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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谈话告知制度

术前谈话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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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术前谈话告知制度

1、所有的损伤性诊断、治疗、麻醉、手术均应向患者或其家属交待病情转归的严重后果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签字。

2、急诊手术谈话签字由总住院医师负责。

3、择期手术谈话签字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负责。

4、麻醉谈话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负责。

5、严禁择期手术的麻醉术前谈话和手术术前谈话及签字在手术当日或在手术室门前进行。

6、术中发现与术前估计不十分吻合,需要更改手术方案,而术前谈话又未涉及时,须通知患者家属,征得其同意并重新签字方可继续手术。

7、择期手术、危重患者手术前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术前讨论。

护理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制度 护理告知是护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权利的需要,是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方式,也是医护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能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在对患者实施医疗护理过程中,会遇到无法预测或无法避免的风险,因此,院方有义务向患者告知存在风险并加以说明。 告知内容: 一、入院告知 应介绍环境、设施、人员。如:自我介绍,介绍科主任、护士长、间室病友等。 二、住院须知 告知规章制度。如:陪护探视制度、作息制度、病房管理要求,开水、饮食供应,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三、安全告知 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安全护理的注意事项,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四、操作告知 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告知操作的名称、方法、目的、必要性、创伤性、风险性、主要的程序步骤配合;操作中告知可能出现的 1

不适,操作配合注意事项;操作后告知注意事项。 五、检查告知 各项检查、化验前应告知患者检查目的、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六、以出院指导的形式告知患者出院后疾病康复知识,正确用药方法;饮食、休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复诊对间、咨询电话等。告知技巧: 一、告知的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需要,与此无关的或应保密的内容不可告知;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引用资料要准确无误。 二、告知时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同情关切,不要用训斥、恩赐的口吻,不要呆板的讲授,更不能训斥、命令患者。 三、告知的语言要通俗易易懂,少用医学术语,不用暗示诱导语言,不误导、欺骗或隐瞒患者,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四、告知过程中、对患者的提问耐心解答,患者难以理解的内容,要稍加停顿并做必要的重复和解释,防止用语不当引起不良的心理剌激。 五、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2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

医院护理患者告知制度 患者作为一名特殊的消费者,有权利了解自己患病的信息和治疗、护理方案,并做出适当选择。因此护理人员必须自觉维护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选择权、健康自主权及隐私权,侵袭性操作前,护士有义务如实告知,并尊重其选择。 1.护理人员在实施护理过程中,应与患者和家属进行有效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患者和家属的有关问题,在不影响治疗前提下,应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护理计划、护理措施、护理风险等,以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知情和合作,酌情作相应记录。 2.患者人院后须先征求患者意见是否需要委托他人履行自己在医院期间的有关法律手续,如需要应由患者亲自签订委托书,并告知住院期间注意事项。 3.患者病情危重时,医师出示病危通知,告知并交与家属。 4.患者住院期间,病情突变,急需抢救、手术等,应立即告诉监护人和委托人,来不及告知应报告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给患者实施特殊治疗、检查、用药、护理时,做到知情同意,特别是实施化疗、创伤性护理、治疗,护理人员须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必要时填写“告知书”。 6.护士执行护理活动中,应尊重患者人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的隐私,各类检查室均有隐私保护性措施。

下列列举--些告知技巧。 1.告知态度要诚恳、和蔼、耐心、诚心,充满关切,忌训斥、命令。语言要通俗易懂,忌用医学术语、暗示诱导、误导、欺骗、隐瞒,确保患者在理解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 2.告知内容应有利于治疗操作或康复,与此无关内容不可告知。一次告知内容不能太多,使用资料、数据准确无误,不能含混。 3.告知过程中,对患者提问耐心解答,难以理解的应反复解释,防止用语不当。 4.操作失误时,要诚恳道歉,操作结束时,要感谢患者及家属的合作。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教科,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 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

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13、医患知情谈话记录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14、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住院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首诊医师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

