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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法律法规知识点

1,《教育法》在教育法规体系中属于(基本法律)范畴

2,《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初始阶段的法定年龄为(6 周岁)3,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4,在聘任制条件下,学校与教师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5,辞职是(教师单方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的行为)

6,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7,(依法治教)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特征

8,教育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是(平等关系)

9,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是(教育法律和与教育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10,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11,《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12,《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有:方向性原则,(公益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终身性原则

13,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力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称为(教育法律关系)

14,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15,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16,学校具有行政主体,(法人)和行政相对人三种不同身份

17,任命制下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是(教育行政法律关系)18,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19,某教育厅工作人员李某到一所学校检查工作,因工作与学校工作人员王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并将该工作人员打伤。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是(教育厅与王某)20,某校教师张某在教学工作中违反《教师法》,未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主体为(教师张某)21,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律),行为人主官上有过错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2,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裁决教育活动中的纠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上的补救的制度称为(教育法律救济)23,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2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5,《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26,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法规)27,《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从(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8,《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扶持各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这条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基本原则

29,《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3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他考试

成绩作废,(3 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2,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3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34,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冲突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35,(义务教育)是我国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事业

36,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16 周岁)

37,依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某市教育局)38,王某担任某校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该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的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诉讼,受理诉讼的机构是(当地县教育局)

39,如果要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和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0,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4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师培养工作,采取措施发展(教师教育)

42,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4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44,学校应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

技能),应对不法侵害45,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

46,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47,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48,各地要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教师工资)

49,中小学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动手能力)50,1981 年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正式实施,拉开了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依法治教的序幕51,《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为保证贯彻依法治教的(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52,《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仅适用于公立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的原则)

53,2006 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54,我国的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主要是由于

(教育立法主体的多元性)决定的

55,《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体现了教育法的(强制作用)56,对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做出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是(宪法)57,一般认为学校对在校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58,《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

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9,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60,学校要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61,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顿)6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63,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4,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5,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相同点是(性质相同)66,教育立法的目的在于教育法的实施。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教育法的执行)(教育法的遵守)67,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68,《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教育法)制定本法

69,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分为两个基本阶段(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在实施初等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70,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7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行素质

教育,根本上要(靠教师)(靠法制)来保障72,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放在突出位置73,侮辱,殴打教师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4,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75,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王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其8人到操场跑10 圈)76,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77,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78,任何单位不得占用学校的校园,场地为(本单位修建办公楼)(本单位修建家属住宅)

79,小明在学校被开水烫伤的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小明)(及时告知小明父母)80,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8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给予(劝诫)(制止)82,因追查犯罪的需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有权利

依法进行检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83,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体现为(法律法规的制定权)(法律法规的执行权)只能有国家机关或有关机构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84,当前我国横向层次的教育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实体法,程序法)的缺失85,我国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表现为(内容体现上)(根本任务上)的相同86,教育法律规范一般具有两个特征即(规范性,概括性)87,以下的教育法律法规属于教育单行法律的是(义务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法)88,教育法的特征表现在(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89,教育法律关系就其性质而言可以分为两类即(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90,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将可能会被(行政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91,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有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开除)

92,因追查犯罪需要,有权依法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进行检查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93,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教育法律关系内容)94,有关教师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95,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形式一般采用警告,

(记过)(留校察看)

96,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97,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物98,教育行政法规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由国务院制定)

