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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化学品混合物的急性毒性计算

有毒化学品混合物的急性毒性计算
有毒化学品混合物的急性毒性计算

1.1 有毒化学品混合物的急性毒性计算(LD50、LC50)

管道系统中的介质大多是多种化学品的混合物。其中包括:

○1混合物中有几种化学品是有毒的,而其余是非有毒流体,该混合物的急性毒性如何计算;

○2混合物中有一种有毒流体,但其含量较少,该混合物的毒性如何定性。

对上述管道系统中常见的介质情况,可参照英国危险化学物质及制品管理法规(2002)“The Chemicals (Hazrad Information and Packing for Supply) Regulations 2002”,可采用本文1-1、1-2的方法。

介质为混合物时,应当按照有毒化学品的含量比例及其急性毒性指标(LD50、LC50),获得混合物的急性毒性(LD50、LC50),然后确定混合物的毒性危害级别。

如已知混合物中各种化学品的急性毒性指标(LD50、LC50)和含量比例时,可按下式计算混合物的急性毒性:

0100

L=

P

L

式中:L0——混合物的急性毒性,(LD50、LC50);

P1——混合物中化学品1的含量比例,%;

P2——混合物中化学品2的含量比例,%;

P3——混合物中化学品3的含量比例,%;

L1——混合物中化学品1的急性毒性,(LD50、LC50);

L2——混合物中化学品2的急性毒性,(LD50、LC50);

L3——混合物中化学品3的急性毒性,(LD50、LC50)。

1.2 含少量有毒化学品(气体或液体)的介质毒性危害程度评估

含少量有毒化学品(气体或液体)的介质毒性危害程度评估有两种情况:○1如已知该化学品的急性毒性指标(LD50、LC50)以及该化学品在混合物(介质)中的含量比例时,可按1.1,计算混合物的急性毒性,然后确定混合物

(介质)的毒性危害级别。

○2如无法获知该化学品的急性毒性指标(LD50、LC50),而仅知道该化学品在混合物(介质)中的含量比例及该化学品毒性级别时,可按表1-1(气体)或表1-2(液体)来评估该混合物(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

表1-1 气体混合物(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定级

表1-2 液体混合物(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定级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安全管理编号:LX-FS-A50109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刺激。刺激说明身体已与有毒化学品有了相当的接触,一般受刺激的部位为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许多化学品和皮肤接触时,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炎症;与眼睛接触轻则导致轻微的、暂时性的不适,重则导致永久性的伤残。 一些刺激性气体、尘雾可引起气管炎,甚至严重损害气管和肺组织,如二氧化硫、氯气、煤尘。一些化学物质将会渗透到肺泡区,引起强烈的刺激。 (2)过敏。某些化学品可引起皮肤或呼吸系统过敏,如出现皮疹或水疱等症状,这种症状不一定在接

国内外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1) 1h 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 表2 TDG 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 LC 50(4h )×4=LC 50(1h ) 表3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 The User’s Manual for the IPCS Health and Safety Guides, 1996. 表4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Classification 1990-1991. 表5 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欧盟理事会《关于统一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指令(2000/33/EEC)》.

危险化学品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编号:SM-ZD-25803 危险化学品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 用原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用原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毒性危险化学品 毒性危险化学品通过一定途径进入人体,在体内积蓄到一定剂量后,就会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所谓慢性中毒就是毒性危险化学品长时期、小剂量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若在较短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有较大剂量毒性危险化学品进入体内所引起的中毒称为亚急性中毒;若毒性危险化学品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体内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急性中毒。 毒性危险化学品在体内的毒性与毒性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生产环境、劳动强度、个体因素以及几种毒性危险化学品的联合作用有关。 1. 毒性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毒性危险化学品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在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

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全解

主要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甲醛 一、标识 中文名甲醛、蚁醛、福尔马林 英文名Formaldehyde 分子式CH2O;HCHO 相对分子质量30.03 CAS号50-00-0 危险性类别第8.2类其他腐蚀品 化学类别醛类。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主要用途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蒸气,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两侧不对称感觉障碍和排汗过盛以及视力障碍。本品能抑制汗腺分泌,长期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皲裂。