医院病人告知制度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告知病人外出所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告知程序。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本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_(2)1.doc

护理管理制度_(2)1 护理工作基本制度 (一)病区管理制度 1、病区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全体病区工作人员积极协助。 2、病区布局有序,统一陈设,室内床位和物品定位放置、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变动。 3、保持病区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声,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 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4、病区内禁止吸烟,注意通风。 5、定期召开护患沟通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病区(部门)工作。 6、医务人员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片上岗。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设备,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 定期请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二)患者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必须有医师签发住院证,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 (2)护士接到入院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及时准备好床单位。 (3)患者入院时。护士热情接待,及时通知分管医师和责任护士。 (4)视病情予以个人卫生处置。 (5)对急症手术或危重患者须立即做好手术抢救准备。 (6)负责护士对患者进行入院评估(如测量体温、呼吸、脉搏、血压、体重,了解病情、心理状况及生活习惯等)。 (7)详细介绍竹苑环境、人员、相关制度,指导相关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8)及时执行医嘱。 2、患者出院管理制度 (1)患者出院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并下达出院医嘱,护士将出院日期通知患者。 (2)注销各种治疗护理卡,整理病历,填写出院登记,通知结算中心结账。 (3)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出院指导,包括办理出院手续的程序、目前病情、

饮食、活动及出院带药指导、复诊等。 (4)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5)协助患者整理物品,开具物品放行单,热情送患者离开病室。 (6)做好床单位的终料理和消毒工作。 3、患者转科、转院管理制度 (1)医师下达患者转科、转院医嘱后,及时向相关部门联系。 (2)患者转科、转院前,责任护士协助主管医师告知患者或家属目前患者病情,转运途中的注意事项等。 (3)执行转科、转院医嘱,完善护理记录,将病历介绍等资料随同转科、转院。 (4)护送患者转科、转院医嘱前往所转科室、医院是,注意转院途中安全。 (5)协助妥善安置患者,与接收科室、医院交接患者病情、治疗、护理、物品,交接双方签名。 (6)注销各种执行卡,做好床单位的终料理的消毒工作。 (三)探陪人员管理制度 1、为建立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减轻患者负担,医院要通知落实基础护理工作,尽量减少陪人。患者是否需要留陪人由主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关于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可能需要病人在住院期间配合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处、门诊办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处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处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7、实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前,必须征得接受器官者和提供器官者双方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书面签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8、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录中记明。 9、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2、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3、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成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4、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病案的法律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书写病历,其书写内容、格式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二是执行知情同意书规定,体现知情同意告知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实验性临床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同意书的基本类型分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及委托书等。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临床的专业性,知情同意书应增加种类,形成系列才能适应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才能使知情同意告知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理解知情同意法律依据及临床要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是医政管理的重要工作。 1知情同意的法律依据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治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病人的权力。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有关手术、检查和治疗不能实施。医生对病人告知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患者完全知情后,才能做到自主、自愿和理性地作出选择和有效同意。《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这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进程,而不是图谋一个签字,更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即便有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但医务人员因为行为过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院曾发生一例医疗纠纷,一食道癌晚期病人作食管套管支架植入手术,术后发生了套管支架移位,这是常见的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但由于没有认真写好知情同意书,只是口头告知而没有文字记录,医学鉴定则认为没有告知,应负相应责任。 2知情同意的临床要素 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践性临床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对病情危重、体质特殊、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1内容 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名称、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 应包括检查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等;医疗美容同意书应包括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由于临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一)告知基本要求 l、告知人由本院有关职能部门和科主任、主诊医师、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及有关人员担当。 2、告知方式有门诊告示、入院须知、各类知情同意书、病程记录、口头告知等形式。 3、告知人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注意采取合适的方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4、告知对象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本院门诊就诊和住院的病人及其相关人员(监护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近亲属、关系人)。 5、患者本人因各种原因授权他人行使其知情同意权时,患者必须签署《委托书》。 6、告知内容为患者病情、检查项目和治疗措施的目的、方法、步骤、预后及其存在的医疗风险、医院规章制度和诊疗秩序等相关医疗情况,对一些风险较大的医疗措施必须告知可能产生的不良结果及防范措施、可能的预后,若不采用此措施可能对诊疗结果的影响等。 7、如果未得到告知对象的同意并在相应病程记录或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则不得实施相关医疗措施(抢救情况除外)。 8、住院病人所有的知情同意书保存在病历中,门诊病人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一份,由执行科室保存。在实施有关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核验知情同意书。 9、如果患方拒绝在病危(重)尸检等特殊情况的告知书上签名时,

