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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长方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长方集团: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发出的《关于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8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复核,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代工业务以及白光、高光谱、高光率等不同类型产品对应的营业收入规模、毛利率及其变动的原因、合理性;

回复如下:

公司目前致力于白光LED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是以50-85%的显色指数、光效100-160Lm/W的白光LED光源为主,未来将陆续推出更接近于太阳光的全光谱、高光效LED白光光源,其显色指数Ra>95%,光效提升至180-230Lm/W,增强LED光源色彩还原能力和照明的舒适度,大幅度提升发光效率,达到节能减排的照明目的。

报告期内提及的全光谱、高光效白光产品主要指的是公司封装产品,目前公司封装产品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代加工和非代加工两种模式,对应的营业收入规模、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18-2019年封装产品情况收入毛利表

单位:万元

(1)2019年代加工占收入比例为23.85%,较2018年提升了15.68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开始,公司针对客户结构进行调整,逐渐引入国外代加工客户,2019年客户结构调整逐渐完成,代加工客户销售收入上升;

(2)2019年代加工收入的毛利率为14.86%,较2018年提升了5.05个百分点,主要系2019年国外代加工客户收入比例提高及外币汇率上升,国外的代加工毛利率较国内的代加工高;

(3)2019年白光系列封装产品的收入占比为98.30%,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99个百分点,主要系封装白光收入增加所致;

(4)2019年白光系列封装产品销售毛利率为5.23%,较2018年下降了1.84个百分点,主要系随着LED行业技术的进步,2019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整体LED封装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封装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5)2019年单色光系列封装产品销售毛利率为-17.01%,较2018年增长了50.30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清理了单色光系列光源产品旧库存所致。

二、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资产期末余额及其变动情况、存货和应收账款减值情况,康铭盛业绩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如下:

(一)康铭盛2019年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1、运营能力

2、成长情况

3、偿债能力

(三)康铭盛主要资产期末余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存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为:存货周转天数结合可变现净值分析计提,本期计提4,433.66万元,转销4463.18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增加利润总额29.52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理;

2、公司加强存货管控,本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对比年初降低12.04%,其中存货结构、账龄及计提存货跌价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五)应收账款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应收账款对比年初增加12,616.4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要系国内银行因去杠杆收缩放贷导致资金紧张,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共享市场需求信息,延长信用期所致公司已按准则计提坏账准备,且通过中信保保障应收款项;

2、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按照账期与客户经营状况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分析计提,计提合理;

3、期后对于应收账款保持高度的重视及跟进,已在期后回款15,999.77万

元,其中1-2年的应收账款已回款2,032.00万元。

(六)康铭盛业绩未达预期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公司产品主要为民用照明,客户群体相对固定,收入相对平稳,营业收入无较大变动,因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增设室内照明及储能照明事业部,增加品牌推广等系列经营策略,导致期间费用支出对比上年同期增长2,321.87万元;

2、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为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市场品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增加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对比上年同期增加252.75万元;

3、因期间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增加导致盈利能力有所下降,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2,163.80万元,较期初增长33.05%,而报告期营业收入仅增长2.71%。坏账准备余额16,545.64万元,计提比例为20.14%,去年同期坏账准备余额7,002.74万元,计提比例为11.3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0,467.40万元,报告期按100%计提坏账准备。

(1)请结合销售产品结构、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方式及其变动情况、期后回款、销售退回等情况,补充说明应收帐款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的情形。

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不匹配主要系客户结构调整、国外客户销售额增加以及信用期延长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一)产品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封装产品和照明应用产品。其中,封装

产品主要为贴片式LED照明光源器件;照明应用产品主要包括手电筒、应急灯、护眼台灯、头灯、马灯等离网照明产品,及球泡灯、顶灯等室内通用照明产品,以及电蚊拍、电风扇、移动电源等非移动照明产品。公司2019年和2018年按产品实现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功率)的销售额较上期同比增长28.79%,主要系2019年公司对客户结构进行调整,2019年引入新客户,前十大新增客户销售收入5,778.77万元,新增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加4,507.37万元。

照明应用产品主要集中在子公司康铭盛,康铭盛的移动照明应用产品主要销售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加无重大影响。

(二)信用政策

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管理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岗位职责,由管理部门等制定信用额度、信用期并进行信用审批,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与客户历史交易情况、信用状况、交易规模等授予客户信用期,针对主要客户和新开发的客户会给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及信用期,具体分析如下:

