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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某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为贯彻落实《A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A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本管护办法。

总体原则:按照“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改革。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和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跨乡镇的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跨行政村的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行政村以内的工程由受益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他企业和个人)自主建设和管护。

第一条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原所有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原则上受益范围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权归该村集体所有;跨乡镇、跨行政村的工程归上一级政府所有。

(二)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所有权归属。对财政补助、个人或集体共同投资新建的工程,按照各方投资比例以股份制形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工程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财政补助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的工程,使用权可以委托给生产经营主体,并明确各工程的管护方案。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原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可以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流入方;未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拥有使用权,也可以委托给相关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

第二条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要求

(一)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等工程不可转让所有权外,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均可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整体或部分所有权、使用权。

(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土地承包经营者在取得使用权后,承担承包经营期间内工程资产保值义务,原所有权人也可以向土地承包经营者有偿转让工程所有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者在承包经营期内通过新建或转让等方式取得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的,承包期满后可按拥有所有权的比例,有偿转让工程所有权。

(四)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之后,承包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工程原有功能和用途,其中含有国家投资的工程在所有权流转之后原国家投资部分转让收入,由县、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继续安排用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工程所有权、使用权流转时,应当进行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原权属证书和有关买卖、承包、租赁、赠与合同等权属转移证明材料;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权属变

更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原权属证书和投资改、扩建等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第三条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制度

全县稳步开展“两证一书”,即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管护责任书的试点工作,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后的每处工程都要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逐步推行小型水利工程“权属登记”制度,颁发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签订管护责任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和工程特点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积极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模式。

(一)专业化管护公司管理。采用物业化管理思路和市场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事项交由专业化管护公司管理。

(二)水利专业合作社管理。由农民按照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建,从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维护以及灌溉、排水等管理工作。

(三)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由全体用水户通过民主方式组建,主要从事农业供水管理,实行自我管理。

(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小型水利工程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由其自行负责工程管护。

第五条对涉水项目资金承担建设的工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竣工验收后,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承担建设的工程,由县级水利部门、财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第六条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

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使用权人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

(一)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担”的原则,使用权归村集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人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使用权人或直接受益的群众自行筹集经费进行管护。

(二)供水工程可按有关规定收取水费,供水价格在县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受益主体共同确定。安全饮水工程根据各村确定的管护制度,明确水管员和收费标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县政府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一是从下达的农水项目和有关支农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的1%、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县人民政府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奖补机制。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镇政府、水利部门全程监管,逐步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 三、工作任务 成立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由镇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镇长,成员包括水管所长、财政所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等。统筹负责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供水人员、专门维修队伍、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及各个屯成立监督小组,由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三委及社主任。对供水服务、水质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达到规定要求,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镇政府设立24小时公开举报及服务电话,确保农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核实反馈,及时解决。

四、明确职责任务 1、各村供水人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辖区内水处理设备滤料活性再生、设备反冲洗工作,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给水利局,由水利局协助解决。 4、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全面管理供水工程运行。负责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及零部件的登记建档及设备检修维修,出现问题后必须在8小时内修理或更换,管网出现问题后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两日。用水农户室内管件及设施损坏的,由用水户自行维修。 5、各村负责水源井管护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设备按照使用规范正常使用,如遇冬季停电,可采用火墙取暖,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水处理设备因冬季未取暖冻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村承担,责任由各村负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237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摘要】本文就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发展思路,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运行管理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仅供同行参考学习。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问题;解决措施 近年来,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即时抢抓国家实施“渴望工程”和“解困工程”的历史性机遇,坚“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方针”,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加大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以思想发动、政策激励、工作引导、资金扶持,加快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步伐。部分群众用上了自来水,基本上扭转了农村过去“吃水贵如油”的局面。 1农村供水水源与水质现状 地面水多采用河水、箐沟水、塘坝水及集雨水。河水流速及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其浑浊度和细菌含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42183

