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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文化内涵及城市定位二元论

南宁城市文化内涵及城市定位二元论
南宁城市文化内涵及城市定位二元论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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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市文化内涵及城市定位二元论

作者:杨炳忠

作者单位:广西先进文化发展促进会,广西,南宁,530022

刊名:

广西社会科学

英文刊名:GUANGXI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2010(11)

被引用次数:1次

参考文献(2条)

1.南宁副市长周家斌解读南宁六张独特名片

2.易中天读城记 2006

本文读者也读过(9条)

1.魏美英.战彪南宁水城建设的战略研究[期刊论文]-江苏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11(2)

2.钟起静.卢瑜南宁市中水回用浅谈[会议论文]-2006

3.黄璐南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研究[期刊论文]-沿海企业与科技2010(11)

4.孟玲城市定位问题的实践探索——以芜湖市研究为例[期刊论文]-科技经济市场2007(11)

5.林绮萍浅谈南宁城市文化建设[期刊论文]-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9,22(6)

6.韦若鸥.周瑞祥.彭凤琼南宁"中国水城"规划设想[期刊论文]-水利规划与设计2010(4)

7.刘红生.黄耀志.LIU Hong-sheng.HUANG Yao-zhi聚焦城市特色——以南宁水城旅游建设为例[期刊论文]-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5)

8.黄昱梅南宁市规划局长纵论"中国水城"[期刊论文]-广西城镇建设2010(5)

9.林俊华滨水景观植物在“中国水城”建设中的应用与探索[期刊论文]-科技与生活2011(20)

引证文献(1条)

1.刘海新浅谈南宁城市文化与驻邕高职院校图书馆文化的和谐发展[期刊论文]-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1(20)本文链接:https://www.wendangku.net/doc/a87196637.html,/Periodical_gxshkx201011007.aspx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20)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学院: 专业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总体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1、南宁市城区,范围为规划高速公路环内的全部用地。 2、周围卫星城镇:指依托中心城而发展的邕宁蒲庙、五塘、玉洞-良庆、金象-那马、吴圩、金陵、武鸣城厢、伊岭等8个城镇。中心城是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重点地域。 市域范围: 本规划期市域范围仍以现行政区划为依据,包括南宁市区、邕宁县和武鸣县。市域总面积10029平方公里。其中南宁市区1834平方公里,邕宁县4725平方公里,武鸣县3470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

南宁市区位分析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3、城市电力工程规划 4、城市电信工程规划 5、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6、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成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选择 邕江水量充沛,历史最枯流量143m3/S,水质较好,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水质按二类标准控制,心圩江以下属三类地面水源,心圩江以上邕江河段取水条件优越,是南宁市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近郊的龙潭水库、天雹水库、老虎岭水库、峙村河水库、大王滩水库等考虑作为补充水源。 水厂厂址选择及建设规模 现有凌铁水厂、西郊水厂、中尧水厂位于城市中下游河段,不宜再扩建,现有供水能力为最终规模。河南水厂可扩建16万m3/日,今后主要建设位于城市上游的陈村水厂(最终规模60万m3/日)和三津水厂(2010年规模30万m3/日),总计可达170万m3/日。 为了提高城市市区东北、琅东及南郊供水水压,规划建设虎邱加压站(设计能力8万m3/日),琅东加压站(设计能力20万m3/日),南郊加压站(设计能力10万m3/日)。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 简介 一、项目背景 当前,南宁市正积极筹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现状关于南宁市历史文化遗产,尤其是历史建筑的相关研究成果不足,规划保护体系不够完善,使申报工作面临困难。因此,在新的形势要求下,全面调查南宁市市区历史建筑现状,梳理南宁市历史建筑遗产及资源,构建完善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框架体系,从而协调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南宁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快《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势在必行。 二、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通过对南宁市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其合理利用,为后人保存珍贵历史遗产和文化资产;促进对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对城市风貌和环境的保护,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城市人文品位和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体系,推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建设。 (二)规划原则 1、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2、科学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 3、整体保护、动态保护的原则。 (三)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区,包括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邕宁区6个城区;重点规划范围为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三、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评估,遴选南宁市历史建筑和提出保护名录,明确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目标、原则及方案,为南宁市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提供指导依据,为南宁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一)历史建筑认定 历史建筑是指1980年前建成的,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能够反映南宁市城市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且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群)。对1980年后建成,具有特殊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或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和重要意义,并且受到拆迁或毁坏危险的建(构)筑物(群),也可确定为历史建筑。 本次规划共评选出南宁历史建筑64处,历史建筑类型涵盖传统民居、坛庙祠堂、现代住宅、近现代公建、工农业建筑、景观建筑或构筑物六种建筑类型。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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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城市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本细则。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包括市、县城城关镇、其他建制镇的城市建成区、近郊区及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当地的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法规定。 第四条郴州市规划建设局是郴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郴州市的规划工作,并对县(市)城市规划办(处)进行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郴州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县(市)城市规划办(处)负责管理本辖区(含各类开发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和乡镇配置专职或兼职规划管理人员,协助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搞好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