教师资格证(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教育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劳动节,是传承社会文化节、传递生产经验收报告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教育主要批学校教育工作者,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工作者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教育的本质属性: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现象的根本特征,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它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教育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社会活动,是个体在社会的生存需要。 2、教育是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传递社会经验的活动。 3、教育是以人的培养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4、在教育这种培养人的活动中,存在着教育者、受教育者及教育影响三种要素之间的矛盾活动。 教育的社会属性: 1、教育具有永恒性。教育是人类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存在教育。 2、教育具有历史性。在不同的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的性质、目的、内容等各不相同,每个时期的教育具有自己的特点。 3、教育具有相对独立性。教育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但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又具有相对独立性。,教育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第一,教育具有继承性;第二,教育要受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第三,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 20世纪以后的教育的新特点: 第一,教育终身化;第二,教育的全民化;第三,教育的民主化;第四,教育的多元化;第五,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 第一,关于教学原则:他提出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发展的原则 第二,关于教学制度:他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述班级授课制以及教学的原则、方法; 第三,关于教学思想:他提出要把广泛的自然知识传授经普通人的“泛智教育” 第四,关于教学内容:他规定了百科全书式的课程 第五,关于教学原则:他首次提出并论证了直观性、系统性、量力性、巩固性和自觉性等一系列教学原则。 他发表的〈大教学论〉是教育学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 赫尔马特教育思想: 第一,他将伦理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基础,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 第二,他强调教师的权威作用,强调教师的中心地位,形成了传统教育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的三中心论

