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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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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认真阅读派驻单位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其它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派驻单位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负责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如未能及时向公司报告派驻单位存在的问题,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回派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5.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权利:

1.按照派驻单位的《公司章程》,行使其相应的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

2.有权就增加或减少公司对派驻单位的投资,聘任、罢免派驻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提出建议;

3.享受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确定的薪酬、待遇。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的义务:

1.在职责及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

2.除经公司或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不得与派驻单位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外派人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派驻单位相同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的活动;

5.外派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不能免除责任;

6.任职尚未结束的外派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7.外派人员应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参照准则,对派驻单位在本人任职期间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派驻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致使公司和派驻单位利益受损的,由外派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明确表明异议并记载在案的,可以免除其责任。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须协助公司财务部、监察审计部,对派驻单位进行内部监督和审计。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接到派驻单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通知后,凡会议涉及审议《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所列重大事项时,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并按照集团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

未按规定报告的,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处罚。由此而给派驻单位或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不良影响的,公司可以对责任人予以撤回派出处理,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除《子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事项外,外派人员须根据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在参加完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后,应督促派驻单位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会议议案及决议发送给股东。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考核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董事局主席办公会负责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评议,考核的依据主要为:

1.外派人员年度履职情况;

2.派驻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投资管理部负责上述资料的整理。

第十八条对外派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九条对获得“优秀”评价的外派人员,可以适当进行奖励,具体由董事局主席办公会决定。对获得“不合格”评价的外派人员,则按本办法之规定撤销委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参股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后生效。公司之前所颁布的有关外派人员的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二00 九年七月三十日

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

-

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2004)第3号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原字(2004)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培训目的:通过外派培训,使公司人员学习业界先进技术、专业技术技能。

第三条外派培训的内容包括政府法令规定的,由政府单位和ZZ集团主办及核定的资格鉴定课程;特殊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课程;各种取证考试;海外交流考察;国内外MBA进修培训,企业经理人进修培训等。

第四条外派培训的形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培训。

第五条外派培训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于新年度开始前提出外派培训计划并报批核准。临时外派项目,申请人需按正规的程序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第六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的人事关系应在本公司。

第七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应为有长期服务于本公司的意愿。

第八条根据外派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对外派人员关于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资格要求,必要时进行考试选择。

第三章外派培训处理程序

第九条外派培训人员分为指定、推荐及个人申请三种情况。

第十条对于ZZ集团具有培训考核资格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到ZZ集团外参加培训,凡参加外派进修培训人员均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第十一条学历教育须根据公司人才培训计划和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专业的原则,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及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并签定员工培训协议书。

第十二条外派培训人员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后,其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工资待遇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外派培训结束后,外派培训人员应于返公司七日内将外派培训期间所填写的学习日志交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个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须持结业证、考试成绩或其他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须在返公司七日内汇总填写明细,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章外派培训工资

第十五条进修人员若申请半脱产、全脱产进修,期间的薪金发放标准依公司相关薪金。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大程度的发挥外派人员的功能,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角色定位

各外派人员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兼顾整合资源提升所在企业竞争力的职能。

第三条适用范围及生效期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到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主管、总工、主要技术人员等)。本办法自公司董事长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公司原发文件与本办法相冲突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企管部。

第四条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企管部是信息资源归口管理部门,是所有外派人员请求资源支持、信息交流的归口部门。各外派人员在业务上的技术请求与交流,各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给予支持,其他事务由企管部协调处理。

第二章任职管理

第五条工作职责

外派人员具体职责见职位说明书,同时根据所在企业的要求经与公司协商可适当做调整。各外派人员除所在单位确定的工作职责外,须按照自己的工作岗位权限执行或推动以下工作内容:

(一)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行政类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公司的发展目标是成为以工业危废处理为基础的跨区域性综合环保服务管理集团。为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对战略目标、产品开发、财务预算、知识产权、生产管理、品质目标、营销等实现一体化管理,逐步构建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

各企业的个体利益必须符合公司战略一体化要求,必须严格贯彻公司战略一体化的指导思想,逐步构建公司集团化管理为核心的战略规划体系。各企业根据其发展战略拟订战略计划,战略计划由三年中长期计划、当年实施计划两部分组成。

2、经营计划管理

为了切实实施公司整体战略部署, 完成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将加强经营计划管理。经营计划的正确制定,将使公司所有的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这有利于动员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各外派人员要根据自己的职责,落实好公司对经营计划管理的要求。

(1)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2)企业的各项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就必须发动

员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3)数据统计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