38.50天,主要系2019年国外客户应收账款及销售收入较2018年分别增长了95.22%、35.89%,2019年国外客户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2018年延长28.09天。

同时,由于受整体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公司主要客户资金回收速度较以前年度也有所放缓。

(三)收入确认方式及其变动情况

公司销售合同约定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送达指定地点时转移给购买方,因此公司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为确认销售收入时点。公司业务主要分为内销和外销,具体如下:

(1)内销收入确认:以产品发出并收到客户的回签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外销收入确认:公司以出口商品报关并取得由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及提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式未发生变化。

(四)期后回款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2,163.80万元,公司2020年1-4月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为25,285.10万元,剔除已发生单项减值的应收款项回款比例为35.27%,回款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客户复工较晚,国外部分客户还处于封闭状态。

(五)销售退回

公司2020年1-4月销售退回合计金额为1,176.06万元,销售退回主要系客户换货及调货所致,销售退回比例较低,符合公司销售业务的交易模式。

(六)应收账款余额和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2018-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及 39.22%,2019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上升,一方面由于宏观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公司本期较上期对客户的信用额度放宽、信用期延长,同时新客户增加带来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另一方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出现减值迹象,未收回款项导致出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增加的综合影响所致。

由于LED产业转移及照明产品替代趋稳,LED封装产业由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随着设备国产化加速及芯片产能持续扩张,上游芯片端价格持续下跌,中游公司业绩承压趋势明显。市场大环境不佳,行业产能过剩,企业之间存在恶性竞争。子公司康铭盛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运营成本有所增加。为了公司的经营,公司需要开拓新的市场及维护老客户,所以信用政策在总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了不同的信用额度及信用期。

另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款项无法按期收回,余额连续递延至下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影响收入与应收账款增速的匹配。

综上所述,公司2019 年末应收账款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不匹配的原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2)请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各账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变化等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2018年度及2019年各季度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如下:

1、2019年和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户的款项,不存在前十大客户情况,均为销售商品形成(主要是移动照明应用产品),主要系2019年国内银行因去杠杆收缩放贷导致资金紧张,以致于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公司为维持经营业务稳定发展,与客户继续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延长信用期,公司对于该部分款项的回收,持续保持高度的重视及跟进,已在期后回款2,032万元。

按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坏账准备增减变动表如下:

单位:万元

回款,以及深圳华旗源及其子公司参与的PPP项目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该部分应收账款减值迹象明显,预计无法回收,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比2018年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率增加86.88%。

2、2019 年本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较为接近,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末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大幅提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3)请详细说明单项计提的应收帐款对应的经济事项、账龄、是否涉诉、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报告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及客户注销等情况导致。考虑到这部分款项未来预计无法收回,所以针对这部分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在2019年全额计提坏账,该计提是合理的。

(4)请说明前十名应收账款对应的销售收入、账面余额、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逐一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名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若否,请说明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

回复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名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②第一名及其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441.11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关于已采取追偿措施详见问询函第3问中(3)中的表格明细中已详细描述。

③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名期末余额为21,345.22万元,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第一名及其子公司出现难以偿付的情形外,其他客户未出现明显的偿付能力异常情况。期后公司已积极向客户催收回款,因疫情影响客户未如期复工,回款稍有延迟。

会计师核查程序:

(1)对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

(2)结合销售明细表等资料,抽查了公司在截止日前后主要客户的合同、出库单、放行条、物流单、签收记录等确认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3)对公司主要客户本期交易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4)获取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情况,检查信用政策是否变化;

(5)检查本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客户的工商信息、交易年度的合同、出库单、放行条、物流单、签收记录、对账单等资料,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6)对本报告期内的单项计提坏账客户进行访谈、找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了解情况;

(7)复核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8)审阅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考虑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9)查阅工商信息以及向管理层确认与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10)选取样本查验期后的回款情况,以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不匹配的原因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本期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大幅增长以及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增加是合理的;未发现前十大应收账款单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

四、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377,96.34万元,报告期计提跌价准备11,492.50万元,转回或转销10,287.34万元。

(1)请结合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产品价格、销售及订单情况等,补充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时点及具体迹象。

回复如下:

1、截止2019年底,公司存货构成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2019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为11,492.50万元,其中深圳长方母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9,557.12万元,占比83.16%,子公司康铭盛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1,935.38万元,占比16.84%。

1)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存货产品明细表:

