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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1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1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1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

眼保健、口腔保健及儿童类特色保健服务)。负责对本科室实习、进修生的带教管理。

5.负责辖区内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托幼机构的指导。

6.积极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开展新业务、推广新技术。

7.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妇女保健科

1.负责全市妇女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妇女病防治,孕产妇系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2.承担全市孕产妇死亡的监测、管理、指导、分析、评估、反馈。

3.承担基层保健的指导、培训,做好婚检及有关保健的宣教工作。

4.承担院内各项妇女保健任务(妇产科门诊)。负责对本科室实习、进修生的带教管理。

5.承担红外线、B超及妇保类特色的保健服务。

6.负责婚前医学检查、咨询、指导、宣教、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7.负责计划生育知识及预防HIV母婴阻断知识的宣传。

8.积极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开展新的业务,推广新技术。

9.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妇产科

1.以降低孕产妇死亡为目的,加强围产保健及安全分娩为重点,注重业务技术提高,搞好产科的住院分娩、危急抢救、计划生育及病理产科的各项治疗服务,提高业务素质和

职业道德素质,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2.负责对本科室实习、进修生的带教管理。

3.负责对基层妇产科建设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4.承担出生缺陷监测管理及开展学术研究和讨论。

5.积极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开展新业务,推广新技术。

6.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六、财务后勤科

1.按《会计法》做好我院的财务管理、审计、监测、承担财务的计划、核算、帐务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和制度,增收节支。检查督促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各科室的监督管理和成本核算,杜绝经费不良分流(如科室或个人自行收费)和浪费。

2.协调市财政、计委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处室的关系。

3.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并完善管理制度。

4.加强对各科室的核算管理,落实对科室的考核分配。

5.按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6.负责全院的水电、通讯、物资、安全保卫等后勤管理。承担各种学习班、培训班经费开支管理和接待经费的管理。

7.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七、医务科

1.负责全面掌握医疗工作情况,督促各种诊疗制度和常规的执行,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医疗质量。

2.负责制订医务人员业务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并组织

实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负责组织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院长和业务副院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做好补救措施。

4.负责抓好病历书写和处方书写工作,不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和处方合格率,做好病案统计和病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基层技术指导和巡回医疗等工作。

7.负责对实习、进修生的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八、护理部

1.承担全院护理业务的管理、护理技术培训、评估、审核。合理调配使用护理人员。

2.严格护理操作过程,经常检查督促护理质量和护理记录,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医疗事故防范教育,严格控制事故的发生。

3.负责参与护理学会的学术活动、技术交流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护理实习、进修生的带教管理。

4.积极主动搞好医护关系,协助医生做好各项医疗护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组织院内医疗器械、敷料的制备、灭菌、保管、供应等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高压灭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经常鉴定器材和敷料的灭菌效果,做好敷料回收和器械的上报检修工作。

6.负责院内感染管理情况的监测,认真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7.负责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考核及评价。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九、检验科

1.负责保健、临床的检验,按照国家质检标准,严格操作规程,把好质量关。

2.维护好各种检验设备,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积极配合有关科室开展新的检验项目。

3.做到及时准确为临床提供各项检验数据,做好各种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严防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4.主动配合各科室开展工作,并组织落实。

5.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十、药剂科

1.按照药品管理法,严格管理,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用药的安全有效。

2.负责毒麻药品按规定实行专人专柜、专处方管理。

3.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负责试剂的采购。

4.根据各科医疗器械申请购买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和方案,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会同财务后勤科一并执行。

5.保证科室药品需要的供应,特别急救药品,不得空缺。

6.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药品价格,对过期失效、霉坏、变质药品,要及时清理、上报、销毁,并要查找原因,

写出书面报告。

7.杜绝因药品质量问题的事故发生。

8.积极与各科室协调配合,开展新业务、推广新技术。

9.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十一、麻醉科

1.负责院内日常麻醉、带教、科研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积极开展麻醉的研究,引进新技术、新方法。