甲醛是一种具强还原性的原生质毒素,进入人体器官后,能与蛋白质中的氨基结合生成所谓甲酰化蛋白而残留在体内,其反应速度受pH值温度的显著影响。进入人体的甲醛亦可能转化成甲酸强烈地刺激粘膜,并逐渐排出体外。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洗胃。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不燃 闪点(℃)50℃/37% 爆炸下限(%)7 引燃温度(℃)300℃ 爆炸上限(%)73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37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 范正式样本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20xx年11月27日卫生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保证毒性鉴定结论的真实、可靠,预防、控制化学品毒性危害,保护人体健康,依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向社会出具化学

品毒性鉴定报告的各类医疗卫生技术、科研和教学机构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毒性鉴定机构 第四条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的机构,应当经资质认证并取得《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毒性鉴定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对出具的化学品毒性鉴定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从事化学品毒性鉴定的机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只有符合《化学品毒性鉴定实验室条件及工作准则》(GLP)要求的毒理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与其开展的检验类别和检验项目条件相

化学品毒性分类

化学品毒性分类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范中的对比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1、概述 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 毒性,指外源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 在目前国内现行规范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2、相关术语 (1)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2)半数致死浓度(LC50): 指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 (3)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4)急性经口毒性: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5)半数致死剂量(LD50): 在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接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 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7)皮肤腐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8)眼刺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9)眼腐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10)皮肤致敏(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皮肤对一种物质产生的免疫源性皮肤反应。对于人类这种反应可能以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融合水疱为特征。动物的反应不同,可能只见到皮肤红斑和水肿。 (11)亚急性经口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2)亚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3)亚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常见危险化学品危害防范及处理办法

常见危险化学品危害防范及处理办法 张晓婷古交市第一中学校 摘要对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危害、防范措施及其处理办法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提供了危险化学品危害防范及处理办法,以提高化学科研工作者及相关实验人员对化学品危害的防范意识,减少危害发生。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危害防范处理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但是不少化学品因其固有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存在着很多危险性因素,由此引发的事故日益增多,危害程度越来越大。如果我们在接触、使用这些化学品前能对其危害性有所了解,并对其防范处理办法有一定的认识,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它们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害、腐蚀性等化学品。对于危害性不同的化学品,其防范与处理方法也不同。本文旨在提供化学品危害防范及处理方法的相关信息,并对其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潜在隐患进行分析,使人们在接触和使用此类化学品时有所防范。 1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分类 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有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能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GB6944)[1],危险化学品分为9类,具体如下: (1)爆炸品:包括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有迸射危险,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质。 (2)气体:包括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毒性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5)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7)放射性物质。 (8)腐蚀性物质。 (9)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2 常见危险化学品危害及其防范与处理方法 2.1 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爆炸性物质、物品及可以产生爆炸或烟火效果的物质或物品。 本类化学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同时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叠氮钠、黑索金、2,4,6-三硝基甲苯(TNT)[2],三硝基苯酚。 在使用易爆化学品时,应取用能保证实验结果的必要精确性或可靠性的最小用量,将实验微型化。绝对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且不能用带磨口塞的仪器;利用烘箱干燥爆炸性物质时禁止关闭烘箱门,也可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干燥或干燥剂干燥。在加热干燥时,应特别注意加热的均匀性,尽可能消除局部自燃的可能性。对实验剩余的残渣物,要及时妥善销毁。一旦发

危险化学品危害及防护

危险化学品危害及防护 危险化学品分为毒性危险化学品、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危险化学品。 毒性危险化学品通过一定途径进入人体,在体内积蓄到一定剂量后,就会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毒性危险化学品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表现为刺激、过敏、窒息、麻醉和昏迷、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和尘肺。毒性危险化学品急性中毒的现场抢救,要注意切断毒性危险化学品来源;迅速脱去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等,并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清洗被毒性危险化学品污染的皮肤;若毒性危险化学品经口引起急性中毒,对于非腐蚀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迅速用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或1%~2%的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然后用硫酸镁溶液导泄;给中毒患者呼吸氧气。救护人员在救护之前还应做好自身呼吸系统皮肤的防护。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会引起表皮细胞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而且被腐蚀性物品灼伤的伤口不易愈合。内部器官被灼伤时,严重的会引起炎症,如肺炎,甚至会造成死亡。特别是接触氢氟酸时,能发生剧痛,使组织坏死,如不及时治疗,会导致严重后果。腐蚀性化学品的主要危险性除腐