教育法1 教师资格证

教育法治化的概念:就是将国家对教育的管理与治理建立在民主、理性的法律规则上,教育领域的任何主体的任何活动都要严格依法进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和阻碍;同时法律保障公民,组织的教育权和受教育权。 教育法治化的要求:①主体合法。凡是参与教育领域活动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主体资格要有明确的法律授予。②内容合法。教育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内容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活动内容都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③程序合法。活动应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④救济有道。要有完整的教育权法律法律救济体制,发展完备的法律救济制度。教育法的概念:国家拥有教育立法权的专门机关在其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教育立法的程序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教育法律关系,规范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规定社会主体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法治化的基本内容: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执法、教育司法、教育法制监督 教育法的本质,是指教育法的内在规定性,是教育法作为特殊法律现象的内在根据,是教育法内部的必然性联系。具体表现: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关于教育的意志的体现(阶级性)、教育法具有社会性(社会性)、教育法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需要所决定的(物质性) 教育法社会性的主要表现:1、教育法致力于提高全民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水平和文明程度,这不仅对统治阶级是有利的,而且对被统治阶级也是有利的,对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2、教育法依法保障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3、教育法为社会提供特定的教育秩序保障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①宪法关于教育的法律规范。②有关教育的法律。③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教育的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④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⑤地方性教育法规。⑥地方性教育规章和教育规范性文件。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有关教育法的司法解释,我国政府加入的及其与外国政府缔结的有关教育的国际公约和条约。 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一样都属于社会调整体系的范畴,它们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社会主义道德与教育法具有密切的关系。①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我国许多教育法规和规章中都有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专门规定,如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纲要、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守则等道德教育的规章。②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社会主义道德尤其是社会主义的教育道德对我国教育法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构成了社会主义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 ③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 理道德基础。教育法实施的基本途径还 是社会主体自觉遵守教育法,这就要进 行广泛的社会主义道德,特别是教育伦 理和道德规范的教育,以推动我国教育 法的高效实施。④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 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 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教育法的运行和实施对社会主义道德的 价值意义:1、教育法的运作和实现本身 就包含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受到应有的重 视,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得到 普及2、教育法的顺利运作和高效实现 也意味着贯彻于教育法中的社会主义道 德得到贯彻3、教育法运用国家强制力 使一些社会主义道德试图解决而无法调 整的教育关系得到调整和规范。 教育法的(结构)体系:教育根本法。教 育基本法。教育主体法。学前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教学法。高等 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 育行政法。 学制:是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 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 的衔接的关系的制度。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则。在各级各类 教育中,必须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道德 教育。首先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 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是思想道 德教育的中心内容。还要进行法制和纪 律,人生理想等方面的教育。②继承和 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与吸收人类 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植根于中华民 族优秀文化传统之中的现代教育,要正 视历史,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同时又 要给传统文化注入时代精神。③教育必 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所 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 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以维护国家和社 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教育活动必须接 受国家和社会的依法管理和合法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宗教组织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教育领域的学校以 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 在学校这一非宗教活动场所宣传宗教思 想,发展宗教教徒。⑤公民受教育机会 平等的原则。⑥教育要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⑦教育 以汉语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原 则。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的 教育基本原则。1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原 则2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 与吸收人类优秀成果相结合的原则3教 育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5公民受教 育机会平等的原则6教育要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原则7教 育以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的 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P20 1依法治教的 原则2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 代化的原则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 益的原则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5 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 调发展的原则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 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教育法与政策的关系 ①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我国教育法的 精神内核和灵魂,对教育法具有指导作 用。②教育法是党和国家教育政策的规 范化和法制化。政策只有以法律的形式 表现出来,才具有应有的权威,才能防 止在社会关系调整中的主观任意性。③ 具体的教育政策应当符合教育法的基本 原则和规范的要求。党和国家的教育主 管部门应当在教育法规定的原则和规范 的范围内,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实 际情况,针对教育发展中的相关问题制 定和实施具体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不 能与教育法相抵触。 《高等教育法》立法宗旨:①为了发展 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② 为了依法治教,规范高等教育活动;③ 为了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高等教 育法》第1条规定:“为了发展高等教育 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 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学位:是评价专门人才学术水平或者专 业技术水平的一种尺度,是由国家批准 或者许可的有学位授予权的学校及其他 教育机构颁发给相关人员的一种凭证。 学位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 学、文学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 学、医学、军事学。 高等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1989年至今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实质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集体决策的表现形式:高等学校的校长 在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时,应当主 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进 行。 //高等学校设立的条件:下面 总体要求《高等教育法》第24条规定: “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 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①高等学校 的设立应当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 框架内进行,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 总体规划进行高等学校的设立规划。