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

3、流程制度管理

随着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地域分布越来越广,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公司对现代化管理提出了迫切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公司将强化企业管理,全面建立符合东江环保发展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各外派人员要将公司先进的管理经验带到所在企业,制定企业主要的作业流程、制度规范,定期组织讨论内部控制模式原则、评估组织结构和主要流程的实施状况,并逐步优化。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1)各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各企业股权投资及资本性投资项目应按照企业章程及董事会议事程序要求,向董事会提出立项申请。

2)原则上不允许各企业以其名义及资产对公司外企业进行抵押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才能够办理相关担保事宜。

3)资本性投资项目中的技改项目(如生产线的改造、新置)、基础建设项目(如房屋建筑物修建)必须进行经济及风险分析、预测、编制项目可行性经济研究报告及项目的推进方案。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汽车、轿车、房屋建筑等)的添置(修建)、租赁等,须经企业董事会同意后才能够实施。

各外派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企业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公司报告。

(二)财务主管、会计等财务类

为适应公司集团化战略发展目标及政府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会计核算标准,并在公司内部实行集团会计核算标准。

各外派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帐务处理,正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不准私设“小金库”,随意核销费用以及任意减少利润或者增加亏损等,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和增值,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总工、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等技术类

技术研发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将加强对外技术合作和引进先进技术,努力促进公司产品技术创新、拓展公司业务范围。

各外派技术人员要将所在企业产品的工艺、核心技术形成企业的正式文件,并以制度、作业书的形式贯彻执行。同时,注意技术的保密及技术人才的培养,防止非正常流失。必要时要申报技术专利。

第六条任职流程

(一)筛选外派人员,并确定外派人员岗位,对外派人员进行规划管理。(二)外派人员培训

(三)外派人员派遣(携带派遣证、职位说明书、员工档案表等)

(四)确定薪酬:根据外派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外派人员在该企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出公司定位水平的,执行该企业水平;薪酬水平低

于公司定位水平的,公司进行差额补充。

(五)外派人员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经试用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可返回原岗位或进行其他的岗位调整。试用合格者给予转正。考核方式为:

当地企业领导及员工的综合评价,外派人员计划目标达成情况,外派人

员个人述职报告反馈情况。考核组织部门企管部、协调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绩效管理

第七条绩效目标确定

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目标分为两块: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管部与外派人员协商确定,并制作外派人员考评表,定出各外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企管部根据其在各企业的表现给出具体评分。

第八条绩效跟踪及评估

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跟踪形式分为:述职反馈与调查考核两种。企管部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对外派人员的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与评估。

第九条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1、奖励:公司根据评分及奖励标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将在各企业的奖励之外再给予嘉奖。公司将设立外派人员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外派人员的突出贡献。绩效奖励周期为1年,奖励金额 = 工资总额× N (N代表奖励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由企管部与公司决策层领导共同确定);外派员工日后晋升的依据,并成为公司重点栽培对象。

2、惩罚:如外派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不能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考核结果不合格,其不能享受绩效奖金,并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或调动。

第四章述职规定

第十条外派人员述职规定

各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业经营情况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报告。

1.定期报告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报告时间为下一季度的20日前。报告内容:各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各企业经营班子工作评价。定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并且行政类、财务类最高主管需回公司当面述职。

2.不定期报告:主要是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觉得自己难以解决需公司出面协调的,或者是较大投资、技改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 0万元以上);较大经济诉讼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较大经济合同、经营协议的签订,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形式不限。

二00五年三月l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XXX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院长、副院长)。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熟悉本公司和派驻单位所经营业务,具有经济管理、法律、技术、财务等专业知识;3.公司认为担任外派人员须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人员: 1.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2.有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形;3.与派驻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有妨碍其独立履行职责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外派董事、监事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提名,外派高管人员由公司总裁办公会提名。上述提名须经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董事局主席办公会批准外派人员人选后,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起草委派文件,由董事局主席签发,作为推荐委派凭证发往派驻单位。派驻单位依据《公司法》、派驻单位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条外派人员的任期根据派驻单位章程执行。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外派人员任期未满,派驻单位不得无故罢免其职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变更外派人员,并向派驻单位出具变更外派人员的公函: 1.外派人员本人提出辞呈; 2.外派人员工作调动或调整; 3.公司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 4.外派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并对派驻单位或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 第九条变更外派人员时,须按本办法规定的外派人员任免程序,重新推荐外派人员,完成剩余任期。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派人员的责任: 1.忠实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和要求,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 2.审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法》和派驻单位《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遵守并督促派驻单位遵守中国证监会、XXX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规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3.按公司的有关要求及派驻单位章程相关规定,出席派驻单位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 为保证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外派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外派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实现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公司的集团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由集团公司派遣、并常驻于工程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管理及基建管理人员。 1.3 对外派人员的管理,由集团公司工程部及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外派人员的选拔、培养、调配,为工程项目派送合格的管理干部,组建优秀的团队,完成生产经营规划,监督生产,以实现企业各项目标。 1.4 外派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对企业、对工作高度负责的基本素质,熟悉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还应服从驻在企业相应管理体制与制度的约束。 2、派遣程序 2.1 根据集团公司经营部提供中标项目人员名单或公司认为需要向工程项目派遣人员时,集团公司工程部研究确定人选。 2.2 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根据工程特点集团公司工程部进行岗位培训。考核通过签订质量、安全、管理、廉政管理责任状。由