蚀性外,还具有毒害性、氧化性、易燃或遇湿分解易燃性等其他危险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包括放射性、易燃性和氧化性。造成对中枢神经和大脑系统、肠胃和造血系统的伤害。 从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侵入途径着眼,应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作为人身安全的主要手段,以防止危险化学品由呼吸道、暴露部位、消化道等侵入人体。因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进入人体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呼吸道,所以应重点选用呼吸道防毒劳动防护用具。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 。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 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第3级50<LD 50 ≤300 200< LD 50 ≤ 1000 500< LC 50 ≤ 2500 2.0< LC 50 ≤ 10 0.5< LC 50 ≤ 1.0 第4级300< LD 50 ≤ 2000 1000< LD 50 ≤ 2000 2500 <LC 50 ≤ 5000 10< LC 50 ≤ 20 1.0< LC 50 ≤5 第 5 级 5000 注:1) 1h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表2 TDG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包装类别 大鼠经口 (mg/kg) 兔经皮 (mg/kg) 大鼠吸入 (粉尘和 烟雾, mg/L)* ⅠLD 50≤5 LD 50 ≤50 LC 50 ≤0.2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编号:SY-AQ-0671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Main hazards of hazardous chemicals

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化学品活性与危险性 许多具有爆炸特性的物质其活性都很强,活性越强的物质其危险性就越大。 2.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3.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 除了爆炸品之外,可燃性气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4.危险化学品的毒性 许多危险化学品可通过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人的肌体,当其在人体达到一定量时,便会引起肌体损伤,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中

毒。 5.腐蚀性 强酸、强碱等物质接触人的皮肤、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时,会引起表皮组织发生破坏作用而造成灼伤。内部器官被灼伤后可引起炎症,甚至会造成死亡。 6.放射性 放射性危险化学品可阻碍和伤害人体细胞活动机能并导致细胞死亡。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化学品毒性分类

化学品毒性分类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化学品毒性分类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范中的对比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1、概述 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 毒性,指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 在目前国内现行规范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2、相关术语 (1)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2)半数致死浓度(LC50): 指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 (3)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4)急性经口毒性: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5)半数致死剂量(LD50): 在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接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 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7)皮肤腐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8)眼刺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9)眼腐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10)皮肤致敏(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皮肤对一种物质产生的免疫源性皮肤反应。对于人类这种反应可能以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融合水疱为特征。动物的反应不同,可能只见到皮肤红斑和水肿。 (11)亚急性经口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2)亚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3)亚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4)致突变性: 受试样品引起原核或真核细胞、或实验动物遗传物质发生结构和/或数量改变的效应。

甲醛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甲醛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一、标识 中文名甲醛、蚁醛、福尔马林 英文名Formaldehyde 分子式CH2O;HCHO 相对分子质量30.03 CAS号50-00-0 危险性类别第8.2类其他腐蚀品 化学类别醛类。 二、主要组成与性状 主要成分纯品 外观与性状无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主要用途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原料,也是炸药、染料、医药、农药的原料,也作杀菌剂、消毒剂等。 三、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对皮肤有原发性刺激和致敏作用;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致死。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甲醛蒸气,可出现头痛、头晕、乏力、两侧不对称感觉障碍和排汗过盛以及视力障碍。本品能抑制汗腺分泌,长期接触可致皮肤干燥皲裂。

甲醛是一种具强还原性的原生质毒素,进入人体器官后,能与蛋白质中的氨基结合生成所谓甲酰化蛋白而残留在体内,其反应速度受pH值温度的显著影响。进入人体的甲醛亦可能转化成甲酸强烈地刺激粘膜,并逐渐排出体外。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或用2%碳酸氢溶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洗胃。就医。 五、燃爆特性与消防

燃烧性不燃 闪点(℃)50℃/37% 爆炸下限(%)7 引燃温度(℃)300℃ 爆炸上限(%)73 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灭火方法灭火方法: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六、泄漏应急处理

氧气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氧气危险化学品危害特性 第一部分标识 中文名称:氧气 英文名称:Oxygen 分子式:0 分子量: 第二部分地区成分/组成信息 化学品名称纯品/混合物CAS NO 有害成分浓度 氧气纯品7782-44-7 氧气≥99.2 %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 2类不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和皮肤接触