单位:万元

2)2019年12月31日子公司康铭盛存货产品明细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主要为库存商品,其中母公司库存商品计提跌价金额9,012.64万元,子公司康铭盛库存商品计提跌价金额882.45万元。

2、库存商品的库龄和计提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公司存货按照库龄及品质分类管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主要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再单独考虑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具体的计提方式,见本小问第5点所述,对于品质不良的存货,例如B、C品,不再单独考虑库龄的影响,该部分存货价值极低,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存货分产品类型库龄表

单位:万元

注:A品为标准产品,各指产品标均达到可使用并销售状态,可正常销售;B品为各项指标不达标的产品,销售价格较低;C品为报废产品,无法使用或销售,只能作为废品处置。

母公司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首先按照A、B、C品进行分类,B、C品为异常产品,单独按照一定比例的方式计提跌价准备;针对A品再进行库龄的划分,其中A品库龄划分情况在上表已经列示说明。母公司主要是1年以内的A 品计提跌价金额较大,系存货价值较大,账面价值9,427.55万元,计提跌价金额4,844.28万元,因为市场价格战导致市场持续下跌,我们将在后面行业分析说明市价下降的原因。

2)2019年12月31日子公司康铭盛存货分产品类型库龄表:

单位:万元

注:子公司产品计提跌价主要是移动照明类,账面价值6,485.98万元,计提跌价631.05万元,存货库龄都是1年以内。

3、从行业情况分析,报告期母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原因主要是:

一方面:全球的 LED 行业的三大阵营:日欧美主导的照明市场,台韩领先的背光市场以及中国优势的供应景观市场,近年的中美贸易战导致销路受阻、国家补贴使得产能过剩等原因,造成产品严重供大于求。

另一方面: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支持LED行业,促使了 LED 产业近年来的飞速发展,但由于 LED 产业下游门槛较低,使得各类企业蜂拥而至,导致竞争加剧、利润下降、产品同质化上升、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加上2018 年 LED 行业供需结构变化导致价格战,导致了市场价格走低,详见下图6和图7。

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分析,存货余额和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6-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5,524.78万元、6,223.18万元、

11,461.61万元和11,492.51万元。2018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战导致市场价格下降,2019年封装行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宏观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于人工成本不断上升、公司固定成本较高,加上上游原材料降价速度慢于市场产品降价速度,导致存货跌价计提增加较多。

综上所述,存货计提跌价的主要原因是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产品供大于求,产品价格走低、公司产能过剩、生产成本增加以及B、C品导致。

4、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及销售情况如下:

2018年-2019年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K(不含税)

年1-4月订单情况:

母公司2020

均出现大幅度的下降,部分型号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幅度甚至超过40%,公司结合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记录,结合期后可变现净值的分析,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5、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式: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式。具体的执行情况如下:根据存货的状态进行了明细分类,分仓位进行管理;根据存货的使用情况,将存货分为正常、残次或不良品、长期库龄、滞销等情况,并根据不同的存货状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残次或不良品、长期库龄、滞销等特殊仓位的库存产品,因无法获取后续可参考的销售情况来判断其可变现金额;公司财务部将该部分特殊仓位的存货列出清单,并将清单发送至仓库、生产部门、销售部门和PMC等部门,各部门在

收到财务发送的异常存货清单后,单项判定相关存货的可使用情况和市场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关存货的预计可收回价值;财务部再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最后综合判定出各类产品的跌价准备金额。

对于正常仓位的存货,公司按照产品的类型确定可变现净值,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比较后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对于半成品-光源及成品,有订单合同的按照合同价格,无合同的按照最近一个月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参考近期的销售费率、税金率确定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成本进行比较,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原材料,按照类别参考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考虑加工成本和销售费用后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根据测算情况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存货跌价的计提方法、参数和计提比例是合理的。

(2)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判断标准,是否存在报告期内利用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来年度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回复如下:

公司主要生产贴片光源和应用照明产品,公司存货的跌价和转销主要以贴片光源产品为主。客户对光源产品的光谱、光效都有严格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2%-3%左右的不良品,作为B、C品进行核算。B、C产品长期积压难以销售,预计价值极低,公司出于谨慎的角度,按照账面价值的90%-100%计提跌价,对于良品A品,公司根据库龄情况,对库龄积压1年以上的,预计价值极低,公司出于谨慎的角度,按照账面价值的90%计提,1年以内的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式测算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计提和转回、转销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期转回的5.62万系康铭盛的原材料转回。