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是公司的技术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是施工技术的学习、应用、推广和各项目施工技术方面配合和监督。作用是保证施工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有效指导、监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状况,提升工程质量,切实支持好、服务好工程项目建设。 2、组织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公司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 3、负责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购买、学习、管理和发放,并确保项目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定期组织规程、规范和标准的学习。 4、负责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 5、负责项目施工技术指导、监督工作,组织解决工程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对项目工程关键工程、特殊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技术实施进行跟踪及实施结果进行总结。 6、负责本部门使用文件和资料(含记录)的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7、配合质检部、安检部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及事故处理工作,对工程进度监督; 8、配合计划部完成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 9、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评定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10、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四新”工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二)工程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技术部全面工作,落实部门岗位职责。 2、负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检查和督促,确保本部门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3、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技术管理和推广等工作。 4、参与有关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工程质量的重大决策等工作。 5、组织对各项目施工技术推广、应用及落实的检查、复查等工作,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并落实。 6、负责向本科室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等工作。 7、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市质监部门等相关科室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技术管理顺利进行。 (三)工程技术部科员岗位职责 1、在科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 2、日常工作要积极、主动,及时、准确。 3、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和推广等工作。 4、随时掌握各项目工程进展和施工技术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做好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日程安排和资料整理工作,并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对各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材料向有关领导汇报。 6、做好现场的技术服务工作,指导解决施工现场技术问题,跟踪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并验证,实现持续改进;负责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与监理、设计的联系 二、图纸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供水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中兴路(万洪路--陇海路)路段给水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路路段给水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7年09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专业工程特点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给水管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中兴路(万洪公路–陇海铁路)位于河南省中牟县汽车产业园区,中牟县城南部的一条主干道,为现状道路。本工程南起万洪公路,北至陇海铁路,与现状中兴路对接,红线宽50米,工程全长858.45m。沿线分别与万洪公路、通达路、盛园路、陇海铁路相交,其中万洪公路、陇海铁路为现状,通达路、盛园路为规划道路,因缺少规划道路资料,本次工程仅做位置示意。中兴路有现状雨水。本工程为配套给水工程。 本工程暂无规划,根据中兴路道路管线综合规划(商都大道–清溪街(2014.06)、中兴路道路管线综合规划(万洪公路–郑民高速辅路)(2013.01)《中牟新城水厂建设项目–配水管网总体布置图》(2014.01)中关于给水的规划以及业主单位意见,中兴路(万洪公路–陇海铁路)给水系统为:沿中兴路敷设一道DN800给水管并与中兴路(穿陇海铁路段)已设计DN800给水管,万洪公路现状DN300给水管、中兴路(万洪公路以南)现状DN800给水管连接,形成供水管系统。 经过查阅业主提供资料及现场勘查,中兴路(穿陇海铁路)段给水管位中西24.5米,万红公路现状给水分别为中南28米DN300给水、中北28米DN400给水,中兴路(万洪公路以南)段给水管位中东18米(渠化段中东21米)给水管径为DN800、DN1000;中兴路给水水源为7.5万吨/天的中牟县新城水厂,通过本工程及穿陇海铁路段给水管的建设,将中牟县新城水厂给水输送到城市中心城区。经与业主单位沟通,本次设计给水管位:路中西24.5,与中兴路(万洪公路以南)对接段管位中东23米。本工程一般采用开挖法施工,穿过现状道路段采用顶管法施工。 各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牟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持久、安全运行,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XX有关规定,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XX境内所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供水工程,包括跨乡镇或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跨村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供水工程(简称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单户或联户供水工程(简称分散供水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XXXXXX对全XX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全面落实各乡(镇)XXXX对辖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依法保护供水管理单位及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成立XX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全面掌握饮水工程的基本状况、工程效益,抓好水利体制改革,做好报废工程清理、效益核检、设备回收等工作。运行管理机构内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监督和跟踪全XX工程运行情况。 第五条建立工程运行管理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一)XX水利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XX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供水水价的听证、审核、审批。 (三)XX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管。 (四)XX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水费使用、管理。 (五)XX财政部门根据XX财力情况适当予以补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六)XX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卫生监督、水质监测监管。 (七)XX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保障、土地划界。 (八)XX公安部门负责依法处理、打击盗窃、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我镇从XX年9月份以来,按照县部署,在镇内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现将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仙游县城南郊,总面积86.8平方公里,人口6.71万,辖19个行政村。长期以来,全镇群众饮用水大多数采用没有处理的地下水、地表水及山泉水,水质、水量根本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自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列入民生工程以来,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基本上让全镇干群饮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XX年至XX年,全镇各村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共铺设管道长度466.1km ,新入户11833户,解决不安全饮水32332人,总投资996.4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85.065万元,村级自筹411.415万元。 2、XX年至XX年,中央增投项目赖店农村及学校饮水安全工程,新建500T清水池一座,铺设主管网5130米,建成玉山、山尾等12个村14个分散式小型供水工程,建成前埔、象岭等15所小学小型供水工程,总投资675万元。 3、今年利用中央增投项目结余资金约200万,对部分