应有第三方(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律师等)有关人员在场或三名以上的医护人员共同向告知对象告知,将时间、地点、告知对象等情况作书面记录,并由医护人员联合签名。 (二)病情告知 1、门诊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等相关医疗情况由接诊医师口头告知。 2、新入院病人的初步诊断、主要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病情程度及可能预后等相关医疗情况,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口头告知。门诊入院的病人在入院三天内告知。 3、有新的阳性体征、检查、检验结果发现,需修改诊疗计划,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在三天内口头告知。 4、病情危重或病情明显加重者,病情、诊疗计划、预后等由主诊医师或主治医生在两个小时内告知,并由告知对象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签字。 5、危重病人因检查、治疗需要搬动时,须在搬动前告知搬动可能产生的病情变化等相关风险,并由告知对象在病历相关记录处签字。 (三)有创诊治措施告知 1、有创诊治措施是指以非药物诊治为主的各种有创的诊断、检查、治疗和手术等医疗措施,包括各种手术、各种组织器官的穿刺及活检、各种内窥镜的诊治等。 2、告之内容包括:操作的必要性、操作方案、麻醉方式、操作和麻醉时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等。 3、一次住院期间,病人为同一目的需反复进行肝穿、胸穿等检查时,

8.患者告知制度

患者告知制度 一、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患者告知制度。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等。 二、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结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三、患者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四、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时,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五、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流程及通俗的语言向患者(家属)说明护理措施。对语言理解有困难的患者,宜使用文字或图示。 六、告知或说明要在患者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患者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 七、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家属)(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八、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决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家属)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做好记录。 九、患者入院后应对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使用安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

防跌倒警示等。 十、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或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十一、因病情危重,患者不宜翻身或家属拒绝翻动患者时,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十二、护士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十三、患者使用贵重一次性医疗用品时,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使用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十四、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护理工作特点,制定具有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和知情同意书。

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患者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告知内容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部,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护理各项操作前告知制度

护理各项操作前告知制度 1、遵医嘱落实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讲解该项操作的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操作前使患者了解该项操作的程序及由此带来的不适,取得患者的配合。 3、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注意语言、行为文明规范。 4、将操作程序详细告知患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5、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患者,做到细心、耐心、诚心地对待患者,护士应熟练掌握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护理的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知情同意管理制度及程序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为维护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活动中,要尽好告知及知情同意义务。 一、常规告知:医疗常规问题的告知,自患者入院起,科室根据入院流程及医疗行为中涉及的相关需求进行告知,如患者入院须知、患者入院时医患沟通记录单、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患者住院期间医患沟通记录单、医保自费项目清单、病危通知单等。 二、特殊告知:在医疗过程中,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应当向家属交代清楚,履行告知义务,得到理解并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1、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术者或主要助手填写或签字,大中型疑难手术由副主任医师级别以上人员签字。 2、麻醉知情同意书,应有实施麻醉者与患者交代麻醉知情同意内容并签字。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需要输血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交代输血知情内容并签字。 4、有创性诊断、治疗操作的知情同意书,如胸穿、腰穿、