健康危害:长时间吸入纯氧造成中毒。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就有发生氧中毒的可能性,氧中毒有二种类型:1、肺型—主要发生在氧分压为 1-2个大气压,相当于吸入氧浓度40-60%左右。开始时,胸骨后稍有不适感,伴轻咳,进而感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2、神经型—主要发生于氧分压在3个大气压以上时,相当于吸入氧浓度80%以上,开始多出现口唇或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加速,虚脱,继而出现全身强直性癫痫样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长期处于氧分压为 60-100%Kpa的条件下可发生眼损害,严重者可失明。 环境危害:无 燃爆危险:强氧化剂,助燃,与可燃蒸气混合可形成燃烧式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停止时施行呼吸复苏术,心跳停止时,施行心肺复苏术,氧中毒后要就医观察24-28小时,以免延误肺水肿的治疗。 眼睛接触:接触液氧后,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皮肤接触:接触液氧后,侵入温水中,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还原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氧比空气重,在空气中易扩散。流速过快容易产生静电积累,放电可引发燃烧爆炸。 有害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 国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1) 1h 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 表2 TDG 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 LC 50(4h )×4=LC 50(1h ) 表 3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 The User ’s Manual for the IPCS Health and Safety Guides, 1996. 表4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Classification 1990-1991. 表5 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危害的途径

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 危害的途径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危害的途径在化学事故中,化学毒物经大量排放或泄漏后污染空气、水、地面、土壤或食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一部分中毒是由毒物通过创口直接吸入血管中,引起严重中毒或死亡。另外,一些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可以直接伤害眼睛,燃烧爆炸引起人员损伤等。 (一)、经呼吸道、肺吸入中毒呼吸道、肺吸入是化学泄漏事故引起中毒最危险、最常见、最主要的途径。凡是有毒气体、液体蒸气、化学品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以及工业生产中意外释放有毒化学成分的烟、雾、粉尘等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人的呼吸系统从鼻到肺泡都具有相当大的吸收能力,尤其肺泡的吸收能力最强。由于人体肺泡总面积大,约为55--120平方米,肺泡壁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而被送至全身。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影响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最重要的因素,空气中毒物浓度越高,呼吸的量越大,吸收越多,中毒越重。有毒气体的泄漏,往往在短时间大范围形成高浓度毒物环境,其中的人员因为吸入的量多,在极端的时间内造成严重伤害,有时仅一次所吸进的毒气就会造成肺水肿、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水容性气体和蒸汽如氨等可直接引起上呼吸道损伤,而不溶于水的气体或蒸气如少量的盐酸也会损伤肺内组织、刺激气管、支气管和肺泡,造成水肿而使呼吸道损伤,有毒气体也可经呼吸道损伤处入血。

(二)、通过皮肤吸收中毒在化学事故中,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化学毒物可通过表皮、毛孔、汗腺等管道渗透进入人体。一些脂溶性毒物经过表皮吸收后,还需要有一定的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如沙林、苯、有机磷农药、绿化烃等神经毒害物,可经过皮肤毒害人的神经系统。经皮肤中毒的过程不比呼吸中毒那么快,但严重时可使人失去知觉。无法呼吸甚至死亡。腐蚀性化学危险品(如强酸)喷溅到人体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的腐蚀性灼伤,其灼伤程度及引起的危险一般与化学品浓度以及与皮肤接触的时间长短有关。有些化学品(如石油液化气的液体)虽然不具有腐蚀性,但若接触人体会迅速汽化而急剧吸热,使人体皮肤产生冻伤,即冷灼伤。 (三)、消化道吸收中毒化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处置不当,消洗不彻底,致使有毒物质扩散,污染空气和水源或者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有毒物质直接污染水源或食物(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当使用被毒物污染的食物和水时便会通过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这种中毒方式在化学事故现场一般是不多见的,也是完全可避免的。 (四)、眼睛灼伤大多数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接触眼睛,一般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引起眼睛发痒、流泪、发言疼痛,有灼伤感,甚至引起视力模糊或失明。

危险化学品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一)