村及集镇区自来水管道进行改造,目前设计已完成,正准备招投标。 二、经验和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四有”确保工程顺利进展,即有专门的领导机构;有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有专门的技术指导小组和工作督查小组。 2、政策引导,多方筹资。饮水安全项目涉及面广,投资额大,筹资方式需多元化,多样化。我镇鼓励各村把财政补助的政策资金作为引导,积极采取市场运作、分类推动的办法多方位筹资。一股份合资。如龙兴村在补助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发动村民股份制合作建供水工程,吸引受益群众共同建好、管好饮水工程。二是社会引资。如玉墩、留仙、溪埔供水工程建设在自筹和补助资金缺乏的情况下,积极向其他部门争取资金补助进行建设。三是群众自筹。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作为村民公益事业,由村委会、村老协会等牵头,发动群众自筹资金,部分受益群众还自愿投工投劳参与建设,以及发动社会能人捐资建设等。 3、严格管理,确保质量。饮水安全关键在于水源安全和饮水工程的质量安全。为确保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我镇严格按《仙游县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9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概况: 本工程为上海城市航站楼配套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位于上海静安区愚园路11号, 由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投资共建,上海静安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总承 包,地下三层地上25层的五星级宾馆。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给排水系统、热水系统和消防系统。 1、给水系统 、1、除洗衣房、锅炉房、人防战时水箱、室外绿化外都做深度处理,其处理工艺流程为:自来水-砂过滤-活性炭吸附-消毒灭菌-生活储水箱处理装置 采用:组砂过滤器和活性炭过滤器,该装置设于地下一层泵房内。 、2、系统划分,地下室洗衣房、锅炉房、人防战时水箱、室外绿化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给水系统分四个区,一区地下一层至4层变频泵供水,其余 均由屋顶水箱供给,二区5至12层经减压阀减压后供水以确保供水点静 压不大于0.4Mpa,减压阀设于13层,三区13至21层由水箱直接供水, 四区22层至25层由屋顶变频泵增压供水。 、3、供水方式:采用水池、水泵和水箱联合供水,储水池容积为220M3屋顶生活水箱供水泵选用二台立式泵(Q=65m3/hr,H=123M,N=37KW)一用一备 地下室变频供水设备选用成套设备,供水额定压力为0.45Mpa,配三台立 式泵(Q=42m3/hr,H=50M,N=11kw)二用一备地下室冷却塔补水储水池容积 为90m3冷却塔变频供水选用成套设备,供水额定压力为0.40Mpa,配二台 立式泵(Q=30m3/hr,H=48M,N=7.5KW)一用一备屋顶变频供水设备选用 成套设备,供水额定为0.25Mpa,配三台立式泵 (Q=25m3/hr,H=30M,N=5.5KW)二用一备,屋顶生活水箱容积为70M3消 防水箱容积为18M3,储水池和屋顶水箱均采用不锈钢成品水箱。 2.热水系统 、1、热水供宾馆客房卫生间游泳池、洗衣房、厨房及职工浴室。 、2、热水系统分区划分同给水,系统采用集中加热方法,热源来自地下室锅炉之蒸气,一区水源来自地下室变频泵,二~四区水源来自屋顶水箱,经汽 一水立式容积式加热器换热后送至各水点,容积式加热器数量一区2只 8m3,二、三区各2只5m3,四区为2只3m3,一至三区的加热器均设于地下 一层热交换机房内,四区加热器设于屋顶热交换机房内。 3.排水系统 、1、室内排水系统采用污废水分流,室外污废水合流排入市政污水管,室外雨、污水分流。 、2、屋面雨水经雨水斗收集,经雨水立管排至室外雨水井,空调凝结水排至地下室集水井或室外明沟。 、3、地下室集水井、消防电梯集水井设潜水排水泵,废水经排水泵提升排至室外雨水井,污水池沉砂隔油池废水通过潜水排污泵提升至室外污水检查井,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室外污水管道。 4.消防系统 、1、室内消火栓系统:每层均设室内消火栓保护,消火栓设置间距保证同层相邻二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栓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不 小于10米,消防箱采用成品钢制消防箱,消防主泵设于地下一层消防泵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