管理工作。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建制镇配置专职或兼职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协助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城镇规划管理工作。 各区(镇)人民政府和国土、公安、环保、消防、水利、交通、房产、城管、工商、建工等有关部门应配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郴州市规划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具体负责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的实施管理,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 (三)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参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 (四)负责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颁发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建筑方案的审批,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勘测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的报批和宣传工作; (七)依法受理因不服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第六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包括所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说明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中国西北璀璨的明珠。 巍巍贺兰山,漫漫黄河水。秀美富饶的塞上湖城,不仅用千古文明、多元文化,支撑着银川不断发展的辉煌。如今,更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宏图的实施,拉开了更高发展的序幕。 一、规划范围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全长17.5公里,是城市南北向新主干。主轴南段起点在五里台,现状是宁安大街,北段终点在元宝湖,现状位于万寿路。 二、规划依据 《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三、规划理念 银川城市中轴线以“多彩银川”作为规划理念,不仅表达了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空间的规划诉求,更加体现出“贺兰岿然、长河不息” 的城市精神之魂。 三、规划结构 “多彩银川”城市中轴的规划结构,分为一轴一心,三廊五段,九大节点。 按照城市人文生命序列中轴线由南向北分为历史银川、风情银川、和谐银川、开放银川和未来银川五段。历史银川是表达银川千年人文的底蕴,风情银川是反映银川民俗民风珍贵遗产,和谐银川是打造银川最靓丽的窗口,开放银川是创新银川城市精神的新亮点,而未来银川,则是进一步展示银川可持续发展的新辉煌。 九个城市节点分别为塞上明珠、银川民风、文化中心、城市中央、市民中心、塞上西湖、中阿论坛、北部新城、月坛金凤。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有历史文化公园、英贤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宁夏民风街、银川青少年宫、宝鼎广场、宁夏歌剧院、银川图书馆、宁夏博物馆、三馆两中心、曾杏绯艺术馆、中阿论坛、宁夏移民博物馆、人文亭阁等。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通过集中考虑设置和完善一批大型文化空间,城市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文的精神所向,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开放性城市旅游价值,同时向全中国及世界人民展示着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广西城市(南宁)水系整治控制规划