腹穿和骨穿等,要由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交代知情同意内容。 5、使用贵重药物和一次性耗材以及非医保目录的药物和器械之前,必须由主管医师向患者交代,由患者选择后双方签字。 6、在急诊或急救等紧急情况下以上相关同意书可由值班医师签字。 7、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等,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8、在各项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患者告知制度

目录 门诊告知 (2) 入院须知 (3) 住院告知 (4) 住院患者请假外出制度 (5) 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6)

门诊告知 门诊诊疗过程告知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用药及服法,住院建议告知,防消极、防自伤、防冲动告知,特殊情况告知,必要时可请家属了解后签名。

入院须知 一、我院根据精神科特点,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精神病患者对其病情缺乏自知力,住院须由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方可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三、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未转移。 四、探视陪伴必须遵守我院有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 五、及时提供患者医保合疗有关证件。 六、提供监护人和患者的有效证件及与患者的关系证明。 七、病员统一着病员服。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八、为不影响患者的治疗,监护人必须及时交纳患者住院期间的有关费用。治疗结束,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住院告知 一、住院患者应有“住院知情同意书”,患者、监护人或家属阅读同意后签名。 二、住院诊疗过程告知:家属知情同意后签名。 三、病情变化告知:告知患者病情演变和转归情况。 四、特殊治疗告知:如ECT等,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躯体疾病告知:住院期间发现的躯体疾病或原躯体疾病的变化应及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让家属签名并记录。 六、自费药物告知:应用自费药物尤其是费用较高的药物,应向家属说明,必要时请家属签名。 七、病重、病危、抢救告知:患者发生疾病加重或病危、应及时联系家属来院,及时在病重、病危通知单上签名。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家属保持联系,告知治疗经过、病情变化和转归。 八、请假、出院告知:患者症状得到控制,病情稳定,可根据情况给予请假或出院,应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告知在院外用药情况和注意事项。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护理工作中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 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 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代 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对聋哑病人应配以会手语的人员,应使用规范的方式。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 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 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 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如中心静脉插管、插胃管及 使用血管活性药等)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 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 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 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 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 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 程序。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文档序号:XXYY-YLFA-001 版本编号:YLFA-20XX-001 XXX医院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 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 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 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 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 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 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 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 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 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 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 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12. 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知丁

患者告知制度试题及答案

患者告知制度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0分,共100分) 1、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结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2、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时,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并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护理措施。对语言理解有困难的患者,宜使用。 4、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5、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决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做好。 6、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或患者同意并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7、护士操作过程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术,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应,取得患者谅解。 8、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

患者告知制度试题及答案 科室:姓名:得分: 二、填空题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结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2、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时,应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在相关的“护理知情同意单”上患者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患者能够明白的语言向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医疗护理措施。对语言理解有困难的患者,宜使用文字或图示。 4、当患者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患者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5、患者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决外出时,应告知患者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患者理解,并做好记录。 6、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约束的目的,经家属或患者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7、护士操作过程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患者,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术,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应礼貌道歉,取得患者谅解。 8、患者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患者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常用护理技术操作告知程序

病人权利与义务告知制度 (一)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二)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三)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家属)交待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宜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四)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五)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六)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 (七)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首先告知病人或家属,经病人或家属签名同意后,才能进行操作,必要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八) 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放跌倒警示等。 (九) 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

约束目的,经家属或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十) 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十一) 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十二) 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循此告知程序。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十三) 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订具专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医院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一)目的 为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规范医患沟通的过程,减少医疗争议,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患者知情同意即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为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医务人员有提供必需的信息、履行告知的义务。 (三)基本要求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四)具体细则 1.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2.在接诊后应向患者进行病情的一般告知,内容有:需要进行的检查、诊断、治疗方案、治疗中可能的不良反应、疾病的转归等。告