长方母公司存货本期销售情况:

公司按季度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于每季度末,根据最新的产品销售价格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采用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根据当季度存货销售情况转销对应存货的跌价准备。母公司存货本期转销7,089.29万元系已实现销售的产品本期转销所致。

同时,公司2020年1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太理想,相关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很低,不存在通过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况。

经核查,不存在报告期内利用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来年度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程序:

(1)结合存货监盘,对存货的外观形态进行检查,关注物理形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残冷背次的情况,同时检查了留存存货库库龄;

(2)结合市场价格信息和同类型产品价格,复核产品售价是否合理;

(3)复核销售环节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是否合理;

(4)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是否准确;

(5)检查存货期后市场售价情况,评估相关存货未来变现能力;

(6)检查本期销售记录,重新计算了本期转销数据。

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存货2019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不存在报告期内利用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来年度利用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

五、你公司因收购康铭盛形成合并商誉账面原值38,341.46 万元,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3,453.95 万元,以前报告期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康铭盛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经营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盈利前景,并对比历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选取的具体参数、假设及测算过程,补

充说明以前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而本期大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康铭盛属于LED照明行业,主要生产多功能LED手电筒,强光铝合金手电筒、台灯、应急灯、手提灯、探照灯、头灯、电蚊拍、电工排插、多功能电风扇等产品。

从全球发展进程来看,英美等国家基于较为领先的研发优势,率先使得传统照明产品应用到居民日常生活中,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则进入照明时代较晚。各个阶段代表性照明产品各有优劣势,但照明行业整体朝着环保节能的方向发展。目前,LED照明技术已经成熟,正快速实现对传统照明产品的替代。

随着技术进步、LED芯片价格下跌使得综合成本降低,LED照明的渗透率迅速提升,不论是Digitimes还是麦肯锡的报告全球LED通用照明的渗透率在2010年后提升速度明显加快,未来渗透率还有提升空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已经由2009年的17.50亿美元扩展至2017年的55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速54%;渗透率方面,LED照明正快速实现对传统照明产品的替代,全球LED照明渗透率已经由2009年的1.5%快速提升至2017年的36.7%。

随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国际厂商逐步退出中国市场、代工订单增加,中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缓解,产业规模扩大。2018年中国半导体照明行业整体产值达到7374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外延芯片环节产值达到240亿元,同比增长3.4%;封装环节产值1054亿元,同比增长9.4%;应用环节产值6080亿元,同比增长13.8%。LED应用环节又分为通用照明和特殊照明两大应用方向,其中2018年我国通用照明产值2679亿元,同比增长5%,占应用市场的44.1%;特殊照明产值3401亿元,同比增长21.8%,占应用市场的55.9%。

康铭盛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LED移动照明应用产品。近年来,我国LED 照明产业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公司作为LED移动照明应用产品生产制造商,处于LED行业细分市场,虽然公司通过不断提高研发投入,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市场品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但同样面临产品供给方增加,竞争不断加剧的风险。

综上,虽然康铭盛所处行业规模无重大变化,但所处行业竞争加剧,营运成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FAQ 二零一五年三月

目录 一、接入 (1)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 b)文件网关 (16) c)DCOM (18) 二、交易 (21) 三、行情 (33) 四、交易参考信息 (35)

一、接入 a)交易网关和行情网关 1.一个用户是否可以同时使用STEP和BINARY协议? 答复:用户可通过调整网关的配置设置网关使用STEP或BINARY 协议。由于一个网关只能支持一种协议,因此,如果用户部分系统使用STEP协议,部分系统使用BINARY协议,则需要启动不同的网关程序。 2.使用BINARY接口是否会比STEP接口性能更好? 答复: STEP接口的数据最终都要转换为BINARY格式,因此BINARY 接口要比STEP接口快,但是扩展性要差一些。建议对于性能要求较高、业务规则较为成熟的业务,如竞价业务,使用BINARY接口,对于性能要求不高的业务,如协议交易业务、各类创新业务,可以考虑使用STEP接口。 3.字符串类型字段是否需要补空格? 答复:BINARY协议字符串类型字段需要在后面(即右侧)补足空格;STEP协议不需要补空格(补空格也没问题)。 4.BINARY协议应该使用哪种字节序? 答复:应使用网络字节序(big-endian)。 5.解析FAST的时候是否需要先加载模板,再根据模板解析FAST? 答复:是的。解析时要先从FAST流中解出模板ID,再根据模板ID找到模板,之后再解析后续的FAST数据。 6.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是否会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