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2007-2020)公示一、规划背景 近年来,南宁市经济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变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邕江和各支流水系的水质恶化、水资源分布不均匀、各支流行洪不畅及枯水期水量不满足生态要求等问题日见凸显。原有的城市涉水规划需进一步调整以满足南宁市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和人水和谐的目标。2007年8月南宁市规划局、水利局委托广西珠委南宁勘测院编制了《广西南宁市城市水系整治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2008年4月,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根据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已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规划方案公示如下: 二、规划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突出生态治河的理念,注重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分步实施,注重构建合理的城市环状水网体系,形成独具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中国绿城”、“中国水城”景观生态环境,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首府南宁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二)规划目标 “水畅、水清、岸绿、景美”。 努力将城市内河水系及沿线区域建设成为畅通的行洪道、水清岸绿的滨水生态住区、风景秀丽的景观带、经济繁荣的产业带、内涵丰富的文化带、人水和谐的休憩园,实现人与水、自然与文化的和谐,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提升,为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三)规划水平年及范围 2007年为现状基准年,2010年为近期水平年,2020年为远期水平年,2050年为远景水平年。 规划的范围为正在修编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心城范围内涉及的邕江及内河水系并延伸至源头。规划整治面积254.3km2。 三、城市水网规划结构“一江、两库、六环、十八(内)河”。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南宁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网规划介绍2010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9—2015年)》,这标志着南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正式获得国家立项,南宁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建设阶段。目前正在开展的南宁轨道交通项目为东西向1号线工程及南北向2号线工程,两线将构成我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十”字骨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南宁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随后进行相应调整,2012年1月22日获得南宁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将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路增加至8条线路,线路全长250多公里,工程总投资约1500亿元。通过制定线网规划,建立功能层次明确、体系完善、与城市功能高度适应的轨道交通系统,将促进南宁中心城区和城镇密集区的协调发展及区域职能的发挥。通过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建设时序,能引导城市发展的节奏和方向。 【建设时序】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2010~2015),建立骨架线网,修建一号线一期和二号线一期,建设线网“十字”骨架线,奠定线网的基础,提供快速过江通道,联系城市东西、南北的主要发展轴线。 第二步(2016~2020),加强城市三大中心的联系,支持五象新区发展,带动邕江南岸的发展,修建二号线二期,三号线、四号线,到了2020年,线网在一、二、三、四号线组成的“井”字基本形态的基础上,构建5号线与7号线,形成“三横三纵”的线网布局。该线网基本形成网络规模,覆盖邕江南、北两个发展带,连通城市“三大中心”,提升对南宁东站的服务水平,可以很好地促进城市发展,发挥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 第三步(2021~2050),增加网络覆盖,修建六号线,二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延长线,五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延长线和八号线。进一步扩大线网规模结构,充实市中心内部以及向外交通联系,加大线网覆盖范围和密度,提高轨道交通系统服务水平。 1号线江北东西向的骨干线 西起西乡塘区石埠,东至南宁东站,一号线全线长32.1公里,共设25座车站,线路全长32.1公里,其中地下线26.0公里,高架线5.8公里,地面线及过渡段0.3公里;设车站25座,其中地下站21座,高架站4座。换乘车站共7座,分别与铁路、其它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已于2011年12月29日在滨湖广场举行开工仪式,2016年年中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一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该线路形似一个“勺子”,该线路连接江北东西方向。 具体站点:石埠站-南职院站-鹏飞路站-西乡塘客运站-民族大学站-清川站-动物园站-鲁班路站-广西大学站-白苍岭站-火车站-朝阳广场站-新民路站-民族广场站-麻村站-南湖站-金湖广场站-会展中心站-万象城站-东盟商务区站-凤岭站-埌东客运站-百花岭站-佛子岭站-火车东站。 相关备注:按照远景规划,一号线有6个站换乘,可去往邕城的另外区域。 2号线南北跨江的骨干线 南起邕宁区蒲庙附近六晚,北至西津,全长37.3公里,共设26座车站,全为地下站。2号线一期线路全长约19.0km,其中地下线长6.5km,约占总长度的34.2%,高架线长12.5km。共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站10座,地下站5座,3个换乘站均为地下站。最大站间距1870m,最小站间距880m,平均站间距1.3km。投资估算约60.5亿元,2013年底动工,2017年建成通车。 建设内容:二号线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纵线,该线路走一个“L”形,也全部是地下站,横跨邕江。