档案部保管。 2.3 到人力资源部职务确定,签字备案。 3、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3.1 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驻在企业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3.2 严格执行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或参与编制工程项目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组织并监督检查经营计划的实施,客观、及时地向公司反馈驻在企业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3.3 根据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手册,组织贯彻执行。 4、工作报告 4.1 工程项目的最高主管要将所在工程的经营情况于每周周五前将周工作汇报、每月23号前将工程月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工程部,外派人员个人工作情况及表现每月向集团公司工程部领导报告,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或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且不限报告形式。4.2 外派人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驻在企业的经营情况、生产\工程进度、计划调整、班组工作评价、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以及本人工作纪律等履行职责情况、工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公司协助解决的困难、对该工程的合理化建议等。 7、绩效考核 7.1 外派人员同时接受公司的相应考核。考核形式包括日常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每月统一组织的考核测评。 7.2 绩效考核目标分为两部分,即本工程部现场调查与客户回访。

劳务派遣招投标方案

投标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市场营销中心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定点服务商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YXZX-FU-2014068投标邀请,签字代表继荣劳务派遣事业部经理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地址鄂尔多斯市区宝日亥东街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30个日历日。 4.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鄂尔多斯市区宝日亥东街广裕人才服 传真 务中心 电子函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 日期:2015 商务条 款响应 表 投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广裕人力资源服务按中华人民国法律于(2013年7月15日)成立。(王林特授权(继荣)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YXZX-FU-2014068)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2015年2月7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 承诺书 致: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经考察和研究决定参与贵公司关于鄂尔多斯及市场营销中心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定点服务项目招标,自愿接受该招标文件中的各项约定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劳务派遣投标,并对本公司投标文件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递交所有的投标文件都是真实可靠的,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本公司完全理解和接受贵公司评选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

外派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更大程度发挥外派人员桥梁纽带作用,使外派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外派公司,实现集团资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集团化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集团派遣、并常驻于参、控股公司(简称“外派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外派人员”)。 3 职责 由外派公司所属业务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派人员的调配、档案、职务等实施管理,负责组织对外派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5.1外派人员能力要求 5.1.1基本资格 (1)具备外派岗位从业经历与相应的专业素质,熟悉集团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基本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特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独立履行拟任岗位职责的能力。 (3)担任外派公司部门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者,需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其余管理人员需具备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岗位任职资格。 (4)如遇有特殊情况而与上述条件不相符时,须经人资与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派出。 5.1.2任职要求 (1)全面完成集团交办的外派任务和工作指标。 (2)维护集团整体的利益和形象。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业和技术机密。 (4)遵守外派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5.2外派程序 5.2.1根据外派企业的需求、或集团认为需要向上述企业派遣人员时,由总裁办公会研究确定人选,或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集团内部甄选或向社会招聘。 5.2.2根据拟定外派人员的不同情况,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应的培训,并与外派公司共同确定工作职责,并制定拟任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一式两份,分别由集团和外派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管。 5.2.3确认符合外派要求的人员,由所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拟定派遣函(加盖公章),外派人员持派遣函和《岗位说明书》前往外派公司报到。 5.3员工关系 5.3.1外派人员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外派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5.3.2外派人员在外派公司一般安排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限,对于不适应外派公司工作的,由集团与外派公司双方研究决定调回、交流或解聘。 5.3.3外派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根据其岗位级别确定,由外派公司发放。因地域工资水平差异而导致的差额,外派公司高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外派公司标准发放;低于原单位标准的,按原单位标准发放。外派人员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及奖金,由外派公司按本企业标准执行。 5.3.4外派人员应将社会保险移至外派公司所在地缴纳,由所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 5.4外派人员工作职责 5.4.1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外派公司的岗位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集团对外派人员的要求,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5.4.2经营管理类人员工作职责 (1)企业战略规划管理 (2)经营计划管理 (3)流程制度管理 (4)借贷、抵押、担保及股权投资、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下列重要事项,必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取得书面授权后才能办理,如有异常,需及时向集团报告: a.外派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向金融单位的借贷事项。

