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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沪知局﹝2017﹞62号)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沪知局﹝2017﹞62号)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沪知局﹝2017﹞62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7日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国家和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单位(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示范单位的创建以本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事业单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构筑知识产权

竞争优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支撑保障作用。

第三条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支持发明专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工作。

第四条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委办局组成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单位的认定和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认定、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审核试点示范单位的专利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

(三)负责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总结及绩效评价报告。

(四)开展宣传、培训和表彰活动,推广专利工作经验。

(五)承担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系统及专家库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六条市知识产权局依托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第二章申请与认定

第七条申请认定试点示范单位的,应为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保持盈利。

事业单位应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支持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发展。

第八条申请认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高度重视专利工作,已设置专利管理或成果转化机构,已制定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和激励制度并有效实施,至少配备1名专利工作者。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2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不低于9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5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2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10%。

(四)人员培训:重视开展专利宣传培训活动,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6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40%。

(五)专利保护:专利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第九条试点单位期满验收通过后三年内,可申请认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机构和制度:企业将专利管理机构作为整体管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已建立专利实施转化机构或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平台。企事业单位至少配备1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基本实现专利工作电子化管理。

(二)专利创造: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0件,且积极申请国(境)外专利;事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0件。企事业单位专利电子申请率达到100%,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保持增长,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三)专利实施:近三年,企业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70%,专利许可、转让及专利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三年,事业单位的授权发明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0件的,实施率不低于20%。

(四)人员培训:将知识产权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管理人员及科技工作人员的培训率达到80%,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人才多层次培养机制。

(五)专利保护:专利保护和纠纷应对能力强,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和应对机制,近五年内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六)专利战略:企业制定并实施专利战略,已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或通过其他专利信息利用渠道,积极开展专利战略和预警分析。事业单位已制定专利工作的发展规划,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专利创造和运营体系。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按照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进行自主申报。鼓励主管部门、区知识产权局、集团公司、保荐机构等积极推荐。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情况说明和试点示范专利工作方案等。

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专利工作要求,立足自身发展战略,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试点示范专利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内容包括:专利管理标准化建设,专利战略制定与实施,专利数据库、预警平台建设,专利托管、质押、转让和许可,专利人才培训,专利维权,其他专利工作。

第十二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要求申报单位进行陈述和答辩,或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三条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审议,审议通过的,在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对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不予认定。

第十四条经认定的试点示范单位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告,并颁发试点示范单位证书。

每年认定试点和示范单位不超过150家,试点示范单位中,企业比例均不低于80%。

第三章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的试点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40万元的专项资助。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示范期限为两年,给予总额不超过60万元的专项资助。

第十六条试点示范单位应按要求提交试点示范期限内的专利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应根据申请和认定阶段的专利工作方案制定。

市知识产权局对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与试点示范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预拨不超过专项资助总额70%的资金。

第十七条区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试点示范单位的相关工作,按要求统计项目实施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调查、分析、研究等工作。

第十八条试点示范单位应认真执行项目实施合同,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工作计划的,应及时提出申请。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同意调整,必要时可停止项目实施,并视情况追回相应的资金。

第十九条试点示范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合同期满后两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材料。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

第二十条任务验收可采取会议审查、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等方式进行。

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合同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和体制机制创新情况等。未完成项目实施合同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或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不得通过验收。

第二十一条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结论均为通过时,项目验收结论为通过,并拨付专项资助余额资金。未通过验收的,应在收到验收结论书后的6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专项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申报、管理和财务验收,按照《上海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监督

第二十三条试点示范单位在申请认定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或严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取消其试点示范单位称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相关工作人员在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工作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规范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包括: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知识产权规则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利用以及知识产权奖酬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奖惩等活动贯穿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知识产权工作方针、知识产权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由负责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基本职责:(一)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规范,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二)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三)办理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权的维护、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合同备案、知识产权权质押、知识产权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单位知识产权纠纷等知识产权事务; (四)收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知识产权文献,建立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咨询服务; (五)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六)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实施知识产权奖惩。 第五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统一管理,用于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奖酬及知识产权工作事务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六条本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知识产权产权的管理