4.积极协助临床科室抢救危重病人。

5.充分做好术前麻醉方法选择、麻醉用药、器械准备,术中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填写麻醉记录,术后密切随访,做出麻醉小结。

6.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

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 1、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2、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3、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4、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5、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6、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7、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8、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9、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10、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一(县)级妇幼保健院 1.建筑规模 (1)住院床位数不少于30张; (2)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3)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母婴同室每床不少于6平方米,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 (1)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少于20人的基础上,按实际床位数1∶1.3增加编制; (2)卫生技术人员应占全院职工的80%以上。 (3)卫生技术人员中从事群体保健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0%。 (4)有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 3.科室设置 (1)业务科室: 婚姻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信息资料科、妇科、产科、儿科。 (2)医技科室: 检验科、药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B超心电图室、放射科。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任务 一、开展优生、优育工作,提高民族健康素质。 二、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产前诊断、遗传疾病咨询和出生缺陷监测等,预防先天性、遗传性疾病。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广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规定,富川县卫生局依法委托富川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富川县在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现将有关申办程序和流程向您告知如下: 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象: 1.住院分娩: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父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如不是父母亲办理,需带上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富川辖区地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或属富川县户藉居民,因故在县外非医疗机构内分娩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户籍证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说明等。) 。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以母亲申办为主,必须提交的材料: (1)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按手指纹印的“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一份。 (2)“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内含接生情况证明,村委旁证及亲子关系声明等内容),和由具有亲子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属有证接生员接生并能提供当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备案资料的,可免做)。 (3)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或载有婴儿父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查验用)及复印件一份。母亲单方申办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办人声明。 三、申办程序:医疗机构外分娩婴儿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证家庭接生员合法接生者(含注册医护人员非职务行为紧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写“富川县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近亲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富川县妇幼保健院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2.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医务人员岗位职责: 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制定儿童保健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 四、全面把握市、区县儿童保健工作进展情形。把握相应儿保统计数据。 五、把握国内外有关儿童保健动态,并组织本科人员学习。开展科研和引进新技术工作。 六、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儿童保健健康宣教材料。 七、决定科室人员岗位轮转。对科室人职员作业绩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八、完成院长、保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随时向院长请示、汇报。 妇女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保健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门诊、科研、培训、统计、信息治理,组织和谐及行政治理工作。 二、完成上级和院内制定的任务指标及质控指标,制定妇保工作打算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定期深入基层监督、监测、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 四、全面把握辖区内的市、区(县、市)妇女保健工作进展情形,发觉咨询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把握与本专业有关的科内及辖区内的统计数据。 五、定期组织科内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把握国内外的本专业新动态。 六、组织编写妇女保健方面的宣传画、册、广播稿,普及妇女保健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七、开展特色服务。 八、对科内人员定期进行考核。有权决定或建议本科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科研立题和晋升。 九、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相应的工作。 物理诊断科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的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和行政治理等工作。 二、制定本科的工作打算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本科制定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检查放射防护情形,严防差错事故。 四、保持与临床科室的紧密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五、依照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形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就诊患者得到及时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六、定期主持、督促制定各专业工作打算,审签重要及疑难病例的诊断报告,参加疑难病例的临床会诊,经常检查本科的诊断质量。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科室设置及职责 院长办公室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诊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患者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患者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传染患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患者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等,坚持天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持门诊清洁卫生,传染病除及时上报外,还要及时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6、领导接待和处理门诊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人事科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人员的调出、调入。 2、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全套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申领制度 1、妇产科应根据我院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 及时向妇幼保健院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 申领计划 2、依据年度及季度计划向保健院进行申领 3、如出现突发性《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增多情况, 在说明原因同时可向保健院追加申领。 二、入出库、保管制度 1、妇产科应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出库登记,实施台帐管理。 2、在证件运到接收时,须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后,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 3、妇产科主任负责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入出库管理工作 4、证件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做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 5、发生证件丢失时,要及时向分管院长保管并查找原因,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调查取证,尽快