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原因与内容 (1) 第三章规划目标、功能定位与规划结构 (2) 第四章土地使用与用地控制 (2)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5) 第六章市政设施规划 (7) 第七章环保环卫规划 (8) 第八章防灾规划 (9) 第九章城市设计指引 (10) 第十章建设开发控制 (11)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13) 第十二章奖励与处罚 (13) 第十三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郴州市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科学指导郴州武广站福城的开发建设,促进福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已经批准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编制《郴州武广站福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武广站福城片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规划范围 武广站福城位于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西部,含有万华岩镇、市郊乡各一部分。规划区西起增湖岭东山脚,东止107国道,北临郴桂高等级公路,南靠山体控制绿线,即原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规划用地面积约5.2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及相关法律法规; 2.《武汉至广州客运专线乌龙泉至花都段初步设计》(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2004年10月); 3.《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4.《郴州市城市绿地绿线控制规划》; 5.《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初步成果; 6.《郴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郴州市高层建筑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等; 7. 已经编制完成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应《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遵循依法规划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 3.遵循《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指导,注重保持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郴州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的延续性,强调整体格局的优化和功能完善,合理确定相关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4.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5.引入城市设计的方法,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塑造郴州市地方特色,增强福城在未来的持续竞争力。 第五条强制性内容规定 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等内容。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调整的原因和内容 第六条规划调整的原因 1.随着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的不断深入,郴州站片区及周边用地的开发建设面临着新的问题,如村民安置用地的要求和范围不同、武广客运专线标高、站场及涵洞位置的确定与原规划不一致、土地开发建设成本大幅度提高、原规划开发强度偏低等,导致实施难度加大; 2.《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对规划片区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功能定位,原规划因位于95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外,依据明显不足; 3.《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元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原规划在编制内容与深度上尚有需要完善与深化的方面,如有约0.75平方公里的综合用地没有明确的控制指标体系,无法指导土地出让;

(管理制度)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壹、第二十二条“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分别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登记换证手续”修改为“私有房屋建设工程竣工后,须持有关资料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规划备案。 二、第二十七条“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予以制止,且能够通知供电、供水部门停止施工供电、供水,有关部门应当协同实施”修改为“对违法建设,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和施工单位接到停止施工的通知后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关联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此外,对部分文字作了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 (2000年7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2005年5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 为加强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含市辖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确保城市规划的实施,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南宁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且能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 市辖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县私有房屋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私有房屋,是指用于居住的个人所有或数人共有且依法享有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私有房屋建设,是指私有房屋的新建、改建、扩建(含加层)、重建等建设活动。第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满足城市规划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消防、人防、环卫、环保、文物古迹保护、房屋间距及其他规划要求。 第五条私有房屋建设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遵守城市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私有房屋建设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南宁城市规划

1.2.2南宁市城市规划发展 (1)城市定位及发展方向 (南宁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 城市定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西南地区交通枢纽,泛珠三角经济圈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 城市近期发展方向 以邕江为轴线,两翼拓展,东建西扩,完善江北,提升江南,形成向东、西、南三个主要方向拓展的空间格局,重点实施城市向南发展的战略,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1)向东——完善凤岭片区、仙葫片区,加快建设龙岗片区; (2)向西——加快相思湖新区建设步伐; (3)向南——提升江南片区,重点启动建设五象新区。 (2)城市总体布局结构 1、总体布局形态:“一轴两带多中心” 南宁城市外围组团、发展轴线正在逐渐展开,为打破单中心圈层拓展结构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近期应加快对城市空间结构作出合理调整,突出“一轴两带多中心”的发展模式和趋势,逐步形成沿邕江两岸串珠式展开、沿其支流纵深发展的城市布局形态。

2、“一轴两带”的城市发展轴线 (1)“一轴”:沿江城市发展轴,整个城市沿邕江两岸展开,城市各级中心分布在邕江两侧,沿邕江形成城市最主要的一条东西向的发展轴线; (2)“两带”:一是西部北部生态保护带,是南宁的上水地带,除紧邻城市的山前地带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外,应作为城市西部北部重要的生态屏障进行保护和培育;二是南部生态保护带,南部的大王滩水库及其周边低山丘陵地区,除局部作为旅游度假发展用地外,应作为城市南部的重要生态屏障。 3、沿江串珠式的“多中心”城市空间体系 (1)一主:中心片区的老中心和紧邻的邕江南岸中心共同构成联系邕江两岸发展轴的中心聚合枢纽。 (2)两副:南部五象副中心和西部相思湖副中心,副中心和其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组团将成为疏解中心区吸引力的“反磁力”集团,以有效缓解中心组团的压力。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郴州市城市夜景专项规划 【目录】 第一部分总体概述 第一条、项目概况 第二条、郴州市城市照明基本现状 第三条、规划原则与规划依据 第四条、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第五条、城市夜景架构规划 一、近期夜景架构规划 二、远期夜景架构规划 第二部分近期夜景照明规划 第六条、以城市功能区域为主的照明格局 第七条、照明分级控制格局规划 第八条、建筑照明 一、建筑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功能建筑照明设计 一)标志性建筑物的照明设计 二)行政办公建筑的照明设计 三)商务建筑的照明设计 四)传统建筑的照明设计