第七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职权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被批准后,本单位为知识产权权人,在知识产权注册申请文件中标明发明人或者创作人。 第八条本单位在聘用员工(包括临时工作人员)前,应当与员工签订由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制定的有关职务发明创造协议。 第十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先提出专利申请,方可进行论文发表、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奖、技术、产品展览和销售等可能丧失新颖性的活动。对于不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将其纳入本单位技术秘密保护范围,从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及经营实际出发需要公开的除外。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完成后,应先报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备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适时对职务发明创造进行评价,适宜申请知识产权的应进行知识产权查新检索,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是否申请知识产权及申请的时机、种类和国别。 第十二条职工将其非职务发明申请知识产权,本单位应予支持,不得压制和侵犯其知识产权申请权和知识产权权。需要本单位出具证明的,由本单位审查确定后,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 第十三条需向国外申请知识产权的项目,本单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本单位建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时,外方以技术、设备、产品作投资的,应就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技术领域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论证。 本单位与外方签订涉及知识产权或将来可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涉外合同,应对知识产权事宜或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事宜作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应对本单位所有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申请进行监视和管理,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被侵权,或者与他方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或其他纠纷的,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求知识产权定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单位知识产权权益涉及海关保护时,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权海关保护备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存在问题和对策的调研报告书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 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17号)的精神,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县积极响应,率先启动,精心组织,截至今日,已有3年时间。这项崭新的事业单位改革,一改往日的事业单位以身份定岗位的传统管理办法,打破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旨在构造一个真正的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竞争机制,让更多的人有了一个适合自己施展才华的平台,从而最大限度的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激活事业单位的创造活力。但由于事业单位种类繁多,人员结构复杂,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实施中存在不少问题。近日,我们通过问卷、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行系统调研,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事业单位571个,现有在职人员14695人,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726人,专业技术人员12414人,工勤技能人员1555人。其中: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96个,其中中学58所,小学335所,幼儿园3所。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554人,其中管理人员132人,专

业技术人员9147人,工勤技能人员275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35个,实有在职人员2409人,管理人员92人,专业技术人员2066人,工勤技能人员251人。农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46个,实有在职人员778人,其中管理人员65人,专业技术人员386人,工勤技能人员327人。 截止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全部完成岗位设置,90%的单位完成了岗位聘用。 二、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一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岗位不足,僧多粥少,有些教师虽已取得任职资格,但因聘任职位已满或者超员无法入岗,兑现不了相应级别工资,积极性受到影响。 省市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比例控制,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五年内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在无空缺岗位的情况下,不得新聘人员。可是现实的情况是超结构比例的那部分人员大多是中高级职称获得者,他们大多是学校的骨干,关乎农村教育的明天,担负着兴盛农村教育的重任。他们正值人生的黄金时期,有思想、有激情、有活力,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他们也是家庭中的顶梁柱,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孩子需要抚养,经济的重担无疑会让他们顾虑重重。由于得不到聘任,兑现不了相应级别工作,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2019)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助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9年12月26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市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为规范和保障试点工作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保险公司设置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企业自愿投保,协商签订保险合同,政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保企业给予保费补贴,多方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 第三条市财政预算安排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设置的专利执行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或两项保险的组合产品的保费进行补贴。 第四条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经费支持的投保人范围为:本市单项冠军企业和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工信部或本市评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满足相关条件的外资隐形冠军企业。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包括硬科技中小微企业和十大高精尖产业小微企业。

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1 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集团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 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超人集团有限公司 劲牌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公司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新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红枸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业集团公司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事业单位职位级别划分介绍

事业单位职位级别划分介绍 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事业单位的职位有多种类别,有不同级别,具体可以见下面所说: 1、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通用的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3、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 4、管理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5、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管理岗位的不同等级岗位? 答: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6、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能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 7、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立足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与专业要求,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8、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级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 ,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高级岗位分别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

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实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笨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事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但是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处,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裁批准之后由专利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由专利管理部指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六条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专利工作计划,并报“专利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有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专利工作宣传及培训讲座,专利管理部予以协助。 第八条由总裁办负责申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金及优惠政策,由专利管理部协助 【机构职能及职责】

第九条专利管理部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方针下,以服务xxxxxx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在公司的商业策略指引下,开展该部门的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十条主要职能范围包括:项目的研发和创思;专利项目的申报;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本部门其他已获专利技术的维权;专利技术的组织开发和系统内专利应用上的产品实施;专利库的建立及各项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专利项目的授权与商业合作的咨询受理与商务接洽;专利新项目的可行性研讨、立项、申报、商业模式的构成及商业计划书的初拟、可转化专利核心项目中新商业利润公司组建前期筹备及综合评估; 新专利项目资金及商业化必须的前期包装及项目推广。 【管理工作规范】 【专利申请】 第十一条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有产品市场部和专利管理部共同评定技术创新性。 第十二条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由“专利管理部”通过对比文献的探索调研、分析评价后报公司决策机构审定。 第十三条任何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惊醒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活动。 第十四条申请决定作出后,有关人员或部门准备好专利申请技术资料,又“专利管理部”同意办理专利申请。 第十五条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专利技术文档的沟通,以产品市场部为核心,与专利管理部一起,共同负责商务合作洽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实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