答复:行情STEP接口中,一条STEP消息可能会包含多条FAST消息,因此可能包含多只证券的数据。在收到一条STEP消息时,应该重置一下FAST解码的上下文。 7.STEP接口中,logout后,再次logon时,其会话的序列号会重新 从1开始,这种现象是否正常? 答复:STEP接口使用LFIXT协议,再次登录会从OMS登录消息中填写的下一个期望的ID(NextExpectedMsgSeqNum)开始,如果未提供则从1开始。 8.STEP协议登录消息中DefaultApplVer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按接口规范要求填写。 DefaultApplVerID=9 DefaultApplExtVerID=124,DefaultCstmApplVerID=STEP1.20_SZ_1.00 注意:DefaultCstmApplVerID 应填写为STEPn.xy_SZ_a.bc格式,其中n.xy为step协议版本, a.bc为数据接口规范版本,当前应该填写的版本号为STEP1.20_SZ_1.00,表示使1.20版本的STEP 协议和1.00版本的数据接口规范。 9.SenderCompId字段应如何填写? 答复:SenderCompId可以自行填写,要求为非空字符串。 10.STEP方式和BINARY方式的登录消息中的用户名和密码为可选项, 是否可以不填写? 答复:登录网关是否需要身份验证,可由用户自己决定。将网关

汉鼎宇佑:关于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年五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 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0]第4-0007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会计师”)作为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鼎宇佑”)2019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根据贵部《关于对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11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显示,前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201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为12,405万元,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7,000万元。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核实并补充说明以下情况:(1)前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你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发生时点、占用持续期间、占用方、资金流转路径、日最高占用余额、占用总金额等; (2)结合资金占用相关业务实质、前期账务处理和会计科目列报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需要对以前年度定期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3)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被占用资金的归还情况、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时间安排及你公司董事会在发现和解决资金占用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 (4)年审会计师在2018年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显示,2018年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结合采取的具体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情况,说明在2018年未发现上述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是否勤勉尽责,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核证据。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原因、具体占用方式、发生时点、占用持续期间、占用方、资金流转路径、日最高占用余额、占用总金额等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所上市债券的现券交易、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业务规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交易,是指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交易品种、方式与时间 第四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债券品种,可以进行现券和回购交易。 第五条债券交易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但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2.3条要求的债券交易应当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第六条债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债券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第三章债券现券交易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债券以人民币100元面值为1张。 第八条债券现券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 第九条债券现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第十条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的方式。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 第二节应计利息 第十一条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金额之和;债券现券交易采用全价交易方式的,结算价格为成交价格。 第十二条附息式债券应计利息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计利息金额=债券面值×计息天数×票面利率/365天 计息天数,是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包括交易日)期间的自然日天数(闰年的2月29日不计入); 票面利率,是指固定利率型债券发行的票面利率、浮动利率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附件2: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 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 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 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9) 第四章保荐人 (13) 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5) 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5) 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 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 第六章定期报告 (22) 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 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 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 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 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0) 第十章关联交易 (36) 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 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7)

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 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 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 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 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 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 第六节回购股份 (48) 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 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1) 第九节股权激励 (53) 第十节破产 (54) 第十一节其他 (58) 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0) 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 第一节一般规定 (64) 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 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0) 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3) 第一节暂停上市 (73) 第二节恢复上市 (76) 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4) 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 第五节重新上市 (98) 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0) 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1) 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1) 第十八章释义 (103) 第十九章附则 (107) 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7)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7)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关于对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04 号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2.75亿元(含受限资金1.04亿元),占你公司资产总额12.57%;主要有息负债余额34.36亿元(包括长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债券)。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2.48亿元,占净利润51.02%。 (1)请结合你公司资金需求、负债成本、货币资金收益、银行授信等情况,说明你公司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以列表形式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与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存在货币资金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 (3)请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结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财务状况、股票质押情况及对外投资资金需求等事项,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变相占用你公司资金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公司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与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对上述(2)、(3)事项进行核查与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7.07亿元,同比增长28.12%,远高于营业收入2.99%的增长速度,其中应收关联方余额2.6亿元,占比13.32%,同比增加近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15亿元,同比增121%。 (1)请结合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情况及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率显著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主要原因,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扩大销售或虚构交易的情形。 (2)请以列表的形式,按产品类别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包括金额、占比、回款情况等,以及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并说明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及未来持续性,是否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是否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以及公司就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所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3)请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情况,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恰当。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22.97亿元,其中原材料余额13.1亿元,占比57%。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73万元,计提比例为1.82%;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838万元,转回或转销金额占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66.41%。 (1)请按类别列示期末原材料具体构成,并结合公司采购安排