② 高等学校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③我国的高等学校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实质条件《教育法》第26条 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①有组织机构和章 程;②有合格的教师;③有符合规定标 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④有必备 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根据以 上法律规定,我国高等学校的设立应当 满足这样几个方面的条件:①有自己的 组织机构和设立章程;②拥有相应数量 的合格教师;③拥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 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条件;④必 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申请 设立及相关事项(程序条件)申请设立 高等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 料:①申办报告;②可行性论证报告; ③高等学校的章程;④审批机关依照高 等教育法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由 负责审批的机关审批。// 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①高等教育事业 与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②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的原则;③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 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④对少数民族 的高等教育实行帮扶的原则;⑤公民依 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原则;⑥ 依法保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研究、文学 艺术创造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 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 理的原则;⑧鼓励高等学校与社会、高 等学校之间在国内的协作交流和合作活 动的原则。 高等教育的教育方针:高等教育必须贯 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 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 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任务:培 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 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 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1、招生权2、 专业设置权3、教学自主权4、科研与服 务自主权5、海外交流自主权6、学校内 部人事管理的自主权7、财产管理自主 权 高等教育学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 度,包括高等教育的层次,各类高等学 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 等。 简述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 或者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构成。P31概念: 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 果,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 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 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从教育法内 部的横向关系的角度来看,教育法的结 构系统由下列教育法律子部门所构成:1 教育根本法2教育基本法3教育主体发 4学前教育法5义务教育法6中小学教 育教学法7高等教育学8职业教育法9 民办教育法10教育行政法 高校教师聘任的原则 高等学校教师的聘任制度就是高等学校 与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按照教师职务所确立的职责、 条件和任期来聘请具有一定条件的教师 担任相应的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的聘任应 当按照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包括: ①高等学校必须是合法设立的学校,受 聘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师资 格和任职的基本条件。②订立聘任合同 必须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③聘任合同 的内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 定,尊重合同双方的权利,明确合同双 方的义务。④订立聘任合同的形式必须 合法。 职业培训的概念是以就业、转业或提高 职业技能水平为目的的非学历职业教育 活动,是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也是职业学校教育所无法代替的。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利:享有税收优惠 政策的权利和依据协议获得合理回报的 权利。 合理回报的度:①须在扣除办学成本、 缴纳各种税款后所结余资金中还应留足 风险基金,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剩余的视为经营性收入(或称利润);② 有一定的限度;③依法纳税,合理回报 部分必须依法缴纳利息税、个人所得税。 对学校减免的税收和土地优惠应作为国 有资本注入资本金中计算;④学校终止 时的财务清算和回报挂钩,并应鼓励资 源承担限制索取回报的年限,对于终止 后不愿捐赠的出资人可拿回原始注入的 资金,最多包括银行同期利率,但这当 中要减除回报总额;⑤严格区分贷款办 学与出资办学,贷款办学不得计为个人 投资,防止以贷款搞个人虚假注册,进 而从中牟取非法回报。 建立职业教育体系的原则:①实施有计 划、有重点的教育分流的原则;②职业 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原则;③职 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互相沟通、协调发展 的原则。 职业教育的概念:指国家为实现以初中 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通过 开办或允许开办各级各类的职业教育学 校和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 动者的劳动素质,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渠 道,为社会输送大量专业型、技术型和 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教育活动。职业教育 的特点:①办学形式灵活多样;②教学 内容单一实用;③受教育方面的广泛性、 普及性。 《职业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为了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 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表现为:①推进科教兴国战 略,加速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促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②实行依法治教, 使复杂的职业教育活动走向规范化、有 序化;③职业教育立法是为了发展职业 教育。 职业教育实施的原则:①加强职业道德 教育的原则。在职业教育中,除向劳动 者传授职业技术知识外,还应强化劳动 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要使劳动者培养起 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使他们认识到自 己所负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帮助他 们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人生观与价值观。 ②实行产教结合的原则。(简答)实行产 教结合是职业教育的性质特点所决定 的,也是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所决定的。 产教结合原则的含义是:职业教育的发 展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相适 应,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与经济 部门、产业界、用人单位等建立紧密地 联系与协作。③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原 则。现代社会生活的快节奏和信息化社 会所带来的知识结构更新换代的频率加 快,是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现实地摆在 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面前。职业教育 也不例外。④重视农业、科技和职业教 育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在职业 教育发展中,必须把办好农业教育放在 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方面,在政策上适 当倾斜,增加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投入, 引导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开 发;另一方面,学校要鉴定为农业服务 的方向,深化教育改革,使教学内容与 农民的发家致富紧密结合,培养具有创 业精神和结局农业实际技术问题能力的 人才。 义务教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修改:2004年6月7日,由教育部起草 的《修订稿》上报国务院,2006年1曰 14日由温家宝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修订草案。由原来的18 条增至95条,修改的内容包括: ①教育经费,制定相关经费标准,中央 和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经费并落实,教育 经费向农村倾斜,薄弱学校倾斜;②实 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 管理,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培养学生 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③合理配置义务 教育资源,经费投入向农村倾斜,薄弱 学校倾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 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到农村任教, 促进学校均衡发展;④加强学校管理, 保证学校安全,规范学校收费;⑤加强 教师培养和管理,提供教师思想道德和 教学业务水平,改善其工作和生活条件; ⑥减少教科书的种类,提高教科书的质 量,降低教科书成本,防止利用教科书 非法牟利;⑦学校安全被首次写入义务 教育法;⑧公共财政体制的议题是义务 教育法修改最重要的内容。 义务教育的概念国家用法律形式对一定 年龄的儿童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 育。特征:强制性,全面性,权利性和 公关性。 《义务教育法》的概念是国家强制推行 义务教育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以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在实施义务 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义务教育法》立法宗旨:为了发展基 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立法依据:宪法和我国现实 情况。义务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国家、 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适龄儿童, 少年)