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编码、丢失原因等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管理机构和行政部门。 6、需要使用《出生医学证明》时,妇产科医师应向科主任领取,做好证件编号、领取时间登记,同时双签名确认 三、首次签发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 2、各接生医师在新生儿出生后应及时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确认。 3、签发时凭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及《《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需做好证件审验、签发登记,《出生医学证明》正本由新生儿母亲领取,副本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保管,存根沾贴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对于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信息的相应栏目处填写“/”;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

出生证明的办理,出生证明怎么开提供的出生证明办理,欢迎阅读。 出生证,又称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出生证明怎么开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县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县级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 一、妇幼保健工作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坚持以群众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3、公共卫生服务 (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2)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县各乡镇卫生院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4)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8)完成国家、自治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4、基本医疗服务 (1)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3)产前筛查。(4)新生儿疾病筛查。(5)助产技术服务。 (5)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培训工作 1、根据本县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人力发展规划与在职培训计划。 2、选送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妇幼卫生专业的实习。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三、健康教育1、根据妇女、儿童保健目标,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健康教育计划,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的健康教育活动。 2、提供健康教育材料。3、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四、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1、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工作。 2、根据上级卫生部门提出的信息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全县妇幼保健信息资料。 3、将经过整理分析的信息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县和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反馈给乡镇卫生院。 4、指导乡镇卫生院的信息工作,抽查、核实信息资料。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上蔡华山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细则 一、机构职责 (一)管理机构职责: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管理与监督,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相关人员职责,并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受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履行职责,设专(兼)职人员,做好《出生医学证明》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签发机构职责: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为签发机构。签发机构可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1)。签发机构应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必须落实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的要求,加强宣传告知工作,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一)申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

年度计划与申领:各签发机构应认真制订年度计划,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上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以及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下一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见附2)。各签发机构按年度及季度计划,凭《介绍信》和前次申领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签发中使用的《出生医学记录存根》(换发联)、各种《出生医证明签发登记本》复印件进行申领(介绍信见附3)。 (二)入库:各签发机构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以上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确认无损坏,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无误后入库。如验收时发现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上一级机构。 (三)保管: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妥善保管空白《出生医学证明》。存放环境整洁,相对湿度不超过30%,温度-5—400C,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措施齐全。 (四)出库:各签发机构应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工作,规范发放程序,完善领取手续。发放人员要核算实领取人员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等。发放和领取机构均应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5),详细登记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时间)、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证件发放人员和领取人员分别在证件出库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三、《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一)分类:《出生医学证明》印章包括《出生医学证明》专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2.承担全市儿童死亡监测、培训、指导、评估、分析、反馈。 3.负责对全市降低儿童死亡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4.承担院内儿童保健及临床工作(包括:二门诊、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及儿童类特色保健服务)。负责对本科室

妇幼保健院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说明

一、保健部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保健部内各科的保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 2.制定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掌握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全市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4.开展妇女儿童系列保健、优生优育、健康教育,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5.制订妇幼保健人员培训计划,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督促检查各科完成工作计划,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做好各类人员业务技术考核、考绩工作。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院内科研工作。 8.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单位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二、保健部主任(副主任)职责 9.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制订保健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年终总结。 10.督促检查所属科室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类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完成妇幼保健任务。 11.制订切实可行的干预计划,降低本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2.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妇幼保健业务、妇幼卫生信息、健康教育等项工作。 13.定期参加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 14.有计划安排本部门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协助院领导做好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实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15.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

16.保健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三、妇女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本科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及岗位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妇女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掌握有关妇女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妇女健康和影响优生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抓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和高危孕产妇的筛选、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 6.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培训基层业务人员,提高基层业务水平。 7.定期参加妇女保健门诊,组织本科教学,审定本科科研课题设计,组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工作质量。 四、儿童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科室工作制度、诊疗常规等的落实,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儿童保健方面调查研究,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4.掌握有关儿童保健方面的主要数据,质量指标、对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5.抓好全市儿童系统管理、体弱儿管理,努力降低儿童死亡率。 6.带领科员指导基层开展儿童保健业务,督促、检查、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培训基层业务力量。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精选多篇)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 (请继续关注好)(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榷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榷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遗失补办手续 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2.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 ×××,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XX行为,没收XX所得;XX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XX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XX所得或者XX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XX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