五)交通与通信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六)工业建筑的照明设计 七)宾馆酒店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八)民用住宅类建筑的照明设计 第九条、道路照明 一、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要求 二、道路分类照明及照明标准 三、道路交叉口照明 四、道路立交桥照明 五、一般道路照明设计灯具布置及选型要求 六、郴州市道路照明现状分析、规划 七、郴州重点道路照明规划 第十条、公园照明 一、公园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公园夜景照明主体 三、北湖公园、苏仙岭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一条、广场照明 一、广场照明的基本要求 二、广场夜景照明的方式 三、五岭广场夜景照明规划 第十二条、桥梁照明 一、桥梁夜景照明的基本原则

二、桥梁照明的基本要求 三、桥梁结构分类照明 第十三条城市水系郴江 第十四条、公共景观照明规划 第十五条、城市重点区域照明规划 一、城市节点与标志照明 二、城市交通枢纽夜景照明规划 三、城市主要出入口照明 四、城市照明观景点 五、街道整体亮化形式示例 第三部分夜景照明建设的相关要求第十六条夜景照明建设的实施计划 一、近期实施计划 二、远期实施计划 第十七条规划实施的技术要求 一、灯具的技术要求 二、电气配置的技术要求 三、灯光控制技术 第十八条灯光实施、组织和管理 第十九条照明建设的政策及措施 第二十条景观照明的质量评价