教师资格证考试-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 1.第一节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1.1.教育的含义 1.1.1.“教育”一词最早见于《孙子. 尽心上》 1.1. 2.概念: 广:泛指一切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和体力、影响人的思想和品德的活动。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狭: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1.2.教育的基本要素 a)教育者(主导) b)受教育者(主体) c)教育影响(桥梁、中介) 1.3.教育的属性 1.3.1.本质属性 教育是有目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区别与其他事物现象的根本特征) 1.3. 2.社会属性 a)永恒性 b)历史性 c)相对独立性 历史继承性 受其他社会意识形态影响 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 1.4.教育功能 1.4.1.作用对象 a)个体发展功能(本体) b)社会发展功能(派生) 1.4. 2.性质 a)正向功能

b)负向功能 1.4.3.呈现形式 a)显性功能 b)隐性功能 1.5.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1.5.1.起源 a)神话说--教育是神创造的(最古老的) b)生物起源说--教育起源于动物界的生存本能--利托尔诺、沛西·能--(本能生利 息) c)心理起源说--教育起源于儿童对成人的“无意识模仿”--孟禄--(心理仿梦露) d)劳动起源说--教育起源于劳动过程中社会生产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辩证统 一--米丁斯基、凯洛夫--米凯爱劳动 1.5. 2.发展 1.5. 2.1.原始社会 a)无阶级性、公平性 b)教育和生产劳动紧密结合 c)教育内容简单,教育方法单一 1.5. 2.2.古代社会 1.5. 2.2.1.奴隶社会 ●中国 夏、商、西周:庠、序、校( 国学、乡学);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政教合一,学在官府。 春秋:私学兴起--自由 ●外国 古埃及: 文士学校--文字、书写、执政能力--以僧为师以吏为师 古希腊: 斯巴达--军事体育 雅典--政治、哲学、文学、艺术等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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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是从事教师行业所必须具备的执业证书,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都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种是参加国家统考,一种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自教育部2011年在浙江、湖北率先开展教师资格“国考”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加入全国统考。从考试大纲来看,改革后的教师资格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根据规定,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笔试科目及面试内容如下表所示: 拼音早教幼儿园升小学基 本韵母 (用excel做的) 因为目前山西每年只在下半年举行教师资格考试,所以还不太了解上半年举行的省市有哪些。正好看到今天河北省是2018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最后一天报名,不知道大家报上名了没有呢?我2017年已经拿到小学教师资格证,今年1月7日刚参加完初中的面试,还在等待结果。教师证的考试人数真的很多,竞争很大,所以我把我自己备考时候总结的知识点分享出来,希望对大家有用。我备考用的是中公教育的教材,教材不同可能知识点略有不同,但是大体一样,重点已经加粗,着重记忆。如果备考的伙伴们觉得对自己有用或者有什么补充和建议,不妨留言给我,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我已经拿到的教师资格证) 初中综合素质知识要点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 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教育法是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利,改进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3.教师主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它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4.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要求,也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有关法律关系主体合法权益的需求。 5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6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7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8. 学校依法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教育、管理、保护责任。 9 .《教师法》明确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从而奠定了教师任用与管理的新机制,构成了教师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 10. 在中国,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 2 分,共20 分) 1. 根据法律的规定,中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 D 。 A、教师负责制 B、校务委员会负责制 C、家长委员会负责制 D、校长负责制

2. 教师资格证书的适用的地域范围是:A 。 A. 在全国范围适用 B. 只在本地区适用 C. 只在本校适用 D. 在外国也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_C _。 A. 权利 B. 义务 C. 权利和义务 D. 权力 4. 学校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_ D _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 校长 B. 学校负责人 C. 有关直接负责人 D. 学校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负责人 5.教师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 D _日内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超过此时限的除外。 A.15 B.20 C.30 D.60 6. _ A _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高等教育 7.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_ A _

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与能力知识点整理完整版(全)