酒店管理集团外派高管人员手册全解

-- 酒店高管人员手册 (草案)

****酒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制 2010年6月

第一部分前言 一、企业简介 ****酒店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前身“********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1985年4月10日在**注册成立。目前,拥有“****”系列酒店品牌和“旅居”系列特色商务酒店品牌,拥有管理权的独资、合资、合作酒店以及委托管理的酒店近50家,客房15,000余间,分布于**、澳门、北京、上海等商务和旅游城市。 ****酒店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一直殊荣不断,2007年被评为最具规模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2008年荣列《Hotels》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第51位、2009年在《Hotels》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排名上升为第43位。 2009年,****酒店业务与原****酒店业务全面整合重组,成立新的酒店公司,总部由深圳迁址北京。这是****集团发展酒店业务一次战略性的重要举措,更加明确地透示出集团加强旅游主业,重拳打造酒店板块的决心。整合后,公司定位为:在集团“强总部管控”下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新酒店公司,公司将承担酒店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职责,并已树立进入国内酒店业界前三甲领先地位的战略目标,同时计划向海外布局,实现国际化发展,将****酒店板块打造成品牌体系完

善丰富、国内名列前茅和国际有影响力的大型酒店集团。 二、公司组织结构 三、本手册制定的目的 1、全面介绍公司相关信息,向酒店高管人员呈现公司的基本面貌。 2、详细介绍有关酒店高管人员的职责与权力、薪酬福利待遇等事项,方便高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处理相关事宜。 3、本手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全资、控股、输出管理酒店中我方派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 第二部分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一、职务关系 1、酒店经营班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驻店经理1-2人、财务总监1人,总经理主持酒店全面工作,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2、总经理由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选拔任用,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和报告工作,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授权的职能部门总经理为直接领导。 3、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管人员由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选拔任用,向酒店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室负责、报告工作,

人才招聘及派遣方案

人才招聘及派遣服务方案

一、公司简介 我公司总部位于上海松江,注册资金200万元,是一家专业才派遣及人才招聘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全国各类制造企业提供人才派遣和人才搜寻服务。公司现拥有高级及资深顾问数名,并先后雇佣了庞大的兼职招聘专员和寻访员队伍,组成强大的人才搜寻网络,确立以耐消、医药、电子、快消为核心的优势制造行业,在河南、安徽、山东、四川等劳务输出大省建立招聘基地,拥有10所战略合作关系的中等职业学校(每批输出量100人以上),拥有7所合作稳定的大专、本科高等学院(每专业每批输出量50人以上),超过25所定期合作输出机电、计算机等技术学校的资源优势。享有百万份中高端人才信息共享资源,包括300多位大中型企业高管分布在国内众多城市,为公司的人才派遣及搜寻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持。业务网络使我们能够服务整个华东及全国部分区域。 二、劳务派遣服务流程及方案 (一)、派遣员工的招聘及录用 1、我公司通过以下渠道达成招聘任务: A、人才市场、招聘会、人才机构等; B、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吸引专门人才; C、启用人才储备库,实施人才调配; D、网络招聘网站、公司网站等其他网站;

E、搭建医学类院校的校企合作平台; F、人脉关系举荐同行业人才; G、自主开发及建立招聘基地。 H、其他特殊渠道达成人才搜寻 2、具体操作流程 A、贵单位提出用人需求,注明岗位名称、岗位任职资格及需求数量、相应的薪资福利 待遇等; B、我公司从人才储备库初步筛选人员,提取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合格 后通知其带上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等)到贵单位人事部复试。若人才库中无匹配人选,立即采取其他渠道招聘; C、初试合格者由我公司开具《复试通知单》,带齐相关证件到贵单位人事部进行复试; 由贵单位确定是否录用,并在《复试通知单》上书面确认复试结果,《复试通知单》存根联由复试者交我公司专案人员留存。 D、复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确定体检合格,办理入职手续并递交相关材料(身份证复 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体检证明等),审验无误后签订《劳动合同》,档案存档。 E、派遣员工待完成以公司规章、企业文化等为主题的入职培训后,再及时申缴有关 社会保险、办理员工银行工资卡等; F、试用不合格者(试用期考核标准以贵单位的考核要求为准),贵单位可开具《退工 通知书》将员工直接退回本公司,专案人员将及时与贵单位人事部联系,了解其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推荐新的员工进行试用。 流程图示: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肯实业集团 驻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切实保障公司利益,积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公司的凝聚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非洲中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区域、各项目(简称“区域(项目)”)。 第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人力资源属地化管理制度,当地人力资源不能够支撑业务发展需要时,可选择派驻员工方式进行。 第四条派驻人员是指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或由区域派驻到项目工作、且已经办理完结正式入职手续的人员。 第五条适宜于派驻的人员是指: (一)上述公司总部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二)上述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总部临时派驻到各区域(项目)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驻外时限及岗位调整 第六条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派驻区域(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确定派驻人员工作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四年,公司在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予以安排。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驻外人员更换驻外地点的,其驻外时间累计计算。 第四章驻外人员委派工作程序 第八条驻外员工的外派,统一由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配合。 第九条外派严格执行以下流程执行: (一)由各业务部门、区域(项目)根据业务发展与项目进度需要向公司提出驻外人员需求;