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XX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XX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XX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顺序开具,做到规X打印: (一)项目齐全; (二)内容真实准确; (三)字迹清楚; (四)严禁涂改; (五)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妇幼保健院各类人员职责 各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行使全院行政综合职能,参与政务及管理事务。承担工资、人事、文秘、信息统计、健康教育、基层保健工作。 2.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促办、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不误事、压事。 3.负责院内工作检查、督促、考核、评估,协调行政职能部门间的关系,搞好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工作用车的管理、调度和安排。 4.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教育。 5.承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 6.负责协会工作(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学术交流、成果申报)。 7.参与督导全市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及妇幼卫生信息(含疫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反馈。 8.承担远程教学和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活动,负责协会学分管理及医学继续教育。

9承担并协调社区妇幼保健的宣传、指导、评估,负责妇幼保健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10.负责单位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宣传、报道。配合各科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 11.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二、基层项目技术指导科职责 1.负责全市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基层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妇幼卫生项目的业务技术培训指导、考核、评估及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及两个死亡监测的管理。 4.负责“三网”监测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5.经常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技术难点,并予以解决。 6.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收集有关资料,并将工作分析结果反馈给基层。 7.负责降低两个死亡率干预措施的制定、实施、评估、修定。 8.承担院内临时性工作安排。 三、儿童保健科 1.负责全市儿童保健及项目督导工作。负责全市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高危筛查及管理、小儿“两病”管理。

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 3.定期督促检查和了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导和帮助村妇幼保健员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和高危孕产妇筛查。 4.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基数和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召开例会,做好妇幼保健培训,不断提高村妇幼保健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负责做好本乡镇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思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责、权、利结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 2.负责本乡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负责疫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隔离、消毒工作。 4、负责本乡镇儿童计划免疫和免疫生物制品以及冷链设备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村医生做好免疫接种,掌握全乡人群免疫水平。 5.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全乡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乡食品卫生管理状况和人群营养状况,做好监督工作。

5.开展农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农业劳动卫生,对中毒者组织抢救,并调查中毒原因。 6.负责本乡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乡积极开展初级保健卫生工作,提高全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7、开展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换妇幼卫生宣传窗,发放宣传册、开展健康咨询等健教活动。 8、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早孕检查、产前检查、产后健康检查等孕产期保健服务,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负责《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和回收。 9、承担高危妊娠管理,负责高危妊娠建卡、报告、追踪和指导分娩地点。 10、组织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儿童体检和体弱儿管理工作。 11、定期组织开展已婚妇女的妇科防癌普查。 12、按时参加各类妇幼保健会议和培训班,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汇报或传达上级精神,提出实施计划、接受有关检查、督导和考核。

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DOCX 69页)

准格尔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 序言 为适应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范全院管理和运行秩序,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与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国家、省、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和医院管理实施评价细则等相关要求,编写了妇幼保健院医院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一书,本书以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我院实际,进行了总结、完善和修订,供各科室执行。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37项 一、保健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制度: 1.1保健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深入科室,围绕病人安全,重点抓妇幼保健、医疗、计划生育、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保健院管理工作包括保健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

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活动,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保健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2.1保健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妇幼保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为节省时间,各科负责人,护士长要事先把主要情况集中起来准备好,重点汇报,一般10—15分钟。 2.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2.4行政查房时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不能就地解决的,由相关职能科室按院长意见去落实,办公室负责催办。同时有信息反馈记录,作为工作效率的考核。 2.5查房时间:星期一上午半天,每月至少一次。 2.6参加人员:院长、书记、主管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妇幼保健院出生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地点、出生时的健康状况、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式样、内容、制证工艺、防伪专用检测板和专用章的式样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的基本联次分三联,第一联为正本,申领人保存;第二联为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作为登记凭证存档;第三联为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单独永久保存。 一、公民在申请领取、换发、补领《出生医学证明》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科学管理的原则,及时办理。 二、加强年报统计工作,并于每年1月30日,上报前一年《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填报《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统计表 三、指定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申购及领发。 四、负责受理辖区内新生儿父母或其监护人相关投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使用中如发现可疑伪假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及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未取得县卫生局核发的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许可证,擅自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要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从事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