最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

最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 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更好的满足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范围内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而兴建的除分散供水工程外的各类供水工程(含联村集中供水工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 第三条维修养护基金来源主要为县级财政补贴和从水费中提留或按用水量核定提取,县级财政补贴资金称为县级维修养护基金。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维修管护费用原则上应以县级维修养护基金为主,以各供水管理单位自行筹措为辅。 第五条县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筹集、使用等工作,县财政部门及时落实县级资金,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 第六条省、市专项补助资金和农村供水工程拍卖、租赁承

包、股份制竞标及各类捐赠所得资金中提取的维修养护基金均列入县级维修养护基金。 第七条县级财政补贴资金和从水费中提留或按用水量核定提取的维修养护基金按以下标准核定: (一)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按我县农户每人每年1元计算,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部门按年度转存,农户人口数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水费中提留或按用水量核定提取的维修养护基金,按用水量的5﹪乘以用水单价确定,用水单价执行县发改部门制定的最新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费用由村上提取,镇办监督管理。 计算公式为:每月应提留、提取维修养护基金额等于月用水总量乘以5﹪乘以用水单价。 第八条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账、专户、专用”。 (一)县级维修养护基金由县水利部门设专户管理,县财政部门监管,遵循“分级负责、辅助使用”的原则。使用县级维修养护基金的工程项目由县水利部门组织实施。 (二)水费中提留或按用水量核定提取的维修养护基金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设立专户管理,遵循“取之于工程、用之于工程”的原则。使用水费中提留或按用水量核定提取的维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报告 一、项目概况 ###又称铁板洲,原来由铁板洲、铜板洲和玉板洲三大洲构成,今铜板洲和玉板洲基本消失。###地处江心洲,洲内地势平坦,土壤疏松肥沃,每年蔬菜面积达7000亩以上。 ###是农业人口大县###区内三大江心洲之一,现有人口约一万五千人(传统数据),土地面积万余亩,有“万亩田”之说,水面面积约万亩。###以前以种植棉花、水稻和小麦为主,现在以种植棉花和油菜为主,###地处江心洲,临近##############################,该乡辖四个行政村,52个村民组, 11400余人,面积12.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万亩。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中解决全乡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总规划人口共3000人,其中,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的有血吸虫疫区1950人,其它饮水水质问题1050人;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不达标的有0人。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里又包含有血吸虫疫区的1950人。项目共涉及全乡4个行政村。 按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坚持“以集中供水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求与###现有工程建设条件相结合,确定规划将全乡所有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采取集中供水工程解决。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水利厅联合文皖发改投

资[ ]496号《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到### 解决苦咸水地区、血吸虫疫区、缺水地区及其它饮水水质问题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人数为2万人。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枞发改项目[ ]91号)《关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经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解决全乡饮水不安全人口3000人,中小学师生饮水不安全人口395人。完成项目投资16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4.32万元,省级资金16.7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6.79万元。###水厂改造净水设施及管网工程大大提高了全乡农村饮水安全的保证率,也着实为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二、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1、工程设计批复情况 4月,我县按照省计划通知的要求,组织编制完《安徽省###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并于9月3日上报到安庆市水利局经过专家评审。 9月5日由###发改委发改投资[ ]91号文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批复同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全乡4个行政村共3000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计划安排;同意设计依托原有自来水厂实施改建净水设施及管网延伸工程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后###水厂日供水规模将达到1000吨,水源水取自长江。 2、工程招投标 10月24日,完成了该工程的施工招投标工作。

供水工程监理细则-范本

市政管网工 程 监 理 细 则

1. 编制依据及引用规范标准 2.1 绵阳市安县花荄给水工程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 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3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2.4《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技术规程》GB/T13663-2000 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6城市供水排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7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8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 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工作目标 2.1 监理工作范围: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的监理 2.2 监理工作目标: 2.1.1 工程项目监理控制: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 2.1.2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目标分解 3. 给水管道工程质量监理 本工程给水管道材质为PE管,对管材质量、管道接口有更严格的要求。 在每道工序开工前,监理员应督促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具体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中的