20150520《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以下简称“预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按照依法监管、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高效便民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由本所按照本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对其是否符合本所上市条件进行预审工作并出具审核意见。 本所对公司债券的预审工作不表明本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三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对其所出具的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申请材料(以下简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预审工作遵循集体决策、书面审核、书面反馈、双人双审原则;基本工作制度是会议制度;原则上按照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审核专家会议。 第五条预审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反馈、决定、期后

事项等环节。本所内部审核工作时间应不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第六条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所工作人员在审核申请材料时,如果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潜在利益冲突,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章受理 第七条发行人应当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及本所相关规则要求,通过承销机构在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以下简称“固收专区”)“公司债上市预审核申请”栏目,提交申请材料。 第八条本所应当于收到材料后二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形式审核,并按下列要求处理: (一)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确认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当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 发行人可通过承销商在固收专区查阅预审工作进展状态。 第三章审核 第九条本所受理申请材料当日,根据本所回避要求等确定两名审核人员。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在查询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发行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审核完毕后应当撰写反馈会报告和反馈意见初稿,

ST尤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尤夫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定、行业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4月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55号)关注的尤夫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请列表说明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你公司或有借款和或有担保形成的表外负债以及大宗贸易形成的表内债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被担保方和债务人、表外负债和表内债权的金额、是否对公司2018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等。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根据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尤夫控股”)、尤夫股份、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下称“湖州尤夫”)、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尤航新能源”)、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正悦”)、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上海垚阔”)及颜静刚于2018年11月22日签署的《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及上海垚阔出具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相关事项之确认函》和尤夫股份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中涉及尤夫股份或有借款和或有担保形成的表外负债及大宗贸易形成的表内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外负债 1、或有借款债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

深交所5日发布公告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版)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 同时,深交所2009年11月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证上〔2009〕143号)同时废止。 以下为全文: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为,以及发行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交易,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的上市交易,参照本规则执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不适用本规则。 1.3 债券在本所上市,不表明本所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和按期还本付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债券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并在本所上市的债券,不得在本所以外的其他场所交易或转让。 1.5 本所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审核债券上市申请,安排债券上市,并对发行人和上市推荐人等进行监管。 第二章债券上市条件 2.1 发行人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本所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批准或者备案并公开发行; (二)发行人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债券发行条件; (三)债券期限为一年以上; (四)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五)债券须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且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六)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编号:临2018-030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8年5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4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会计差错变更、经营与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会计差错更正及业绩承诺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51%股权,成为公司主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但是,2016年时任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和2017 年年报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对智慧海派与供应链企业业务的收入确认判断和具体财务处理出现重大差异,公司将2016 年度本未予确认的收入重新计回,直接导致智慧海派2016 年重组业绩承诺完成率由原来的85.66%变更为116.54%。鉴于上述事项涉及智慧海派的业务实质和会计差错,并直接决定了当年重组业绩是否完成,影响重大。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和重组财务顾问分别对以下问题做出说明和发表意见。 1.2016 年,智慧海派与供应链企业的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天职国际对2016 年末尚未收回账款的该业务收入全部予以调减,涉及销售收入调减10.47 亿元,营业成本调减8.82 亿元,净利润调减1.19 亿元。根据2017 年年报,公司将前述调减收入重新在2016 年财务报表中列报,导致公司2016 年合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以下统称“债券”)在竞价交易系统的现货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债券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由本所另行规定。 本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债券品种,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投资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债券交易,应按照本所全面指定交易的规定,事先指定一家会员作为其债券交易受托人,并与其订立全面指定交易协议、债券现货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委托协议。 会员应当对其向本所发出的债券交易申报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员将客户债券申报作为回购质押券或者申报进行债券现券交易的,视为会