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十、对伪造、倒卖、转让、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制度 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专业人员,并配备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人员签发证明时应查验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新生儿在本单位出生,手续齐全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将正本、副本交给申领人,存根存档。非本机构出生一律不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三、若申领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现役军人、武装警察证件、港、澳、台地区护照或外籍护照,应在“身份证号”栏填写包括中、英文的所有文字和号码,此栏若有空格以“●”填满; 四、签发机构需在新生儿出生当日起6个月内为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开具,做到规范打印: (一) 项目齐全; (二) 内容真实准确; (三) 字迹清楚; (四) 严禁涂改; (五)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妇幼保健院行政职能科室职岗位责

一、院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根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全面领导负责医院的工作,领导全院职工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后勤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 2、主持决策医院的行政工作,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医院各项制度,努力创造符合现代化医院管理要求的医院文化。 4、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聘任、调动和晋升等工作。 5、领导组织检查医院的工作质量,与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深入科室,参加值班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严格医院的监察和审计工作,审计财务预决算。 7、对副院长进行授权。 8、外出或不在岗时,须指定一位医院领导代替主持医院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保健院党支部日常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支部在保健院的政治核心作用。 3、负责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会讨论、决定。定期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搞好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4、负责领导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协调党、政、工、的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5、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章准则制度,搞好班子团结。维护党纪国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6、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7、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职工的思想工作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8、定期主持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保健院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妇幼保健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妇幼保健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这一年中,在院领导班子及公共卫生科精心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将本年度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坚持党的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工作任劳任怨,在工作期间,积极围绕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贯彻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以降消项目及住院分娩为契机,全面贯彻“一法两纲”大力开展以产科质量为核心、重点抓好高危妊娠管理、产科质量、住院分娩、新生儿破伤风、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防治工作和母子平安的创建工作。 二、规范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保健服务质量,我院建立了孕产妇保健手册,乡村医生工作手册,对辖区内的孕产妇进行摸底,按孕早、中、晚期、产褥期所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及时发现高危情况,以确保母子安全,同时严格按照高危妊娠评分标准进行筛查与管理,今年我院无一例产妇死亡,出生新生儿88 人,住院分娩84 人,住院分娩率为96%,系统管理80 人,系统管理率91%,高危住院分娩为11 人,产后访视84 人,

产后访视率为96%,无新生儿破伤风,有效的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 三、规范儿童系统管理,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儿童保健按上级要求实行4.2.1 体检制,重点加强对0-3 岁儿童系统管理,我乡共有7 岁以下儿童数647 人,管理人数619 人,管理率为96%,三岁以下儿童数283 人,管理人数263 人,管理率为93%,五岁以下儿童进行了营养评价,实查人数为320 人,全年无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0。 四、加强妇幼项目工作管理。今年我乡‘降消’项目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项目管理规范,组织健全,2、领导指导监督有力,经常抓落实操作性强,单位精心组织责任到人,以考核为目标,3、宣传覆盖面广,贫困救助程序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使住院分娩率大幅度地提高,有效的减少了可避免孕产妇的死亡。 五、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把妇幼保健知识《母婴保健法》真正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使他们知法、董法、守法、从而提高自我保健意识。自觉参与保健,另一方面发放宣传资料400 份发放叶酸片520 瓶,对整个妇幼卫生工作实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我院虽然病房环境与改善很多,但是没有设立专门的妇产科门诊没能启动产科相关业务,使妇幼保健与临床业务不能紧密相结合,从而不能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村级妇幼保健员底子相对薄弱、且男同志多,并不行使保健员职责,群众落后的思想仍然存在,增补叶酸工作量大,许多产妇家属不理解,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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