(二)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审定其项目人员编制;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派驻人员的推荐; (四)分管领导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外派决定进行公告、并开具《外派人员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 职务等信息; (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督促员工在发布公告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 (七)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对派驻人员实行派驻前岗位培训。 第五章派驻人员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应接受公司业务管理部门重大事件安排,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二)派驻人员定期参加公司业务管理部门例会和业务交流,需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三)派驻人员及时向公司业务管理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例行工作汇报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紧急情况; (四)派驻人员的入职、离职手续、人事调动、劳动合同关系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审核、 办理; (五)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对派驻人员的薪酬管理、职位晋降实行统一管理; (六)派驻人员出差必须报经派驻区域(项目)审批后执行,审批权限参照《差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派驻公司(项目)对派驻人员的管理 (一)派驻人员接受派驻区域(项目)直接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二)派驻区域(项目)对派驻人员的薪酬调整、职位晋降有建议权; (三)派驻区域(项目)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每季一次上报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具体见《绩效考核体系》); (四)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各项费用由派驻区域(项目)承担。 (五)派驻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项目奖金结算方案另行约定。 第六章纪律约束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派驻区域(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且不限于: (一)派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派驻人员必须同时遵守派驻区域(项目)的工作流程、办公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doc方案

劳务派遣方案书 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主要经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委托招聘、代理招聘、兼职服务、特色团体商业保险、特色员工体检 公司网址: 目录 第一部分……………………………………………………………………睿华人力简介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的定义 第三部分……………………………………………………………………劳务派遣的分类 第四部分……………………………………………………………………劳务派遣的好处 第五部分……………………………………………………………………劳务派遣服务报价函 第六部分……………………………………………………………………项目服务与管理 第七部分……………………………………………………………………客户服务与关系维护 第八部分……………………………………………………………………员工管理与服务 第九部分……………………………………………………………………承诺 第一部分睿华人力简介 四川睿华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前身系四川职业总会[四川人力资源俱乐部(原成都HR总群)、四川求职交流俱乐部],于2011年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注册资金200万元,在四川享有较高声誉。公司着力于为用人单位提供从招聘到离职一站式服务与咨询,竭诚为您提供: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委托招聘、代理招聘、兼职服务、特色团体商业保险、特色员工体检等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您将从繁琐的劳动事务中解脱出来,避免难缠的劳务纠纷,让您轻装上阵、灵活用工、降低成本、效益倍增,专注于品牌、生产及技术开发等核心竞争。 公司不仅拥有丰富经验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十余年的人士为专业顾问,还有一支由专业劳

子公司外派高管管理制度

子公司外派高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派往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下通称为子公司)出任高级管理职务人员的管理,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凡公司派往控股、参股公司任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外派高管)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任职 第三条任职资格: (1)具有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所任职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2)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3)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所任职务的相关工作经验 (4)对子公司业务较熟悉:行业,技术,政策,市场 (5)有良好的工作动力 (6)极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7)积极的参与精神 (8)谨慎:执行职责时细心、富于技巧,即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在具备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安全地完成工作 (9)有很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决策和创新能力 (10)忠诚:保守公司秘密 (11)诚实廉洁:遵守公司伦理手册和社会规范