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银川

城市空间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摘要: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每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集中与分散则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本文从集中与分散的角度分析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市作为实例进行分析。银川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建国以来,由民国初期的“哑铃状”发展到“带状组团式”,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次大的规划,最终形成银川市“三中心并联式”的格局。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城市空间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集中分散银川市规划 一.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 城市空间结构指的是城市物质要求在特定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自然环境资源多种背景下所形成的城市功能组织方式以及背后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内在机制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空间布局特征。集中与分散是城市空间演化中的基本表现,它们贯穿于城市发展运动的全过程,并体现于不同尺度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组织上。因此,集中与分散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 集中是城市空间的基本特征,它是城市空间演化过程中集聚与扩散等作用引力聚焦的过 程。集中的相对性决定了集中的复杂性。集中主义的代表是勒柯布西埃,他提出用城市的 三维结构来解决大城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城市”方案。 分散是城市空间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对城市空间过度集中的—种反动,也是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的必然行为。分散的相对性只有与集中空间联系起来考察后才有真实的意义。分散的城市形态所反映的正是空间内人类活动分散化了的表征,同时也是受制于各种自然条件与环境的结果。分散主义的代表是霍华德,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理论。 集中与分散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状态,所反映的是空间结构内在的相互关系。集中与分散的空间运动总是在一定的人类行为动力的驱使下以或聚或散的空间表现而呈现两相依依的社会与空间关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的演化遵循从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轨迹,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每后一个阶段也不单单是前一个阶段的简单重复。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本文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作为实例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的探讨、分析。选取该城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以银川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包括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乌海市,陕西北部的榆林市、延安市及甘肃的庆阳地区,它们的经济、文化、商业触角均远离其本省区的核心辐射,而在这10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的区域范围内,只有银川是省会城市,同时又是城市人口超70万的大城市。因此有理由认为,银川的强盛会带动在包头、太原、西安、兰州一带形成新经济三角带,在中国西部城市规划编制史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具有可操作性。2、作者本人来自宁夏,对银川的城市发展有一定的了解,银川作为我的故乡,借这次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银川的历史发展及规划现状。 1.银川城市空间的历史演化。 1)银川古代城市空间形态为横向发展、均衡对称的矩形城廓。银川自公元前119年始建,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16修正)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46号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6.03.31 【发布部门】南宁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1 【实施日期】2016.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1995年8月21日南宁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996年5月30日南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2005年3月16日南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2005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修订根据2010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暂住户口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 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护和改善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规划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城市街道、城市桥梁、过街地下通道、高架道路、隧道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 (二)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暗渠、明渠、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 (三)城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公共绿地的照明设施及城市夜间景观照明设施; (四)以上市政设施的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桥梁等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日常管理。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南宁房地产发展历程 (2010-06-02 08:33:04) 1994年开始接触房地产、土地评估,那时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还极其不发育,土地和房地产估价也还只是刚刚启步。 在从事房地产估价行业和与之相关行业十几年中,我和中国房地产共成长,见证了它的历史进程和成长经历。 我不是楼市的领跑人,但我是楼市和经济发展参与者、领先人也是见证人。以南宁发展为例,其实也从中看到整个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 一、南宁市的最初的原形如此狭小落后(中国当时的房地产状况也是如此) 以南宁为例,90年代初期,南宁最高楼层还是星湖路的广西保险公司大厦,那时我们高中地理老师还曾开玩笑说:“你们要想出名,直接炸保险公司。”想不起来当时老师为什么开这么大的国际玩笑。但记忆深刻的是,在当时楼层最高的就是保险公司大楼,它十三层的茶色玻璃窗是多么的时尚和耀眼,它是那个时代南宁市标志性大楼。 而南宁的商业中心圈仅仅是以为百货大楼为幅射,带动和平商场,民族商场,中华电影院这一带成为南宁市唯一的中心商域。 那时有兴宁路但它还不是步行街,也还没有裕丰商场,只有旧的和平商场。也还没有东葛路延长线,民族大道到92年后才通到现在的麻村菜市路口。园湖南路90年后来才打通,并成为南宁的环城路。那时麻村还只是农村,甚至鲤湾路这一带即现在的广西电台周围也还是杂草丛生像是农村郊区。甚至十一中(现在的天桃实验中学)前面还没有路,周转都是杂草丛生,周围是垃圾回收地。星湖路和园湖路还未完全相连.南宁市当时人口也只是几十万人口,真像个不小县城。虽是广西首府,但城市功能单一,经济发展还很落后。 二、南宁市的初发展,速度慢,多磨难 随着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改革的春风开始吹遍全国,打破了全国包括广西平静的水面,93、94年的时候,广西北海开发热潮涌现,全国各地的投机和投资者蜂涌而进这个令人追梦的城市,短暂的繁荣后,开发热潮还没持续一两年,随着泡沫的剧烈增长,宏观政策的调控,银根紧缩,土地政策的调整的诸多原因。北海楼市在96年时破灭,也带走了许多人美好的梦想,满目苍夷一直到2007 年前后,北海的房地产市场和烂尾楼才开始盘活,经济才得到复苏。 94、95年那时南宁还赶不上北海的热闹,但也有少量的开发商进驻南宁。所以后来随着楼市泡沫的破裂,南宁所受到的影响也是有限,但依然留下了一部分破碎后的痕迹,南宁也出现了多个烂尾楼盘。著名的如现在的民族大道和朝阳路交接处的三个影响南宁形象的重要地块,当时一个叫“润华大厦”,那张“润华大夏,永远的庆典”足足挂了近十年也还未动工。国贸大厦也就围起挖了个大坑而搁置了近十年光阴。民族大道上最耀眼的大楼仍是金融大夏和电信大楼。东葛路上也

郴州市-刘运华-“两城”建设-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报社版)