三、教学 1. 教学的概念 1)教学的含义教学是教育目的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学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特殊的认识活动。 2)教学的内涵: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核心 A. 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B. 教学由教和学两方面活动组成 C. 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2. 教学的意义: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 1)教学是严密组织起来的传授系统知识、促进学生发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2)教学是进行全面发展教育、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 3)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 3. 教学的任务①传授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②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和创造才能;③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 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④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4. 教学过程的本质 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教学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4. 教学过程的本质特征: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简答) A. 交往性: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交往活动过程 B. 认识性:教学过程是学生的认识过程 C. 发展性:教学过程是学生的认识过程,但又不仅仅局限于认识过程,教学过程也是促进学生多方面发展的过程。 D. 教育性:教学过程的教育性在任何时代、任何历史条件下都是一个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 第二节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简答五点) 1. 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统一 1)学生认识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间接经验 2)学习简介经验必须要以学生个人的直接经验为基础(间接经验以直接经验为基础) 3)防止忽视系统知识传授或直接经验积累的偏向(间接经验要与直接基础相结合) 2. 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 1)掌握知识是发展智力的基础 2)智力发展是掌握知识的重要条件 3)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互转化的内在机制。(辨析)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完全表明其智力的高低。 3. 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一。 1)教学具有教育性,这是由赫尔巴特率先明确提岀的观点。 4. 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材料题) 1)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于组织者的地位,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2)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作为学习主题的地位,应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的主体能动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建立合作、友爱、民主、平等的师生交往关系 5. 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的重要规律 1)知识是思想品德形成的基础 2)良好的思想品德是学习的推动力 3)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必须有机结合 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 1. 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布置和检查作业、课外辅导和学生成绩的检查与评定而上课是教学工作的中心 环节。(单选) 2. 备课是教师根据备课是教师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本门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表达方法和顺序, 以保证学生有效地学习。备课是上课的前提

教师资格证教育知识与能力必背知识点合集

科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教育基础知识 1.《学记》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教育著作。 2. 《学记》教育原则:教学相长、及时而教、不陵节而施、长善救失、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学不躐( liè)等、藏息相辅等。 3. 苏格拉底在教育理论上的最大贡献是“产婆术”。(问答法) . 4. 柏拉图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代表作《理想国》。 5.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哲学家,首次提出了“教育遵循自然”的观点。 6. 昆体良是西方第一个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教育家,代表作《雄辩术原理》是西方第一本教育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本研究教学法的书。班级授课制的萌芽。 7. 培根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提出来。康德最早在大学开设教育学讲座。 { 8.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被称为“教育学之父”,其著作《大教学论》是教育学开始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标志,最主要的教育观点是:提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提出“泛智”教育,提出教育应适应自然的思想首次从理论上论述班级授课制。 9. 卢梭是法国教育家,代表作《爱弥儿》提出自然主义教育,儿童本位思想。

10. 裴斯泰洛奇是瑞士教育家,教育史上小学各科奠基人,在其代表作《林哈德与葛笃德》中最早提出“教育心理学化”,倡导自然主义教育,提倡情感教育、爱的教育。 11. 洛克是英国教育家,代表作《教育漫话》,提出“绅士教育”和“白板说”。 ! 12. 第斯多惠是德国教育家,被称为“德国教师的教师”,代表作《德国教师教育指南》。 13. 斯宾塞是英国教育家,最早提出“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代表作《教学论》,提出“教育是为幸福生活做准备”。 14. 乌申斯基是苏联教育家,代表作《人是教育的对象》,将教育学称作艺术。 15. 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被称为“现代教育学之父”,其代表作《普通教育学》标志着规范教育学的建立,提出了教育性原则(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和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提倡传统教育三中心——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 《 16. 美国教育家杜威是现代教育理论的代表人物,代表作《民主主义与教育》,主张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主张教育无目的论,倡导“新三中心”(儿童中心、活动中心、经验中心)和“在做中学”。 17. 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主编的《教育学》,被公认为世界第一部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著作。 18. 杨贤江的《新教育大纲》则是我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教育学著作。

高校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教育政策法规检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46小题,每小题1分,共46分。在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正确答案前的字母填在括号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A.1986 B.1993 C.1996 D.2001 2. 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 A.社会性 B.强制性 C.自愿性 ?D.普及性 3. 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行为,就是()。 A.以法治教 B.以罚治教 C.依法治教 D.教育法制 4. ( )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 B.中等教育 C.职业教育 D.普及教育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A.权利 B.义务 C.权利和义务 D.权力。 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部门规章 D.地方教育法规 7. 对我国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形式和任务作出原则性规定并且规定了公民受教育权利的是()。 A.宪法 B.义务教育法 C.教育法 D.教师法 8.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不仅适用于公立各级各类学校,也适用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体现了()。 A.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B.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C.教育的公共性的原则