北京市专利实施方案申报书

申报编号□□□□□□□ 合同编号□□□□□□□ 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 专利创业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公章) 起止年限: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编制

填表说明 一、填写要求: 1.申报企业填写内容及提供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无误。申报企业可自行打印本申报书。 2.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 3.申报书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符号正确、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4.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的纸,并装订成册本,一式六份。 二、指标说明: 1.信用等级:指由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认定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根据《中关村企业信 用评级报告的实施办法》对申请中关村企业信用评级报告的企业所核定的信用等级。 2.是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大专院校办的企业: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学历并颁发学历证明的 大专院校创办领办的企业。 4.科研院所办的企业:指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创办领办的企业。 5.留学人员办的企业:指获得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留学人员,或在国内已 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访问、合作研究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 6.科研院所整体转制企业:指1999年1月1日以后地市以上政府部门属独立技术开发型 科研机构整建制转型为科技企业或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的企业。 7.企业总收入:指企业全年的生产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性收入和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商品 的销售收入、其它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各种收入的总和。 8.工业总产值:包括本年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 差额价值。 9.工业增加值:指企业在工业活动中创造的价值。计算方法是: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 工业中间投入+工业部分的增值税 10.项目计划完成时年度指标:指项目实际可实现的年度指标,而不是达到的生产能力。

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内部事项注意保存 1 目的 为规范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专利工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企业专利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实施。 3 定义 3.1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是指因职务发明创造所申请的专利。 3.2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3.2.1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3.2.1.1 发明人或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3.2.1.2 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专门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

3.2.1.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 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3.2.2 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等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3.3 本办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3.4 本办法所称的申请奖或授权奖,是指在取得专利申请号或专利权后,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的奖励。 所称的专利实施酬金,是指根据专利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效果,公司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专利许可实施酬金是指专利许可给第三方实施后,根据许可实施所获得的收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合理报酬。 4 管理职责: 4.1 专利管理机构 4.1.1 公司成立专利管理办公室,挂靠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管理公司有关的专利事务。公司由一名领导主管专利工作;专利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研究中心领导兼任,配备专职专利工作者和兼职专利工作者。 4.1.2 公司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人,各单位应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员,与公司专利管理办公室形成工作管理网络。专利(知识产权)管理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理工科)学历、两年以上技术工作经验。 4.2 管理部门职责 4.2.1 公司主管领导

2017年度北京市专利试点培育单位名单(290家)

2017年度北京市专利试点培育单位名单(290家) 东城区:(6家) 1 北京市计算中心 2 北京天龙天天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3 北京致成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4 天脉聚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 天脉聚源(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6 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区:(11家) 1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 2 北京市塑料研究所 3 特斯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 北京国电恒嘉科贸有限公司 5 至玥腾风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 北京赛迈特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7 北京市蜂业公司 8 北京壹卡行科技有限公司 9 北京聚爱财科技有限公司 10 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 11 现在(北京)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区:(40家) 1 小狗电器互联网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 北京七鑫易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 北京大河环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5 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 北京爱空气科技有限公司 7 北京北明大成科技有限公司 8 艾图爱(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9 安世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北京北电科林电子有限公司 11 北京百利时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 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3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福润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 北京国泰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16 北京健康有益科技有限公司 17 北京金泽环境能源技术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8 北京聚智有为科贸有限公司 19 北京路德永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北京天彩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21 北京英福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 北京云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3 歌诗陀(北京)光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4 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5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6 乐视汽车(北京)有限公司 27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 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9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30 北京亿维讯科技有限公司 31 北京中纺海天染织技术有限公司 32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33 北京挖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4 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5 北京减脂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36 北京物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7 北京臻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 北京合益包装容器有限公司 39 北京顺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40 北京通蓝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工作的目的: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专利工作的任务: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专利工作方针、专利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在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施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部,负责本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由专利工作部统一管理,用于专利培训、专利奖酬、专利工作事务及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本公司专利工作部的基本职责包括: 1.制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2.制定专利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参与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5.组织专利宣传、培训;

6.管理专利文献,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 7.管理专利申报工作,提供专利咨询服务; 8.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公司专利纠纷等事务; 9.实施专利奖惩; 10.管理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利制度的运用 第八条本公司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第九条本公司在经营性投资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有关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建议。 第十条本公司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立项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其中包括失效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合作或自主研发等方面的建议。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避免重复研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效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建议。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设备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方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问答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问答 时间:2014-11-01 09:16来源:未知作者:rkzzj 点击:次 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政策问答 一、事业单位岗位与岗位设臵 1、事业单位岗位设臵所称的岗位是什么? 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臵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岗位是事业单位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组织分工的结果,具体到每个单位而言,岗位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相对而言都会有一定任职条件。国家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出发,提出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则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对应到相应的岗位等级,以便规范管理、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2、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臵?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 [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也迫切要求制定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使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别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对制定岗位设臵管理规定提