“两城”建设 必须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刘运华 建设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其承担的功能相对一般城市要多、要广,任务繁重,必须结合郴州实际,加强郴州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两城”郴州面临着来自自身与周边城市的挑战 1、郴州现有基础设施与“两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城市规划、建设体量小,与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不相称;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功能定位、分区不明确;规划、建设水平较低。二是未形成现代人流、物流聚散的高效、快速交通网络;市内快速、便捷交通环线以及交通主干道不足,与周边次级城市、三级城市未形成快速交通联络干线。三是市政设施、市容环境面貌有待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较低,快速反应能力较差。四是总体上缺乏作为湖南最开放城市、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磁力效应。 2、郴州建设“两城”面临着来自赣州、韶关的重大挑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国上下都在谋求新的发展。郴州周边

的韶关、赣州等城市在新的形势下也制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赣州市委、市政府在2008年确定发展目标为: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赣州特大型城市;韶关为广东省政府重点发展的六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之一,其目标是力争到2012年,建设成为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性中心城市。就三城市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比较,郴州中心城区发展规划明显落后。特别是近几年来, 韶关、赣州发展势头和基础较好。具体情况为郴州总人口比赣州少,比韶关多,经济总量指标不如赣州,但人均指标占有优势;人均指标不如韶关,但总量指标占有优势;但近两年韶关、赣州在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增长明显大于郴州,而且郴州与这两城市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也存在差距。这表明,赣州、韶关是郴州“两城建设”中的强劲对手,包括在人才、资金、项目等各方面的争夺,若不采取超常规的有效发展策略,郴州“两城”建设将面临重大的挑战。 二、建设“两城”必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两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充分依靠人才和科技,在充分论证其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统筹实施。 1、把握规划、建设原则。必须紧紧围绕“两城”发展目标定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广西南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工作。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区、镇、乡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区的管委会依法承担本开发区内城乡规划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乡规划、村庄规划已经依法批准; (二)设置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 (三)行政村配备专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 (四)制定完善的审批管理、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名单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委托书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规划管理职责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采用基础测绘数据。基础测绘数据不能满足编制需要的,采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地形图、平面坐标和高程控制测量系统,其数据格式应当满足本市地形测量技术要求。 第六条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旧区改建应当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改善居住条件。 镇、乡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统筹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环卫、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并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集镇和中心村区域集中。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当安排在市政设施比较完善、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

郴州东城区的潜力

郴州东城区的潜力 2004年湖南省政府搬迁至长沙城南板块,政府入驻,三馆一中心开建,整体区位经济飞速发展,城南板块现已成为长沙最具活力的板块,今日的辉煌早已无需赘述。 对于现在的郴州楼市来说,郴州城东板块在郴州版图上的意义,尤如长沙城南板块对于长沙的意义。可以说未来城东新区的建设和高速发展与苏仙区政府东迁是密不可分的。从苏仙区政府新址东迁,城东板块就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而城东新区城市次中心的全面启动,更是掀起了城东新区的开发热潮。据了解,郴州市政府的第二办公大楼也即将搬迁至城东新区,随着郴州市“承接转移”和郴州城东建设的展开,郴州楼市原有的格局势必也将产生化学性裂变,2012年郴州新开发的楼盘总量一半以上都位于城东坂块。 郴州市城东新区,尤如一颗耀眼的明珠于王仙岭脚下冉冉升起。

区政府东迁带动新区建设 近几年来,郴州提出了城市发展“南延东进,东进优先”的战略目标,其中城东新区是郴州市“两城”建设的重点,更是苏仙区投资的主战场。这给城东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城市发展机遇,苏仙区政府抓住城市东移和产业中心的定位,以百亿投资计划,以区行政中心搬迁为龙头,计划用3-5年的时间把城东新区打造成可容纳20万人口,功能齐全,产业发达的城市次中心。按照100万人口、100平方公里的城区新规划,规划城东新区面积32.48平方公里(含出口加工区),以区行政中心搬迁为龙头,着重推进苏仙区白露塘镇辖区内的白水组团和板桥组团,力争今年内,完成投资总额10亿元以上,其中建设相山大道、香雪大道、云松路、相水路、学院路、观山大道等交通设施项目“三横七纵”10条路。