D.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9.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结构从()起取得法人资格。 A.申请之日 B.自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之日起 C.第一次招生之日 D.学校开始教学活动之日 10.《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体现了教育法的()作用。 A.社会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 11. 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由()。 A.国务院负担 B.地方政府负担 C.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D.国务院和和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 12. 设立幼儿园,需履行的手续是() A.申请审批? B.登记注册 C.审查批准 ?D.主管部门指定 13. 学生的基本权利是指()赋予学生的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A.社会? B.学校 C.国家 ?D.教育法律 14.教育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当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应该做 什么、不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作什么,这是教育法律规范构成要素的()。 A.法定条件? B.行为准则。 C.法律后果 ?D.法律关系 15.能行使自由裁量行为的主体是()。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主体 C.行政客体 ?D.学校 16. 学校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性所决定的 ()。 A.行政关系 B.民事关系 C.伙伴关系 ?D.管理关系

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

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 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汇总一、职业理念㈠教育观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内涵:1 、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㈡学生观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的思想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以人为本”是素质教育的根本属性,坚持以人为本,最坚实的落脚点在于将“以学生为本”的思想落实在教育教学过程之中。 内涵:1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主体(是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⑴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⑵学生具有个体独立性,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⑶学生在教育活动中具有主体

的需求和责权 2、学生是发展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⑴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①顺序性-循序渐进②阶段性-不能“一刀切”③不平衡性-抓住发展关键期④互补性-扬长避短⑤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⑵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对学生进行形成性评价 3、学生是具有个性与差异的人(学生是独特的人,具有自身的独特性)⑴人的全面发展使以承认学生的差异和个性发展为基础⑵学生的个性与差异要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㈢教师观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观: 1 、现代教师角色的转换: (1 )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和学生发展的促进者①首先,教师再也不能以传授知识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和目的,而应该把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组织管理和指导学生的学习过程,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能力作为自己工作的主要目标②其次,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和社会规范,更要关注学生人格的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⑵教师从课程的忠实执行者转变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⑶教师要从“教书匠”转变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和反思的实践者⑷教师要从学校的教师转变为社区开放的教师 2、教师行为的转变⑴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①首先,“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②其次,尊重学生意味

教师资格证考试必考知识点归纳

一.教师职业道德 1、如何理解道德内涵? 1)、由一定社会的关系决定; 2)、以善恶为评价标准; 3)、依靠人们的行为习惯、社会舆论、及内心信念来发挥调节作用;(多选) 4)、调节个人与人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道德的功能:认识功能、教育功能、调节功能。 4、职业道德的特征:稳定性、具体性、适用性。 5、教师职业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判断) 6、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一个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教师本人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判断) 7、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鲜明的继承性(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强烈的责任性,独特的示范性(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从),严格的标准性。 8、我国在1997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规范教师应: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 9、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10、朱熹强调要把修身、接物作为教师道德修养的准绳。 11、明代王守仁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学说,要求教师通过教书育人来启发人的良知。 12、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善恶的最高道德标准。(判断) 13、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判断) 14、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作用:指导作用、统帅作用、裁决作用。 15、教师的知识结构包括四个方面: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一般知识。 16、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之间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7、依法执教的必要性:是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教育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然要求。 18、教师如何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案例分析) 1)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法制教育。 3)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证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4)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19、廉洁是教师立身立教的根本。(判断) 20、廉洁从教的具体表现:安贫乐道,无私奉献;坚持操守,为师清廉。 21、教师的欢乐来自于:创造性的教育活动;师生间美好的情谊;学生长大成才。 22、廉洁从教的道德要求:公正从教,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坚守大义,发扬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 23、教师礼仪的特点:率先性、示范性、整体性、影响的深远性。 24、在人与人关系层面上,社会公德的内容包括:举止文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尊与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教师资格证知识点整理(初中数学口诀)