危险化学品的侵入途径、危害、抢救及防护用品选用原则(一) (一)毒性危险化学品 毒性危险化学品通过一定途径进入人体,在体内积蓄到一定剂量后,就会表现出慢性中毒症状。所谓慢性中毒就是毒性危险化学品长时期、小剂量进入人体所引起的中毒。若在较短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有较大剂量毒性危险化学品进入体内所引起的中毒称为亚急性中毒;若毒性危险化学品一次或短时间内大量进入体内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急性中毒。毒性危险化学品在体内的毒性与毒性危险化学品的化学结构、理化性质、生产环境、劳动强度、个体因素以及几种毒性危险化学品的联合作用有关。 1.毒性危险化学品侵入人体的途径 毒性危险化学品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在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体内,有时也可经消化道进入。 (1)呼吸道。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进入人体的最重要的途径是呼吸道。凡是以气体、蒸气、雾、烟、粉尘形式存在的毒性危险化学品,均可经呼吸道侵入体内。呼吸道吸收程度与其在空气中的浓度密切相关,浓度越高,吸收越快。 (2)皮肤。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也比较常见。脂溶性毒性危险化学品经表皮吸收后,还需有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质(如苯胺)易被皮肤吸收。

(3)消化道。工业生产中,毒性危险化学品经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手沾染的毒性危险化学品随进食、饮水或吸烟等途径而进入消化道。进入呼吸道的难溶性毒性危险化学品,可经由咽部被咽下而进入消化道。 2)工业毒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1)刺激。刺激说明身体已与有毒化学品有了相当的接触,一般受刺激的部位为皮肤、眼睛和呼吸系统。 许多化学品和皮肤接触时,能引起不同程度的皮肤炎症;与眼睛接触轻则导致轻微的、暂时性的不适,重则导致永久性的伤残。 一些刺激性气体、尘雾可引起气管炎,甚至严重损害气管和肺组织,如二氧化硫、氯气、煤尘。一些化学物质将会渗透到肺泡区,引起强烈的刺激。 (2)过敏。某些化学品可引起皮肤或呼吸系统过敏,如出现皮疹或水疱等症状,这种症状不一定在接触的部位出现,而可能在身体的其他部位出现,引起这种症状的化学品有很多,如环氧树脂、胶类硬化剂、偶氮染料、煤焦油衍生物和铬酸等。 呼吸系统过敏可引起职业性哮喘,这种症状的反应一般包括咳嗽,特别是夜间,以及呼吸困难。引起这种反应的化学品有甲苯、聚氨酯、福尔马林等。 (3)窒息。窒息涉及对身体组织氧化作用的干扰。这种症状分为3种: ①单纯窒息。在空间有限的工作场所,氧气被氮气、二氧化碳、甲烷、

危险化学品危害告知牌

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危险性类别 易燃 有毒 品名、英文名及分子式、码及码 甲苯 C7H8 号:108-88-3 危险性标志 危险性理化数据 熔点(℃):-94.9 沸点(℃):110.6 相对密度(水=1):3.14 饱和蒸气压():4.89(30℃) 危险特性 本品蒸气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 火、高热、强烈震动会引起燃烧爆炸;遇易 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爆炸;触及皮肤有强烈 刺激作用而造成灼伤;有麻醉性或其蒸气有 麻醉性;有刺激性气味;有毒,易燃。 接触后表现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 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 高浓度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 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 心、胸闷等症状;重症可有躁动、抽搐, 昏迷。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身体防护措施 泄漏处理及防火防爆措施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到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浓度 (3):100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名称 消防中心 医院 当地应急救援单位电话 县消防队:119 县人民医院:120 现场急救措施 :立即脱去所污染的衣服,用肥皂 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 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给输氧,就 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学品毒性分类

化学品毒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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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毒性分类 艾晓欣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范中的对比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1、概述 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药品等。 毒性,指外源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 在目前国内现行规范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2、相关术语 (1)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2)半数致死浓度(LC50): 指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 (3)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4)急性经口毒性: 一次或在24h内多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健康损害效应。 (5)半数致死剂量(LD50): 在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接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7)皮肤腐蚀性: 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 (8)眼刺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 (9)眼腐蚀性: 眼球表面接触受试样品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 (10)皮肤致敏(过敏性接触性皮炎): 皮肤对一种物质产生的免疫源性皮肤反应。对于人类这种反应可能以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融合水疱为特征。动物的反应不同,可能只见到皮肤红斑和水肿。 (11)亚急性经口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2)亚急性经皮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13)亚急性吸入毒性: 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健康损害效应。