(12)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该候选人不得同时兼任三个以上(不含三个)子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保证子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在执行职权时超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3)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其他关系到公司权益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股权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4)代表公司在子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经营班子中发表意见,执行公司决定,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和增值。 (5)维护子公司所有股东的利益,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管理现状,确保子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6)协助办理公司投资退出变现相关工作。 (7)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未及时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批准,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8)非经法律、法规允许或者公司批准,不得将其权力转授他人行使。 (9)不得利用在子公司的地位和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其职权侵占子公司的财产,收取贿赂或非法获取报酬。 (10)接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工作权限: (1)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和授权大小,参与公司的经营,忠实履行各自的职能,行使相应的权力,维护公司的利益,纠正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2)出席、列席子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或经营管理办公会议,并对相关表决事项根据公司意图发表意见或看法,行使表决权。 (3)外派高管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可不同程度地享有对子公司的建议权、决策权、调查权、人事权、财务权、监督权等。

外派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为适应公司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派人员选定 1、公司将根据岗位需求,在深圳地区范围内选定适合外派项目人员。 2、公司采取自愿报名和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择外派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项目需求与员工综合素质条件,向公司领导提交外派人选方案。 3、人力资源部将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人选中,按照自愿报名、四年内未外派两项条件优先的原则选择人员。 4、一经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将与外派人员进行谈话,公司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安排。 二、外派工作职务级别与时限的确定 1、本规定的外派人员是指由深圳总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管理处、顾问项目工作的员工。 2、外派工作职务是指外派人员在外地工作期间所担任的职务。外派工作职务不等同深圳相同职务的级别,即外派工作职务与深圳职务不是同名同级。 3、外派期间,外派人员的深圳职级调整与深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期间调整深圳职级的,须经公司按晋升程序考察、审批后才能调整。调整后,执行新定职级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4、原则上外派时限为派驻项目合同期的期限,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合同期延长造成外派时限随之延长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但外派最长不超过4年(自愿外派的情况除外)。 三、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1)外派人员自外派的下月起工资上浮一等。 自2004年8月起,连续外派每满二年,可将外派时上浮的一等工资转为固定的工资等级(即外派工作结束调回深圳工作后仍保留这一等工资),然后再上浮一等工资。该项待遇每人只能享受两次(即连续外派四年后工资将不再上浮)。 (2)上浮工资转为固定工资等级时,根据员工外派时的深圳职级不同设定相应的最高固定工资等级。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招聘流程及制度 招聘流程: 1、岗位、职务要求分析: 与客户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商讨,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职责说明、招聘要求、工资标准及其他配套待遇等信息。我们将根据这些条件和公司背景与文化进行目标分析,从而明确客户公司用人的真正需求。 2、确定派遣人员的组织渠道及方式:根据客户公司的用人需求,从我们的人力资源寻访网络中确定最佳的组织渠道及集聚方式,从而保证招聘派遣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3、对派遣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根据“因事择人,德才兼备”的原则对所有组织的劳务工进行初步的筛选,将最优秀的劳务工输送至客户公司进行面试,从而提高客户公司的招聘效率。 4、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将挑选好的派遣人员集中起来,按照“整齐、有序和安静”的原则组织派遣人员进厂面试,面试完毕,安排派遣人员“安静、整齐和有序”的离开工厂。 5、协助企业对面试上人员进行后续安排:面试完毕,对被录用人员进行名单确认,并安排、组织被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安排及其个人的信息采集等等工作。 招聘制度: 一、协助办理工人的录用手续(安排体检、信息采集等)

派遣人员被录用后,我们负责安排派遣人员到相关的医院去体检,并负责收集派遣人员的信息资料,填写信息采集表等等。 二、代发劳动报酬(派遣人员工资): A.考勤卡的统计及工资单的制作,根据工厂提供的考勤卡及工资结算单,我们安排专人对其进行统计及核算。对于核算结果的查验,我们将分三人进行三次的逐个稽核,从而杜绝统计结果的错误。 B.用工单位需向本公司提供如下资料: 1)工资发放日期。 2)工资清册。 3)需发放工资的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工号。 5)盘片(按工号或卡号顺序:姓名、工资数、个调税、实发数等)。 6)提前五天工资款和管理费进账(工资部分通过银行划进个人工资卡)。 C.工资的发放: 我们为每个工人申办工资卡(银行卡),实行统一的工资发放。派遣人员领取工资卡需本人亲自领取,还需现场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签名,并经我们核对无误之后才能领取工资卡。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1.XXX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办法(MHKG-RL-ZD-007) 2.目的 为了加强外派人员与集团的信息沟通,保证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外派人员在各子公司正确、积极的开展工作,调动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集团外派京外常驻人员,系指集团聘用且常期(半年以上)派驻北京之外所属公司工作的员工,主要包括:各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部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部分一般人员。 4.术语和定义 无 5.职责 5.1.用人单位(各子公司) 5.1.1.提出外派人员需求 5.1.2.推荐外派人员 5.1.3.参与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2.集团人力资源部 5.2.1.形成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5.2.2.组织填写《外派人员考察意见表》 5.2.3.安排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2.4.对外派人员进行动态考核 5.2.5.负责外派人员的岗位工资的发放 5.3.用人单位董事会/总经理 5.3.1.对提名的外派人员进行聘任 5.4.集团人事行政副总裁 5.4.1.推荐外派人员 5.4.2.组织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 5.4.3.审核入围外派人员 5.4.4.参加外派人员派出前谈话 5.5.集团总裁 5.5.1.审批外派入围人员 5.5.2.对外派人员提名 5.5.3.审批外派人员需求计划 6.程序和内容 6.1.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命管理 6.1.1.外派人员的选拔标准 6.1.1.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于XXX事业; 6.1.1.2.服从XXX集团管理,贯彻执行集团下达的指令; 6.1.1.3.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处事公正;6.1.1.4.工作尽职尽责,具有团队精神;