编号考点摘录答案要点 1 初中数学课程内容(4) (动手课教学)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评价手段 2 确定数学课程内容的主要依据(3) (单元课标知识)数学课程标准、单元目标、具体数学知识点 3 影响初中数学课程的主要因素(4) (心理内涵现状)学科内涵、社会发展现状、学生心理特征 4 初中数学课程性质(3) (吉普车展) 基础性、普及性、发展性 5 “数学课程目标”从根本上明确了哪些问题(3) (是什么,为什么,得什么) 6 初中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5) (双内教学评技术) 课程内涵、内容、教学过程、学习评价、技术与数学课程 7 数学课程核心概念(10) (星空感应符合分算模拟) 8 初中数学课程总体目标(4) 四基 (智能验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思想、活动经验 9 初中数学课程学段目标(4) (智能思考问情)(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 10 总体目标和学段目标的关系(3) (总学四过结)总体学段目标、总目标四方面、过程与结果目标 11 初中数学课程的内容标准(4) (数形统合) (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 12 综合与实践——设置必要性(3) (定义+学生能力+学科联系) 综合与实践——教学特点(5) (综合实践放生自主) 综合、实践、开放、生成、自主性 综合与实践——新课标教学要求(8) (暑假用心刻度河流心域反思问法) 综合与实践——课程目标(3) (合作实施发现问题+报告论文总结+探讨关联应用意识) 综合与实践——课程内容(4) (合作探究抽象问题) 综合与实践——课程本质及要求(2) (解决问题活动+独思自探+合流)(学生积极主动+教师尊重自主) 综合与实践——课程实施要点(3) (综合探索实践) (突出实践、强调综合、以探索为主线) 综合与实践——课程作用主动、个性、学习方式、探究、情感价值、能力、创新、经验 13 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建议(6) (施主标地基验情态) 14 教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关系(4) 预设生成、全体个体、合情演绎、现代技术与手段多样 15 初中数学课程评价要点(6) 见后 16 初中数学课程评价形式(8) (口述成长两课三后) 17 初中数学课程评价实施建议(7) 见后 18 教学原则(4) (抽烟公论)抽象具体、严谨量力、理论实际、巩固发展 19 数学教学过程(5) (北外教学评上985)备课、上课、课外、成绩考核、教学评价 20 五段教学法(5) 引入、讲解、联系、总结、应用 21 数学教学方法定义加后 22 初中数学教学常用的教学方法(5) (自发讲论坛)自学辅助、发现法、讲授法、讨论法、谈话法 23 教学方法如何选择/需要考虑什么(5) (课目+学生+教学内件法) 24 概念间的逻辑关系(2) (相容:全同\交叉\从属;不相容:对立\矛盾) 25 概念下定义的常见方式(4) (公鼠秒揭)公理性、属加种差、描述性、揭示外延 26 概念教学基本要求(3) (内涵表达+运用+关系分类体系) 27 概念教学的一般过程(4) (引确固用) 引入、明确、巩固、运用 28 命题教学的基本要求(3) (理解运用系统) 29 命题教学的一般过程(5) (引证明雇佣) 1.引入 2.证明 3.明确 4.巩固 5.应用 30 命题教学的策略(5) (被提问生过情) 31 应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教学规律)(5) 间直、技能能力、技能与数学观、认知与非认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 32 数学问题的设计原则(3) (可行性原则、渐进性原则、应用性原则) 33 数学学习概述及特点见后 34 影响学生数学学习内因(2) 非认知因素+认知因素 35 影响学生数学学习外因见后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高中考点归纳重点总结

知识点归纳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教育观:教育观的核心是“教育为了什么”,即教育的目的。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的目标: 1.促进学生的身体发育 2.促进学生心理的成熟化 3.造就平等的公民 4.培养个体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 5.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6.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7.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 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1.面向全体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4.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5.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可持续发展 开展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深化教育改革,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 2.优化结构,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3.将教育目的落实到教学之中 4.教学内容要与生活实际紧密结合 5.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终身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最终奠基人是教育家:保罗·朗格朗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 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在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2. 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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