知情况应在病程记录中体现,也可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3.对于患者需要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较大费用开支等情况应严格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在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4.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应当向患者解释,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做出进一步解释。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施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达意见。 5.在实施各类手术、有创诊疗前,操作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病情、检查治疗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等情况,经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实施操作。 6.实施麻醉前,麻醉医师必须与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麻醉的方式,可能发生的麻醉并发症及意外情况等,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麻醉。 7.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或其亲属详细交代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安排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8.在开展临床实验性治疗时,治疗负责人要如实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所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在患者或其亲属知情的情况下,履行相关书面知情同意签字手续,方可进行。

医院医疗告知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告知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医疗告知制度 本着“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原则,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促进医患沟通。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谈话制度包括三次谈话:入院时谈话、住院中谈话、出院谈话。 2、入院时谈话由住院首诊医师完成。首诊医师接诊病人后,应简要自我介绍和简要科室特色介绍。根据病人提供的病史、查体及检查资料,综合分析,将初步诊断、拟订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病情变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沟通,认真详细填写入院医患谈话记录,并签名。 3、住院期间住院医师根据病人病情变化,给病人将实施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如实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同意后,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病人不能签字时)必须说明理由、方可执行。 4、如已明确诊断或诊断有更改、入院后用药情况或有更改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代清楚)对药物的使用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一并说明,并记录。 5、难治性的疾病、慢性疾病、治疗手段缺乏的疾病应多与患者或家属解释,并记录。 6、危重病例及时下病危通知,书写病危通知书。适时停病危,并详细向家属说明病情和预后以及目前实施的抢救方

案。签署病危通知单一份存入病历,一份交医务科,一份交患者家人。 7、各类手术前,应详细向病人及家属交待其必要性、手术方法、手术危险性,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病人及家属签字后方可执行(病人不能签字时,必须说明理由)。术前谈话一律由主刀医师执行,外请教授时,谈话由科主任执行(并填写院外会诊申请单)。 8、术前手术方式不定时由主刀医师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可能采取的手术方式及理由。 9、术中发现新情况,需要改变手术方式、扩大手术范围时,主刀医师应下台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病情,征得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10、手术病人实施麻醉前麻醉科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向患者说明麻醉的必要性及麻醉方式,可能发生的危险性及出现的意外,病人及家属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11、术前已预料术后情况不佳的患者,术前谈话要明确告知病人及家属并签字。 12、术前诊断不明,手术与否不定时,应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说明。 13、如原已确定的治疗、检查,因故需要更改时,必须向患者及家属解释。 14、严禁向病人或陪人许诺治疗效果及治疗费用。

病人告知制度.

病人告知制度 1.病人有权接受按其所能明白的方式提供的治疗、护理信息,也有 权接受和拒绝治疗。 2.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及某种特殊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 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以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危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3.护士在讲解时应使用规范的方式及病人能够明白的语言向病人 (家属)交代相关诊疗信息,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若病人使用的是方言,应配以适宜的语言翻译人员,对语言表达不佳者使用文字资料与图示。 4.告知要在病人完全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对病人反馈的意见应予以 确认,并记录于病历之中。 5.当病人需实施自我护理时,护士应为病人和/或陪护人员提供健康 教育,应包括潜在并发症的预防方法和应急措施。 6.病人在病情不稳定的情况下,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后可 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7.护士在进行危险性较大或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时,应告知病人外 出所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8.病人入院后应对病人进行安全告知,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 的使用规定,防火安全,防盗安全,热水器的使用,安全警示,防跌倒警示等。

9.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 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10.因病情危重致病人不易翻身或家属坚决拒绝翻动病人时,应告知 病人及家属后果,并请家属签名,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11.操作中不得训斥、命令病人,做到耐心、细心、诚心地对待病人, 护士应熟练各项操作技能,尽可能减轻由操作带来的不适及痛苦。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操作失败时,应礼貌道歉,取得病人谅解。12.病人使用一次性医疗物品时(除普通注射器和输液器外),均应遵 循告知程序。护士要向病人或家属解释该一次性医疗物品使用的目的、必要性,以征得同意。 13.各专科要根据本专科操作的特点,制定具本科特色的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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