员已经获得其客户的同意,本所对此不负审查义务。 第四条会员及其他从事债券交易的机构,应建立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机制。 会员不得擅自使用客户的证券账户或者挪用客户债券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债券回购交易。违反本规定者,本所可限制或暂停其从事债券回购交易业务,直至取消交易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五条债券交易的登记、托管和结算,由本所指定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照相关规则办理。 第二章债券现货交易 第六条债券现货实行净价交易,并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第七条债券现货交易中,当日买入的债券当日可以卖出。 第八条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 (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 (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超过10万手; (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债券现货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债券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四批) 为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3年、2005年、2006年先后三次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基础上,本所对成立以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因业务发展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计104件。现将废止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序号文件编号发布日期标题 1 1991 深圳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及发布方式 2 深证所字〔1993〕299号1993-10-2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办法 3 深证所字〔1994〕177号1994-11-11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暂行规则》的通知 4 深证所字〔1994〕187号1994-11-24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5 深证所字〔1995〕33号1995-3-13 关于印发《出市代表守则》的通知 6 深证所字〔1995〕81号1995-5-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管理办法》的通知 7 1995-5-9 交易大厅设备管理办法 8 深证发〔1996〕450号1996-12-2 关于加强交易与开户管理的通知 9 深证发〔1998〕194号1998-8-10关于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 深证会〔1999〕47号1999-6-23 关于收取席位分支管理费通知 11 深证会〔1999〕84号1999-11-17 资金前端风险控制系统券商业务操作指引 12 深证会〔2000〕59号2000-5-18 关于债券二级帐系统启用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13 深证综〔2000〕16号2000-6-7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新股事项的通知 14 2000-8-8 深圳证券交易所企业债券上市规则(2000年) 15 深证会〔2000〕26号2000-8-22 关于做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上网披露工作的通知 16 深证会〔2000〕151号2000-12-4 关于建立“保荐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7 深证上〔2001〕25号2001-3-27 关于确认上市公司行业类属的通知 18 深证上〔2001〕32号2001-4-6 关于上网披露公司章程等事项的通知 19 深证上〔2001〕48号2001-5-11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 2001-7-11 关于提交自律承诺书的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 21 深证会〔2002〕1号2002-1-7 关于启用“会员之家”网页并通过该网页发送会员监管信息的通知 22 深证上〔2002〕12号2002-3-8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23 深证会〔2002〕55号2002-3-26 关于启用会员报表网上报送系统的通知

问询函专项说明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19〕48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5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你公司已对停产涉及的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463.86万元,并计提与讼诉相关的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1,286.06万元,计提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10,967.03万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会计处理是否充分、适当。(1)……。(2)……。(3)……。(4)针对上述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执行了何种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执行替代程序,以及形成保留意见的依据。(5)……。(问询函第1条第4点) (一)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环境污染赔偿及罚款支出以及环境管控与修复费用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 1. 针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实施的相关审计程序 针对辉丰股份公司所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 了解与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 询问并复核管理层评估上述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做的相关考虑及客观依据;(3)获取并评价公司资产减值测试资料是否恰当、合理,并对资产减值测试过程进行相应复算;(4) 结合已复产车间的相关情况以及未复产车间的整改进展,了解公司复产的可能性,并向管理层和主管环保部门进行访谈核实;(5) 获取公司资产处置

2006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实施细则 (2006年9月20日深证会〔2006〕92号)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债券、债券回购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1.2 本所上市债券、债券回购的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适用《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1.3 债券、债券回购交易采用无纸化的集中交易或经批准的其他方式。 1.4 会员对客户托管的债券应当严格按户分账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债券。 1.5 本细则所称债券回购是指采取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债券买断式回购等交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 第二章债券交易 2.1 债券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日买入的债券可在当日卖出。 2.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2.3 国债交易以净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净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不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2.4 企业债交易以全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全价交易是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第三章债券回购交易 3.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会员或特定机构为“融资方”;作为其对手方的会员或特定机构称为“融券方”。 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比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 标准券折算比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3.2 登记在持有人本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持有人本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债券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进行申报。 3.3 会员应当与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客户签订债券回购委托协议,并设立标准券明细账。

星源材质: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18630370.html, 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770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材质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440ZA7690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0年6月1日收到了星源材质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星源材质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星源材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74.17万元,同比增长 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3,615.38万元,同比下降38.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8.8万元,同比下降56.84%;综合毛利率41.82%,同比下降6.43个百分点。 (1)请结合产品结构、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等成本变动因素、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明显下降的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对非经常性收益存在重大依赖、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请结合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并说明2019年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海联讯: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或“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6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3万元,同比增长2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3.51万元,同比增长35.13%。年报显示,收入、净利润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济效益所致。你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其中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4.03%。你公司2016-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21.9%、6.52%、11.3%。请结合电力企业信息化的市场发展情况、你公司资产结构调整情况、主要客户情况等,具体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回复: 2016年-202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时期,“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国家电网近年来每年信息化及通信项目投资额约为120亿元,未来投资额或在“三型两网”战略下继续提高,吸引了更多的竞争者进入;同时,电网设备智能化的趋势,也导致设备之间的分界线模糊,信息通信市场面临跨界冲击,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电力企业将面临更加全面和充分的市场竞争,