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各工序的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者,责令承包人返工直至合格,待给水管道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现场抽样检查,确认合格后,签认给水管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给水管道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5-1。 3.1 给水管道工程测量放样质量监理 给水管道工程测量放样质量要求参照本细则排水管道测量放样质量监理要求进行。 3.2 给水管道沟槽开挖质量监理 给水管道沟槽开挖质量监理参照本细则排水管道沟槽开挖质量监理要求进行。 当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利用原状土作为管端堵头后背进行管道水压试验时,应检验预留原装土体的预留位置、厚度、物理力学性质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要求。 3.3 给水管道基础质量监理 给水管道基础施工质量监理参照本细则地基处理和排水管道基础质量监理要求进行。 当管道基础为混凝土以外的材质时,基础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进行监理。 当承插式管道在垂直或水平方向发生转变时,应按设计规定对转变处支墩混凝土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3.4 给水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3.4.1 监理工作要点 3.4.1.1 审批承包人开工报告,检查人员、材料、机具进场情况,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施工条件是否具备等。 3.4.1.2 检查管材质量证书,对每根管子的外观均进行检查。 3.4.1.3 复查沟槽开挖排水情况,基础施工质量,以预防浮管事故发生,保证安管顺利进行。 3.4.2 给水管道监理工作流程,见图5-2。 3.5 给水管道接口质量监理 3.5.1 监理工作要点 给水管道接口因接口材质不同,其质量要求也不同。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审查管道接口所选用的接口材质及其施工方案是否适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按设计要求、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5.1.1 胶圈接口监理要点 a. 检查胶圈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满足现行的JC197要求。 b. 检查施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 3.5.1.2 HDPE管的接口,设计要求电熔承插口或热熔承插接口。先清除承插口的污垢,并检查焊线是否完好,按该管材的操作技术规程进行,满足不同型号的管道设定电流及通电时间,确保质量。 3.5.1.3 法兰接口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a. 监理人员要求承包人做到法兰盘试验压力应大于等于管道水压试验压力,盘面应平整、无裂纹,密封面上不得有疤、砂眼及辐射沟纹;螺孔位置应准确,法兰盘密封面与管轴线垂直,允许偏差在设计规定值内。 b. 监理人员复查承包人两法兰盘面应平行,法兰与管中心线垂直;管件或阀门等不产生拉应力。 3.5.2 管口接口监理工作流程,见图5-2。 3.6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质量监理 3.6.1 监理工作流程,参见本细则排水管道闭水试验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3.6.2 比较长的给水管道应分段试压,每段长度按设计规定或不得超过1000m;湿陷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管理报告

桐乡市洲泉镇(义马、永秀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施 工 管 理 报 告 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数量与完成数量............................2 三、工期..........................................3 四、主要施工方法..................................5 五、工程质量......................................27 六、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29 七、价款结算......................................32 八、经验与建议....................................32

桐乡市洲泉镇工程(义马、永秀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桐乡市洲泉镇,涉及金家浜、屈家浜、义马、马鸣、众安、石山头、湘溪等7个行政村(含工业园区),供水管道总长度271.147公里。其中PP—R管(DN20—DN90)246.861公里、球墨铸铁管(DN100—DN200)23.362公里、钢管(DN100—DN200)0.924公里。 1、建设四方 建设单位: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嘉兴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桐乡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主要合同工程量: PP—R管 DN20:86.26485公里 DN32:86.2648公里 DN40:28.42609公里 DN50:24.245305公里 DN63:14.59164公里 DN75:2.422805公里 DN90:4.645655公里 球墨铸铁管 DN100:11.738公里 DN150:8.722公里 DN200:2.902公里 钢管 DN100:0.61226公里 DN150:0.21513公里 DN200:0.096864公里

供水管道监理细则

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目录 1、本项目给水排水工程的概况及特点 2 、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3、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4 、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质量通病 6、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的预控内容及措施 7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本项目给水排水工程的概况及特点 (陈述本项目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要求,工程特点,难点和特殊要求等) 2、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依据 2.1 经批准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2.2 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2.3适用于本项目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2. 3.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2.3.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3.3《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4 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2.5 其它 2.5.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5.2《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2.4.3其他相关规定及政府文件。 3、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3.1.1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3.1.2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1.3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最后形成由各参加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3.1.4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2.1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以及质量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质量证明资料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按照相关规范及标准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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