工 作实绩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联系,进步增强了“ 岗双责”意识,进一步调动全员重视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并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和学习之中。 二、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我镇实行安全隐患月报制。每月初各校积极排查安全隐患,同时上报《学校安全隐患月报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领导与教师从保 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的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打造平安校园”。形成人人想安全,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各种媒体向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教育, 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求学校利用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高家长对安全教育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同时要求教师主动家访,多与家长加强联系,提高家长监护意识,让家长切实负起学生安全教育与监护工作的职责。加强学校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检查学校用房、用电、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购买灭火器放置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加强消防演习,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配合政府及各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清理学校周边环境有效完善门卫24 小时值日制度,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有效证件,校外来客进出校门必须登记,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每一次活动,都有主管领导在场,加强课外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快乐的生活,健康的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发生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伤亡事故。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严防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坚决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加强责任落实,杜绝体育活动发生伤亡、重伤事故;强化学校值日职责,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做到早

传唤与继续盘问适用对象的区别

传唤与继续盘问适用对象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口头传唤、书面传唤、强制传唤及刑事强制措施(拘传)、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等等多种强制性审查措施,但上述多种审查措施,由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一致,加之条文较为原则,使一些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对究竟应适用何种强制性审查措施,是适用口头传唤、书面传唤,还是强制传唤,或是继续盘问,往往容易混用、错用,以致出现了有的办案单位对应当适用继续盘问而不适用继续盘问,而有的则超范围大量适用继续盘问的情况,严重影响执法办案质量。 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盘问措施是《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法定职权,它与传唤等审查措施在适用对象上存在明显区别: 1、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了查明案情,依法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讯问或者询问的一种法律措施。传唤从性质上,分为治安(行政)传唤、刑事传唤;从形式上,分为口头传唤、书面传唤;从强制程度上,分为非强制传唤和强制传唤。 2、当场盘问检查主要适用于人民警察在巡逻盘查中针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的一种审查措施。而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针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当场盘问、检查后,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审查措

施。 3、治安(行政)传唤的适用对象,是在办理治安(行政)案件中,针对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违法嫌疑人)。刑事传唤的适用对象,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针对特定的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上两类传唤的适用对象绝大多数(注: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适用口头传唤除外)是针对特定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且知道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的情况。 上报:王晓东审核签发:张立志

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80579

校园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安全工作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作为**学院学生处负责人,我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始终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落实始终保证常抓常管,狠抓狠管,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一、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提高认识,完善体制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以上级领导一系列有关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以“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实施纲要》,同时积极筹建学院的各级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进行指导和督促,确保“平安校园”建设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拿到各分院书记会议和全体班主任会议上,重点强调,周到提示。同时组织出台了《校园每日值班巡查制度》和《*****学院学生宿舍夜间查寝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情况反馈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整体安全工作以班主任为具体的基层负责人,我处定期组织广大班主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处处把关,形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氛围和环境。学校也组织相关领导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和整改,若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迁就。 二、加强培训,狠抓落实,切实将学校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根据不同阶段和年级特点,组织各分院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火灾、拥挤、踩蹋、交通安全等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一系列工作,学校师生对安全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和自护能力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明确了班主任、任课教师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使全体教职工共同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按照岗位要求,把教职工履行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科学安排,采取有效的防控工作措施 面对来势汹汹的甲流疫情,我们一方面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甲流的相关知识,了解和掌握流感预防知识和技能,了解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环节,学会从

小学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彩汇总

---------------------------------------------------------------范文最新推荐------------------------------------------------------ 小学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精彩汇总 坚持以构建和谐校园、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小学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欢迎阅读参考! 小学安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一 为切实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按照上级整体安排和部署,围绕教育法制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两大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勤于督导,强化整改。 切实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推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进程,促进了全镇依法治校以及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安全工作方面通过不断努力,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赢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深得上级好评。 一、机构健全,职责分明教育办公室以及各学校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责任目标。全镇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组织领导机制和管理网络。各校都有健全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班主任为组员,统一领导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形成了党支部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各部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 1 / 14

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同时发动各班广泛开展班队活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三、抓好常规工作,杜绝安全隐患(1)、学校不定期对各个房屋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检查。小组成员对学校全方位认真仔细的检查了各重点部位如教室、办公室、微机室等进行了防火检查,同时对学校的各室及院墙进行了检查,发现隐患后及时处理,并做出相应的补救措施,将危险拒之门外。 (2)、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多数学校经常把周边村干部请到学校来共同商讨学校周边地区治安措施,并达成共识坚决搞好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给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通过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努力,学校在工作中取得了很好成绩,学校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3)、坚持路队行走制度。在所有小学,学生每天放学,必须站路队,每天还有一位学校领导提前几分钟到校门口守护。站路队放学既培养了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又确保了学生的安全,学校还利用升旗讲话、课间操的时间宣传安全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4)、及时发放各种通知书、致家长的一封信。及时提醒、指导家长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煤气、防传染病、防溺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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