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积极投身国家电网战略布局,秉承“服务客户,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技术及服务水平,以冀北、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为中心,业务范围向全国辐射。 公司业务以系统集成为主,以项目形式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标准为项目验收,历年来大客户都比较稳定。2019恰逢“十三五”建设的高峰年,大量工程项目集中验收。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3.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49.79万元,其中2019年度前5大客户收入11,154.22万元,较2018年度前5大客户增加3,328.31万元,具体客户及收入金额如下表: 2019年公司前5大客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8年公司前5大客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年年报问询函所涉及到的问题

一、披露不完整 主要体现在应该填列的内容漏填或者未披露。 1、某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总成本”项目未填列。 2、某公司未披露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3、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年末金额均为空值。 4、某公司合并利润表中未填列稀释每股收益。 5、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部分项目未填列金额。 6、某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有发生额,但是第七节间接融资取得的金额未填列,请解释原因。 7、某公司请在第二节“公司基本信息”中补充披露签字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8、某公司请补充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Tips 年报定稿版录入xbrl后,导出pdf文件,如果是导出word文件请转pdf,打印PDF文件,从封面第一页第一个字开始,到财务附注最后一页最后一个标点符号,逐字逐句、多人多遍校对。于修改处纸质版留痕再与电子文件核对。查漏补缺,严谨严谨再严谨! 二、披露不准确 主要体现在本年报的上期发生额,与上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本期发生额金额不一致;第一节到第九节披露的数据内容,与财务报表及附注前后不一致;逻辑关系不一致等等。 1、某公司间接融资情况披露的借款情况与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金额存在差异。 2、某公司第七节“融资及分配情况”中,间接融资金额与现金流量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不一致。 3、某公司报告期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与现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二者不一致,请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4、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2015年“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金额与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中,2015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利息收入”金额不一致。请说明金额不一致的原因。 5、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在建工程转入”为x元,而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列示“转入固定资产”为y元,请解释二者不一致的原因。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版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 协议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协议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

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聚力文化: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浙证监公司字[2019]159号《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我局监管工作需要,现请你公司就下列事项进行书面说明、提供相关材料,于2019年10月28日前报送我局,并在收到和回复问询函时及时对外披露。 一、2019年9月26日,我局向你公司下发《监管问询函》,决定约见你公司董事长余海峰谈话,但余海峰至今未到我局参与谈话,也未与我局另行约定谈话时间。请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一)请说明余海峰至今未到我局参与谈话的具体原因。 (二)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已出境;若已出境,请说明其何时出境,在出境期间的履职情况,目前在哪个国家及回国计划。 (三)因余海峰持有的你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存在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 (四)请说明余海峰是否具备继续担任你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并解释原因。 二、你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披露公告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延期披露,请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一)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的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请帝龙新材料及相关管理人员说明其是否存在不配合你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情况,如存在,请说明具体原因。 (二)你公司是否能按期出具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将釆取什么措施保障第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债券市场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予发布。为做好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行人、承销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做好前端技术控制,切实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证券经营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评估、报备合格投资者,在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本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的存量合格投资者的调整工作,并通过本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提交合格投资者账户名单。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在本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本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或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申请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债券,其存续期间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自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原规则的规定,具体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的规定,本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关于为暂停上市公司债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08〕38号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 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次季报”)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季报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发布的与本次季度报告有关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编制、报送和披露本次季报。 - 1 -

二、本所上市公司应当在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报的披露工作,本次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07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预计不能在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本次季报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告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季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将自2008年5月1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三、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本所业务专区向本所预约本次季报的披露时间。本所将根据均衡披露的原则,在公司预约的基础上每日最多安排50家公司披露本次季报。公司预约披露情况将在本所网站公开披露并及时更新。 公司应当按照与本所约定的披露时间披露本次季报。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确定新的披露时间,经本所同意后方可变更。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 四、本次季报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如存在已披露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相关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在前次定期报告披露时尚未解决的,应当在本次季报正文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中说明2008年第一季度对相关事项的解决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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