酒店管理集团外派高管人员手册全解

酒店管理集团外派高管人员手册全解 酒店高管人员手册 (草案)

****酒店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制 2010年6月

第一部分前言 一、企业简介 ****酒店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前身“********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1985年4月10日在**注册成立。目前,拥有“****”系列酒店品牌和“旅居”系列特色商务酒店品牌,拥有管理权的独资、合资、合作酒店以及委托管理的酒店近50家,客房15,000余间,分布于**、澳门、北京、上海等商务和旅游城市。 ****酒店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一直殊荣不断,2007年被评为最具规模30家饭店管理公司(集团)、2008年荣列《》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第51位、2009年在《》权威评选“全球酒店集团300强”中排名上升为第43位。 2009年,****酒店业务与原****酒店业务全面整合重组,成立新的酒店公司,总部由深圳迁址北京。这是****集团发展酒店业务一次战略性的重要举措,更加明确地透示出集团加强旅游主业,重拳打造酒店板块的决心。整合后,公司定位为:在集团“强总部管控”下建立的“专业化经营”新酒店公司,公司将承担酒店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的职责,并已树立进入国内酒店业界前三甲领先地位的战略目标,同时计划向海外布局,实现国际化发展,将****酒店板块打造成品牌体系完善丰富、国内名列前茅和国际有影响力的大型酒店集团。

二、公司组织结构 三、本手册制定的目的 1、全面介绍公司相关信息,向酒店高管人员呈现公司的基本面貌。 2、详细介绍有关酒店高管人员的职责与权力、薪酬福利待遇等事项,方便高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处理相关事宜。 3、本手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全资、控股、输出管理酒店中我方派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 第二部分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 一、职务关系 1、酒店经营班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驻店经理1-2人、财务总监1人,总经理主持酒店全面工作,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2、总经理由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选拔任用,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和报告工作,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授权的职能部门总经理为直接领导。 3、副总经理/驻店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管人员由公司党委和总经理室选拔任用,向酒店总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室负责、报告工作,酒店总经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授权的相关职能部门总经理为

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实施方案

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派遣 实 施 方 案 XX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制 2020年5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聘方案 第二部分管理服务方案

招聘方案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派往XXX易地扶贫安置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水平;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XXX户籍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3.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或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4.不符合招考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XXX网站同时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XX月XX日至2020年XX月XX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报名地点: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报名表》,照片为2寸证件照。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XX月XX日携带相关材料到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面试 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XX月XX日到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进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由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外派人员管理规定 DLZSJT-ZD-外派人员管理规定-1.0 2008年8月1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2008年8月5日[2008] 39号通知下发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行为,使外派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集团赋予外派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有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统一派遣,长驻分公司工作至少半年以上者,不包括户籍在驻地、已婚的外派人员其配偶在驻地、未婚的外派人员其父母在驻地的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 第四条集团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集团公司任免,集团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派驻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是在集团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是对外招聘。 第六条由于集团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全国性的岗位调配。对于不服从集团公司调配的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

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各派驻公司总经理在当地招聘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须事先报集团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通过后方可上岗试用。 第十一条各派驻公司总经理要了解掌握集团公司劳动用工政策,结合派驻公司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订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制度,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取得优异的业绩,让员工获得较好的薪资福利待遇,使集团与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十二条对集团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和调整;应向集团行政人事部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集团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每月发放异地生活补助费用,(不含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标准如下: 区域分类: A类区:北京、上海、大连、南京、深圳、广州、厦门、福州、昆明、东莞、成都。 B类区:营口、玉溪、曲靖、诸暨。 C类区:中国其它地区(包括本市周边城市)。 D类区:公司驻地城市所辖县或县级市。 外派员工的异地生活补助费用由派驻地公司每月发放。 第三章外派员工劳资关系管理 第十四条从集团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集团统一管理。