GB2059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书安全系统要求规范急性毒性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precautionary labe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Acute toxicity GB20592-2006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宁涛、尚为、冯智颉、刘绍从、张园、陈文。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为标准实施过渡期。

目录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分类 (4) 4.1 物质的分类 (4) 4.1.6 吸入毒性的特定考虑 (6) 4.2 混合物的分类 (6) 4.2.4 有整体可用急性毒性试验数据时混合物的分类 (7) 4.2.5 无整体可用急性毒性试验数据的混合物的分类:搭桥原 则 (9) 4.2.6 按混合物组分进行混合物的分类(加和性公式) (10) 5 判定流程 (11) 6 类别和警示标签 (15) 7 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 (17) 8 警示性说明 (19) 8.1 防止可能的误用和接触使健康遭受影响的说明 (19) 8.1.1 通风控制 (19) 8.1.2 卫生措施 (19) 8.1.3 个人保护用品 (19) 8.1.4 呼吸保护装置 (20) 8.2 发生事故时阐明适当措施的说明 (20)

危险化学品毒性、腐蚀性的防护

危险化学品毒性、腐蚀性的防护 一、防护的基础知识 毒害性、腐蚀性是危险化学品的又一重要危险特性。绝大部分危险化学品均具有毒害性。例如,氯酸钾既是氧化剂,又是剧毒物品;一氧化碳在 GB13690中被列为易燃气体,同时又具有毒性;甲酸、氢氟酸既是腐蚀品,同时又有毒,也属于毒害品。因此,许多危险化学品既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同时还具有毒害性和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毒害性和腐蚀性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分别体现在中毒和化学灼伤两个方面,而危险化学品对物体的危害则主要是对设备、建筑等的腐蚀。 1.毒物的形态 在一般条件下,毒物常以一定的物理形态即固体、液体或气体的形式存在,但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过程中,还可以呈现为粉尘、烟尘、雾、蒸气等形态。有毒化学品在水中的溶解度越大,其危险性越大。 2.毒物的作用条件 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大小或作用特点,与其化学结构、理化性质、剂量(或浓度)、环境条件以及个体敏感性等一系列因素有关。一般米说,空气中毒物的浓度愈高、接触时问过长、防护不严,就越容易造成中毒。 二、防毒、防腐蚀措施 1.加强化学毒性防护教育与管理 (1)全面了解毒物的性质,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治手段。要预防化学中毒,首先必须掌握在实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毒物的种类、物质、来源、泄漏及散发的条件然后选择防护手段。 (2)健全组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检修、设备缺陷或维护不当、不重视防护是发生化学中毒,尤其是急性中毒的重要原因。

(3)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毒知识提高自救能力。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化学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防治常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防毒措施 (1)改革工艺或实验路线,消除或改造毒源。在选择工艺路线时,尽量以无毒、低毒物质代替有毒、高毒物质进行实验、生产。自动化、密闭化、管道化、连续化的实验、生产过程可以减少人与毒物的接触机会和毒物泄漏现象。 (2)保持空气新鲜。通风排毒措施可分为两大类,即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一般要求是保证实验、生产场所有良好的气象条件和足够的换气量。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最高容许浓度。 正确使用通风柜、换气扇等设施,防止进风口与出风口短路。另外,对于刚装修好的房间或空调房间,一定要经常或定时换气,防止有毒气体的浓度上升,危害身体。 (3)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在其他技术措施不能从根本上防毒时,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其作用是隔离和屏敝(如防护服、口罩、鞋帽、防护面罩、防护手套、防音器等)及吸收过滤(如防护眼镜、呼吸防护器等)有毒物质。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可以减轻受毒物影响的程度,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也是消除和降低化学品毒害的自救方法。保持个人卫生,就可以防止有毒化学品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皮肤、口腔、消化道侵入人体。例如,禁止在有毒作业场所吃饭、饮水、吸烟,饭前洗手漱口,勤洗澡,定期清洗工作服等。 3.防腐蚀措施 (1)存放腐蚀性物品时应避开易被腐蚀的物品,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并保持实验室内部的通风。 (2)产生腐蚀性挥发气体的实验室,应有良好的局部通风或全室通风,且远离有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应将使用腐蚀性物品的实验室设在高层,以使腐蚀性挥发气体向上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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