苏仙区政府的搬迁进驻以及配套落成的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这些配套,规模上已经是一个“新城市”的体量。市体育中心、市会展中心这些亮点项目,对未来的经济、人文、商机和房价潜力都有直接的刺激作用,郴州城市发展的未来趋势已经成型,以及河西沙滩公园,长10公里的规划,用海沙做的沙滩排球场,政府所做的这些市民工程,这都说明了未来的政府中心偏移。 东城区依托已形成的湘南学院、高职院、有色科技工业园、出口加工区,郴资大道向南北纵深发展。该区以西河为界分为白水组团和东河组团,即以新型工业和综合服务、居住职能为主的东河组团;以高等教育、体育、居住为主的白水组团。两个组团形成两个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区。东城区三纵七横的道路已基本形成,路电水煤气管道已经铺设到位,具备了住行娱多种功能于一体,功能配套日渐完善,未来就好像沙盘上的绿色一样,充满着勃勃生机,它将是郴州的一个精品亮点。 城东新区作为郴州“两城建设”、“三城创建”的桥头堡,它的建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新辉煌,郴州市体育中心竣工,市会展中心落地,市人防指挥中心拔地而起,涵盖了苏仙区政府、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医院等项目的苏仙区行政中心整体搬迁工程全面启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力量的汇聚,昭示着这里的无限前景和勃勃生机。

城市道路网规划要求

城市道路网规划要求 1.要具有生长性 2.实现快慢交通分流,提高路网通达性 3.防止干路网上出现集中交通的蜂腰 4.交叉口通行能力与路段通行能力的匹配 5.重视对原有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改造和协调 6.土地开发强度与道路网容量相适应 7.客货运交通分流 8.符合抗震救灾要求 环路的设置要求 1.内环路应设置在老城区或中心区的外围 2.外环路宜设置在城市用地的边界内1--2KM外,当城市放射干道与环路相交时,应规划好交叉口上的左转交通 3.大城市的外环路应是汽车专用道路 4.环路设置应根据城市地形,交通流量确定 5.环路等级不应低于主干路 6.两条环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4KM 我国城市中自行车交通的组织方式 1.自行车+步行+公共交通的绿色交通系统应该成为规模大,密度高的大城市的首选 2.自行车道路网的构成和布局 轨道交通规划 1.特点:占地省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小安全舒适准点 2.规划原则:1. 与城市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满足城市主干道客流需求 3.线路走向沿城市干道布设符合客流集中的交通走廊联系一些重要的客流集散点 4.线路密度适当乘客换乘方便换乘次数少 5.应与常规公共交通网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取得最大整体效置在一些关键车站应考虑轨道交通与私人交通的换乘 6.各条线路的客运负荷量要尽量均衡 7.线路选线走向充分考虑地质地貌地形条件注意保护国家重点文明古迹和保护环境 3.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 1.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具有引导作用 A 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高的运行速度和较大的运量因而扩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带来了城市人口的沿线集聚 B 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带来突破性变化由市中心伸向郊区的放射形轨道线路引导城市沿着一条高密度的带状交通走廊发展形成指状布局形态 C 轨道交通的建设使城市原有规模不断扩大在轨道交通作用下城市的各种设施会向线路两侧集中进而导致城市中心的变迁和原有格局的变化 2.轨道交通车站对城市的影响 A 大型换乘中心处于带状发展轴的中心外此类车站附近会进行高密度开发地价不断升值成为城市新的中心区 B 不同的站间距不同的规模不同的换乘和发车间隔都会导致线路附近土地呈现出不同的开发利用形态 C 影响城市布局由于大型换乘站会发展成为市区域相对中心产生区域效应带动整个区域发展从而改变原有城市布局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法律法规库首页>> 地方法规(1996)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61202 【实施日期】 19961202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南宁市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南宁市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南宁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 第三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并实行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必须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第六条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 武鸣、邕宁两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县规划管理部门)主管本县城市规划工作,业务上受市规划管理部门领导。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章名】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南宁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分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余建制镇的规划分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 第九条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专业规划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指定的县域内重要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区和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市、县规划管理部门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域内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同时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南宁市城市市区内重要地段、重要道路两侧、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没有编制分区规划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重要地段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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