外派高管管理制度知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派往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下通称为子公司)出任高级管理职务人员的管理,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凡公司派往控股、参股公司任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监事以及经营管理层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以下简称外派高管)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任职 第三条任职资格: (1)具有经济、金融、财务、企业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所任职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2)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3)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所任职务的相关工作经验 (4)对子公司业务较熟悉:行业,技术,政策,市场 (5)有良好的工作动力 (6)极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7)积极的参与精神 (8)谨慎:执行职责时细心、富于技巧,即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在具备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安全地完成工作 (9)有很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决策和创新能力 (10)忠诚:保守公司秘密 (11)诚实廉洁:遵守公司伦理手册和社会规范 (12)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该候选人不得同时兼任三个以上(不含三个)子公司的董事。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保证子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2)在执行职权时超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授权,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资产流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责任。 (3)及时掌握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其他关系到公司权益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股权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4)代表公司在子公司董事会或子公司经营班子中发表意见,执行公司决定,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和增值。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多赢局面的形成,加强公司对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派人员是指: (一)编制内:由公司派遣并常驻于政府部门或下属企业的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常驻是指驻在时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二)编制外:公司派驻到出资公司任专职的董事、监事、经营班子成员(原则上派驻时间为三年,如有特殊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条外派人员代表公司形象、传递公司文化,在公司与派入单位之间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其中外派到政府部门的人员应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相互资源及信息的充分利用与共享,不断推进公司业务在派入单位的开展;外派到下属公司的人员应本着立足于完成派入单位本职岗位工作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强化相互资源及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不断提升公司系统的管理水平;外派到出资公司的人员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全面完成派入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及工作指标。 (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四)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及派入单位秘密。 (五)遵守公司和派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外派到下属公司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建立职位说明书,由公司的归属部门与派入单位按照公司统一的标准共同协商确定。各外派人员除自觉履行派入单位的岗位工作职责外,应根据自身岗位特性和公司对外派人员的任务要求,履行其相应职责。 第六条公司向所属各公司派驻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助理(含)以上行政人员一律由公司任免或推荐,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任免或推荐决定。公司向参股企业派驻的上述人员,以函件方式进行推荐,由参股企业正式任免。 第七条编制内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编制外的外派人员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入公司,与派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和社保关系由派入公司管理。 第八条对公司派驻的人员,派入单位如果认为不胜任,无权自行更换或调整,应书面向公司提出更换或调整申请,由公司核实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征求派入单位意见后,对外派人员进行调配。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入单位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派入单位应负责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保留完整的考勤记录,编制内的外派人员应由派入单位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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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专业化:公司拥有一批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专业团队,90%以上具有人力资源及其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0岁。同时聘请了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作为公司的智囊顾问团。并按照专业化分工设立市场部、派遣事业部、培训工作部、人才推荐部等业务部门和社会保险部、法律事务部、综合管理部等后勤支持部门。 管理规范化: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众多专家顾问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派遣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派遣、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和表格,以及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派遣服务的规范化。同时我们制定了一套完整的服务标准,即在工资、保险的误差率、事务处理的速度与效率,走访频度,客户与员工的满意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承诺。 方案差异化:公司在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力求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性质、不同的转包对象,甚至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均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方法,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规避风险。 雇主式派遣:“雇主式派遣”即区别于目前劳务派遣普遍为客户提供的用工招聘、面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中介式派遣的一种全新的、更高层面的专业化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模式,它是对现有“中介式派遣”的质的提升。 “雇主式派遣”与中介式派遣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仅将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单纯局限在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上,而是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真正雇主,对被派遣劳动者在承担着劳动法律责任的同时,对被派遣劳动者还承担着教育培训责任、职业生涯规划和企业文化培养的责任以及为被派遣劳动者构建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人际关系的责任。从而全面回答了当前“三角雇佣关系”中“谁是劳动者的雇主、劳动者在为谁工作、谁为劳动者的权益负责”的突出问题: 1、公司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雇主式派遣”的基础 2、公司重视被派遣劳动者技能素质的持续培养和提升,是“雇主式派遣”与“中介式派遣”的根本区别 3、公司承担培养企业文化、构建互相尊重、心情舒畅、快乐和谐的工作氛围和良好人际关系的责任,是“雇主式派遣”不懈追求的目标。 公司对外关系 博乐公司在从事相关业务过程中,与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险部门、仲裁部门、税务部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人才交流中心、劳务市场、治安管理机构、街道等各系统或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与办事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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