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推行聘用制度需要岗位管理方面的政策配套;(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岗位设臵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臵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当前,规范岗位设臵已具备了基本条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逐渐形成,岗位管理已被很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接受。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所接受。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和事业单位对岗位管理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和效果,为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相关规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3、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臵,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从管理学的角度上讲,一般组织机构的岗位能级,从高到低可分为四个层次:决策层岗位、管理层岗位、执行层岗位、操作层岗位。在任何组织中,其岗位的能级结构都是呈梯形结构的,合理的能级结构是发挥组织整体功能的重要因素,能级既体现在职务上,也体现在业务水平上,

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公路交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 - 1 -

公路交通事业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 公路交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 2 -

公路交通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 - 3 -

附件5: 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的审核; 2、经费形式是指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三种形式; 3、现岗位聘用人数是指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现聘用的人员数量; 4、岗位类别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属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还是工勤技能岗位; 5、岗位名称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的具体岗位名称; 6、岗位等级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的等级; 7、岗位设置时限是指拟设置的特设岗位起止时间; 8、本表一式四份,核准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工资审核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9、本表用A4纸打印,上报时附电子版。 4

附件6: 重庆市公路交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2、内设机构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3、现有人员数是指事业单位现有在册(在编、在岗、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 4、本表填报一式三份,核准后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 5、本表用A4纸打印,上报时附电子版。 - 5 -

附件7: 重庆市公路交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填表人: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 6 -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企业专利管理制度(范本)--专利知识企业专利管理制度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和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调整职工在研究、开发及其它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同企业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加快公司的专利发展,使专利机制成为促进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基层单位的专利状况和专利管理水平将作为公司评价考核其科技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目的是鼓励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第三条技术中心的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和统一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第四条知识产权办公室是负责专利管理及其相关事务的部门。在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方针指导下,以服务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公司的经济策略指引下,开展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第五条知识产权办公室具体业务范围:1、负责专利申请项目的审查、申报与奖励以及档案管理、产权的维持工作;2、负责对专利项目的维权(包括专利侵权监视、专利诉讼);3、负责组织对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的可行性分析;4、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5、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6、专利技术的转让与许可; 7、专利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及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建立;8、填报各类报表及上报。 9、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六条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工作计划,并存档备案。第七条负责专利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第八条负责申请和管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基金,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优惠政策。 第三章管理工作规范专利申请第九条知识产权办公室设专利管理员一名,员工自主向管理员提交专利申请资料,每月汇总后领导签字并归档。

北京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北京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房山区 1、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大学科技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 3、对年度内创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创制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联盟团体标准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4、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支持; 5、对年度内获批国家级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金支持;获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北京市专利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1万元的资金支持; 6、对年度内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 7、对年度内获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资金支持; 8、对年度内获批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9、对年度内获批北京设计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金支持; 10、对年度内获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每项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资金支持。 朝阳区 对上一年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由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发生的审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丰台区 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补助资金”,对通过上一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其申报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审计费用,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为2万元。 延庆园 对认定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顺义区

(完整word版)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公司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工作的目的: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专利工作的任务: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专利工作方针、专利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专利管理的机构与职责,专利的权属确定、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的确定、技术保密、专利的申报和申请、专利文献的检索和利用、专利权的维护、专利文档的管理、专利流程的管理、专利的保护、专利标示、专利激励等基础管理,以及研究与开发、采购、生产、销售、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等活动中的专利过程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利管理。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一条公司设立专利管理专责,负责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二条专利管理专责的基本职责包括: 1.制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2.制定专利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参与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5.管理专利文献,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 6.管理专利申报工作,提供专利咨询服务。 7.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证明和处理公司专利纠纷等事务。 8.实施专利奖惩并管理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一条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现在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三条专利申请的提出和审批。 (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本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将《专利申请表》交至专利管理专责,专利管理专责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将此表交至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专利管理专责将《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1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工作的目的: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专利工作的任务: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专利工作方针、专利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在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施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立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由技术中心统一管理,用于专利培训、专利奖酬、专利工作事务及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技术中心的基本职责包括: 1.制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2.制定专利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参与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5.组织专利宣传、培训; 6.管理专利文献,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 7.管理专利申报工作,提供专利咨询服务; 8.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证明和处理公司专利纠纷等事务; 9.实施专利奖惩; 10.管理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利制度的运用 第八条公司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第九条公司在经营性投资决策前,应由技术中心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有关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建议。 第十条公司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立项前,应由技术中心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其中包括失效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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